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教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
山东 省人 民政 府公 报 2 0 1 7年第 4期
品检验检测体 系 、电子监 管追 溯体系和信
息化建设 。
( 七)负 责 开 展 食 品药 品安 全 宣 传 、 教育 培训 、对外交流与合作 ;推进诚信体
系建设 。
1 9 8
( 八 )掌握 分 析食 品、药 品 、医疗 器 械 、化妆 品安 全形 势和存在 问题 ,提 出完 善制度机 制 和改 进工作 的建议 ;指导 市 、 县 ( 市 、区)食 品药 品监督 管理工作 。
( 二)增加 的职责 。
药 品监督管理局 ,挂 山东省食 品安全委员
1 . 将 卫 生 部 门原饭 馆 、咖啡 馆 、酒
会办公室牌子 ,为省政府 直属机构 。
一
吧 、茶座 四类公共场所卫生许 可 中有关食 品安全许可 内容 ,整合进食 品药品监 督管 理部 门食 品经营许可 。
1 9 7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 0 1 7 年第 4 期
( S - )法制处 。
起 草食 品安全 、药 品 、医疗 器械 、化
妆 品监督管 理 的地方 性 法规 、规章 草 案 ;
承办局 机 关 规 范 性 文 件 的合法 性 审查 工
添加剂 、产 品配方及标签备 案职责 。
4 . 承接 国家食 品药 品监 管 总局 下 放 省级食 品药 品监 管部 门的行政许可事项 。
( 三)加 强的职责 。
1 . 完善食 品药 品安 全信 用分类 管理 , 加强 风险管 理体 系建设 ,健 全 风险 预警 、
防控 机制 和监督检查机制 ,构建 防范区域
安全企业 主体责任 、市县人 民政府负总责 的机制 ,组织实施食 品药 品重大信息直报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教育部•【公布日期】2016.12.07•【文号】食药监食监二〔2016〕158号•【施行日期】2016.12.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二〔2016〕15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近期,一些地方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发生食品安全事件,严重影响儿童青少年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食安办〔2016〕1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儿童青少年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严格食品经营许可管理。
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要求,严把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堂食品经营许可准入关,重点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备布局、清洗消毒、冷藏冷冻和食品留样等项目的审查力度,对食堂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合格后方可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对于无证供餐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立即督促其申请办证;对于因主体资格证明材料缺失无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协作机制,会商解决有关问题。
许可证即将到期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督促做好食品经营许可换证工作,确保所有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堂依法持证经营。
二、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中小学校校长和幼儿园园长是校区(园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要求,将食品安全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机构,设置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食品安全岗位职责,层层签订责任书。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中小学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淄教发[2008]19号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中小学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正文:----------------------------------------------------------------------------------------------------------------------------------------------------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中小学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淄教发[2008]19号)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现将《淄博市中小学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熟练掌握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并结合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本单位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做好应急队伍建设、培训和基础条件保障工作。
附件:《淄博市中小学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二00八年十月二十四日附件:淄博市中小学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1.1 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1.5 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划定1.6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1.7 预防和预警机制1.8 应急预案启动标准1.9 应急保障2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3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3.1 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3.2 应急处置措施3.3 善后与恢复4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4.1 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4.2 应急处置措施4.3 善后和恢复5 附则1.总则1.1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根据《山东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市中小学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淄博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法宣传贯彻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法宣传贯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5.08.14•【字号】鲁食药监发〔2015〕31号•【施行日期】2000.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法宣传贯彻工作方案的通知鲁食药监发〔2015〕31号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现将《食品安全法宣传贯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8月14日食品安全法宣传贯彻工作方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切实做好《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结合全省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广泛开展学习培训和宣传贯彻工作,提高全社会对《食品安全法》的关注度和知晓率,提升各级各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强监管人员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促进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推动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及社会公众共同参与食品安全治理,为《食品安全法》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重点任务(一)广泛开展普法宣传。
