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绿化带工程安全监理细则资料
人行道工程施工监理细则
人行道工程施工监理细则一、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1施工前的会议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召开会议,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并确定施工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和风险点。
1.2施工方案的审核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要求。
1.3资源准备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提前准备好所需的施工人员、设备、材料等资源,并做好相应的调度和安排。
二、施工过程中的监督工作2.1进场前的检查监理单位应在施工单位进场前对现场进行检查,确保施工条件符合要求,并做好记录。
2.2日常巡检监理单位应定期进行现场巡检,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展、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2.3工序的监控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各个工序进行监控,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要求。
2.4材料的验收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采购的材料进行验收,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标识,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2.5临时工程的监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设置的临时工程进行监管,确保其安全可靠,并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施工完成后的验收工作3.1工程质量验收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进行质量验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要求。
3.2材料验收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使用的材料进行验收,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3.3竣工图纸的审核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图纸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实际施工情况,并及时提出修改意见。
3.4交底工作监理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工程交底,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任务,并做好相关的记录。
四、工程质量安全管理4.1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施工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4.2监理单位的监督责任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4.3施工质量的控制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控制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要求。
绿道施工安全监理细则
绿道施工安全监理细则一、总则1.1 为了确保绿道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护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1.2 本细则适用于绿道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工作,包括施工准备、施工过程和施工验收等阶段。
1.3 安全监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确保安全的原则,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
1.4 施工单位应按照本细则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二、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2.1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并报监理单位审批。
2.2 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施工人员了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2.3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施工现场的清理、施工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等。
2.4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准备工作进行检查,确保施工单位已做好施工前的安全准备工作。
三、施工过程阶段的安全监理3.1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3.2 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3.3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人员遵守安全规定。
3.4 监理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3.5 监理单位应做好施工过程中的记录和资料的收集工作,为施工验收提供依据。
四、施工验收阶段的安全监理4.1 监理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施工验收,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4.2 监理单位应根据施工验收的结果,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进行评价。
4.3 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施工验收报告,报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情况。
五、其他5.1 监理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5.2 监理单位应建立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及时传递安全信息,确保施工人员了解安全情况。
5.3 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采取措施。
人行道工程监理细则
