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办法】顺平县统计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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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规范

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规范

附件1国家统计执法检查所涉及问题与线索记录表附件2执法监督局执检函〔****〕**号关于抽调有关人员参加国家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函(统计机构名称):根据国家统计局执法检查工作需要,经国家统计局领导批准同意,国家统计局执法监督局拟抽调你局(队)***同志参加国家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预计历时**日(**月**日至**月**日)。

请通知该同志携带笔记本电脑,于****年**月**日到****处报到。

请予支持为盼。

联系人:*** 电话:********(公章)****年**月**日附件3执法监督局执检通〔****〕**号关于成立***国家统计执法检查组的决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领导的批示要求,依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规范(试行)》,经国家统计局领导批准同意,执法监督局决定成立***国家统计执法检查组,依法对***进行统计执法检查。

检查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公章)****年**月**日附件4国家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日志日期:参加人员:工作内容:问题梳理:次日任务:记录人(签名):检查组组长(签名):第页共页附件5国家统计执法检查人员承诺书我作为国家统计执法检查组的一员,悉知各项纪律规矩和工作要求,自愿把纪律和规矩始终挺在前面,坚持依法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积极工作,努力完成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

在此,向国家统计局郑重承诺:一、服从安排,听从指挥。

严格按照执法检查规范要求工作,认真核实相关问题,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决不在执法检查中弄虚作假,决不隐瞒任何检查所获情况。

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及时请示报告。

该做的事认真做好,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

坚决服从执法监督局的领导,认真落实检查组组长的各项指令。

二、严格遵守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纪律。

不接受超规格、超标准的食宿和交通安排,不向接待单位或者检查对象提出任何与检查工作无关的要求,不参加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组织的宴请、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活动,不擅自接触检查对象和在检查对象处用餐;不做有违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序良俗的其他任何事情。

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培训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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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培训班培训材料培训会务组目录第一部分系统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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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二部分退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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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三部分常用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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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四部分执法人员考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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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五部分执法证新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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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第六部分执法证审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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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第七部分执法证制作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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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第八部分执法证证件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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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第九部分执法证暂扣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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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第十部分年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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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第十一部分统计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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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光炯(穗越市监处罚〔2022〕179号)

王光炯(穗越市监处罚〔2022〕179号)

王光炯(穗越市监处罚〔2022〕179号)【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发文案号】穗越市监处罚〔2022〕179号【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331486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5055394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50553943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33148657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331486570130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505539443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35183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351831280000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11132100000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1113214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3314866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33148660020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35183172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35183172010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35183172011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351831720140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2085220500000【处罚日期】2022.08.09【处罚机关】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机关类型】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处罚机关】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执法级别】区/县级【执法地域】越秀区【处罚对象】王光炯【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2.08.22 16:10:59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越市监处罚〔2022〕179号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当事人名称王光炯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违法行为类型商标侵权违法行为,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内容内容详情请查看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08月09日行政处罚决定书穗越市监处罚〔2022〕179号当事人:王光炯性别:男民族:汉族2022年6月30日,根据群众举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位于广州市越秀区站西路63号站西九龙表行二层B37档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未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并查获当事人销售的侵犯“LONGINES+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手表77块、侵犯“OMEGA+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手表62块、侵犯“TISSOT”注册商标专用权手表26块、侵犯“EMPORIO ARMANI+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手表32块、侵犯“Cartier”注册商标专用权手表156块、侵犯“AUDEMARS PIGUET”注册商标专用权手表17块、侵犯“ROLEX+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手表99块。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2019年修订)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2019年修订)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2019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公布日期】2019.11.14•【文号】国家统计局令第28号•【施行日期】2019.11.14•【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2017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令第21号公布根据2018年11月20日《国家统计局关于修改〈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的决定》修订根据2019年11月14日《国家统计局关于修改〈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对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对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

第三条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在国家统计局领导下,具体负责对全国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管理,指导监督地方统计机构和国家调查队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机构工作,检查各地方、各部门统计法执行情况,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

