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
18项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二、三级查房制度;
三、会诊制度;
四、分级护理制度;
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八、术前讨论制度;
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十、查对制度;
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
十五、病历管理制度;
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十八、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一)定义
.
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
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该当作好医疗记实,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
(一)定义
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
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该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术者必须亲身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
引言
医疗质量安全是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和严格遵守的基本要求。为了确保医疗质量安全,各级医疗机构应建立相应的制度和规范,从而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利益。本文将介绍医疗质量安全的核心制度,共计十八项。
1.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是将医疗流程规范化,确保每个环节合理、高效地进行。主要通过制定临床路径、明确各项工作职责和时间节点,以提高临床诊疗效果和患者满意度。
2. 不良事件管理制度
不良事件管理制度是指临床或服务中发生的对患者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的事件的监测、报告、调查和处置的规范程序。通过及时报告、追踪和分析不良事件原因,可及时纠正和改进,提高医疗质量安全水平。
3. 医疗错误处理制度
医疗错误处理制度是通过建立规范的错误处理程序,对医疗行为中的错误进行调查、诊断、纠正和预防。通过公正、透明的错误处理,可有效减少类似错误的再次发生,提高医疗质量安全。
4.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对医疗器械的采购、使用、维护和废弃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管理。通过合理使用和管理医疗器械,可防范医疗器械使用不当可能带来的风险。
5. 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护理安全管理制度是指规范和管理医疗机构护理工作的制度。通过建立护理规范、提供培训、确保护理操作的安全性和质量,可保障患者在护理过程中的安全和舒适。
6. 药品管理制度
药品管理制度是指对医疗机构内药品的采购、储存、配发和使用等环节进行规范。通过合理使用和管理药品,可减少药品误用和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国家卫计委组织制定了新《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并于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分8章48条,总结提炼了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临床诊疗工作中严格执行。
目录
第1项首诊负责制度
第2项三级查房制度
第3项会诊制度
第4项分级护理工作制度
第5项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第6项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第7项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第8项术前讨论制度
第9项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第10项查对制度
第11项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第12项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第13项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第14项危急值报告制度
第15项病历管理制度
第16项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第17项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第18项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项首诊负责制度
(一)患者首次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首诊医师要及时对患者进行必要的检查、作出初步诊断与处理,并认真书写病历。
(二)诊断为非本科疾病,及时转至其他科室诊疗。若属危重抢救患者,首诊医师必须及时抢救,同时向上级医师汇报,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患者. (三)首诊医师请其它科室会诊,必须先经本科上级医师查看患者并同意,被邀科室须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参加会诊。
(四)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要按时会诊,认真执行医院会诊制度,形成书面会诊意见交申请科室医师。
(五)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主管院长或医务科、总值班协调解决。
(六)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急、危、重患者抢救,在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18项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18项
医疗质量安全是保障患者安全和提升医疗质量的基本要求,而核心制度在其中起着重要作用。本文将介绍医疗质量安全的
18项核心制度。
1. 危急重症救护与急救制度:建立针对危急重症患者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救治患者。
2. 患者权益保护制度:确保患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包括信息透明、知情同意、隐私保护等。
3. 医疗巡查制度:建立医院巡查制度,定期对医院内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合理的医疗设备采购、使用和维护制度,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避免设备故障对患者安全造成影响。
5. 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建立完善的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确保每一起医疗事故都能及时报告,并按照程序进行处理和追责。
6. 护理质量控制制度:建立科学的护理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确保各个环节都符合规范要求,提升护理质量。
7. 医务人员培训和教育制度:建立医务人员持续教育制度,加强医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培训,确保医疗质量安全。
8.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建立和优化临床路径管理制度,规范临
床过程,提升医疗效率和质量。
9. 感染预防控制制度:建立科学的感染预防和控制制度,包括手卫生、消毒灭菌、预防交叉感染等内容。
10. 药品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药品采购、存储、发放、使用
和处置制度,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
11. 病历质量管理制度:建立病历书写、归档和评审等制度,
确保病历记录准确完整,便于医疗质量评估。