人行道工程监理细则一、监理前准备工作(1)对设计文件进行全面审查,明确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2)审查设计标准的合规性,确保设计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3)检查设计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和规格参数,确保施工过程中能得到满足;(4)审查设计文件中的材料和设备选型,确认其质量和性能达到要求。
2.人员配备:(1)指派专业人员担任人行道工程监理工作,确保技术及相关知识的专业性;(2)做好监理人员与其他项目参与方之间的协调沟通工作,确保监理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二、施工现场监理1.施工方监督:(1)对施工人员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按照合同约定和工期要求进行施工;(2)监督施工方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流程和协作顺利进行;(3)监督施工方遵守安全生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4)监督施工质量,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5)监督施工方对危险源、安全设施等进行标识和保护,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性。
2.材料设备监督:(1)检验施工方所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确保符合设计要求;(2)确保施工方采购的材料和设备具备相应的合格证明和质量保证书;(3)监督施工方对材料和设备的储存和保管,确保其安全性和完好性;(4)监督施工方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材料和设备的使用和安装。
三、质量验收和整改1.质量验收:(1)对人行道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进行抽查验收,确保施工工艺符合要求;(2)定期或不定期抽查人行道工程的质量,确保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3)及时记录并报告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确保问题能得到及时解决。
2.整改工作:(1)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间节点,确保整改工作得以有序进行;(2)监督施工方按照整改计划进行整改,并验收整改的效果;(3)对整改不合格的问题进行重新整改,直到达到验收标准为止;(4)记录整改过程和结果,形成监理报告,作为后期维护和管理的参考依据。
四、竣工验收和维护管理1.竣工验收:(1)安排专业人员对人行道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2)验收人员要对工程的各项指标进行全面检查,并出具竣工验收报告;(3)对竣工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人行道工程施工监理细则
人行道工程施工监理细则1.前言本细则旨在规范人行道工程施工监理工作,保证工程顺利进行,避免事故的发生和质量问题的出现。
本细则适用于人行道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监理工作。
2.监理人员职责2.1 监理人员的素质要求(1)具有较高的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理规程。
(2)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综合素质,熟悉人行道工程施工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
(3)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有效指导现场施工人员,协调相关单位。
2.2 监理人员的职责(1)检查和审核施工图设计方案,确保其符合人行道工程施工规范和标准。
(2)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理、监督,推动施工进度和质量控制,并按要求编制监理日志。
(3)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和解决,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给业主或代建单位。
(4)审核、验收施工单位提交的质量检查报告,并及时向业主或代建单位报告检查结果。
(5)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对施工现场进行最后的检查和评估。
3.施工过程监管3.1 施工前期(1)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图进行耳目审查,确保其符合人行道工程施工规范和标准。
(2)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施工计划、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以确保其满足合同约定和监理要求。
(3)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通道、施工区域标识、围挡固定等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3.2 施工中期(1)定期检查施工现场,对施工单位进行日常监督和巡视。
(2)监管施工进度和质量控制,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保证施工质量。
(3)审核、验收施工单位提交的质量检查报告,并向业主或代建单位报告检查结果。
3.3 施工后期(1)监理人员对施工成果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
(2)对施工单位残余材料和设备等进行维护,并做好维护情况的记录。
4.安全管理4.1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监督施工单位按规范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人身安全。
(2)检查施工现场周围的道路交通管制措施,避免车辆对施工区域的影响。
(3)定期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道路改造监理细则
道路改造监理细则一、总则1、1本细则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和《公路工程监理规范》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
2、2本细则旨在明确道路改造工程监理工作的内容、方法和程序,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的有效控制。
二、监理范围2、1本细则所指的道路改造工程包括道路的新建、改建、扩建等项目。
21、2监理范围包括道路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
三、监理目标3、1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31、2确保工程进度符合合同要求。
311、3确保投资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四、监理内容4、1施工准备阶段:41、1.1参与设计交底,熟悉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
411、1.2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熟悉地形地貌和交通状况。
