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干部履历表的通知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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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填写《干部履历表》的通知

关于组织填写《干部履历表》的通知

关于组织填写《干部履历表》的通知局属各中心(科室):为了进一步加强在我局参加人事代理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全面准确地掌握代理人员中干部的基本情况,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干部工作的需要,全面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

根据市人才交流中心有关政策规定,组织代理人员填写《干部履历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填写范围在我局具有干部身份的人事代理人员含在编人事代理人员。

二、基本要求1、填写《干部履历表》应由档案本人认真、如实进行填写。

由于健康等原因自己不能填写的,可以由别人代填,但必须经本人核对并签名盖章。

2、《干部履历表》中的“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专业技术职务”、“担任职务”、“任职时间”、“学习简历”、“工作经历”等项目一定如实填写。

填写的内容与档案内信息不一致的,原则上以档案原始记载为准,不得擅自更改。

3、各中心、科室要认真负责组织干部填写《干部履历表》,对该填或漏填的内容要及时指出并由本人更正或补填,以中心为单位交到人事科领取《干部履历表》,5月25日前填写完毕交归人事科,并且缴纳近期半身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照片背景要求为浅灰色或浅蓝色)。

三、注意事项1、填写《干部履历表》,字迹要端正、清晰,应使用钢笔、碳素笔(黑色、蓝黑色墨水),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及红色、纯蓝色墨水。

2、正式填表前,各代理人员应认真阅读《<干部履历表>填表说明》(附件2),正确理解各栏目的确切含义。

3、各中心、科室接到此通知,应尽快来人事科领取《干部履历表》,如不及时填写影响个人利益,责任自负。

附:《干部履历表》填表说明局人事教育科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附件《干部履历表》填表说明1、“姓名”(包括少数民族译名)用字要固定,应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名字。

“曾用名”(包括笔名)应填写使用较多、影响较大的。

2、“民族”要写全称。

如:“维吾尔族”、“哈尼族”。

3、“出生日期”按公历填写到日。

《干部履历表》填写要求及说明

《干部履历表》填写要求及说明

《干部履历表》填写要求1、由各部门、单位统一领取、统一收集上交;2、用黑色或蓝色水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楚,内容不得涂改,没有内容的填写“无”;3、由本人实事求是填写,并在第11页签字认可,各部门、单位联络人应认真检查是否签字;4、新取得学历的,应提供学籍证明材料交人力资源部办理学历变更手续;5、涉及个人主要经历的内容,如“学习简历”和“工作简历”,应尽量详细,时间连贯,并准确反映所在单位的历史延革;6、粘贴近期免冠照片;7、履历表一式两份,如因本人填错而作废,则由本人另行购买(可网购);8、对于个人拿不准的信息,应查实后再填,不得随意填写;9、人力资源部审核不合格的,将退还重填;10、履历表上交时间:2015年1月15日之前《干部履历表》填写说明1、《干部履历表》必须由本人亲自填写。

填写时一律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字迹要端正、清楚,不得涂改。

表内项目本人没有内容的,可写“无”。

2、“姓名”(包括少数民族译名)用字要固定。

“曾用名”(包括笔名)应填写使用较多、影响较大的。

3、“出生日期”按公历填写到日。

4、“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

“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

5、“照片”一律用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6、“学历”分毕业、结业、肄业三种,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填写最高阶段的学历。

研究生按博士研究生毕(结、肄)业、硕士研究生毕(结、肄)业、研究生班毕(结、肄)业填写。

党校通过全国教育统考招生录取的研究生,亦按此填写。

凡在各类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函大、夜大、职大、业大、管理干部学院等)或通过自学考试形式取得学历的,应具体写明,如:“电大本(专)科毕业”、“自学高考大专毕业”等。

在各级党校函授毕(结、肄)业的,应填写“××党校本(专)科函授毕(结、肄)业”。

各级党校培训、进修一年半以下的,不作为学历填写。

不得填写“相当××学历”。

《干部履历表》填写要求与说明

《干部履历表》填写要求与说明

附件一:《干部履历表》填写要求与说明1.表内所列项目由本人逐项如实填写。

.2.表内项目没有填写内容的须填“无”,不得空白。

3.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并使用蓝黑或碳素墨水,字迹要端正、清楚。

有关项目填写不下时可加附页。

4.表内日期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填写。

5.一律使用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6.“姓名”(包括少数民族译名)用字要固定。

