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食品处置管理制度
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精选五篇)
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精选五篇)第一篇: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第一条质量不合格保健食品不得采购、入库和销售。
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保健食品,均属于不合格保健食品。
包括:(一)保健食品的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保健食品。
(二)保健食品的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保健食品。
(三)保健食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保健食品。
第二条在保健食品验收、储存养护、上柜、销售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时、应及时确认,确定为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应存放于不合格区,挂红色标识。
第三条质量管理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保健食品,应及时通知仓管员、营业员等立即停止出库和销售,同时将不合格保健食品集中存放于不合格区,挂红色标识。
第四条食药监部门检查、抽验发现不合格品,企业应立即停止销售,同时,将不合格保健食品移入不合格区,挂红色标识,做好记录,等待处理。
第五条不合格保健仪器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
第六条不合格保健仪器食品的报损、销毁由质量管理员统一负责,其他各岗位不得擅自处理、销毁不合格保健食品。
第七条不合格保健食品的销毁时,应在质量管理员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填写报损销毁记录。
第八条对质量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制定与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第九条应认真、及时,规范地做好不合格保健食品的处理,报损和销毁记录,记录应妥善保存至少2年。
第十条质量管理员每季应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提出改进意见,进一步加强各环节的质量管理。
第十一条明确为不合格保健食品仍继续发货、销售的,应按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进货检查验收台帐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保健食品质量管理,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严把保健食品质量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立。
结合本店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企业应加强对保健食品进货、入库、保管、上柜销售等环节的全程管理,严格审验经销商品质量及相关身份证明,确保所经营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可靠、标识说明真实、清晰,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水平,树立企业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一、目的本制度规定了食品不合格品的处置方法,以确保食品安全和质量。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库存食品的定期检查、不合格食品的识别、标识、信息记录、采购来源追溯、通知供应商退货或退换、无害化处理、食品安全风险报告以及处理过程记录等。
三、职责1.库存管理人员:负责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下架。
2.质量检验人员:负责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标识,并防止误售。
3.记录员:负责记录不合格食品的品种、数量、批次等信息。
4.采购部门:负责追溯不合格食品的采购来源,并及时通知供应商退货或退换。
5.无害化处理人员:负责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6.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整个处理过程,并对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情况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7.记录管理员:负责对处理过程进行记录,并长期保存记录。
四、处理程序1.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库存管理人员应每季度对库存食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食品安全和质量。
2.不合格食品识别和标识:一旦发现库存食品存在质量问题,质量检验人员应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标识,并防止误售。
3.信息记录:记录员应详细记录不合格食品的品种、数量、批次等信息,为后续处理提供依据。
4.采购来源追溯:采购部门应立即追溯不合格食品的采购来源,并尽快通知供应商退货或退换。
5.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人员应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食品不会对人类健康造成危害。
6.食品安全风险报告:如果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认为存在食品安全风险,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紧急措施。
7.处理过程记录:记录管理员应对整个处理过程进行记录,并长期保存记录,以便日后查阅。
五、相关文件和记录1.《库存食品定期检查记录》2.《不合格食品识别和标识记录》3.《不合格食品信息记录表》4.《采购来源追溯记录》5.《退货或退换通知单》6.《无害化处理记录》7.《食品安全风险报告记录》8.《处理过程记录表》。
不合格食品处置管理制度
不合格食品处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与健康,加强对不合格食品的处置管理,制定本处置管理制度。
二、责任部门1.食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与管理不合格食品的处置工作。
2.各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协助食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不合格食品的处置工作。
三、不合格食品的途径1.食品生产企业自查自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2.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3.消费者举报或投诉的涉及不合格食品。
四、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1.及时查处不合格食品,制止其生产、销售和流通;2.对食品生产企业或经营者进行处罚,并公告其不良记录;3.加强对不合格食品的监督检查,确保不合格食品得到合理处理;4.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五、不合格食品的处置方式1.销毁:对于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风险的不合格食品,必须用专门设备进行销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监督。
