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知识产权局拟定的天津市专利奖评奖办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2009年度天津市青少年小发明设计大赛的表彰决定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2009年度天津市青少年小发明
设计大赛的表彰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公布日期】2010.04.22
•【字号】
•【施行日期】2010.04.22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
正文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2009年度天津市青少年小发明设计大
赛的表彰决定
(2010年4月22日)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教育局、科委,各示范、试点学校,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动青少年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活动的蓬勃开展,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我市青少年的知识产权意识,市知识产权局、市教委、市科委联合开展了2009年度天津市青少年小发明设计大赛活动。经组织推荐、专家评审和组委会评定,共评选出小学组、初中组及高中组一等奖共15项,二等奖共30项,三等奖共60项,优秀奖共90项;优秀组织奖10个;优秀辅导员20名,特给予表彰。
望获奖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继续开展好青少年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活动;希望获奖的青少年戒骄戒躁,努力学习,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全面发展;希望获奖辅导员在工作中努力发现和培养更多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优秀青少年,积极引导他们将创新成果申报专利,为提高我市青少年知识产权意识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2009年度天津市青少年小发明设计大赛一等奖项目名单
附件5:
2009年度天津市青少年小发明设计大赛优秀组织奖名单
1、天津市实验中学
2、天津市南开中学
3、天津市新华中学
4、天津中学
5、天津市第一中学
6、天津市实验小学
7、天津市自立中学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第十四届中国专利奖授奖的决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第十四届中国专利奖授奖的决定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
•【公布日期】2012.11.15
•【文号】国知发管字[2012]111号
•【施行日期】2012.11.1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利综合规定,机关工作
正文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第十四届中国专利奖授奖的决定
(国知发管字【2012】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为加快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引领和支撑作用,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高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对推动技术(设计)创新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等给予表彰。
根据《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的规定,经各地方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以及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推荐,由中国专利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审核,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决定授予“一种煤炭直接液化的方法”等20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中国专利金奖,“冰箱(三门)”等5项外观设计专利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授予“冶金熔渣粒化装置”等262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中国专利优秀奖,“旅行车(A)”等44项外观设计专利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国
家知识产权局决定授予湖南省知识产权局等8家单位中国专利奖最佳组织奖,授予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等19家单位中国专利奖优秀组织奖。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9.09.30
•【字号】津滨政发〔2019〕26号
•【施行日期】2019.09.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
正文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国家知识产权示
范城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现将《滨海新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区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2019年9月30日
滨海新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区建设工作方案为加快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区建设,进一步提升滨海新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优化市场营商环境、实施创新驱动战
略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订印发<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6〕87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以高质量发展为统领,贯彻落实《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发展“十三五”规划》(津滨政发〔2017〕12号)和《天津市滨海新区关于加强“十三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行动计划》(津滨政办发〔2017〕93号),以提升服务能力和优化环境为保障,实现知识产权数量与质量并重、体制创新与机制创新并举、公共服务与社会服务并行,为滨海新区建设先进制造研发基地、京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国家创新型城区和科技创新领航区提供强有力的知识产权支撑。
全国各省市专利补贴及奖励政策(一)
下面简单列举全国部分省市的一些专利补贴资助及奖励政策。如果您想了解更多详情,还请咨询当地有关部门或上官方网站查询,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1、北京
《北京市专利资助金管理办法》
授权发明专利:单位每件资助1500元,个人每件资助1000元。
授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每件资助150元。
本市国内发明专利的代理服务费,授权后每件资助1000元。
择优资助国内发明专利第七、八年年费,每件每年不超过500元。
《北京市发明专利奖励办法》
特别奖:100万元
一等奖:20万元
二等奖:10万元
三等奖:5万元
2、天津
《天津市专利资助管理办法》
发明专利:每件最高补贴1000元
实用新型专利:每件最高补贴500元
外观设计专利:每件最高补贴400元
中国专利金奖:每件10万元
天津市专利奖:每件3万元
优秀奖:每件1万元
创新创业奖:每件1万元
3、辽宁
《辽宁省发明专利申请费用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获得首件授权发明专利的单位:每件补助2500元
通过PCT途径向国外申请发明专利,进入国家阶段的单位或个人:每件补助5000元企业发明专利维持到第7年的年费:每件补助1000元,同一家企业每年不超过1万元4、浙江
《浙江省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国内发明专利:每件3000元
国外发明专利:每件30000元
《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国内授权发明专利:每件3000元
新评上的国家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奖
金奖:50万元,优秀奖:10万元;
新评上的省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奖
金奖:10万元,优秀奖:5万元
5、江苏
《江苏省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5篇
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5篇
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5篇
设立世界知识产权日旨在全世界范围内树立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鼓励知识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环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5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精选篇1
一、活动名称
__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执法活动周
二、活动主题
以“知识产权在x”为主题,纪念“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的作用,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重点执法内容
1、通过新闻媒体公布__年侵犯知识产权大要案,提高社会各界知识产权意识;
2、组织协调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各地进行专项检,加大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力度,维护市场秩序,造知识产权打假维权声势;
3、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纪念日当天统一在大型商品集散地进行联合执法活动。