“曾用名”(包括笔名)应填写使用较多、影响较大的。

7.民族应填写全称。

如汉族、维吾尔族、朝鲜族,不能简填为“汉”、“维”、“鲜”等。

8.“出生日期”按公历填写到日。

9.“籍贯”栏中填写祖籍所在地(祖父的长期居住地)。

“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应填写省、县.两级名称,如“陕西安塞”、“四川达县”、“青海曲麻莱”等。

祖籍或出生地为地级行政区划单位的填写省、地两级,如“河北秦皇岛”。

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只填写市名,如“上海”。

10.学历、学位按照《高等教育学历学位的规范填写方法》(附件二)填写,不得填写“相当xx学历”。

11.“单位职务”一栏中单位应填写到与干部级别相同的所在单位的全称或规范简称,级别较低人员填写所在处(科)级单位名称。

职务分别填写本人现任的党、政、专业技术的最高职务。

如:“党组书记、局长”、“副局长、总工程师”、“处长、高级工程师”等。

12.“健康状况”根据本人身体情况分别填写“健康”、“一般”、“较弱”,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要具体写明。

13.“工资情况”一栏暂不填写。

14.“何年何月何处参加工作”,要逐项填写清楚。

15.“何年何月何人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何时转正”、“何年何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要逐项填写清楚。

2名入党介绍人应填写完整。

抗日战争以前参加共青团后转党的,应写明入团时间和转党时间;脱党或失掉过组织关系的,应填写经组织审查确定的入党时间。

16.“何时经何机关审批任何专业技术职务或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务或任职资格填写本人现担任的最高专业技术职务或现具有的最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干部履历表》填表说明

《干部履历表》填表说明

《干部履历表》填表说明2015-05-2715:311.表内所列项目,由本人实事求是地填写,没有内容填写的一律写“无”。

书写时一律使用碳素或蓝黑墨水或签字笔,字迹要端正、清楚。

个别项目填写不下时,可加附页(附页请用16K或B5纸)。

2.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日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2004年06月08日”或“2004.06.08”。

3.“照片”一律用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4.“姓名”(包括少数民族译名)栏,应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名字,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曾用名”(包括笔名)应填写使用较多、影响较大的。

5.“民族”,要填写全称。

如:“维吾尔族”、“汉族”。

6.“出生日期”,按公历填写到日。

7.“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

“出生地”,填写本人出生的地方。

“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域填写,要求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辽宁大连”、“贵州遵义”。

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市”、“重庆市”等。

8.“学历”,应填写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的最高学历和接受党校教育的最高学历。

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

不能随意填写“相当××学历”。

填写的具体要求是:(1)研究生普通高等院校和研究院所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或没有学位的研究生,“学历”栏中填写“研究生”。

结业或肄业的,应填写为“研究生结业”或“研究生肄业”。

(2)大学本科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大学本科生,“学历”栏中填写“大学”。

结业或肄业的,应填写为“大学结业”或“大学肄业”。

(3)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规定,1970—1976年进入普通高等院校的大学毕业生,“学历”栏中填写“大学普通班”,也可简写为“大普”。

结业或肄业的,应填写为“大普结业”或“大普肄业”。

干部履历表及填表说明

干部履历表及填表说明

干部履历表填表说明:本表用16开纸打印。

“出生年月(岁)”栏中填写出生年月和年龄。

年龄是计算到呈报当月的实足年龄。

“民族”栏中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称“汉”、“回”、“鲜”、“维”等。

“籍贯”栏中填写祖籍所在地。

“出生地”栏中填写干部本人出生的地方。

“籍贯”和“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浙江青田”。

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重庆”等。

县或县级市改市辖区的,填写该市的名称,如莲都区填写“浙江丽水”。

“入党时间”栏填写加入中共的时间。

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需在“入党时间”栏内注明民主党派名称或注明无党派,如“民建”、“九三”、“无党派”等,不填写加入民主党派的时间;加入多个民主党派的,须如实填写,如“民建、民盟”。

是民主党派成员又是中共党员的,在填写党派名称的同时,还要填写加入中共的时间。

“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要如实填写,不能随意更改。

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72.05”。

“专业技术职务”栏中,填写主管部门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

“熟悉专业、有何专长”栏中填写干部所熟悉的工作业务及专长。

“学历、学位”栏分为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两类。

学历、学位必须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02〕4号)以及中组部对学历、学位问题填写要求的精神办理。