2.退货:对于不合格食品未流入市场的,可以要求食品生产企业或经营者将其退回原处,不得私自销售。
3.变更用途:对于部分不合格食品,可以通过改变其用途或适当加工,使其可以安全使用。
但必须经过严格检验合格后才能重新销售。
4.彻底清除:对于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食品生产企业或经营者,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要求其彻底清除相关不合格食品,并进行责任追究。
六、处置记录与公示1.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及时制作不合格食品的处置记录,记录包括不合格食品的种类、数量、处置方式等信息。
2.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将不合格食品的处置记录向社会公开,以增加食品供应链的透明度和公众的信任。
3.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公布不合格食品的处置情况,包括处置数量、相关企业和个人的处罚情况等。
七、违法处罚对于食品生产企业或经营者存在销售不合格食品的,将依法进行相应处罚,罚款金额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并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八、监督机制1.公众监督:鼓励公众对不合格食品的生产、销售和流通环节进行举报或投诉。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食品的安全性,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规范不合格食品的处置程序,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销售企业和食品餐饮服务企业等,对不合格食品的识别、报告、处置等全过程进行规范。
三、职责1.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不合格食品的识别、报告、处置等环节负责。
2.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不合格食品的检验、评审和处置工作。
3.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仓储部门负责不合格食品的隔离、封存和销毁工作。
4.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销售部门负责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和退市工作。
5.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餐饮服务部门负责不合格食品的停止使用和处理工作。
四、工作程序1. 识别不合格食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和质量控制,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进行识别,确定为不合格食品。
2. 报告不合格食品发现不合格食品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及时向质量管理部门报告,并提供相关检验报告、进货凭证等证明材料。
质量管理部门应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进行评审,确定不合格食品的性质和程度。
3. 处置不合格食品根据不合格食品的性质和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对于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并采取召回、退市等措施,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
对于轻微不合格食品,应进行整改,确保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后方可继续生产、销售和使用。
4. 记录和档案管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建立不合格食品的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对不合格食品的识别、报告、处置等环节进行详细记录,并妥善保存相关证明材料。
五、监督和检查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不合格食品处置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企业进行处罚,确保不合格食品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及不合格食品处理制度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及不合格食品处理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 温度控制:食品贮存区域应保持适宜的温度,以防止食品变质或滋生细菌。
不同类型的食品可能需要不同的温度要求。
2. 通风条件:食品贮存区域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以保持空气流通,减少有害气体和异味的积累。
3. 整洁卫生:食品贮存区域应保持干净整洁,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以预防细菌、虫害和其他污染源。
4. 易于访问:食品贮存区域内的食品应按照种类和贮存日期有序摆放,方便取用。
5. 标签标识:所有贮存的食品应进行标记,包括食品名称、贮存日期等信息,以便于管理人员进行监控和管理。
不合格食品处理制度:
1. 分类鉴别:对于可能存在问题的食品,应进行鉴别并分类。
不合格食品可分为可食用但品质低劣、不能食用但可维权和不能食
用且需销毁的三类。
2. 记录保存:对于不合格食品,应及时记录相关信息,包括食
品名称、数量、来源、问题描述等,并保存相关证据。
3. 合理处置:对于可食用但品质低劣的不合格食品,可以采取
降价、整改或退还供应商等方式进行处置。
对于不能食用但可维权
的不合格食品,可以与供应商进行协商解决。
对于不能食用且需销
毁的不合格食品,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销毁处理。
4. 追溯追责:对于不合格食品的原因,应进行调查并追溯责任,包括供应商、生产商等。
对相关责任方应进行相应处理,以防止类
似问题发生。
5. 监测防控:加强对食品质量的监测和防控工作,包括定期进
行食品检测、加强供应商的审核和管理等,以保障食品质量和食品
安全。
不合格食品处置管理制度(食品公司标准版)
不合格食品处置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确保出厂食品质量工作合格,如实记录食品质量安全和受控状况,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对于检验员能判定立即返工的少量一般不合格产品,可要求加工者立即返工,并将检验情况记录在《检验记录》内。
返工后的产品必须重新检验,仍不合格或不适用者由品控部主任在相应的检验记录上做出决定(让步接收、返工、报废等),由品控部将记录发至生产部和仓库进行相应的处理:
(一)让步接收时,检验员在不合格标签上注明“让步接收”,转至下道工序或入仓库。
只有产品虽不符合要求,但不影响顾客使用时,才能办理让步接收,本企业为食品行业产品本事不存在让步接收情况。
(二)返工由生产部执行,返工后的产品必须重新检验,并填写相应的检验了记录。
重检不合格时,生产部主任可在检验记录上作出处理决定;
(三)报废产品由生产部放置于废品区,由组织统一处理,保证不合格产品不能使用。
