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特种作业实操考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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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北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

(整理)北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

(整理)北京市建筑施⼯特种作业⼈员附件:北京市建筑施⼯特种作业⼈员考核及管理实施细则第⼀章总则第⼀条为加强对北京市建筑施⼯特种作业⼈员的管理,防⽌和减少建筑施⼯⽣产安全事故,促进安全⽣产。

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关于印发〈建筑施⼯特种作业⼈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建质〔2008〕75号)和《关于建筑施⼯特种作业⼈员考核⼯作的实施意见》(建办质〔2008〕41号)等规章,制定本细则。

第⼆条本市⾏政区域内建筑施⼯特种作业⼈员的考核、发证、从业和监督管理⼯作,适⽤本规定。

第三条建筑施⼯特种作业包括:建筑电⼯、建筑架⼦⼯、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和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见附件⼀)。

第四条建筑施⼯特种作业⼈员经市建委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第五条市建委负责全市建筑施⼯特种作业⼈员的监督管理⼯作。

本市建筑施⼯特种作业⼈员的考核发证⼯作,委托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以下简称“注册中⼼”)组织实施。

各区县建委负责本辖区内建筑施⼯特种作业⼈员的监督管理⼯作。

第⼆章考核第六条注册中⼼应在办公场所公布建筑施⼯特种作业⼈员申请条件、申请程序、⼯作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事项。

注册中⼼考核前在北京建设⽹上公布考核⼤纲及科⽬、考核地点、考核时间和监督电话等事项。

第七条申请从事建筑施⼯特种作业的⼈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种规定的年龄要求;(⼆)近三个⽉内经⼆级⼄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且⽆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理缺陷;(三)初中及以上⽂化程度;(四)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条申请考核⼈员应当向注册中⼼提交如下报考材料:(⼀)考核申请表(见附件⼆);(⼆)体检合格证明(见附件三);(三)本⼈⾝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和3张1⼨彩⾊照⽚;(四)有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特种作业实操考核规范

特种作业实操考核规范

特种作业实操考核规范
特种作业实操考核规范
一、几点要求
1、所有特种作业取证的工种都要制定实操考核规范。

2、每个工种指定专人负责,可计算折算工作量。

3、实操考核规范现在没有统一格式,请结合平常的实际工作编写,必须保证考核规范内容全面,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

4、完成时间6月24日前,通过邮箱发给王世法。

二、考核规范包括的主要内容
(一)劳保护品的穿戴
各工种根据具体情况列出必须穿戴的劳保护品详细目录,明确要求劳保护品有一项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核。

(二)考核大纲参考国家的有关规定。

(三)考核细则
主要编写该工种实操操作流程。

实操考核规范要突出安全方面的规定,同时明确班主任、带队教师、学员的职责和应承担的责任。

特种作业电工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标准

特种作业电工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标准

特种作业电工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标准一、考试内容及要求1. 考试内容包括特种作业电工的安全操作技术,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相关知识;2. 要求考生能熟练掌握电工作业技能,具备一定的电气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3. 考试采用实际操作和理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价考生的电工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二、考试项目1. 安全生产知识考核(1)了解特种作业电工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2)掌握电气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3)了解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2. 电工操作技能考核(1)正确使用绝缘工具和个人防护装备;(2)熟练掌握电气设备的开关、接线和调试;(3)能够安全操作特种设备,如高压电线维护、电力设备维修等;(4)掌握使用电气测量仪器进行测量和故障排查。

三、考试流程1. 考试采用实际操作和理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2. 先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考生需要进行书面答题,考察其对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的掌握程度;3. 然后进行电工操作技能考核,考生需要在指定的机电设备上进行操作,考察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四、考试评分标准1. 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占总分的30%,主要考察考生对安全操作规程和紧急处置措施的理解和掌握程度;2. 电工操作技能考核占总分的70%,主要考察考生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五、考试合格标准1. 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得分不低于60分;2. 电工操作技能考核得分不低于70分;3. 两项考核总分不低于80分;4. 考试过程中不得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六、考试要求1. 参加考试的电工必须持有《特种作业电工操作证书》;2. 参加考试的电工必须穿戴个人防护装备,严禁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3. 参加考试的电工应熟悉机电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七、考试权威部门本考试由国家或地方相关安全管理部门或权威认证机构进行监督和考核。

