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
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
《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林业调查规划项目的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林业调查规划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指导林业行业开展调查规划工作,特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本《意见》可作为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格证书的单位开展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取相关费用的参考依据。
第三条调查规划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应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规定,符合委托方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四条本《意见》中的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是指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二类调查、下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调查、林地征收占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自然保护区科考调查和各类林业规划等项目。
第五条本《意见》制定的主要依据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2、《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财企[2006]529号)3、《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4、《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5、《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2004中规协秘字第022号)6、《工程设计、工程勘察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7、《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1218号)8、《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9、《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2001】第2号)10、《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林资发[2002]237号)11、《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T26424-2010)12、《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规程》(试行)(环函[2010]139号)等第六条本《意见》中的面积以公顷、经费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量。
收费是按照基础价格乘以调整系数来计算的,调整系数(X)分通用调整系数(T)和专业调整系数(Z),多个调整系数采用累计相乘计算(X=T*Z)。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1分析
(二)意义
《收费指导意见》作为行业自律的指导性意见: 对行业外,可作为开展各类项目定价的依据; 对行业内,用来约束自己,防止恶性竞争。
三、《收费指导意见》的 主要内容
分七章四十八条,2个附件,其中: 第一章总则共7条,明确了《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收费 指导意见》的目的与意义、适用范围、参照依据、计价单 位以及各类通用的调整系数。 第二章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二类调查)共4条, 明确了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二类调查)的定义、收费 依据和收费标准。 第三章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调查共6条,明确了森林资 源资产评估调查的内容、分类和收费标准。
开展行业诚信管理,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恶性竞争是企业诚信的主要考察指标,对不诚信企业 进行记录,给以警告、媒体曝光、资质降级或者撤销资质 等处理。
加大调研力度,逐步完善《收费指导意见》
一是补充完善林业行业调查规划其他项目收费指导意 见;
二是对现有收费标准中不合理的条款进行修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是按照调查规划范围的总面积来计 算的,不是仅仅计算林地或森林的面积,以长度计算的也 是总长度。
(二)行业自律方面的问题
维护行业的整体利益是从业单位的义务
《收费指导意见》是行业自律性的收费标准,从业单 位在市场竞争时,要参照《收费指导意见》的标准来收取 项目费用,不能为了蝇头小利而降低标准,不仅会造成行 业间的恶性竞争,也矮化了自己的形象,最终损害的是行 业的整体利益。
将《收费指导意见》初稿发给各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 单位征求意见;
组织调查监测专委会整理意见,修改完善《收费指导 意见》;
召开了专家评审会进行论证; 最终形成《收费指导意见》正式稿。
二、《收费指导意见》颁发的 目的与意义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 1
业的整体利益。
参照《收费指导意见》标准,并不是完全照搬,以下
几种情况在实际工作中也是客观合理的:
(二)行业自律方面的问题
合理的价格优惠
《收费指导意见》第四十四条、“本《意见》中确定 的价格为指导价。具体收费由咨询单位与委托方根据本
《意见》的收费基价协商确定”。
《收费指导意见》不是强制性标准,在试行期间,可 以适度的浮动; 项目间的差异很大,设定的调整系数不可能各种因素 都照顾到;考虑到项目的特殊性,在指导价格的基础上适 当的优惠是合理的。
(二)行业自律方面的问题
指令性任务与市场化项目的差异
指令性任务一般是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给下属单位的工 作任务,《收费指导意见》只能作为主管部门安排财政预 算的参考,不能作为下属单位完成指令性任务的收费依据。 对于市场化项目,从业单位在进行商务谈判或者招投 标时,应将《收费指导意见》作为报价的参考依据。
(二)《收费指导意见》制定的过程
协会主持深入调研,最终定稿
多次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完善直属院制定的《林业 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形成《收费指导意见》初稿; 将《收费指导意见》初稿发给各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 单位征求意见;
组织调查监测专委会整理意见,修改完善《收费指导
意见》; 召开了专家评审会进行论证; 最终形成《收费指导意见》正式稿。
的支付进度、收费的指导原则,以及标准的解释权限。
另外,还有两个项目规模的附件。
四、执行《收费指导意见》 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收费计算方面的问题
调整系数的计算
《收费指导意见》中调整系数有两类,一是通用调整 系数(T),二是专业调整系数(Z)。两类调整系数中又各 有若干个系数,总的调整系数=T ( =T1*T2*……*Tn)*Z ( =Z1*Z2*……*Zn)。
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
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
一、调查规划项目收费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保障
收费合理、公正;
3、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应当符合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经过
公开招标程序确定;
4、收费应当建立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财务核算、核查
等工作;
5、收费应当合法、合规,符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
制度;