4111、1.3对施工队伍和施工设备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合同要求。
1.4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
2施工阶段:2.1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2对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确保施工质量。
2.3对进场的原材料进行检查,确保符合规范要求。
2.4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和投资进行监督和控制。
2.5对工程变更进行审核和处理。
1、3竣工验收阶段:11、3.1对完成的工程进行验收,确保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111、3.2对竣工资料进行审核和整理。
1111、3.3对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和保修。
五、监理方法5、1制定详细的监理计划和实施方案。
51、2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视和检查,做好记录。
511、3对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确保施工质量。
5111、4对进场的原材料进行检查,确保符合规范要求。
市政道路监理细则一、工程概述本工程位于某市市中心,是一条连接重要商业区域和城市交通要道的道路。
该道路全长约1.5km,宽30m,包括双向四车道、人行道和绿化带。
该工程的施工内容包括道路基础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和绿化工程等。
人行道监理实施细则
人行道监理实施细则人行道监理实施细则一、前言人行道是城市道路系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维护人行道的安全与良好状态是保障行人出行的基础。
为了规范人行道监理工作,提高人行道管理水平,制定本细则。
二、监理范围1.1 人行道的监理范围包括城市主干道、次干道、支路等各级街道的人行道。
1.2 监理主体为城市管理部门或指定的第三方监理机构。
三、监理2.1 人行道设计方案的审查与确认:监理机构应对人行道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包括人行道宽度、材料选用、边界划分等内容的合理性评估。
2.2 施工前的监理:监理机构应对施工方案、施工计划进行审核,并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规定进行人行道施工。
2.3 施工过程的监理:监理机构应对施工人员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记录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及合格率情况。
2.4 竣工验收的监理:监理机构应参与人行道的竣工验收工作,对人行道的质量进行评估,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2.5 日常维护的监理:监理机构应对人行道的日常维护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进行巡查、检测,及时发现并处理人行道存在的问题。
四、监理要求3.1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施工标准进行监理。
3.2 监理机构应具备合格的工程技术人员和设备,确保监理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3.3 监理机构应与城市管理部门进行定期沟通,及时向城市管理部门报告人行道监理情况。
3.4 监理机构应建立监理档案,包括监理报告、施工图纸、竣工验收记录等,做好监理工作的记录和归档。
五、附件本所涉及附件如下:5.1 人行道监理工作计划表5.2 人行道设计方案审核表5.3 施工方案审核记录表5.4 施工过程检验记录表5.5 人行道竣工验收记录表5.6 人行道日常维护巡查表六、法律名词及注释6.1 建设工程法:指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法》。
6.2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条例:指我国《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条例》。
6.3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指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6.4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指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园林绿化安全监理细则
园林绿化安全监理细则一、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包括施工道路、施工材料和设备的堆放位置、施工场所的灭火设施等。
2.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包括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工地的防护措施、应急救援队伍的设置等。
3.制定施工计划和工作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协调,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控制1.施工现场的管理和巡查,对施工现场的道路、施工设备、施工材料等进行监测和检查,及时处理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2.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技术指导,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材料的合理搬运和储存,确保施工现场的杂物清理和材料堆放的稳固可靠,防止材料堆放不当引发事故。
4.设备和工具的维护和保养,定期检查施工设备和工具的运行状态,确保其正常使用,避免设备故障导致事故。
5.严格执行施工操作规范,包括碰撞、切割、挖掘、爆破等施工操作,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性和质量性。
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后的安全管理1.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后的检查和验收,对施工完成后的场地进行全面检查和验收,确保园林绿化工程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
2.施工现场的清理和整理,对施工现场的残余物进行清理,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环境的卫生。
3.施工人员的撤离和拆除,确保施工人员有序撤离,并对施工现场的设备和材料进行拆除和处置。
4.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记录和经验总结,对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进行记录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高管理水平。
四、园林绿化安全监理的责任和要求1.园林绿化工程的监理人员要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熟悉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过程和安全要求。