以上是特种作业电工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标准,考生需认真学习和熟练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保证自己的安全操作和生产过程中不出现安全事故。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不含焊接作业)考试机构实操考试条件专项要求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不含焊接作业)考试机构实操考试条件专项要求
2.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附录kd的内容,任抽4题实际操作,无法操作的可采用口述。每题25分,70分合格。
具备13项适合索道修理人员实际操作考试的设备、部件和图纸。
自有或租赁
客运索道
司机
S2
具备索道司机考试所需的元器件和操作台等。
7
大型游乐设施作业
大型游乐
设施修理
Y1
基本操作(基本技能30%,修理40%)占70%,应急占30%。
1.机械图纸、电气图纸至少各1套;
2.电气维修工具、电气部件、机械部件及劳保用品等。
自有或租赁
大型游乐
设施操作
Y2
基本操作(检查40%,操作30%)占70%,应急占30%。
1.安全保护装置及附件检查和安全运行检查及运行记录:以口试考核进行考试。至少6题,随机抽2题考试,每题20分。
2.安全保护装置操作及运行操作:进行实物或现场模拟操作考试。
1.基本技能共3项:图纸识读、电气安全装置和电路安全要求与分析、消防和用电安全以口试的形式进行考试,口试题不少于6题,随机抽取2题。其他以实际操作的形式进行考试。口试题分值占40%,图片识别占60%。
2.修理操作共4项:能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的进行实际操作考试;实际操作无法进行的部分以口试答辩代替。
3.应急处置共2项:口试考核。至少5题,随机抽2题考试,每题15分。
部件识别占30%,基本操作占50%,应急处置占20%。
1.部件识别:考试机构配备部件实物或部件图片,抽签选5种识别,每种6分。
2.基本操作:能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的进行实际操作考试;实际操作无法进行的部分以口试答辩代替。口试题出20道,随机抽3道进行考试。口试题分值占40%,实际操作占60%;考试机构按实际处置操作工艺细分每项分值。(注:移动容器充装项目现场实际抽考一种充装设备进行基本操作考试。)

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标准

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标准

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标准
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标准是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和《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的。

实际操作考试主要针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旨在评估他们在实际工作中应对安全事故的能力。

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考试项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包括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

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实际操作考试。

2.考试方式:安全生产知识考试采用计算机考试的方式,实际操作考试则采取现场实际操作或仿真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

3.考试分数及合格标准: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的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80分以上为合格。

4.补考规定:考试不合格的,允许补考1次。

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12个月。

经补考仍不及格的,需要重新参加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5.考试过程要求:考试点应当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6.实际操作考试标准:根据特种作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制定了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防爆电气作业、熔化焊接与热
切割作业、压力焊作业、登高架设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等不同领域的实际操作考试标准。


各地区在执行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时,需遵循上述相关法规和标准,做好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培训和考试工作。

北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及管理实施细则

北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及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北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及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北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防止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

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关于印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建质〔2008 〕75 号)和《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建办质〔2008 〕41 号)等规章,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从业和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包括: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和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见附件一)。

第四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经市建委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第五条市建委负责全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委托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以下简称“注册中心”)组织实施。

各区县建委负责本辖区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考核第六条注册中心应在办公场所公布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工作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事项。

注册中心考核前在北京建设网上公布考核大纲及科目、考核地点、考核时间和监督电话等事项。

第七条申请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年满18 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二)近三个月内经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四)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申请考核人员应当向注册中心提交如下报考材料:(一)考核申请表(见附件二);(二)体检合格证明(见附件三);(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和3 张1 寸彩色照片;(四)有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特种作业电工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标准

特种作业电工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标准

特种作业电工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标准特种作业(电工)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标准与实操考试点设备配备标准第一部分考试标准高压电工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标准1.制定根据《高压电工作业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