6、收费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确保收
费的合法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7、收费的缴纳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
确保收费的合法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二、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标准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应当经过公开招标程序确定;
2、收费标准应当根据项目内容、规模、难度等因素确定;
3、收费标准应当根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确定,保障收费合理、公正;
4、收费标准应当根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招标程
序确定;
5、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行业发展趋势,确定合
理的收费标准;
6、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市场情况,结合行业发展趋势,确定合理收费标准。
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
《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林业调查规划项目的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林业调查规划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指导林业行业开展调查规划工作,特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本《意见》可作为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格证书的单位开展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取相关费用的参考依据。
第三条调查规划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应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规定,符合委托方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四条本《意见》中的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是指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二类调查、下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调查、林地征收占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自然保护区科考调查和各类林业规划等项目。
第五条本《意见》制定的主要依据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2、《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财企[2006]529号)3、《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4、《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5、《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2004中规协秘字第022号)6、《工程设计、工程勘察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7、《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1218号)8、《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9、《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2001】第2号)10、《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林资发[2002]237号)11、《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T26424-2010)12、《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规程》(试行)(环函[2010]139号)等第六条本《意见》中的面积以公顷、经费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量。
收费是按照基础价格乘以调整系数来计算的,调整系数(X)分通用调整系数(T)和专业调整系数(Z),多个调整系数采用累计相乘计算(X=T*Z)。
9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
9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
一、总则
1.全面落实财政收费管理的要求,规范林业行业调查规划收费行为,
保障收费诚信、透明、规范、有序。
2.加强林业行业调查规划中的收费管理,科学合理地安排收费额度,
保证收费标准合法、合理,确保收费政策有效实施,切实提高收费效率和
质量。
3.加强林业行业调查规划收费标准的科学性审核,建立健全收费主体、被收费主体、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费程序和收费比例等完善的制度体系。
二、收费指导原则
1.按照依法管理、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创新和提高效率的原则,科学
决策、合理定价,确保林业行业调查规划收费科学合理。
2.收费标准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合理的经济规律,保
证量化、规范、透明的操作。
3.突出收费目的,确保依法合理进行收费,控制收费环节,加大督查
执法力度。
4.坚持动态调整和完善收费标准,提高收费灵活性,指导有关单位合
理组织林业行业调查规划收费,确保收费有序、高效。
三、收费标准。
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
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林业调查规划项目的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林业咨询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指导林业行业开展调查规划工作,特制定《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第二条 本《意见》可作为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开展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取相关费用的参考依据。
第三条 调查规划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应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规定,符合委托方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四条 本《意见》中的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是指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简称二类调查)、作业设计调查(简称三类调查)、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调查、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自然保护区科考调查、林业行业专项规划项目、卫星遥感数据正射影像图制作及空间地理信息数据入库、营造林综合核查调查、营造林设计调查、珍稀古树调查、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等项目。
