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业务统计表
律师工作统计报表
律师工作统计报表
附件一
律师工作统计报表
(年报、半年报)
领导审签:
报送日期:
单位签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一九九七年二月制表
律师人员统计表
二零零年(上半年、全年)度
表号:律师1号表制表时间:1997年2月
制表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备案机关:国家统计局
注:合计是指专职律师、兼职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及其他行政人员的总计;“合计A栏”=“合计1栏”
填表人:核表人:填表日期:填报单位(盖章):
律师人员统计表
二零零年(上半年、全年)度
表号:律师2号表制表时间:1997年2月
制表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备案机关:国家统计局
注:合计是指半年(年)末本地区管辖的律师事务所的总和
填表人:核表人:填表日期:填报单位(盖章):
律师业务统计表(一)
二零零年(上半年、全年)度
表号:律师3—(1)号表制表时间:1997年2月
制表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备案机关:国家统计局
律师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合计甲、担任法律顾问工作单位:家乙、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单位:件
填表人: 核表人: 填表日期: 填报单位(盖章)
律 师 业 务 统 计 表 (二)
二零零 年( 上半年、全年)度
表 号:律师3—(2)号表 制表时间:1997年2月
制表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备案机关:国家统计局
丁、经济案件诉讼代理 单位:件 戊、行政案件诉讼代理 单位:件 己、非诉讼法律事务 单
位:件
填表人:核表人:填表日期:填报单位(盖章):。
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1991年9月11日,司法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律师业务档案的科学管理,统一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律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律师业务档案是律师从事业务活动的真实记录,是国家重要的专业档案,具有重要的参考利用价值,保管、整理好律师业务档案是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的重要任务。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有条件的应逐步设立档案机构,负责律师业务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
第四条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档案机构和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是:一、收集、整理、保管和统计本所(处)的档案和有关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二、积极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为律师开展业务提供服务;三、指导、督促、检查律师对律师业务文书材料的立卷归档;四、进行档案鉴定,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同级档案馆移交档案;五、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定期汇报档案工作情况;六、完成领导交办的有关档案工作的其他任务。
第二章档案的接收和管理第五条档案管理人员接收案卷时,应按照《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的要求,检查案卷质量,并按规定办理归档手续,在案卷封面左上角应盖“归档”章。
第六条对已接收的案卷,按类别(分诉讼、非诉讼和涉外三种)、保管期限、年度顺序排列编号,绝密案卷单独编号。
十年为一断号。
第七条同一案件由于审级改变或其他原因形成几个案号的案卷,应合并保管,合并保管原则是按时间顺序形成的后卷随前卷保管。
第八条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藏档案的情况,主动了解业务部门和有关人员各项工作对利用档案的需要,积极做好提供利用工作。
第九条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编制《案卷目录》和必要的检索卡片。
第三章档案的借调与查阅第十条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应建立律师业务档案借阅制度和档案借阅登记簿。
借阅档案必须履行一定的审批和登记手续,并限定借阅期限。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归还的,应办理延期手续。
司法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和《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司法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和《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司律通字[1991]1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档案局:为加强律师业务档案的科学管理,统一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现将《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律师业务档案保管期限表》和《律师业务档案卷宗封面格式》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二、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三、律师业务档案保管期限表四、律师业务档案卷宗封面格式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司法部1991年9月11日颁布司律通字(1991)15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律师业务档案,是律师进行业务活动的真实记录,反映律师维护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体现律师的基本职能和社会作用。
