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升科技:内部审计制度(2010年12月) 2010-12-07
当升科技: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10年6月) 2010-06-10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与投资管理制度二〇一〇年六月目录第一章 总 则.........................................- 1 - 第二章 决策范围.......................................- 1 - 第三章 决策程序.......................................- 2 - 第四章 决策的执行及监督检查...........................- 6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7 - 第六章 附 则.........................................- 8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重大经营及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及对外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
第三条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相应重大经营与投资事项的管理、实施、推进和监控;必要时以项目组的形式进行投资项目的规划、论证以及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
第二章 决策范围第四条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的重大经营事项包括:(一)签订重大购买、销售、承包、分包合同的事项;(二)其他重大经营事项。
第五条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的重大投资事项包括:(一)购买或者出售、处置资产;(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三)提供财务资助;(四)提供担保;(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让;(十)签订许可协议;(十一)对原有生产设备的技术改造;(十二)对原有生产场所的扩建、改造;(十三)新建生产线;(十四)其他重大投资事项。
当升科技: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0-11-10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当升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
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
序号
议案名称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一 《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
议案》
议案二 《关于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直门支行申请综合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
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
网址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
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00 即可使用;
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三 《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日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人应持代
当升科技财务制度
当升科技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财务管理,保障公司健康发展,提高财务运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组织公司财务组织机构设置为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工作的规划、管理和实施。
财务部下设会计组、出纳组、审计组,具体职责如下:1. 会计组:负责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凭证审核、账务结算等工作;2. 出纳组:负责公司现金管理、付款、收款等工作;3. 审计组:负责财务数据的审计、监督、查账等工作。
三、财务管理公司财务管理要遵循以下原则:1.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2. 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合规;3. 加强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4. 提高财务运作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四、财务核算公司财务核算包括:1. 资产负债表:反映公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情况;2. 利润表:反映公司经营活动的收入、成本和利润情况;3. 现金流量表:反映公司现金流入、流出和现金净增减情况。
五、财务预算公司财务预算包括:1. 年度预算:制定每年财务预算,明确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预期收入和支出;2. 季度预算:对每季度经营情况进行预测和调整,确保公司财务状况稳定;3. 项目预算:根据项目需求,制定相应的财务预算,控制成本,提高效益。
六、财务审计公司财务审计是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全面检查和评估,包括:1. 内部审计:由公司内部审计组负责,定期对公司各项财务活动进行检查和审计;2. 外部审计:由专业审计机构负责,对公司财务数据进行独立审计,提供客观评价和建议。
七、财务监督公司财务监督是对公司财务运作的实时监控和管理,包括:1. 财务报告:定期制作各项财务报表,向公司领导和股东披露公司财务情况;2. 财务分析:对公司财务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障公司财务安全;3. 财务风险:定期评估公司财务风险,制定相应应对措施,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八、财务制度执行公司财务制度执行要求:1. 财务人员要熟练掌握公司财务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改动;2. 不得违反公司财务相关制度和规定,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3. 定期对公司财务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当升科技:2010年年度审计报告 2011-03-31
61,783,133.86 85,134.00
四、11
17,144,448.68
17,592,996.36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资产总计 法定代表人:白厚善 四、12 四、13 4,900,939.35 843,894.84 134,557,075.50 966,802,059.11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厚善 4,592,776.16 569,585.57 84,623,625.95 331,617,848.66
3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年末余额
币种及单位: 人民币元 年初余额
产
附注
四、1
412,031,765.66
39,751,650.07
四、2 四、3 四、4
42,817,268.30 247,270,031.34 44,250,436.26
5,760,000.00 102,938,529.97 13,555,266.55
7
47,307,835.16 四、36 5,352,570.78 575,775,422.18 667,842,472.59
14,976,200.15 1,716,396.20 474,053,027.12 403,402,098.06
33,308,255.30 6,295,699.11 四、36 16,803,973.07 724,250,400.07 -148,474,977.89
会计: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负债和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 买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非流动负债: 121,110,014.50 179,937,027.00 四、21 3,286,307.74 5,347,204.22 四、18 四、19 四、20 1,473,871.21 -2,088,308.70 270,787.29 2,756,520.73 -2,263,304.11 255,071.86 四、16 四、17 57,199,372.33 227,666.07 32,744,884.57 118,137.49 四、15 60,740,318.56 140,978,512.24 附注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年末余额 币种及单位: 人民币元 年初余额
典当行内部审计制度范本
典当行内部审计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典当行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审计行为,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典当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包括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资产保管、业务经营等方面的审计。
第三条内部审计工作应遵循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保密性原则,确保审计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二章组织结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内部审计工作。
第五条内部审计部门向公司董事会负责,对公司总经理、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负责报告工作。
