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玲玉 旅游法教程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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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规》课件——第一章 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PPT

《旅游法规》课件——第一章 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PPT
2022/11/1
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1.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2.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3.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 4.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
2022/11/1
五、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 2.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 3.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2022/11/1
六、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 治国的领导
报告进一步指出,依法治国把坚持党的领 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 来,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 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总 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2)法制与法治
党的十五大报告对我国法制建设问题做出 精辟论述,其中一个重要贡献就是将过去 通常讲的“法制国家”改为“法治国家”。
2022/11/1
一方面,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 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另一方面,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 治,依法治国是实现党的领导的基本途径。
2022/11/1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人民是社会主义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也是 依法治国的主体。人民当家作主是依法治 国的前提和目标,而人民当家作主最根本 的政治制度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坚持依法执政 2.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3.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4.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5.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 6.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和推进祖国统一 7.加强涉外法律工作
2022/11/1
4.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道德是法律的精神内涵,法律是道德的制 度底线,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 共同发挥作用。
2022/11/1

旅游法规第一章ppt课件

旅游法规第一章ppt课件

《家庭、私有制 和国家的起源》
《家庭、私有制 和国家的起源》
类型 奴隶制法 封建制法 资本主义法 社会主义法
类型 奴隶制法 封建制法 资本主义法 社会主义法
1)奴隶制法
奴隶制法严格保护奴隶主所有制,公 开确认贵族的等级特权
愚昧:神明裁判 残酷:酷刑、身体刑
古代奴隶社会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法律 古巴比伦王国《汉穆拉比法典》
非马克思主义的解说
“理性,也就是自然法,指 导着有意遵从理性的全人类: 人们既然都是平等和独立的, 任何人就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 健康、自由或财产。”
非马克思主义的解说
法律是贯彻统治者意图 的一种手段,是君主行使 惩罚权的一种方式。
意大利政治家、思想家, 近代资产阶级政治学说的奠基人之一,
代表作《君主论》
我国法律适用的总体要求是准确、及时、 合法。
准确——在适用法律时对事实的调查与认 定应当绝对准确,没有疑义;适用法律的准确。
及时——在适用法律时,应严格遵守法定 的时效期限,提高办案效率,加大执法力度。
合法——在适用法律时,应当严格依法办 事;既遵守实体法,也遵循程序法。
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
(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3)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 (4)坚持有错必纠,全错全平、部错部平的原则
殷墟出土作为祭祀 牺牲的奴隶遗骸
2)封建制法
封建制法确认人身依附关系,维护 专制王权。
等级严明 重刑轻民
公元前五世纪战国时李悝编订的《法经》
公元七世纪伊斯兰法的渊源《古兰经》
公元七世纪的《唐律疏议》 集中国封建法律的大成
公元六世纪古罗马《查士丁尼国法大全》
3)资本主义法

旅游法教程重点-第三版-韩玉灵主编

旅游法教程重点-第三版-韩玉灵主编

仓促整理,多多包涵.旅游法制建设的特点P20(一)立法规范的内容完成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二)旅游法制的形式有所提升(三)规范的范围由单一到综合,由传统转向新兴领域(四)某些领域的旅游法制渐成体系(五)地方旅游法制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六)《旅游法》立法工作受到高度重视和广泛关注旅游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P31(一)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

即:旅游法律关系的参加人或当事人(二)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指旅游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1)物,指在旅游法律关系中可以作为财产权利对象的物品或其他物质财富(2)行为,指在旅游法律关系中主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活动。

(3)智力成果,指旅游法律关系主体在从事智力活动中所创造的成果。

(4)信息,指反映旅游活动发生、变化和特点的各种消息、数据、情报和资料等。

(三)旅游法律关系的内容指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反映着旅游法律关系主体的具体要求,决定着旅游法律关系的实质。

旅游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是指旅游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某些权能或利益。

而其承担的义务,是指旅游法律关系主体依法承担的某种必须履行的责任。

P43代理的含义: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权利,义务由被代理人承受,称作代理。

代理的特征:1.代理人是代替被代理人实施法律行为;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代理活动;3.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内进行代理活动;4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可以独立为意思表示;5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由于代理关系发生的根据不同,代理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在旅游活动中的代理主要表现为委托代理。