第三条检验员检验判定的严重不合格,需贴上“不合格”标签防止不合格产品区,由品控部主任在相应的检验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填写《不合格品报告》交质量负责人作出报废、降级或改作它用的决定。
第四条管理、技术、过程或体系等工作质量不合格的,由综合部的对出现不合格的进项分析,必要的采取纠正措施。
不合格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不合格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不合格食品安全管理。
第三条不合格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监管、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食品生产、加工、销售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依法履行食品安全职责,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不合格食品的界定与处理第五条不合格食品是指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
第六条不合格食品的处理应遵循以下规定:(一)立即停止生产、加工和销售不合格食品;(二)将不合格食品与其他食品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三)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标识,以便追溯和处理;(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报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五)根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召回、销毁等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第七条食品生产、加工、销售者在发现不合格食品时,应立即启动不合格食品处理程序,并保留相关证据。
第三章不合格食品的追溯与召回第八条食品生产、加工、销售者应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记录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信息,确保食品的可追溯性。
第九条食品生产、加工、销售者发现不合格食品后,应立即追溯不合格食品的来源和去向,并根据情况采取召回措施。
第十条食品生产、加工、销售者应制定召回计划,包括召回范围、召回方式、召回时间等,并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加工、销售者在召回不合格食品时,应通知消费者、供货商等相关方,并做好召回情况的记录和报告。
第四章不合格食品的监管与处罚第十二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不合格食品的监管,依法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者进行查处。
第十三条食品生产、加工、销售者违反本制度的,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等。
第十四条食品生产、加工、销售者故意生产、加工、销售不合格食品,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是指针对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政府、监管机构或相关部门制定的一系列措施和程序来进行处理和处置的制度。
不合格食品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可能对消费者的健康构成威胁,因此需要严格的处置制度来确保食品安全。
该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发现不合格食品后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
相关部门会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检测、抽样和调查。
2. 检测结果会被用于评估食品安全风险,并做出相应的决策。
如果食品安全风险较高,可能会采取紧急措施,如暂时停止销售该产品、召回已经销售的产品等。
3. 对于不合格食品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相关部门会进行追溯、处罚或撤销相关许可证。
违法经营者可能会面临罚款、停产、吊销经营许可证等处罚。
4. 同时,相关部门还会加强监督、加大执法力度,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认知水平。
通过加强监管和宣传,促使企业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总之,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权益,确保食品市场的健康有序运行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和程序。
通过该制度的实施,能够加强对不合格食品的监管,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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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及时处置不符合法律法规、国标和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旳食品。
二、进货查验时发现不合格食品,应采用拒收、根据协议约定销毁等方式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发现法律法规严禁销售旳食品,应当设置专门区域封存,并使用醒目旳识加以辨别,并及时向食品药物监管部门汇报。
三、进货查验后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并设置专门区域封存,同步使用醒目旳识加以辨别,及时向食品药物监管部门汇报。
对标签标识等不危害食品安全旳不合格食品,经食品药物监管局同意,经整改合格后可以重新上市;对违法添加、腐败变质等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旳不合格食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立即销毁。
四、对已经售出旳不合格食品,应当采用有效措施告知消费者,并书面告知供货者,有关处置状况及时汇报食品药物监管部门。
供货者需要召回旳,应当积极配合。
消费者规定退货或赔偿旳,应当先行赔付。
五、建立不合格食品处置档案,档案内容应当包括不合格食品旳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数量以及处置旳时间、方式、供货者名称和联络方式等信息,记录保留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合格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合格品管理,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对进货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及交付后的产品发生的不合格品的识别、控制、处理和追溯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明确不合格品的识别、控制、处理和追溯等各个环节的职责、程序和要求,确保不合格品得到有效管理。
第四条不合格品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追溯、严格处理的原则,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不合格品识别与控制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不合格品识别制度,明确不合格品的特征、标识和记录要求。
