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课件09第5-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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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第5版)PPT第5章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 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 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 的所得; (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二)减税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
表5-5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表(按年)
注:表5-5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60000元以及专 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2.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
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 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 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 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上述各项所得一般属于个人独立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 得或属于独立个人劳动所得。
(三)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
三、个人所得税税率的判定
个人所得税分别按不同个人所得项目,规定了超额累 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形式。 (一)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 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的预扣率(预扣预缴) 1.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预扣率
居民个人工Leabharlann 、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预扣 率表如表5-3所示。
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雇员以培训 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 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 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金额并入营销人员当期的工资、 薪金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注册会计师税法课件 (11)
我国一向重视对外缔结税收协定。 (1)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我国与巴基斯坦缔结关于互免海运企业运输收 入税收的协定。 (2)在20世纪70年代,我国先后与前南斯拉夫、日本和英国分别缔结关于 互免空运企业运输收入税收的协定。 (3)1980和1981年,我国连续颁布《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 个人所得税法》、《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这一系列涉外税收法规的颁布,基本 确立了我国涉外税收的法律体系。 (4)1983年,我国和日本签订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是我国对外签订的第 一个全面性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答案】A
16
三、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 和财产转让所得
(三)扣缴税款要求 (四)其他相关规定 1.关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扣缴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 2.关于利息扣缴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 3.关于融资租赁和出租不动产的租金所得税务处理问题
17
三、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 和财产转让所得
3.其他事项
13
二、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
(四)其他税种 1.增值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 (五)税务申报要求 1.企业所得税 2.其他税种
14
三、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 和财产转让所得
(一)登记备案管理
(二)应纳税额计算 扣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征收率
国际税收协定的两种模式: (1)国际税收协定优于国内税法; (2)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效力等同,在出现冲突时按照“新法优 于旧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等处理法律冲突的一般性原则来协调。
【例题·多选题】(2010年)下列关于国际税收协定的法律地位说法正 确的是( )。
A.国内税法优于国际税收协定 B.国际税收协定优于国内税法 C.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效力不等同 D.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效力等同,在出现冲突时按照“旧法优于 新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等处理法律冲突的一般性原则来协调
【答案】A
16
三、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 和财产转让所得
(三)扣缴税款要求 (四)其他相关规定 1.关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扣缴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 2.关于利息扣缴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 3.关于融资租赁和出租不动产的租金所得税务处理问题
17
三、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 和财产转让所得
3.其他事项
13
二、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
(四)其他税种 1.增值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 (五)税务申报要求 1.企业所得税 2.其他税种
14
三、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 和财产转让所得
(一)登记备案管理
(二)应纳税额计算 扣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征收率
国际税收协定的两种模式: (1)国际税收协定优于国内税法; (2)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效力等同,在出现冲突时按照“新法优 于旧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等处理法律冲突的一般性原则来协调。
【例题·多选题】(2010年)下列关于国际税收协定的法律地位说法正 确的是( )。
A.国内税法优于国际税收协定 B.国际税收协定优于国内税法 C.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效力不等同 D.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效力等同,在出现冲突时按照“旧法优于 新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等处理法律冲突的一般性原则来协调
第九章 其他各税税法《税法》PPT课件
• 1)契税的征税对象 • 2)契税的纳税人
9.1 财产税税法
★ 9.1.3契税法
► 9.1.3.3契税的计税依据与税率
• (1)契税的计税依据 • (2)契税的税率
► 9.1.3.4契税的优惠政策
• (1)优惠政策的一般规定 • (2)优惠政策的特殊规定
9.1 财产税税法
► 9.1.3.6契税的征收管理
9.2 行为目的税税法
★ 9.2.2车辆购置税法
► 9.2.2.2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人
• 2)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 • (1)购买使用行为。 • (2)进口使用行为。 • (3)受赠使用行为。 • (4)自产自用行为。 • (5)获奖使用行为。 • (6)其他使用行为。
9.2 行为目的税税法
9.2 行为目的税税法
★ 9.2.3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 9.2.3.2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基本法律
• 1)城建税的纳税人 • 2)城建税的征税范围 • 3)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 4)城建税的适用税率 • 5)城建税的优惠内容
9.2 行为目的税税法
► 9.2.3.3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 9.2.3.4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
► 9.4.1.3教育费附加的计算 ► 应纳教育费附加= 实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征收比率