省级及市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机构在所属统计局或者国家调查队领导下,具体负责指导监督本地区、本系统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对本地区、本系统统计法执行情况的检查和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县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机构或者执法检查人员在所属统计局或者国家调查队领导下,依据法定分工负责本地区、本系统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地方统计机构和国家调查队应当建立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沟通协作机制。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组织指导下,负责监督本部门统计调查中执行统计法情况,对本部门统计调查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移交同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处理。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责任制和问责制,切实保障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所需的人员、经费和其他工作条件。

统计执法检查规定

统计执法检查规定

统计执法检查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公布日期】2001.06.20•【文号】统计局令第6号•【施行日期】2001.06.20•【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统计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令(第6号)《统计执法检查规定》已经2001年5月11日国家统计局第四次局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局长朱之鑫2001年6月20日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保障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贯彻实施,维护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统计行政机关负责贯彻并监督执行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统一领导、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在同级统计行政机关的组织指导下,负责监督检查本部门管辖系统内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贯彻实施,协助统计行政机关查处本部门管辖系统内的统计违法行为。

第三条各级统计行政机关应建立统计执法检查责任制,切实保障统计执法检查所需的人员、经费和其他工作条件。

第四条统计执法检查应当贯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坚持预防、查处和整改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合法、公正、公开、高效地进行。

第二章统计检查机构和统计检查员第五条国家统计局法制工作机构负责统一组织、管理全国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行政机关的法制工作机构负责统一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地、县级统计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统计检查机构。

未设检查机构的,应指定有关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各级统计行政机关及其直属的调查队、普查中心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统计检查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统计检查员。

第六条统计检查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一)宣传、贯彻统计法;(二)组织、指导、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三)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四)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和本机关的统计行政应诉事项;(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其他职责。

贵州省统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统计局统计违法行为举报工作制度》的通知

贵州省统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统计局统计违法行为举报工作制度》的通知

贵州省统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统计局统计违法行为举报工作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统计局•【公布日期】2017.10.26•【字号】黔统字〔2017〕43号•【施行日期】2017.10.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贵州省统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统计局统计违法行为举报工作制度》的通知黔统字〔2017〕43号各市(州)统计局,贵安新区统计局,仁怀市、威宁县统计局,省统计局各处(室、单位):《贵州省统计局统计违法行为举报工作制度》已经2017年10月25日省统计局第12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统计局2017年10月26日贵州省统计局统计违法行为举报工作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举报渠道第三章举报受理第四章举报核实第五章举报处理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要求,完善统计违法行为举报工作制度,提高发现统计违法违纪案件线索能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贵州省统计管理条例》、《国家统计局关于完善统计违法举报工作制度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贵州省统计局对统计违法行为举报的受理、核实和处理。

第三条举报管理工作遵循依法、公正、及时原则,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第二章举报渠道第四条省统计局设立统计违法行为举报电话、网络专栏、电子邮箱等举报渠道。

省统计局通过贵州省统计局门户网站公布举报渠道。

第五条省统计局信访部门通过信访等其他渠道接收的涉及统计违法方面的举报,要在3个工作日内经局领导签批后,交由执法总队统一办理。

各专业处(室、单位)在统计数据采集、审核、评估、核查、巡查等工作中,发现数据异常涉嫌统计违法的,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移交执法总队办理。

第六条省统计局执法总队设置举报受理工作人员,负责受理各类统计违法行为举报。

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收取工本费案(平文综罚字〔2021〕7号)

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收取工本费案(平文综罚字〔2021〕7号)