四、具体安排
本次活动为期一周(4月21日至26日),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1、4月21日至22日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进行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宣传,对__年侵犯知识产权大要案进行曝光,各单位务必在4月18日前将要曝光的案件的题目及案件介绍报送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
2、4月23日至25日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到大型商品集散地进行专项检查,具体内容各部门自行安排。
3、4月26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工商局及版权局统一到乌鲁木齐市好家乡超市青年路分店等大型商品集散地进行联合执法活动,各单位安排3至5人参加该执法活动,4月26日上午11点在好家乡超市门前集合;各地州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也开展相应的联合执法活动。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知识产权局2013年工作总结》的通知-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知识产权局2013年工作总结》的通知
正文:
----------------------------------------------------------------------------------------------------------------------------------------------------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知识产权局2013年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天津市知识产权局2013年工作总结》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各自实际,总结经验,再接再厉,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4年2月11日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2013年工作总结
2013年,市知识产权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国知局的一系列工作部署,以促进知识产权工作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为主线,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积极培育区域知识产权优势,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倍增,扎实推进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综合实力和水平再上新台阶。在首次开展的全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中,我市得分名列全国第一。
2013年,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全面完成年度目标,全部指标提前两年超额完成“十二五”规划指标。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9.04件,较上年提高1.5件。有效专利68540件,同比增长31.0%,其中有效发明专利12301件,同比增长17.9%;专利申请60915件,同比增长46.8%,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1946件,同比增长59.6%;专利授权24856件,同比增长24.3%,其中发明专利授权3141件。企业有效专利51044件,同比增长32.2%,占比73.6%;企业专利授权17470件,同比增长19.7%;企业专利申请44746件,同比增长62.0%。2000家企业实现专利“零”突破,拥有专利的企业达到6676家。企业专利产品销售收入占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天津市大学生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发明与设计大赛的通知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天津市大学生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发明与设计大赛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08.26
•【字号】
•【施行日期】2020.08.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
正文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天津市大学生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发明与设计大赛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中办发〔2019〕56),落实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联合印发《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1号)要求,促进高校专利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高校产学研与知识产权工作深度融合,有效利用知识产权精准推进创新创业创造工作,促进抗击疫情与复工复产工作,创造最优营商环境,建设创新发展的现代化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市教委共同发起举办“2020年天津市大学生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发明与设计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承办:天津大学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天津大学
二、参赛项目要求
本次参赛项目为2018年6月1日以后授权(申请)专利的技术(产品)项目,项目类别将按照天津市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划分:A新一代信息技术;B生物医药;C新能源新材料;D航空航天;E装备制造;F汽车;G石油化工;H抗击疫情相关技术及产品等领域项目;I其他项目。
《天津市专利奖评奖办法》(2016)
《天津市专利奖评奖办法》(2016)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天津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津政发〔2010〕10号),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天津市专利奖(以下简称专利奖)由市人民政府授予在专利创造和运用中取得显著成效的本市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
第三条参加专利奖评审的专利(以下简称参评专利),是指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授权并实施且有效的专利。专利权人、发明人(设计人)参评以当年度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的记载为准。
第四条市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奖的组织评定工作及评审结果的审核;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业评审组和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专利奖评审;组建评审工作组,负责专利奖申报受理、形式审查及日常工作。
第五条参评专利的推荐、评审和授奖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创新程度和实施效果并重,择优奖励。
第六条专利奖设天津市专利金奖、天津市专利优秀奖和天津市专利创业奖,每两年评选奖励一届,每届授奖总数不超过100项,具体授奖数根据当届具体情况确定。
第二章专利奖申报与受理
第七条申报条件:
(一)专利奖申报主体为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是法人单位的,须在本市注册;是自然人的,须在本市居住且已登记。专利权人为多个的,以第一权利人为准。
(二)参评专利应当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授权一年以上,且保持有效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单项专利(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三)参评专利权利稳定,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也不存在发明人(设计人)的纠纷。
天津市专利奖评奖办法
天津市专利奖评奖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天津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津政发〔2010〕10号),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天津市专利奖(以下简称专利奖)由市人民政府授予在专利创造和运用中取得显著成效的本市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
第三条参加专利奖评审的专利(以下简称参评专利),是指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授权并实施且有效的专利。专利权人、发明人(设计人)参评以当年度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的记载为准。
第四条市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奖的组织评定工作及评审结果的审核;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业评审组和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专利奖评审;组建评审工作组,负责专利奖申报受理、形式审查及日常工作。
第五条参评专利的推荐、评审和授奖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创新程度和实施效果并重,择优奖励。
第六条专利奖设天津市专利金奖和天津市专利优秀奖,每年评选一次,每次授奖总数不超过50项,具体授奖数根据当年具体情况确定。
第二章专利奖申报与受理
第七条申报条件:
(一)专利奖申报主体为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是法人单位的,须在本市注册;是自然人的,须在本市居住且已登记。专利权人为多个的,以第一权利人为准。