9.4 非税征收制度
★ 9.4.2矿区使用费
► 9.4.2.1矿区使用费的概念 ► 9.4.2.2矿区使用费的计征办法 ► 9.4.2.3矿区使用费的征收管理
9.4 非税征收制度
★ 9.4.3文化事业建设费
• (1)车辆购置税的纳税期限 • (2)车辆购置税的征税地点 • (3)车辆购置税的纳税申报 • (4)车辆购置税的退税管理
9.1 财产税税法
★ 9.1.3契税法
► 9.1.3.3契税的计税依据与税率
• (1)契税的计税依据 • (2)契税的税率
► 9.1.3.4契税的优惠政策
• (1)优惠政策的一般规定 • (2)优惠政策的特殊规定
9.1 财产税税法
► 9.1.3.6契税的征收管理
9.2 行为目的税税法
★ 9.2.2车辆购置税法
► 9.2.2.2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人
• 2)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 • (1)购买使用行为。 • (2)进口使用行为。 • (3)受赠使用行为。 • (4)自产自用行为。 • (5)获奖使用行为。 • (6)其他使用行为。
9.2 行为目的税税法
9.2 行为目的税税法
★ 9.2.3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 9.2.3.2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基本法律
• 1)城建税的纳税人 • 2)城建税的征税范围 • 3)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 4)城建税的适用税率 • 5)城建税的优惠内容
9.2 行为目的税税法
► 9.2.3.3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 9.2.3.4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
► 9.4.1.3教育费附加的计算 ► 应纳教育费附加= 实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征收比率
9.4 非税征收制度
★ 9.4.2矿区使用费
► 9.4.2.1矿区使用费的概念 ► 9.4.2.2矿区使用费的计征办法 ► 9.4.2.3矿区使用费的征收管理
9.4 非税征收制度
★ 9.4.3文化事业建设费
• (1)车辆购置税的纳税期限 • (2)车辆购置税的征税地点 • (3)车辆购置税的纳税申报 • (4)车辆购置税的退税管理
税法(第九版)第09章税收征收管理法
1 直接 申报
2 电文 申报
3 特殊 申报
财产税税法 9.1.4 纳税申报
9.1.4.5 纳税申报的其他要求 •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期限和缴纳税款期限的最后一
天,如遇国家规定的公休假日(指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 节和星期六、星期日等)可以顺延。 •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发生纳税或扣缴义务,未按规定的期限办 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税 务机关有权规定其应纳税额。 •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要按照申报表规定的内容填写,并加盖单 位公章,做到表内整洁、指标齐全、数字连续。
财产税税法 9.1.2 账证管理
9.1.2.3 账证管理的内容
01
计算机
05 记账管理 02
账证资料 的保管
个体户 建账要求
04 03
税控装置 会计管理 的使用 的备案
财产税税法 9.1.2 账证管理
9.1.2.2 账簿设置的范围 ➢ 根据《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
税人、扣缴义务人应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 税务主管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设置账簿,根 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核算。 ➢ 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设置账簿,包括总账、 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等;扣缴义务人应自扣缴义 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等。
5 9.2.2.5 税收保全
6 9.2.2.6 强制执行 7 9.2.2.7 其他措施
纳税评估 9.3.1 纳税评估的含义、机构和内容
9.3.1.1 纳税评估的含义 • 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
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 量的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它的基本法律 依据是2005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 (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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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法的分类
【小思考】 税收实体法与税收程序法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即学即用】 下列税法中属于税收程序法的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B.《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答案】C
➢ 税法的分类
2.按税法效力分类 按照税法效力的不同,可以将税法分为税收法律、税收法规、税收规章等。 税收法律是指享有国家立法权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依照法律程序制定的有关税 收分配活动的基本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的 规定,只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 力仅次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而高于税收法规、规章。 税收法规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根据其职权或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授权,依据 《宪法》和税收法律,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制定的有关税收活动的实施规定或办法。 国务院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依《宪法》和法律制定税收法规。 税收规章是指国家税收管理职能部门、地方政府根据其职权和国家最高行政机关 的授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规范性税收文件。在我国,具体是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以及地方政府在其权限内制定的有关税收的“办法”“规 则”“规定”等。 【小思考】我国现行税法中属于税收法律的有哪几部?
➢ 税法的定义
各有权机关根据国家立法体制规定所制定的一系列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构成了我国的税收法律体系。 从广义上讲,税法是各种税收法律规范的总和,即包括所有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是税法体系的总称。广义的税收法律规范不仅存在于 专门的税收法律法规中,还存在于其他与税收有关的法规之中。 从狭义上讲,税法是特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和颁布的税收 法律。 税法涉及的主体包括税收征管机关和纳税人。税收征管机关依法进行税收的征收 和管理,纳税人依法缴纳税款,双方均有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受到税法的规范和 制约。 税法的本质是正确处理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因税收而产生的税收法律关系,既要保 证国家税收收入,也要保护纳税人的权利,两者缺一不可。税法的核心在于兼顾 和平衡纳税人权利,在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稳步增长的同时,也保证对纳税人权利 的有效保护。
税法专业课件
幻灯片 1
税法
税法
第一章 税法基础知识 第二章 增值税法
第三章 消费税法
第四章 营业税法
第五章 关税法
第六章 企业所得税
法
第七章 个人所得税法 第八章 资源类税法
第九章 财产行为税法 第十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
幻灯片 3
第一章 税法基本知识
第一节 税法的概述
第二节 税法构成的基本要素
第三节 税收基本知识
扣缴义务人:是法律法规规定的负有代扣代缴、代
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代扣代缴义务
人代收代缴义务人。
纳税人与负税人不一样, 是由税负转嫁造成的。 幻灯片 12 二、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也称为课税客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
征纳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征税对象是区 分不同税种的标志。 计税依据:是税法规定的据以计算各种应征税款的 依据,是征税对象量的表现。征税对象反映的是对 什么征税,计税依据解决的是如何计量。 税目:是各个税种所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是征税 对象的具体化。
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必须有能够引起
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情况,也就
是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
税收法律事实包括事件与行为。
事件是不依主体的意志为转移的,能引
起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包括自
然现象与社会现象。
行为是以主体的意志为转移的,能引起