坚持上下联动,因地制宜,开展全方位、多渠道、多角度的宣传活动,营造人人关心、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1.省局任务。
(1)在主流媒体开设宣传专栏。
在省级主流媒体和省局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工作的法规政策、专业知识和重要措施(责任处室:宣传应急处、法制处、食品安全监管有关处室)。
(2)组织印发宣传资料。
统一设计和印制主题鲜明、内容丰富、通俗易懂的食品安全宣传画和宣传彩页,指导各地在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张贴或向公众免费发放(责任处室:法制处、宣传应急处、食品安全监管有关处室)。
(3)丰富宣传形式和载体。
聚焦食品从业者、消费者关注重点,制作《食品安全法》宣传短片,在省级电视台、人民网、新华网、大众网、齐鲁网、省局网站以及各市、县监管部门网站进行投放。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监管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监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0.11.12•【字号】•【施行日期】2020.1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监管工作的通知各市教育(教体)局:近年来,在各地的努力下,校外培训机构日趋规范发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管理不到位、监管不严问题。
近日,有关媒体曝光我省被纳入“黑名单”的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继续招生营业问题,以及部分机构无证办学、超纲教学、提前教学等违规办学问题,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为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监管,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推动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黑白名单”制度。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属地网格化管理优势,结合日常监管、专项督查抽查工作,全面掌握培训机构情况,根据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要求,建立负面清单,做好风险提示,完善“黑白名单”制度。
要建立“黑名单”工作台账,联合有关部门持续跟踪监管,对账销号。
对无证无照的应立即责令停止教育教学活动,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限期整改不达标或拒不办理证照的,要依法依规组织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取缔;对有照无证的应责令停止办学,指导其办理办学许可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拒不整改仍违规经营的,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取缔,并提请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有负面清单所列行为被列入“黑名单”的有证有照校外培训机构,应停止招生,整改合格后将其移出“黑名单”,继续招生营业,拒不整改或到期整改不合格的应依法依规吊销办学许可证。
二、切实发挥联合执法作用。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9〕49号),“各市、县(市、区)政府对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工作负总责”,“教育行政部门重点做好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格及培训行为的监管工作,牵头组织校外培训市场执法”。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教育厅转发关于迅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紧急通知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教育厅转发关于迅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10.31•【字号】鲁食药监餐[2011]234号•【施行日期】2011.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教育厅转发关于迅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紧急通知(鲁食药监餐〔2011〕234号)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枣庄、聊城市卫生局,省局稽查局: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部《关于迅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紧急通知》(食药监办食〔2011〕15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迅速组织学校开展自查。
各地餐饮安全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迅速组织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工作,进一步强化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完善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要结合学校自查报告情况进行点评排序,对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的学校予以公布表彰,对没有开展自查,违反《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二、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
各地餐饮安全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组织开展对所有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各类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
各级餐饮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学校食堂餐饮安全季度监督检查制度,健全学生用餐信息管理档案,确保餐饮安全监管任务落到实处。
三、开展餐饮安全宣传培训教育。
宣传教育是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增强自觉守法意识的重要手段。