第六条内部审计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内部审计计划,确定审计范围、内容和周期;(二)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对审计对象进行现场检查、调查和取证;(三)编写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和整改建议;(四)跟踪整改措施的实施情况,确保审计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审计结果;(六)其他与内部审计相关的职责。
第三章审计程序与方法第七条内部审计程序分为审计计划、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和整改跟踪四个阶段。
(一)审计计划阶段:内部审计部门根据公司经营状况、风险点和内部控制情况,制定审计计划,报董事会审批;(二)审计实施阶段:内部审计部门按照审计计划进行现场审计,收集相关证据,与审计对象进行沟通;(三)审计报告阶段:内部审计部门根据审计实施情况,编写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和整改建议,报董事会审批;(四)整改跟踪阶段:内部审计部门跟踪整改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价,必要时进行再次审计。
第八条内部审计方法包括:检查、观察、询问、分析、评估等,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审计对象的特点和审计目标选择适当的审计方法。
第四章审计范围与内容第九条内部审计范围包括:(一)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合理性、有效性和合规性;(三)公司资产保管情况,包括现金、有价证券、存货、固定资产等;(四)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包括业务流程、业务风险、业务合规性等;(五)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当升科技:关于2010年关联交易及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答辩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关联交易及 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证券代号:300073 证券简称:当升科技公告编号:2011-017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0年关联交易及 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一、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1、北京矿冶研究总院(以下简称“ 矿冶总院”矿冶总院组建于 1956年, 1999年转制为中央直属大型科技企业,国务院国资委持有其 100%股权。
矿冶总院注册资本 22,272.20万元,实收资本 22,272.20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北京市西城区西外文兴街 1号。
矿冶总院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相关的工程与技术服务、先进材料技术和产品以及金属采选冶和循环利用为三大核心主业,在采矿、选矿、有色金属冶金、工艺矿物学、磁性材料、工业炸药、选矿设备、表面工程技术及相关材料等领域具有较高水平和较强研究能力。
截至 2010年 12月 31日,该公司总资产 353,767万元,净资产为 168,691万元, 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 21,399万元(未经审计。
矿冶总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 2,476.18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0.95%。
2、北京矿冶总公司北京矿冶总公司成立于 1993年 4月 6日,注册资本 2,115.30万元,实收资本2,115.30万元。
该公司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北京西城区文兴街 1号, 主要经营矿冶总院及下属企业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 2010年 12月 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14,122万元,净资产为 2,686万元, 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 83万元。
北京矿冶总公司是本公司股东矿冶总院的全资子公司。
3、韩国 AMTech 株式会社韩国 AMTech 株式会社 (以下简称“ 韩国AMT” 成立于 2003年 11月 20日, 注册资本 42,250万韩元,实收资本 42,250万韩元。
典当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范本
典当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典当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内部审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典当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典当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典当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独立、客观地对公司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监督、评价和咨询的活动。
第三条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和有效性,降低经营风险,提高经济效益。
第四条内部审计工作应当遵循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保密性原则,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与人员第五条典当公司应当设立内部审计部门,配备相应的内部审计人员。
内部审计部门为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六条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由董事会聘任,并报经相关部门备案。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公司应当对其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确保其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第三章内部审计范围与内容第八条内部审计范围包括:公司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
第九条内部审计内容主要包括:(一)财务收支的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三)内部控制制度的合理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四)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五)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六)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第四章内部审计程序与方法第十条内部审计程序主要包括:审计计划制定、审计通知书送达、审计实施、审计报告编制、审计问题整改等环节。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方法主要包括:检查、监盘、查询、计算、分析、评价等方法。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部门在进行审计时,应当编制审计计划,明确审计目标、范围、内容、方法和时间安排等。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部门在进行审计前,应当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告知审计时间和要求。
齐心文具:内部审计制度(2010年9月) 2010-09-10
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济行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加强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实现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加强审计监督力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及规范审计工作程序,确保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公司经济活动实施的内部监督,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内部审计的工作内容及程序,并对具体的内部控制的评审、审计档案的管理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规范,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依据。
第五条 公司本部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依照本规定接受内部审计监督。
第二章 审计机构与人员第六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为审计部,是公司常设的专职内部审计机构, 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审计部由董事会领导,向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负责和报告工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相关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权,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涉。
并接受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与监督。
第七条 审计部设经理一名,具体负责公司总体审计工作,由董事会任免。
审计部经理应具备审计或会计中级以上职称,三年以上审计工作经历。