第六条进货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及交付后的产品在检验、使用、反馈等环节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食品安全风险的,应当立即进行识别,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七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不合格品控制制度,明确不合格品的控制措施和处理流程。
第八条对识别的不合格品,应当根据不合格品的性质、危害程度、数量等因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包括隔离、返工、销毁等。
第九条不合格品控制措施应当能够有效防止不合格品进入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确保食品安全。
第三章不合格品处理与追溯第十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不合格品处理制度,明确不合格品的处理程序、责任和人员。
第十一条对确认的不合格品,应当立即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应当记录并存档。
第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不合格品追溯制度,明确不合格品的来源、流向和处理情况等信息。
第十三条不合格品追溯制度应当能够确保不合格品的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处理可溯,便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企业内部进行核查和监督。
第四章不合格品管理与监督第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明确不合格品管理的组织机构、职责和人员。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5篇)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1.食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保健食品)的质量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
为严格不合格食品的控制管理,严防不合格食品售出,确保消费者服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以下统称“食品”)。
2.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不合格食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
3.质量不合格食品不得采购和销售。
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食品,均属不合格食品,包括:①食品的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②食品的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③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等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在将食品验收、储存、养护、上柜、销售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食品,应存放于不合格食品区,挂红色标识,及时上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5.质量管理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食品,应出具食品质量报告书或不合格通知单,及时通知养护、销售及岗位人员立即停止销售。
同时将不合格产品集中存放于不合格食品区,挂红色标识。
6.不合格食品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①不合格食品的报损、销毁由质量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其他各岗位不得擅自处理、销毁不合格食品;②不合格食品的报损、销毁由质管部门提出申请、填报不合格食品报损有关单据;③不合格食品销毁时,应在质量管理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填写报损食品的销毁记录。
7.对质量不合格的食品,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制定与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8.明确为不合格食品仍继续发货、销售的,应按经营责任制,质量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予以处罚。
9.应认真、及时、规范地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处理、报损和销毁记录,并妥善保存至少____年。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2)是指针对生产、流通环节出现的不合格食品进行相应处理措施的一套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责任:各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应建立相应的食品追溯体系和食品检测技术及设备,对市场上的食品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检,发现不合格食品及时处置。
食堂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食堂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一、引言食堂是餐饮服务的场所,为广大师生提供健康、安全的饮食环境和食品。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食堂难免会出现不合格食品的情况。
为了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我们制订了食堂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二、食堂不合格食品的定义三、食堂不合格食品的分类1.营养成分不合格的食品:指食品中的营养成分含量超标、不符合相关标准。
2.安全指标不合格的食品:指食品中存在有害物质超标、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等安全方面的问题。
3.规格不合格的食品:指食品的形状、大小、重量等规格不符合相关标准。
4.保质期不合格的食品:指食品过期、变质、腐败等保质期问题。
四、食堂不合格食品的发现和处理流程1.不合格食品的发现(1)自我检查:食堂管理人员应每日对食品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监测检验:食堂应加强对食品质量的监测检测,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验。
(3)用户反馈:对用户的投诉和意见要认真听取并及时处理。
(4)行业监管部门检查:遇到行业监管部门的检查,食堂应积极配合提供所需资料及食品样品。
2.不合格食品的处理(1)立即下架:发现不合格食品后,食堂管理人员应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和使用。
(2)封存封控:将不合格食品进行封存封控,并进行明显标识,防止误用。
(3)检查核实: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全面检查,确定不合格的具体原因。