填写的具体要求是:(1)“学历”应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

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

不能随意填写“相当××学历”。

(2)“全日制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全日制教育”必须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必须在国民教育普教性的院校读书,即普通中专、高校。

干部考核履历表 (7页)

干部考核履历表 (7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干部考核履历表篇一:关于填写《干部履历表》的通知关于填写《干部履历表》的通知采油厂各单位党组织:为了进一步加强采油厂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现将填写《干部履历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填写人员范围采油厂及海盛集团现在职干部(含局聘用制干部、采油厂内聘干部),处级领导、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干部不填写此表。

二、填写要求填写《干部履历表》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一定要把《干部履历表》的填写说明向本单位干部原原本本地传达,并要求每名干部实事求是地填写。

要保证字迹清楚,内容全面、准确,不允许涂改。

填写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采油厂人力资源部联系。

三、领表及上报时间请各单位接通知后立即到采油厂人力资源部领取《干部履历表》。

各单位要对照《〈干部履历表〉填写说明》对干部填写的履历表进行自查,检查合格后,务必于9月6日前统一上报采油厂人力资源部。

各单位《干部履历表》填写情况将作为3季度党建工作考核的一项重点内容。

附件:1、《〈干部履历表〉填写说明》;2、《关于填写干部学历有关问题的说明》。

采油厂人力资源部201X年8月26日篇二:干部履历表及填表说明干部履历表填表说明:本表用16开纸打印。

“出生年月(岁)”栏中填写出生年月和年龄。

年龄是计算到呈报当月的实足年龄。

“民族”栏中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称“汉”、“回”、“鲜”、“维”等。

“籍贯”栏中填写祖籍所在地。

“出生地”栏中填写干部本人出生的地方。

“籍贯”和“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浙江青田”。

直(来自: : 干部考核履历表 )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重庆”等。

县或县级市改市辖区的,填写该市的名称,如莲都区填写“浙江丽水”。

《干部履历表》填表详细说明_26129

《干部履历表》填表详细说明_26129

《干部履历表》填表详细说明一、书写时一律用钢笔或毛笔,使用碳素或蓝黑墨水,字迹要端正,清楚。

二、第1页——第4页说明1、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寸)。

2、出生日期。

3、学历,学位。

应如实填写。

且档案中应有证明学习的档案材料,否则不与认定。

4、原籍:必须填写。

5、工资情况可以不填写。

6、何年何月何处参加工作。

7、参加共产党与青年团时间。

如有异议请与组织部核实,核实后再填写。

8、专业技术职务或任职资格时间。

如不明确,请与人事劳工核实,核实后再填写。

9、对于业务培训,指培训期要超过二个月的,且提供学习证书,否则不要填写。

10、对于“何年何处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

应提供奖励证书或资料原件。

否则不要填写。

11、其它项目,如没有内容要填“无”。

三、第5页说明1、要从小学填起。

2、学习时间“超过二个月”或获得“毕业证、结业证、学位证”的,档案中都应该有材料体现(有毕业证书的必须有成绩单)。

如没有或缺少,本人应该补齐,交到人事劳工,由人事劳工转交档案室存档。

否则不要填写。

四、第6页——第8页说明1、职务为行政职务(副科及副科以上),不是专业技术职务。

2、工作经历最后一条应该填写。

“**** 年** 月——至今*****单位*** ”五、第10页说明1、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情况(父母、岳父母、兄弟、姐妹)。

六、第11页说明1、“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如没有内容,填写“无”。

2、填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填写年月日。

关于填报《干部履历表》的通知

关于填报《干部履历表》的通知

关于填报《干部履历表》的通知
各学校:
按照(江委组通[2013]22号)文件和教育局提出的具体要求,现将填报《干部履历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严格要求每个教师认真、准确,实事求是的填写表格内容。

不得漏填、隐瞒、更改出生年月,以及参工时间、入党、入团时间,学历等内容。

“何时经何机关审批任何专业技术职务或任职资格”栏的“时间”和“审批机关”见各自的职称资格证。

“时间”填前面那一个批准时间,不要填后面那一个任职时间。

2、在职教师(含已转正特岗教师)均需填写此表(工人不填)。

3、本表干部一式一份,贴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4、表册可以手写,也可电脑双面打印(不能改变表的格式)。

但电脑打印的表册,在表册的第13页“填表人签名或盖章”栏必须由本人签字,不能打印。

5、《干部履历表》由学校认真审查,表内所填内容真实无误后,签上“表列内容属实”,领导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然后交教育局盖章后存入个人档案。

