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正式样本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正式版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正式版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
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产用火的种类及级别,确定了各级人员的权限和审批的程序,给出了安全用火应达到的基本条件和各级用火的期限,并对审批人、安全监护人、动火人提出了具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单位,同时也适用于进入本公司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本标准适用于我厂生产区、仓库区内的一切生产施工用火(不含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加热炉、电加热器);生活区民用瓦斯管线抢修施工用火;生产区外油品及系统管道的抢修、施工用火等。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石化集团公司《安全用火管理规定》本企业《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管理规定》3、用火种类在规定区域内进行下列用火作业,均应按本标准办理用火手续。
未取得合格《用火作业许可证》,严禁用火:3.1各种焊接、切割作业。
3.2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
3.3烧、烤、煨管、熬沥清、炒砂子、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和产生火花的作业。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4篇)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是为保障火作业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以下是一份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的例子:一、总则1.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火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2. 所有涉及火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二、责任与义务1. 火作业执行单位必须设立专门的火作业安全管理岗位,负责火作业的组织、指导和监督。
2. 火作业执行单位必须定期对从事火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3. 火作业执行单位必须配备合格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三、火作业准备与组织1. 火作业执行单位在进行火作业之前,必须制定详细的火作业计划,在计划中明确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工作时间等相关要素。
2. 火作业执行单位必须对工作环境进行检查,确保没有明显的火灾隐患,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3. 火作业执行单位必须组织人员进行消防演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逃生技巧。
四、火作业的操作与管理1. 在进行火作业时,必须按照火作业计划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变更或超过规定范围。
2. 进行火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符合标准的防护装备,并保持良好的作业姿态和操作技巧。
3. 对于易燃易爆物品的操作,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安全操作。
五、事故与应急处理1. 发生火灾或其他火作业事故时,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包括报警、疏散人员、组织灭火等。
2. 火作业执行单位必须设立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和检查,确保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事故。
六、违规处罚与纠正措施1. 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要求及时进行纠正。
2. 火作业执行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违规行为的查处和纠正制度,确保火作业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本示例仅供参考,具体的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2)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是为了确保火作业的安全进行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制度。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确保用火作业的安全,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辖范围内各种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二条用火作业的范围2.1 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2.2 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2.3 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2.4 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2.5 使用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第三条用火作业的申请和审批3.1 用火作业前,申请人应向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用火作业方案、安全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3.2 安全管理部门应在收到申请后的24小时内对用火作业方案进行审查,并对用火作业进行现场勘查;3.3 安全管理部门应在审查合格后签发用火作业许可证,并在现场进行安全交底。
第四条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4.1 用火作业前,应清除火源附近的易燃、易爆物品,确保作业现场安全;4.2 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如使用防火毯、防火阀等;4.3 用火作业现场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4.4 用火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4.5 用火作业期间,应有专人负责现场监护,确保作业安全。
第五条用火作业的应急处理5.1 用火作业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时,作业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进行灭火和救援;5.2 安全管理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组织救援力量进行灭火和救援;5.3 事故调查处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进行。
第六条法律责任6.1 违反本制度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予以查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七条附则7.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7.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注:本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用火作业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用火作业,包括但不限于焊接、切割、气焊、气割、喷灯作业、烧烤、熬制、炒制等。
第三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确保用火作业安全。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1. 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本规定;2. 审批用火作业申请;3. 监督检查用火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4. 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