各地餐饮安全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加强宣传教育,普及餐饮安全、食物中毒预防等知识,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食品安全责任意识。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中小学生午餐午休管理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中小学生午餐午休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0.06.03•【字号】淄教教服字[2010]19号•【施行日期】2010.06.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中小学生午餐午休管理的通知(淄教教服字〔2010〕19号)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有关学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生午餐午休管理,提高中小学生午餐午休规范管理水平,确保广大学生的午餐午休安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及上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生午餐午休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和规范中小学生午餐午休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中小学生的午餐午休问题一直是社会、家长关注的热点,也是教育服务的难点和重点问题,中小学生午餐午休管理工作事关学生人身安全,事关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各区县和学校要从维护学校安全、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高度,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重视并切实负担起维护学生午餐午休管理安全的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力做好学生午餐午休管理工作,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促进学校的全面发展。
二、严格标准,规范午餐午休工作管理1、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尽量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招生地段内学校就读。
个别区域就读需求超过招生学校办学规模且难以立即调整招生地段的,应制定生源分流办法,将符合就读条件的分流学生就近安排到招生地段周边的公办学校就读。
方便家长接送学生,尽量让中小学生回家午餐午休。
2、已建有食堂和午休室、且能满足学生就餐和午休的学校,食堂要按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淄博市中小学校示范性食堂评估验收标准》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监督管理制度;严格食堂主要原材料全市定点采购,建立原材料进货验收和索证制度,杜绝假冒伪劣产品和“三无产品”进入校园;严格食堂餐具用具消毒制度,配足配齐消毒设备,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消毒。
淄博教育局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淄博教育局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7.05.28•【字号】淄教基字[2007]20号•【施行日期】2007.05.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淄博教育局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淄教基字[2007]20号)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淄矿集团教育处,局属各学校:现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基字〔2007〕1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区县教育局要结合《通知》要求,进一步强调落实好我市高中招生有关纪律规定,并结合本区县实际制定有效措施,切实抓好落实,坚决杜绝扰乱高中招生秩序的一切违规违纪行为。
要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举报投诉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强化落实。
二、各初中学校要制定相应措施,明确有关招生纪律和规定,教育和管好自己的老师,做到不代发招生宣传材料,不接待高中学校招生咨询,不干预学生填报志愿,不接受招生学校宴请或利诱,不强迫或动员学生分流。
三、各高中学校要树立规则意识,严格执行有关招生纪律和规定,克己自律,平等竞争,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做到不违规进行招生宣传、不违规提前招生、不超计划招生、不违背招生程序录取已被其他学校正式录取的考生、不超过规定班额进行编班。
四、认真研究并做好往届生复读工作。
在认真执行“严禁公办普通高中容留、招收往届生复读”规定的前提下,各区县要对本区域内的民办教育资源进行认真的排查分析,指导并支持具备普通高中教育教学保障条件的民办学校承担起往届生复读的学习任务,并针对往届生特点,制定教学计划,强化教学视导,确保往届生的复读质量,为学生的选择服务,为社会的需求服务。
对违犯有关规定的学校或教师,经查实后,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7.06.07•【字号】•【施行日期】2017.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自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贯彻落实《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医疗器械召回工作,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实施<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监〔2017〕62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医疗器械召回组织指导各市局要深刻认识医疗器械召回工作的重要性,以保障产品安全为出发点,加强对本辖区医疗器械召回的组织指导。
各市局要加强对《办法》的宣贯培训,加强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宣传教育,督促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切实履行召回义务,确保《办法》落实落地。
二、医疗器械召回启动与实施(一)主动召回。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是控制与消除产品缺陷的责任主体,对经调查评估,确定医疗器械产品存在缺陷的,应当立即决定并实施召回,同时向社会发布产品召回信息;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主动配合生产企业履行召回义务,对发现其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可能为缺陷产品的,应当立即暂停销售或者使用,及时通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供应商,并向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使用单位为医疗机构的,还应同时向所在地省级卫生部门报告。
(二)责令召回。