2.园林绿化工程的监理人员要积极参与施工现场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3.园林绿化工程的监理人员要与施工单位和监理机构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共同推进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安全完成。
总结起来,园林绿化安全监理细则是为了保障园林绿化工程的安全以及质量,并进一步提高园林景观的质量和管理水平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道路绿化工程监理细则
道路绿化工程监理细则土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概述本文旨在规范道路绿化工程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本工程包括绿化、园林植物栽植、养护和保护等方面。
二、编制依据本工程的监理工作依据以下文件:1.监理合同及其他相关工程建设合同或协议。
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3.施工图纸及技术说明(包括设计交底、会审记录)。
4.施工单位编制的经其总工程师批准并经业主、监理单位审核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技术核定单)。
5.《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6.园林植物栽植技术规程。
7.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程。
8.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
9.行道树栽植技术规程。
10.大树移植技术规程。
11.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2.上海市园林绿化基础标准汇编。
13.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试行)。
14.业主和监理单位以书面形式确认的其他决议、备忘录等。
三、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1.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具有针对性和可实施性、涉及安全方面的其安全措施符合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力求在保证满足质量与工期的前提下降低成本。
2.检测现场土方的质量,是否可供植物正常生长。
3.要求施工单位提供苗木来源表了解苗木质量,并检查施工单位工具、机械到位情况,及是否具备施工现场条件。
4.参加设计交底,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按图施工。
5.检查施工单位质量自检体系是否落实,能否正常运转,明确每道工序。
6.复核桩号与红线范围。
7.符合开工条件的签发开工令,报建设单位核准。
四、工程质量监理一)土方:土方工程主要监理措施1.根据市政道路提供桩号、坐标点和高程对施工范围进行测量定位和原地面标高测定,监理进行复验。
2.掌握原地面地上构筑物、架空线、地下管线及土质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3.根据设计地形要求和土方供求制订土方调配方案。
4.土方造型,对地形沉降进行估测后适当抛高,并对各高程、排水坡度和排水方向进行标高测定,打好定位桩和高程桩。
人行道工程监理细则
人行道工程监理细则一、前言人行道工程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城市的美观度和行人的安全性有重要影响。
因此,人行道工程监理非常重要。
本文将从监理的目的,职责,程序和要求四个方面进行阐述。
二、监理目的人行道工程的监理的主要目的是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标准进行施工,维护设计和质量要求的一致性。
同时,监理要保证施工现场安全,防止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监理职责1.监督项目的实施,确保施工进度符合计划,提前预警施工单位,防范延误施工。
2.确保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协调合作,遵守施工规范和安全规定,协助施工单位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监督施工现场,并审核现场仪器、设备使用和维护工作内容,确保现场设备运行正常,安全可靠。
4.监视施工单位的原材料的质量,并确保原材料符合施工要求。
5.确保人行道工程施工符合相关标准,监督施工单位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并审核检查和验收报告。
6.对施工质量不合格的部分,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改进。
7.审核施工图纸、资料、文件和技术资料,并对施工单位进行技术指导,确保施工符合技术要求。
四、监理程序人行道工程的监理程序主要包括:1.监理人员到达现场,了解相关工程情况,确认施工进度和质量要求。
2.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并进行日常巡视工作。
3.对施工单位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得以有效解决。
4.对施工质量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
5.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作报告、巡视记录、工作日志等内容,并进行修改和补充。
6.对施工单位进行验收工作,审核相关报告,对验收不合格的部分进行整改要求,并督促施工。
7.工程完工后,对人行道工程进行终验,审核验收报告,确认工程质量。
五、监理要求为确保监理人员工作的有效性和监理工作顺利实施,需满足以下要求:1.监理人员应符合国家监理工程师工作要求,具备相关职业资格并有相应工作经验。
2.监理人员应按照监理合同约定的范围和要求进行监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工作。
人行道监理实施细则
人行道监理实施细则第一部分:介绍人行道作为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行人出行和安全的重要责任。
为了保障人行道的质量和安全,需要对其进行监理和管理。
本文旨在制定人行道监理的实施细则,以明确相关职责和要求,提高人行道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
第二部分:监理职责1. 监督施工过程:监理人员应对人行道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严格遵守相关标准和规范。
2. 质量检查:监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巡查和抽查,确保人行道施工质量符合要求,并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
3. 施工资料审查: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资料进行审查,包括施工方案、工艺流程、材料选用等,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4. 环境卫生监管: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进行环境卫生监管,确保施工过程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1. 安全要求:人行道监理人员应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包括设置警示标志、疏导交通、防止人员意外伤害等。
