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职业道德考评工作的通知
职业道德培训通知
职业道德培训通知
尊敬的各位员工:
为了提升公司整体职业素养水平,加强员工职业道德修养,特举行一次职业道德培训。
培训内容涵盖职业操守、职业规范、职业道德等方面,旨在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职业价值观,提高团队整体素质,增强公司凝聚力和竞争力。
现将培训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本次职业道德培训将于XX年XX月XX日(周五)上午8:30准时开始,请各位员工提前安排好时间,按时参加培训。
二、培训地点
培训地点设在公司会议室,请大家准时到达,遵守会场秩序。
三、培训内容
职业操守:包括对公司规章制度的理解和遵守,对工作任务的认真负责态度等。
职业规范:介绍不同岗位的职业规范要求,如何做到专业化、标准化。
职业道德:强调员工在工作中应该具备的道德品质和行为准则,如诚实守信、团队合作等。
四、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将采取专家授课与互动讨论相结合的形式,以案例分析、角色扮演等方式进行,希望通过生动有趣的方式使员工更好地理解和
接受培训内容。
五、参训人员
全体员工均需参加此次培训,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请提前向
人力资源部门请假并说明理由。
六、注意事项
请务必携带个人学习用品,并保持会场整洁。
培训期间手机静音,并保持专心听讲。
培训结束后将进行知识检测,请认真对待。
希望各位员工能够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认真参与培训,提
升自身素质,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谢谢大家!
公司人力资源部
日期:XX年XX月XX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全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全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9.03.20•【字号】晋人社厅函〔2019〕344号•【施行日期】2019.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全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9〕344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26号)、《山西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实施办法》(晋劳社培〔2004〕292号)、《关于加强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进一步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1〕31号)文件规定,2018年我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工作按照“自主申报、统一标准、统一考核”的原则实施。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评职业(工种)(一)技师申报职业(工种)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茶艺师、美容师、美发师、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车工、钳工、焊工、铣工、磨工、电切削工、铸造工、锻造工、金属热处理工、锅炉操作工、手工木工、砌筑工、钢筋工、混凝土工、防水工、电工、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架子工、机床装调维修工、模具工、制冷工、评茶员、汽车维修工、育婴员、保育员、有害生物防制员、保安员、安全评价师、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操作员、智能楼宇管理员、电梯安装维修工、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冲压工、安检员等。
(二)高级技师申报职业(工种)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茶艺师、美容师、美发师、眼镜验光员、评茶员、保安员、安全评价师、电切削工、机床装调维修工、汽车维修工、车工、焊工、电工、铣工、钳工、磨工、锻造工、金属热处理工、铸造工、模具工、铸造工等。
人社部规范事业单位职业道德
人社部规范事业单位职业道德
佚名
【期刊名称】《共产党员:上半月》
【年(卷),期】2012(000)011
【摘要】记者近日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勘)已于日前公布并实施。
舰定》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职业道德将受到相应处分。
【总页数】1页(P54-54)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30.1
【相关文献】
1.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人社部规[2017]1号文件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规[2017]12号 [J],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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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落实"人社服务快办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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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4号) [J],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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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哈尔滨市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哈尔滨市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9.10.21•【字号】•【施行日期】2019.10.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哈尔滨市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按照国家人社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要求,根据《黑龙江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黑办发〔2017〕56号)和黑龙江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19〕27号)精神,为继续深化我市职称制度改革,做好我市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工作时间安排(一)黑龙江省高级职称资格评审申报签转工作今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于10月份启动,高级职称评审时间由省里统一安排(附件1),从2019年11月6日开始申报签转材料,评审时间从11月13日开始,“黑龙江省职称管理平台”申报时间从10月30日开始,按照附件1各评委会接收材料时间提前7天开通。
(二)哈尔滨市中、高级职称资格申报评审工作从2019年11月11日开始申报评审材料,评审时间从2019年11月27日开始(附件2、附件3)。
“黑龙江省职称管理平台”申报时间按照各评委会接收材料时间提前7天开通。
(三)中、高级职称资格核准工作2020年3月底前结束。
(四)初级职称资格认定工作2019年12月底前结束。