省级或办理备案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经过调查评估,认为应当召回存在缺陷的医疗器械产品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未主动召回的,应当责令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召回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主动召回的,省级或办理备案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召回总结评估报告进行审查,对召回效果进行评价,认为召回不彻底、尚未有效消除产品缺陷或者控制产品风险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书面要求生产企业重新召回。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寄宿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寄宿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8.11.27•【字号】淄教基字[2008]75号•【施行日期】2008.1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寄宿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淄教基字[2008]75号)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现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寄宿生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明电〔2008〕14号)转发给您们,并根据我市具体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本区县、本学校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明确责任,落实寄宿生管理工作责任制。
要将寄宿生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学校“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寄宿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从校领导、班主任、课任教师到宿舍管理人员、寄宿生的安全管理工作网络,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落实责任制,严密分工,明确责任,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真正把寄宿生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管理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学校要创造条件,把工作能力强、认真负责、关心热爱学生的教师选配到学生生活指导老师队伍中。
要配齐配足食堂、宿舍管理人员、校医和生活指导老师,并定期对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
三、重视学生思想教育,强化自我管理。
紧紧围绕《淄博市中小学学校管理规范》、《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管理的意见》,加强对寄宿生的思想教育,要做到经常、及时、深入、细致,充分体现教师的人文关怀。
要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饮食卫生教育、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等活动,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加强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和食堂的卫生管理,大力改善寄宿生的学习生活条件。
各单位要强化学生公寓的消防安全、设施安全、用电安全等管理,彻查隐患,及时整改,不留死角;要严格学生住宿用品、食堂主要原材料的市场准入制度和采购索证制度,严格实施食堂经营资格准入,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加强示范性公寓、食堂的创建工作,争取在三年内使达标单位超过寄宿制学校的60%;结合“两热一暖一改”工程的实施,努力提高寄宿制学校的后勤保障水平。
对人大议案的回复
对人大议案的回复你有关注过政府部门对人大议案的回复吗?有哪些跟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提案被批复了呢?下面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对人大议案的回复,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市环保局对市十四届人大代表提案积极回复接到市局转发的淄博市十四届人大代表关于矿山开采及渣土车运输撒漏等扬尘污染问题的提案,环保基金管理处积极与提案的人大代表进行了对接,并再次组织人员协调公安、国土、安监和城市执法等部门进行了检查。
全市矿山共投入整治资金23903.34余万元,硬化矿区联接主干道专用道路79.93余公里,矿区储料场所架设防风抑尘网223435余平方米,矿区进出口建设标准车辆冲洗平台65套,订购密闭式罐装运输车辆123辆。
针对散装运输车辆,分别于2010年和2012年先后2次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车辆密闭运输的相关文件,并召开了现场会,同时对运输散装物料的运输车辆进行了整改,从源头上遏制了扬尘污染,有效降低了运输过程中因路面颠簸、车辆未密闭造成的物料抛洒和道路扬尘污染。
但是检查发现,个别矿山采取夜间无序开采,造成扬尘污染。
部分散装物料运输车辆,特别是渣土运输车辆,存在着超载、闯红灯、不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段行驶及沿途撒漏现象,造成二次扬尘污染。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及人大代表提出的提案,我处积极回复,并进行了处理,同时加大了后督导的力度。
对市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198号议案的答复毛洪俊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收悉。
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一、完善制度,打造全过程的监管体制机制一是强化食品安全可追溯管理。
在全市建立重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电子追溯系统,运用现代技术手段,以电子追溯系统为基础,以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为核心,实现食品从农产品市场准入和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来源可溯、流向可追、问题可查。
食品电子追溯的主体涵盖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消费等环节,保证白酒、肉及肉制品、乳及乳制品等重点食品全程可追溯。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
文件目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7.12.29
•【字号】鲁食药监法〔2017〕234号
•【施行日期】2017.12.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
件目录的通知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和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省局对所有经省政府登记编号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评估,此前已依据规范性文件报备程序对17件有效期届满继续实施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延期处理并重新登记编号,对15件有效期届满不再实施或者已被新的文件取代的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和废止。