2. 施工材料:监理人员应对使用的人行道材料进行验收,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
3. 施工工艺: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过程中的工艺进行监督,确保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并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4. 环保要求:监理人员应确保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如进行垃圾分类、减少噪音和粉尘污染等。
第四部分:监理报告1. 监理日志:监理人员应每天记录施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施工单位反馈。
2. 监理报告:监理人员应按时编制监理报告,内容包括施工进度、质量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等。
3. 监理总结:在施工结束后,监理人员应撰写监理总结报告,总结人行道监理的经验和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1. 监理机构的选择:人行道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并在相关领域具有良好的声誉和口碑。
2. 监理机构的职责:监理机构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并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3. 监理机构的监督:相关部门应对人行道监理机构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其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人行道监理细则
人行道监理细则人行道是城市道路中为行人提供方便、安全通行的重要部分。
为保障行人的安全和便利,人行道监理成为必要的举措。
本文将介绍人行道监理的细则和方法,以确保人行道的合规和高标准的建设和维护。
一、人行道设计与建设1.1 人行道宽度:根据道路流量和行人需求的不同,人行道的宽度应符合相关规范。
在繁忙的商业区、公共交通站点周围和人流密集的地方,人行道应设计为宽敞,以容纳大量行人。
在住宅区和人流不太集中的地方,人行道宽度可以适当减小。
1.2 无障碍通道:人行道应考虑无障碍设施的设置,以满足老年人、残疾人和行动不便人群的需求。
无障碍设施包括下坡道、坡道、无障碍卫生间等,以确保行人的平等权利和便利。
1.3 斜坡和平整度:人行道的斜坡应符合相关规范,以方便推婴儿车、轮椅等行动工具的行人。
同时,人行道表面应平坦、不易滑倒,防止行人发生意外。
二、人行道维护和管理2.1 清洁与卫生:人行道应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清扫和垃圾清理,确保行人通行的安全和舒适。
垃圾桶的设置应适当,方便行人丢弃垃圾。
2.2 安全设施:人行道上应设置合适的安全设施,包括交通标志、红绿灯、人行道信号等。
这些设施的设置应依据道路的交通流量和行人需求,以确保行人的安全。
2.3 行人道的损坏修复:人行道的损坏应及时修复,在人行道出现坑洞、碎石和破损的情况下,应立即进行修复,以确保行人通行的安全和便利。
三、人行道监理和执法3.1 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人行道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对人行道的设计、建设和维护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3.2 管理措施:针对人行道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应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包括对违规停车、乱扔垃圾、占用人行道等行为的罚款或警告。
3.3 信息公开:相关部门应及时公开人行道相关的监理和执法信息,包括监督检查结果、违规行为处罚等,提高公众对人行道监理工作的关注度。
四、行人道规划和发展趋势4.1 面向未来的设计:人行道的规划和设计应充分考虑未来城市的发展趋势和需求,包括城市化进程、交通状况和行人流量的变化等。
绿化工程监理细则
绿化工程监理细则一、总则1.绿化工程监理细则是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化工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而制定的监理规范。
2.绿化工程监理旨在保证工程质量,确保绿化工程按照设计要求、施工规范及合同约定进行。
3.绿化工程监理应公正、独立、客观,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评价和监督。
4.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知识,且不得与工程设计、施工、档案等其他方面有利害关系。
二、监理人员责任1.监理人员应熟悉绿化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和其他相关文件。
2.监理人员应定期对绿化工程的施工、进度和质量进行检查和抽查,并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反馈。
3.监理人员应在发现绿化工程施工中存在违章行为和质量问题时立即停工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4.监理人员应协助建设单位解决绿化工程施工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5.监理人员应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前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评估,并向建设单位出具监理报告。
三、监理工作内容1.绿化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在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工作,并编制相应的勘察报告。
2.绿化工程施工中,监理人员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要求,对土方平整、绿化植物配置、绿化材料使用等进行监督和检查。
3.绿化工程施工结束后,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过程进行整体评估,并填写竣工报告。
4.绿化工程竣工验收时,监理人员应与建设单位一同进行验收,并对验收情况进行记录和报告。
四、监理报告1.监理报告应包括绿化工程施工的整体评估和竣工验收情况的记录。
2.监理报告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建设单位,并抄送给相关责任单位。
3.监理报告中应明确列出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解决方案。
4.监理报告应由监理人员签字并加盖监理章后方可生效。
五、违约责任1.监理人员如果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监理工作,结果导致绿化工程质量问题或者施工进度延误,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建设单位如果对监理人员的监管不力,导致绿化工程质量问题或者施工进度延误,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路面施工安全监理细则