2.考试方式实际操作、仿真模拟操作、口述。

3.考试要求3.1实操科目及内容3.1.1科目一:安全用具使用(K1)3.1.1.1 电工仪器仪表安全使用(K11)3.1.1.2 电工安全用具使用(K12)3.1.1.3 电工安全标示的辨识(K13)3.1.2科目二:安全操作技术(K2)3.1.2.1 10kV高压开关柜的停(送)电操作(K21)3.1.2.2 10kV高压成套配电装置的巡视检查(K22)3.1.2.3 10kV柱上变压器的停(送)电操作(K23)3.1.2.4 10kV高压开关柜故障推断及处理(K24)3.1.2.5 10kV线路挂设保护接地线(K25)3.1.2.6 变压器绝缘测量(K26)3.1.2.7 电力电缆绝缘测试(K27)3.1.2.8 变压器分接开关调整(K28)3.1.2.9 导线在绝缘子上绑扎(K29)3.1.3科目三:作业现场安全隐患排除(K3)3.1.3.1 推断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风险、职业病危害(K31)3.1.3.2 结合实际工作任务,排除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风险、职业病危害(K32)3.1.4科目四:作业现场应急处置(K4)3.1.4.1 触电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理(K41)3.1.4.2 单人徒手心肺复苏操作(K42)3.1.4.3 灭火器的选择与使用(K43)3.2组卷方式实操试卷从上述四类考题中,各抽取一道实操题构成。

具体题目由考试系统或者考生抽取产生。

3.3考试成绩实操考试成绩总分值为100分,80分(含)以上为考试合格;若考题中设置有否决项,否决项未通过,则实操考试不合格。

科目1、科目2、科目3、科目4的分值权重分别为20%、40%、20%、20%。

3.4考试时间60分钟。

北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及管理实施细则

北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及管理实施细则

北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及管理实施细则附件:北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及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北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防止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

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关于印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建质〔〕75号)和《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建办质〔〕41号)等规章,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从业和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包括: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和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认定的其它特种作业(见附件一)。

第四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经市建委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第五条市建委负责全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委托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以下简称“注册中心”)组织实施。

各区县建委负责本辖区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考核第六条注册中心应在办公场所公布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工作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事项。

注册中心考核前在北京建设网上公布考核大纲及科目、考核地点、考核时间和监督电话等事项。

第七条申请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二)近三个月内经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四)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它条件。

第八条申请考核人员应当向注册中心提交如下报考材料:(一)考核申请表(见附件二);(二)体检合格证明(见附件三);(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和3张1寸彩色照片;(四)有关规定提交的其它材料。

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核指南

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核指南

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核指南一.实施实操考核的特殊工种范围建筑电工、建筑焊工(电焊、气焊、切割)、建筑架子工、叉车司机等。

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流程三.实操考核的组织1.实操考核由总包单位统一组织,若总包单位无相关要求,我方应自己组织对进场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核。

特种作业人员入场后,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复印件经用人单位审核证件真实有效性并提交监理进行验证合格后,由总包单位、监理单位、用人单位三方共同对其进行实操验证。

特殊工种进场3日内必须进行实操考核。

2.本着“实用高效、风险控制”的原则,各项目应充分结合场地使用现有资源,因地制宜做好实操场地的材料准备工作。

3.考核组成员,至少包括2名总包单位管理人员(安全、工程各一名),1名监理单位安全人员,被考核人员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须参加实操考核现场但不参与考核打分。

若我方单独组织实操考核,由我方项目经理或安全管理人员对承包商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考核,承包商管理人员须参加实操考核现场但不参与考核打分。

4.各特殊工种实操考核评分采取百分制,考核项目包括保证项和一般项,保证项为重点考察项目,如有扣分,则考核不通过。

考核扣分不超过该考核项应得分值,考核最终得分85分及以上的,考核通过。

考核得分70-85分之间的,给予二次考核机会。

首次考核低于70分或经二次考核仍不合格的,用人单位须采取劝退措施。

四、建筑电工实操考核要求1.考核设备和器具配电箱、开关箱各一个、用电设备一台、电气元件若干、电缆、导线若干、万用表、兆欧表(绝缘电阻测试仪)、漏电保护器测试仪、接地电阻测试仪、十字口螺丝刀、一字口螺丝刀、电工钳、电工刀、剥线钳、尖嘴钳、扳手、钢板尺、钢卷尺、千分尺、计时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等。

2.考核方法根据图纸在模板上组装总配电箱电气元件;按照规定的临时用电方案,将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与用电设备进行连接,并通电实验。