为加强对律师业务档案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律师承办业务形成的文件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要求立卷归档。
立卷归档工作由承办律师或助理律师负责。
第三条律师业务档案分诉讼、非诉讼和涉外三类。
诉讼类包括刑事(含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代理、经济诉讼代理、行政诉讼代理四种;非诉讼类包括法律顾问、仲裁代理、咨询代书、其他非诉讼业务四种;涉外类根据具体情况按前二类确定。
第四条律师业务档案按年度和一案一卷、一卷一号原则立卷。
两个以上律师共同承办同一案件或同一法律事务一般应合并立卷,但不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律师合办的法律事务除外。
律师承办跨年度的业务,应在办结年立卷。
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应做到一单位一卷。
第五条律师承办业务中使用的各种证明材料、往来公文、谈话笔录、调查记录等,都必须用钢笔或毛笔书写、签发,要求字体整齐、清晰。
第二章案卷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排列顺序第六条律师接受委托并开始承办法律事务时,即应同时注意收集保存有关材料,着手立卷的准备工作。
第七条律师应在法律事务办理完毕后,即全面整理、检查办理该项法律事务的全部文书材料,要补齐遗漏的材料,去掉不必立卷归档的材料。
2017律师业务及收入统计表一
律师事务所(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
单位
此列填数字
1、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家
其中本地企业
家
上市公司
家
政府单位
家
2、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
件
3、民事案件诉讼代理
件
涉及财产标的额
万元
4、经济案件诉讼代理
件
涉及财产标的额
万元
索回赔欠款
万元
5、行政案件诉讼代理
件
6、知识产权案件代理
件
7、非诉讼法律事务
件
涉及财产标的额
万元
8、涉外及港澳台
件
涉及财产标的额
万元
9、解答法律咨询
人次
10、代写法律事务文件
件
11、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件
12、律师业务收费
/
/
业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收入
万元
支出
万元
律师业务报表说明
关于修改《律师工作统计报表》的说明随着律师事业的发展,原律师工作统计报表已不能准确反映律师工作的整体状况。
根据律师管理工作的需要,原统计报表需要做相应修改。
为此,就修改《律师工作统计报表》赴部分省市进行了调研,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律师工作统计报表》。
同时,为及时、准确掌握外国(香港)律师事务所驻华(内地)代表机构的相关信息,更好地开展代表机构的监管工作,结合代表机构管理工作实际,新设计了外国(香港)律师事务所驻华(内地)代表处机构统计表、人员统计表和业务统计表。
现就有关修改和新设计内容说明如下:一、关于《执业律师统计表》和《律师辅助人员统计表》1、原表将律师和律师辅助人员合并在同一表中,但很多指标是专门针对执业律师设计的,对于律师辅助人员并没有实际统计意义,如奖惩情况、参政议政情况、培训情况等,两类数据在同一表中使统计数据混乱,因此,把执业律师和律师辅助人员分别设计报表,分为《执业律师统计表》和《律师辅助人员统计表》。
2、根据律师组织结构发展现状,在律师类别中增加“公司律师”、“公职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和“军队律师”统计项。
3、在“文化程度”指标中原“大专”分为“法律专业专科”和“其他专业专科”,将“外语专科以上”改为“具有相当外语水平”。
“具有相当外语水平”是指具有英语四级以上水平(或其他语种相当于英语四级以上水平)律师的总数。
4、增加“参政议政”指标,并在此指标下设二级指标“当选人大代表”和“当选政协委员”。
5、在“奖惩情况”指标中增加“受行业处分”指标。
二、关于《律师机构统计表》1、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推进和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原表中分类(二)的统计指标已经与现行规定不相适应,取消“分类(二)”。
2、鉴于合伙所已成为律师事务所的主要组织形式,对合伙所的人数进行了细化,增加“合伙人3-10人所、合伙人11-50人所、合伙人51-100人所、合伙人101人以上所”指标。
同时取消了国资所的细化指标。
《律师工作统计表》填报操作指引【模板】
附件《律师工作统计表》填报操作指引一、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一)前言在原“广东省司法厅律师管理服务专窗”或“广东律师管理系统”已注册的律师、律师事务所,可以继续使用原账号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已将账号导入广东政务服务网)。
使用原账号初次登录政务服务网需通过“找回密码”功能重置密码。
在原“广东省司法厅律师管理服务专窗”或“广东律师管理系统”已有账号的,在广东政务服务网重新注册申请账号,新注册的账号无法查看以前在“广东省司法厅律师管理服务专窗”或“广东律师管理系统”的办事记录。
在“广东省司法厅律师管理服务专窗”或“广东律师管理系统”无账号或不需要之前办事记录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个人,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申请注册新账号。
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申请注册的账号,可以登录“广东法律服务网”和“广东律师管理系统(律师侧子系统)”。
(二)登录1.访问网址网页地址框输入【网址】访问广东政务服务网,页面如下:(网站首页)2.切换、登录访问广东政务服务网页面后,在“切换区域和部门”中选择“省级部门”中的“省司法厅”,切换至广东省司法厅网上服务窗口页面,在“广东省省司法厅网上服务窗口”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进入登录窗口,输入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
(切换广东省司法厅服务窗口界面)(进入登录界面按钮)(三)账号1.在“广东省司法厅律师管理服务专窗”或“广东律师管理系统”已注册的律师、律师事务所账号可直接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登录。
初次登录政务服务网需通过“找回密码”功能重置密码,具体操作指引请查看接下来的找回密码指引。