当升科技: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n2011-03-31解读
二〇一〇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本报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地检查,在了解掌握公司各项内控管理制度及其实施工作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评价。
现将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情况报告如下:一、公司基本情况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01年,是一家从事新能源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经营范围为: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电子粉体材料和新型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及其他新材料,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涉及配额许可证、国营贸易、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公司主要从事钴酸锂、多元材料及锰酸锂等小型锂电、动力锂电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领先的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专业供应商,公司主要产品获得由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商务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颁发的“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称号。
2010年4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成功上市,公开发行股份2000万股,上市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8000万元。
公司股票简称:当升科技,股票代码:300073。
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体系的目标、原则及要素(一建立内部控制体系的目标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典当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典当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精品文档--------------------------精品文档,可以编辑修改,等待你的下载,管理,教育文档--------------------------------------------------------------------------------------------------------------------------------------------------------------- --------------------------------------------------------------------------------------------------------------------典当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对公司各项财务活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进行~根据《中会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特制定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二、公司内部审计~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对公司业务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三、公司成立监察审计室~选调政治觉悟高、政策法纪观念较强、熟悉财务会计业务的人员组成。
四、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责是: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要求~起草内部审计制度,2、制订半年度和年度审计实施计划,3、负责组织实施内部审计监督~并向股东会报告审计结果,4、协助外部机构对公司的审计工作,--------------------------精品文档,可以编辑修改,等待你的下载,管理,教育文档---------------------- ----------------------------------------------------------------------------------------------------------------------------------------------精品文档--------------------------精品文档,可以编辑修改,等待你的下载,管理,教育文档--------------------------------------------------------------------------------------------------------------------------------------------------------------- --------------------------------------------------------------------------------------------------------------------5、总结内部审计工作经验~通过审计表彰公司先进单位和个人,6、完成股东会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当升科技财务决算报告n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10 年12 月31日母公司及合并的资产负债表、2010 年度母公司及合并的利润表、2010年度母公司及合并的现金流量表、2010 年度母公司及合并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相关报表附注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2010年度主要财务指标1、报告期内,公司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47元,较2009年度的0.67元降低29.85%,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增发新股,导致股本扩大,同时净利润同比有所下降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69%,较2009年度的30.75%降低25.06个百分点,主要是公司上市时股本溢价,导致本期净资产大幅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6元,较2009年度的0.46元降低了503.70%,主要是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856.36较上年同期2,761.24万元降低了638.03%。
4、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为4.83,较上年同期的5.55有所降低,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规模扩大,而公司对主要客户均有一定收款信用期,期末应收账款增幅较大所致。
5、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为10.59,较上年同期的8.66增加22.29%,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规模扩大,订单充足,生产效率较高,对客户的发货速度较快所致。
6、报告期内,公司的总资产周转率较上年同期降低28.57%,主要是由于2010年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规模迅速扩大。
7、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10.57元,较2009年末增长318.16%,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上市募集资金使得净资产增长457.55%,而股本仅增长了33.33%。
8、报告期末,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较2009年末增长了400.48%和523.54%,主要是公司上市募集资金到位使货币资金增长较多。
金亚科技:内部审计制度(2010年10月) 2010-10-26
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实现经营目标,防范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财政部相关文件及深圳交易所颁布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在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领导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制度和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等,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对外投资、建设项目、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的使用、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信息披露事务等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独立的监督和评价工作,对其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部控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第五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并予以披露。
第六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七条 内部审计部门的负责人必须专职,由审计委员会提名,征求公司监事会的意见后由董事会任免。