口述日常电力巡检要点、检查和记录方法。

提问主要安全操作规程、技术操作要点等相关知识,不少于5个问题。

特种作业实操考官实操考试要求及范围

特种作业实操考官实操考试要求及范围

特种作业实操考官实操考试复习范围一、电工类每位考生须在“高压电工仿真模拟实操考试系统”中完成三个模块的答题操作,一是上机题模块,主要通过图片辅助文字说明的方式考核考生10KV变(配)电站常规设备、器材的识别和操作等方面内容;二是单独模拟操作题模块,主要通过观看视频并回答系统所提问题来检验考生在巡视检查、事故处理、故障分析等方面的能力;三是倒闸操作题模块,主要通过考生对系统给出的一项操作任务和操作票进行鼠标点选来考察其10KV双电源变(配)电站倒闸操作能力。

“高压电工仿真模拟实操考试系统”考试题型为单选、多选和判断,答题时间为20分钟。

具体复习范围将在上机培训中进行介绍。

关于“高压电工仿真模拟实操考试系统”的使用方法介绍,请见“高压电工仿真模拟实操考试系统”演示。

二、焊工类(一)焊条电弧焊、气焊、气割1.否决题(每题答题时间10分钟)(1)考官在现场考核前应进行的安全检查包括哪几方面?(2)电焊机外壳有无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及外露带电部分有无保护措施?为什么?(3)焊接作业现场堆放易燃及有毒物品时应采取哪些防护措施?(4)登高焊接作业的定义、易发生的事故及安全防护措施?(5)焊接现场发生火灾的原因及急救应急措施有哪些?(6)气焊气割作业发生回火时,说明其定义、产生原因及防止措施。

(7)气焊气割现场发生火灾、爆炸的原因及急救应急措施有哪些?(8)各种气瓶颜色标志是什么?如何检查焊、割炬的射吸能力?在车间内如何运输各种气瓶?为什么?2.专业题(每题操作时间15分钟)(1)焊条焊-板状角平焊(2)焊条焊-平板对接(3)气焊-板状平焊(4)气焊-管状水平转动焊(5)气割-板直线切割(二)钨极氩弧焊1.否决题(每题答题时间10分钟)(1)考官在现场考核前应进行的安全检查包括哪几方面?(2)钨极氩弧焊焊接时会产生哪些不安全因素?应采取哪些防止措施?(3)焊接作业现场堆放易燃及有毒物品时,应采取哪些防护措施?(4)钨极氩弧焊在采用高频高压或高压脉冲引弧时,应采取哪些安全措施?(5)钨极氩弧焊采用的钨极为哪几种?现采用哪种?为什么?2.专业题(操作时间15分钟)板对接焊(三)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1.否决题(每题答题时间10分钟)(1)考官在现场考核前应进行的安全检查包括哪几方面?(2)进行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时会产生哪些不安全因素?防止措施有哪些?(3)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使用气瓶颜色及纯度、气瓶如何运输及放置,为什么?(4)进行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时焊机应如何放置及在室外露天使用焊机的要求?(5)焊接现场发生火灾的原因及急救应急措施?2.专业题(操作时间15分钟)板对接焊三、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类考试题目设置形式为任务方式,即按照企业内真实操作情景设置任务,在考生完成指定任务过程中考核其对基本安全知识、安全操作技能的掌握程度。

北京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

北京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

《北京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安监发〔2014〕11号)时间:2014-08-14 来源:【字体:大中小】【颜色:黑色红色灰色】【打印页面】【关闭页面】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区县、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监管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本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制定了《北京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发布,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1月28日北京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工作。

本市开设的特种作业类别和操作项目由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18周岁,且女50周岁(含)以下、男60周岁(含)以下;(二)经本市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的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京建教科【2008】727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京建教科【2008】727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区、县建委,各建筑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现将《北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七日北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及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北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防止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

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关于印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建质〔2008〕75号)和《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建办质〔2008〕41号)等规章,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从业和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包括: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和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见附件一)。

第四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经市建委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第五条市建委负责全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委托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以下简称“注册中心")组织实施。

各区县建委负责本辖区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考核第六条注册中心应在办公场所公布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工作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事项。