(五)破格晋升高级职称申报工作按照《黑龙江省破格晋升高级职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黑人社规〔2017〕14号)和《关于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破格晋升高级职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哈人社发〔2017〕119号)规定执行。
(六)实行自评直聘单位的职称评审工作时间安排由各单位自行确定,须提前一周报告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原则上应于2020年3月底前结束。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评细则(附件4-7)
中小学教师师德考评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探索并构建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和基本框架,造就一支素质高、师德精良的教师队伍,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2008年修订)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师德是教师最重要的素质,教师的思想道德品质和人格对学生的成长具有重要而持久的影响,全县广大教师应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的各项要求,修师德,强师能,铸师魂,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职工。
第二章考评的原则第四条坚持教育为主,重在规范的原则。
各学校和单位要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并践行新《规范》,鼓励教师通过自我教育和自我学习,做好教书育人工作,使考评的各项规定和标准真正起到正面引导和规范的作用。
第五条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
各学校和单位要加强教师平时师德情况记载,充分听取教师本人、其他教职工和学生及家长的意见,严格程序、量化考评、客观地评价教师职业道德情况。
第六条坚持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原则。
各学校和单位的考评细则,要在实践中不断研究和探索,力求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第七条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
各学校和单位要以考评教师履行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业绩为主,通过综合考查评价,确定考评等级。
第三章考评办法、内容及等次评定第八条考评内容。
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及有关教育法律法规为准则,要求教师、学生及家长、学校分别对教师进行考评(考评标准详见附件)。
第九条考评办法。
学校和单位要按照考评的基本程序,采用自评、学生及家长评议、教师评议、学校评议等相结合的办法,经过综合考评,确定等次。
第十条等次评定。
考评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89—70分),合格(69—60分),不合格(59以下)四个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师德一票否决”,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
1.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2.有违法乱纪行为,依法受到相应处罚的;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4.违规乱收费或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5.利用职务之便从事有偿家教、办班收费补课,产生恶劣影响的;6.参与赌博或为赌博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7.品行不良、侮辱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8.有旷工行为的;9.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10.有其他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吉林省职称评聘改革工作安排部署意见》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吉林省职称评聘改革工作安排部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9.11.14•【字号】吉人社办字〔2019〕33号•【施行日期】2019.1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吉林省职称评聘改革工作安排部署意见》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9〕33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省直单位(部门)及直属企事业单位,驻省中直有关单位,各评聘结合改革试点单位,省内有关企业:为进一步做好2019年度全省职称评聘改革工作,按照年度工作部署,现将《2019年度吉林省职称评聘改革工作安排部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9年11月14日2019年度吉林省职称评聘改革工作安排部署意见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8﹞37号)精神,为做好2019年度全省职称评聘改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健全完善职称制度体系(一)树立三重评价导向,试行新的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根据人社部和国家相关部委分类指导意见精神,结合行业属性和岗位实际,按照“先易后难、成熟一个、试行一个、逐步优化”的原则,分类制定和试行工程、经济、农业、技工学校、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等系列新的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推行职业道德“一票否决制”,强化继续教育经历和到基层一线服务经历在职称评价中的权重,破除职称“四唯”倾向,树立重品德、重能力水平和重实绩贡献的评价导向。
(二)拉平三个系列等级,促进各系列职称均衡发展从今年开始,全省各系列职称均按照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四个层级设置,未设置正高级的系列均调升到正高级。
具体在全省高校和高职(高专)院校增设正高级实验师层级,在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增设正高级讲师层级,在全省中小学系列增设正高级教师层级。
公司职业道德培训通知
公司职业道德培训通知尊敬的全体员工: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员工的职业道德素养,增强职场文化意识,我司计划举办一次公司职业道德培训活动。
现将有关培训事项通知如下:培训目的在商业社会中,一个企业的成功与否往往与员工的职业道德息息相关。
作为一家有良好声誉和强大竞争力的公司,我们深知道培养高尚职业道德意识对于员工和企业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本次培训的目标是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员工在工作中应遵守的道德准则,提高员工这方面的专业素养,以塑造一个充满公平、正直、诚信和敬业精神的企业文化。
培训时间和地点本次职业道德培训将于X月X日上午9:00准时开始,地点为公司会议室。
请各位员工提前做好会议签到准备,并准时参加。