12. 门诊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建立门诊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包
括挂号、就诊、收费等环节,提供优质的门诊服务。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核心制度(1)首诊负责制度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4)会诊制度
(5)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6)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7)术前讨论制度
(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9)分级护理制度
(10)查对制度
(11)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12)交接班制度
(13)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14)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5)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16)危急值报告制度
(17)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
1、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2、门、急诊、病房实行首诊负责制度。病人在医院门、急诊挂号(不管是否接受过预检分诊台分诊),到达目的科室后或选择医生后,首诊医师都应该热情接诊,按规范书写门、急诊病历,进行诊疗工作。
3、首诊医师在接诊后发现病人所述病症与本科无关或需他科会诊,应在门诊病历上书写初步诊断后请有关科室会诊,并向病人讲明原因,指导就医路线。如遇重症病人或行动不便的病人可请会诊医师到诊室或床边进行会诊,需要多科会诊的可送急诊科观察室,由急诊科负责组织会诊。被邀请会诊人员应随请随到,通力合作,进行诊疗。
4、首诊医师认为病人病情危重需转科治疗时,应负责联系有关科室,转科前应进行必要的处置,对转科及转送到医技科室检查途中可能发生危险的病人,呼请轮椅或推车护送,并派医护人员护送,以防发生意外,并向接收科室交代有关事宜。
5、首诊医师认为病人病情需转外院诊治,原则上要先请本科主任或二值班会诊后再作决定。对于危重症病人转院要报医务处或总值班,并向病人讲清转院原因,注意途中安全。
医疗质量安全18项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18项核心制度医疗质量安全18项核心制度分别是:
1. 首诊负责制度。
2. 三级查房制度。
3. 会诊制度。
4. 分级护理制度。
5. 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6.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7.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8. 术前讨论制度。
9.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0. 查对制度。
11.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12.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13.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14. 危急值报告制度。
15. 病历管理制度。
16.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7.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8.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这些制度是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的重要基础,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和执行本机构的核心制度,并遵循每项核心制度的定义和实施基本原则及关键环节的要求。
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十八项核心制度
(1)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4)会诊制度。
(5)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6)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7)术前讨论制度。
(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9)查对制度。
(10)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
(11)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12)分级护理制度。
(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14)危急值报告制度。
(15)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6)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首诊负责制度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是人们对医疗服务的期望,是保障患者生命和健康安全
的基础。为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安全,医疗机构需要建立起一套
完善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下面是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介绍。
1.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服
务的质量水平符合国家要求。
2.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患者的生命和健康安全。
3.风险管理制度: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对医疗服务中可能出现的各类
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减小患者风险。
4.医疗质量评价制度:建立医疗质量评价制度,全面、客观地评价医
疗服务的质量水平。
5.护理质量控制制度:建立护理质量控制制度,提高护理服务质量,
保障患者的安全和舒适。
6.感染控制制度:建立感染控制制度,对医院内的感染进行预防和控制,减少感染风险。
7.药物管理制度:建立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物的使用合理、安全。
8.手术管理制度:建立手术管理制度,确保手术操作的安全和质量。
9.医疗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医疗设备管理制度,对医疗设备进行管理,保障设备的有效和安全。
10.外包服务管理制度:建立外包服务管理制度,对外包服务的合作过程进行控制,确保外包服务符合质量安全要求。
11.医疗质量投诉处理制度:建立医疗质量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准确地处理患者的投诉,并采取有效的措施改进问题。
12.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建立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对医疗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13.医疗质量风险排查和评估制度:建立医疗质量风险排查和评估制度,发现和解决存在的潜在风险,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是现代医疗体系中至关重要的一个方面,为了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国纷纷制定了一系列医疗质量安全制度。下面是医疗质量安全的十八项核心制度:
1. 医疗机构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运营,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2.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明确患者的治疗流程和标准,降低医疗风险和错误。
3.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患者的健康档案完整、准确,方便医生随时了解患者的病情和治疗历史。
