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认定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是指对大学生在校期间积极参与创新活动并取得成果进行认定和评估的一项制度。
通过认定创新学分,可以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实践,提高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本文将详细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的内容和要点。
一、认定标准1.1 项目类型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中,认定的项目类型包括科研项目、创业项目、社会实践项目等。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业方向选择参与相应类型的项目。
1.2 项目要求在认定标准中,对于每个项目类型都有具体的要求。
例如,科研项目要求学生能够独立完成科学研究并取得成果,创业项目要求学生能够提出创新的商业模式并实施,社会实践项目要求学生能够深入社会实践并解决实际问题。
1.3 学分分配认定标准还规定了每个项目类型所对应的学分分配。
不同类型的项目对应的学分数量不同,根据项目的难度和学生的成果进行评估,以保证学分的公平和合理分配。
二、申请流程2.1 申请资格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规定了申请者的资格要求,例如学生必须具备一定的学术成绩和创新能力,同时需要提供相关项目的证明材料。
2.2 申请材料申请者需要准备一系列的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描述、项目成果展示、导师评价等。
这些材料将用于评估学生的创新能力和项目成果。
2.3 评审和认定申请材料经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根据认定标准进行评估,并最终确定学生是否符合创新学分的认定要求。
评审过程需要保证公正和客观性。
三、认定效果3.1 学分积累认定的创新学分将计入学生的学分积累,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位评定具有重要意义。
学生可以通过积累创新学分提高自己的学术水平和竞争力。
3.2 荣誉称号认定的创新学分还可以作为学生荣誉称号的依据。
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的创新学分情况颁发相应的荣誉称号,如创新学者、优秀创新学生等,以鼓励更多学生参与创新实践。
3.3 就业和升学优势拥有创新学分的学生在就业和升学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
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增强创业意识、提高创新创业能力,根据我校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身的兴趣和特长,从事超出本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学习、科研和实践活动,从而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或实用价值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审核评定获得的学分。
第三条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是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凡就读于我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在校期间必须完成4个创新创业实践学分。
第二章认定范围第四条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范围主要包括以下类别:1.创新创业项目:指参加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业实践类项目。
2.学科竞赛:指由政府部门或其委托的行业权威机构组织的学科竞赛,以及由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
3.创业实践:指学生自主创业,依法在科技园注册公司等创业实践活动。
4.学术论文:指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以及被国内、国际学术会议收录的论文。
5.知识产权:指获得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专有权、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设计专利等。
6.科研成果:参加教师实验教学自制仪器的研制或者其他科研课题研究。
7.学术报告:指学生结合所参与的创新创业活动,面向师生主讲的学术报告。
8.创新创业讲座:指学生参加由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团委以及科技园组织的创新创业教育相关的讲座。
9.技能考核:指学生参加外语考试、计算机类考试、普通话考试、和其它专业资格认证考试。
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同一学生、同一项目在学分认定时,遵循就高原则,不重复认定;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有重复的,按最高值计算学分,不重复计算。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获得途径及学分核定标准参见附件。
第三章认定方式及要求第六条按照“谁主办、谁组织、谁认定”的原则,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按照归口管理的模式由活动主办或组织单位(职能部门或学院)进行认定。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在大学教育中,创新能力的培养是非常重要的一项任务。
为了鼓励和推动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发展,许多高校开始实施创新学分认定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的实施细则。
二、认定标准1. 创新项目大学生可以通过参预创新项目来获得创新学分。
创新项目可以包括科研项目、创业项目、社会实践项目等。
认定创新项目的标准包括项目的创新性、实践性和成果性。
2. 创新论文大学生可以通过发表创新论文来获得创新学分。
认定创新论文的标准包括论文的学术水平、创新性和影响力。
3. 创新竞赛大学生可以通过参加创新竞赛来获得创新学分。
认定创新竞赛的标准包括竞赛的水平和成绩。
4. 创新课程大学生可以通过修读创新课程来获得创新学分。
认定创新课程的标准包括课程的创新性、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成果。
三、认定流程1. 申请大学生可以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提交创新学分认定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报告、论文、竞赛成绩单、课程成绩单等。
2. 审核学校设立专门的创新学分认定委员会,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委员会成员包括学校教师、行业专家和学生代表。