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活动。
得出应纳税额的税率。
(3)全率累进税率
(4)超率累进税率
目前通常使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
幻灯片 16
累进税率的运用
全额累进税率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全额×该级距适用税
率
超额累进税率
税法
税法
第一章 税法基础知识 第二章 增值税法
第三章 消费税法
第四章 营业税法
第五章 关税法
第六章 企业所得税
法
第七章 个人所得税法 第八章 资源类税法
第九章 财产行为税法 第十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
幻灯片 3
第一章 税法基本知识
第一节 税法的概述
第二节 税法构成的基本要素
第三节 税收基本知识
扣缴义务人:是法律法规规定的负有代扣代缴、代
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代扣代缴义务
人代收代缴义务人。
纳税人与负税人不一样, 是由税负转嫁造成的。 幻灯片 12 二、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也称为课税客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
征纳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征税对象是区 分不同税种的标志。 计税依据:是税法规定的据以计算各种应征税款的 依据,是征税对象量的表现。征税对象反映的是对 什么征税,计税依据解决的是如何计量。 税目:是各个税种所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是征税 对象的具体化。
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必须有能够引起
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情况,也就
是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
税收法律事实包括事件与行为。
事件是不依主体的意志为转移的,能引
起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包括自
然现象与社会现象。
行为是以主体的意志为转移的,能引起
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活动。
得出应纳税额的税率。
(3)全率累进税率
(4)超率累进税率
目前通常使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
幻灯片 16
累进税率的运用
全额累进税率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全额×该级距适用税
率
超额累进税率
税法课件_最新税法课件PPT
的标的物。是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如:企业所得税 的课税对象就是所得额,增值税的课税对象就是商品在生 产和流通过程中的增值额。
l 税目:征税对象的具体化,体现每个税种的征税广度。
l 3、税率
l 比例税率: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
l 定额税率:某些征收消费税的商品
l 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以课税对象的数额设定逐 级递增的税率,每次征税时,按课税对象总额相对应 的最高一级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税、车船税等; l 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
人所得税等。
l 3、按税收与价格的依存关系 l 价内税:营业税、消费税等 l 价外税:增值税 l 4、按照税收的计税依据分类 l 从价税 l 从量税
税法的特点
1.从立法过程看,税法属于制定法;不属 于习惯法。
2.从法律性质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 不属于授权法。
l 基本要素:1、纳税人;2、征税对象;3、计 税依据;4、税率;5、纳税环节;6、纳税地 点;7、纳税期限;8、减免税与加成加倍;9、 违章处理。
l 1、纳税人:又称纳税主体,是指税法规定的 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l 代扣代缴义务人 l 名义纳税人与实际纳税人 l 代征人
l 2、课税对象:确定税种性质和名称的重要依据。征税
l 超额累进税率:以课税对象的数额设定逐级递增的税 率,每次征税时,将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分级次按其 对应等级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人所得税)
l 超率累进税率:如土地增值税
l 4、计税依据:是对征税对象在量上的具体化, 表明在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是什么。
l 从价计征
l 从量计征
l 5、纳税期限:税法规定的计算税款与缴纳税 款的期限。
二、税收分类
l 税目:征税对象的具体化,体现每个税种的征税广度。
l 3、税率
l 比例税率: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
l 定额税率:某些征收消费税的商品
l 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以课税对象的数额设定逐 级递增的税率,每次征税时,按课税对象总额相对应 的最高一级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税、车船税等; l 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
人所得税等。
l 3、按税收与价格的依存关系 l 价内税:营业税、消费税等 l 价外税:增值税 l 4、按照税收的计税依据分类 l 从价税 l 从量税
税法的特点
1.从立法过程看,税法属于制定法;不属 于习惯法。
2.从法律性质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 不属于授权法。
l 基本要素:1、纳税人;2、征税对象;3、计 税依据;4、税率;5、纳税环节;6、纳税地 点;7、纳税期限;8、减免税与加成加倍;9、 违章处理。
l 1、纳税人:又称纳税主体,是指税法规定的 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l 代扣代缴义务人 l 名义纳税人与实际纳税人 l 代征人
l 2、课税对象:确定税种性质和名称的重要依据。征税
l 超额累进税率:以课税对象的数额设定逐级递增的税 率,每次征税时,将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分级次按其 对应等级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人所得税)
l 超率累进税率:如土地增值税
l 4、计税依据:是对征税对象在量上的具体化, 表明在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是什么。
l 从价计征
l 从量计征
l 5、纳税期限:税法规定的计算税款与缴纳税 款的期限。
二、税收分类
第九章税收法律制度ppt课件
(5)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 1 日、3 日、5 日、10 日、15 日、1 个月或者 1 个季度。 增值税固定业户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增值税非固定业户向 销售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第九章 税收法律制度ppt课件
第九章 税收法律制度
2.消费税法律制度
第九章 税收法律制度
学习目标
◇ 了解税法的概念及其构成要素 ◇ 熟悉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律的基本规定及违反税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 掌握主要税种的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办法等基本法律规定
第九章 税收法律制度ppt课件
第一节
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第九章 税收法律制度ppt课件
第九章 税收法律制度
一、税法的概念
消费税是指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 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征收的一种税。
(1)消费税的纳税人 (2)消费税的征税对象与纳税环节 (3)消费税的税率 (4)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九章 税收法律制度ppt课件
第九章 税收法律制度
消费税计算公式
(5)消费税的纳税申报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 1 日、3 日、5 日、10 日、15 日、税人应按照法定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以及税 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纳税资料,来办理纳税申报。
第九章 税收法律制度ppt课件
第九章 税收法律制度
三、税款征收
税款征收是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中心环节,是全部税收征管工作的目的 和归宿。
1.税款征收的主要方式
(1)查账征收 (2)核定征收 (3)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征收
3.税率
(1)比例税率 (2)累进税率 (3)定额税率
4.纳税环节
第九章 税收法律制度ppt课件
第九章 税收法律制度
2.消费税法律制度
第九章 税收法律制度
学习目标
◇ 了解税法的概念及其构成要素 ◇ 熟悉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律的基本规定及违反税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 掌握主要税种的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办法等基本法律规定
第九章 税收法律制度ppt课件
第一节
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第九章 税收法律制度ppt课件
第九章 税收法律制度
一、税法的概念
消费税是指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 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征收的一种税。