旅游活动中的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而进行的代理。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实施法律行为,不得擅自转委托,不得滥用代理权。

★★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P59权利:1)安全保障权,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最基本)2)知情(知悉)权3)自主选择权(自愿)4)公平交易权5)索赔权(财产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6)结社权7)获取知识(接受教育)权(保障)8)受尊重(维护尊严)权可精神损害赔偿9)监督权:①检举权②控告权③批评权④建议权(一)安全保障权指旅游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犯的权利。

旅游法教程

旅游法教程

旅游法教程第一章、旅游与旅游法制建设1、我国的立法体制:“两级多层次”。

2、我国旅游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宪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旅游法》和单行法律;国务院根据《宪法》和相关法律制定旅游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部、委、局制定旅游部门规章。

3、旅游法实施的概念:旅游法的实施,包括法律执行、法律遵守两个不同各方面的活动。

公民个人、企业(如旅游者和旅行社)等主体遵守旅游法律、法规,进行旅游活动,属于“守法”的范畴;专门的国家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根据法律赋予的职权,按照法律、法规对在旅游活动中形成的有关社会关系进行调整,适用法律的行为,属于“执法”。

第二章、旅游法律关系1、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在旅游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或组织,即法律关系的实际参加者。

通常包括旅游者、旅游企业、旅游组织、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2、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旅游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信息等。

3、旅游法律关系的内容:指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4、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不特定的对象,预先做出的可以反复适用的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特定的人或事,作出的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政行为。

区别:a、效果不同;(将来、现在)b、适用范围不同;(不特定、特定)c、形式不同;(条文规范、具体处理决定)5、合法行为的主要特征:合法行为以旅游法律关系主体的真实的意思表示为基本要素,行为的内容、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第三章、旅游消费者概述1、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安全保障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索赔权、结社权、获取知识权、受尊重权、监督权。

第四章、保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制度1、旅游安全事故的等级:事故等级旅游者人身伤害程度经济损失程度处理程序报告制度轻微事故轻伤1万元以下(不含1万)①陪同应立即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应及时报告归口部门;②会同事故发生地有关单位严格保护现场;③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抢救、侦查;导游—旅行社一般事故重伤1—10万(不含10万)导游—旅行社—旅游局重大事故死亡或重伤致残10—100万(不含100万)导游—旅行社—旅游局—当地政府—国家旅游局特大事故死亡者多名100万元以上④有关单位负责人应及时赶赴现场处理。

《旅游法教程》课程说明书

《旅游法教程》课程说明书
题目类型有名词解释、简答题、判断题、填空题、案例等。 考试说明 总成绩不及格者,补考;补考不及格者,重修;补考或重修时,期末考试占100%。 备 注 1.开学一周内,班长或课代表将其姓名、联络电话、手机以e-mail传送给任课老师。
2.若以e-mail与老师联络时,请于主题处注明您的班级、姓名及事由等。
《法律基础》 英文 Tourism Law 课程性质 专业核心课 学时 /学分 48/3 授课范围 旅游管理专业06级本3、4、6班 授课时间
和地点 周二下午(5-7节)2#教学楼205 人数
限制 课程简介 本课程是旅游专业的专业理论课,也是获取国家导游资格证的必修课程。
本课程适应我国旅游管理专业高等教育的发展需要在实际中则是一门理论联系实际的课程。有利于了解我国的旅游法制建设并在实际工作中对法律知识理解和运用。
***[JimiSoft: Unregistered Software ONLY Convert Part Of File! Read Help To Know How To Register.]***
参考文献 韩玉灵主编《旅游法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7月第一版。
舒伯阳主编《旅游政策与法规》,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7 教学网站
参考相关旅游网站:中国旅游联盟、山东旅游政务网等。 四、教学信息 教学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达到下列基本要求:
1.了解我国及国际的旅游法律和法规知识, 能够分析和解决旅游接待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和投诉;
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第12周 第九章旅游资源管理法律制度
风景名胜区管理法律制度
自然保护区管理法律制度
第三节文物管理法律制度及对世界遗产的保护