第五条用火作业审批部门:1. 负责审批用火作业申请;2. 对用火作业安全措施进行审查;3. 监督指导用火作业的实施。
第六条用火作业单位:1. 负责用火作业的组织实施;2. 制定用火作业安全措施;3. 对用火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4. 负责用火作业现场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用火作业人员:1. 遵守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2. 严格按照用火作业安全措施进行操作;3.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第三章用火作业管理第八条用火作业申请:1. 用火作业前,用火单位应向审批部门提出用火作业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a. 用火作业申请表;b. 用火作业安全措施;c. 用火作业人员名单及培训记录。
2. 审批部门应在收到申请后,对用火作业安全措施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第九条用火作业安全措施:1. 用火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2. 用火作业人员应佩戴适当的防护用品,如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3. 用火作业现场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并采取隔离措施;4. 用火作业现场应设置专人进行监护,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
第十条用火作业实施:1. 用火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用火作业安全措施进行操作;2. 用火作业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审批部门;3. 用火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并确认无火灾隐患。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二篇)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火作业的安全和保障人员财产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火作业的人员,包括职工和外来人员。
第三条火作业包括但不限于焊接、切割、喷漆、明火操作等。
第四条进行火作业前必须对现场进行评估,确定安全措施,并向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第五条所有进行火作业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
第二章火作业人员管理第六条火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第七条操作火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心理健全。
第八条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作业程序进行作业,禁止擅自调整或更改。
第九条火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并遵守防护设备的使用规定。
第十条火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室内室外作业的规定,确保无人员受伤。
第三章火作业设备管理第十一条火作业设备必须经过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十二条火作业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操作手册的要求,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火作业设备必须设置熄火和急停装置,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停机。
第十四条火作业设备必须设置防护罩或隔离带,确保作业过程中无异物进入。
第十五条火作业设备必须按照规定保持清洁、整齐,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第四章火作业现场管理第十六条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确的作业区域,禁止无关人员靠近。
第十七条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以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八条火作业现场必须具备充足的通风设备,确保室内有足够空气流通。
第十九条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立消防设备,并保持设备完好。
第二十条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立应急救援队伍,并定期进行演练。
第五章火作业安全控制第二十一条火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并由资深人员进行评审。
第二十二条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合适的防护服及手套,避免烧伤和飞溅物伤害。
第二十三条火作业必须将易燃物品和易爆物品移离作业区域。
第二十四条火作业必须保证作业区域干燥,以避免火源引发事故。
第二十五条火作业必须保持作业现场整洁,防止杂物引起火灾。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火作业是工作中不可避免的一种活动,但其风险性也是相当高的。
为了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火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火作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焊接、切割、热处理、明火作业等。
三、火作业管理责任1.本单位的负责人是本单位火作业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
2.火作业负责人应制定火作业管理方案,明确火作业的工作内容、人员分工、时间安排、安全措施等,并将方案报备本单位负责人。
3.所有从事火作业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按照火作业管理方案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火作业的安全进行。
四、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火作业前应确认是否具备进行火作业的必要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明确火作业的工作内容和作业环境;(2)了解设备、设施的火灾隐患;(3)有效的火灾扑灭设备和器材;(4)相关人员的防护器具和装备等。
2.火作业前应进行必要的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确保参与火作业的人员都了解作业要求、安全措施以及灭火方法等。
五、火作业中的安全措施1.在进行火作业前,应将易燃易爆及有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的场所及周围进行清洁,并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
2.火作业现场要设置明确的警戒线和安全标识,确保不相关人员不得靠近。
3.进行火作业时,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包括灭火器、水带、灭火器具等,并保证设备有效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4.火作业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确保烟气能够及时排出,减少职工的吸入。
5.火作业中禁止使用明火、电焊、切割等具有明显火源的设备,必要时应使用改用电器设备或其他无明火的工艺设备。
六、火作业事故应急处理1.火作业事故发生后,首先要确保人员的安全,采取紧急撤离措施,并及时报警。
2.火灾事故未扩大之前,应首先采取灭火措施,使用灭火器进行处置;若灭火器无法扑灭,应立即通知专业的消防队伍进行应急处置。
3.发生火灾事故后,要及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避免事故扩大和人员增伤。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范文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火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内进行的一切火作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焊接、切割、喷涂等作业。