现将现行有效的60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9日附件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食堂创建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食堂创建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湖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01.17•【字号】湘食药监食监[2012]1号•【施行日期】2012.0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食堂创建工作的通知(湘食药监食监[2012]1号)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长沙市卫生局,各高等院校:为全面提升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营造安全放心的餐饮服务环境,维护广大师生生命安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食堂创建活动。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教育行政部门要提高认识,从维护广大师生根本利益和维护社会稳定出发,充分认识当前加强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食堂创建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稳步推进。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开展创建工作,督促辖区内的各级各类学校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标准要求和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食堂创建验收标准对学校食堂进行整改,完善卫生设施,改善硬件条件,加强自身管理,扶持有创建意愿且基本具备条件的学校逐步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食堂的要求。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食堂创建的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各级各类学校创建积极性。
要通过多种宣传手段和形式,让学校和社会充分认识到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食堂既是对自身条件和管理的提高,也是满足师生需求和适应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四、统一标准,确保质量。
参加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的食堂,其食品安全信誉等级必须达到A级,且在近2年内未发生过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04.23•【文号】国食药监食[2010]160号•【施行日期】2010.04.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10]16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教育厅(教委),北京市卫生局、福建省卫生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管分局、教育局:近年来,各地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密切合作,不断强化学校食堂监督管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形势明显好转。
但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部分地区学校食堂,特别是农村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与隐患。
有的学校食品安全意识不强,食堂基础条件薄弱,设施设备不完善,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
为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落实《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关系社会和谐与稳定,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明确责任、综合治理,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更加坚决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
二、高度重视农村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进一步加大农村学校食堂基础建设力度,在学校规划、建设(包括改建、扩建)过程中统筹考虑食堂设施和条件的改善,把学校食堂建设纳入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相关教育工程,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管理有关要求,设置食品原料处理、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配备相应的冷藏、清洗消毒、防蝇防鼠、洗手等设备或设施,改善食堂卫生条件,最大限度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对接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对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9.21•【字号】苏食药监政[2012]297号•【施行日期】2012.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对接方案的通知(苏食药监政〔2012〕297号)苏州、泰州、宿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昆山、泰兴、沭阳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中心)、各直属(派出)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对接方案》已经江苏省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现印发你们,请从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2012年9月21日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对接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精神,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发〔2011〕39号)要求,结合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目标,着力转变行政职能,减少行政层级,理顺条块关系,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
在宪法和法律框架内,积极探索省直管县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推动试点地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科学发展,把江苏建设成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创新区、示范区、先行区”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本次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局成立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
由胡晓抒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省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餐饮安全监管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药品注册处、药品安全监管处、药品流通监管处、医疗器械监管处、稽查局、规划财务处、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驻局监察室、信息中心、培训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7月16日面试人员
女
10130570829
52.3 54.5
53.4
工商管理
1
2
女
10130493818
45.7 58.5
52.1
市场营销 武汉市德邦物流 有限公司 选调生 咸宁市咸安 区横沟桥镇 湖北省仙桃 市郑场镇人 民政府
3
男
10130410113
46.8
49
47.9
会计系
递补
女
10130363924
59.2 51.5
54.1
54
54.05
药学
3
女
10130301205
60.1 47.5
53.8
中药学
1
张莹莹
女
10130521723
55.3 57.5
56.4
制药工程
十堰市食品药品 0501003003 监督管理局科员
1
2
李宁
男
10130489619
57.4
51
54.2
郑州大学
制药工程
3
汤琼
女
10130250722
天津中医药 中医学骨伤 大学 方向 黄石理工学 化学工程与 院 工艺 选调生 麻城市龟山 镇人民政府