审核标准严格,确保认定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3. 认定经过审核的申请材料将由委员会做出认定结果。
认定结果将公示一段时间,以便学生对结果进行申诉。
4. 发放学分认定通过的学生将获得相应的创新学分,并在学生的学籍档案中进行记录。
四、实施效果1. 激发创新热情创新学分认定制度的实施,激发了大学生的创新热情。
学生们积极参预各类创新活动,提高了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2. 促进学术研究创新学分认定制度的实施,促进了学术研究的发展。
学生们通过发表创新论文,提高了学术水平,推动了学术交流和合作。
3. 培养创业能力创新学分认定制度的实施,培养了大学生的创业能力。
学生们通过参预创业项目,学习了创业知识和技能,为将来的创业打下了基础。
4. 提升就业竞争力创新学分认定制度的实施,提升了大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是指为了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新实践活动,学校制定的一套具体规定和程序。
该细则的实施对于激发大学生的创新热情,提高创新能力,推动学校创新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以下五个部分详细阐述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一、认定依据1.1 学生创新能力评估:学校可以通过组织创新能力测试或者评估活动,对学生的创新能力进行全面评估。
1.2 创新实践活动记录:学生可以通过参与科研项目、参加学术竞赛、创办社团等方式积累创新实践活动记录。
1.3 学术论文和专利成果:学生可以通过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等方式展示自己的创新成果。
二、认定程序2.1 申请材料准备:学生需要准备相应的材料,包括创新实践活动记录、学术论文和专利成果等。
2.2 提交申请:学生将申请材料提交给学校相关部门,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申请。
2.3 评审认定:学校相关部门将组织专家评审团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进行认定。
三、认定标准3.1 创新能力评估结果: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创新能力评估结果进行认定,评估结果越高,认定的创新学分越多。
3.2 创新实践活动记录:学生的创新实践活动记录越丰富、多样化,认定的创新学分越多。
3.3 学术论文和专利成果质量:学生的学术论文和专利成果质量越高,认定的创新学分越多。
四、认定效益4.1 学分认定奖励:学校将根据认定结果,给予学生相应的学分奖励,并将其计入学生的学业成绩。
4.2 学生综合素质提升:通过参与创新实践活动和获得学分认定,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将得到提升。
4.3 就业竞争力增强:拥有创新学分认定的学生在就业市场上将更具竞争力,能够展示自己的创新能力和实践经验。
五、改进措施5.1 宣传推广:学校可以通过宣传推广,提高学生对创新学分认定的了解和参与度。
5.2 创新导师制度:学校可以建立创新导师制度,指导学生的创新实践活动,提高创新能力。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标题: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是指大学为了鼓励和支持学生参与创新活动,对学生在创新实践中所获得的学分进行认定和评定的具体规定。
这一细则的出台,旨在促进学生的创新能力培养,激发学生的创新潜能,同时也为学生在未来的学习和就业中提供更多的机会和优势。
一、认定标准1.1 学生参与的创新活动必须符合学校相关政策和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学术研究、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
1.2 学生在创新活动中所取得的成果必须具有一定的实际意义和创新性,能够为学校或社会带来一定的价值。
1.3 学生在创新活动中所展现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也将被纳入认定标准中。
二、认定流程2.1 学生参与创新活动后,需向学校提交相关材料和成果,包括项目报告、论文、实践报告等。
2.2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学生的创新成果进行评审,评定其是否符合认定标准,并给予相应的学分。
2.3 学生可根据学校规定的时间和流程,申请认定学分,学校将在一定时间内对学生的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和通知。
三、认定范围3.1 创新学分认定范围包括学术研究、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多个领域,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和特长选择适合的创新活动。
3.2 学生在参与创新活动时,可结合课程学习和实践经验,将所学知识和技能应用于实际项目中,提升自身的综合能力。
3.3 学校将根据学生所取得的创新成果和学分认定标准,给予相应的学分奖励,并将认定结果纳入学生的学业成绩中。
四、认定依据4.1 学生的创新学分认定依据包括创新活动的成果、参与程度、团队合作能力等多个方面。
4.2 学生需在创新活动中积极参与,主动探索和实践,展现出自己的创新思维和能力。
4.3 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创新成果和表现,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综合评定学生的创新学分,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认定。
五、认定效益5.1 创新学分认定将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和实践平台,促进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升。
5.2 学生通过参与创新活动并获得认定学分,将在未来的学习和就业中具有更多的竞争优势和机会。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是指在大学期间,通过参与科研、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获得的一定学分,用于补充和丰富学生的综合素质。
为了规范大学生创新学分的认定流程和标准,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认定流程1. 学生申请:学生在完成相关创新活动后,向学院或学校提交创新学分认定申请,包括个人信息、创新活动介绍、导师意见等。
2. 学院审核:学院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3. 评审专家评审:学院组织评审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包括创新活动的质量、学生的表现等方面。
4. 结果公示:学院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学生的异议和投诉。
5. 最终认定:学院根据评审结果和公示期的情况,最终确定学生的创新学分认定结果。
三、认定标准1. 创新活动类型:包括科研项目、创新创业项目、社会实践项目等。
学生可以根据自身兴趣和专业方向选择适合的创新活动类型。