2.在广东省司法厅律师管理服务专窗注册的帐号(简称“原账号”),若与广东政务服务网出现同名账号,则政务服务网会修改原账号(修改规则为在原账号前面添加“ls_”,即修改后的账号为:ls_原账号),并发送手机短信告知原账号持有者,请留意原账号注册时使用的手机号码。
如果手机号码变更或者失效的,请拨打客服电话:12345,进行更正。
3.在广东省司法厅律师管理服务专窗无账号,或者新申请执业人员,可以在广东政务服务网重新注册账号。
法律援助案件质量通报(3篇)
第1篇一、通报背景为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保障受援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近期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情况进行通报。
二、案件基本情况(一)案件数量本次通报涉及的案件共100件,其中民事案件60件,刑事案件40件。
(二)案件类型1. 民事案件:包括劳动争议、婚姻家庭、侵权纠纷、合同纠纷等。
2. 刑事案件:包括故意伤害、盗窃、抢劫、诈骗等。
(三)案件办理情况1. 已审结案件:90件,审结率为90%。
2. 在办案件:10件,在办率为10%。
三、案件质量分析(一)案件办理质量总体评价本次通报的100件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总体良好。
援助律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案件办理效率较高。
(二)案件质量分析1. 民事案件(1)劳动争议案件:办理质量较高,90%的案件已审结。
援助律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充分了解案情,为受援人争取到合理赔偿。
(2)婚姻家庭案件:办理质量较好,审结率为95%。
援助律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注重调解,成功化解矛盾,维护家庭和谐。
(3)侵权纠纷案件:办理质量较高,审结率为85%。
援助律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调查取证,为受援人争取到公正判决。
(4)合同纠纷案件:办理质量较好,审结率为90%。
援助律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严格审查合同条款,为受援人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2. 刑事案件(1)故意伤害案件:办理质量较高,审结率为95%。
援助律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与司法机关沟通,为受援人争取到从轻处罚。
(2)盗窃案件:办理质量较好,审结率为90%。
援助律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为受援人提供无罪辩护,部分案件取得无罪判决。
(3)抢劫案件:办理质量较高,审结率为85%。
援助律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充分了解案情,为受援人争取到合理判决。
(4)诈骗案件:办理质量较好,审结率为90%。
援助律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调查取证,为受援人争取到从轻处罚。
律师业务统计表
律师业务统计表单位名称20 年有效期至:20 年月日分类合计法律顾问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合计民事诉讼代理合计行政诉讼代理其中其中其中涉及农民工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其中政府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社会团体法律顾问公民个人法律顾问其他公诉案件辩护自诉案件辩护提供咨询,代为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死刑案件辩护被告人委托辩护法律援助辩护公诉案件附带民事诉讼代理自诉案件代理重大工程项目合同纠纷案件侵权纠纷案件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继承权纠纷案件劳动争议案件其他代理原告代理被告计量单位家家家家家家家件件件件件件件件件件件件件件件件件件件件件件甲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1718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29数量收费(万元)律师业务统计表(二)分类合计非诉讼法律事务合计咨询和代写法律文书合计调解成功合计仲裁业务合计提供法律援助情况合计参加公益事业和社会活动情况知识产权房地产公司业务金融证券期货税务代理其他口头咨询书面咨询代写法律文书非诉讼调解庭前调解庭审中调解国内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涉外仲裁刑事诉讼法律援助民事诉讼法律援助行政诉讼法律援助非诉讼法律援助义务法律咨询服务参加公益法律服务参加涉法信访参加义务法律咨询律师为公益事业捐款为社会提供法律业务培训计量单位件件件件件件件件件件次次件件件件件件件件件件件件件件件次次次次万元次甲1 2 3 4 5 6 7 8 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数量收费。
律师尽职调查报告模板
律师尽职调查报告模板在律师在进行尽职调查时,需要根据调查内容写好相关的调查报告,那么调查报告应该怎么写呢?下面就和本站一起来看看吧。
律师尽职调查报告模板________律师事务所关于________公司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目录序言一、主体资格二、历史沿革三、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四、独立性五、业务六、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七、主要资产八、科研九、重大债权债务十、公司章程十一、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十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十三、税务十四、劳动人事、劳动安全等十五、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十六、其他序言致:________公司根据《关于____公司改制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律顾问聘请协议》,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公司')改制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指派____律师、____律师作为本次公开发行的具体经办律师。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所律师向________公司发送了《________律师事务所关于________公司改制上市尽职调查清单》,收集并审查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所必需的资料和文件;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本所律师前往公司的生产车间、仓库进行了实地考察、查验;就相关问题与贵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员工进行交流;并前往工商、税务、劳动、环保等政府部门了解和查询情况;参阅其他中介机构尽职调查小组的信息;遵守相关法律、政策、程序及实际操作。