第八条 为保持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内部审计部门独立设置,隶属于公司审计委员会,不受财务部门的领导,也不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当升科技: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10年6月) 2010-06-10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二〇一〇年六月目录第一章 总 则.......................................- 1 -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2 -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 2 - 第四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机构及其职责...........- 4 - 第五章 投资者关系活动...............................- 5 - 第六章 附 则.......................................- 7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及时、互信的良好沟通关系,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五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当升科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0]002631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截止2019年12月31日)目录页次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1-2二、关于内部控制有关事项的说明1-11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0]002631号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接受委托,鉴证了后附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升科技”)管理层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对2019年度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的认定。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
上述规定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大华核字[2020]002631号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我们认为,当升科技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19年度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当升科技: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0-10-28
证券代号:300073 证券简称:当升科技 公告编号:2010-018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20日分别以邮件、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晓春女士主持,经过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0 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0年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表决: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10 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于2010 年10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正文亦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海门<年产3,900吨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延期建设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由于对现有生产线进行了技改扩建,且技改扩建后的产能基本能够满足公司在2011年的销量增长,且公司为了满足更长远的发展规划,同时进一步提高海门工程自动化装备和工艺技术水平,决定对海门募投项目延期建设。
本次项目延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产能建设规划。
因此,监事会同意该项延期建设计划。
经表决: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于江苏海门<年产3,900吨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延期建设的公告》于2010 年10 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3篇)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指为了确保公司内部运营的合规性、效率性和风险管理的需要而建立的一套规范和流程。
以下是一个常见的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主要内容:1. 审计目标和原则:明确公司内部审计的主要目标,如风险评估、内部控制评估、运营效率评估等,并确定审计的原则,如独立性、客观性、保密性等。
2. 审计组织和责任:规定内部审计的组织结构、人员配备和职责分工。
通常会设立内部审计部门或委员会,负责制定审计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直接向公司高层报告。
3. 审计计划和范围: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明确需要审计的业务和流程,同时考虑风险评估和合规要求。
审计范围涵盖公司各个部门、子公司和业务流程。
4. 审计方法和程序:确定内部审计的方法和程序,包括数据收集、文件审阅、采访关键人员、测试内部控制等。
同时设定审计的时间表和流程,确保及时完成审核。
5. 审计报告和跟踪: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审计结果撰写审计报告,向公司高层汇报发现的问题和建议。
公司高层负责对审计报告采取相应的措施,追踪问题的解决进度。
6. 审计结果的保密性:确保审计结果的保密性,只向有权机构和人员披露。
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工作时应遵守保密义务,并签署保密协议。
7. 审计的监督和评估:公司高层对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评估审计部门是否按照制度要求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意见。
同时,建立内部反馈机制,接受员工与外部投诉。
8. 审计流程的持续改进:定期评估和改进内部审计流程,根据公司运营情况和管理需求进行调整和优化。
以上是一个常见的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主要内容,具体制度的设计和实施应根据公司的规模、业务模式和风险特点进行定制化。
同时,建立内部审计制度需要与公司的其他制度相衔接,如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制度等,以确保公司整体的运营和管理效果。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加强财务管理、风险防控和内部管控,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和经营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篇)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根据国家有关审计的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规范化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部室、境内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上述机构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包括监督被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检查被审计对象会计账目及其相关资产,监督被审计对象预决算执行和财务收支,评价重大经济活动的效益等行为。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第一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为审计部,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系统的内部审计监督。
第二条审计部配备专职审计人员若干人,设审计部主任____名,由审计委员会提名后董事长任免,审计部主任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与审计工作相适应的审计、会计、经济管理、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四条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公司制度规定行使职权,被审计部门(个人)应及时向审计人员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破坏或者打击报复。
第五条内部审计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对象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章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内容和职责第一条内部审计的范围公司内部审计范围包括财务审计、内控审计以及专项审计。
财务审计包括资产审计、费用成本审计、投资效益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等。
内控审计包括资金、物资、采购、生产、营销等公司内部经营管理环节中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专项审计包括基建、技改预决算审计、科研项目审计、离任审计等。
第二条内部审计的目的通过内部审计,评价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以达到查错防弊,改进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规范公司运作行为的目的。