第五条 本《意见》制定的主要依据包括: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997年12月29日)2.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4月29日)3.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令第698号修订)4.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7月2日)5.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29)6.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工程咨询服务(境内)人工成本要素信息调查情况的通报》(中咨协政〔2015〕46)7.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2004中规协秘字第022号)8. 国家标准《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技术规程》(GB/T20399-2006)9. 林业行业标准《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范》(LY/T2005-2012)10. 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导则》的通知(林湿综字〔2010〕7号)11. 林业行业标准《国家沙漠公园总体规划编制导则》(LY/T2574-2016)12. 林业行业标准《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LY/T2004-2012)13. 财政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14. 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15.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和<使用林地申请表>、<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的通知》(林资发〔2015〕122号);16. 林业行业标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LY/T 2492-2015);17. 国家标准《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T 26424-2010)18. 林业行业标准《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T 1646-2005);19. 国家环保部《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规程》(试行)(环函〔2010〕139号);20. 林业行业标准《全国营造林综合核查技术规程》(LY/T 2083-2013);21. 国务院《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2011年1月8日国务院第588号令);22. 林业行业标准《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T1646-2005)等。
9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
9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林业行业调查是为了了解林业资源的状况、产业发展情况及相关问题,以指导决策和政策制定。
在进行行业调查时,需要根据项目需求制定收费标准,以合理确定调查项目的费用。
以下是关于林业行业调查项目收费的指导意见:1.收费项目确定:确定调查项目收费的首要任务是明确调查的目标、范围和内容。
根据调查项目的复杂程度和涉及领域的广泛程度,可以将调查项目划分为不同的收费项目,例如资源调查、生态环境评估、产业调研等。
2.工作量评估:根据调查项目的内容和范围,评估所需的工作量,包括人力、物力、时间等。
通过对工作量的评估,可以合理确定收费标准,避免工作量过大或过小导致费用不合理。
3.调查方法和技术:根据调查的目标和内容,确定合适的调查方法和技术,并考虑其所需的专业人员和设备。
特殊的技术和设备可能会增加调查项目的成本,因此需要在收费标准中进行合理考虑。
4.专业人员费用:调查项目中需要专业人员进行实地调查、数据分析和报告撰写等工作,他们的费用是项目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专业人员的能力和经验水平,确定合理的专业人员费用,并考虑相关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
5.实地调查费用:实地调查是林业行业调查的重要环节,需要考虑调查地点的远近、交通和住宿等因素。
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地调查的交通、住宿和膳食等费用,并在收费标准中明确说明。
6.数据处理和分析费用:调查结束后,对所收集的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编制调查报告。
根据数据的复杂程度和分析的方法,确定合理的数据处理和分析费用,并根据报告的页数和技术要求等确定报告的撰写费用。
7.其他费用:除了上述费用外,还可能存在其他的费用,如印刷、发布会和项目管理等费用。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估算,并在收费标准中进行说明。
8.收费合理性:确定收费标准时,需要兼顾公平和合理性。
参考同行业的市场行情和竞争情况,确保收费标准与市场相符合,并能够满足客户的需求。
9.细化收费细则:在制定收费指导意见时,可以考虑制定相应的收费细则,如不同调查项目的收费细则、付款方式和阶段性结算细则等。
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
《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林业调查规划项目的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林业调查规划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指导林业行业开展调查规划工作,特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本《意见》可作为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格证书的单位开展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取相关费用的参考依据。
第三条调查规划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应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规定,符合委托方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四条本《意见》中的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是指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二类调查、下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调查、林地征收占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自然保护区科考调查和各类林业规划等项目。
第五条本《意见》制定的主要依据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2、《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财企 [2006]529 号)3、《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 号)4、《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5、《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2004中规协秘字第022号)6、《工程设计、工程勘察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 号)7、《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 1218 号)8、《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 号)9、《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2001】第 2 号)10、《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林资发[2002]237 号)11、《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T26424-2010)12、《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规程》(试行)(环函[2010]139 号)等第六条本《意见》中的面积以公顷、经费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量。
收费是按照基础价格乘以调整系数来计算的,调整系数(X )分通用调整系数( T)和专业调整系数( Z),多个调整系数采用累计相乘计算(X=T*Z )。
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