4. 药物管理制度:规范药物的采购、存储、配药和使用,防止药品错误和滥用。
5. 感染管理制度:建立感染控制委员会,制定感染防控方案,预防医源性感染的发生。
6. 护理质量管理制度:确保护理工作按照规范和标准进行,提高护理质量和患者满意度。
7.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规范医疗设备的选购、维护和使用,确保设备的质量和安全。
8.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与处理制度:建立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收集、分析和处理医疗事故,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9. 职业道德与职业素养培训制度:培养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10. 医患沟通与纠纷处理制度:加强医患沟通,解决医患纠纷,维护良好的医患关系。
11. 医疗费用管理制度:规范医疗费用的收取和报销,防止医疗服务过度消费和费用欺诈。
12. 转诊与转院管理制度:明确转诊和转院的条件和程序,加强医疗机构之间的协作。
13. 医学技术与操作规范管理制度:确保医学技术和操作规范,提高诊疗准确性和效果。
14. 医学教育与继续教育制度: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医疗质量安全18项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18项核心制度
1.质量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和控制。
2.安全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医院内部和环境的安全。
3.护理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护理管理制度,提高护理质量和效率。
4.医疗设备管理制度:采购、使用和维护医疗设备的管理制度,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5.药事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药事管理制度,包括药品采购、配送、储存、使用和废弃等环节的管理。
6.感染控制制度:建立完善的感染控制制度,预防和控制医院内部的感染传播。
7.手术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手术管理制度,确保手术的安全和高效进行。
8.输血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输血管理制度,确保输血安全和指征的合理性。
9.用药管理制度:建立合理的用药管理制度,确保用药安全和用药质量。
10.医疗记录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医疗记录管理制度,确保医疗记录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11.医患沟通制度:建立良好的医患沟通制度,加强医患沟通,提高
医疗质量和满意度。
12.不良事件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不良事件管理制度,加强不良事
件的报告和处理。
13.病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病案管理制度,确保病案信息的完整
和准确。
14.诊疗流程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诊疗流程管理制度,提高诊疗流
程的效率和安全性。
15.信息化管理制度:推动医疗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的信息化管理
制度,提高信息化水平和数据安全。
16.培训与继续教育制度:建立健全的医务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素质。
17.评价和考核制度:建立科学的评价和考核制度,对医疗机构和医
医疗安全核心制度18项
医疗安全核心制度18项
1.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医疗质量管理规定和操作,确保医疗行为和结果符合质量标准。
2. 医疗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医疗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和追踪机制。
3.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建立完善的不良事件报告流程和管理机制,促进对医疗事故的及时发现、处理和追究。
4.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规范医疗设备的选择、使用、维修和保养,提高设备安全性能和可用性。
5. 医疗药品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医疗药品供应和使用流程,确保药品安全使用。
6. 感染病控制制度:建立医疗感染预防控制机制,降低感染风险。
7. 医疗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医疗事故应急预案、处置流程和应急演练机制。
8. 医务人员考核管理制度:建立医务人员考核和监督机制,提高医务人员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
9. 住院病历管理制度:规范住院病历的书写、管理和保密,确保病历信息准确、完整和安全。
10. 输血管理制度:规范输血的供血、采血、配血和输血操作,保证输血安全。
11. 双人核对制度:建立双人核对和确认制度,预防因操作疏忽和信息不准确引发的医疗安全事故。
12. 术前皮肤消毒制度:规范手术前皮肤消毒的流程和操作,保障手术安全和病人健康。
13. 医疗处方审核制度:规范医疗处方审核和发药流程,防止因药品使用不当引起的安全事故。
14. 输液泵管理制度:建立输液泵的选择、使用和维护机制,保障输液安全。
15. 营养支持治疗管理制度:规范营养支持治疗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确保病人安全进食。
16. 病人权益保障制度:建立病人知情、知识产权保护和生命安全保障机制,保护病人的合法权益。
医疗安全18项核心制度
医疗安全18项核心制度
以下是医疗安全的18项核心制度:
1. 安全文化建设制度:建立和推行医疗安全优先的组织文化。
2. 医疗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医疗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3. 医疗安全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医疗安全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反馈机制。
4. 医疗安全风险管理制度:识别、评估和控制医疗安全风险。
5. 医疗安全绩效评价制度:建立医疗安全的绩效评估体系。
6. 医疗安全培训与教育制度:加强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医疗安全教育与培训。
7. 医疗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建立医疗安全事件的报告和处理机制。
8. 医疗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对医疗单位进行安全巡查。
9. 医疗安全评审制度:对医疗安全事件进行评审和分析。
10. 患者安全合作与协调制度:加强医疗机构之间、医务人员与患者之间的合作与协调。
11.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加强医疗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12. 药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医疗药品的购进、使用和储存。
13. 输血安全管理制度:保证输血过程的安全和有效。
14. 手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手术安全的管理与控制。
15. 医疗事件调查与处理制度:对发生的医疗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16. 患者权益保护制度:加强患者权益的保护和维护。
17. 感染控制管理制度:加强医院感染控制和预防。
18.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二、三级查房制度
三、会诊制度
四、分级护理制度
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八、术前讨论制度
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十、查对制度