6、各学校务必于5月13日前收齐纸质表,并交中心校曾昌艳同志处,以便完善上报县教育局。

玉兴中心校
2013年4月25日。

99版干部履历表填报说明

99版干部履历表填报说明

99版干部履历表填报说明通知公司机关各部室、各分公司综合办公室:集团总公司依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就干部人事档案补充完善材料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99版《干部履历表》要求所有干部填写。

填写注意事项:1、《干部履历表》封皮单位统一填简称,如甘肃建投九建集团(公司);2、“民族”是汉族的填“汉族”;3、照片要求为蓝底;4、“出生日期”填写到日,格式:如1970.08.15(月、日为两位);5、“籍贯”:省、县/省、市,填写祖籍所在地;6、“学历”:专科/本科/研究生,学位填上;7、“本人工资情况”一律不填;8、“健康状况”填写健康/一般/较差/严重疾病具体写明;9、“何年何月何人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何时转正一栏”填写×年×月×人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年×月转正;10、“专业技术职务或任职资格”填现任最高技术职务或社会职业任职资格,即×年×月经××××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评为×××;11、“参加政治理论或业务培训”的填近十年总公司组织的厅局级以上、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专业培训或学习2个月以上的;12、“发明创新、科研成果等”填(县)处级以上的;13、“社会团体任何职务”填(县)处级以上的;14、“出国(境)活动”一栏填参加重大国际性活动的情况,出国旅游不填;15、“受过何种奖励”一栏填近十年县处级以上单位的奖励;16、“学习简历”从小学开始填写;院校及系、专业填写完整;起止年月,如1970.08—1978.101978.10—(月份、年份重复)17、“工作经历栏”注意填写职务;起止年月要有连续性,因脱产学习间断的,要写明情况,格式要求同上;18、“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内“其他成员”填写顺序:子女、父亲、母亲、其他;“国内外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栏填写顺序为公婆、岳父母、兄弟姐妹、伯、叔、舅、姨。

关于填写《干部履历表》的通知

关于填写《干部履历表》的通知

关于填写《干部履历表》的通知
采油厂各单位党组织:
为了进一步加强采油厂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现将填写《干部履历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写人员范围
采油厂及海盛集团现在职干部(含局聘用制干部、采油厂内聘干部),处级领导、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干部不填写此表。

二、填写要求
填写《干部履历表》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一定要把《干部履历表》的填写说明向本单位干部原原本本地传达,并要求每名干部实事求是地填写。

要保证字迹清楚,内容全面、准确,不允许涂改。

填写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采油厂人力资源部联系。

三、领表及上报时间
请各单位接通知后立即到采油厂人力资源部领取《干部履历表》。

各单位要对照《〈干部履历表〉填写说明》对干部填写的履历表进行自查,检查合格后,务必于9月6日前统一上报采油厂人力资源部。

各单位《干部履历表》填写情况将作为3季度党建工作考核的一项重点内容。

附件:1、《〈干部履历表〉填写说明》;
2、《关于填写干部学历有关问题的说明》。

采油厂人力资源部
2010年8月26日。

《干部履历》和《干部任免审批表》填写说明(参考资料)

《干部履历》和《干部任免审批表》填写说明(参考资料)

《干部履历表》和《干部任免审批表》填写说明1、“姓名”栏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

少数民族干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曾用名”(包括笔名)应填写使用较多、影响较大的。

2、“民族”栏要写全称。

如:“汉族”、“维吾尔族”、“哈尼族”。

3、“籍贯”栏填写干部本人祖籍所在地,“出生地”栏填写干部本人出生的地方。

“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江苏无锡”。

江西省内的市县(区)直接填写市、县(区)名,如“南昌县”。

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重庆”等,不需填写成“上海市”、“重庆市”。

4、“出生年月”栏按公历填写,其中年份用四位数表示,月份用两位数表示,如“1972年5月”或“1972.05”。

年龄计算到当月实足年龄。

5、“入党时间”栏填写加入中共的时间。

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需在“入党时间”栏内注明民主党派名称或注明无党派,如“民建”、“九三”、“无党派”等,不填写加入民主党派的时间。

是民主党派成员又是中共党员的,在填写党派名称的同时,还要填写加入中共的时间。

入党入团时间要逐项填写清楚。

其中1956年9月15日~1969年3月31日入党的,入党时间为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