(4)追溯和处理:对已经进入食堂的不合格食品进行回溯,找出源头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5)通知有关部门:食堂应及时向所在单位、行业监管部门、学校相关部门报告,并提供相应的处置情况和改进措施。
五、食堂不合格食品的处置方法1.销毁处理:对于无法改正或严重不合格的食品,必须进行销毁处理。
销毁后应保存销毁证明,并向相关部门报备。
2.修复处理:对于规格不合格或营养成分不合格的食品,可以进行适当修复处理,确保符合相关标准。
3.更换供应商:如果发现食品供应商存在多次不合格问题,食堂可以考虑更换供应商,确保食品质量的可控性。
食品贮存管理及不合格食品处理制度(七篇)
食品贮存管理及不合格食品处理制度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
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做好出入库登记,保证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并做好相关记录。
3、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隔墙离地。
4、仓库内要保持通风、防潮、防鼠、防虫,定期维护,及时清扫,保持清洁。
5、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____等内容(供应商提供)。
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
冷藏冷冻设备,须贴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
生食品、半成品、成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7、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并配备保温和冷藏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9、采购检验时发现的不合格品,一律拒收。
储存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保管员作出标识,不合格品应设立红色标志行隔离堆放,不符合规定检验标准的产品,不允许包装入库。
10、搬运、贮存等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安规定予以标识后,集中放置“不合格品区”后由管理人员负责进行处理。
食品贮存管理及不合格食品处理制度(二)为保证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
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4、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一、目的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保障消费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的处置工作。
三、职责与分工1. 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单位应建立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明确责任人,确保不合格食品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
2. 质量检验部门负责对生产、加工、销售的食品进行质量检验,发现不合格食品应及时报告负责人。
3. 负责人接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不合格食品进行确认、处置,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4. 上级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处理。
四、不合格食品的确认与处置1. 不合格食品的确认(1)质量检验部门对食品进行检验,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封存,并填写《不合格食品确认记录》。
(2)负责人对不合格食品进行确认,并签字。
(3)不合格食品的确认结果应书面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 不合格食品的处置(1)下架封存:对不合格食品进行下架封存,并在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标志,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
(2)召回:对已售出的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通知消费者停止食用,并填写《不合格食品召回记录》。
(3)销毁:对无法召回或无法停止销售的不合格食品进行销毁,销毁过程应严格控制,防止二次污染。
(4)整改:对不合格食品的原因进行分析,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五、记录与保存1. 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单位应建立不合格食品处置档案,记录不合格食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数量、处置时间、方式、原因及整改措施等内容。
2. 不合格食品处置档案应保存不少于2年。
六、监督与检查1. 上级主管部门应定期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单位的不合格食品处置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单位应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七、法律责任1. 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1)未建立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或未明确责任人的;(2)未对不合格食品进行确认、处置的;(3)未及时上报不合格食品情况的;(4)未按照要求召回、销毁不合格食品的;(5)未按照规定保存不合格食品处置档案的。
农贸市场不合格食品处理制度
农贸市场不合格食品处理制度一、不合格食品的识别与分类1.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对市场内销售的食品进行质量检测和评估;2.对检测出的不合格食品进行分类,如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3.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标识,防止误售误用。
二、通知与上报机制1.发现不合格食品后,立即通知商家停止销售并就地封存;2.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3.对不合格食品的来源、销售去向进行追溯,防止问题食品继续流通。
三、商家整改措施及验收标准1.商家需根据不合格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包括退回问题供应商、加强进货检验等;2.市场管理部门对商家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和验收,符合标准后方可恢复销售;3.对拒不整改或整改无效的商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四、仓储管理及运输规范1.要求商家建立不合格食品的仓储管理制度,确保单独存放、不与其他食品混放;2.对不合格食品的运输工具进行消毒和清洁,防止交叉污染;3.严禁将不合格食品流入非指定场所或渠道。