旅游政策与法规 第1章 旅游法

旅游政策与法规 第1章 旅游法

• (四)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 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 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旅游法》规定,按照下列情形处 理: • 1、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
除合同。 • 2、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 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 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 3、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 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 者分担。 • 4、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 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 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二)业务范围 • 旅行社可以在取得相应业务经营许可后,经营 下列业务: • (1)境内旅游; • (2)出境旅游; • (3)边境旅游; • (4)入境旅游; • (5)其他旅游业务。
• (三)质量保证金制度 • 旅行社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旅游服务质量 保证金,用于旅游者权益损害赔偿和垫 付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险时紧急救助 的费用。
• (二)导游权益 • 旅行社应当与其聘用的导游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 旅行社临时聘用导游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应 当全额向导游支付包价旅游合同中载明的导游 服务费用 • 旅行社安排导游为团队旅游提供服务的,不得 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任何费用。
• (三)导游义务 • 导游和领队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必须接受旅行社委派, 不得私自承揽导游和领队业务;从事业务活动,应当 佩戴导游证、领队证,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旅游者的 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释旅游 文明行为规范,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 游者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 导游和领队应当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变 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 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 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旅游法教程

旅游法教程

《旅游法教程》1、我国旅游法属于行政性法规;(第15页)2、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旅游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或组织,即旅游关系的实际参加者;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旅游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旅游法律关系的内容:指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反映着旅游法律关系主体的具体要求,决定着旅游法律关系的实质。

(第31 页)3、199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两大核—心内容:消费者权利和保护措施。

4、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59页)(一)安全保障权,是指旅游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犯的权利。

包括生命安全权和财产安全权,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的权利。

(二)知情权,是指旅游者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知悉其所购买使用的商品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三)自主选择权,是指旅游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选择自己的意愿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利。

(四)公平交易权,是指旅游者在与经营者进行的消费交易所享有的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的权利。

(五)索赔权,是指旅游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向旅游经营者索赔的权利。

赔偿损失是求偿权最基本、最常见的实现方式。

(六)结社权,指旅游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七)获取知识权,指旅游者在购买、使用旅游产品或接受旅游服务中,享有获得与旅游有关的消费知识以及旅游者合法权益保护方面知识的权利。

(八)受尊重权,是指旅游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的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的权利。

人格尊严包括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

(九)监督权,是指旅游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旅游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5、旅游保险的特点:保证性、补偿性。

(第80页)6、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

旅游法规 第一章 旅游法概述

旅游法规 第一章  旅游法概述

第一章旅游法概述(孙子文13页16365字)第一节旅游法的产生及其调整对象20世纪以来,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由于旅游业的发展,一些国家逐渐认识到旅游立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相继颁布了一些旅游法律、法规,从而产生了一个新的部门法律——旅游法。

它以旅游活动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为调整对象,对保护和促进旅游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旅游业的发展和旅游法的产生旅游活动古已有之。

在古代和中世纪,旅游不仅是王公贵族、文人墨客的消遣娱乐方式,而且往往同有志之士的探险、考察活动相伴随。

比如,中国古代的郦道元、徐霞客,欧洲古代的马可·波罗,他们不仅是著名的旅行家,而且还留下了游记等著作。

但是古代和中世纪的旅游活动是个别和分散的,始终没有形成、也不可能形成一个产业门类。

到了近代,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确立和工业革命的兴起,世界范围内的经济和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社会财富的增加,交通状况的改善,为旅游业的形成提供了前提条件。

同时,在工业化大生产的条件下,人们的生活节奏加快,心理压力增加,产生了外出旅游的心理需求。

于是,一个新的经济领域——旅游业——便于19世纪在西方应运而生。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由于全球局势的相对稳定,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旅游业已从组织单一的观光活动发展成为一种经济活动,对全球的经济和社会生活产生了深刻影响。

(一)旅游业已经真正形成了一个产业门类旅游业具有创汇率高、投资回报高、提供就业机会多等特点,因此,当今世界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致力于发展旅游业,旅游业被誉为“朝阳产业”或“无烟工业”,其发展速度居其他产业之首。

据统计,到1992年,旅游业已成为世界第一大产业,该年度国际旅游和各国国内旅游总收人接近3500亿美元;1992年国际旅游业提供了1.27亿个工作岗位,占世界总数的1/5。