第三条本公司所有从事火作业的员工必须遵守本规定,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并确保其了解并能够遵守本规定的内容。
第四条所有从事火作业的员工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证书,并持有有效的执照,未持有有效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火作业活动。
第五条本公司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火设备和消防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
防火设备和消防设备的使用和操作应符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
第六条所有从事火作业的员工必须穿着防护服和个人防护装备,并按照要求使用和保养。
第二章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七条开展火作业活动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确定火作业活动的具体内容和工程量,并评估其安全风险,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二)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火作业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
(三)保证火作业现场的通风良好,有足够的氧气供应,并清除可能引发火灾的可燃物和易燃物。
(四)对火作业现场进行分类管理,合理布置和标识现场的通道、逃生出口和消防器材等。
(五)确保火作业现场的周围有足够的安全距离,防止火源和可燃物之间的直接接触。
(六)准备好必要的灭火器材和应急救援设备,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进行灭火和救援。
(七)制定火作业的时间安排,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和轮班,避免疲劳作业和连续工作过久。
第三章火作业的操作要求第八条从事火作业活动的员工在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要求:(一)对所使用的火源、焊枪、切割器等设备进行检查和试验,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二)确保火作业现场的通风良好,使用防火屏障、隔离帘等设备,防止火焰和火星扩散。
(三)禁止在易燃、易爆环境中进行火作业,对于强烈的可燃、易爆物品必须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以下是一份关于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示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火灾防控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以保障用火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单位及个人利益。
第二章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二条进行用火作业前,必须事先提交申请,由专人审批,并制定详细的用火作业计划与方案。
第三条用火作业前,必须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详细的勘察,清除火源周围的可燃物和易燃物,并采取相应的封闭、隔离措施。
第四条用火作业前,必须检查用火设备的工作状态和安全性能,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三章用火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第五条用火作业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确保每个作业环节的安全。
第六条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标准的防护工作服、安全帽和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设备。
第七条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用火作业方案进行操作,严禁超负荷使用用火设备。
第八条用火作业时,必须有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应急救援设施,并由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
第九条用火作业现场必须保持干燥,严禁临时存放易燃物品,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第十条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实地检查,确保没有火源残留和明火隐患。
第四章火灾应急处理第十一条一旦发生火灾,必须立即启动火灾报警系统,并按照预定方案进行应急处理。
第十二条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基本的火灾扑救知识和技能,能够迅速、有效地使用消防器材进行初期扑救。
第十三条火灾期间,必须组织人员有序撤离,并按照预定方案进行组织和指挥。
第十四条火灾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进行火灾事故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五章处罚及责任追究第十五条未经批准擅自进行用火作业的,由相关部门责令停工整改,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第十六条用火作业过程中,因违反本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由相关部门进行责任追究,涉及刑事责任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对于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模版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单位的安全生产,做好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单位内进行火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火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由专业人员负责指导和监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措施。
第四条火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本规定的内容并严格遵守,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五条本规定的修订,由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并报单位领导审批。
第六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二章安全管理要求第七条火作业必须制订详细的作业方案,并由专业人员进行审核。
方案必须明确火作业的目的、范围、方法、工时、人员配置、设备要求等内容,并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八条火作业必须事先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消除。
设备和工具必须经过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九条火作业现场必须划定明确的安全区域,禁止闲杂人员和无关人员进入。
必要时,应设置警示标志。
第十条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并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在火作业期间,必须进行24小时监控,并随时准备扑灭火灾。
第十一条火作业期间,必须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确保作业安全可控。
第十二条火作业必须安排专人负责现场指挥,确保作业有序进行。
第十三条火作业人员必须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并按规定使用。
第十四条火作业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工时进行,严禁超时工作。
第十五条对于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火作业,必须立即停止,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章火作业操作规范第十六条火作业开始前,必须召开安全讲话会,禁止酗酒和吸烟。
第十七条火作业开始前,必须进行现场状况检查和安全讲解,明确火源、火势、火场风向等情况,确保火作业的安全。
第十八条火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熟悉火作业的操作流程和安全措施,并经过专业培训。