1969年4月1日~1977年8月11日入党的,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无预备期。

1977年8月12日~1982年9月5日入党的,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

1982年9月6日以后入党的,入党时间为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

6、“学历学位”栏分为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两类。

填写的具体要求是:(1)“学历”应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

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

不能随意填写“相当××学历”。

(2)“全日制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在职教育”栏填写以其他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

干部履历表填写说明

干部履历表填写说明

《干部履历表》填表说明一、注意事项:1、表内所列项目,必须由本人手工填写,不得打印。

2、表内项目本人没有内容填写的,必须写“无”。

3、书写时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并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要求字迹端正、清楚。

4、表内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5、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规范、完整。

6、《干部履历表》填写完毕后,填表人应认真核对。

7、表内所填学历、荣誉等内容,必须有相应档案材料。

二、填表说明:1. “姓名”(包括少数民族译名)用字要固定,不得随意更改。

“曾用名”按照实际情况填写,或填写“无”。

2. “民族”要写全称。

如“维吾尔族”、“哈尼族”等。

档案中没有民族更改结论的,本人不得随意更改。

3.“照片”一律用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4.“出生日期”按公历填写到日。

5. “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

“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到省(市)、县(市、区)。

如:四川省米易县,重庆市万州区。

6.“学历”分毕业、结业、肆业三种,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填写最高阶段的学历。

研究生按博士研究生毕(结、肆)业、硕士研究生毕(结、肆)业、研究生班毕(结、肆)业填写。

党校通过全国教育统考招生录取的研究生,亦按此填写。

凡在各类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函大、夜大、职大、业大、管理干部学院)或通过自学考试形式取得学历的,应具体写明,如: “电大本(专)科毕业”、“自学高考大专毕业”等。

在各级党校函授毕(结、肆)业、在职研究生毕(结、肄)业的,应填写“xx党校函授本(专)科毕(结、肆)业”、“XX党校在职研究生毕(结、肄)业”。

各级党校培训、进修一年半以下的,不作为学历填写。

不得填写“相当xx学历”。

7.“学位”填写在国内外获得学位的具体名称,如“文学学士”、“理学硕士”等。

多学位的应同时填写。

仅有学位而无学历的,只填写学位。

如:大学本科毕业在职读学位的,学历填写“大学本科毕业”,学位填写“工学学士”、“工程硕士”等。

关于分局干部职工填写《干部履历表》的通知

关于分局干部职工填写《干部履历表》的通知

关于分局干部职工填写《干部履历表》的通知各科室:根据上级要求,我分局全体干部职工要按规定填写1999年版本《干部履历表》。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1、填写《干部履历表》是一项严肃的工作。

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中组部《填表说明》,按规定认真如实地填写,不得隐瞒,不得擅自更改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团)时间和学历等。

2、组织人事部门要对干部本人填写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并加盖部门公章。

对干部本人误填的内容要指出并予以更正。

凡内容填写不准确、不真实的《干部履历表》,不得归入干部档案。

3、干部职工要认真填写,特别是容易出错的环节:如籍贯,要以祖父长期居住地填写,级别填至县区级。

学历,属全日制院校填“本(专)科毕业、高中毕业”,属后取学历的必须按要求明确填写,如“电大本科毕业、自学高考本科毕业”等。

学习经历要从小学填起。

工作经历,凡工作单位、内设部门、行政职务发生变化的要分别填写。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必须填写配偶、父母、子女情况。

国内外主要社会关系情况要填写本人关系较密切的亲友,主要包括岳父母、公婆、兄弟姐妹、伯、叔、姑、舅、姨等。

4、《干部履历表》填写完毕后,填表人应认真核对。

凡记忆不清的,可请组织、人事部门查实后填写。

要于4月30日前送分局人事科米靖红同志。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干部履历表》的通知组通字…1999‟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从1988年填写《干部履历表》以来,干部的工作经历、学历和奖惩等情况发生了变化,而干部档案中缺少相关的新材料,影响了干部档案的利用。

为充实干部档案内容,更好地适应干部工作的需要,有必要重新填写一次《干部履历表》。

现将新修订的《干部履历表》(式样)及《填表说明》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请各地区、各部门统一布置填写一次新修订的《干部履历表》。