(1)消费税的纳税人 (2)消费税的征税对象与纳税环节 (3)消费税的税率 (4)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九章 税收法律制度ppt课件
第九章 税收法律制度
消费税计算公式
(5)消费税的纳税申报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 1 日、3 日、5 日、10 日、15 日、税人应按照法定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以及税 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纳税资料,来办理纳税申报。
第九章 税收法律制度ppt课件
第九章 税收法律制度
三、税款征收
税款征收是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中心环节,是全部税收征管工作的目的 和归宿。
1.税款征收的主要方式
(1)查账征收 (2)核定征收 (3)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征收
3.税率
(1)比例税率 (2)累进税率 (3)定额税率
4.纳税环节
《税法》教学课件 《税法》第九章
三、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计算
(二)计算应纳税额
1.地上建筑物房产税
地上建筑物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房产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适用税率
其中:
房产计税余值=房产原值×(1-原值减除比例)
2.地下建筑物房产税
(1)工业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原值减除比例)×1.2%
二、征税范围、纳税义务人和适用税额 (二)纳税义务人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
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 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 (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 (2)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款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3)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2)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原值减除比例)×1.2%
(3)出租的地下建筑,按照出租地下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四、减免税优惠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四)个人拥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合城市住房制度改革
基本 政策
(一)房产税的概念
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以房屋的计税 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 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二)房产税的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 2.征税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
二、征税范围、纳税义务人和税率
(一)概念
税法课件完整版
(一)税法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 (二)税法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法律手段 (三)税法对维护经济秩序有重要的作用 (四)税法能有效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五)税法是维护国家利益指国家在一定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制定的指导税法 活动的准则。 税法原则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
五、税法的构成要素
税法构成要素又称课税要素, 是各种单行税法具有的共同的基本要 素的总称。
(一)总则 (二)纳税义务人 (三)课税对象 (四)税目 (五)税率
1. 比例税率 2. 累进税率 3. 定额税率
(六)纳税环节 (七)纳税时限 (八)纳税地点 (九)税收优惠 (十)税务争议 (十一)税收法律责任
二、税法基本概念
税法,通常是指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 定的有关调整国家在筹 集财政资金方面所形成的税收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简而言之,税法就是由国家制定 的有关调整税收征 纳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税法的作用
正确认识税法的功能价值,对于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准确地把握税法的 基本价值取 向,促进税收法制水平,推动税收事业各项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国税法的重要作用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完备的税法体系应具备以下特征:一是完整性。要求每个税种都具有 相应的税法规 范予以规制。二是内在的协调一致性。既要求保证税法的指导 思想、原则、概念、术语 的统一性,还要求下位阶税法规范符合上位阶税法 规范,并且同一层次的税法规范间也 应当保持协调一致,不能相互矛盾。三 是权威性。要求层次较高的税法规范在整个税法 体系中占有较大的比重。四 是科学合理性。要求具有较强的现实操作性,体系内部紧密 衔接,具有较强 的严密性。
第 一 章 税法总论
【学习目标】 1. 了解我国税收法律制度。 2. 掌握税法概念和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内容。 3. 掌握税法要素和税收管理体制的内容。
五、税法的构成要素
税法构成要素又称课税要素, 是各种单行税法具有的共同的基本要 素的总称。
(一)总则 (二)纳税义务人 (三)课税对象 (四)税目 (五)税率
1. 比例税率 2. 累进税率 3. 定额税率
(六)纳税环节 (七)纳税时限 (八)纳税地点 (九)税收优惠 (十)税务争议 (十一)税收法律责任
二、税法基本概念
税法,通常是指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 定的有关调整国家在筹 集财政资金方面所形成的税收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简而言之,税法就是由国家制定 的有关调整税收征 纳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税法的作用
正确认识税法的功能价值,对于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准确地把握税法的 基本价值取 向,促进税收法制水平,推动税收事业各项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国税法的重要作用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完备的税法体系应具备以下特征:一是完整性。要求每个税种都具有 相应的税法规 范予以规制。二是内在的协调一致性。既要求保证税法的指导 思想、原则、概念、术语 的统一性,还要求下位阶税法规范符合上位阶税法 规范,并且同一层次的税法规范间也 应当保持协调一致,不能相互矛盾。三 是权威性。要求层次较高的税法规范在整个税法 体系中占有较大的比重。四 是科学合理性。要求具有较强的现实操作性,体系内部紧密 衔接,具有较强 的严密性。
第 一 章 税法总论
【学习目标】 1. 了解我国税收法律制度。 2. 掌握税法概念和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内容。 3. 掌握税法要素和税收管理体制的内容。
第11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 《税法》PPT课件
(1)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检查。 (2)如实反映情况。 (3)提供有关资料。
2. 税务检查相对人在税务检查中的权利。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接受税务人员的检查时,有权要求税 务人员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不能提供的,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有权拒绝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检查人 员为其保守秘密。
11.2 税款征收
11.2.3.8 变更缴清
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应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依 法缴清税款。其中:纳税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应由合并 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纳税人分立时未缴 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承担连带 责任。
11.2 税款征收
11.2.3.9 税收优先
11.1.3.3 发票的管理
1. 发票的印制。 2. 发票的领购。 3. 发票开具与取得。 4. 发票的使用。 5. 发票的保管。 6. 发票的检查。
11.1 税务管理
11.1.4 纳税申报
11.1.4.1 纳税申报的概念
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在发生法定纳税义务后按照税法或 税务机关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 面报告的一项法定制度。它既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 程序,又是税务机关核定应征税款和填写纳税凭证的主要依 据。
(1)税务登记证的领用要求。 (2)税务登记证遗失的处理。 (3)税务登记证的查验管理。