五、消费者权益保障措施1.对已售出的不合格食品,商家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召回和处理;2.市场管理部门设立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消费者对不合格食品的投诉;3.加大对消费者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定期检查与监测程序1.制定定期检查计划,对市场内销售的食品进行抽检和全面检查;2.建立食品质量安全监测机制,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和预警;3.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监测结果和处理情况。
七、法律法规遵守和执法监督方面1.农贸市场管理人员应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2.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商家进行依法处理,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3.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不断改进和完善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模版(四篇)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模版一、概述不合格食品是指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食品,包括存在安全隐患或质量不合格等问题的食品。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维护社会秩序,本公司特制定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二、不合格食品的分类根据不合格食品的问题性质和危害程度,将不合格食品分为以下三类:1.安全风险食品:存在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重大威胁的食品,如严重超标的有毒有害物质、被高风险病原微生物污染的食品等。
2.质量不合格食品:指产品在质量指标、标识、包装等方面存在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的问题。
3.其他不合格食品:指不属于安全风险食品和质量不合格食品的,但仍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的食品,包括营养成分不合格、使用违禁添加剂等。
三、不合格食品的处置程序1.发现不合格食品:不合格食品的发现来源包括巡检、监测、市场投诉和举报等途径。
一旦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进行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2.风险评估:针对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要进行风险评估,评估其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程度和扩散范围,确定相应的处置措施。
3.立案登记:将不合格食品的相关信息、检测结果和处理情况及时登记,并将登记信息报送相关部门,以便进一步的监管和处理。
4.停止销售:对于已经上市销售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通知相关销售商和经销商进行召回。
5.处置措施:根据不同类别的不合格食品,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包括销毁、退换、消毒、改善等。
6.追责问责:对于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责任人员,要进行相应的追责问责,包括记录违规处罚、停产整顿、撤销生产许可证等。
四、不合格食品的处置措施1.安全风险食品:(1)收回召回:对于已经上市的安全风险食品,要迅速通知相关销售商和经销商,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收回召回。
(2)封存销毁:对于未上市的安全风险食品,要立即进行封存,确保安全,并及时进行销毁处理,确保不会再次流入市场。
(3)渠道管控:对于与安全风险食品相关的销售商和经销商,要进行严格的管控,防止其再次销售相关产品。
食品贮存管理及不合格食品处理制度(4篇)
食品贮存管理及不合格食品处理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和不合格食品处理制度是为了确保食品安全和保护消费者权益而制定的具体管理和处理规定。
下面是相关内容的概述:食品贮存管理制度:1. 食品贮存管理责任:明确食品贮存的责任人和管理人员,并规定其职责和权限。
2. 食品贮存设施要求:规定食品贮存要求的环境、设备设施、温度、湿度等条件,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3. 食品入库管理:规定了食品入库前的检验、验收、记录等程序,确保入库食品的合格和可追溯性。
4. 食品贮存标识和存放:要求对存放的食品进行标识,确保食品的种类、产地、日期等信息准确无误,并根据需要进行分类存放。
5. 食品贮存记录和报告:要求做好食品贮存的记录和报告工作,包括入库记录、存放记录、出库记录、报废记录等。
不合格食品处理制度:1. 不合格食品判定标准:明确了不合格食品的判断依据,包括外观、质量指标、卫生指标等。
2. 不合格食品处理程序:规定了不合格食品的处理程序,包括暂时隔离、鉴定、处理和记录等。
3. 不合格食品追溯和召回:要求对不合格食品进行追溯,找出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如召回、报废等。
4. 不合格食品处罚措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者或销售者不合格食品的违规行为进行相应处罚,以保证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
以上是食品贮存管理及不合格食品处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实施方式还需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食品贮存管理及不合格食品处理制度(2)是为了确保食品安全及保障消费者权益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以下是一般的食品贮存管理及不合格食品处理制度的主要内容:食品贮存管理制度:1. 食品储存场所: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储存场所,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2. 储存条件:控制储存温度、湿度、光照等条件,保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3. 贮存记录:建立食品贮存记录,包括进货日期、储存日期、有效期等信息,以便追溯食品来源和保质期。
4. 定期检查:定期检查储存场所的卫生状况和食品品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三篇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三篇篇一: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一、目的:对不合格食品进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食品的非预期食用。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对购入的食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发生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三、职责:1.食品制作人员负责不合格品的识别,并上报不合格食品的内容。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在其职责范围内,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处置。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不合格食品处置的种类、数量及其结果向相关部门领导汇报处置结果。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食品的管控,防止不合格食品的发生。