《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林业调查规划项目的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与林业调查规划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指导林业行业开展调查规划工作,特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本《意见》可作为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格证书的单位开展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取相关费用的参考依据。
第三条调查规划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应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规定,符合委托方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四条本《意见》中的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就是指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二类调查、下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调查、林地征收占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自然保护区科考调查与各类林业规划等项目。
第五条本《意见》制定的主要依据包括:1、《中华人民共与国价格法》2、《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财企[2006]529号)3、《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4、《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5、《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2004中规协秘字第022号)6、《工程设计、工程勘察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7、《关于放开与下放部分商品与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1218号)8、《中央与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9、《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2001】第2号)10、《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林资发[2002]237号)11、《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T26424-2010)12、《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规程》(试行)(环函[2010]139号)等第六条本《意见》中的面积以公顷、经费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量。
收费就是按照基础价格乘以调整系数来计算的,调整系数(X)分通用调整系数(T)与专业调整系数(Z),多个调整系数采用累计相乘计算(X=T*Z)。
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
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林业调查规划项目的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林业调查规划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指导林业行业开展调查规划工作,特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本《意见》可作为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格证书的单位开展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取相关费用的参考依据。
第三条调查规划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应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规定,符合委托方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四条本《意见》中的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是指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二类调查、下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调查、林地征收占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自然保护区科考调查和各类林业规划等项目。
第五条本《意见》制定的主要依据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2、《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财企[2006]529号)3、《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4、《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5、《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2004中规协秘字第022号)6、《工程设计、工程勘察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7、《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1218号)8、《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9、《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2001】第2号)10、《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林资发[2002]237号)11、《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T26424-2010)12、《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规程》(试行)(环函[2010]139号)等第六条本《意见》中的面积以公顷、经费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量。
林业建设协会收费指导意见(2018)
注:收费计算公式:收费(元)=收费基价*调查面积*通用调整系数(T)*专业调整系数(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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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第二十四条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含林地现状调查报告)编制 是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根据项目建设方的委托,对拟用地范围 内的林地进行收集资料,制订调查方案细则,进行勘测、调查等野 外作业,以及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等文件。 第二十五条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工作按照块状用地和线 状用地两种类型进行计算收费。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收费=基础费 用+基价×实物工作量(块状用地范围内使用林地的总面积或线状用 地的总长度)×调整系数。 第二十六条 基础费用主要针对使用林地面积很小的项目,该 类项目如果只按照用地范围内使用林地总面积或用地总长度计算取 费,无法真实反映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成本支出的问题。 第二十七条 块状用地主要针对: 1.使用林地面积集中,呈块状的建设项目; 2.使用林地以块状为主,有少量呈线状分布的辅助工程的建设 项目; 第二十八条 本《意见》中,线状用地收费基价主要针对宽度应 在 20 米(含 20 米)之内的公路、铁路,输电线路,石油天然气管 道等以线状分布为主的建设项目,此类项目多跨地域,森林资源勘 察和协调工作量较大。 第二十九条 报告编制单位在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时,委 托方需要增加森林采伐作业设计调查、协助查验、植被恢复方案设