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十二、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管理制度
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
十五、病历管理制度
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是强化医务人员职责、防止推诿病人,贯彻”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具体体现,首次接诊的医院为首诊医院;首次接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首先接诊的医生为首诊医生。首诊负责制要求:(一)各级医生应对接诊病人认真询问病史,详尽体格检查,规范书写门诊病历,作出初步诊断及诊治处理意见。
(二)病人无论转科、转诊和住院都必须书写病历。
(三)危重病人转诊或收住院须有医护人员护送,严密监测途中病情变化。
(四)病房值班医护人员如发现收治病人病情可能属于其它专科时,不能推诿病人,应先接收,先处理,及时请相关专科人员会诊,在他科同意转科后转入相关科室。有争议者,提请医务处协调或裁决。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查房是住院诊疗最基本、最重要的医疗活动。通过查房及时了解病人的病情变化,进一步明确诊断,制定合理治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通过查房可以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完成的情况和质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各科室应认真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要求自上而下逐级严格执行,参加查房人员必须穿戴整洁、严肃认真,查房时不得接私事电话,不得谈论与查房无关的话题。
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的相关制度,主要包括:
1、首诊负责制;
2、三级查房制度;
3、会诊制度;
4、分级护理制度;
5、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6、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7、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8、术前讨论制度;
9、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0、查对制度;
11、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12、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14、危急值报告制度;
15、病历管理制度;
16、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
1.首诊负责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
为切实履行医院救死扶伤的职责,规范医护人员对重危病人抢救的医疗行为,防止不安全医疗责任事件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一)因各种原因或疾病导致病人生命体征出现严重病态,威胁病人生命,或在治疗过程中有可能出现意外和并发症威胁病人生命安全的被视为危重病人。
(二)危重病人就诊实行首诊负责,首诊医师和医疗部门必须负责病人的急救和生命体征的维持直至落实好专门医疗部门和医师进行诊疗为止。
(三)危重病人抢救必须听从急救小组负责人或主管医师指挥,迅速将病人转入急救室和ICU进行救治,特别紧急设法转运的应就地抢救,召集急救车和医院急救小组赶赴抢救.
(四)在医院内发生意外和严重并发症导致病人危重状态或重危病人抢救需行政特别支持的,除按第三条处置外,必须立即上报医务处直至院长.
(五)危重病人的转送必须有主管医护人员或主持诊疗操作的医护人员陪同,根据病情由主管医师决定护送人员的医疗等级,请护士陪同需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医嘱。无医嘱视为主管(治)亲自陪同。护士站必须做好协调工作。
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的相关制度。这些制度包括以下18项:
1.首诊负责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是为了规范医护人员对重危病人抢救的医疗行为,防止不安全医疗责任事件发生而制定的。危重病人就诊实行首诊负责,首诊医师和医疗部门必须负责病人的急救和生命体征的维持直至落实好专门医疗部门和医师进行诊疗为止。
2.三级查房制度
三级查房制度是指医生在不同的时间段对病人进行查房,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三级查房分为主治医师查房、主任医师查房和科主任查房。
3.会诊制度
会诊制度是指医生在诊疗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时,可以向其他医生寻求意见和建议。会诊应当符合医疗机构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4.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制度是指根据病情和治疗需要,将病人分为不同的护理级别,并采取相应的护理措施,以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
5.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值班和交接班制度是指医护人员在值班和交接班时,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病人的安全和医疗质量。
6.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是指医护人员在诊疗过程中遇到疑难病例时,可以组织专家讨论,共同解决问题,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
7.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是指医护人员在抢救急危重患者时,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抢救,确保病人的生命安全。
8.术前讨论制度
术前讨论制度是指医护人员在进行手术前,应当组织专家讨论,确定手术方案,减少手术风险,提高手术成功率。
9.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是指医护人员在处理死亡病例时,应当组织专家讨论,分析死因和处理过程,总结经验,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它关系到
患者的生命安全和生命质量。为了确保医疗质量安全,国家和各级医疗机
构陆续推出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其中包括了18项核心制度。下
面将详细介绍这18项核心制度。
1.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机构具有一套科学、规范的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目标、质量规范、质量控制和质量改进等内容。
2.医院感染控制制度:医疗机构必须建立感染控制制度,包括感染监测、预防与控制、消毒与隔离等,以减少医院感染的发生率。
3.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医疗机构应设立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要求医务
人员及时报告不良事件,以便进行事后分析和处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4.医疗过失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患者因医疗过失受到侵害时,能够追
究医务人员的责任,并赔偿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5.患者医疗知情权保障制度:医疗机构应设立患者医疗知情权保障制度,确保患者对医疗行为和可能的风险有清楚的了解。
6.手术安全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设立手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手术
前的评估、手术过程的规范和手术后的护理等方面,以确保手术的安全性。
7.药品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设立药品管理制度,包括药品的采购、
存储、分发和使用等方面,以确保药品的质量与安全。
8.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设立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包括器械