2. 创新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应具有一定的学术或实践价值,能够展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3. 创新活动时长:学生参与创新活动的时长应达到一定要求,具体要求由学院根据不同类型的创新活动进行规定。
4. 创新成果:学生在创新活动中应有一定的成果产出,可以是学术论文、发明专利、创业计划书等。
5. 导师评价:学生的创新活动应有指导教师的评价,包括学生的参与度、表现等方面。
6. 学分认定:学院根据学生的创新活动情况,按照一定的学分比例进行认定。
四、其他规定1. 学分上限:学生在大学期间的创新学分认定上限为30学分,超过该上限的创新活动将不再认定学分。
2. 学分转换:学生的创新学分可以转换为绩点,具体转换比例由学校规定。
3. 创新学分证书:学生获得创新学分后,学校将颁发相应的创新学分证书,作为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证明材料。
五、实施效果评估学校将定期对大学生创新学分的认定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学生参与度、创新活动的质量、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等方面,以便不断完善和优化认定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是指通过学生在大学期间参预创新活动,积累相关经验和能力,获得学分认定的一项制度。
为了激励和支持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大学制定了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以明确认定标准和程序,确保认定工作的公正、公平和规范性。
二、认定标准1. 创新项目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的重点是学生参预的创新项目。
创新项目可以包括科研项目、创业项目、社会实践项目等。
认定标准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项目的创新性:项目需要具备一定的创新性,能够解决实际问题或者提出新的理论观点。
- 项目的实施情况:项目需要有明确的实施计划和实施过程,学生需要参预到项目的实际操作中。
- 项目的成果:项目需要有一定的成果产出,可以是科研论文、创业计划书、社会调研报告等。
2. 参预时间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还需要考虑学生参预创新项目的时间。
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参预时间的要求:学生需要参预创新项目的时间达到一定的要求,普通要求参预时间不少于一学期或者一年。
- 参预时间的分配:学生可以将参预时间分配在不同的阶段,例如项目的策划、实施、总结等。
3. 学分认定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的最终目的是为学生获得学分。
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学分的分配:学分的分配根据项目的难度和学生的参预程度来确定,普通分为一定的基础学分和额外的加分项。
- 学分的认定方式:学分的认定可以通过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初步评估,然后由专家评审组进行终审。
三、认定程序1. 申请阶段学生在参预创新项目后,需要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项目计划书、实施报告、成果展示等。
2. 初步评估学校的创新学分认定办公室将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评估,主要评估项目的创新性、实施情况和成果。
3. 专家评审初步评估通过后,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学生的申请进行终审。
专家评审组由学校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估和打分。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在当前高等教育发展的背景下,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已成为教育改革的重要目标。
为了激发学生的创新潜能,许多高校开始实施创新学分认定制度,以鼓励学生参预创新实践活动并赋予学分奖励。
本细则旨在规范大学生创新学分的认定标准和流程,确保认定工作的公正、公平和科学性。
二、创新学分认定的定义创新学分认定是指根据学生在创新实践活动中所表现出的创新能力和成果,经过学校认定机构评审并计算学分,将其纳入学生的学业成绩中的一种制度。
三、创新学分认定的标准1. 创新实践活动的类型创新实践活动可以包括科研项目、创业实践、社会实践、学科竞赛、创新设计等。
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活动类型和要求。
2. 创新能力的评估指标创新能力的评估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a. 创新思维能力:学生是否具备独立思量、解决问题和发现新颖观点的能力;b. 创新实践能力:学生是否能够将创新思维转化为实际行动,并产生实质性成果;c. 团队合作能力:学生是否能够与他人合作完成创新项目,并有效地协调团队成员的工作;d. 学科知识应用能力:学生是否能够将所学的学科知识应用于创新实践中;e. 创新文化素质:学生是否具备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价值观。
3. 创新学分的认定流程a. 学生参预创新实践活动并完成相应的任务;b. 学生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创新成果、创新报告、导师评价等;c. 学校认定机构对学生的创新实践活动进行评审;d. 学校认定机构根据评审结果,赋予学生相应的创新学分;e. 学生的创新学分将计入学生的学业成绩中。
四、创新学分认定的管理机构和责任1. 学校创新学分认定委员会学校应设立创新学分认定委员会,负责制定创新学分认定的政策和标准,组织评审工作,并对认定结果进行监督和管理。
2. 创新学分认定导师学校应指定专业教师或者相关专家作为创新学分认定导师,负责指导学生的创新实践活动,并对学生的成果进行评价和推荐。
3. 学生个人学生应积极参预创新实践活动,按要求完成相应的任务,并提交相关材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标题: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是指为了鼓励大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积极参与创新活动,提高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通过认定创新学分,可以激励学生更好地参与创新实践,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提升和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一、认定范围1.1 创新学分认定范围包括科研项目、科技竞赛、创业实践等多种形式的创新活动。
1.2 学生可以通过参与校内外的创新活动来获得创新学分认定。
1.3 创新学分认定应该具有一定的实质性,不能简单地以参与为标准,而应该注重学生在活动中所展现的创新能力和成果。
二、认定标准2.1 创新学分认定标准应该明确、公正、公开,避免主观性评判。
2.2 学校可以设立专门的认定委员会来负责创新学分的认定工作。
2.3 认定标准应该包括项目的创新性、实践性、成果性等方面,以确保学生获得的学分具有实质性。