第十九条火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范进行,严禁违规操作。
第二十条火作业操作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患病、醉酒或疲劳作业。
第二十一条火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报告工作进展和风险情况。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范文(3篇)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火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进行火作业的人员和单位。
第三条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电火花或其他可能引发火灾的方式进行的作业。
包括但不限于焊接、切割、打火机点火等。
第四条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守本管理规定。
第五条火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考核,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安全意识。
第六条实施火作业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
第七条火作业必须在指定的场所进行,确保周围环境安全。
第八条火作业必须配备专业的安全设备和防护装备。
第九条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施过程中的各项要求,保障作业过程的安全。
第十条火作业发生火灾、爆炸或其他安全事故时,必须立即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并及时报警。
第二章管理制度第十一条火作业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行业背景和工作经验,并持有相关的执业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指定专门的火作业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火作业的各项工作。
第十三条火作业管理人员必须定期组织火作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火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四条在火作业区域内设置明确的禁止吸烟标志,并加强对作业人员的管理和巡视。
第十五条火作业管理人员必须落实消防设备维护和检查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第十六条火作业管理人员必须设定明确的火作业时间和计划,避免火作业密集和同时作业。
第十七条火作业管理人员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应急设备,并进行定期检修和更换。
第十八条火作业管理人员必须组织火作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总结教训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九条所有火作业人员必须接受日常的体检,确保身体健康和安全作业。
第三章作业规范第二十条火作业人员必须在火作业前仔细检查作业设备和工具的完好性和可用性。
第二十一条火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防护装备,包括耐高温服、耐火手套、防滑鞋等。
动火作业工作制度样本(3篇)
动火作业工作制度样本为了加强公司井下明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规范明火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行为,及时发现、消除明火作业过程中的各类安全隐患,严防井下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宏业公司各井下生产单位。
第一条凡在井口周围50m范围内及井口、井筒、井底车场、主要进风巷、通风不良地点、独头掘进巷道、高温、闷热地点、深部中段等地点进行电、气焊等产生明火的作业,均为井下动火,必须办理井下动用火申请手续并严格遵守动火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条动火单位必须提前一天办理动火手续,填写动火申请表(见附件)。
第三条各单位动火的申请,由矿长或副矿长批准,当天带班管理人员为动火现场负责人,负责动火作业过程中作业现场安全及相关协调工作。
第四条动火申请表审批后,在作业前由动火现场负责人向全体与动火有关的作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明确分工,清理现场,准备有效的灭火器、水管等的消防器材,并保证动火现场其他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
第五条动火现场负责人,在动火前须严格检查相关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第六条动火安全技术措施不合格严禁动火,动火现场负责人有权停止相关作业,其他人员私自作业,按事故追查。
第七条动火作业必须在所批准的时间内进行,特殊原因需更改时间,必须重新请示审批,并通知有关单位后方可进行。
第八条动火作业前及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作业面及回风巷应撤出无关人员,切断无关电源,上风流局扇要保证连续运转;动火现场负责人还应不定时查看作业点现场及周围环境,发现安全隐患须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动火现场负责人不得无故离开作业现场。
第九条动火作业地点周围如有铲装、运输、凿岩、放炮等作业,动火现场负责人须及时沟通协调相关作业方,采取相应措施或调整作业顺序,避免相互干扰作业引发安全事故。
第十条井下维修间、配电室、高压电缆、电气设备设施附近等特殊地点动火,在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的基础上,动火前须清除动火周围20m范围内易燃物,将动火点5m范围内的浮毛清净并洒水湿润,采取防火隔绝措施,防止火星飞溅;附近10m范围内电缆、胶管、皮带等用不燃物防护,防止引燃;动火点内应备有____台8Kg有效的灭火器,现场条件及作业环境允许,水管要接至作业现场,专人负责随时洒水,扑灭明火或冷却工件。
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动火、用火行为,确保生产安全和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动火、用火活动的管理。
二、基本原则1.以安全为第一原则,坚持预防为主,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2.实行责任制,明确各级岗位责任和权限。
3.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4.强化监督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
三、动火、用火范围1.本制度的动火范围包括焊接、切割、火炭、明火、电弧、喷灯、点燃固体燃料等作业。
2.本制度的用火范围包括生活用火、烹饪用火、燃气燃油用火等。
四、动火、用火前的准备工作1. 动火、用火前必须由专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场所符合安全要求,无可燃物、易燃物等。
2. 动火、用火必须申请动火证或用火证,并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和安全检查。
3. 动火、用火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动火方案或用火方案,并进行技术交底,明确作业步骤和注意事项。
五、动火、用火的安全措施1. 确保动火、用火场所的通风条件良好,防止烟雾积聚引发火灾。
2. 动火、用火场所的周围必须清理好可燃物和易燃物,特别是油漆、涂料等化学品。
3. 动火、用火时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灭火器等,并进行操作培训。
4. 动火、用火时必须进行有效的人员疏散和防护措施,明确撤离路线和疏散点。
5. 动火、用火后必须进行消防检查,确保火源彻底熄灭,杜绝复燃的可能。
六、动火、用火的责任制1. 动火、用火涉及的各级岗位必须明确责任和权限,保证工作有序进行。
2. 生产经理负责安排动火、用火工作,审批动火证或用火证。
3. 安全员负责动火、用火方案的制定和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4. 动火、用火人员必须按照动火、用火方案进行作业,严格遵守安全规定。
七、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培训教育1.所有动火、用火人员必须参加相关培训,掌握动火、用火的基本知识和安全措施。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安全管理制度范文】1. 一般规定1.1 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火作业的安全性,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1.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实施火作业的场所和人员。