______年____月____日,贵公司签订了《________公司保证书》,就公司及相关各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所做的陈述,本所律师已得到公司的如下保证:本公司所提供的所有文件及口头或书面声明、阐述、保证、说明均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有关文件上的签字、印章均是真实、有效的,所提交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原件或正本一致。
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司律通字(1991)153号
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司法部1991年9月11日颁布司律通字(1991)15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律师业务档案的科学管理,统一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律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律师业务档案是律师从事业务活动的真实记录,是国家重要的专业档案,具有重要的参考利用价值,保管、整理好律师业务档案是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的重要任务。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有条件的应逐步设立档案机构,负责律师业务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
第四条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档案机构和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是:一、收集、整理、保管和统计本所(处)的档案和有关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二、积极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为律师开展业务提供服务;三、指导、督促、检查律师对律师业务文书材料的立卷归档;四、进行档案鉴定,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同级档案馆移交档案;五、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定期汇报档案工作情况;六、完成领导交办的有关档案工作的其他任务。
第二章档案的接收和管理第五条档案管理人员接收案卷时,应按照《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的要求,检查案卷质量,并按规定办理归档手续,在案卷封面左上角应盖“归档”章。
第六条对已接收的案卷,按类别(分诉讼、非诉讼和涉外三种)、保管期限、年度顺序排列编号,绝密案卷单独编号。
十年为一断号。
第七条同一案件由于审级改变或其他原因形成几个案号的案卷,应合并保管,合并保管原则是按时间顺序形成的后卷随前卷保管。
第八条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藏档案的情况,主动了解业务部门和有关人员各项工作对利用档案的需要,积极做好提供利用工作。
第九条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编制《案卷目录》和必要的检索卡片。
第三章档案的借调与查阅第十条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应建立律师业务档案借阅制度和档案借阅登记簿。
借阅档案必须履行一定的审批和登记手续,并限定借阅期限。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视察登记表
附件1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登记表
2018年度
律师事务所
XX省司法厅印制
二〇一九年三月
附件2
合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登记表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汇总表
注:请认真填写,
年度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党员登记表单位(盖章):
附件5
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和辅助人员登记表单位(盖章):
附件6
XX省律师事务所年度收益、纳税情况统计表
承诺:本人对以上表格内容真实性负责。
负责人签字: 日期:
附件7
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统计表
任;
2、“参保起止期间”指参保个人在律所参保的起止时间,截止到提交表格的当月;
3、“人员类型"指聘用人员工作类型,可填“专职律师”“兼职律师”“实习律师”“行政人员”
等.
承诺:本人对以上表格内容真实性负责。
负责人签字:日期:
附件8
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统计表
附件9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
年度
姓名
律师事务所
汉中市司法局汉中市律师协会二〇
一九年三月
附件10
年度律师事务所及执业律师会费、执业责任保险费缴纳情况统计
表
填报单位(盖章):日期:
复印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3、首次申请执业35周岁以下的青年律师减免会费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和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均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4、请认真填写,并将电子版发送至.