三、认定流程3.1 学生在参与创新活动后,应该向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2 学校认定委员会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评定。
3.3 学校应该及时公布认定结果,确保学生的权益得到保障。
四、学分转换4.1 学生获得的创新学分可以作为选修学分或者绩点计算的一部分。
4.2 学校可以根据学生获得的创新学分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或者荣誉称号。
4.3 学生可以将获得的创新学分在毕业时计入学业成绩单,并对学业水平起到一定的加分作用。
五、监督与评估5.1 学校应该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创新学分认定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开性。
5.2 学校可以定期对创新学分认定工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认定标准和流程。
5.3 学校应该鼓励学生和教师参与创新学分认定工作,共同推动创新教育的深入发展。
结语: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的制定和落实,对于促进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学校能够积极推动创新学分认定工作,为学生提供更多的成长机会和发展空间。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是指通过大学生参预科研、创新实践等活动,获得学分认定的一项制度。
该制度旨在激发大学生的创新潜能,培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认定对象本细则适合于全校所有在校本科生。
三、认定标准1. 科研项目类(1) 参预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学生,可获得5个学分;(2) 参预省级科研项目的学生,可获得3个学分;(3) 参预校级科研项目的学生,可获得2个学分。
2. 创新创业类(1) 参预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一等奖的学生,可获得4个学分;(2) 参预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可获得3个学分;(3) 参预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三等奖的学生,可获得2个学分;(4) 参预省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一等奖的学生,可获得3个学分;(5) 参预省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可获得2个学分;(6) 参预省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三等奖的学生,可获得1个学分;(7) 参预校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一等奖的学生,可获得2个学分;(8) 参预校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可获得1个学分;(9) 参预校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三等奖的学生,可获得0.5个学分。
3. 社会实践类(1) 参预国内社会实践活动满40小时的学生,可获得1个学分;(2) 参预国际社会实践活动满80小时的学生,可获得2个学分。
四、认定流程1. 学生申请学生在参预相应活动后,需向学院或者学校提交申请材料,包括活动证明、成果报告等。
2. 学院审核学院将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照认定标准进行评分。
3. 学校认定学校将根据学院审核结果,对学生的申请进行最终认定,并将认定结果通知学生。
五、其他规定1. 学分认定结果将计入学生的学分总量,作为学生学业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2. 学生在同一活动中不能重复获得学分认定。
3. 学生可以累计获得不同类型的创新学分,但总学分不得超过10个。
4. 学生如有不满意认定结果的,可向学院提出申诉,学院将组织专门的评审小组重新评估。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是指对大学生在创新实践活动中所取得的成果进行评价和认定,以便将其纳入学分体系,为大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和发展空间。
为了确保认定工作的公正、公开和科学性,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认定标准1. 创新性:大学生的创新实践活动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包括但不限于科研项目、科技竞赛、创业实践等。
创新性可通过项目的独特性、创新方法、创造性成果等方面进行评价。
2. 专业性:创新实践活动应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能够提升学生在专业领域的能力和水平。
专业性可通过活动的专业背景、专业知识的应用等方面进行评价。
3. 实践性:创新实践活动应具有一定的实践性,能够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实践性可通过活动的实际操作环节、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
4. 成果性:创新实践活动应有明确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论文、专利、软件、产品等。
成果性可通过活动的成果数量、成果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价。
三、认定流程1. 学生申请:学生根据自己参与的创新实践活动,填写认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活动介绍、活动证明、成果展示等。
2. 学院初审:学院根据申请材料对学生的创新实践活动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是否符合认定标准。
3. 专家评审:学院组织专家对符合认定标准的学生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活动的创新性、专业性、实践性和成果性。
4. 认定结果公示:学院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学生对认定结果的异议。
5. 认定结果确认:公示期结束后,学院对认定结果进行确认,并将结果通知学生。
6. 学分认定:学院根据认定结果,将符合要求的创新实践活动纳入学分体系,相应学分计入学生的学业成绩。
四、认定管理1. 评审专家:学院根据需要组织评审专家,专家应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评审过程应公正、公开、科学。
2. 认定结果公示:学院将认定结果在学院官方网站或公示栏上进行公示,确保学生对认定结果有知情权和参与权。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是指通过学生在大学期间参与科研、创新实践等活动,获得一定学分的认定制度。
这一制度的实施对于激励学生创新能力的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的实施细则。
一、认定标准1.1 科研项目参与大学生可以通过参与科研项目,积极参与科研活动,发表论文等方式来获得创新学分。