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收取工本费案(平文综罚字〔2021〕7号)【主题分类】公共文化与传媒【发文案号】平文综罚字〔2021〕7号【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351831360000出版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19303150000出版管理条例(2020修订)348785350200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2015)244593150130出版管理条例(2020修订)34878561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34939100000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2015)244593220130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2015)24459314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35183172011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15370154838871048000【处罚日期】2021.08.26【处罚机关类型】广播电视总局/局【处罚机关】【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平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执法级别】区/县级【执法地域】平阳县【处罚对象】杨洪县【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1.12.29 14:02:41行政处罚决定书平文综罚字〔2021〕7号当事人:杨洪县证件名称及编号:身份证XXXXX 住址:平阳县萧江镇永乐路361号2021年4月25日10时30分,平阳县公安局移交的《平公函[2021]97号》的相关线索显示,杨洪县在平阳县萧江镇永乐路361号的房屋中存放有大量基督教圣经书籍并用于售卖,随函一并移送的有:询问笔录1份共4页,进货凭证9份,进货收据3张,64K圣经48箱、32K圣经39箱、25K圣经25箱、16K圣经17箱、串株圣经2箱、圣经探险1箱。

5月12日平阳县公安局再次移交《平公函[2021]111号》提出杨洪县存有大量由台湾地区出版的书籍并用于售卖,一并移送了428本已由温州市新闻出版局鉴定为非法出版物的书籍。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知识产权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知识产权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知识产权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2.08•【字号】冀政办字〔2024〕11号•【施行日期】2024.0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知识产权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河北省知识产权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2月8日河北省知识产权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知识产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3〕48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按照国家改革总体部署,科学界定、合理划分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省与市、县财政关系,形成稳定的省以下政府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强化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推动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培育与创造、转化与运用、保障与保护、管理与服务水平,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内容(一)知识产权宏观管理。

将制定实施全省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政策,研究制定知识产权领域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开展全省性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确认为省级财政事权,由省级承担支出责任。

将制定实施市、县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政策,开展市、县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确认为市、县财政事权,由市、县承担支出责任。

关于统计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关于统计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关于统计执法工作情况报告统计执法工作情况报告5篇统计执法工作情况报告篇1统计的日常工作情况如下:一、统计工作的内容:1、上班首先根据上个工作日的工作情况拟定当天的工作方案;2、收集、整理裁床、车间、后整上个工作日的生产数据,审核各原始单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并做成生产车间日报表交给领导,以便了解工厂上下的生产进度及生产情况;3、清查员工当天出勤情况,统计当天的请假、旷工人员数;4、根据厂长、车间生产需要,打印每款工序表、工价表、质检报告及其它临时文件;5、当车间每完成一款业务时,统计、核对裁床、车间到后整的数量是否一致。

6、根据员工的刷卡计算员工的出勤天数和加班时间以及生活补贴,按照组长上报的每款的个人产量与工序表进行核对,计算数量的准确输入电脑与工价进行结合,核算出每一个员工的个人产量工资;7、根据员工的个人产量工资以及补助工资进行总和,做工资的总计表,上报厂长、总经理;8、根据本月生产做生产月报表交领导处,以便于领导了解当月月底工厂生产出的成品数和在产半成品数;9、认真检查自己当天所做的工作,确保数据准确无误,确保公司和员工的正当利益;10、下班前把当天所做的工作整理归档、存档。

二、工作时间:由于服装厂的工作比拟有活动性,杂事较多,生产款式比拟多,而且每个款的复杂性不一样,做报表的时间也不一致,所以完成每样工作的时间以都是不定的。

三、对于目前的工作我还需多了解一些相关工作方面的知识,多学一些与统计以及财务相关的内容,进一步来完善自己,更好地做好以后的工作。

四、统计工作的职责:1、坚决服从上级领导的指挥,认真执行其工作指令;2、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3、根据每款订单下到生产时,及时打印该款工序交到各小组组长,以便对生产工序的安排流畅。

4、对组长每天报的生产数量进行核对后,再做成报表递交领导处。

便于领导了解工厂的生产进度情况;5、对各部门的员工计件统计及计时工资有指导、监督、协调的权力;6、根据裁床单的裁剪数、审核本单的实际单用量是否正确,同时跟踪车间大货生产完毕后与裁床留补片后的退货情况,如有问题立即查明原因上报给上级领导;7、对各个生产环节各员工工资统计的数据要准确,如发现有误及时修改,以确保公司和员工的正当利益;8、统计岗位有着重要作用,是协助财务、生产厂长及车间主管做一些财务与生产内的事务,也有责任对生产数据及生产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

