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脑、乙脑等疫苗针对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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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脑、乙脑等疫苗针对传染病预防控

制工作的紧急通知

【法规类别】传染病防治

【发文字号】卫疾控发[2004]62号

【发布部门】卫生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2004.03.03

【实施日期】2004.03.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脑、乙脑等疫苗针对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紧急通知

(2004年3月3日卫疾控发[2004]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近期,我国局部地区出现流脑等传染病暴发流行。随着气候的变化,乙脑等疫苗针对传染病即将进入流行季节,为做好预防接种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疫苗针对传染病的发生,保护人民健康,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免疫接种率。针对当前一些地区计划免疫工作中存在着免疫接种率下降、应接种儿童底数不清、流动人口免疫水平低、疫苗针对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有发生等突出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继续加强适龄儿童常规免疫工作,进一步提高计划免疫接种率,在此基础上,通过对辖区内疫苗针对传染病流行趋势和人群免疫状况分析,对特

定地区易感人群采取强化免疫和对疫情发生地高危人群采取应急免疫等措施,在人群中建立有效免疫屏障,预防控制疫苗针对传染病暴发流行。

二、加强流行病学监测与疫情报告工作。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对传染病监测报告的组织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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