认定标准主要包括项目参与度、论文质量、论文发表情况等。
1.2 创新实践项目大学生可以参与创新实践项目,如创业实践、社会实践等,通过项目的完成情况、实践成果等来获得创新学分。
认定标准主要包括项目完成情况、实践成果的创新性和实用性等。
1.3 学术竞赛获奖大学生可以通过参加学术竞赛并获得奖项来获得创新学分。
认定标准主要包括竞赛级别、获奖情况、竞赛项目的创新性等。
二、认定程序2.1 申请材料准备学生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报告、论文、竞赛获奖证书等。
2.2 提交申请学生需要将申请材料提交给学校相关部门,如科研处、创新实践中心等。
2.3 评审认定学校相关部门将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认定,评审标准按照认定标准进行评定。
2.4 结果通知学校将根据评审结果通知学生是否获得创新学分的认定。
三、学分使用3.1 学分累计获得创新学分的学生可以将其累计到学位课程中,作为选修课程或学分补充。
3.2 学分转换学生还可以将创新学分转换为学分积累,用于申请奖学金、评优评先等。
3.3 学分认定记录学校将对学生获得的创新学分进行记录,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激励机制4.1 奖励措施学校可以根据学生获得的创新学分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如学术荣誉称号、奖学金等。
4.2 指导支持学校可以提供专业的指导支持,帮助学生参与科研、创新实践等活动,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水平。
4.3 宣传推广学校可以通过宣传推广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制度,激发更多学生参与创新活动,提高整体创新氛围。
五、监督与评估5.1 监督机制学校将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创新学分认定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认定过程的公正、公平。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是指在大学期间,学生参预科研项目、创新实践、学术竞赛等活动,积累的学术和创新成果所获得的学分。
为了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学校制定了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二、认定标准1. 科研项目:学生参预科研项目的学分认定标准如下:- 以学生作为主要参预者的科研项目,每一个项目最高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作为辅助参预者的科研项目,每一个项目最高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作为实验助手参预的科研项目,每一个项目最高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作为数据分析助手参预的科研项目,每一个项目最高可获得X个学分。
2. 创新实践:学生参预创新实践的学分认定标准如下:- 学生参预创业实践项目,每一个项目最高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参预社会实践项目,每一个项目最高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参预志愿者服务项目,每一个项目最高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参预文化艺术实践项目,每一个项目最高可获得X个学分。
3. 学术竞赛:学生参预学术竞赛的学分认定标准如下:- 学生在国际级学术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在国家级学术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在省级学术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在校级学术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可获得X个学分。
三、认定流程1. 学生申请:学生在完成相应的科研项目、创新实践或者学术竞赛后,需填写认定申请表格,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项目报告、获奖证书等。
2. 导师评审:学生的申请材料将由导师进行评审。
导师将根据学生的实际参预程度、成果质量等因素进行评定,并填写评审表格。
3. 学院审核:学院将组织专门的审核小组,对学生的申请材料和导师评审结果进行审核。
审核小组将根据学校制定的认定标准,综合评估学生的实际表现和成果,决定是否认定相应的学分。
4. 结果公示:学院将公示认定结果,公示期为X天。
学生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经核实后,学院将作出最终认定结果。
华东理工大学学分制管理规定

华东理工大学学分制管理规定校教〔2017〕47号为推进和规范我校的学分制管理模式,为学生创造自主学习的环境和条件,特制定华东理工大学学分制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章学分计算第一条理论与实验课程理论课16学时计1学分;体育、实验、上机课程32学时计1学分。
第二条实践教学环节军训计2.5学分;课程(设计)、实习、小设计等,1周计1学分;毕业论文(设计)学分按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计。
第三条创新教育活动创新学分,指学生按规定参加教学计划之外的各种竞赛性、科研性、实践性活动所取得的学分。
这些活动主要包括由学校、学院(系)组织,并经教务处核准的各类发明、设计、社会实践、科学研究以及社团活动。
实施细则如下:1.竞赛性活动获奖获国家级以上奖励计2学分,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计1.5学分,获市级三等奖或校一等奖计1学分,市级鼓励奖、参赛奖,校二等奖及以下者计0.5学分。
同一奖项多次获奖者,按最高级精品别记学分,不予重复。
精品2.发表论文在国外国内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主要作者(排名第一)每篇计1.5学分,其他作者每篇计0.5学分。
在其他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论文,第一作者1.0学分,其他作者0.5学分。
3.取得科研成果学生结合本专业学习,经科研实践取得署名发明专利或科研成果,可获得2学分。
4.参与科学研究学校鼓励二年级以上学生积极参加课余科研活动。
凡参与USRP项目的学生,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和指导教师的评定结果,给予1.5学分。
指导老师应根据学生的创新精神、动手能力、工作态度、撰写论文等情况给予成绩评定。
5.社会实践、社团活动计划外有创意的社会实践和社团活动,组织单位应事先提出活动方案,并填写“华东理工大学创新学分申请表”,报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在教务处备案。
经备案的社团活动以一学期计0.5学分,社会实践以7-14天计0.5学分,15-30天计1学分。
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类的累计创新学分不超过1.5学分。
参加社团活动的学生必须提交活动的心得体会或总结报告。
华东理工大学创新教育学分认定细则-华东理工大学教务处