注册中心考核前在北京建设网上公布考核大纲及科目、考核地点、考核时间和监督电话等事项。

第七条申请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二)近三个月内经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四)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北京市特种作业实操考评员资格

北京市特种作业实操考评员资格

北京市特种作业实操考评员资格
特种作业是指在一定空间进行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对从事这些作业的人员有着较高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要求。

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北京市制定了特种作业实操考评员资格认证制度。

一、特种作业实操考评员职责
特种作业实操考评员主要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实操技能进行考评,包括:
1.制定实操考核大纲和评分标准;
2.组织和监督实操考核过程;
3.评判考生实操表现并打分;
4.出具实操考核结果。

二、特种作业实操考评员条件
1.取得国家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证书,从业年限不少于5年;
2.掌握本领域特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技能要求;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能够公正客观地评判;
4.每3年参加一次专业培训并通过考核。

三、特种作业实操考评员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制定公平公正的考核标准,监督实操考核全过程,独立评判并打
分。

2.义务:遵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评判,保守考核秘密,接受监督。

北京市特种作业实操考评员资格认证工作,有助于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实操技能水平,确保作业安全,维护员工生命健康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北京市特种作业实操考官实操考试的通知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北京市特种作业实操考官实操考试的通知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北京市特种作业实操考官实操考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2.05.07•【字号】•【施行日期】2012.05.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北京市特种作业实操考官实操考试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特种作业实操考官管理办法》(京安监发〔2009〕18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特种作业实操考官管理,切实提升实操考官业务素质,市安全监管局拟于6月中旬开始对实操考官进行实操考试。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对象(一)现从事特种作业实操考核工作,且已参加2011年度特种作业实操考官继续教育培训并经理论考试合格的人员;(二)拟申请特种作业实操考官资质,且已参加2011年度特种作业实操考官继续教育培训并经理论考试合格的人员。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为6月18日至7月9日。

考试地点定在本市8所特种作业培训机构(见附件1)。

三、考试方式和考试内容电工类考试采用“高压电工仿真模拟实操考试系统”方式,其他类考试采用实际操作考试方式。

考试内容包括安全否决题和专业题两部分,安全否决题的主要内容是实操考官必须掌握的基本安全知识,专业题的主要内容是实操考官必须掌握的安全技能,安全否决题通过后,方可进入专业题考试。

安全否决题和专业题双项均通过,实操考试成绩为合格,可以从事本市特种作业实操考试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首都安全生产信息网”。

四、其他事项(一)请各区县安全监管局认真组织落实本次实操考官实操考试工作,确保考生按时参加考试。

(二)本次实操考官实操考试工作,将严格考核管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请各考生认真做好备考工作,并遵守实操考试管理规定。

一旦发现有徇私舞弊行为,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本次实操考官实操考试工作由北京市工伤及职业危害预防中心(以下简称“预防中心”)具体承办,请各区县安全监管局于5月14日至18日前往预防中心考核三科(朝阳区北四环东路惠中园小区5号楼407室)领取准考证。

北京市特种作业实操考试要求(可编辑修改word版)

北京市特种作业实操考试要求(可编辑修改word版)

北京市特种作业实操考试要求一、考官应遵循“秉公执考,严格标准,举止文明,廉洁自律,接受监督”的职业道德要求,开展特种作业实操考核工作。

二、实施回避制度。

实操考官与考生有师生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须回避。

三、考官严禁酒后从事特种作业实操考核工作。

四、考官严禁在实操考试期间拨打或接听手机。

五、考官严禁参与、协助或者纵容考试作弊。

六、考官严禁接受考生、培训单位工作人员的礼金、礼品或者宴请。

七、考官接到区县安全监管局下达的实操考试任务后,提前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执行考试任务的,应提前2 天向区县安全监管局请假。

八、考官考前30 分钟参加实操考试考前工作会,了解实操考试工作安排、考试要求和注意事项。

fh、考官考前15 分钟到达实操考试地点,穿着应符合相关工种安全要求。

检查实操考试场地、设备设施准备情况,发现考试现场不具备考试要求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向本场考试负责人汇报。