中央管理干部新填写的《干部履历表》,请于1999年6月底前报送中央组织部。

《干部履历表》填写说明

《干部履历表》填写说明

干部履历表填写说明(供参考)关于填写干部学历等有关问题的说明:(一)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的填写1970年至1976年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即工农兵学员的学历,1993年国家教委、人事部联合下发教学厅字〔93〕4号文件规定,国家承认其学历为“大学普通班”,简称“大普”。

我省省属高校自恢复高考至1985年,均由学校颁发证书;自1986年至1993年,由省教委在毕业证书上加盖钢印。

自1994年起,全国普通高校的毕业证书内芯均由国家教委统一印制、统一编号,有防伪标志,各省教委不再验印。

符合以上条件并具备有关证件的可认定其学历。

(二)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的填写1986年以前,经国家教委批准,具有举办成人高等教育资格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和省市(地)教育学院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1987年至1992年,上述院校以及经国家教委批准的成人高校(含管理干部学院、职工高等学校、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函授、业大学、干部专修科等)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由省教委统一印制,并加盖省教委钢印(部委属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由学校验印);自1993年起使用国家教委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加盖国家教委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专用章。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按照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条例》的规定颁发。

符合以上条件并具备有关证件的,可按写实办法填写其学历,如“电大本(专)科毕业”、“自学高考大专毕业”等。

省人事厅、省教委批准举办,由有关高等学校与省直厅局联合颁发,省教委统一印制的各类成人高等教育大专专业证书,是表明学员已达到了岗位所要求的大专层次专业知识水平的一种证明,只在本行业本专业的工作范围内,作为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管理职务和其它职务的任职资格的依据,不等同于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三)党校有关班次学历的填写《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中发〔1995〕11号)规定,“中央党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举办的学制二年以上的长期班次,学员学完必修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者,授予党校学历,可享受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有关待遇”。

关于组织部分教师填写干部履历表的通知

关于组织部分教师填写干部履历表的通知

关于组织部分教师填写《干部履历表》的通知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成教中心:为了补充、完善干部人事档案内容,全面准确地掌握干部的基本情况,更好地适应干部工作的需要,决定在我系统部分教师中进行《干部履历表》的填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填写对象:1、2006年8月及以后参加工作的教师(包括面向社会招考录用的教师)。

2、2006年8月及以后从县外调入我系统和从本县其他系统调入我系统的教师。

二、填写要求:1、填表人必须按本通知附件“《干部履历表》填表说明”认真如实地填写,不得隐瞒有关问题,不得随意更改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加入党(团)时间和学历等。

凡内容填写不准确、不真实、没有本人签名的《干部履历表》不归入干部本人档案,因此而造成的责任由填表人自己负责。

2、一律使用碳素或蓝黑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

3、表内项目本人没有内容填写“无”,不可以“/”。

4、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5、照片一律用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三、领表及上交: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请按上面的填写对象统计好人数,于6月29日前到局人事科(1)统一领取《干部履历表》,并组织有关教师填写。

各单位收齐后于7月13日前交回局人事科(1)。

各单位要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干部个人负责的原则,指定专人负责此表的填写指导工作,要对填表人强调严格按填写要求和填表说明填写,要指导填表人填写好各个栏目,填表人填毕后还要做好检查工作。

附件:《干部履历表》填表说明海盐县教育局人事科2007年6月22日《干部履历表》填表说明1、“姓名”用字要固定。

“曾用名”应填写使用较多、影响较大的。

2、“民族”要写全称。

如:“汉族”。

3、“出生日期”按公历填写到日。

4、“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

“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到“县”。

5、“学历”分毕业、结业、肄业三种,按规定填写最高阶段的学历。

如博(硕)士研究生毕(结、肄)业、大学毕(结、肄)业,大专毕(结、肄)业。

干部履历表填表说明

干部履历表填表说明

干部履历表填表说明一、表内所列项目,由本人实事求是地填写。

二、表内项目本人没有内容填写的,可写“无”。

书写时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并使用碳素或蓝黑墨水,字迹要端正、清楚。

个别项目填写不下时,可加附页。

三、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四、“照片”一律用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封面单位:填写准确的全称,如“机电工程学院”不能写成“机电学院”,可参照学校电话号码表上的名称填写。

机关处室人员挂靠到二级学院的填写挂靠单位的名称。

职务:按实际填写(教师、班主任、科员等);需填写现任行政职务,无行政职务不填,教师的填写教师,不要具体填写专业技术职务(如教授、讲师等)。

姓名:应与档案名字相符。

第一页1.姓名:应与档案名字相符。

2.曾用名:包括笔名及曾经使用过的名字;没有写“无”。

3.性别:4.民族:全称(如汉族)。

5.出生日期:按公历填写到日,如1980年6月10日。

6.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如: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