1.3 火作业:指使用明火、电火花或其它引燃源进行加热、焊接、切割、焊缝处理、热处理、沥青热舗、渣滓燃烧等作业。
1.4 火灾:指因使用明火、电火花或其它引燃源引起的意外火灾。
1.5 防火安全员:负责火作业安全管理的专职或兼职人员。
1.6 执行时间:本安全管理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2. 管理要求2.1 编制和完善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员和分工。
2.2 确保火作业人员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并经过必要的培训与考核,熟悉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3 明确火作业的许可和申请手续,由防火安全员负责领取和审核火作业许可证。
2.4 根据不同的火作业要求,配备相应的防火器材和设备,确保其完好有效。
2.5 确定火灾风险较高的区域,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如增设火灾报警器、灭火器等。
2.6 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应急通道,保证人员疏散安全。
2.7 建立火灾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火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8 火作业现场的管理人员必须了解火作业的危险性,具备较强的应急处理能力,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计划。
2.9 确保火作业现场周边环境清洁整齐,防止易燃物品和火源的接触。
2.10 实现火作业过程中的文明施工,不得乱堆乱放材料,并对残留物和废弃物进行妥善处置。
2.11 建立火灾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火灾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进行相关调查和分析,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12 定期开展火作业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管理职责3.1 防火安全员的职责3.1.1 负责编制和完善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3.1.2 负责领取和审核火作业许可证。
3.1.3负责调配和维护防火器材和设备。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模版(3篇)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一、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明确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
二、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2.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填写《单位临时用火、用电作业审批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3.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
4.演出、放映场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时,应落实相关的防火措施。
5.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
6.烟道等取暖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7.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8.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模版(2)火、动火是生产、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活动,但如果管理不当,可能会造成火灾、爆炸等严重后果。
为了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安全,制定并实施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下面是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的模板,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统一组织内部的火、动火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火、动火作业的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车间、办公楼、仓库等场所。
第三条火、动火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健全安全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和技能鉴定,确保工艺装置、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
第四条火、动火安全管理工作应当与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等工作相结合,形成化整为零、综合高效的管理模式。
第五条所有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责,发现火灾隐患或事故要立即报告。
第六条领导对火、动火安全管理工作负总体责任,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模版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模版一、总则1.1 目的和依据本规定的目的是确保火作业的安全性,保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1.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火作业的人员和单位。
二、基本原则2.1 安全第一在进行火作业过程中,安全应始终放在第一位,确保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2.2 预防为主采取预防措施是防范火灾的关键,通过科学合理的预防措施,提前消除火灾隐患。
三、火作业管理责任体系3.1 总体责任本单位的领导对火作业安全负总体责任,确保火作业的安全进行。
3.2 火作业专责人本单位应指定专门负责火作业的专责人,负责统筹协调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3.3 作业人员责任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保证火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四、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在进行火作业前,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火灾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4.2 火作业计划制定详细的火作业计划,包括时间、地点、作业人员等内容,并明确安全责任人。
4.3 安全设施检查对火作业现场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五、火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措施5.1 作业人员培训对从事火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火灾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5.2 作业人员的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应佩戴相应的防护装备,包括耐高温服装、防火手套、防护眼镜等。
5.3 火灾报警设备在火作业现场设置火灾报警设备,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应措施。
5.4 灭火器材和应急疏散通道设置适量的灭火器材,并确保作业现场的应急疏散通道畅通。
5.5 火作业现场沟通火作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沟通,确保信息畅通,及时互相提醒和协助。
六、火作业后的安全管理在火灾发生后,应及时进行火灾后处理,确保火灾隐患消除。