递补
1 荆州市食品药品 0501007002 监管局科员
女
10130111830
47.3
57
52.15
调剂
1
荆州市食品药品 0501007002 监管局科员
1
2
吴科 曾静 李华 周志刚 罗树志 刘蓉 胡金玉 向云水 邱伟 殷宗元 夏五一 樊辉
46.6
药学
房县食品药品监 0601003007 督管理局科员
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职能是什么
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职能是什么食品药品监管局指药品监督管理的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对行政相对方是否遵守法律,法规,行政命令,决定和措施所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主要职能有:(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组织有关部门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政策、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督工作。
(三)依法组织开展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根据市政府授权,组织协调开展全市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承担保健用品监督及市场管理等相关职能;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四)综合协调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检测和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办法并监督实施,综合有关部门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发布。
(五)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依法监督实施药品研究、生产、流通和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医疗器械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核发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监督实施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和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七)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八)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监督检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发布本市药品质量公报;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依法核发零售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负责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经营企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的初审工作。
(九)依法监管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特种药械。
(十)负责进口药品通关备案工作。
(十一)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组织执业药师(含执业中药师)资格考试及注册工作。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学校食堂餐饮安全季度监督检查制度的通知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学校食堂餐饮安全季度监督检查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1.08.24•【字号】鲁食药监餐[2011]182号•【施行日期】2011.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学校食堂餐饮安全季度监督检查制度的通知(鲁食药监餐〔2011〕182号)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枣庄、聊城市卫生局,省局稽查局: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监管工作,全面贯彻《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决定建立并实施学校食堂餐饮安全季度监督检查制度,有效预防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对象全省大学、高职高专、中学、小学、幼儿园食堂和供应学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下简称学校食堂及用餐配送单位)。
二、检查频次在每年春季、秋季开学之前,餐饮安全监管部门要对学校食堂及用餐配送单位餐饮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季度对学校食堂及用餐配送单位进行一次例行检查;每年监督检查次数不得少于4次。
三、检查内容1.执行《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餐饮安全规章制度情况;2.餐饮安全责任落实情况;3.从业人员健康查体和培训教育情况;4.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情况;5.食品贮存和加工关键环节措施落实情况;6.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情况;7.食品添加剂管理、亚硝酸盐使用情况;8.学生用餐留样情况;9.环境卫生情况;10.上次检查时提出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一)明确餐饮安全监管责任。
各级餐饮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食堂及用餐配送单位餐饮安全监管工作,切实落实好季度监督检查制度。
明确监管责任,划片包干,把每个学校食堂及用餐配送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到具体监管人员,形成学校食堂及用餐配送单位餐饮安全监管责任表(附件1)。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全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结果的通知-淄教教服字[2009]18号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全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结果的通知正文:----------------------------------------------------------------------------------------------------------------------------------------------------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全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结果的通知(淄教教服字[2009]18号)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根据《关于举办全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在逐级申报、逐级评选的基础上,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经组织有关专家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对全市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和小学科学优质课进行了认真评选,共评出市实验教学优质课一等奖36节、二等奖45节、三等奖25节,现予以公布。