旅游业不仅促进了各国经济的增长,缓解了就业矛盾,而且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

2007年我国旅游直接和间接安置就业6000多万人,累计带动700多万人脱贫致富。

旅游法教程第一章 旅游法概论

旅游法教程第一章 旅游法概论

五、制定《旅游法》的意义
➢保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迫切需要 ➢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旅游资源的根本保障 ➢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有力支撑 ➢适应国际交流与合作新形势的客观要求
第三节 学习《旅游法》的意义与方法
01 学习《旅游法》的意义 02 学习《旅游法》的方法
一、学习《旅游法》的意义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法定程序,依据宪法、法律制定的法律规范。 如《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
(四)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设区的市 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 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法律规范。如 《云南省旅游条例》《山西省旅游条例》等。
(一)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旅游法律体系的基本依据。 (二)法律 法律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据《宪法》制定的法 律规范,其效力在全国有效。与旅游业直接相关的法律是《旅游 法》,该法也是旅游业的基本法。还有其他从不同的角度、领域 对旅游业的发展发挥着引导、规范作用的相关法律。
(三)行政法规
➢促进旅游法知识在我国的普及和提高,强化旅游业发展法 治保障的水平和能力
➢促进旅游市场秩序的规范 ➢促进旅游者依法维权
二、学习《旅游法》的方法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方法 ➢掌握理性分析方法 ➢掌握比较分析的方法 ➢关注现实旅游案例
谢谢观看!
三、旅游法的调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对象
➢ 国家行政管理机关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纵向社会关系 ➢ 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横向社会关系 ➢ 国家行政管理机关与旅游者之间的服务、管理关系
四、旅游法在我国的产生和发展

旅游法规教程教案

旅游法规教程教案

旅游法规教案经济管理系***第一章旅游法概述学习目的: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对旅游法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解、熟悉和掌握。

第一节邓小平理论学习目标:1、了解旅游法的产生及其调整对象;2、熟悉法的基本知识;3、掌握旅游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重点、难点:1、重点:旅游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2、难点:旅游法律关系。

教学方法:讲授法课堂讨论法教学过程:第一节旅游法的产生及调整对象一、旅游业的发展和旅游法的产生旅游活动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在漫长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里,旅游活动的内容与形式都在不断地变化和向前发展,既有以经济为目的的旅行经商活动;也有以公务为目的的国事访问;更多的是观光消遣旅行、文化和修学旅行、宗教旅行等。

1845年,库克在莱斯特正式成立了托马斯•库克旅行社,专门从事旅游代理业务,成为世界上第一位专职的旅游代理商。

旅行社的出现具有划时代意义,标志着旅游业的诞生。

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旅游活动中的这些矛盾、冲突和纠纷日趋增多和复杂化,如何处理和解决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之间的关系、旅游经营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关系、旅游活动与生态平衡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国际旅游业之间的关系、旅游业的发展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之间的关系等一系列问题,提到了一些国家和政府的议事日程上来,使他们已经认识到通过法律手段来规范和调整上述各种社会关系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旅游法”的概念出现了。

日本、韩国、巴西、墨西哥、英国、美国等国,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相继制定了专门用于调整旅游活动领域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

同时,世界一些国家和旅游组织还签订了一批国际旅游公约、条约和协定,使旅游立法工作日趋完善。

二、世界旅游立法概况世界旅游立法分为国际旅游立法和国内旅游立法。

国际上没有统一的旅游立法机构,国际旅游立法是各主权国家在不违背国际法的原则下,就其适用的旅游法律规范,按照其意志共同协商的结果,国际旅游法律规范一般是以公约、条约和协定等形式表现出来,根据缔约国家的多少,又分为双边或多边公约、条约和协定等。

旅游法规第一章

旅游法规第一章

• 1、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内容(宪法规定国家的根 本制度和根本任务)。
• 2、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 3、宪法的制定与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严格。
• 二)我国宪法的历史发展 • 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已先后颁布 过一个宪法性文件和四部宪法,即 • 建国之初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 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 1954年宪法、 • 1975年宪法、 • 1978年宪法和 • 1982年颁布的现行宪法。
• 法规:
• 一般以“规章”“制度”“条例”“通知”相称