11.1 税务管理
3. 外出经营登记管理。
(1)申请《外管证》。 (2)颁发《外管证》。 (3)进行报验登记。 (4)填报《申报表》。 (5) 《外管证》缴销。
11.1 税务管理
11.1.2 账证管理
11.3 税务检查
11.3.1 税务检查的概念
税务检查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的情况进行监 督、审查和处理的总称。
2. 税务检查相对人在税务检查中的权利。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接受税务人员的检查时,有权要求税 务人员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不能提供的,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有权拒绝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检查人 员为其保守秘密。
11.2 税款征收
11.2.3.8 变更缴清
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应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依 法缴清税款。其中:纳税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应由合并 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纳税人分立时未缴 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承担连带 责任。
11.2 税款征收
11.2.3.9 税收优先
11.1.3.3 发票的管理
1. 发票的印制。 2. 发票的领购。 3. 发票开具与取得。 4. 发票的使用。 5. 发票的保管。 6. 发票的检查。
11.1 税务管理
11.1.4 纳税申报
11.1.4.1 纳税申报的概念
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在发生法定纳税义务后按照税法或 税务机关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 面报告的一项法定制度。它既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 程序,又是税务机关核定应征税款和填写纳税凭证的主要依 据。
(1)税务登记证的领用要求。 (2)税务登记证遗失的处理。 (3)税务登记证的查验管理。
11.1 税务管理
3. 外出经营登记管理。
(1)申请《外管证》。 (2)颁发《外管证》。 (3)进行报验登记。 (4)填报《申报表》。 (5) 《外管证》缴销。
11.1 税务管理
11.1.2 账证管理
11.3 税务检查
11.3.1 税务检查的概念
税务检查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的情况进行监 督、审查和处理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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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细表》。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 定制定本表。纳税人不论有无销售额,均应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 期限按期填报本表,并于次月1日起15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
(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表说明 本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按简易
《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 再申请免税。 3. 安置残疾人单位既符合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条件,又符合 其他增值税优惠政策条件的,可同时享受多项增值税优惠政策,但年 度申请退还增值税总额不得超过本年度内应纳增值税总额。
第三节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销项税额的计算 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二)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1.采取折扣方式销售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 3.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 4.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 5.包装物押金是否计入销售额 6.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销售额的确定
二、税收的特征
(一)强制性 (二)无偿性 (三)固定性 税收的三个特征,即税收三性是相互联系,缺一不可的。强制性是实现税 收无偿征收的强有力保证,无偿性是税收本质的表现,固定性是强制性和无 偿性的必然要求。税收三性是不同社会形态下的税收共性,集中体现了税收 的权威性。
三、税收的作用
(一)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二)税收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三)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 (四)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
税法
第一章 税收概念
【本章导学】 现代经济学中,税收是国家政策收入的重要来源,税收以国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 定制定本表。纳税人不论有无销售额,均应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 期限按期填报本表,并于次月1日起15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
(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表说明 本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按简易
《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 再申请免税。 3. 安置残疾人单位既符合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条件,又符合 其他增值税优惠政策条件的,可同时享受多项增值税优惠政策,但年 度申请退还增值税总额不得超过本年度内应纳增值税总额。
第三节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销项税额的计算 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二)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1.采取折扣方式销售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 3.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 4.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 5.包装物押金是否计入销售额 6.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销售额的确定
二、税收的特征
(一)强制性 (二)无偿性 (三)固定性 税收的三个特征,即税收三性是相互联系,缺一不可的。强制性是实现税 收无偿征收的强有力保证,无偿性是税收本质的表现,固定性是强制性和无 偿性的必然要求。税收三性是不同社会形态下的税收共性,集中体现了税收 的权威性。
三、税收的作用
(一)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二)税收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三)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 (四)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
税法
第一章 税收概念
【本章导学】 现代经济学中,税收是国家政策收入的重要来源,税收以国
税法(第九版)第05章所得税税法——企业所得税法
企业所得税计税管理 5.3.2 各项资产的税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关于资产的税务处理的规定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基本相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纳税人资产的税务处理,其 目的是通过对资产的分类,区别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确 定准予扣除和不准予扣除的项目,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企 业的各项资产以其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支出的历史成本为 计税基础。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减值,除国务院 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 计税基础。
企业所得税基础知识 5.1.1 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5.1.1.2 企业所得税的由来 • 所得税最早产生于18世纪末的英国。 • 我国对所得征税起步较晚,清末对所得税有所研究。 • 为解决内资与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税负不公等问题,2007年3月
我国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 业所得税法》),并于2008年1月起实施,结束了我国较长时 期内外两套企业所得税并存的税制模式,也符合国际税收惯例, 使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建设走上了法制化与规范化的道路。
企业所得税计税管理 5.3.4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5.3.4.3 预提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