项目 名称
作业设计调查收费基价表
调查方法 全林实测 收费基价 (元/公顷) 600 备 注
调查类型
常规经营性采 作业设 计调查 (三类 调查) 建设项目使用 林地林木采伐 设计调查 标准地调查 480 全林实测 800 伐设计调查 标准地调查 360
1. 收费金额 低于 10 万元的 按照 10 万元计 算; 2. 收费基价 中含采伐作业 设计
9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
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林业调查规划项目的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林业咨询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指导林业行业开展调查规划工作,特制定《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第二条本《意见》可作为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开展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取相关费用的参考依据。
第三条调查规划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应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规定,符合委托方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四条本《意见》中的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是指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简称二类调查)、作业设计调查(简称三类调查)、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调查、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自然保护区科考调查、林业行业专项规划项目、卫星遥感数据正射影像图制作及空间地理信息数据入库、营造林综合核查调查、营造林设计调查、珍稀古树调查、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等项目。
第五条本《意见》制定的主要依据包括: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997 年12 月29 日)2.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 年4月29 日)3.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8 年3月19 日国务院令第698 号修订)4.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 年7月2日)5.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29)6.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工程咨询服务(境内)人工成本要素信息调查情况的通报》(中咨协政〔2015〕46)7.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2004 中规协秘字第022 号)8. 国家标准《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技术规程》(GB/T20399-2006)9. 林业行业标准《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范》(LY/T2005-2012)10. 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导则》的通知(林湿综字〔2010〕7 号)11. 林业行业标准《国家沙漠公园总体规划编制导则》(LY/T2574-2016)12. 林业行业标准《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LY/T2004-2012)13. 财政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 号)14. 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 号);15.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和<使用林地申请表>、<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的通知》(林资发〔2015〕122 号);16. 林业行业标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LY/T 2492-2015);17. 国家标准《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T26424-2010)18. 林业行业标准《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T 1646-2005);19. 国家环保部《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规程》(试行)(环函〔2010〕139 号);20. 林业行业标准《全国营造林综合核查技术规程》(LY/T 2083-2013);21. 国务院《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2011 年1月8日国务院第588 号令);22. 林业行业标准《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T1646-2005)等。
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
《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林业调查规划项目的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林业调查规划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指导林业行业开展调查规划工作,特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本《意见》可作为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格证书的单位开展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取相关费用的参考依据。
第三条调查规划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应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规定,符合委托方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四条本《意见》中的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是指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二类调查、下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调查、林地征收占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自然保护区科考调查和各类林业规划等项目。
第五条本《意见》制定的主要依据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2、《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财企 [2006]529 号)3、《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 号)4、《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5、《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 2004 中规协秘字第 022 号)6、《工程设计、工程勘察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 号)7、《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 1218 号)8、《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 号)9、《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2001】第 2 号)10、《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林资发[2002]237 号)11、《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T26424-2010)12、《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规程》(试行)(环函[2010]139 号)等第六条本《意见》中的面积以公顷、经费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量。