在我国有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两种。
(1)行政法规: 由国务院及其所属政府部门依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法规。 (2)地方性法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规。
• 法律与法规是否同一概念? ●法律与法规是有区别的,不是同一概念。 ●制定的机关不同,法律效力不同
• 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 • 国家结构形式是指表现国家整体与其 组成部分、中央与地方相互关系的形 式。目前世界各国的国家结构形式主 要有单一制和复合制两种类型。 • 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采取单一制。
我国的经济制度
• 经济制度,是指由国家法律确认的各种生 产资料所有制及其所构成的经济成分等方 面的制度。 • 宪法第六条(1999年修正案)规定:"国家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坚持公有制为主体、 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的分配制度。"
• 3、国家行政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 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 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 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 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 长、主任负责制。 • 4、中央军事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是国家最高 军事机关。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中央军事委 员会由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 成。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中央 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旅游法第一章 导论

旅游法第一章 导论
①行政处罚的程序:行政处罚的 程序分为当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 简单程序和适用于当场处罚以外所 有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和规则 ③国家旅游局规定的听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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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旅游行政复议
旅游行政复议是行政复议的一种,即与旅 游有关的行政复议。它是指由做出具体行政行 为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上级管理部门,根 据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申请或者授权,依法受理 行政复议申请,做出行政复议决定,从而解决 行政争议的行为。 申请复议的范围主要包括:(略,41p)。 行政复议的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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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旅游法律关系的概念 旅游法律关系:是指由旅游 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在 旅游活动中所形成的当事人之 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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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旅游法律关系的特征
旅游法律关系作为法律关系的一种,具有 不同于其他社会关系的特征。 (1)必须以现存的法律规范为前提 (2)旅游法律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 系 (3)旅游法律关系由国家强制力作保障, 是具有强制性的社会关系 (4)旅游法律关系,属于思想的社会关 系,具有特殊的意志性。
返回本节
1、《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原则
(1)最惠国待遇原则。 (2)国民待遇原则。 (3)市场准入原则。 (4)透明度原则。 (5)发展中国家更多的参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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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WTO对旅游业的影响
(1)加入WTO服务贸易在旅游部分的具体承 诺减让表。--教材11-12p (2)加入WTO后对我国旅游业的积极影响。 (3)加入WTO后我国旅游业面临的挑战。 (4)入世将对我国旅行社业产生积极影 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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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旅游立法状况
一、我国的旅游立法 二、其他国家、地区旅游立法简介 三、 WTO和中国旅游立法
返回本章
一、我国的旅游立法

旅游法规教案资料讲解

旅游法规教案资料讲解
课后小结
这部分内容中的旅游法律关系的二要素是比较抽象的内容, 所以课堂中结合实际例子学生更容易理解。
辅导答疑
旅游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主体、内容和客体。
旅游法规
教师姓名
早节名称
第三章旅游消费者概述
§1旅游消费者
授课
时间
2课时
教学目的
通过本部分内容学习,能理解消费者和旅游消费者的概 念,能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意义。
多媒体教学;教师讲授为主,结合案例教学
课后作业
消费争议的解决
参考资料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课后小结
本节内容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主体内容,内容包含 消费者权益的各个方面,但是因为生活中大家遇到过相关问 题,所以理解起来比较容易。所以在本课程讲授中,从旅游 法的角度出发,结合实践。
辅导答疑
发生消费争议,应当如何选择解决途径。
(一)海关
1.行李申报手续
2.海关通道
(二)边防检查
人员交通运输工具行李货物
(三)安全检查
(四)卫生检疫
(五)动植物检疫
四、旅游者出入中国国境的权利义务及限制
(一)中国公民
(二)外国人
(三)法律责任
教学方法 与教学手段
多媒体教学、教师讲授、课堂讨论、案例分析
课后作业
一关四检的内容
参考资料
出入境检查制度
导游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教学内容纲要一导游的权利与义务导游人员的权利1人格尊严权2调整变更计划权3申请复议权4行政诉讼权导游人员的义务1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职业技能2佩带导游证3必须经旅行社委派4自觉维护国豕利益和民族尊严5遵守职业道德6严格接待计划不得擅自中止导游7真实说明和警示义务8不得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购买旅游者物品9不得以明示或者暗示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10不得欺骗和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串通经营者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实施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多媒体