行政执法统计年报格式文本第一部分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行政执法统计年报格式文本第一部分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行政执法统计年报格式文本第一部分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表2:行政处罚实施情况年度统计表行政征收行政检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执法行为人均办件第二部分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说明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18宗,罚没收入3.6425万元。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

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o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说明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87宗,予以许可87宗。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

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乐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虬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O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宜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乐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OV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说明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强制总数为0宗。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强制被申请行政复议。

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乳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

2024年统计师之初级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题库附答案(典型题)

2024年统计师之初级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题库附答案(典型题)

2024年统计师之初级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题库附答案(典型题)单选题(共180题)1、增长速度是指()。

A.发展速度B.增长量C.增长量与基期发展水平的比值D.基期水平【答案】 C2、对于一个样本,如果样本方差越大,表明()。

A.样本观察值的分布越集中B.样本观察值的分布越分散C.样本的趋中程度越好D.观察值与平均水平的差异程度越小【答案】 B3、为了便于数据分析,人们常用数字1表示男性,2表示女性,这个数字1和2()。

A.具有数量上的差异B.具有实际数字名义C.只是一个编号D.可以进行运算【答案】 C4、《统计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统计工作所需经费()。

A.预算报送上级人民政府B.预算报送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C.列入本级财政预算D.列入下级财政预算【答案】 C5、已知一组数据均值为3,标准差为1.58,则其离散系数为()A.1.90B.0.53C.4.58D.4.74【答案】 B6、下列属于质量指数的是()。

A.职工人数指数B.产量指数C.销售量指数D.单位成本指数【答案】 D7、根据《统计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资料()。

A.应当予以保密,不得对外提供B.应当予以保密,不得对外公开C.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当及时公开D.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可以有偿提供【答案】 C8、统计执法检查员应当取得()。

A.统计员资格证B.统计师职务证C.注册会计师证D.统计执法检查证【答案】 D9、对于一个月度时间数列,适宜进行()项移动平均来分析序列的长期趋势。

A.3B.4C.8D.12【答案】 D10、某运动中心有20个篮球场,30个羽毛球场,40个排球场,15个手球场。

在上面的描述中,则运动场的众数是()。

A.40B.30D.手球场【答案】 C11、《统计法》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A.能够识别统计调查对象身份B.能够推断单个调查对象身份C.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D.调查对象所有信息【答案】 C12、根据统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原则规定,下列各项中不正确的是()。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来源: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发布时间:2017-07-10 16:2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令第21号《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已经2017年6月2日国家统计局第1次局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局长宁吉喆2017年7月5日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对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对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

第三条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在国家统计局领导下,具体负责对全国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管理,指导监督地方统计机构和国家调查队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机构工作,检查各地方、各部门统计法执行情况,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

省级及市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机构在所属统计局或者国家调查队领导下,具体负责指导监督本地区、本系统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对本地区、本系统统计法执行情况的检查和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县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机构或者执法检查人员在所属统计局或者国家调查队领导下,依据法定分工负责本地区、本系统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地方统计机构和国家调查队应当建立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沟通协作机制。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组织指导下,负责监督本部门统计调查中执行统计法情况,对本部门统计调查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移交同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处理。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责任制和问责制,切实保障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所需的人员、经费和其他工作条件。

第六条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应当贯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坚持预防、查处和整改相结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一规范、文明执法、高效廉洁原则。

统计法基础知识案例分析题

统计法基础知识案例分析题

统计法基础知识》案例分析题1、某县县委书记为达到争优创先指标,暗示县统计局长将该县的人均收入由1300 元改为2300 元。

统计局长遂指示本单位业务骨干进行修改,遭到该统计人员的拒绝。

于是,统计局长亲自修改了统计数据,并将该统计人员下放到乡镇统计站做报纸收发的工作。

有关部门依法对此案进行了查处。

请回答:(1)统计行政处罚应遵循的原则不包括( C )A .法定原则B .公正、公开原则C .违法特例原则D .过罚相当原则(2)该县县委书记有何种统计违法行为?( B )A .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B .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C .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统计资料D .未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报送有关资料(3)该县统计局长没有下列哪一种统计违法行为?( C )A .伪造、篡改统计资料B .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C .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它机构、人员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D .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4)有权对该县涉案县委书记作出处分决定的机构是( D )。

