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
公务员录用审批表
录用单位: 姓 名 民 族 政 治 面 貌 学 历 学 位 原工作单 位及职务 (职称) 全日制 教 育 在 职 教 育 性 籍 别 贯 出生年月 ( 岁) 出生地 健康状况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拟录用单 位及职位
参加工作 时 间
工 作 学 习 简 历
家 庭 主 要 成 员 及 重 要 社 会 关 系
称 谓
姓
名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考试 成绩
笔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
总成绩
职位排名
体检结果
考察 情况
录用 单位 意见
盖 年 章 月 日
主管 部门 审核 意见
年
盖
章 月
日
市公务 员主管 部门审 批意见
盖 年 章 月
日
中共**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公务员局 制
公务员录用审批表
公务员录用审批表
__省2021年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姓名 ___ 性别男民族汉
照
片出生年月 198_.10._ 参加工作时间无原身份应届毕业生政治面貌团员最高学历和毕业院校大学本科 ____ __学院最高学历所学专业 ___ 专业原工作单位或住址 _________ 职务(职称)无录用单位 ___县乡镇录用职位乡镇干部学历及工作简历
20__.9—20__.9______学生
家庭情况配偶姓名无工作单位及职务
无家庭主要成员父亲: ___ ____公司员工母亲:___ 无工作单位
考试成绩总
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计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专业知识或申论 __.35 __.050 __.60
__.50 __.3
考核情况
体能测试结果
体检结论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要求公示结果
公示无异议招考部门意见
同意上报
(盖章)年月日审核机关意见(盖章)年月日批准录用机关意见
经研究批准录用。
批准文号:(盖章)年月日
备注。
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任职定级审批表个人总结
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任职定级审批表个人总结
尊敬的领导:
经过一段时间的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任职定级审批表的填写,我对此事做出了一些个人总结。
首先,填写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任职定级审批表是一项相对繁琐而重要的任务。
在填写过程中,我意识到了审批表的信息量很大,需要梳理和整理大量的个人信息和工作经历。
填写过程中,我审慎地对照着填写指南,确保所有的个人信息都是真实准确的,避免出现任何差错。
其次,填写审批表需要细致入微的思考和反思。
在填写过程中,我认真思考了自己的个人成长历程和工作经验,对每个经历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总结。
我尽力将自己的优势和劣势都展现在审批表中,并在最后给出了一些承诺和愿景,表达了我今后在工作岗位上的努力方向。
最后,填写审批表时要注意细节和规范。
我在填写过程中仔细检查了每一个字、每一项信息,尤其是日期和数据等关键信息的准确性。
我确保了格式的一致性和划线的清晰性,以便审批者能够方便地阅读和理解审批表的内容。
总之,填写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任职定级审批表是一项需要细心和耐心的任务。
通过这次填写,我进一步了解了自己的能力和经历,并将其清晰准确地呈现在审批表中。
我相信这份审批表能够为我今后的工作提供准确的参考,并得到审批者的认可和支持。
谢谢领导的指导和支持!
此致
敬礼。
录用公务员审批表
附件2:
定向招考(四级联考)乡镇机关公务员政审表
考生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1.学习工作简历从初中填起,起止时间不能间断;2.家庭主要成员包括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同本人长期生活在一起的人;主要社会关系包括同本人联系密切或对本人影响较深的亲属,如岳父母、兄弟姐妹等;3.主要现实表现:有单位的由单位填写,无单位的由考生居住地村委会(社区)填写;4.计生部门意见应明确是否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无违法生育行为;5.公安派出所意见应明确有无违法行为记录;6.政审单位意见由政审单位填写。
7.本表须A4纸双面打印。
【通用表格模板】公务员录用审批表
福建省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审批表
填表时间:
注:本表一式三份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人事厅印制
福建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审批表
填表时间:
注:本表一式三份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人事厅印制
××同志考察材料(范本)
姓名,性别,籍贯,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政治面貌,学历学位。
家庭住址。
一、个人简历
二、德才表现
三、其他情况
经审该同志没有刑事犯罪记录或违纪行为,也没有发现任职需要回避的事项。
考核单位:
考核组成员(签名):
年月日。
国家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
审批单位意见
经研究,批准录用。
批准文号: (盖章)
本
人
简
历
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工作单位及职务
笔
试
总分
公共科目
公安专业科目
名 称
成绩
名 称
成绩
面试成绩
体能测评
其他
心理素质测评
体检结论
考核和政审结果
用人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审核单位意见
复核单位意见
县级政府人事部门
市(州)级公安部门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Leabharlann 试用期满组织考核意见备
注
说明:本表一式二份,录用单位、本人档案各存一份
国家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
录用单位
职 位
姓 名
年 月 日
人事部 公安部 制
姓名
性别
民族
学历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政治面貌
专 长
毕业院校及专业、学制
录用前工作单位及职务
现户口所在地
入党(团)时间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湖北省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
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省级公 审(复)核意见: 安机关 审 (复) 年 核意见
月
日
省(市 审批意见: 州)级公 务员主管 部门审批 意见
年 月 日
申报意见: 试用 期满 招录单 位 申报 意见
年
月
日
试用 期满 公务 员主 管部 门审 核、 审批 意见
审核意见:
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备注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公务员局制
附件:4:
湖北省公务员(人 籍贯 学历 毕业证书编号 原工作单位及职 务 性别 政治 面貌 学位 民族 出生年月 参加工 作时间 毕业院校 及专业
照片 (1寸)