(二)参评专利应当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授权一年以上,且保持有效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单项专利(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三)参评专利权利稳定,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也不存在发明人(设计人)的纠纷。
(四)参评专利已经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
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
第一条评奖宗旨
鼓励发明创造,培育创新文化,推进创意设计产业发展,促进我国自主知识产权质量的提升。
第二条评奖周期
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开展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每年举办一届。
第三条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专利金奖每届至多评出15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每届至多评出10项。
第四条评审组织
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中国专利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称“评审委员会”),负责中国专利奖的评审、批准和授奖等有关工作。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办公室和专业评审组,评审办公室设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负责日常工作。
第五条评奖标准
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评奖标准
(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稳定,技术方案新颖,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对促进本领域的技术进步与创新有突出作用。
(二)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对于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突出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实施单位对于该项专利权的运用和保护采取了积极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外观设计专利评奖标准
(一)外观设计专利权稳定,形状、图案、色彩方面设计独特,具备创新程度高、产品质量安全可靠、人机性好、实用性强、绿色环保、引领未来健康生活方式、有文化内涵等特征。
(二)外观设计专利对提升相关产品以及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突出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
《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
引导和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作用;鼓励和表彰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对技术(设计)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
第二条评奖周期
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开展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每年举办一届。
第三条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评出中国专利金奖20项、中国专利银奖6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评出中国外观设计金奖5项、中国外观设计银奖15项。
第四条评审组织
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中国专利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称评审委员会),会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开展中国专利奖的评审、批准和授奖等有关工作。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第五条评价指标及权重
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
(一)专利质量(25%)。评价:1.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2.文本质量。
(二)技术先进性(25%)。评价:1.原创性及重要性;2.相比当前同类技术的优缺点;
3.专利技术的通用性。
(三)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35%)。评价:1.专利运用及保护措施;2.经济效益及市场份额。
(四)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15%)。评价:1.社会效益;2.行业影响力;3.政策适应性。
二、外观设计专利
(一)专利质量(25%)。评价:1.创新性和工业适用性;2.文本质量。
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
附件1
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
第一条评奖宗旨
大力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促进我国自主知识产权质量的提升和结构调整,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第二条评奖周期
国家知识产权局每两年举办一次中国专利奖评选活动。
第三条申报条件
凡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均可以申报中国专利奖:
一、在评奖当年5月1日前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二、发明创造水平高,已经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设计人纠纷;
四、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的有效专利。
优先申报和推荐高新技术领域的项目,通过专利运用、保护维护和扩大市场份额的项目;鼓励报送曾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胜诉的项目,积极提出PCT国际申请、向外国申请专利的项目。
第四条评奖标准
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评奖标准:
(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所提供的技术方案构思巧妙,原创性强,技术水平高,对促进本领域的技术进步与创新有
突出的作用。
(二)该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对于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突出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该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对于该项专利权的保护措施积极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外观设计专利评奖标准:
(一)外观设计专利在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上具有较高水平。
(二)该外观设计专利取得了突出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该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对于该项专利权的保护措施积极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第五条评审组织
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中国专利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称“评审委员会”),负责中国专利奖的评审、批准和授奖工作。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办公室和专业评审组,评审办公室设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专业评审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
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2.02.25
•【字号】津政办规〔2022〕3号
•【施行日期】2022.02.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
正文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
见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健全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打通政策落实堵点难点,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经济发展的现实动力,打造自主创新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主要策源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号),结合本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尊重科技创新规律,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坚持科技创新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科学分类、多维度评价科技成果,通过评价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推动产出高质量成果、营造良好创新生态,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深度融合,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和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到2023年,全市技术转移机构超过200家,大学科技园达到8