开展实验教学,是贯彻新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是中小学一项重要的教学任务,希望各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实验教学的管理与指导,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实验教学示范、观摩活动,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要求,开足开全实验课,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实验技能和创新精神,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附:全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获奖名单二OO九年九月三日附:全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获奖名单姓名单位课题奖次翟滢淄川一中功的原理一刘媛媛博山七中探究凸透镜成像的规律一魏延华张店二中如何学好物理一蔡文举淄博六中单摆一刘海斌淄博七中探究功与速度变化的关系一丁丽沂源二中测定电池的电动势和内阻一李加雷周村教学仪器管理站杠杆的平衡条件探究一刘豫东淄博十八中实验室制二氧化碳一宋守娟淄川实验中学探究某小河水的主要污染物一赵培培淄川区西河中学二氧化碳的性质和用途一董秀萍临淄实验中学二氧化碳的实验室制法和化学性质实验探讨一田玉广沂源一中二氧化硫性质的探究一房孝丽淄博五中电解原理的应用一孙学安淄川一中原电池原理探究一高文淄博师专附中观测植物细胞结构一李莹博山山头中学不同溶液对水蚤心率的影响一曹聿平张店一中种子的成分一牛娟张店七中探究烟草或酒精浸出液对水蚤心率的影响一仇道成张店区实验中学绿色植物与生物圈中的碳氧平衡一国红临淄一中探究植物细胞的结构一张莹淄博实验中学检测法探究分析城市水体污染状况一邓秀丽淄川一中探究鸭趾草的显色原理一吕晓明周村区南郊中心小学小米粒水中游一杨燕博山西冶街小学摆的秘密一王磊桓台第二小学杯子变热了一王金兰张店科苑小学凸透镜一郑继霞沂源悦庄镇石臼完小它们会生热吗一刘娜临淄金茵小学凸透镜一贾红蕾张店城中小学凸透镜一高霞淄博师专附小通电的线圈一朱秀杰淄川区实验小学小米粒水中游一于爽桓台第二小学凸透镜一冯立民高青县实验小学声音的产生一张蕾张店莲池学校岩石的模样会改变吗一赵艳霞张店西六路小学有趣的浮沉现象一孙立红高青高城镇丁夏小学摆的秘密一邵鑫家淄川区岭子中学探究杠杆的平衡条件二吕平博山八陡中心校机械效率二李磊桓台县实验学校探究水的沸腾现象二李加会张店湖田中学杠杆及其平衡条件二路淑红临淄大武学校探究斜面的机械效率二李强淄博实验中学电阻定律二李志锋临淄金山中学用打点计时器测速度二苗春蕊沂源中庄中学浮力二李美光博山九中二氧化碳性质初探二孙英芳桓台县实验学校氯酸钾分解的定量研究二孙学芹桓台县马桥实验学校配制溶液质量分数一定的溶液二阎敏临淄区永流中学二氧化碳的制取及性质二马福华沂源县鲁村中学氧气的性质二李平沂源二中基本营养物质二李清华淄博十一中原电池二张洪芹高青二中不变的知识、变化的情景二周静周村区萌水中学绿色植物对有机物的利用二李玉荣周村区南郊中学观测叶片的结构二张峰博山裕禄中学绿色植物通过光合作用制造有机物二张宽桓台马桥实验学校鉴定骨的成分二高霞张店三中探究光对黄粉虫幼虫生活的影响二魏海燕张店区傅家镇中学测定种子的成分二于玮临淄敬仲中学探究种子的成分二唐晓沂源中庄中学测定种子的成分二曹盈盈高青唐坊初中观察植物细胞二马昱淄川一中绿色植物对有机物的利用二李艳淄博十一中绿叶中色素的提取与分离二李珂淄博十一中用显微镜观察胞质环流并探究影响其因素二郑允娟沂源一中探究植物细胞的失水和溪水二宋星宇淄川区实验小学有趣的沉浮现象二崔晓娜淄川区实验小学摆的秘密二张清淄川区洪山松龄小学杯子变热了二周蕾博山石炭坞小学有趣的沉浮现象二胡安敏桓台县实验小学灯泡亮了二吕艺桓台县实验学校水温的变化二任绪玲沂源实验小学有趣的磁铁二王强淄川区鲁泰洪山小学通电的线圈二司绍晶博山白塔实验小学火山与地震二张娟博山四十亩地小学小米粒水中游二李琨博山实验小学杯子变热了二单业珍桓台县实验小学水往高处走二苗平桓台第二小学滑轮二高瑞琦张店杏园东路小学小米粒水中游二陈永梅沂源南麻五小认识岩石二王春梅临淄闻韶小学小米粒水中游二张贵宇高新区石桥中学机械效率三张丽玲张店区实验中学探究浮力的应用三乔婧临淄实验中学凸透镜成像规律三窦可玲临淄永流中学浮力三郭立明周村城北中学质量守恒定律三方治华周村区南郊中学二氧化碳的性质三曲文博山六中二氧化碳的性质三李志刚高青县实验中学二氧化碳的性质三于华淄博十一中乙醇三罗冬岭周村城北中学模拟动物保护色的形成过程三孙建东博山金晶学校观察人血永久涂片和小鱼尾鳍内血液的流动三郑桂香临淄实验中学探究光对鼠妇生活的影响三王胜海高青高城初中绿色植物对有机物的利用三马义玲周村区北郊中学蚯蚓三赵廷华博山源泉中心校让更多的灯泡亮起来三马洪智高新区实验小学灯泡亮了三蒋蕾桓台第一小学溶解现象三司延东高青唐坊三小热对流三孙德明高青县中心路小学灯泡亮了三董海港高青县中心路小学蚯蚓找家三王国栋周村区中和街小学怎么使灯泡亮起来三王长法淄川区龙泉中心小学研究火山爆发三段兆晖桓台县实验小学水温的变化三吕淑湘临淄齐陵中心小学让小灯泡亮起来三毛建国高青花沟镇中心小学杯子变热了三——结束——。
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意见
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意见教发〔2011〕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卫生局、福建省卫生局,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厦门市卫生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对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校园安全、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以来,学生食堂工作的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为广大学生提供了更加丰富、优质、高效的服务,为高校的稳定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但同时学生食堂的制度不健全、政策不落实等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面对物价持续上涨形势,满足广大学生多样化需求、保证学生食堂可持续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食堂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坚持学生食堂为学生健康成长服务的方向,系统建立既体现公益性又适应市场规律,保障学生食堂可持续发展的长效运行机制,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2.基本思路:完善兼顾学生承受能力、财政支付能力、学校负担能力的学生食堂资金投入和政策保障机制,保证学生食堂饭菜价格明显低于校外同类餐饮价格,保证在物价大幅上涨的情况下,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建立完善学生食堂可靠平衡的供需机制、合理浮动的价格机制、公平有序的竞争机制、多位一体的监管机制,发挥市场在学生食堂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学生食堂不断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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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
的通知》的通知
【法规类别】饮食
【发文字号】淄食药监餐[2011]94号
【发布部门】淄博市教育局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1.06.02
【实施日期】2011.06.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淄食药监餐[2011]94号)
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教育局、高新区地事局,市稽查支队:
现将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鲁食药监餐[2011]11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形成监管合力
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是当前的一项重要紧迫的工作任务,各单位要高度
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确保各项监管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同做好中考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