路面施工安全监理细则1.施工现场安全措施:- 摆放明显的施工现场警示标志,警示来车和行人注意施工区域;- 划定施工作业区域,施工人员只能在指定区域内工作;- 设置施工交通指挥员,负责引导施工车辆和行人通行;- 设置临时交通标志,如路障、反光锥等,限制车辆和行人通行区域;- 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清除杂物和积水,确保平整、干燥;- 对施工设备和机械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具,如安全帽、防护眼镜、安全鞋等,要求施工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2.危险源识别和管理:- 针对路面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如高处作业、机械设备、施工材料等,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建立危险源登记台账,及时记录并处理发现的危险源。
3.施工车辆和机械管理:-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和机械进行登记和检查,确保其合法性和安全性;- 设置车辆和机械运行通道,与行人通行区域分隔开,并设立相应的警示标识;- 严禁在施工区域内停放车辆和机械,防止堵塞通行道路;- 定期对施工车辆和机械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良好的工作状态。
4.施工人员管理:- 严格控制施工人员数量,确保施工作业区域内不超过安全承载能力;- 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包括施工操作规程、紧急救援知识、个人防护用具的正确使用等;- 建立施工人员的出勤制度和工作记录,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工作纪律。
5.隐患排查和整改:- 定期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并及时记录整改情况;- 建立施工安全管理台账,详细记录施工期间的安全事故、隐患及处理情况,以备查阅和总结经验。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路面施工安全监理细则,具体细则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执行。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要密切关注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并处置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性和顺利进行。
道路景观绿化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doc
杭州市庆春东路(新塘路至之江路)道路景观绿化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审核:XX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0一0年三月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概况:庆春东路(新塘路-之江路)道路景观绿化工程位于庆春东路(钱江路-富春路段)及(富春路-新塘河段往南50米)范围内,由杭州市庆春路过江隧道有限公司开发,浙江佳境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设计,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询有限公司进行监理,浙江伟达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施工。
本工程施工内容:乔木、灌木、地被种植、土方造型、园路、广场铺装、廊架、厕所、亲水平台以及景观灯、园路路灯、园路养护喷灌用水管网等水电工作;绿化种植包括大香樟、银杏、广玉兰、榉树、无患子、白玉兰、金桂、日本樱花、骨力红梅、红枫、鸡爪槭、碧桃等大小乔木3200多株,竹类800多平方,春鹃、红叶石楠、南天竹、大花六道木、八角金盘、金森女贞等灌木植物30000多平方。
是一个包括景观土建、园林小品、土坡造型、植物造景、园林水电等多个园林要素相交叉的综合性园林景观工程。
二、安全监理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级政府安全生产法规4.国家、行业安全技术规范三、安全监理工作内容:(一)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主要内容1.审查承包单位施工组织或施工大纲中的安全技术措施(1)工程合同签定后,承包单位应根据安全技术规程、规范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大纲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连同施工组织设计或大纲一并提供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查。
(2)安全监理工程师一般在十五曰之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3)承包单位对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立即组织实施。
做财力、物力、人力等方面的准备,做到准时、准确到位。
对需修改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承包单位修改后应再报安全监理工程师按上述(1)、(2)条规定审查,批准后才能实施。
(4)对于修改、变更后的安全技术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安全监理工程师有权利和义务提请建设单位给予充分考虑和解决。
道路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细则
道路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细则一、总则为了加强道路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规范监理单位的监理工作,特制定本道路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细则。
二、监理单位的职责1.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对道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进行监督。
2. 制定监理计划和安全监测方案,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3. 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进行监督,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
4. 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5. 参与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6. 定期向建设单位和相关政府部门提交安全监督报告,做好施工安全监管工作。
三、监理工作流程1. 施工前安全检查(1)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审核,确保施工安全措施符合要求。