A .所在县的上一级地市统计局B .该县人大常委会C .该县人民政府D .监察机关(5)相关部门对该县涉案统计局长的统计违法行为可以给予何种处分?( A )A .记过B .留职察看C .罚款D .开除公职2、某省辖市一事业单位未按要求报送统计报表,收到统计报表催报单后,仍未按规定时间上报。

市统计局认为该单位涉嫌统计违法,遂向其先后送达统计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

该单位不服市统计局的处罚决定,先后申请了行政复议,提起了行政诉讼。

经审理,受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机关均维持了市统计局作出的处罚决定。

请回答:(1)该单位在此案中有何种统计违法行为?( C )A .虚报统计资料B .瞒报统计资料C .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D .篡改统计资料(2)市统计局依法可对该单位作出何种处罚?( B )A .停业整顿B .警告C .责令停业D .吊销营业执照(3)该单位可以向哪些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A )A .省统计局B .市统计局C .省政府D .市司法局(4)当地统计局还可以对该单位作出罚款处罚,以下罚款额度正确的有( C )AA .20万元以下B .20万元以上C .1万元以下D .1万元以上(5)此案经行政复议后,该单位仍不服,应该向哪些机关提起行政诉讼?( C )A .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机构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B .省政府C .市统计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D .市人民法院1)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的程序是( A .立案、调查、处理、结案C ) A B .立案、调查、审理、结案 C .立案、调查、处罚、结案D .立案、调查、处罚、决定.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提供不完整统计资料D .未进行催报3、某单位收到一份本县统计局制发的没有批准文号的统计报表。

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

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

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1. 案卷归档要求1.1 案卷装订要求1.2 案卷封面要求1.3 案卷文件排序要求1.4 案卷题名和标识要求2. 案卷查阅要求2.1 案卷查阅条件要求2.2 案卷查阅方式要求2.3 案卷查阅时限要求3. 案卷内容要求3.1 案卷内容完整性要求3.2 案卷材料真实性要求3.3 案卷材料筛选要求3.4 案卷材料分类要求4. 处罚决定书评查要求4.1 决定书格式要求4.2 决定书法律依据要求4.3 决定书处罚事实要求4.4 决定书处罚理由要求4.5 决定书处罚结果要求5. 处罚程序评查要求5.1 处罚程序合法性评查要求5.2 处罚程序公平性评查要求5.3 处罚程序及时性评查要求6. 处罚量刑评查要求6.1 处罚量刑依据评查要求6.2 处罚量刑公正性评查要求6.3 处罚量刑合理性评查要求7. 罚款执行评查要求7.1 罚款通知书评查要求7.2 罚款公示要求7.3 罚款缴纳催告要求7.4 罚款核销审批要求7.5 罚款执行情况评查要求8. 处罚结果执行评查要求8.1 处罚结果落实要求8.2 处罚结果公示要求8.3 处罚结果监督评查要求9. 申诉投诉处理评查要求9.1 申诉投诉受理要求9.2 申诉投诉调查要求9.3 申诉投诉决策要求9.4 申诉投诉结果通知要求附件:1. 案卷装订范例2. 决定书格式范例3. 罚款通知书范例4. 罚款缴纳催告通知范例5. 罚款执行情况报告范例6. 申诉投诉受理表范例7. 申诉投诉调查记录范例8. 申诉投诉决定书范例9. 申诉投诉结果通知书范例法律名词及注释:1. 行政处罚: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行政违法行为的当事人进行的处罚。