培训内容第一部分:认识职业道德的重要性什么是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定义及特点职场中需要遵守的基本职业道德规范职业道德与企业形象企业形象与职业道德关系解析优秀职业道德对企业品牌建设的积极影响第二部分:公司内外部关系及行为规范内部关系处理同事之间的合作与沟通技巧管理者与下属之间的权责平衡外部关系维护与客户、供应商等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沟通交流技巧在行为上体现公司核心价值观第三部分:突发情况处理及决策准则面对突发情况时的道德决策道义观念对决策的影响道德困境下如何作出正确决策处理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职场不合理行为解读如何正确应对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培训方式本次培训采用交互式授课方式,结合案例分析、小组讨论和角色扮演等形式以帮助员工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所学知识。
同时,我们将邀请行业专家作为培训导师,对相关企业实践进行分享。
培训效果评估为确保此次培训取得满意效果,我们将设计培训效果评估问卷,以了解培训后员工对于公司职业道德理念和规范掌握程度,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和提升。
任何一个成功的企业都离不开员工们的共同努力。
通过这次公司职业道德培训活动,我们期待每个人积极参与并付诸实践,逐步树立起高尚职业道德榜样。
希望各位员工能珍惜这次机会,并将所学应用到今后的工作中。
郑州市民政局关于2019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郑州市民政局关于2019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19.09.05•【字号】•【施行日期】2019.09.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郑州市民政局关于2019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47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9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11月16日上午09:00—12:00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郑州市区。
二、报名条件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考生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三)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工作年限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
三、获得职业水平证书的条件高级社会工作师实行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制度。
参加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方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
四、报名办法2019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但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考生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查询。
合肥一六八中学2019年度领导班子及成员考核、教师职业道
合肥一六八中学2019年度领导班子及成员考核、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教职工年度考核以及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和队伍建设,强化教师职业道德,调动教职工积极性,进一步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依据合教党委【2020】9号文件精神,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切实做好2019年度领导班子及成员考核、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教职工年度考核以及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
二、领导小组组长:范守国吴菊文组员:李善信王银堂杨会谦陈忠好梁昌波苏键许静陆勇赵同志洪丽邹蓉梅李振军乐雅萍翟荣宝赵一红高瑞侠张文生徐峰葛暄郑丽汪玉慧王路遥肖云辉吴勇王辉丁家海刘云赵锋林王环宇方栋林兴华陆广武张尚镯吴孔泉金涛、黄孝玲、舒桂舟、戴艳红、程霞、张志坚、陶艾艾、潘礼贵、朱行星、黄婷、刘大锐、童峰、汪宜敏、田滢、陈玉林、马永青、张海珍吴诚意曹亚娟刘萍苏静杨莉刘治王道祥郝满华洪晓宇陈安琪汪道荣王胜利崔婧妍三、考核时间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四、考核具体事项(一)领导班子及成员考核1、考核对象: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2、考核内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工作、履职能力、工作实绩等;德、能、勤、绩、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考核办法:学校主要领导代表班子作年度述职述廉述责报告,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责。
组织参会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和评议。
(二)教师职业道德考核1、考核对象:全体教师2、考核内容:《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2019年修订)》、《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
3、考核办法:考核对象自学职业道德、法律以及安全知识等相关文件法规;采取教师自评、互评、领导小组测评相结合的形式,各占30%、30%、40%的权重,测评总分100分。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不合格(59分以下)。
职业道德考核表
职业道德考核表姓名:职业道德考核表日期:____________评分标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未达标(☆)职业道德考核表-------职业操守:______________技术能力:______________工作表现:______________团队合作:______________责任心:______________工作效率:______________职业道德总评:______________评分说明:★★★★★优秀:表现出色,尽职尽责,无任何负面行为★★★★良好:表现良好,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标准和操守★★★合格:满足基本职业道德要求,但有待改进和提升★不合格:明显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行为不端,需立即纠正☆未达标: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对工作产生较大负面影响评分细则:1. 职业操守:- 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无违法乱纪行为(★★★★★/★★★★/★★★/★/☆)- 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不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公平公正对待同事和合作伙伴,不进行人身攻击和诽谤(★★★★★/★★★★/★★★/★/☆)2. 技术能力:- 精通所从事工作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不断学习提升(★★★★★/★★★★/★★★/★/☆)- 积极参与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不断提高自身专业能力(★★★★★/★★★★/★★★/★/☆)- 勇于接受挑战和克服困难,具备解决问题的能力(★★★★★/★★★★/★★★/★/☆)3. 