(2)对施工单位的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
2. 施工中安全监督(1)定期检查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使用情况,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继续跟踪整改情况。
3. 施工后安全评估(1)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2)对道路工程的安全使用和维护提出建议,确保工程的持续安全。
四、安全监督要点1. 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如防护栏、警示标志等。
2. 施工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如安全帽、安全鞋等。
3. 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4. 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5. 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六、责任追究对监理单位在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不履行职责、监督不力等情况,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做出相应处理。
七、附则本道路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由监理单位负责执行。
如有需要,监理单位可依据实际情况对本细则进行调整和补充。
以上即为道路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细则,希望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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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勒泰地区北福工业园区一期道路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1、施工安全监理措施与方法1.1.施工监理安全保证措施在工程项目的建设中,质量、进度和费用控制是工程项目监控的主要工作任务,同时,生产安全对于整个工程来说也是事关重要的,生产安全措施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质量、进度和费用。
所以工程监理在工作中除了对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进行控制的同时,对工程生产安全的进行全过程监控也是至关重要的。
因此监理组将就工程生产安全方面成立专门的安全监控部门,实行安全监理。
1.2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安全监理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总监理工程师副组长:安全监理工程师组员:各专业监理工程师1.3机构工作方式安全监理小组将以每月不定期实行工地现场检查的方式对施工单位有关安全措施以及隐患进行全面检查,提出安全检查通报单,定期向业主就工地安全现状及施工单位改进情况以及安全隐患进行通报,供业主参考。
1.4施工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框图2、安全监理要点2.1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应有利于生产,方便职工生活,符合防洪、防火安全要求,具备文明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件。
施工现场内的各种运输道路、生产生活房屋、易燃易爆仓库材料堆放,以及动力通讯线路和其它临时工程,应按照有关安全的规定制定出合理的平面布置图。
施工现场的生活生产房屋、临时油库等均由设在干燥地基上,并应符合防火、防洪、防风、防爆、防震的要求。
施工现场设置的安全标志不得擅自拆除。
生产生活房屋应按防火规定保持必需的安全净距;易燃易爆品仓库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用易燃材料修建。
场内架(埋)设的电线(电缆)应绝缘良好,检查安装是否符合电业部门的安全规定。
严禁施工单位使用电焊设备裸机。
各种电器设备应配有专用开关,并保证开关盖板完好无损。
检查工地安装变压器是否符合电业等有关部门的要求。
是否备有灭火器材和高压安全用具。
严禁施工单位非电工人员接近带电设备。
2.2路基工程安全监理控制:2.2.1清理场地清除的丛草、树木严禁放火焚烧,以防引起火灾。
伐树前,应将周围有碍砍伐作业的灌木和藤条砍除,并选好安全躲避的退路,并且大风、大雾和雨天不得进行伐树作业。
拆除建(构)筑物前,应制定安全可靠的拆除方案。
先将与拆除物有连通的电线、水、气管道切断,并在四周危险区域内围设安全护栏,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
拆除工序应由上而下,先外后里,严禁数层同时作业。
操作人员应站在脚手架或稳固的结构部位上作业。
对有倒坍危险的结构物应予临时支撑加固。
拆除某部位时要防止其他部位发生坍塌。
拆除梁柱之前应先拆除其承托的全部结构物,严禁采用掏空、挖切和大面积推倒的拆除方法。
清除淤泥时,应先排除积水,并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清淤。
2.2.2土方工程2.2.2.1人工挖掘土方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开挖土方的操作人员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横向间距不小于2m,纵向间距不小于3m。
土方开挖必须自上而下顺序放坡进行,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
在靠近建筑物、设备基础,电杆及各种脚手架附近挖土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2.2.2高陡边坡处施工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作业人员须绑系安全带。
边坡开挖中如遇地下水涌出,应先排水、后开挖。
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及范围内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坡下严禁通行。
坡面上的操作人员对松动的土、石块必须及时清除,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
设有支挡工程的地质不良地段,在考虑分段开挖的同时应分段修建支挡工程。
施工中如发现山体有滑动、崩坍迹象危及施工安全应暂停施工,撤出人员和机具,并报上级处理。
滑坡地段的开挖应从滑披体两侧向中部自上而下进行,严禁全面拉槽开挖,弃土不得堆在主滑区内。
开挖挡墙基槽也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分段跳槽进行,并加强支撑,及时砌筑和回填墙背,施工中应设专人观察,严防坍方。
2.2.2.3会车时应轻车让重车。
通过窄路、十字路口、交通繁忙地段及转弯时,应注意来往行人及车辆。
重车运行,前后两车间距必须大于5m;下坡时,间距不小于l0m,并严禁车上乘人。
车道应有专人维修。
车辆宜在在平道上装土,如在坡道上装土时,必须在下坡方向车轮下加楔,以防车辆滑溜;推车人员必须掌好车闸,车速不宜过快,前方有人时应鸣号示意避让;多车同行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20m;卸土时,在下方的作业人员应避开,并应防止车辆倾覆,严禁在行走中卸土,卸土后应将锁销插好;数车同时卸土,应设专人指挥,两车间距不得小于2m,其间严禁站人。