附件11
律师执业责任保险投保人员名单。
诉讼案件统计表
报表编号:FK0002
报送时间:年 月 日
诉讼仲裁案件信息
执行案件信息
序号 公司名称
备注
案件数量 涉案金额 案件数量 涉案金额 已执行金额
合计 编制人:
审核人: 部门负责人:
报表编号:FK0002
报送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涉案公司名称 诉讼地位 对方当事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案由
备注
报表编号:FK0002 序号 涉案公 司名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报送时间: 年 月 日
被执行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申请执行
人
时间
执行案件统计表 月
执行标的 执行依据 执行案号 执行机
金额
构
经办人 员
联系电 话
代理律 师
联系方 式
8 9 10 11 12 13 14 15
诉讼案件统计表 月
案号
诉讼请求
涉案金额
审理法院/ 立案/收到
举证期限
合议庭/ 仲裁庭组成
联系电话
书记员 联系电话 代理律师 联系方式 代理费用
是否保全
仲裁机构 材料时间
人员
保全时间 保全到 开庭时间 开庭地点 裁判时间 上诉期限 生效时间 期时间
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系统-中国证监会
证券法律业务诚信信息报送规范中国证监会法律部目录1 编写目的 (2)2 数据采集报送范围 (2)3 数据报送规范说明 (3)3.1 机构信息 (3)3.1.1 律师事务所机构基本信息(主表)(供参考) (4)3.1.2 律师事务所机构的其他身份识别信息(内部结构使用已删除无需填写)(供参考) (4)3.1.3 主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信息(子表)(供参考) (5)3.1.4 律师事务所主任信息(子表)(供参考) (5)3.1.5 业务资格信息(子表)(供参考) (5)3.2 律师人员信息 (6)3.2.1 律师事务所律师人员基本信息(主表)(供参考) (6)3.2.2 律师事务所律师人员其他身份识别信息(子表)(内部结构使用已删除无需填写)(供参考) (6)3.2.3 律师事务所律师学习经历信息(子表)(供参考) (6)3.2.4 律师事务所律师人员工作经历信息(子表)(供参考) (7)3.2.5 律师事务所律师人员从业/执业/任职资格信息(子表)(供参考) (7)4 枚举类型取值表 (8)4.1 附表1:机构类型 (8)4.2 附表2:身份识别代码类型 (9)4.3 附表3:职务类别 (9)4.4 附表4:性别 (10)4.5 附表5:学历 (10)4.6 附表6:学位 (11)4.7 附表7:机构状态 (11)4.8 附表8:人员状态 (11)5 数据报送模板 (11)1编写目的为了完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证券法律业务管理,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系统二期数据库结构文档》结构,规定了对报送单位报送数据的格式、内容进行解释,规范报送数据以进行数据导入;2数据采集报送范围报送采集的数据包括律师事务所机构信息、律师人员信息、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服务业务分类信息表共3大类;采集字段列表及数据报送模板中标示符号*表示该字段为必填项;数据采集提供模板为:Excel数据报送模板(版本为2000~2003版本),word版本为2000~2003版面。
司法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和《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司法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和《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司律通字[1991]1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档案局:为加强律师业务档案的科学管理,统一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现将《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律师业务档案保管期限表》和《律师业务档案卷宗封面格式》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二、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三、律师业务档案保管期限表四、律师业务档案卷宗封面格式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司法部1991年9月11日颁布司律通字(1991)15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律师业务档案,是律师进行业务活动的真实记录,反映律师维护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体现律师的基本职能和社会作用。
为加强对律师业务档案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律师承办业务形成的文件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要求立卷归档。
立卷归档工作由承办律师或助理律师负责。