工作表现:- 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并在工作中展现高效率(★★★★★/★★★★/★★★/★/☆)- 具备团队协作精神,能够积极配合并与他人共同完成项目(★★★★★/★★★★/★★★/★/☆)- 具备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能够清晰有效地传递信息(★★★★★/★★★★/★★★/★/☆)4. 团队合作:- 积极参与团队讨论和决策,为团队目标做出贡献(★★★★★/★★★★/★★★/★/☆)- 与团队成员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能够解决团队内部的分歧(★★★★★/★★★★/★★★/★/☆)- 分享经验和知识,提升团队整体能力(★★★★★/★★★★/★★★/★/☆)5. 责任心:- 对工作充满热情和责任心,能主动承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具备高度的职业道德意识,不逃避责任和推卸责任(★★★★★/★★★★/★★★/★/☆)- 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和个人隐私(★★★★★/★★★★/★★★/★/☆)6. 工作效率:- 有效管理时间和资源,做到工作有序和高效(★★★★★/★★★★/★★★/★/☆)- 具备较高的应变能力,能够在复杂工作环境下保持高效率(★★★★★/★★★★/★★★/★/☆)- 严格遵守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按时完成任务(★★★★★/★★★★/★★★/★/☆)职业道德总评:- 总结概括对被考核人员在职业道德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价,以便提供扬长补短的参考和指导。
山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批转《2019年度全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山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批转《2019年度全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9.10.15•【字号】晋人社厅函〔2019〕1241号•【施行日期】2019.10.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山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批转《2019年度全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9〕1241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省直各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各高等学校:现将省教育厅制定的《2019年度全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9年10月15日2019年度全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7〕12号)、《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9〕969号)等精神,结合我省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现就2019年度全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高级评审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一、组织管理2019年起,我省高等学校全部自主开展本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管理和指导下,由各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山西师范大学临汾学院、山西大同大学大同师范分校、山西大同大学浑源师范分校、长治学院师范分院、长治学院沁县师范分院、忻州师范学院五寨分院、吕梁学院离石师范分校、吕梁学院汾阳师范分校等市属师范分校(院)所属高等院校教师参加归属校本部的教师系列职称评审。
二、评审范围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在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含民办高校)任教的在聘(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doc
天津市北辰区职称工作办公室文件津辰职发〔2019〕9号关于转发《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9〕8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北辰区职称工作办公室2019年8月2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津人社办发〔2019〕88号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民团体、大专院校、驻津单位人力资源(职称)部门,各专业主管部门:为贯彻《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和我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实现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规范化、集约化、便利化,现就2019年度我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和条件(一)我市(含驻津)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可以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在津工作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和外籍人才,可以申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
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三)我市职称评审共设置27个系列(见附件1),所有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
工程技术系列人工智能等新增专业的职称评审工作,从今年开始可以申报。
各系列或专业的职称评审工作由市人社局核准备案的高级、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见附件2、3)和自主评审评委会分别负责,申报条件由相应评委会公布。
(四)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相应职称系列或专业、相应级别职称评审规定的申报条件。
二、有关政策(一)按照“一制三化”要求,进一步减少申报材料。
2019年《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8.31"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师德素质和专业水平,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1997年国家教委和全国教育工会联合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了修订,于二〇〇八年九月一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实施。
共计六条。
新颁布的《规范》基本内容继承了我国的优秀师德传统,并充分反映了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对中小学教师应有的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