十、实操考试前,考官应核对每名考生的准考证和身份证。

经两名考官核实为替考的,终止其考试、清出考场,并在实操考核表明显处,标记“替考作废”的字样。

十一、考官发现考生穿着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不予考试。

十二、对考生不能提供准考证等有关证明,或辱骂、威胁实操考官的行为,考官报本场考试负责人,提请拒绝其参加考试。

十三、每名考官对每名考生仅限考核1 个考题。

考官须严格按照实操考试题目的规定内容,开展实操考试工作,不得随意变更考试内容和考试形式。

十四、考官应在考生答题结束后如实填写考生成绩,按要求签署本人姓名和考官证号。

十五、考试结束后,实操考官应将考试情况向本场考试负责人当面汇报,并如实填写《实操考场记录表》。

十六、如发现实操考试组织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应及时向本场考试负责人汇报,也可直接向市安全监管局反映。

首钢总公司安全处。

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标准(试行)

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标准(试行)

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标准(试行)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标准(试行)是为了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确保其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从而进行特种作业时能够遵守相关安全规范和操作流程。

下面将详细介绍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标准的主要内容。

1.考试对象: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适用于从事高危、特殊作业的人员,如高空作业、爆破作业、起重机械操作等。

2.考试科目:理论知识考试:包括特种作业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特种设备操作原理和技术规范等方面的知识。

实际操作考试:根据不同特种作业类型,设置相应的实际操作考试内容,包括装卸操作、设备操作、应急处置等。

3.考试内容:考核基本知识:考察特种作业人员对于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了解程度。

安全操作规程:考察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流程,能否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操作。

特种设备操作:根据特种作业类型设置相应的实际操作内容,如高空作业时考察人员对于安全带、防护网等安全设施的正确使用。

应急处置能力:考察特种作业人员在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理能力,包括火灾、事故等应急情况的应对措施。

4.考试要求:安全意识: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高度的安全意识,能够时刻关注作业环境的安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练掌握特种设备的操作技能,能够按照规定进行准确、稳定的操作。

应急处理: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处理突发情况的能力,能够迅速、冷静地做出正确的应急决策和行动。

5.考试评分标准:根据考试科目和内容,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

评分主要针对操作流程的正确性、操作规范的合理性、应急处理的准确性等方面进行评估。

6.考试合格标准:根据考试科目和内容的难易程度,制定相应的合格标准。

一般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在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中均达到一定的分数线才能合格。

总结起来,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标准(试行)旨在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以保障其在特种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北京市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和北京市特种作业证件使用管理规定

北京市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和北京市特种作业证件使用管理规定

北京市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和北京市特种作业证件使用管理规定一、背景介绍我国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装、维修、保养及拆除等特种作业活动,都需要经过技能培训和考核,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才能从事相应的工作。

近年来,特种作业领域事故频发,对人员和财产安全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因此,对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进行规定和监管,建立健全特种作业证件使用管理制度,有利于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推动特种作业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北京市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1、培训内容(1)基础知识和技能: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装、维修、保养及拆除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和技能;(2)安全操作规程:包括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检查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等;(3)特种设备维护和保养:包括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知识及技能;(4)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包括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现场管理和安全防范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5)其他相关知识和技能:包括特种设备的检测、实验以及其他复杂工艺的知识和技能等。

2、考核方式(1)理论考试:考核对象需熟练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操作规程等,达到合格标准;(2)操作考试:在现场模拟真实操作环境中,考核对象需完成相关操作工艺,达到合格标准;(3)维护考核:要求操作人员能熟练掌握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知识及技能。

3、考试合格标准理论考试合格标准为:满分100,合格标准为60分以上;操作考试合格标准为:满分100,合格标准为60分以上;维护考核合格标准为:满分100,合格标准为60分以上。

4、证书类型和有效期通过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考生可获得不同类型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有效期为5年,根据不同情况可以延长或者重新考核。

三、北京市特种作业证件使用管理规定1、证件颁发条件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人员,经企业或单位安排,在相关单位从事特种作业活动。

2、证件管理制度(1)证件登记管理:对特种作业证件进行严格的登记管理,确保证件真实有效;(2)证件借用管理:特种作业证件不能随意借用,需经过相关单位和人员授权,并填写证件借用确认书;(3)证件检查管理:严格按照制定的检查制度进行证件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4)证件报废管理:特种作业证件过期、被注销、丢失或者损坏等情况需及时废止,不得重复使用或者冒用;(5)工作记录管理: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处理。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4.01.28•【字号】京安监发[2014]11号•【施行日期】2014.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安监发〔2014〕11号)各区县、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监管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本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制定了《北京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发布,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1月28日附件北京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工作。