华东理工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认定细则为推进创新教育理念,培养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学校于2008年8月公布了《华东理工大学关于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的补充规定》(校教[2008]17号文,以下简称“补充规定),文中对我校创新学分的要求、创新学分的获取方式以及对应学分有了比较明确的规定。
本细则以该《规定》精神为基础,对认定工作做了进一步明确,请各学院以此为依据,加强对本学院学生创新学分的认定工作。
现将《补充规定》中有关创新学分获取方式的内容摘录如下:大学四年里(包括短学期),学生可以通过下列活动获取创新教育学分:1.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校内外竞赛、USRP活动、创新基地活动以及教师的科研活动;2.参加学校组织的计划外的有创意的社会实践、社团活动;3.参加由学院或其他主办方提出的,经过学校教务处认定的课余实践活动;4.本科教学培养方案中“开放实践(实验、竞赛)平台”设置的教学活动;5.基于科研或其他实践活动,在国内外正式期刊上发表论文、申请专利或获得奖励。
鉴于创新活动类别较多,为便于各学院对创新学分的认定,特对上述《补充规定》中创新学分获取方式的条例制定如下细则,请各学院参照执行。
一、由教务处直接认定的创新学分内容:1.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校外竞赛(附:赛事名单)名单:全国大学生数模竞赛、英特尔杯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嵌入式系统专题邀请赛、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飞思卡尔”全国智能汽车竞赛、全国西门子杯大学生控制仿真挑战赛、“三井化学”杯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全国/上海高校化学实验竞赛、全国大学生过程装备实践与创新大赛、CCTV杯演讲比赛、“外研社杯”全国英语辩论赛。
RP活动和短学期举办的各类竞赛活动3.学校创新教育基地活动4.本科教学培养方案中“开放实践(实验、竞赛)平台”设置的教学活动上述活动由组织单位将成绩直接交至教务处登记即可。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是指针对大学生在校期间参与创新活动所获得学分的认定标准和规定。
随着社会对大学生创新能力的重视,越来越多的高校开始实施创新学分认定制度,以鼓励学生参与创新活动,提升其综合素质和竞争力。
本文将详细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
一、认定标准1.1 创新活动范围: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应明确创新活动的范围,包括科研项目、创业实践、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等各类创新活动。
1.2 参与要求:细则应规定学生参与创新活动的要求,包括参与时长、完成任务、取得成果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1.3 认定标准:制定认定标准,明确学生参与创新活动所获得学分的具体计算方式和评定标准,确保认定公平公正。
二、认定流程2.1 申请材料:学生参与创新活动后,需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包括活动证明、成果展示、指导老师推荐信等。
2.2 评审流程:设立专门的评审机构或委员会,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定学生所获得的创新学分。
2.3 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将学生的创新学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确保透明度和公正性。
三、学分使用3.1 学分转换:学生获得的创新学分可转换为学业学分或绩点,以提升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
3.2 学分累积:学生在校期间可累积获得的创新学分,为将来的学业发展和就业提供有力支持。
3.3 学分认可: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应明确学校对创新学分的认可范围和使用方式,确保学生获得的学分得到有效利用。
四、激励机制4.1 奖励措施:学校可设立创新学分奖励机制,对获得创新学分的学生给予奖励,激励更多学生参与创新活动。
4.2 荣誉称号:设立创新学分荣誉称号,对获得一定数量创新学分的学生进行表彰,鼓励学生持续参与创新活动。
4.3 实践机会:通过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为学生提供更多实践机会,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成长。
五、监督与评估5.1 监督机制:建立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的监督机制,对评审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认定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华东理工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认定细则

本细则解释权归教务处。
附:学院认定流程
竞赛 发表的论文 专利、发明
现将《补充规定》中有关创新学分获取方式的内容摘录如下: 大学四年里(包括短学期),学生可以通过下列活动获取创新教育学分: 1.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校内外竞赛、USRP 活动、创新基地活动以及教师的
科研活动; 2.参加学校组织的计划外的有创意的社会实践、社团活动; 3.参加由学院或其他主办方提出的,经过学校教务处认定的课余实践活动; 4.本科教学培养方案中 “开放实践(实验、竞赛)平台”设置的教学活动; 5.基于科研或其他实践活动,在国内外正式期刊上发表论文、申请专利或
学生持证书原件 学生持论文期刊 学生持专利证明
社团活动
参与教师 科研论文
学生持社团证明 并提交活动心得
教师填写课题申报书 学生填写课题申请书
教务处 备案
学生提交论 文和成绩单
实践活动
主办单位网上下载 填写“华东理工大学 创新教育学分申请 表(一式两份)”
教务处审核
确定学分, 开展活动
未通过
活动结束 提交报告
获得奖励。
鉴于创新活动类别较多,为便于各学院对创新学分的认定,特对上述《补充 规定》中创新学分获取方式的条例制定如下细则,请各学院参照执行。
一、由教务处直接认定的创新学分内容:
1.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校外竞赛(附:赛事名单) 名单:全国大学生数模竞赛、英特尔杯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嵌入式系 统专题邀请赛、ACM/ICPC 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飞思卡尔”全国智能汽车竞赛、全国西门子杯 大学生控制仿真挑战赛、“三井化学”杯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全国/上海高校化 学实验竞赛、全国大学生过程装备实践与创新大赛、CCTV 杯演讲比赛、“外研社 杯”全国英语辩论赛。 RP 活动和短学期举办的各类竞赛活动 3.学校创新教育基地活动 4.本科教学培养方案中 “开放实践(实验、竞赛)平台”设置的教学活动 上述活动由组织单位将成绩直接交至教务处登记即可。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大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成为高等教育的重要任务之一。