6.2 事故调查和记录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和记录,分析事故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6.3 安全经验总结根据火灾事故的教训,进行安全经验总结,完善火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七、违规处理和惩罚7.1 违规行为的处理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应按照相应的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工整顿等。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一、目的和依据1.1 目的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目的在于明确火作业的安全责任、规范火作业活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1.2 依据1.2.1 《消防法》1.2.2 《火灾防控安全管理条例》1.2.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2.4 《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办法》二、基本要求2.1 安全责任2.1.1 火作业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责任人,负责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2.1.2 火作业单位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2 火作业风险评估2.2.1 在进行火作业前,必须进行火灾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2.2.2 根据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火作业过程安全可控。
2.3 火作业许可2.3.1 火作业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火作业许可,未取得许可的不得进行火作业。
2.3.2 火作业单位应按照许可要求进行火作业,并进行相应的记录和台账管理。
2.4 火作业现场安全控制2.4.1 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立专门的警示标识,提醒周围人员注意火灾风险。
2.4.2 火作业现场应设置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并确保功能正常。
2.5 火作业监管2.5.1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火作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2.5.2 监管部门应加强火作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火灾防控能力。
三、操作规定3.1 火作业准备3.1.1 火作业前,必须做好火灾风险评估,确定适当的防护措施。
3.1.2 确保火作业现场通风良好,消防设施完好,安全出口畅通。
3.1.3 确保火作业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佩戴防护装备。
3.1.4 火作业前应组织演练和现场抢救演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2 火作业进行3.2.1 火作业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违反操作要求。
3.2.2 火作业期间,必须加强现场监控,禁止闲杂人员进入。
3.2.3 火作业期间,必须密切关注火源,确保没有新的火灾风险出现。
3.2.4 火作业期间,必须保持良好的沟通协调,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用火安全管理制度模版(3篇)
用火安全管理制度模版2.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3.烧烤煨管、熬沥青、打磨、喷沙、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和产生火花的作业;4.生产装置罐区临时用电或使用非防爆电动工具等;5.机动车辆及蓄电车进入生产装置区和罐区;6.在生产区使用非防爆的通讯和电器设备。
二.根据用火部位危险程度,公司用火分三级。
1.凡属下列地点动火均为一级用火:(1)正在生产的工艺装置区;(2)罐区;(3)存储危险化学品仓库或堆场;(4)输送易燃、可燃液体的原料管线(管架)2.凡属下列地点动火均为二级用火:(1)停车检修并经认真吹扫处理、确认合格的工艺生产装置;(2)从易燃、易爆装置或系统拆除,运到安全地点的容器、管线,经吹扫处理化验合格者;(3)公用工程设备区域(压缩机房、锅炉房)。
(4)存储非危险化学品的仓库。
3.除一、二级用火以外的临时用火均属三级用火。
三.用火审批权限对厂内可能产生明火的上述各种作业,必须取得相关部门责任者批准的『用火申请单』,审批权限按如下要求执行:1.一级用火由申请用火部门主管领导会同施工单位(部门)用火负责人,对动火现场认真检查,制定可靠的防火措施,并填写《用火申请单》。
公司安全主管人员对现场进行检查,确定措施可靠并逐项落实后,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签发《用火申请单》,准许动火。
对时间较长、区域较广、项目较大的一级用火,应有申请用火部门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总经理审批并召集有关部门共同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2.二级用火由申请用火部门主管领导制定落实防火措施,填写《用火申请单》再经公司安全人员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确认防火措施已落实后,报公司环保・保安部门批准方可用火;3.三级用火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由用火部门主管领导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并对填写的《用火申请单》批准后方可用火;4.带油、带压、设备管线一般不允许动火,确属生产需要时作为特殊动火处理由公司技术部门、安全部门共同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及时报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动火;5.外来施工单位在界内施工用火,应由工程项目甲方负责部门提出用火申请,由工程项目甲方负责人及施工单位落实防火措施,填写《用火申请单》,派出监护人员并按用火等级审批权限报请有关部门批准。
2023年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
2023年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____年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火灾防控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一切涉及用火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建筑、交通、娱乐等各个领域。
第三条用火作业应当具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用火作业的安全执行。
第四条用火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依法履行用火作业的安全责任。
第二章用火作业的组织管理第五条用火作业的单位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用火作业管理制度,进行用火作业的组织管理。
第六条用火作业的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用火安全管理岗位,负责用火作业的安全组织、监督、指导和检查工作。
第七条用火作业的单位应当组织用火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具备用火作业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用火作业的单位应当落实用火作业的计划,合理安排用火作业的时间和地点。
第九条用火作业的单位应当定期组织用火作业的应急演练,提高用火作业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条用火作业的单位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共同做好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用火作业的安全防护第十一条用火作业的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备和工具,并保持其正常运行和完好状态。
第十二条用火作业的单位应当安装、维护火灾报警系统,确保及时发现和报警。
第十三条用火作业的单位应当设置必要的安全隔离带,保障用火作业现场的安全。
第十四条用火作业的单位应当设置必要的防火分区,对危险品进行分类存储和管理。
第十五条用火作业的单位应当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对用火作业现场进行定期的消防检查和维护。
第十六条用火作业的单位应当设置必要的疏散通道和疏散标志,确保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安全撤离。
第四章用火作业的安全操作第十七条用火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证明,并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操作。