旅游法教程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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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总课时36;其中上课30课时;课堂讨论4课时;考试2课时
3.方法、考试
方法:教师以讲授为主,案例分析为辅学生
以听课为主,讨论、自学、做作业为辅 考试:旅游管理专业 当堂闭卷考试 计分方式:平时成绩(4章
教学目的: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掌握旅游 法产生的原因,旅游法的概念;了解我国的旅 游立法的相关知识,我国旅游法制建设的现状 以及有关法制建设的基础知识。 教学重点:旅游立法体系及相关的法制建设的 基础知识 教学方法:讲述、案例分析 授课时间:4课时
主体 客体 内容
旅游 法律 关系 的构 成要 素
参加者或当事人
旅 游 者
企 业
管 理 者
智 力 成 果
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行 为
权利义务
权 利
义 务
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法律
关系主体构成的资格。
概念
旅游权利,指主体在旅游法律 关系中,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 享有的某种权能或利益。
特点:
◆权利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是
信用,就是指恪守诺言,信守合同, 自觉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三角债与信用
保护全国大市场
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功能
要解决的问题:
问题一:设置壁垒和障碍 问题二:地方保护措施、优惠政策 目 的: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
一方面:各国法律制度的建立应遵守国际上
通用的规则 一方面:加强规制建设,创造透明的市场 环境
法规透明度原则:各国国内法的规定会影响服务贸 易的发展,协议的各成员国有义务公开涉及《服务 贸易总协定》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创造 透明的市场环境。
二、教学安排
1.参考书目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姜明安主编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0年版 《消费者保护法》李昌麟等编著

旅游法第一章 总论

旅游法第一章 总论

《旅游法教程》讲稿一、课程性质与教学要求《旅游法规》是旅管理专业必修的专业基础课,是调整旅游活动领域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应用性学科:课程的教学要求是:1、能系统地掌握旅游法的基本理论,基本观点和基础理论2、能运用旅游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原则、基本方法解决旅游及酒店经营中的法律问题3、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二、课程教材教材:韩玉灵主编《旅游法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7月三、教学媒体使用建议:本课程的媒体选用文字教材,多媒体课件等,其中文字教材是课程的基本媒体。

四、教室环节、教学方法和形式1、较系统地课堂讲授旅游法的基本理论2、组织学生结合旅游及酒店的实际进行课堂讨论3、指导学生将所学得知识延用于旅游及酒店业实际工作4、结合当前旅游及酒店业的热点问题撰写分析、讨论、评述、研究文章或提出对策五、进度安排本课程的课内学时为72学时,包括课堂教学、课堂讨论的学时,但不包括课外自学和课外作业。

六、学习方法:1、认真看书听讲。

2、注意把书本知识与旅游实践相联系。

3、把书本知识与典型案例相结合,加深对有关知识和理论的理解把握。

第一章旅游法总论学习目标:通过对本章的学习,学习者要了解旅生产的背景,掌握旅游法、旅游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了解旅游立法的概况。

要点:旅游法的产生和发展以及旅游法制建设;其他国家、地区的旅游法情况。

为了使中国旅游业获得更大发展,不仅需要从根本上转变观念,改变传统的行业管理方法和手段,需要继续完善落实国家的有关产业政策,而且更需要法治对旅游业保驾护航。

通过加强旅游业的法制建设,可以规范旅游业的经营管理,提高旅游业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解决旅游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为旅游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一节旅游法概述一、旅游法的产生和发展1、旅游法产生的基础条件:经济的发展旅游法是旅游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它随着旅游业的发展而产生,又在旅游业的不断发展中完善,并随着社会的发展,最终完成其历史使命。

旅游法第一章

旅游法第一章

(3)旅游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所 享有的旅游权利和承担的旅游义务,它决定着旅游法律
关系的实质。 ------06单选
• 3、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旅游事实是指由旅游法律法规规定的,能够引起旅
游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或客观现象 (1)旅游法律事件,是指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
第一章 法律法规基础
第一节 法与旅游法律法规
• 一 法律基本理论
1 什么是法 2 法的产生和发展 3 法的本质 4 法的特征 5 法的制定和实施 6 法律规范、法律部门、法律体系、法律渊源 7 法的分类
1 什么是法
• 古体“法” ----独角 兽
• 概念
2 法的产生和发展
• 起源:原始社会末期 原始社会的行为规范: 习惯、道德和宗教规 范
• (6)其他几项义务。如受教育、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 务、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 义务
• 思考题:1、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权利有哪些?