为了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参预创新实践活动,并对其进行认定,制定本《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二、认定范围本细则适合于我校所有在校本科生。
认定的创新学分包括科研创新学分、科技竞赛学分、创新创业学分和社会实践学分。
三、认定标准1. 科研创新学分认定标准:(1) 参预科研项目研究并取得成果的学生,可获得科研创新学分;(2) 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身份发表SCI、EI、核心期刊论文的学生,可获得额外的科研创新学分;(3) 参预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的学生,可获得额外的科研创新学分。
2. 科技竞赛学分认定标准:(1) 参加国家级、省级以上科技竞赛并获得奖项的学生,可获得科技竞赛学分;(2) 在国际性科技竞赛中获奖的学生,可获得额外的科技竞赛学分。
3. 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标准:(1) 参预创业实践项目并成功创办企业的学生,可获得创新创业学分;(2) 参预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奖项的学生,可获得额外的创新创业学分。
4. 社会实践学分认定标准:(1) 参预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成果的学生,可获得社会实践学分;(2) 参预社会公益活动并获得奖项的学生,可获得额外的社会实践学分。
四、认定程序1. 学生申请认定:学生根据自身参预创新实践活动的情况,填写《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学院审核:学院设立创新学分认定办公室,负责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学校认定:学校创新学分认定委员会负责最终的学分认定工作。
认定委员会由各学院的教师代表和学校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4. 学分发放:学校根据认定结果,将认定的创新学分加入学生的学业成绩单中,并在学生毕业时进行统一的学分认定证书颁发。
五、其他规定1. 本细则中所认定的创新学分仅作为学生学业成绩的一部份,不影响学生的学位授予。
2. 学生在申请认定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销其创新学分认定资格,并赋予相应的处罚。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是指针对大学生在校期间参预创新实践活动所获得的学分进行认定的具体规定。
这一细则对于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激发学生的创新潜能,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就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一、认定范围1.1 创新项目1.2 创新竞赛1.3 创新实践二、认定标准2.1 项目难度2.2 创新性2.3 成果质量三、认定流程3.1 申请材料准备3.2 学校审核3.3 学分认定四、认定方式4.1 学分认定4.2 学分转换4.3 学分积累五、认定效果5.1 学业成绩5.2 学术荣誉5.3 就业竞争力正文内容:一、认定范围1.1 创新项目:大学生可以参预学校组织的创新项目,如科研项目、实践项目等。
惟独在完成并取得一定成果的情况下,才干被认定为创新学分。
1.2 创新竞赛:大学生可以参加各类创新竞赛,如学科竞赛、创业大赛等。
获得奖项或者提出创新方案的学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学分认定。
1.3 创新实践:大学生可以参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创新实践活动。
惟独在实践活动中表现出色,得到相关证明材料的情况下,才干获得学分认定。
二、认定标准2.1 项目难度:创新项目的难度越大,对学生的创新能力要求也就越高。
学生完成的项目越具挑战性,获得的学分认定也就越高。
2.2 创新性:创新学分认定的核心在于创新性。
学生参预的项目或者竞赛必须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才干获得学分认定。
2.3 成果质量:学生完成的项目或者竞赛成果质量是认定的重要指标之一。
成果的质量越高,获得的学分认定也就越高。
三、认定流程3.1 申请材料准备:学生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报告、竞赛证书、实践证明等。
这些材料需要详细描述学生的参预情况和成果。
3.2 学校审核:学校会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包括项目的难度、创新性和成果质量等方面。
惟独审核通过的学生才干进行学分认定。
3.3 学分认定:学校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和审核结果,对学生的创新学分进行认定。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是指通过学生在大学期间参与科研、创新实践等活动所获得的学分认定制度。
该制度的实施旨在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积极参与科研和创新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认定条件1. 科研项目认定大学生参与科研项目的认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项目类型:科研项目可以包括国家级、省级、校级科研项目,以及企业合作项目等。
(2)项目时长:项目的时长需要达到一定要求,一般不少于3个月。
(3)项目成果:学生需要在项目中有明确的科研任务,并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如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
2. 创新实践认定大学生参与创新实践的认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实践类型:创新实践可以包括科技竞赛、创业实践、社会实践等。
(2)实践时长:实践活动的时长需要达到一定要求,一般不少于2个月。
(3)实践成果:学生需要在实践活动中有明确的任务,并取得一定的成果,如获奖、创业项目落地等。
三、认定流程1. 申请阶段(1)学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认定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应的材料,包括科研项目或创新实践的证明材料、成果证明等。
(2)学生可以选择申请科研项目认定、创新实践认定或两者同时申请,但需分别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
2. 审核评定阶段(1)学校设立专门的认定评审委员会,由相关专家和教师组成,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定。
(2)评定标准包括项目的质量、学生的参与度、成果的价值等方面。
3. 认定结果公示(1)认定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1周。