第十八条用火作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用火作业的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不得超负荷使用、乱扔烟蒂等,防止引发火灾。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单位的火、动火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所有在本单位从事引火和动火作业的人员均应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引火和动火作业的人员及相关人员,包括本单位工作人员、承包商、施工单位等。
第二章火、动火作业的管理第四条动火作业的定义:施工、维修、焊接、切割、挤压、电弧操作、沥青铺设、吹灰、喷漆、烧结、结焊等超过3分钟的需要使用明火、或者具有起火危险的设备和方法。
第五条引火和动火作业的准备工作应在事先进行,包括取得相应的批准和手续,明火使用照明灯具,准备好必要的灭火器材和灭火设备。
第六条引火和动火作业需要制定详细的计划,包括预先评估火灾风险、选择合适的引火和动火工具、布置消防防护措施等。
第七条引火和动火作业的执行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操作证和安全技术档案。
第八条引火和动火作业必须设置专人负责,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
第九条在进行引火和动火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作业场所安全。
第三章引火和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第十条拟进行引火和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消防安全防护装备,包括防火服、防火手套、防火鞋等。
第十一条引火和动火作业前,必须清理现场,移除可燃物品,保持工作区域干净整洁。
第十二条引火和动火作业现场必须按照规定的要求设置合适的灭火器材和灭火设备,并明确操作方法和使用注意事项。
第十三条引火和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用明确的标识和警示标志标示作业区域,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限制未经授权人员进入。
第十四条引火和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配备合格的灭火器具,确保能够及时有效进行灭火。
第四章引火和动火事故应急管理第十五条针对引火和动火作业可能出现的事故和突发事件,必须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程序。
第十六条引火和动火作业过程中,如发生火灾或其他安全事故,作业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包括报警、疏散人员、开展灭火等。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一、前言为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规范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厂区、办公楼、生产设备等所有场所中发生的所有用火作业。
三、用火原则1.所有用火作业必须经过合格安全培训、授权审批,并在安全专人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2.严格控制用火作业场所的燃气浓度和温度,保证环境安全。
3.确保用火作业现场有充足的专业用火器材,并将其合规定存储。
4.用火作业前必须先进行现场勘查,并确定有实施条件。
5.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检查消防安全和环境,破处负责人对现场进行彻底检查、清理和复核,确保现场消防安全。
四、用火作业管理制度1. 用火作业证1.用火作业证由安全生产环保部门负责管理和审核。
2.申请用火作业证相关人员必须先经过安全培训和应急演习后,由安全生产环保部门授权授予。
2. 负责人责任1.按照作业要求负责指导用火作业,并负责整体作业安全。
2.做好职员培训,由专人培训确认,确认后方可作业。
3.按作业条件配备合适救援人员和设备,并配备专业消防器材。
3. 现场设备管理1.用火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和企业相关要求。
2.维护和改进用火设备,确保其正常、合规。
3.用火设备使用记录必须真实准确,作业管理人员进行备案管理。
4. 消防设施应用1.消防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2.非特殊情况下禁止移动消防设施,检查设备时必须限制最大人数。
3.消防设备必须按照要求进行日常维护记录。
5. 作业环境管理1.用火周围环境必须符合国家安全和保障要求的规定。
2.如有全面性气味泄漏或者其他突发性安全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3.周边的区域和建筑设施必须符合基本防护要求和国家相关规定。
6. 应急管理1.作业负责人应向参与作业人员传达应急预案,确保安全生产。
2.发生安全事故后必须立刻采取安全措施和事故处理措施,整理事故处理简报,并及时上报安全生产环保部门。
五、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其他规定1.在工厂和办公区域以外禁止随意使用各种燃料、燃烧设备或者进行焚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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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TP-AR-L9662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示范文本)编制: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正式样本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正式样本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
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产用火的种类及级别,确定了各级人员的权限和审批的程序,给出了安全用火应达到的基本条件和各级用火的期限,并对审批人、安全监护人、动火人提出了具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单位,同时也适用于进入本公司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本标准适用于我厂生产区、仓库区内的一切生产施工用火(不含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加热炉、电加热器);生活区民用瓦斯管线抢修施工用火;生产区外油品及系统管道的抢修、施工用火等。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石化集团公司《安全用火管理规定》本企业《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管理规定》3、用火种类在规定区域内进行下列用火作业,均应按本标准办理用火手续。
未取得合格《用火作业许可证》,严禁用火:3.1各种焊接、切割作业。
3.2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
3.3烧、烤、煨管、熬沥清、炒砂子、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和产生火花的作业。
3.4临时用电、使用不防爆电动工具和不防爆电器等。
3.5机动(电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和罐区。
3.6使用雷管、**等进行爆破作业。
4、用火分级根据用火的危险程度,用火分为三级一点:特殊用火、一级用火、二级用火和固定用火点。
4.1特殊用火为:a)带油、带压、带有其它可燃介质或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和与其连接的中间无阀门隔离的管线,一律不允许动火,确属生产需要时,作为特殊用火处理;b)生产运行的关键装置要害部位一般不安排晚上用火,确属生产需要时,20时到第二天早8时之间的用火要作为特殊用火处理;c)在运行的液化气等球罐区内一般不允许用火,如确属生产需要,一般按特殊用火处理。
4.2一级用火:凡属下列地点动火均属一级动火a)运行生产装置的防爆区域内;b)运行生产装置通过非防爆区域油品、油气管线上;c)各类罐区、油库、有毒介质区、液化气站(办公楼除外);d)洗槽站、油台、油码头、油囤船等区域;e)污水处理场、循环水场、工业下水及下水系统的隔油池、沟、管道等(包括距上述地点15米以内的区域);f)木工房、喷漆间、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g)生产区内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场所。
4.3二级用火:凡属下列地点用火均属二级用火:a)停工吹扫处理完、经化验采样分析合格并通过公司(分厂)组织的安全验收合格的炼油、化工生产装置及其系统;b)生产装置、罐区的非防爆场所及防火间距以外的区域;c)从易燃易爆装置及系统处理后拆下来,且运到安全地点的生产设备和管道;d)系统管网区非在用管线上的动火;e)可燃物仓库、车库;f)生产区内一级动火规定以外的区域。