7.出生地:填写本人出生地点,如: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

8.学历:分毕业、结业、肄业三种,填写最高学历。

研究生按博士研究生毕(结、肄)业、硕士研究生毕(结、肄)业,研究生班毕(结、肄)业。

党校通过全国教育统考招生录取的研究生,也按此类填写。

凡在各类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函大、夜大等)或通过自学考试形式取得的学历,应具体写明,如自学考试本(专)科毕业,××党校函授本(专)科毕业等。

各级党校培训、进修一年半以下的,不作为学历填写。

不得填写“相当××学历”。

9.学位:写具体名称(如文学学士、理工硕士等)。

10.单位职务:现担任的最高职务,包括技术职务,担任两个职务以上的,要同时填写如:教学副院长、教授。

11.照片: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12.身份证号码:18位身份证号。

13.健康状况:健康/一般/较弱,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要具体说明。

关于填写《干部履历表》的通知

关于填写《干部履历表》的通知

关于填写《干部履历表》的通知
采油厂各单位党组织:
为了进一步加强采油厂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现将填写《干部履历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写人员范围
采油厂及海盛集团现在职干部(含局聘用制干部、采油厂内聘干部),处级领导、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干部不填写此表。

二、填写要求
填写《干部履历表》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一定要把《干部履历表》的填写说明向本单位干部原原本本地传达,并要求每名干部实事求是地填写。

要保证字迹清楚,内容全面、准确,不允许涂改。

填写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采油厂人力资源部联系。

三、领表及上报时间
请各单位接通知后立即到采油厂人力资源部领取《干部履历表》。

各单位要对照《〈干部履历表〉填写说明》对干部填写的履历表进行自查,检查合格后,务必于9月6日前统一上报采油厂人力资源部。

各单位《干部履历表》填写情况将作为3季度党建工作考核的一项重点内容。

附件:1、《〈干部履历表〉填写说明》;
2、《关于填写干部学历有关问题的说明》。

采油厂人力资源部
2010年8月26日。

《干部履历》和《干部任免审批表》填写说明(参考资料)

《干部履历》和《干部任免审批表》填写说明(参考资料)

《⼲部履历》和《⼲部任免审批表》填写说明(参考资料)《⼲部履历表》和《⼲部任免审批表》填写说明1、“姓名”栏填写户籍登记所⽤的姓名。

少数民族⼲部的姓名⽤字要固定,不能⽤同⾳字代替。

“曾⽤名”(包括笔名)应填写使⽤较多、影响较⼤的。

2、“民族”栏要写全称。

如:“汉族”、“维吾尔族”、“哈尼族”。

3、“籍贯”栏填写⼲部本⼈祖籍所在地,“出⽣地”栏填写⼲部本⼈出⽣的地⽅。

“籍贯”和“出⽣地”按现⾏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江苏⽆锡”。

江西省内的市县(区)直接填写市、县(区)名,如“南昌县”。

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重庆”等,不需填写成“上海市”、“重庆市”。

4、“出⽣年⽉”栏按公历填写,其中年份⽤四位数表⽰,⽉份⽤两位数表⽰,如“1972年5⽉”或“1972.05”。

年龄计算到当⽉实⾜年龄。

5、“⼊党时间”栏填写加⼊中共的时间。

民主党派成员或⽆党派⼈⼠,需在“⼊党时间”栏内注明民主党派名称或注明⽆党派,如“民建”、“九三”、“⽆党派”等,不填写加⼊民主党派的时间。

是民主党派成员⼜是中共党员的,在填写党派名称的同时,还要填写加⼊中共的时间。

⼊党⼊团时间要逐项填写清楚。

其中1956年9⽉15⽇~1969年3⽉31⽇⼊党的,⼊党时间为党员⼤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须经上级党委批准)。

1969年4⽉1⽇~1977年8⽉11⽇⼊党的,⼊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预备期。

1977年8⽉12⽇~1982年9⽉5⽇⼊党的,⼊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

1982年9⽉6⽇以后⼊党的,⼊党时间为党员⼤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须经上级党委批准)。