第三条审计部的主要工作范围为1、对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对资金、财产的完整、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3、对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算、信贷计划和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范本(3篇)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加大审计工作力度、明确审计工作职责以及规范审计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本公司及其控股公司财务收支、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建设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工作。
第三条审计人员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审计机构与审计人员第五条依据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备内部控制机制的要求,公司设立审计处,审计处是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
审计处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各下属分、子公司中财务收支金额较大或所属单位较多的企业应设立独立的内审机构,其他业务较少的企业,可以设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
第六条审计处应当配备具备必要专业知识、相应业务能力、坚持原则、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审计人员,且专职人员应不少于三人。
第七条审计处设负责人一名,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负责审计处的全面管理工作。
审计部门负责人必须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与实际工作经验。
第八条审计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行为规范,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1、依法审计;2、廉洁奉公;3、忠于职守;4、坚持原则;5、客观公正;6、保守秘密。
第九条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或者利益冲突的,应当回避。
第十条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违者将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章审计机构的职责与权限第十一条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时,履行以下主要职责:1、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2、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审计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3、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4、协调审计处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内部审核与审计制度
内部审核与审计制度一、总则为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升内部掌控效能,维护企业利益和股东权益,订立本《内部审核与审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二、审核与审计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及业务相关部门,包含但不限于财务、人力资源、销售、采购、生产等各个业务领域。
三、内部审核职责与权限1.内部审核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企业内部审核工作,为管理层供应独立、客观的审核报告。
2.内部审核部门依据风险评估结果,订立年度审核计划,并报告给管理层备案。
3.内部审核部门有权查阅、复制和核对企业各类相关文件、档案和资料。
4.内部审核部门有权进行现场调查、访谈企业人员、收集证据,并编写内部审核报告。
5.内部审核部门有权就审核结果提出改进建议,并监督改进进展情况。
四、内部审核程序1.审核计划编制:内部审核部门应依照肯定的周期和风险评估结果,订立年度审核计划,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2.审核准备:内部审核部门应在审核前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企业政策、流程、各项制度文件以及财务报表等。
3.审核实施:内部审核部门应按计划进行现场审核,通过查阅文件、访谈员工、察看业务流程等方式,确保审核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4.问题识别:内部审核部门应及时记录并整理发现的问题,并与被审核部门进行沟通,确保问题的准确表达和理解。
5.报告编写:内部审核部门应依据审核结果编写内部审核报告,明确问题的性质、原因和建议。
6.报告发放与监督:内部审核报告应在批准后及时发给被审核部门,并监督改进措施的执行情况。
五、内部审计职责与权限1.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独立和客观地评估企业内部掌控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2.内部审计部门有权查阅、复制和核对企业各类相关文件、档案和资料。
3.内部审计部门有权进行现场调查、访谈企业人员、收集证据,并编写内部审计报告。
4.内部审计部门有权对涉嫌违规行为开展调查,并及时报告给管理层。
5.内部审计部门有权针对存在的风险和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监督改进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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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功能,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确保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有效监督,保护投资者合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规范内部审计工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条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对本公司以及公司控股、参股子公司、分公司的财务收支、经营管理以及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工程预(决)算等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全面内部审核工作,同时对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督察、督办。
第三条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在开展工作中应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廉洁,保守公司秘密,为公司的内部管理和经营发展,提供审计监督和服务。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各职能部门、实验室、办事处、工厂、分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或孙公司)的审计工作。
第二章内部审计组织及人员第五条公司设立内部审计专职机构-审计部,接受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日常工作对公司总经理负责。
审计部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能,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
第六条审计部负责人由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批准后进行任免。
其主要职责包括:第七条主持、履行部门日常审计工作;1.负责拟订部门工作计划、费用预算和岗位编制,报公司执行机构审批;2.对部门员工进行工作指导、授权、业绩考核和奖惩激励;3.协调与其他职能部门、业务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第八条审计部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合理的、稳定的人员结构,配备符合内部审计工作要求的专业人员专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在对具体项目审计前,可将各专业审计人员编成项目小组进行,同时指定项目负责人。
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所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努力学习并掌握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公司对其进行继续教育、岗位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能力。
第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对其在工作中获悉的公司机密负有保密义务。
未经董事会和总经理的批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他人。
第十一条与被审计单位或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审计人员,应遵循回避原则。
第十二条公司各部门及各分公司、子公司(包括个人)均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依照本制度行使内部审计职权,不得打击报复审计人员。