2. 处罚决定书: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的当事人作出的书面决定。

3. 处罚量刑:行政机关根据行政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对当事人进行的处罚。

4. 罚款执行:行政处罚中对罚款金额进行强制执行的程序。

5. 申诉投诉处理:对行政处罚结果不满的当事人向上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诉或者向有关部门投诉,并经过相应程序进行处理并作出决定。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24.01.05•【字号】•【施行日期】2024.0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各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各国家质检中心、各检验检测机构:根据国家统计局《检验检测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和《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认可与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市监检测函〔2023〕426号)要求,现将开展2023年度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任务分工(一)省局负责全省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统计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在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中上传省本级颁发的全部有效资质认定证书基本信息。

(二)各市局及示范区局负责组织辖区内纳入统计范围的检验检测机构上报统计数据,并对数据进行审核。

二、时间安排2024年1月,各市局、示范区局组织辖区内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上报统计数据;2月至3月,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登录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进行数据上报;4月15日前,各市局及示范区局完成数据审核汇总工作。

现行有效的统计调查制度,发布在市场监管总局网站首页—服务—集成服务—检验检测机构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qts)。

统计直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4年1月至4月底,超过时间将无法进入系统进行录入和修改。

三、工作要求(一)检验检测机构应依法如实报送统计数据和有关材料1.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如实、按期、准确、全面上报统计数据。

检验检测机构登录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填报内容包含2023年度统计调查数据和2023年度报告(具体要求见附件1)。

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和其他专业领域法定资格、资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雷电防护、水利、海关等)的检验检测机构均应填报统计数据。

批零季报表e204-2

批零季报表e204-2

组织机构代码:
表 号:E 204-2 表□□□□□□□□—□
制表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法人企业名称:
文 号:国统字(2013)63号
有效期至:2015年1月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说明:1.统计范围:本表由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填报。

2.报送日期及方式:
(2)纸质报表报送:一、四季度季后5日,二季度季后2日,三季度季后8日中午12时前报送到县区统计机构。

(1)使用企业一套表数据处理软件:调查单位一、四季度季后8日,二季度季后5日,三季度季后13日18:00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 3.审核关系:
全部指标大于或等于零。

行关系:汽车(14)≥轿车(15)
列关系: (1)1≤2 (2)3≤4 (3)5≤6 (4)7≤8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纂改。

重要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
20 年 季。

行政执法统计制度

行政执法统计制度

行政执法统计制度
行政执法统计制度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和掌握行政执法情况,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报告和统计咨询意见等信息,以实行科学、有效的行政执法管理而建立的一项制度。

以下是行政执法统计制度的要点:
1. 统计范围:行政执法统计范围应当覆盖所有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和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各级政府、公安、海关、税务、工商、质监等。

2. 统计内容:行政执法统计的内容应当包括行政执法的种类、数量、涉及的案件性质、处理结果等方面。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

3. 统计周期:行政执法统计应当按照一定的周期进行,通常为年度、季度或月度。

行政机关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4. 数据收集: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的统计数据收集机制,通过实地调查、问卷调查、数据库查询等多种方式,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5. 统计分析:行政机关应当对收集到的统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对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分析、比较和评价,发现问题和规律,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6. 统计报告:行政机关应当根据统计结果撰写统计报告,对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7. 监督检查: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对行政执法统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统计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行政执法统计制度的建立有助于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和管理,提高行政执法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同时,也有助于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和了解,促进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的提升。

执法检查通知书——(行政执法- 行政检查)

执法检查通知书——(行政执法- 行政检查)

____统计局执法检查通知书(格式一)(河北省统计执法类文书(2005版))____统检通字[____]____号(加盖正本/副本印)(被检查单位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河北省统计条例》的规定,我局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午____时,将对你单位进行统计执法检查。

检查内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你单位____在场配合检查并提供____。

请你单位作好准备,对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予以积极配合。

执法检查人员:____ 执法证号:______________ 执法证号:__________请你单位在接受检查时,对我局执法检查人员的身份进行核对。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统计行政机关印章)二○○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统计局执法检查通知书(格式二)(河北省统计执法类文书(2005版))____统检通字[____]____号(被检查单位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河北省统计条例》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进行统计执法检查。

检查内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请你单位____携带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午____时,到____接受执法检查。

刘丹丹(冀市监保处〔2021〕13063621000278号)

刘丹丹(冀市监保处〔2021〕13063621000278号)