学习 工作 简历
家 庭 成 员 及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考生 成绩 综合成 绩排名
姓名
与本人关系
政治面貌
所在单位及职务
行政职 业能力 测验
申论 体能测 评结果
专业科目 成绩 体检 结果
面试成绩 有无需 要回避 的情况
综合成绩
考察情况:
招录 单位 录用 考察 情况 及申 报意 见 申报意见:建议录用为公务员。 (盖章) 年 月 日
县市级 审核意见: 公务员 主管部 门审核 意见
年
月
日
市州级公 安机关审 核意见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第一条为了保证新录用的人民警察的基本素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结合公安机关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安机关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人民警察。
第三条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必须在编制和增干计划内进行.按照人事计划管理程序,申请年度增干指标。
录用计划按《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的要求编制,填写《国家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计划审批表》,按以下程序报批:(一)公安部机关及所属单位人民警察录用计划.由公安部制定,报人事部审定;(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及所属单位人民警察录用计划,由公安厅(局)制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部门审定;(三)副省级市、市(地、州、盟)公安局(处)及所属单位人民警察录用计划,巾公安局(处)制定,经公安厅(局)小该同意后,报副省级市、市(地)级政府人事部门审定;(四)县(市、旗)公安局人民警察录用计划,山县(市、旗)公安局制定,经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和市(地、州、盟)公安局(处)审核,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复核后,报市(地)级政府人事部门;(五)海南省下管县(市)公安局人民警察录用计划,经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及省公安厅审核,报省级政府人事部门审定。
第四条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主要从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中录用,不足部分从国家统一招考人员中录用。
第五条报考人民警察,除必须具备报考国家公务员的基本条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面条件:(一)年龄在25岁以下。
特殊岗位或少数民族和边远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30岁;(二)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在1.0以上。
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南方部分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可适当放宽)。
河北省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照
片
政治面貌
民族
学历
籍贯
身份证号
毕业院校
专业
现工作
单位
参加工作时间
职务
(职称)
录用机关
录用职位及代码
录用类别
学
习
和
工
作
简
历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考
试
情
况
公共科目
笔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
体
检
结
果
考
察
情
况
体能测试结果
审
核
审
批
意
见
县(市、区)公安局意见
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意见
年月日
年月日
设区市公安局审核意见
省公安厅审核意见
年月日
年月日
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年月日
年月日
备
注
录用到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的公务员(人民警察),需在该机关服务满5年后方可流动。
注:“录用类别”指: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农民工、其他大学毕业生等。
河北省公务员局制
公务员录用审批表
录用公务员审批表
录用单位
处(科)室
录用职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 片
出生地 民族 政治面貌 学 历
学位
所学专业
毕业学校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
参工时间
婚否
户口所在地(应届毕业生填入学前的)
工作学习简历
父母、岳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工作单位及职务(职业)
所受奖惩情况
笔试面试
总分最后排名成绩名次成绩名次
体检
结论
合格
考察
意见
合格
公示
情况
公示无异议
用人
单位
及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同意上报
(盖章)
2012年9月17日
同意上报
(盖章)
年月日
(盖章)
年月日
批准
机关意见
(盖章)年月日
试用期满组织考
核意见(盖章)
年月日
备
注
说明:本表一式三份,审批单位、录用单位、本人档案各存一份。
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任职定级审批表
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任职定级审批表
填表说明:
1、凡涉及时间的一律填写到月份,按公历填写,用6位阿拉伯数字,比如2000.01、2000.11;
2、民族填写“汉族”、“畲族”等,必须加“族”字;
3、籍贯填写“浙江龙游”等;
4、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民盟”、“群众”等;
5、参加工作时间填写人事局计算工龄的时间,新录用的按录用时间,即录用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6、学历学位填写“大专”、“大学”、“工学学士”、“理学学士”等;
7、健康状况填写“健康”、“一般”、“较弱”;
8、报考职位填写原来招考时填报的职位;
9、试用期工资为工资单上职务工资与级别工资之和;
10、拟任职务填写“科员”或“副主任科员”;
11、拟定级别:如果是大专学历考录的填26级,大学学历考录的为25级;
12、主要工作简历填写格式为:
xxxx.xx-xxxx.xx XX学校XX专业学生;
xxxx.xx至今 XX单位工作。
13、个人总结的“签字”栏必须手工签字;
14、所在单位考核鉴定意见填写“经考核为称职,建议按时转正”。
公务员录用审批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照片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
时间
身份
政治面貌
最高学历
和毕业院校
最高学历所学专业
工作单
位或住址
职务
(职称)
录用单位
录用职位
学
历
及
工
作简Biblioteka 历奖惩情
况
家
庭
情
况
爱人姓名
工作单位
及职务
家庭
主要成员
考
试
成
绩
总分
笔试成绩
面试
成绩
合
计
综
合
知
识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专
业
知
识
申
论
考
核
情
况
体检结论
公示结果