收费是按照基础价格乘以调整系数来计算的,调整系数(X )分通用调整系数( T)和专业调整系数( Z),多个调整系数采用累计相乘计算(X=T*Z )。
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
《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林业调查规划项目的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林业调查规划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指导林业行业开展调查规划工作,特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本《意见》可作为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格证书的单位开展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取相关费用的参考依据。
第三条调查规划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应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规定,符合委托方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四条本《意见》中的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是指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二类调查、下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调查、林地征收占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自然保护区科考调查和各类林业规划等项目。
第五条本《意见》制定的主要依据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2、《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财企[2006]529号)3、《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4、《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5、《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2004中规协秘字第022号)6、《工程设计、工程勘察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7、《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1218号)8、《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9、《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2001】第2号)10、《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林资发[2002]237号)11、《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T26424-2010)12、《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规程》(试行)(环函[2010]139号)等第六条本《意见》中的面积以公顷、经费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量。
收费是按照基础价格乘以调整系数来计算的,调整系数(X)分通用调整系数(T)和专业调整系数(Z),多个调整系数采用累计相乘计算(X=T*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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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林业调查规划项目得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与林业调查规划服务单位得合法权益,更好地指导林业行业开展调查规划工作,特制定本《意见》.第二条本《意见》可作为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格证书得单位开展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取相关费用得参考依据。
第三条调查规划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应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规定,符合委托方得技术、质量要求。
第四条本《意见》中得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就是指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二类调查、下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调查、林地征收占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自然保护区科考调查与各类林业规划等项目.第五条本《意见》制定得主要依据包括:1、《中华人民共与国价格法》2、《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财企[2006]529号)3、《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得通知》(计价格[2002]10号)4、《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得通知(计价格[1999]1283)》5、《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得通知》(2004中规协秘字第022号)6、《工程设计、工程勘察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7、《关于放开与下放部分商品与服务价格得通知》(计价格【2001】1218号)8、《中央与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9、《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2001】第2号)10、《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林资发[2002]237号)11、《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T26424-2010)12、《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规程》(试行)(环函[2010]139号)等第六条本《意见》中得面积以公顷、经费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量。
收费就是按照基础价格乘以调整系数来计算得,调整系数(X)分通用调整系数(T)与专业调整系数(Z),多个调整系数采用累计相乘计算(X=T*Z)。
第七条通用调整系数依据不同地区得经济发达程度与开展调查规划得工作环境确定,适用于所有得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专业调整系数依据开展调查规划得专业要求确定。
通用调整系数如下表:注:1、未列入得区域或范围调整系数为1;2、调整系数T=T1*T2*T3*T4.第二章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二类调查)第八条森林资源规划调查就是指符合《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T26424-2010)要求得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服务项目。
第九条规划设计调查收费得基础价格由前期准备、野外调查与内业整理三部分组成,野外调查计费依据20公顷/工日得定额与720元/工日确定,内业整理按照野外调查得40%计费,前期准备按照野外调查与内业整理之与得20%计费(不含遥感数据购置及处理费用)。
第十条规划设计调查按照调查范围面积计算收费,专业调整系数(Z)依据调查得精度要求与林地所占比例确定.第十一条规划设计调查收费基价表注:收费计算方式:收费(元)=收费基价*通用调整系数(T)*专业调整系数(Z)。
Z=Z1*Z2。