2、宪法的特征有哪些?

3、我国的政治制度有哪些?
四、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 1、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1)平等权。 (2)政治权利和自由(04多)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自由权 (05多) (5)批评建议权、申诉、控告、检举权和取得赔偿权 (6)社会经济权利。(06多) (7)文化教育权利与自由 (8)特殊主体的权利保护 ----妇女;婚姻、家庭、母亲、
三、我国的经济制度
• 1、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
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 2、现阶段我国的基本经济形式:全民所有制
经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劳动者个体 经济;私营经济;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 业、外资企业。 • 3、国家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旅游法规第一章

旅游法规第一章
◆ 制定的灵活性 ◆ 内容的复合性 ◆ 主体的层次性 ◆ 政策目标的差异性 ◆ 具体条款的弹性
第一章 绪论
第一章 绪论
1.3.2 旅游法规概述
(1)旅游法规的产生 旅游法制建设的水平是一个国家旅游发展程度的重
要标志。旅游法规既是对旅游业中各。 ◆ 经济的发展是旅游法产生的基础 ◆ 现代旅游业的发展向立法提出了客观要求
绪论
第一章 绪论
1.1 法的基本知识
1.1.1 法的产生
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随着原始社会的解体、 阶级和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
1.1.2 法的本质
(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是以国家意志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统治阶级的意志 (3)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第一章 绪论
1.1.3 法的基本特征
(1)法是一种社会规范,具有规范性 (2)法是一种国家意志,是由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 (3)法规定了人们的权利和义务 (4)法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
第一章 绪论
1.2 社会主义法
社会主义法是由社会主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反映以工人 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并由社会主义国家以 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人们行为规则的总和。
第一章 绪论
1.5 旅游法律的实施
1.5.1 旅游法律实施的概念 法律实施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社会团体及广大公 民在自己的实际活动中,使法律规范得以具体运用、贯彻和 执行。 1.5.2 旅游法实施的原则 (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第一章 绪论
1.6 旅游法律关系
种原则或具有导向性的行动。政策的主要构成要素包 括政策目标、政策环境、政策主题和政策策略及方案。 而旅游政策是政府部门根据特定时期旅游业发展的需 要,为实现相应的旅游发展目标而制定的一些列行动 准则,这些准备既包括宏观性的指导思想以及发展方 向,也包括对某一具体问题的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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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旅游业产生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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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1、市场经济的协调有序运行有赖于一定形式 的规则和手段
2、市场主体的自主性需要法治 3、市场准入制度 4、市场经济活动的契约性要求法治(案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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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5、市场经济的竞争性要求法治(案例2) 6、市场经济的信用性要求法治 7、市场经济的统一性要求法治 8、市场经济的国际性要求法治
❖ 某度假村的员工酒后驾车被当地警方拘捕,他是饭店的客车司 机,但事发时他并没在工作。饭店是否应当停他的职?
❖ 一位在餐厅就餐的客人对服务质量感到不满,他向经理投诉, 并愤怒地要求退费,可是,这是饭菜他已经吃完了。这位客人 是否有合法权利要求退费?
❖ 某连锁加盟店的店主接到了连锁店总部的一封信,成该店最近 实施的“周五随意着装 ”的规定违反了加盟特许权协议。店 主是否必须修改这项规定?
202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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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案例分析(案例2)
▪ 杨局长的做法对吗?
某旅行社向所在地旅游局反映:为回报旅游 者,该社推出某旅游线路让利大促销,报名的旅 游者可获得抽奖机会,前10名可得到金额七千元 的旅游机会,报名者蜂涌。但当地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责令其停止销售行为 并处以罚款;旅行社 希望旅游局为其主持“公道”。杨局长拍案而起, 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交涉,并游说人大代表,最 终将罚款讨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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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绪论
案例分析
▪ 该团是接还是不接?为什么? ▪ 领队的护照是留还是不留吗?为什么? ▪ 解决纠纷的途径有哪些?最佳途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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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案例启示