用人部门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审核机关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批准录用
机关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备注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人事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6.09.30•【文号】人发[1996]84号•【施行日期】1996.09.30•【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警务督察,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发布日期:2007年11月6日实施日期:2007年11月6日)废止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一九九六年九月三十日公安部、人事部发布人发[1996] 84号)第一条为了保证新录用的人民警察的基本素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结合公安机关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安机关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人民警察。
第三条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必须在编制和增干计划内进行,按照人事计划管理程序,申请年度增干指标。
录用计划按《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的要求编制,填写《国家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计划审批表》,按以下程序报批:(一)公安部机关及所属单位人民警察录用计划,由公安部制定,报人事部审定;(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及所属单位人民警察录用计划,由公安厅(局)制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部门审定;(三)副省级市、市(地、州、盟)公安局(处)及所属单位人民警察录用计划,由公安局(处)制定,经公安厅(局)审核同意后,报副省级市、市(地)级政府人事部门审定;(四)县(市、旗)公安局人民警察录用计划,由县(市、旗)公安局制定,经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和市(地、州、盟)公安局(处)审核,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复核后,报市(地)级政府人事部门审定;(五)海南省下管县(市)公安局人民警察录用计划,经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及省公安厅审核,报省级政府人事部门审定。
第四条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主要从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中录用,不足部分从国家统一招考人员中录用。
第五条报考人民警察,除必须具有报考国家公务员的基本条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年龄在25岁以下。
人事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的通知
人事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警察警衔警械人事管理【发文字号】人发[1996]84号【失效依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第二批宣布失效和废止文件的通知【发布部门】人事部(已撤销)公安部【发布日期】1996.09.10【实施日期】1996.09.10【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人事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的通知(人发[1996]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人事劳动)厅(局)、公安厅(局):现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人事部公安部一九九六年九月十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第一条为了保证新录用的人民警察的基本素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结合公安机关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安机关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人民警察。
第三条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必须在编制和增干计划内进行,按照人事计划管理程序,申请年度增干指标。
录用计划按《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的要求编制,填写《国家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计划审批表》,按以下程序报批:(一)公安部机关及所属单位人民警察录用计划,由公安部制定,报人事部审定;(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及所属单位人民警察录用计划,由公安厅(局)制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部门审定;(三)副省级市、市(地、州、盟)公安局(处)及所属单位人民警察录用计划,由公安局(处)制定,经公安厅(局)审核同意后,报副省级市、市(地)级政府人事部门审定;(四)县(市、旗)公安局人民警察录用计划,由县(市、旗)公安局制定,经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和市(地、州、盟)公安局(处)审核,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复核后,报市(地)级政府人事部门审定;(五)海南省下管县(市)公安局人民警察录用计划,经同级政府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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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经研究,批准录用。
批准文号: (盖章)
年 月 日
试用期满组织考核意见
备
注
说明:本表一式二份,录用单位、本人档案各存一份
国家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
录用单位
职 位姓 名年 月 日 Nhomakorabea人事部 公安部 制
姓名
性别
民族
学历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政治面貌
专 长
毕业院校及专业、学制
录用前工作单位及职务
现户口所在地
入党(团)时间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本
人
简
历
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工作单位及职务
笔
试
总分
公共科目
公安专业科目
名 称
成绩
名 称
成绩
面试成绩
体能测评
其他
心理素质测评
体检结论
考核和政审结果
用人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审核单位意见
复核单位意见
县级政府人事部门
市(州)级公安部门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