第三章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调查第十二条本《意见》所指得森林资源资产,包括森林、林木、林地、森林景观资产以及与森林资源相关得其她资产。
第十三条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调查工作按复杂程度分为工程拆迁林木资产调查(含司法鉴定调查)、林地林木流转等评估核查、林地林木流转等项目资产调查与森林资源灾害损失评估调查等4种类型。
第十四条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调查得基础价格为单位面积调查所需费用,按照调查单位得范围面积计算;设定最低基价,林地流转项目资产调查最低基价为5万元,其她森林资源资产调查、核查最低基价为3万元。
第十五条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调查收费,依据林木资产实物量调查量大小确定专业调整系数(Z)。
未成林造林地、幼龄林、经济林为1、0,中龄林为1、2,近成过熟林为1、4,圃地苗木为1、6—1、8。
第十六条由于林地林木流转项目分打包与拆零两类,相对标得物资产数量、质量精度要求不一,需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精度要求采用不同调查方法,并相应增加工作难度与工作量。
增加得经费支出由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七条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调查收费基价表。
注:收费计算公式:收费(元)=收费基价*通用调整系数(T)*专业调整系数(Z)。
第四章林地征收占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第十八条林地征收占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林地现状调查报告)编制工作收费就是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根据项目建设方得委托,对拟使用得林地进行收集资料,现场调查,制订调查方案细则,进行勘测、调查、检验等野外作业,以及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等文件得收费.第十九条承担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得单位,不能再参与同一建设项目得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得项目查验业务。
第二十条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收费=基价*实物工作量(使用林地得面积或长度)*调整系数。
第二十一条报告编制单位在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委托方需要增加森林采伐作业设计调查、查验、造林恢复设计等工作时,可由双方另行协商加收得费用额与支付方式.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应体现优质优价原则,优质优价得具体幅度由双方在规定得收费标准得基础上协商确定。
第二十三条涉外工程使用林地中,如有特殊要求得,报告编制单位可与委托方参照国外有关收费办法协商确定报告编制费用。
第二十四条林地征收占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按不同林地形状收费基价表.注:1、根据林地得使用情况,计算编制费用时可分别乘以不同类别得调整系数。
2、基础费用,主要针对:使用林地面积很小得项目,该类项目如果只按照使用林地面积或长度计算取费,无法真实反映编制成本支出得问题。
按照使用林地面积或长度计算取费达到30万元以上得项目,可以减免基础费用. 3、块状用地主要针对:①使用林地面积集中,呈块状得建设项目;②使用林地以块状为主,有少量呈线状分布得辅助工程涉及林地得建设项目;③使用林地呈线状分布,但总使用林地面积在2公顷以下得建设项目.4、线状用地主要针对:公路、铁路,输电线路,石油天然气管道等以线状分布为主得建设项目,此类项目多跨越地域,森林资源勘察与协调工作量较大。
①当项目沿线得辅助工程(含临时占地)面积低于主线使用土地面积得30%以下时,全线可以按照2、0万元/公里综合计价;②当项目沿线得辅助工程(含临时占地)面积高于主线使用土地面积得30%以上时,主线按照1、5万元/公里计价,辅助工程(含临时占地)按照块状用地1、5万元/公顷计价,两项之与即为收费总价。
5、块状面积小于1公顷得林地按1公顷计价。
第二十五条林地征收占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收费时,可根据项目特点、使用林地得自然条件与资源勘察得难易程度、成果编制得期限等因素,按照收费基价进行调整确定.注:1、市场物价波动调整系数由报告编制单位与委托方根据各类林地使用情况协商确定;2、第一、二项内各小项可重复计算,第三、四、五项内各小项不重复计算;3、调整系数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得,将各调整系数相加,减去附加系数得个数,加上定值1,作为调整系数值。
调整系数主要就是考虑野外作业工作量及复杂程度。
包括地形、林地类型、交通、气候、海拔等情况。
第五章科学考察调查项目收费第二十六条本《意见》所称科学考察调查就是指为满足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对自然保护区晋级或调整得申报要求,所需要开展得综合科学考察调查。
第二十七条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得收费基价以考察单位计费,分专项调查与影像制作两项。
专项调查包括:生物多样性专项调查、自然地理环境专项调查、社会经济专项调查与保护区威胁因素专项调查等内容;影像制作包括多媒体视频资料与彩色影集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根据项目特点、自然保护区得类型与规模等因素确定专业调整系数(Z)。
自然保护区类型调整系数(Z1)自然保护区规模调整系数(Z2)注:自然保护区规模依据《自然保护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试行)》(2002)确定,详见附件一。
第二十九条科学考察调查项目收费基价表。
注:1、以物种数量为特征得生物多样性调查应根据需要调查得物种多少对基价进行调整;2、收费方式:收费(元)=收费基价*通用调整系数(T)*专业调整系数(Z)Z=Z1*Z2。
第六章林业行业规划类项目收费第三十条本《意见》中各类规划项目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质所能承担得各类林业、生态、环境、水资源等相关项目得总体规划大纲(概念性规划)、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三个大类。
第三十一条根据业务分类,规划项目划分为自然保护类(包括自然保护区、保护小区、遗产地)、景观规划类(风景区、国家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主题公园、生态旅游、森林城市等)、生态规划类(生态建设、生态恢复等)、产业开发类(生态园区、产业园区、综合开发等)等几大类规划服务业务。
第三十二条总体规划大纲(概念性规划)收费基价以规划单位计价,按照规模大小确定专业调整系数;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收费基价按单位面积计价.第三十三条规划所需要得基础资料及地图(包括电子文件)应由委托方提供,收费基价中不含相关费用,如果需要规划设计单位承担收集基础资料得工作,委托方应另行支付相应费用。
第三十四条规划收费基价中包含向委托单位提供规划文本6套,彩色图纸一套。
如委托方要求增加分数,应另行支付费用.第三十五条规划文本电子文档及版权规划设计单位所有,如委托方需要提供规划文本电子文档及版权,需要另行支付费用。
第三十六条规划项目中涉及到调查服务内容得,其调查取费参照相关调查项目收费执行.第三十七条总体规划大纲(概念性规划)专业调整系数(Z).总体规划大纲(概念性规划)专业调整系数注:1、自然保护区类、产业开发类规划按照规模确定专业调整系数,其她类型规划按照规划面积确定专业调整系数。
2、自然保护区规模按照附件一,产业开发类规模按照附件二.第三十八条总体规划大纲(概念性规划)收费基价注:1、本计费为单独编制规划大纲及概念性规划计费。
2、收费计算公式:收费(元)=收费基价*通用调整系数(T)*专业调整系数(Z)。
第三十九条总体规划收费基价。
注:1、规划收费最低价为10万元.2、总体规划收费已包括规划大纲得工作量。
3、保护小区按个数取费,不受收费基价限制。
4、总体规划得面积,应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
水面应按实际规划利用范围计算。
5、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6、因产业园区面积较小,故采用亩为面积单位.7、收费计算方式:收费(元)=收费基价*通用调整系数(T).第四十条详细规划收费基价注:1、收费最低价为12万元。
2、详细规划得面积,应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
水面应按实际规划利用范围计算.3、本表中计费标准为控制性规划取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