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关于重新修订和印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教师[200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科文卫体(教育)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工会,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8.31”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师德素质和专业水平,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1997年国家教委和全国教育工会联合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并就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青少年学生成长的引路人。
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中小学德育工作状况和亿万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民族的未来。
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的师德素养,对于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长期以来,广大教师教书育人,敬业奉献,赢得了全社会的尊重,教师队伍中不断涌现出一批又一批可歌可泣的模范人物。
在今年发生的四川汶川大地震中,震区广大教师奋不顾身地保护学生,表现了崇高的师德精神。
在新形势下修订并重新印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于激励和引导广大教师向全国教育系统的模范教师,特别是抗震救灾英模教师学习,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自觉规范思想行为和职业行为,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职业道德考核量化评分细则
⑦不参加校本培训的该项记0分
(四)
热爱学生
团结协作
①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不歧视差生
②按时上课不迟到,也不拖堂,不超时量布置作业,不挤占别的学科的学习与活动时间进行所教学科的教学
③没有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④家访每期不少于20人次
⑤对学生不使用讽刺、挖苦等不文明语言
⑥与同事团结互助,不搞资料封锁,经验加密,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或科研活动
双牌县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量化评分细则
考核对象: 时间:年月日
一级指标
二 级 指 标
权分
计 分 说 明
得 分
自评分
组 织
考评分
(一)
政治坚定
思想过硬
①不散布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不参加法轮功以及其他非法组织
②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不参与宗族派性械斗
③不参与打架斗殴
④参加政治及业务学习,有学习笔记
⑤不参与赌博
②不乱收费,不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教辅资料、教具学具或其它商品
③不以办班、补课等形式搞有偿家教
15分
每项记5分,每查实一乱收费行为,该项记0分。
总 分
评 定 等 级
优
(90分以上)
良
(80-89分)
合格
(60-79分)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9.11.28•【文号】人社部规〔2019〕4号•【施行日期】2020.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职业培训正文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部分高等学校党委:为推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研究制定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9年11月28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展培训,适用本规定。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培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本,以全面增强公共服务本领为重点,突出政治训练、政治历练,强化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坚持政治统领、服务大局,坚持分类分级、全员覆盖,坚持精准效能、按需施训,坚持依法治教、从严管理,增强培训的系统性、持续性、针对性、有效性。
第四条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最突出的位置,教育引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关于2019年度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9年度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单位: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9〕969号)精神,现将我公司2019年度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一、人员范围申报人员须是我公司在工程系列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得申报:(一)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二)中国共产党党员受到党纪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二、评审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有关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近五年考核结果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申报工程师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助理工程师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技术员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
1、技术员、助理工程师(1)技术员:大专或中专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2)助理工程师: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年;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3年以上或受聘技术员2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受聘技术员4年以上。
除符合上述学历、资历条件外,申报初级职称人员在任现职期间须获得厂(部)级先进个人荣誉称号1次以上;或者发表过公司级专业论文一篇以上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厂级工程技术方案、产品研制报告、技术推广总结等1项以上。
2、工程师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经考察合格;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的,须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的,任助理工程师满3年;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受聘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