(一)保护合法权利应当采用合法手段 (二)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完善
知识结构、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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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借鉴与思考1
❖ 饭店经理经常需要做出一些决策,这些决策会以不同的方式影 响企业的法律地位。美国最大一家饭店管理集团的创始人估计 自己每天要做出的决定中有60%—70%与法律有关。
❖ 一位饭店客人坚持说他在去吃午餐回来后,放在床头柜上的 50美元钞票不见了。饭店是否应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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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学 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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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教学定位
侧重于旅游管理人员应具备 的法律素质和技能
目标定位
提高旅游业管理者、企业经营管理人 员追求经营稳定,确保交易安全,事 前防范经营风险的知识和能力。
学习重点
学会经营准则、规则,防范交易风险,追 求交易稳定。具体:不出错,掌握技术性 规范;不受骗,防范风险;不越界,严格 依法规范经营;依法维权,掌握法律武器 及时保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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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为什么要开设《旅游法》课程?
▪ 案例分析
202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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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案例分析
我国A旅行社与境外B旅行社长期合作开展旅游业务, 但近年B社屡次违反合同约定拖欠A社团款。此次,双 方在合同中约定,B社先将50%团款付给A社,余款待 旅游团结束中国之行后按惯例结算。A社在合同约定的 期限内未收到团款,遂告知B社:若不按合同约定付款, 该团不接。某日,B社通知A社按计划接团,并说明团 款由领队交付。但接到旅游团时,领队表示不知道团 款事,并请A社按计划接团,她保证团款在旅游团离开 中国时按合同结清,否则愿将护照交给A社,团款何时 结清他何时回国。尽管A社不断催款,B社始终未履约; 团队按期回国,领队自愿将护照交A社,由此引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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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旅游与旅游法制建设
(一)旅游法产生的基础条件
1、经济的发展是旅游法产生的基础 2、旅游业的发展向立法提出的客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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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旅游与旅游法制建设
1、经济的发展是旅游法产生的基础
主观因素:可支配的收入及闲暇时间 客观因素: 有组合的旅游资源以及系列、配 套、完善的服务 结论: 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
摘自《饭店业国际法律事务》
202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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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旅游与旅游法制建设
教学目的 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掌握旅游法产生的原因,旅游法的 概念;了解我国的旅游立法、旅游法律实施的相关知识;了 解我国旅游法制建设的现状及建设目标
教学内容 一、旅游法的产生和发展 二、中国的旅游法制建设 三、旅游法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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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案例分析(案例1)
▪ 随意承诺付出的代价
住在某酒店的每位客人都可以在房间内看到酒店 提供的“服务承诺书”。其中写道“24小时的保安巡 视确保您的人身安全”,“若有不符上述承诺内容, 我们将立即改正并向您赔礼道歉,或奉送水果、费用 打折、部分免费,直至赔偿” 。某客人下榻该酒店, 后在客房内被抢劫杀害。其家属依据“服务承诺书” 提出索赔。法院支持了被害人家属的诉请,判决酒店 赔偿被害人家属8万元人民币。
教学重点 旅游立法、旅游法律实施等知识
教A学dd方y法ou:r 讲ti述tl、e 案in例h分er析e 授课时间:3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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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旅游与旅游法制建设
第一节 旅游法的产生与发展
旅游法的 产生与发展
(一)旅游法产生的基础条件 (二)旅游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三)WTO与中国旅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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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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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借鉴与思考2
❖ 影响饭店经营合法性的是经理而不是律师;经理的的决策或行 为决定了企业或经理个人是否会成为诉讼的对象。
❖ 不是培养一个律师,而是培养像律师那样的思考、认真考虑行 为决策以及如何在法律框架下进行工作。
❖ 通过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正确管理、规避潜在法律责任的能 力。即通过依法的积极管理来规避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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