第三条律师业务档案分诉讼、非诉讼和涉外三类。
诉讼类包括刑事(含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代理、经济诉讼代理、行政诉讼代理四种;非诉讼类包括法律顾问、仲裁代理、咨询代书、其他非诉讼业务四种;涉外类根据具体情况按前二类确定。
第四条律师业务档案按年度和一案一卷、一卷一号原则立卷。
两个以上律师共同承办同一案件或同一法律事务一般应合并立卷,但不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律师合办的法律事务除外。
律师承办跨年度的业务,应在办结年立卷。
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应做到一单位一卷。
第五条律师承办业务中使用的各种证明材料、往来公文、谈话笔录、调查记录等,都必须用钢笔或毛笔书写、签发,要求字体整齐、清晰。
第二章案卷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排列顺序第六条律师接受委托并开始承办法律事务时,即应同时注意收集保存有关材料,着手立卷的准备工作。
第七条律师应在法律事务办理完毕后,即全面整理、检查办理该项法律事务的全部文书材料,要补齐遗漏的材料,去掉不必立卷归档的材料。
价格检查统计表
表格说明(使用时删除):1、该表格主要用途包含不局限于学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构,主要针对对象为白领、学生、教师、律师、公务员、医生、工厂办公人员、单位行政人员等。
2、表格应当根据时机用途及需要进行适当的调整,该表格作为使用模板参考使用。
3、表格的行列、文字叙述、表头、表尾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
合
同
条
件
》
是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同
法
》
,
对
双
方
权
利
义
务
作
出
的
约
《协议条款》是按《合同条件》的顺序拟定的,主要是为《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提供一个协议的格式。
双方针对工实际情况,把对《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和对某些条款不予采用的一致意见按《协议条款》的格式形成协议。
《合同条件》和《协议条款》是双方统一意愿的体现,成为合同文件。
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律师业务档案管理,真实记载律师的办案情况及办案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律师承办业务形成的案卷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立卷归档和管理。
第三条本所配备档案管理人员,职责是:(一)收集、整理、保管和统计本所的档案和有关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二)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为律师开展业务提供服务;(三)指导、督促、检查律师对律师业务文书材料的立卷归档;(四)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定期汇报档案工作情况;(五)完成与档案相关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二章立卷归档第四条立卷归档工作由承办律师或律师助理负责。
第五条律师业务档案实行分类管理,分为诉讼、非诉讼和其它业务三类。
第六条律师接受委托并开始承办法律事务时,即应同时注意收集保存有关材料,着手立卷的准备工作。
第七条法律事务办结后,应及时全面整理该法律事务的全部文书材料,补齐遗漏的材料,去掉不必立卷归档的材料。
第八条律师业务档案应按照案卷封面、卷内目录、案卷材料、备考表、卷底的顺序排列。
第九条承办人应该严格按照《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的要求,进行立卷编目和装订。
第十条律师业务文书材料应在法律事务办结后三个月内整理归档,根据司法部、国家档案局制定的《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提出保管期限和密级,移交档案管理人员。
第三章档案管理第十一条律师提交卷宗前,应当先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案件结案手续,填写《案卷归档呈批表》,经审查同意后方能移交档案。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人员接收案卷时,应按照《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的要求检查案卷质量,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立卷人重新整理,全部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三条档案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对接收的案卷编号,编制《案卷目录》和检索卡片或检索电子记录。
第十四条本所建立律师业务档案借阅制度和档案借阅登记簿。
借阅档案必须履行审批和登记手续,并限定借阅期限。
律协周记总结报告范文(3篇)
第1篇一、报告概述本周,我作为律协的一员,积极参与了多项活动,包括业务学习、公益活动、内部交流等。
以下是对本周工作的详细总结。
二、业务学习1. 专题讲座本周,律协组织了一次关于合同纠纷处理的专题讲座。