的所得,以及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而来源于 中国境内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按下列公 式计算缴纳预提所得税:应纳预提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5.3.4.4 核定征收所得税的计算 ➢ 核定征收是由税务机关审核确定纳税人的应纳税额或收入额、 所得率等,并据以征收税款的一种方法。
企业所得税计税管理 5.3.1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企业所得税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每一 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和允许弥 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其基本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 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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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 月份实际缴纳增值税 】某市区一企业10月份实际缴纳增值税 200 000元,缴纳消费税 元 缴纳消费税300 000元,缴纳营业税 元 100 000元。计算该企业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 元 计算该企业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 • 应纳教育费附加 • =( =(200 000+300 000+100 000)×3% ) • =600 000×3%=18 000(元) × = (
第二节 进出口税则
• • • • 一、进出口税率 1、进口关税税率 税率设置: ①税率设置: 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 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 普通税率、 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等
• ②计征办法:基本上是从价税。 计征办法:基本上是从价税。 • 从1997年7月1日起,我国对部分产品 1997年 日起, 实行从量税 复合税和滑准税。 从量税、 实行从量税、复合税和滑准税。 • ③暂定税率和关税配额税率:P168.4 暂定税率和关税配额税率:
CASE
• 市区某纳税人当月应纳增值税2万元,减免 1万元,补交上月未缴的增值税0.5万元,滞 纳金0.1万元。本月应缴纳城建税( )万元。 • A. 0.14 B. 0.182 • C. 0.105 D. 0.154
CASE
• 由受托方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 其代征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 • A.委托方所在地 B.受托方所在地 C.双方协商 D.从高征收
• 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多缴纳 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 关税,可以自缴纳税款之日起一年 关税,可以自缴纳税款之日起一年 书面声明理由, 内,书面声明理由,连同原纳税收 据向海关申请退税并加算银行同期 活期存款利息,逾期不予受理。 活期存款利息,逾期不予受理。
四、关税补征和追征
• 1、关税补征,是因非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 关税补征,是因非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 造成的少征或漏征关税, 造成的少征或漏征关税,关税补征期为缴 纳税款或货物放行之日起1年内。 纳税款或货物放行之日起1年内。 • 2、关税追征,是因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造 关税追征, 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造 关税追征 是因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 成少征或漏征关税, 成少征或漏征关税,关税追征期为进出口 货物完税之日或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 货物完税之日或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 • 3、走私的物品不受3年的限制 走私的物品不受 的物品不受3
第三节
计税依据
• 计税依据包括: 计税依据包括: • 1、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 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包括被 查补的上述三项税额。 查补的上述三项税额。 • 2、出口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企业“当期 出口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企业“ 抵免税额” 抵免税额”为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依 据。
第四节 关税完税价格
一、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P172-175 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P172P172 以成交价格为基础, 以成交价格为基础,并按有关规定 调整后的实付或应付价格
• 2、进口货物的海关估价方法——特 进口货物的海关估价方法 特 殊关系 • 依次按下列顺序确定: 依次按下列顺序确定: • ①相同或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法 • ②倒扣价格法 • ③计算价格法 • ④其它合理方法
第一节
纳税人
• 城建税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 城建税以缴纳增值税、 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即只要缴纳以 三税”就必须依法缴纳城建税。 上“三税”就必须依法缴纳城建税。 • 例外:不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 例外: 因此, 业,因此,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不征收城建税。 不征收城建税。P183
CASE
• 某市一企业 某市一企业2005年5月被查补增值税 年 月被查补增值税 月被查补增值税50000元、消费税 元 20000元、所得税 元 所得税30000元,被加收滞纳金 元 被加收滞纳金2000元, 元 被处罚款8000元。该企业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 被处罚款 元 育费附加。 育费附加。 • 应补缴的城建税=( 应补缴的城建税=( =(50000+20000)×7% ) % =4900(元) ( • 应补缴的教育费附加=( 应补缴的教育费附加=( =(50000+20000)×3% ) % =2100(元) ( • 应补缴的城建税和附加=4900+2100=7000(元) 应补缴的城建税和附加= = (
关税(了解) 第六章 关税(了解)
• 本章重点:进口关税计税依据的确定 本章重点: • 本章难点:进口关税计税依据的确定 本章难点:
第一节 征税对象及纳税义务人
• 一、征税对象 • 关税的征税对象是指准许进出我 国关境的货物和物品 货物和物品。 国关境的货物和物品。
二、纳税义务人
• • 1、货物 货物——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 口货物的发货人 • • 2、物品 物品——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第二节
• • • • • •
税率( 税率(记)
城建税采用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城建税采用地区差别比例税率:P183 (一)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 %; 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 一 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 税率为7%; (二)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 %; 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 二 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 镇的,税率为5%; (三)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 %。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 三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 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l%。 例外: 例外: 由受托方代征代扣增值税、消费税、 1、由受托方代征代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 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城建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 人,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城建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 税率。 税率。 • 2、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在经营地缴 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 三税” 其城建税的缴纳按经营地适用税率 经营地适用税率。 纳“三税”的,其城建税的缴纳按经营地适用税率。