(2)学生可以在公示期内对认定结果进行申诉,申诉材料需提交给认定评审委员会。
4. 认定结果确认(1)经过公示和申诉期后,认定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诉情况进行最终的认定结果确认。
(2)认定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并在学校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四、学分认定1. 认定学分(1)科研项目认定:根据项目的级别和学生的参与度,认定相应的学分,一般为2-6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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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持证书原件 学生持论文期刊 学生持专利证明
社团活动
参与教师 科研论文
学生持社团证明 并提交活动心得
教师填写课题申报书 学生填写课题申请书
教务处 备案
学生提交论 文和成绩单
实践活动
主办单位网上下载 填写“华东理工大学 创新教育学分申请 表(一式两份)”
教务处审核
确定学分, 开展活动
未通过
活动结束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提交报告
该细则认定工作由各学院教务负责人完成,请将学生学分认定情况填写在教 务处下发的电子表格里,并请打印出来由认定老师签字、学院盖章,每学期期末 上报给教务处汇总。参加实践活动、社团活动的学生在进行学分认定时所提交的 总结报告或心得体会纸板材料一并交至教务处。
本细则解释权归教务处。
附:学院认定流程
竞赛 发表的论文 专利、发明
获得奖励。
鉴于创新活动类别较多,为便于各学院对创新学分的认定,特对上述《补充 规定》中创新学分获取方式的条例制定如下细则,请各学院参照执行。
一、由教务处直接认定的创新学分内容:
1.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校外竞赛(附:赛事名单) 名单:全国大学生数模竞赛、英特尔杯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嵌入式系 统专题邀请赛、ACM/ICPC 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飞思卡尔”全国智能汽车竞赛、全国西门子杯 大学生控制仿真挑战赛、“三井化学”杯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全国/上海高校化 学实验竞赛、全国大学生过程装备实践与创新大赛、CCTV 杯演讲比赛、“外研社 杯”全国英语辩论赛。 RP 活动和短学期举办的各类竞赛活动 3.学校创新教育基地活动 4.本科教学培养方案中 “开放实践(实验、竞赛)平台”设置的教学活动 上述活动由组织单位将成绩直接交至教务处登记即可。
现将《补充规定》中有关创新学分获取方式的内容摘录如下: 大学四年里(包括短学期),学生可以通过下列活动获取创新教育学分: 1.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校内外竞赛、USRP 活动、创新基地活动以及教师的
科研活动; 2.参加学校组织的计划外的有创意的社会实践、社团活动; 3.参加由学院或其他主办方提出的,经过学校教务处认定的课余实践活动; 4.本科教学培养方案中 “开放实践(实验、竞赛)平台”设置的教学活动; 5.基于科研或其他实践活动,在国内外正式期刊上发表论文、申请专利或
华东理工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认定细则
为推进创新教育理念,培养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学校于 2008 年 8 月公布了《华东理工大学关于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的补充规定》(校教 [2008]17 号文,以下简称“补充规定),文中对我校创新学分的要求、创新学 分的获取方式以及对应学分有了比较明确的规定。本细则以该《规定》精神为基 础,对认定工作做了进一步明确,请各学院以此为依据,加强对本学院学生创新 学分的认定工作。
二、由学院认定,教务处审核的创新学分内容: 1.学生参加的其他赛事(即除上述列出的赛事名单以外的竞赛项目) 学生获得校外各级竞赛的奖励,需持获奖证明原件至本学院教务负责人处进 行学分认定,获国家级以上奖励计 2 学分,获市级(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计 1.5 学分,获市级(省部级)三等奖或校一等奖计 1 学分,市级(省部级)鼓 励奖、参赛奖,校二等奖及以下者计 0.5 学分。由校内各部门或学院内部自行组 织的各类竞赛活动,一等奖计 0.5 学分,二等奖及以下计 0.25 学分。同一奖项 多次获奖者,按最高级别记学分,不予重复。在赛事的级别认定上请各位学分认 定的老师注意:按照现行规定,对于目前由行业、民间组织的全国性赛事活动以 及官方举办的地区性赛事(如:华东地区 xx 竞赛),认定时依照上海市级(省部 级)的标准。 2.学生参与教师的科研活动 该项请参照 USRP 活动执行,教师事先填写课题申报书,学生填写参加课题 的申请书交教务处备案。学生必须提交相关科研活动的论文,指导老师应根据学 生的创新精神、动手能力、工作态度、撰写论文等情况给予成绩评定并填写相应 的成绩单。学生参与实验时间大于 50 学时,且完成课题论文成绩合格,给予 1.5 学分。学生提交论文和成绩单至学院并进行学分认定。 3.参加学校组织的计划外的有创意的社会实践、社团活动。 学生参加计划外有创意的社会实践,组织单位应事先提出活动方案,并填写 “华东理工大学创新学分申请表”,该申请表一式两份,报教务处审核同意后, 一份留教务处备案,一份留组织单位。参加社会实践的学生要写出实践报告,主 办单位要对报告进行评阅,给出评分(以优、良、合格、不合格计)。学生到学 院进行学分认定时,须出示申请表和实践报告,学院根据申请表上教务处核定的 学分数认定学分。学院应保留学生的实践报告并在每学期汇总时提交教务处审 核。教务处对报告进行抽查,对质量不合格报告,有权退回并要求学生修改,并 据此决定是否给予学分。社会实践以 7-14 天计 0.5 学分,15-30 天计 1 学分。 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累计创新学分不超过 1.5 学分。 对于社团活动,教务处会在每个新学年开始与团委联系,确定当年的社团名 单,然后发至各学院,学院根据各年级对应的社团活动进行学分认定。经备案的 社团活动以一学期计 0.25 学分,学生参加社团活动累计创新学分不超过 1.5 学 分。参加社团活动的学生必须提交活动的心得体会或总结报告。 上述社会实践和社团活动学分仅对直接参与活动的学生给予认定,不包括为 活动提供服务的学生。 4.参加由学院或其他主办方提出的,经过学校教务处认定的课余实践活动;
该项的认定请参照第 3 项中“学生参加计划外有创意的社会实践”标准执行。 5.基于科研或其他实践活动,在国内外正式期刊上发表论文、申请专利或 获得奖励。 发表论文:在国外国内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主要作者(排名第一)每篇 计 1.5 学分,其他作者每篇计 0.5 学分。在其他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论文,第一 作者 1.0 学分,其他作者 0.5 学分。学生前往学院认定时请将刊物提供给认定的 老师审阅。 专利:学生结合本专业学习,经科研实践申请发明专利,取得实用新型专利、 注册软件可获得 0.5 - 2 学分(指导教师认定)。学生在认定学分时需提供专利 证明。
学
期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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