的采购、使用与维护等方面,以确保器械的质量与安全。
9.输血安全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设立输血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对血
液及其制品的采集、贮存、输注等方面的监管控制,以确保输血的安全性。
10.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设立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以合理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减少抗菌药物滥用和耐药菌株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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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首诊负责制度 (2)
(2)三级查房制度 (4)
(3)会诊制度 (6)
(4)分级护理制度 (9)
(5)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11)
(6)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13)
(7)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14)
(8)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16)
(9)术前讨论制度 (21)
(10)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23)
(11)核查制度 (25)
(12)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32)
(13)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33)
(14)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36)
(15)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41)
(16)危急值报告制度 (43)
(17)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50)
(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55)
首诊负责制度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并认真书写医疗文书。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危重或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务科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和住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
五、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须按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会诊意见必须向邀请科室医师书面交待。
六、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医务科或总值班协调解决,不得推诿。
七、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危重患者抢救,在未明确由那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
八、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患者,须先抢救,同时由患者陪同人员办理挂号和交费等手续,不得以强调挂号、交费等手续未完成而延误抢救时机。
九、首诊医师抢救急、危、重症患者,在患者病情稳定之前不宜转院,因医院病床、设备和技术条件所限,须由副主任及以上专业技
术任职资格的医师或科主任或副主任亲自察看病情,决定是否可以转院,对需要转院而病情允许转院的患者,须由责任医师协同急诊科联系120指挥中心,并按120患者转运有关规定,进行转院,并对病情记录、途中注意事项、护送等均须作好交代和妥善安排。
十、急诊科严格限制以“共管”形式管理跨科、跨专业患者,预检分诊时应根据患者的主诉与病情程度分清主次,由一科为主管理患者,其他科室以会诊的形式协助诊治。若无法分清主次,则首诊科室全面负责,其他相关科室会诊。
十一、对符合转重症医学科继续治疗条件的,首诊医师需及时联系重症医学科,并办理相关转科事宜。
十二、凡在接诊、诊治、抢救患者或转院过程中未执行上述规定、推诿患者者,要追究首诊医师、当事人和各相关科室的责任。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科主任、主任医师(含副主任医师)
每周查房1~2次。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和有关人员参加,重点是审查和决定急、重、疑难患者及新入院患者的诊断及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及治疗;决定邀请院外会诊;抽查医嘱、病厉的书写质量;结合临床病例考核住院医师、实习医师对“三基”掌握情况,进行必要的示教工作;分析病例,讲解有关重点疾病的新进展,听取医师、护士对医疗、护理的意见。
二、主治医师
每日查房一次,应有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参加。对所管患者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内容包括:系统了解主管住院患者的病情变化,进行全面体格检查,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特别要对新入院、手术前后、危重、诊断未明确、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听取指导住院医师及其他主治医师对诊断、治疗的分析及计划;决定一般手术和必要的检查及治疗;决定出院、转科、会诊;有计划的检查住院医师病历书写质量及医嘱,纠正其中的错误和不准确的记录;听取患者对医护人员的意见。
三、住院医师
查房每日上、下午至少各一次。系统巡视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患者,检查所管患者的全面情况;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随时记录,必要时请上级医师检查患者;主动向上级医师汇报经治患者的病情、诊断、治疗等;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意见;检查当日医嘱执行情况;开写次晨特别检查医嘱和给予的临时医嘱;了解患者饮食情况,征求患者对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四、对于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及时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五、上级医师查房时,下级医师要作好准备工作,如病历、影像学资料等各项检查、检验报告及所需的检查器材。经治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情况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明确的指示。每次查房后应及时详细将查房情况、患者的生命体征和主要阳性体征及其变化,以及有鉴别意义的阴性体征和分析及下步处理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之内,并请上级医师签名。
六、节假日查房:节假日期间病房应安排值班人员。各医疗组每天至少保证一名住院医师或以上职称人员查房,值班住院医师每天要进行病房巡视,注意观察危重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与上级医师保持联系。
七、查房时,各级人员应合理站位,查房医师在患者右侧,以便体检;主管医师(主治或住院医师、进修生、实习生)站在查房医师对面,医嘱记录者位于查房医师的外侧,其他人员围床而立。各级医师应呈直立站位,不得乱倚乱靠。
八、查房时应严肃认真,全部参加人员应关闭手机或调为静音,任何人不得相互私语或做小动作,保证查房的严肃性,以保证查房的质量。出入病房应根据年资或职称依次而入而出,以保证查房秩序。
九、院领导以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应有计划有目的地定期参加各科的查房,检查了解对患者治疗情况和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做好查房及改进反馈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