• 四、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中的运费及相关 费用、保险费的计算(单选计算) 费用、保险费的计算(单选计算) • 第二、三段 第二、 • 五、完税价格的审定(判断) 完税价格的审定(判断) • (三)、(四)、(五)、(七) )、(四)、(五)、(七
第六节 关税减免
• • • 一、法定减免 二、特定减免 三、临时减免
计算公式
• 应缴城建税=(实缴增值税+实缴消费税+实 应缴城建税= 实缴增值税+实缴消费税+ 缴营业税+当期出口免抵税额) 缴营业税+当期出口免抵税额)×税率 • 注意: 注意: • (1)不包括滞纳金和罚款 • (2)违反上述三税法规定被处罚时,同时 违反上述三税法规定被处罚时, 对其城建税也应进行处罚, 对其城建税也应进行处罚,按拖欠或偷漏 的城建税金为依据计算滞纳金或罚款 计算滞纳金或罚款。 的城建税金为依据计算滞纳金或罚款。
• 对资源税纳税人的理解应注意以下问题: 对资源税纳税人的理解应注意以下问题: • 1、资源税是在出厂销售或移作使用时一次 资源税是在出厂销售或移作使用时一次 性征收,而对已税产品再批发、 性征收,而对已税产品再批发、零售的单位 和个人不征资源税。 和个人不征资源税。 • 2、资源税是对在中国境内生产或开采应税 资源的单位或个人征收, 进口应税资源产 资源的单位或个人征收,对进口应税资源产 品的单位或个人不征资源税。 品的单位或个人不征资源税。 • 出口资源不退资源税。P220 出口资源不退资源税。
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
本章重点: 本章重点: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 1、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 2、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点
• 1、它是一种附加税 • (1)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 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 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 • (2)附加于上述“三税”税额,本身没有特 附加于上述“三税”税额, 定的、独立的征税对象。 定的、独立的征税对象。 • 2、具有特定目的 • 城建税税款专门用于城市的公用事业和公共 设施的维护建设。 设施的维护建设。
• • • • • • •
归纳: 归纳: 三税” 城建税; 1、征“三税”征城建税; 三税” 城建税; 1、补“三税”补城建税; 减免“三税” 城建税; 2、减免“三税”减免城建税; 三税” 城建税; 3、罚“三税”罚城建税; 三税”不退城建税 城建税; 4、退“三税”不退城建税; 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5、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第七节 征收管理
• 一、关税缴纳p183 关税缴纳p183 • ①申报 • ②在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之日起15 在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之日起15 日内,缴纳税款。 日内,缴纳税款。 • ③关税纳税义务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 期缴纳税款
二、关税的强制执行
• 1、征收关税滞纳金 • 2、强制征收
三、关税退还
• 二、特殊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 掌握(三)、(四)、(六)——(九) 掌握( )、(四)、(六 (
三、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 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并应包 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 为基础的完税价格 括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 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但其中包 含的出口关税税额,应当扣除。 含的出口关税税额,应当扣除。 • 出口货物成交价格中含有支付给境外的 佣金的 如果单独列明,应予扣除。 佣金的,如果单独列明,应予扣除。
第四节
征收管理P185 征收管理P185
一、纳税环节(了解) 纳税环节(了解) 纳税地点p185 掌握) p185( 二、纳税地点p185(掌握) 纳税期限p185 了解) p185( 三、纳税期限p185(了解)
教育费附加的有关规定P186 教育费附加的有关规定P186
• 一、征收范围P161 征收范围P161 • 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 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 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税额为计算依据征收的一种附加费。 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税额为计算依据征收的一种附加费。 • 二、计征依据 • 同城建税 • 三、计征比率:3% 计征比率: • 四、教育费附加的减免规定 教育费附加的减免规定P187(同城建税 ) 同城建税 • (一)对海关进口的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 对海关进口的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 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 • (二)对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而发生退税的, 对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而发生退税的, 可同时退还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 可同时退还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但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 消费税的, 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征的教育费附加。
第二节 进出口税则
• • • • 一、进出口税率 1、进口关税税率 税率设置: ①税率设置: 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 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 普通税率、 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等
• ②计征办法:基本上是从价税。 计征办法:基本上是从价税。 • 从1997年7月1日起,我国对部分产品 1997年 日起, 实行从量税 复合税和滑准税。 从量税、 实行从量税、复合税和滑准税。 • ③暂定税率和关税配额税率:P168.4 暂定税率和关税配额税率:
CASE
• 市区某纳税人当月应纳增值税2万元,减免 1万元,补交上月未缴的增值税0.5万元,滞 纳金0.1万元。本月应缴纳城建税( )万元。 • A. 0.14 B. 0.182 • C. 0.105 D. 0.154
CASE
• 由受托方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 其代征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 • A.委托方所在地 B.受托方所在地 C.双方协商 D.从高征收
• 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多缴纳 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 关税,可以自缴纳税款之日起一年 关税,可以自缴纳税款之日起一年 书面声明理由, 内,书面声明理由,连同原纳税收 据向海关申请退税并加算银行同期 活期存款利息,逾期不予受理。 活期存款利息,逾期不予受理。
四、关税补征和追征
• 1、关税补征,是因非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 关税补征,是因非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 造成的少征或漏征关税, 造成的少征或漏征关税,关税补征期为缴 纳税款或货物放行之日起1年内。 纳税款或货物放行之日起1年内。 • 2、关税追征,是因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造 关税追征, 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造 关税追征 是因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 成少征或漏征关税, 成少征或漏征关税,关税追征期为进出口 货物完税之日或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 货物完税之日或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 • 3、走私的物品不受3年的限制 走私的物品不受 的物品不受3
第三节
计税依据
• 计税依据包括: 计税依据包括: • 1、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 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包括被 查补的上述三项税额。 查补的上述三项税额。 • 2、出口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企业“当期 出口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企业“ 抵免税额” 抵免税额”为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依 据。
第四节 关税完税价格
一、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P172-175 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P172P172 以成交价格为基础, 以成交价格为基础,并按有关规定 调整后的实付或应付价格
• 2、进口货物的海关估价方法——特 进口货物的海关估价方法 特 殊关系 • 依次按下列顺序确定: 依次按下列顺序确定: • ①相同或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法 • ②倒扣价格法 • ③计算价格法 • ④其它合理方法
第一节
纳税人