四、控制程序:1、对不合格食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分类。
2、对不合格食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识别。
和处理。
3、对购入的确认不合格原材料、半成品、成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出“不合格品”标识,并放置于不合格品区内,将《进货记录》报采购部门负责人退换。
4.对不合格食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处理,并填写相应的处置记录。
5、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上述内容对食品的管控。
篇二:不及格食品处置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管理,严肃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本经营单位依照法定条件、要求处置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经营单位声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对不合格食品实施处置制度,是指对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有关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记、名优标记、国际尺度采用标记、防伪标记等质量标记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透露表现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八)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九)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及格食品的;(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划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安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食品贮存管理及不合格食品处理制度(6篇)
食品贮存管理及不合格食品处理制度一、为加强在库食品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数量准确,科学储存,质量稳定、安全可靠,根据《____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应按温湿度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库中,常温库为0-30℃,阴凉库不高于20℃,冷库为2-10℃,相对湿度保持在____%-____%之间。
三、对在库食品实行色标管理。
待验库(区)、退货(区)为黄色,合格库(区)、待发库(区)为绿色,不合格库(区)为红色。
四、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
食品与墙面、顶棚(房梁)和散热器或供暖管道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间距不小于10厘米,垛与垛通道距离不小于100厘米。
做到“五距”适当。
五、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食品外包装图示标志要求,规范操作,怕压食品须控制高度。
食品按批号集中堆放,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码。
做到堆码规范。
六、建立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货位登记卡,动态、及时地记载食品进、存、出状况。
七、实行效期管理,对近效期每月实行二次催销,避免过期失效,确保在库的质量。
九、温湿度监测系统每分钟对库房温湿度监测记录,当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时,采取措施调控,并记录。
十、在保管人员核对帐货的基础上,每年至少盘点两次,发现差错,及时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十一、保持库房、货架和在库食品的清洁卫生,每月清扫,并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工作。
不合格食品管理制度一、为严防不合格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进入和流出,确保顾客用药安全有效,维护本企业质量信誉,根据《____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企业对不合格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管理控制,由质管部门具体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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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食品处置管理制度
一、目的
对工作中的不合格产品进行识别,以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出所造成的影响,避免
工作上的疏忽造成重大损失。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原粮验收,产品生产过程和使用现场不合格品反成品检验不合格的控制。
三、职责
1、不合格产品的处置由质检部负责。
2、公司授权质检部负责本厂内不合格产品的检验评审。
3、质检部检验出不合格产品,及时做出书面的处置方案,以及仓管部,生产部
对不合格产品进行科学处置。
四、工作程序
1、原料收购过程中的质量问题由收购人员根据国家规定的技术指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原料禁止收购。
2、原料储存过程中发生质量不合格,由仓管部将不合格原料与合格原料分离,单存单放并设立红色标识,上报公司领导进行处理。
3、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合格产品判断由生产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评判,发现不
合格品,应单存单放,设立红色标识,并通知质检部及公司领导进行处理。
4、成品存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产品,由仓管部会同质检部进行检验评审,确定为不合格品后,应将不合格产品与合格产品分离,单存单放,设立红色标识,分析原因,做好记录并上报公司领导处理
五、处置
1、收购原料发现不合格的,由供方自行处置。
2、原料和成品在存储过程中发生的不合格品,由仓管部处置,应做出相应的处置报告。
处置报告应注明:产品的原因分析,处置方法,处置的数量等。
3、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若返工后可生产为合格品,由生产部负责返工,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若不能返工,应单独存放,单独处置。
4、已经外销的不合格品由公司委派的人员与客户协商并负责召回,做好记录,并写出书面报告交质检部。
5、质检部对不合格品粘贴“不合格”标记,并填写“不合格产品通知单”及
注明不合格原因。
仓管部应将不合格产品隔离单独存放并设立红色标识。
公司研究出处置方案后根据方案处置,并做好处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