本市开设的特种作业类别和操作项目由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18周岁,且女50周岁(含)以下、男60周岁(含)以下;(二)经本市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种作业电工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标准

特种作业电工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标准

特种作业电工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标准一、考试目的特种作业电工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是为了确保特种作业电工具备相关技术和操作能力,能够安全、熟练地进行特种作业电工作业,提高特种作业电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水平。

二、考试对象特种作业电工的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对象为经过特种作业电工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电工证书的人员。

三、考试内容及标准特种作业电工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熟悉特种作业电工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电工需了解和掌握特种作业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包括电气设备的安装、维护、绝缘、检修和回路的接通与切断等操作规程。

2. 掌握电气设备的操作与维护特种作业电工需掌握各类电气设备的正确操作方法和维护要点,熟悉设备的安全使用说明书,能够正确调试、检修设备及更换设备零部件。

3. 熟练掌握电气回路接通与切断操作特种作业电工需要熟练掌握电气回路的接通与切断操作,包括安全操作电气开关、控制元件、保护元件等,能够根据工作需要正确地连接电路。

4. 熟悉特种设备的绝缘检验和绝缘处理方法特种作业电工需熟悉特种设备的绝缘检验方法,了解绝缘测试仪器的使用方法与操作步骤,能够正确判断绝缘性能是否合格,并根据绝缘测试结果进行绝缘处理。

四、考试方式与评分标准特种作业电工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采用实操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实际作业情景进行设定。

考试评分标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分:1. 操作规程遵守根据特种作业电工安全操作规程,考察考试对象在操作过程中是否严格遵守规程要求,遵循操作流程。

2. 操作技巧与熟练程度考查特种作业电工操作的熟练程度,包括电气设备的正确操作方法和维护技巧、电气回路接通与切断的操作准确性等。

3. 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考察特种作业电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特别是在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理能力及时、正确地做出反应。

4. 绝缘检验及处理能力考察特种作业电工对特种设备绝缘检验方法的熟悉程度,以及根据检验结果进行绝缘处理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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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特种作业实操考试要求
一、考官应遵循“秉公执考,严格标准,举止文明,廉洁自律,接受监督”的职业道德要求,开展特种作业实操考核工作。

二、实施回避制度。

实操考官与考生有师生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须回避。

三、考官严禁酒后从事特种作业实操考核工作。

四、考官严禁在实操考试期间拨打或接听手机。

五、考官严禁参与、协助或者纵容考试作弊。

六、考官严禁接受考生、培训单位工作人员的礼金、礼品或者宴请。

七、考官接到区县安全监管局下达的实操考试任务后,提前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执行考试任务的,应提前2天向区县安全监管局请假。

八、考官考前30分钟参加实操考试考前工作会,了解实操考试工作安排、考试要求和注意事项。

九、考官考前15分钟到达实操考试地点,穿着应符合相关工种安全要求。

检查实操考试场地、设备设施准备情况,发现考试现场不具备考试要求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向本场考试负责人汇报。

十、实操考试前,考官应核对每名考生的准考证和身份证。

经两名考官核实为替考的,终止其考试、清出考场,并在实操考核表明显处,标记“替考作废”的字样。

十一、考官发现考生穿着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不予考试。

十二、对考生不能提供准考证等有关证明,或辱骂、威胁实操考官的行为,考官报本场考试负责人,提请拒绝其参加考试。

十三、每名考官对每名考生仅限考核1个考题。

考官须严格按照实操考试题目的规定内容,开展实操考试工作,不得随意变更考试内容和考试形式。

十四、考官应在考生答题结束后如实填写考生成绩,按要求签署本人姓名和考官证号。

十五、考试结束后,实操考官应将考试情况向本场考试负责人当面汇报,并如实填写《实操考场记录表》。

十六、如发现实操考试组织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应及时向本场考试负责人汇报,也可直接向市安全监管局反映。

首钢总公司安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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