4.4固定用火:a)生产区内的钳工、电工、仪表维护班的修理间;b)生产车间的维修间;c)生产区内非防爆场所使用的电热设备。
5用火申请与审批5.1工程施工动火由工程主管部门提前与区域所属单位接洽,由区域所属单位根据本规定确定动火级别。
一级用火由单位领导提前半天向上一级安全部门提出动火申请。
5.2审批权限5.2.1直属车间特殊动火由公司安环处报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一级用火由公司安环处批准;二级单位特殊动火由二级厂主管领导批准,一级用火由二级厂安环科批准。
5.2.2二级用火由所在车间有《动火审批证》的车间主任或副主任批准。
5.2.3一、二级用火审批人员由各厂安全科提出名单,经厂主管安全厂长(经理)审查签名,直属车间由车间主任提名,经公司安全环保处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后发《动火审批证》,审批人持证审批用火作业许可证。
5.2.4固定用火审批人员由消防支队长指定防火部人员担任,报安环处备案。
5.3审批程序5.3.1特殊动火的申请和审批直属车间由车间主任或副主任向安环处或总调度室提出申请,公司生产、机动、安全和其它有关部门共同到现场研究动火方案,制订动火安全措施。
由用火单位领导填写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单位领导签字,安环处审查措施落实情况,报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二级车间由车间主任或副主任向二级厂安全部门或调度室提出申请,二级厂生产、设备、安全和其它有关部门共同到现场研究动火方案,制订动火安全措施。
由用火单位领导填写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单位领导签字,二级厂安全部门审查措施落实情况,由二级厂由二级厂级主管领导审查批。
5.3.2一级用火的申请和审批用火单位的车间主任或副主任会同施工单位用火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认真检查,制订可靠的安全措施,填写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
经车间领导现场检查确认后在许可证的申请用火栏签字;施工单位用火负责人在相关单位领导会签栏签字;由用火审批人到现场通过全面检查,确认措施可靠并已逐项落实后,签字批准。
对时间较长、区域较广、项目较大的一级用火,应由申请单位制定出书面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安环处审查批准,并召集有关单位共同落实安全措施后,按规定审批动火。
5.3.3二级用火的审批由车间主任或副主任指定用火项目负责人(车间技术人员),制订安全措施,填写二级用火作业许可证,审批人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措施可靠并已逐项落实后,方可签字批准。
5.3.4固定用火的审批由用火单位主管安全的领导向消防支队防火部提出书面申请,由消防支队防火部到现场检查,确认符合要求后签字批准,并报公司安环处备案。
消防支队要将固定用火点列入巡检内容。
5.3.5外来施工单位在生产区内施工用火,应由工程项目负责人向区域所在单位提出用火申请(管辖权不明确的区域向工程主管单位的安全部门或安环处提出用火申请),由所管辖区域的单位领导(安全管理人员)会同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的施工负责人落实安全措施,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派出监护人并按用火等级审批权限报请有关部门审批。
6用火作业的基本原则6.1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并经化验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
分析合格后,如超过1小时才动火,必须再次进行用火分析;或在管线、容器中充满水后,方可用火。
6.2在正常生产的区域内,凡是可动可不动的火一律不准动火;凡能拆下来动火的,一定要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动火。
节假日不影响生产正常进行的用火,-律禁止。
对“五一节、国庆节、元旦、春节等节假日中的用火,有专项安全措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在节假日前,由工程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由安全、生产、机动部门检查确认,共同会签,报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按一级用火管理程序办理。
其它时间按正常管理程序进行管理。
6.3一张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用火点。
实行一点(一个用火点)、一证(用火作业许可证)、一人(用火监护人),不得用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进行多点动火。
6.4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二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3天,固定用火点每半年由安全环保处组织消防等单位检查认定一次。
6.5装置进行大、中修,因用火工作量大,对易燃、可燃和有毒物料均应彻底送至装置外罐区,并加盲板与装置隔离。
6.6进设备内部用火,必须同时遵守《进入设备作业安全管理标准》;高处作业用火,必须同时遵守《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标准》;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油库等生产区域按照《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管理规定》执行。
6.7用火作业过程中,如果作业条件发生异常变化,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用火作业许可证同时废止。
7用火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督用火作业实行“三不用火”,即没有经批准的用火作业许可证不动火、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安全监督部门和消防部门的各级领导、专职安全和消防管理人员有权随时检查用火作业情况.在发现违反用火管理制度的用火作业或危险用火作业时,有权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停止用火,并根据违章情况,对违章者进行严肃处理。
8审批人职责用火审批人必须亲临现场检查,详细了解、检查用火的条件和部位及环境状况,审查安全措施确实可靠后方可签字批准。
9用火作业人员的资格与权限9.1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焊接工种作业证和特种作业操作证。
9.2用火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三不用火”的原则。
9.3用火作业人员对不符合“三不用火”的原则的用火要求,有权拒绝用火。
10用火监护人的资格与职责10.1用火监护人资格用火监护人必须持有岗位操作合格证;必须了解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必须有应付突发事故的能力。
10.2用火监护人培训用火监护人应参加有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培训组织的用火监护人培训班,考核合格后由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发放用火监护人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10.3用火监护人的职责用火监护人接到用火作业许可证二、三联后,应认真看清用火作业许可证全文,在安全技术人员和单位领导的指导下,逐项检查并落实防火措施,注意检查准备动火的部位与用火作业许可证规定的用火部位是否一致,经复查无误后将第三联用火作业许可证交动火人;检查用火现场的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监护人监火时佩带明显标志;用火过程不得离开现场。
10.4用火监护人的权限当发现用火部位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符,或者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有权制止用火;异常情况发生时有权停止用火;对用火人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阻的,可以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并报告有关领导。
11用火作业许可证11.1用火作业许可证是用火作业的凭证和依据,不得随意涂改、代签,要妥善保管。
11.2用火作业许可证一式四联,一联存放在签发部门,一联由用火作业人员持有,一联由用火监护人员持有,一联存放在用火点所在的操作、控制室或岗位。
11.3动火前的准备工作:调查动火现场,确定用火级别,落实安全措施,联系化验分析(化验分析:氧含量在20~22%内,爆炸试验不爆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