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干部履历表的通知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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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干部履历表》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市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需将全院在编在岗职工的个人人事档案进行专审及规范化整理,需职工填写《干部履历表》和《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表》。请各科室负责人来人事科领取相关表格,并督促本科室人员认真如实填写,于8月31日前以科室为单位将纸质版(本人签名)交到人事科。

此两种表格关系到本人档案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将成为有关档案信息的认定依据,将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封存,希望全体职工引起重视,务必认真如实填写,如若填写错误造成个人档案失实问题,后果自负。因《干部履历表》由总医院在外胶装的,复印无效,请大家谨慎用黑笔填写,切勿涂改。

人事科

2020年8月24日

《干部履历表》说明

一、表内所列项目,由本人实事求是地填写。

二、表内项目本人没有内容填写的,可写“无”。书写时一律用碳素墨水钢笔或黑色中性笔填写完整,严禁打印,字迹要端正、清楚。个别项目填写不下时,可加附页。

三、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四、“照片”一律用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表》。填表说明

1、“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表,主要填写干部本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和子女的配偶的有关情况,并按照配偶、子女、父母亲的顺序填写,父母信息必填。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要填写填表时的真实情况。亲属中现任或曾担任过副县级以上高级领导职务(军队副师以上)的人员,开办企业的人员(个体户除外)及重要海外关系也要如实填写。

2、“称谓”:配偶为妻子、丈夫,子女为儿子、女儿,多子女为长子、次子、三子、长女、次女、三女等,父母为父亲、母亲。

3、“姓名”:应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姓名”(包括少数民族译名)用字应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不能有空格。

4、“出生年月”:年份一律用4位数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60.01。

5、“政治面貌”:要规范填写,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的,

填写“中共党员”或者“共青团员”;加入民主党派的,应据实填写,比如“民建会员”“民盟盟员”等;符合有关要求的,填写“无党派”;其他情形,填写“群众”。

6、“工作单位及职务”:工作单位、部门、职务要填全,没有单位的填写住址(填写到村社区一级)。父母已退休、离休、离岗退养等,应在填写原工作单位职务后加括号注明“(已退休)”、“(已离休)”等;父母已去世的应在填写原工作单位职务后加括号“(已去世)”。子女为在校学生的,应注明其所在院校。家庭成员中有在国外(境外)学习、工作、定居和在中外合资或外资企业工作的,其所在院校、定居地点、工作单位及职务,应如实填写。凡加入外国国籍或持有外国永久居留证的须注明。

附:《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表》样表

本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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