除符合上述学历、资历条件外,申报人员学术技术水平须具备下列三条中的两条:(1)获得公司科技成果或其它相关成果三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2)本职工作成绩突出,获得过厂(部)级以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或参加过公司大中型以上工程项目、技改项目,并荣立三等功以上;(3)在公司级杂志上发表2篇以上、或在公开发行的本专业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过 1 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或兼职承担教培中心专业技术培训授课任务,上年度总授课时间不少于10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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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职业道德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科室:
根据《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考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度我院职业道德考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全体医务人员(含医疗、护理、药剂、医技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行政后勤人员,以上人员均包括合同制人员。
二、考评组织:医院工作人员考核委员会负责全体人员的职业道德考评工作。
各部、科室成立相应职业道德考评小组(部分科室合并成立考评小组),负责本部、科室职业道德考核。
三、考评内容:考评内容分医务人员和行政后勤人员两部分,具体内容详见《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考评实施办法》。
四、考评方法:职业道德考评工作设督导协调组、临床医技组、护理组、行政后勤组四个工作组。
职业道德考评分为自我评价、科室评价、群众评价、单位评价四个步骤,具体考评方法详见职业道德考评实施办法。
工作人员填写《山东省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考评表》或《行政后勤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考评表》(每人填写一份,医护人员需填写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号码),具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行政后勤人员填写《山东省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考评表》,各考评小组将考评表及汇总表纸质版分别报相应职业道德考评工作组(医疗和护理人员分别报医务部和护理部,职能部门人员报院务部),各考评工作组负责汇总审查所辖科室的个人医德考评表及小组考核汇总表,审查合格考评表在群众评价栏内盖章、考核优秀汇总表由各工作组组长签字后,将上述表格报纪委办公室()。
五、考评结果:分为考评得分和考评等次两部分。
考评得分由个人、科室和主管部门根据职业道德考评标准,结合科室人员的实际工作表现及日
常考核情况进行打分;考评等次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优秀人员比例控制在本考评小组总人数的15%以内。
六、时间安排:
各部、科室(小组)要严格按照《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考评实施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职业道德考评的各项工作。
科室人员、职业道德考评小组要严格对照考评标准,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做好对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的考评,工作人员考评委员会做好考评的监督指导工作。
2020年1月10日前各考评小组将考评结果及考核优秀人员名单由组长签字后分别报各考评工作组(医务部、护理部、院务部),各种相关表格到医院外网公共邮箱下载,密码:3081177。
职业道德考评监督电话:3081116,电子信箱。
附件:
1、2019年度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考核与工作组人员组成
2、2019年度职业道德考评分组及优秀名额分配一览表
3、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考核情况汇总表
4、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考评表
5、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行政后勤人员职业道德考评表
6、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标准
7、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行政后勤人员职业道德考评标准
2020年1月6日
附件1:
2019年度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考核与工作组人员组成
一、工作人员考评委员会人员名单
主任:葛国文
副主任:胡温庭
委员:赵世军邓爱军慈春增亓太忠侯宁宁朱俊义张合礼
二、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考核工作组人员名单
(一)督导协调组
组长:马长庚
成员:陈淑芹孙志霞冯震宇魏海健王沙
(二)临床医技组
组长:张培荣
成员:于小勇玄桂英邱玉金孙伟高福生郭民孙西河
(三)护理组
组长:郝桂兰
成员:隋萍刘金兰魏素臻牟灵英臧萍
(四)行政后勤组
组长:张磊
成员:张合礼李汉高张成明刘伟德
附件2:
注:各考评小组组长负责成立考评小组,并负责本考评小组的考评工作
附件3-1
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临床医技组)
附件3-2:
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护理组)
附件3-3:
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行政后勤组)
附件4:
山东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表
2.考评不合格原因填入备注栏;
附件5:
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行政后勤人员职业道德考评表
2.考评不合格原因填入备注栏;
附件6:
2、考评结果判定:
⑴基础分达90分及以上或总分达108分及以上为优秀;
⑵基础分为80-90分或总分达96-108分为良好;
⑶基础分达60-80分或总分达72-96分为一般;
⑷基础分为60分以下为较差
⑸上述考评结果的确定应参考“限制条件”。
3、限制条件:
⑴总分虽达108分但扣分超过10分者不能评为“优秀”。
⑵总分虽达96分但扣分超过20分者,不能评为“良好”。
⑶凡扣分达30分者,最高只能评到“一般”。
⑷凡扣分项达40分者,只能评为“较差”。
附件7:
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行政后勤人员职业道德考评标准(共计120分)
2、考评结果判定:
⑴基础分达90分及以上或总分达108分及以上为优秀;
⑵基础分为80-90分或总分达96-108分为良好;
⑶基础分达60-80分或总分达72-96分为一般;
⑷基础分为60分以下为较差
(5)上述考评结果的确定应参考“限制条件”。
3、限制条件:
⑴总分虽达108分但扣分超过10分者不能评为“优秀”。
⑵总分虽达96分但扣分超过20分者,不能评为“良好”。
⑶凡扣分达30分者,最高只能评到“一般”。
⑷凡扣分项达40分者,只能评为“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