刘丹丹(冀市监保处〔2021〕13063621000278号)【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发文案号】冀市监保处〔2021〕13063621000278号【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501273267010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35183132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3518312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5012732125012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351831720110【处罚日期】2021.09.01【处罚机关】顺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机关类型】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处罚机关】顺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执法级别】区/县级【执法地域】顺平县【处罚对象】刘丹丹【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2.07.01 16:29:50顺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顺市监行罚决〔 2021 〕第 356 号2021 年 7 月 29 日,我局委托河北卓润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顺平县鑫桥烟酒门市销售的“雪山"冰糖抽样检验,2021 年 8 月24 日我局收到检验报告,(NO:HBZRSPI122106217)结果显示:经抽样检验,预包装食品标签不符合 GB28050-2011、GB7718-2011 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

经主管局长批准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予以立案。

立案后,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采取现场检查、收集书证物证、询问当事人、拍摄照片等方式,依法进行了调查取证。

经查明,当事人2021年6月21日从石家庄批发市场购进15袋“雪山"冰糖,规格型号400g/袋,经检验,预包装食品标签不符合GB28050-2011、GB7718-2011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

截止2021年8月24日以每袋“雪山"冰糖6.7元的价格全部销售,违法所得100元(因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经营账簿,仅以当事人提供的数据为准)。

县统计业务工作制度

县统计业务工作制度

县统计业务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统计业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发挥统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县范围内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统计业务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统计业务工作应当坚持依法统计、科学统计、准确统计、全面统计的原则,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第四条县统计局是全县统计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统计业务工作,依法履行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统计服务等职责。

第二章统计业务管理第五条县统计局应当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统计工作规划和计划,明确统计调查任务、指标体系、调查方法、数据处理和分析预测等内容。

第六条县统计局应当建立健全统计调查制度,根据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相应的统计调查方案,报经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县统计局应当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建立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对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加工、分析、发布等环节进行严格把关,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第八条县统计局应当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推进统计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提高统计数据处理和分析预测能力,实现统计数据资源共享。

第三章统计报表制度第九条县统计局应当根据统计调查任务,制定和发布统计报表制度,明确报表的填报范围、填报内容、填报时间、填报要求等。

第十条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依照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填报统计报表,并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保存、备份和查阅制度。

第十一条县统计局应当加强对统计报表填报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统计报表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第四章统计资料的公布和使用第十二条县统计局应当定期公布统计资料,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

统计资料的公布应当真实、准确、完整,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第十三条县统计局应当依法提供统计数据服务,为党政决策、社会监督、公共服务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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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办法】顺平县统计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顺平县统计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
(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格依法行政,提高统计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结合统计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执法公示是指通过一定载体和方式,将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结果、监督方式、救济途径等行政执法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监督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条县统计局在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第四条统计行政执法公示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合法、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

第二章公示内容
第一节事前公开内容
第五条统计行政执法事前公开内容包括:
(一)执法主体。

公示县统计局内设执法股(室)的职责分工、管辖范围、执法区域以及所属执法人员姓名、职务、执法证件号码和执法范围等。

(二)执法依据。

公示统计行政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

(三)执法权限。

公示县统计局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职权
范围。

(四)执法程序。

公示统计行政执法的具体程序,包括方式、步骤、时限和顺序,逐项制定行政执法流程图。

(五)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公示县统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比例、抽查频次等内容。

(六)救济方式。

公示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的听证权、陈述权、申辩权和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等法定权利和救济途径。

(七)监督举报。

公开县统计局接受监督举报的地址、邮编、电话、邮箱及受理反馈程序,以便及时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举报。

第二节事中公示内容
第六条对统计调查对象实施检查,应当提前将实施检查的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名称,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具体要求等书面告知被检查单位。

第七条统计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告知送达等执法活动时,要出示执法证件,出具统计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及相关法律责任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第八条结合工作职责制作服务指南、岗位信息公示牌。

第三节事后公开内容
第九条统计行政执法事后公开内容包括:
(一)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相对人、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结果、处罚时间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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