讲座邀请了业内资深律师,对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纠纷的类型、处理流程及常见问题进行了深入讲解。
通过此次讲座,我对合同纠纷处理有了更全面的认识,为今后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类似问题提供了理论支持。
2. 案例研讨在业务学习小组中,我们共同研讨了一个近期发生的重大合同纠纷案例。
通过分析案例,我们探讨了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注意的问题,如证据收集、法律适用、调解策略等。
此次研讨有助于提高我们的业务水平和应变能力。
三、公益活动1. 法律援助本周,律协组织了一次法律援助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我积极参与其中,为前来咨询的居民解答了关于房产纠纷、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通过此次活动,我深刻体会到律师在社会公益事业中的重要作用。
2. 普法宣传为进一步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律协在社区开展了普法宣传活动。
我负责制作宣传资料,并现场向居民讲解法律知识。
通过此次宣传,我们得到了社区居民的广泛好评,也为普及法律知识做出了贡献。
四、内部交流1. 工作经验分享本周,律协邀请了几位资深律师分享他们在工作中的经验和心得。
通过听取他们的讲座,我学到了许多宝贵的实践经验,为今后的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2. 团队建设活动为了增强团队凝聚力,律协组织了一次户外拓展活动。
在活动中,我们共同完成了多个团队协作项目,增进了彼此的了解和信任。
此次活动有助于提高我们的团队协作能力和工作效率。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1. 问题(1)在法律援助活动中,部分居民的法律问题较为复杂,需要更多时间和精力进行解答。
(2)在普法宣传过程中,我们发现部分居民对法律知识的需求较高,但参与度不高。
2. 改进措施(1)针对复杂法律问题,我们将加强内部培训,提高律师的业务水平,以便更好地为居民提供法律援助。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4年度律师业务统计表
表号:N004号
单位名称:河南德耀律师事务所
说明:将民事诉讼代理业务分为“合同纠纷案件”、“侵权纠纷案件”、“继承权纠纷案件”、“劳动争议案件”及“其他”。
另增加“涉及农民工案件”和“知识产权案件”两个单项。
2014年度律师业务统计表(二)
表号:N005号
制表机关:司法部
单位名称:河南德耀律师事务所
单位负责人:马万里填表人:徐乐填表日期:2015年4月24日说明:1、公司业务是指律师为公司的设立、并购、运营、变更和解散等活动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的案件总数。
2、将非诉讼法律事务分为“知识产权”、“房地产”、“公司业务”、“金融”、“证券”、“期货”、“税务代理”及“其他”。
3、增加“调解成功”的统计指标,下设“非诉讼调解”、“庭前调解”(指法院立案后开庭审理前的调解)和“庭审中调解”三个单项。
4、增加“仲裁业务”统计指标,下设“国内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涉外仲裁”。
5、增加“提供法律援助情况”和“参加公益事业和社会活动情况”指标。
6、为便于统计各项律师业务收入的数字,在本表中增加“收费”指标。
2014年度执业律师统计表(三)
单位名称:河南德耀律师事务所
单位负责人: 马万里 填表人: 徐乐 填表日期:2014年4月 24 日 说明:1、原表将律师和律师辅助人员合并在同一表中,但很多指标是专门针对执业律师设计的,对于律师辅助人员并没有实际统计意义,如奖惩情况、参政议政
情况、培训情况等,两类数据在同一表中反而使统计数据混乱,因此,把执业律师和律师辅助人员分别设计报表,分为《执业律师统计表》和《律师辅助人员统计表》。
2、根据律师组织结构现状,在律师类别中增加“公司律师”和“公职律师”。
公职律师暂不包括法律援助律师。
3、在“文化程度”指标中原“大专”分为“法律专业专科”和“其他专业专科”,将“外语专科以上”改为“具有相当外语水平”。
“具有相当外语水平” 是指具有英语四级以上水平(或其它语种,相当于英语四级以上水平)律师的总数。
4、增加“参政议政”指标,并在此指标下设二级指标“当选人大代表”和“当选政协委员”。
5、在“奖惩情况”指标中增加“受行业处分”指标。
2014年度律师执业机构统计表(四)
单位名称:河南德耀律师事务所
表 号:N003号 制表机关:司 法 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
)号 表 号:N001号 制表机关:司 法 部
单位负责人:马万里填表人:徐乐填表日期:2015年4月24日说明:1、鉴于合伙所已成为律师事务所的主要组织形式,对合伙所的类别进行了细化,增加“合伙人3—10人所、合伙人11—50人所、合伙人51—100人所、合伙人101人以上所”指标。
同时取消了国资所的细化指标。
2、为掌握律师事务所党建的有关数据,增加“党建情况”指标,统计应当建立党支部的所(即“3名以上正式党员所”)和
已经建立党支部的所(即“已单独建立党支部所”和“已建立联合党支部所”)的总数。
3、在“奖惩情况”指标中增加“受行业处分”指标。
4、将“提供法律援助情况”和“参加公益事业和社会活动情况”指标调整到《律师业务统计表》。
2014年度律师辅助人员统计表(五)
单位名称:河南德耀律师事务所表号:N002号
制表机关:司法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