6、“学历学位”栏分为全⽇制教育和在职教育两类。

填写的具体要求是:(1)“学历”应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学历。

各类成⼈⾼等院校毕业⽣,应以国家教育⾏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

不能随意填写“相当××学历”。

(2)“全⽇制教育”栏填写通过全⽇制教育获得的最⾼学历;“在职教育”栏填写以其他⽅式获得的最⾼学历。

干部履历表填表说明

干部履历表填表说明

《干部履历表》填表说明一、《干部履历表》要逐项认真核对、填写,不能遗漏,所填内容应准确无误.二、表格具体项目填写说明:1、“姓名”栏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

现用姓名与身份证上姓名不一致的,要作简要说明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少数民族干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曾用名”栏填写曾经使用过的姓名。

2、“出生日期”、“何年何月何处参加工作”要如实填写,不能随意更改.“出生日期”、“何年何月何处参加工作”曾有争议,已经组织认定的,以组织认定的时间为准。

凡经组织审批同意更改过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的,本人认为有需向组织说明的重要情况的,应在表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一栏写清.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日期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72。

05。

20”。

凡是(包括家庭成员等)填“出生日期"的均必须精确到某年某月某天。

3、“籍贯”栏填写祖籍所在地,“出生地”填写干部本人出生的地方.“籍贯"、“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在莆田市的,要填写县区、乡镇(街道)名,如“仙游榜头”、“荔城镇海”等。

不再在莆田市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福建惠安"等。

直辖市可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等。

4、“学历”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最高学历。

高中以上学历,需写明是毕业、结业还是肄业。

非国民教育学历要具体写明。

如“自学考试大专"、“党校研究生”等,不得填写“相当××学历”.5、“学位”填写在国内外获得的学位的具体名称,如“文学学士”、“理学硕士"等。

多学位的可同时填写。

6、“单位职务”栏中填写干部担任的完整职务。

凡是本届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市纪委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政协委员以及民主党派省级以上常委、市级以上主委、副主委,应填写在实际职务之前,如:“×届市委委员,××县委副书记、县长”;“民建福建省委常委、莆田市主委,××学校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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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干部履历表》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市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需将全院在编在岗职工的个人人事档案进行专审及规范化整理,需职工填写《干部履历表》和《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表》。

请各科室负责人来人事科领取相关表格,并督促本科室人员认真如实填写,于8月31日前以科室为单位将纸质版(本人签名)交到人事科。

此两种表格关系到本人档案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将成为有关档案信息的认定依据,将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封存,希望全体职工引起重视,务必认真如实填写,如若填写错误造成个人档案失实问题,后果自负。

因《干部履历表》由总医院在外胶装的,复印无效,请大家谨慎用黑笔填写,切勿涂改。

人事科
2020年8月24日
《干部履历表》说明
一、表内所列项目,由本人实事求是地填写。

二、表内项目本人没有内容填写的,可写“无”。

书写时一律用碳素墨水钢笔或黑色中性笔填写完整,严禁打印,字迹要端正、清楚。

个别项目填写不下时,可加附页。

三、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四、“照片”一律用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表》。

填表说明
1、“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表,主要填写干部本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和子女的配偶的有关情况,并按照配偶、子女、父母亲的顺序填写,父母信息必填。

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要填写填表时的真实情况。

亲属中现任或曾担任过副县级以上高级领导职务(军队副师以上)的人员,开办企业的人员(个体户除外)及重要海外关系也要如实填写。

2、“称谓”:配偶为妻子、丈夫,子女为儿子、女儿,多子女为长子、次子、三子、长女、次女、三女等,父母为父亲、母亲。

3、“姓名”:应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

“姓名”(包括少数民族译名)用字应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不能有空格。

4、“出生年月”:年份一律用4位数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60.01。

5、“政治面貌”:要规范填写,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的,
填写“中共党员”或者“共青团员”;加入民主党派的,应据实填写,比如“民建会员”“民盟盟员”等;符合有关要求的,填写“无党派”;其他情形,填写“群众”。

6、“工作单位及职务”:工作单位、部门、职务要填全,没有单位的填写住址(填写到村社区一级)。

父母已退休、离休、离岗退养等,应在填写原工作单位职务后加括号注明“(已退休)”、“(已离休)”等;父母已去世的应在填写原工作单位职务后加括号“(已去世)”。

子女为在校学生的,应注明其所在院校。

家庭成员中有在国外(境外)学习、工作、定居和在中外合资或外资企业工作的,其所在院校、定居地点、工作单位及职务,应如实填写。

凡加入外国国籍或持有外国永久居留证的须注明。

附:《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表》样表
本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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