第三章内部审计工作职责第十三条审计部按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批后的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十四条审计部的主要职责包括: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独立行使内部审计权,在公司范围内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必要时可以咨询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取证工作;2.财务审计:对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和分(子)公司的财务计划、财务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与财务收支相关的经济活动及公司经济效益,财务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资金和财产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3.对公司内部管理控制系统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司内部管理控制制度的合法性、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测试和评价,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改善和加强;4.建设项目监察审计:对项目建设、技术改造等项目过程管理(包括招投标、现场签证、审计变更、供应商认质认价、安全管理、费用支出等)进行监督、审察;5.合同监审:对公司及各分公司(子公司)的工程合同、物资采购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及其他合同的签定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6.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审计: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各分公司(子公司)总监以上高管离任、调职,对其任职期间职责履行情况、经济活动、个人费用支出、个人收入情况进行审计监督;7.责任审计:对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各分公司(子公司)负有经济责任的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定期或非定期经济责任审计;8.日常监察审计:对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各分公司(子公司)执行国家及公司规章制度、行政文件和会议安排工作等日常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察、督办;9.对与公司经济活动有关的特定事项所涉及的有关职能部门及各分公司(子公司)或个人进行专项审计调查;10.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及利益分配进行审计监督;11.对内部审计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考核评价;12.组织对重大财务异常情况或突发事件的专项监审;13.受理员工或外部人员的举报和投诉,并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14.完成公司董事会和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内部审计权限第十五条审计部执行审计工作时,所有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均有义务按要求予以协助,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对所提供情况和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十六条审计部的主要权限:1.提议召开与内部审计事项有关的工作会议;2.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要求被审计单位或个人按时报送所要求提供的资料信息;3.对公司内(包括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等)违反公司制度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有权予以查处;4.审核财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检查公司资金和资产,查阅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必要时索取相关资料复印备查;5.有权对审计调查涉及事项的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6.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有权做出临时制止决定,并提出纠正处理及改进建议;7.对内部审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和总经理汇报、反映情况;8.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对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子公司)的违纪人员提出处理建议;对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经济效益显著、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9.公司董事会及总经理授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七条根据内部审计结果,审计部有下列处理权:1.责令限期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应当上缴的收入和费用;2.责令限期退还违法所得;3.责令退还被侵占的公司资产;4.对侵占、挪用公司财产等触犯法律的人员移交司法部门处理;5.责令停止、纠正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行为,并责令其限期整改;6.根据内部审计结论必须做出处理的其他权限;7.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授予的其他处理权。
第五章内部审计程序第十八条内部审计工作流程简图:第十九条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程序:1.编制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审计部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发展目标,确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重点,编制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2.确定审计对象和制订审计实施方案。
审计部根据批准的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结合具体情况,安排确定审计对象,并组织人员编制具体审计项目实施方案;3.发出审计通知书。
应于现场审计工作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被审计对象发出审计通知书(特殊事项除外),将审计目的、区间、时间等事项通知被审计对象。
对于特殊事项,可不予提前通知被审计对象;4.现场检查、审计。
由两名或两名以上的审计人员开展检查、审计工作,审计人员要根据工作的具体要求,认真编写审计工作底稿,获取有价值的审计证据,并撰写现场审计小结,审计项目负责人应在与被审计对象沟通前完成对项目组成员审计小结的汇总工作;5.与被审计对象沟通,交换意见。
被审计对象如对现场审计结论有异议,应于交换意见的当日内,将其反馈意见书面送交审计部,审计部视其意见的客观性和合理性做出是否复审的决定;6.形成审计报告,作出处理决定。
现场审计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出具审计报告,其内容包括审计对象、范围、内容和发现的问题、评价和结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审批;7.督促整改。
审计报告经董事会或总经理审批后,审计部负责督促被审计对象落实整改措施和执行审批意见,并对其进行后续检查;8.建档与保存。
审计人员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应建立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保存。
9.年度审计总结。
年度终了后,审计部应编制年度工作总结并存档。
第六章奖励与惩罚第二十条对于忠于职守、秉公办事、有突出贡献的审计人员和对揭发检举违反公司规定、抵制不正之风的公司员工,审计部根据情况提出给予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能部门、分公司和子公司的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由审计部提出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的建议,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1.拒绝或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帐簿、报表、凭证、资料和证明材料的;2.转移、隐匿、篡改、销毁有关文件、会计凭证和会议材料的;3.转移、隐匿违法所得及财产的;4.阻挠内部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5.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6.拒不执行审计处理意见决定的;7.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和检举人的。
上述各项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内部审计人员,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
1.滥用职权、牟取私利的;2.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3.玩忽职守,给公司带来较大经济损失的;4.泄露公司机密的。
上述各项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七章内部审计检查与监督第二十三条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检查和监督。
第二十四条内部审计工作检查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内部审计工作程序的遵循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的控制情况等。
第二十五条在内部审计工作检查监督时发现存在的薄弱环节,内部审计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和完善。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审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