2.2.2.4电动蛙式打夯机的电源线必须完好无损,并应安装漏电保护器。
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一人操作、一人扶持电缆进行辅助。
辅助与操作人员必须紧密配合,严禁在夯机前方隔机扔电缆和背线拖拉前进。
电缆线不应纽结缠绕,不得夯及电源线,也不得在斜坡上夯打。
停用或搬运打夯机时应切断电源。
大型机械进场前,应查清所通过道路、桥梁的净宽和承载力是否足够,否则应先予拓宽和加固。
施工单位应为进场机械提供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
机械在停机棚内起动时,必须保持通风;棚内严禁烟火;机械人员必须掌握所备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2.2.2.5在电杆附近挖土时,对于不能取消的拉线地垄及杆身,应留出土台。
土台半径:电杆为1~1.5m,拉线1.5~2.5m,并视土质决定边坡坡度。
土台周围应插标杆示警。
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并应设专人站在操作人员能看清的地方指挥。
驾驶人员只能接受指挥人员发出的规定信号。
机械在边坡、边沟作业时,应与边缘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使轮胎(履带)压在坚实的地面上。
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辅助工作应与机械作业交替进行。
机上、机下人员必须密切配合,协同作业。
当必须在机械作业范围内同时进行辅助工作时,应停止机械运转后,辅助人员方可进入。
施工中遇有土体不稳、发生坍塌、水位暴涨、山洪暴发或在爆破警戒区内听到爆破信号时,应立即停工,人机撤至安全地点。
当工作场地发生交通堵塞,地面出现陷车(机),机械运行道路发生打滑,防护设施毁坏失效,或工作面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亦应暂停施工,待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2.2.3防护工程边坡防护作业,必须搭设牢固的脚手架。
挡墙挖基应视土质、湿度和挖掘的深度设放安全边坡,否则应设置相适应的围壁支撑。
基坑壁坡度可参照下表进行。
基坑坑壁坡度表注:本表适用于基坑深度在5m以内,无地下水,土质结构均匀的情况。
人工挖基作业时,从基坑内抛上的土方应边挖边运。
用土台分层抛掷穿运出土时,台阶宽度不得小于0.7m,高度不得大于1.5m。
基坑上边缘暂时堆放的土方至少应距坑边0.8m以外,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m。
路基施工应全面安排,做好前期准备,正确选用施工方法,编制实施细则。
路基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机具和新施工方法时应责令施工单位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从事电力、高处等特种作业人员,各种机械的操作人员及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专业培训和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准独立操作。
责令施工单位施工现场设立安全标志,危险地区必须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严禁烟火”等标志,夜间设红灯示警。
电气设备及其相连机械设备的金属部分,可能由于绝缘损坏而带电的,检查是否有根据供电系统的特点采取保护性接零或接地措施;手持式电动工具和符合安装条件的电气设备和线路,检查是否有安装触电保安器。
施工用电的线路及设备,应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安装设置,并应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规定。
路堑开挖时,应经常注意坡面的稳定,每天开工前、收工前应对坡面、坡顶附近进行检查,如发现有裂缝和塌方的迹象或有危石、危土时,应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处理,凡不能处理且对施工安全有威胁时,应暂时停止施工,并报告上级处理。
在高于3cm的坡面上检查时,必须拴安全绳;在路内作业必须戴安全帽。
开挖作业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施工单位上下重叠作业。
边坡开挖中如遇地下水,应在施工单位采取临时排水措施后方可让其继续开挖。
弃土应保证路堑边坡和弃水堆的自身稳定、其位置与高度一般应根据地形并考虑对附近建筑物以及农田、水利、河道、交通安全影响,在施工单位采取措施后方能弃土。
严禁有间发性癫痫、高血压、心脏病和恶性贫血患者担任高边坡检查。
检查路堤是否自下而上分层填筑;土石方运、卸与填筑压实的工面是否错开进行;砌筑边坡是否与填心大致保持在同一高度,以防石头滚。
机械填筑路堤时,为保证机械运行的安全,检查场地是否平整并在填土边缘设置安全标杆。
施工人员熟悉和认真遵守行车有关规章制度。
凡进行有碍行车线路的施工时,应针对工点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措施,并按有关规定设置停车防护或减速防护,不得擅自变更防护办法,未按规定设好防护,不得开工。
路基支挡工程在施工前必须详细调查地形地貌,查清裂滑动面,地表及地下水源情况。
挡护墙砌筑时,脚手架搭、拆的安全要求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2.4.2基础工程安全监理控制内容明挖基础开挖基坑时,如对邻近建(构)筑物或临时设施有影响时,应采职安全防护措施。
挖掘机等机械在坑顶进行挖基出土作业时,机身距坑边的安全距离应视基坑深度、坡度、土质情况而定。
一般应不小于 1.0m,堆放材料及机具时应不小于0.8m。
开挖中,当坑沿顶面裂缝、坑壁松塌或遇有涌水、涌砂影响基坑边坡稳定时,应立即加固防护。
小型桥涵施工,如不能保证车辆通行时,应事先修好便道或便桥(涵),并在修建桥涵的公路两端设置“禁止通行”的标志。
寒冷地区,采用冻结法开挖基坑时,应根据地质、水文、气温等情况,分层冻结,逐层开挖。
2.2.5特殊季节与夜间施工2.2.5.1雨季雨季及洪水期施工应根据当地气象预报及施工所在地的具体情况,做好施工期间的防洪排涝工作。
在雨季施工时,施工现场应及时排除积水,人行道上下坡应挖步梯或铺砂。
脚手板、斜道板、跳板上应采取防滑措施。
加强对支架、脚手架和土方工程的检查,防止倾倒和坍塌。
雨季施工时,处于洪水可能淹没地带的机械设备、材料等应做好防范措施,施工员要提前做好安全撤离的准备工作。
长时间在雨季中作业的工程应根据条件搭设防雨棚。
施工中遇有暴风雨应暂停施工。
2.2.5.2冬季凡参加冬季施工作业的人员,均应进行冬季施工安全教育,并进行安全交底。
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雪,应停止高处作业和吊装作业。
在桥涵施工中要特别予以关注。
现场脚手架、安全网,暂设电气工程、土方、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必须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2.2.5.3高温季节高温季节施工,应按劳动保护规定做好防暑降温措施。
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尽量避开高温时间。
有条件的宜搭设凉棚,供应冷饮,准备防暑药品等。
2.2.5.4夜间施工夜间施工时,现场必须有符合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
施工驻地要设置路灯。
施工中的小型桥涵两侧及穿越路基地管线等临时工程,应设置围栏,并悬挂红灯示警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