家,技术合同成交额超过1700亿元,比2020年增长50%以上,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位居全国前列。到2025年,全面建成高质量成果供给有力、评价机制完善、专业机构活跃、转化渠道通畅、资源配置市场化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第二届天津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的通知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第二届天津市青少年科技
创新市长奖评选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公布日期】2007.06.15
•【字号】津科社〔2007〕120号
•【施行日期】2007.06.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技奖励
正文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第二届天津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
长奖评选的通知
津科社〔2007〕120号
各有关单位:
为奖励和宣传在投身科技实践、推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卓越成绩的青少年,激励我市广大青少年更广泛地参与科技创新活动,提高科技创新的意识和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的氛围,促进青少年科技素质的提高。天津市人民政府于2003年10月批准设立了“天津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以下简称市长奖)。
“市长奖”评选工作由市科委、市教委、市知识产权局、团市委、市科协共同组织,每两年评选一次。获得“市长奖”的青少年将得到由市长亲自签名的获奖证书、奖牌和物质奖励。
“市长奖”是我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的最高荣誉,充分体现了市政府对青少年科学技术创新和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重视。2004年,我市开展了第一届市长奖
的评选,对激发全市广大青少年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热情起到了良好的激励作用。
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经市政府批准,第二届“市长奖”评选工作将在今年正式启动。请你单位接到通知后根据《天津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申报条件》(见附件一)推荐候选人。候选人须填写《天津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候选人申报表》(见附件二),撰写一篇参加科研活动的体会文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均为一式十份(附带软盘)。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天津市专利奖2014年申报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天津市专利奖2014年申报工
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14.06.30
【实施日期】2014.06.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天津市专利奖2014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有关集团公司、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中央驻津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十次党代会、十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鼓励和表彰为技术(设计)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根据《天津市专利奖评奖办法》,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决定组织开展天津市专利奖2014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专利权人是单位法人的须在本市注册,是自然人的应具有本市户籍、工作居住证;
(二)参评专利应为2013年12月31日前授权(以授权公告日为准)的发明、实用新
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三)参评专利技术水平高或设计新颖,已实施转化并取得突出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知识产权 先进事迹
知识产权先进事迹
知识产权局专利工作先进事迹材料
一、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加快创新型__建设作贡献
近年来,我县知识产权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紧紧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工作,不断加大科技创新工作力度,积极推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工作在加快创新型__建设,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重要作用,把知识产权工作融入到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为构建和谐__做出新贡献,取得了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二、领导班子团结有力,作风民主,勇于创新,战斗力强,为全县知识产权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县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领导班子及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体制原则,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局长对全面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股室和职责范围内工作负直接责任,具体责任人负责任务的落实等,并建立了奖惩考核制度。做到各司其责,各负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局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业务股室人员全部参加了全省专利行政执法培训,并取得专利执法证,提高了专利执法的业务水平。为全县知识产权工作全面深入地开展提供保障。经过努力,20__年度知识产权工作获市知识产权工作二等奖。
三、加强领导,完善了专利管理机构建设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十分关心专利管理机构的建设,经十二届县委第134次常委会议研究,成立了“__县知识产权局”,与县科技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县十五届人民政府第34次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建立县政府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来政办[20__]122号),同意设立专利专项资金,并研究决定增加2名知识产权工作人员,为专利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员和经费保证。联席会议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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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知识产权局拟定的天津市专利
奖评奖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专利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津政办发[2010]108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9.14
【实施日期】2010.10.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知识产权局拟定的天津市专利奖评奖办法的通知
(津政办发〔2010〕10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知识产权局拟定的《天津市专利奖评奖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天津市专利奖评奖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天津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津政发〔2010〕10号),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天津市专利奖(以下简称专利奖)由市人民政府授予在专利创造和运用中取得显著成效的本市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
第三条参加专利奖评审的专利(以下简称参评专利),是指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授权并实施且有效的专利。专利权人、发明人(设计人)参评以当年度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的记载为准。
第四条市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奖的组织评定工作及评审结果的审核;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业评审组和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专利奖评审;组建评审工作组,负责专利奖申报受理、形式审查及日常工作。
第五条参评专利的推荐、评审和授奖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创新程度和实施效果并重,择优奖励。
第六条专利奖设天津市专利金奖和天津市专利优秀奖,每年评选一次,每次授奖总数
不超过50项,具体授奖数根据当年具体情况确定。
第二章专利奖申报与受理
第七条申报条件:
(一)专利奖申报主体为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是法人单位的,须在本市注册;是自然人的,须在本市居住且已登记。专利权人为多个的,以第一权利人为准。
(二)参评专利应当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授权一年以上,且保持有效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单项专利(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三)参评专利权利稳定,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也不存在发明人(设计人)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