• 城建税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 城建税以缴纳增值税、 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即只要缴纳以 三税”就必须依法缴纳城建税。 上“三税”就必须依法缴纳城建税。 • 例外:不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 例外: 因此, 业,因此,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不征收城建税。 不征收城建税。P183
CASE
• 某市一企业 某市一企业2005年5月被查补增值税 年 月被查补增值税 月被查补增值税50000元、消费税 元 20000元、所得税 元 所得税30000元,被加收滞纳金 元 被加收滞纳金2000元, 元 被处罚款8000元。该企业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 被处罚款 元 育费附加。 育费附加。 • 应补缴的城建税=( 应补缴的城建税=( =(50000+20000)×7% ) % =4900(元) ( • 应补缴的教育费附加=( 应补缴的教育费附加=( =(50000+20000)×3% ) % =2100(元) ( • 应补缴的城建税和附加=4900+2100=7000(元) 应补缴的城建税和附加= = (
关税(了解) 第六章 关税(了解)
• 本章重点:进口关税计税依据的确定 本章重点: • 本章难点:进口关税计税依据的确定 本章难点:
第一节 征税对象及纳税义务人
• 一、征税对象 • 关税的征税对象是指准许进出我 国关境的货物和物品 货物和物品。 国关境的货物和物品。
二、纳税义务人
• • 1、货物 货物——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 口货物的发货人 • • 2、物品 物品——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第二节
• • • • • •
税率( 税率(记)
城建税采用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城建税采用地区差别比例税率:P183 (一)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 %; 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 一 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 税率为7%; (二)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 %; 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 二 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 镇的,税率为5%; (三)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 %。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 三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 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l%。 例外: 例外: 由受托方代征代扣增值税、消费税、 1、由受托方代征代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 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城建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 人,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城建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 税率。 税率。 • 2、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在经营地缴 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 三税” 其城建税的缴纳按经营地适用税率 经营地适用税率。 纳“三税”的,其城建税的缴纳按经营地适用税率。
• 四、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中的运费及相关 费用、保险费的计算(单选计算) 费用、保险费的计算(单选计算) • 第二、三段 第二、 • 五、完税价格的审定(判断) 完税价格的审定(判断) • (三)、(四)、(五)、(七) )、(四)、(五)、(七
第六节 关税减免
• • • 一、法定减免 二、特定减免 三、临时减免
计算公式
• 应缴城建税=(实缴增值税+实缴消费税+实 应缴城建税= 实缴增值税+实缴消费税+ 缴营业税+当期出口免抵税额) 缴营业税+当期出口免抵税额)×税率 • 注意: 注意: • (1)不包括滞纳金和罚款 • (2)违反上述三税法规定被处罚时,同时 违反上述三税法规定被处罚时, 对其城建税也应进行处罚, 对其城建税也应进行处罚,按拖欠或偷漏 的城建税金为依据计算滞纳金或罚款 计算滞纳金或罚款。 的城建税金为依据计算滞纳金或罚款。
• 对资源税纳税人的理解应注意以下问题: 对资源税纳税人的理解应注意以下问题: • 1、资源税是在出厂销售或移作使用时一次 资源税是在出厂销售或移作使用时一次 性征收,而对已税产品再批发、 性征收,而对已税产品再批发、零售的单位 和个人不征资源税。 和个人不征资源税。 • 2、资源税是对在中国境内生产或开采应税 资源的单位或个人征收, 进口应税资源产 资源的单位或个人征收,对进口应税资源产 品的单位或个人不征资源税。 品的单位或个人不征资源税。 • 出口资源不退资源税。P220 出口资源不退资源税。
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
本章重点: 本章重点: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 1、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 2、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点
• 1、它是一种附加税 • (1)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 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 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 • (2)附加于上述“三税”税额,本身没有特 附加于上述“三税”税额, 定的、独立的征税对象。 定的、独立的征税对象。 • 2、具有特定目的 • 城建税税款专门用于城市的公用事业和公共 设施的维护建设。 设施的维护建设。
• • • • • • •
归纳: 归纳: 三税” 城建税; 1、征“三税”征城建税; 三税” 城建税; 1、补“三税”补城建税; 减免“三税” 城建税; 2、减免“三税”减免城建税; 三税” 城建税; 3、罚“三税”罚城建税; 三税”不退城建税 城建税; 4、退“三税”不退城建税; 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5、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第七节 征收管理
• 一、关税缴纳p183 关税缴纳p183 • ①申报 • ②在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之日起15 在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之日起15 日内,缴纳税款。 日内,缴纳税款。 • ③关税纳税义务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 期缴纳税款
二、关税的强制执行
• 1、征收关税滞纳金 • 2、强制征收
三、关税退还
• 二、特殊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 掌握(三)、(四)、(六)——(九) 掌握( )、(四)、(六 (
三、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 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并应包 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 为基础的完税价格 括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 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但其中包 含的出口关税税额,应当扣除。 含的出口关税税额,应当扣除。 • 出口货物成交价格中含有支付给境外的 佣金的 如果单独列明,应予扣除。 佣金的,如果单独列明,应予扣除。
第四节
征收管理P185 征收管理P185
一、纳税环节(了解) 纳税环节(了解) 纳税地点p185 掌握) p185( 二、纳税地点p185(掌握) 纳税期限p185 了解) p185( 三、纳税期限p185(了解)
教育费附加的有关规定P186 教育费附加的有关规定P186
• 一、征收范围P161 征收范围P161 • 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 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 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税额为计算依据征收的一种附加费。 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税额为计算依据征收的一种附加费。 • 二、计征依据 • 同城建税 • 三、计征比率:3% 计征比率: • 四、教育费附加的减免规定 教育费附加的减免规定P187(同城建税 ) 同城建税 • (一)对海关进口的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 对海关进口的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 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 • (二)对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而发生退税的, 对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而发生退税的, 可同时退还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 可同时退还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但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 消费税的, 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征的教育费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