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用水量计算及消火栓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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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8.2 室外消防用水量、消防给水管道和消火栓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8.2 室外消防用水量、消防给水管道和消火栓

8.2 室外消防用水量、消防给水管道和消火栓8.2.1 城市、居住区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和一次灭火用水量确定。

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和一次灭火用水量不应小于表8.2.1 的规定。

注:城市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应包括居住区、工厂、仓库、堆场、储罐(区)和民用建筑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

当工厂、仓库和民用建筑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按本规范表8.2.2-2 的规定计算,其值与按本表计算不一致时,应取较大值。

8.2.2 工厂、仓库、堆场、储罐(区)和民用建筑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和一次灭火用水量确定:1 工厂、仓库、堆场、储罐(区)和民用建筑在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不应小于表8.2.2-1 的规定;2 工厂、仓库和民用建筑一次灭火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表8.2.2-2 的规定;3 一个单位内有泡沫灭火设备、带架水枪、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及其它室外消防用水设备时,其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上述同时使用的设备所需的全部消防用水量加上表8.2.2-2 规定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的50%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表8.2.2-2 的规定。

注:1 采矿、选矿等工业企业当各分散基地有单独的消防给水系统时,可分别计算。

2 1ha=10000m2注:1 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应按消防用水量最大的一座建筑物计算。

成组布置的建筑物应按消防用水量较大的相邻两座计算;2 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建筑物,其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应按三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的消防用水量确定;3 铁路车站、码头和机场的中转仓库其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可按丙类仓库确定。

8.2.3 可燃材料堆场、可燃气体储罐(区)的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8.2.3 的规定。

注:固定容积的可燃气体储罐的总容积按其几何容积(m3)和设计工作压力(绝对压力,105Pa)的乘积计算。

8.2.4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灭火用水量和冷却用水量之和计算。

室内消火栓用水量计算公式

室内消火栓用水量计算公式

室内消火栓用水量计算公式在建筑物中,室内消火栓是一种重要的消防设施,用于在发生火灾时提供灭火用水。

为了确保室内消火栓系统能够有效地灭火,我们需要计算出消火栓的用水量。

下面将介绍室内消火栓用水量计算的公式及其相关内容。

一、室内消火栓用水量计算的公式室内消火栓用水量的计算公式如下:用水量(L/s)= K * A * √P其中,K为消火栓系数,取决于消火栓的类型和规格;A为消火栓的数量,单位为个;P为消火栓系统的工作压力,单位为帕斯卡(Pa)。

二、消火栓系数的确定消火栓系数是根据消火栓的类型和规格来确定的,不同类型和规格的消火栓具有不同的消火能力。

消防规范中给出了各种类型和规格消火栓的系数取值范围,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系数进行计算。

消火栓系数一般在0.05~0.2之间,具体数值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消火栓数量的确定消火栓数量的确定需要考虑建筑物的类型、面积、高度等因素。

消防规范中规定了不同类型建筑物应配置的消火栓数量和位置要求。

根据规范要求和建筑物的实际情况,确定消火栓的数量。

消火栓数量一般为整数,且应满足实际需要。

四、消火栓系统的工作压力消火栓系统的工作压力是指在正常工作状态下,消火栓系统所提供的水压力。

根据消防规范要求,消火栓系统的工作压力应满足相关标准,一般为0.2~0.4兆帕(MPa)。

在计算室内消火栓用水量时,需将工作压力换算成帕斯卡(Pa)。

五、室内消火栓用水量计算的实例假设某建筑物需要配置消火栓系统,根据消防规范要求,消火栓系数为0.1,消火栓数量为4个,消火栓系统的工作压力为0.3兆帕(MPa)。

根据上述数据,我们可以计算出该建筑物室内消火栓的用水量。

用水量(L/s)= 0.1 * 4 * √0.3 = 0.774 L/s六、室内消火栓用水量计算的注意事项在进行室内消火栓用水量计算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系统参数准确:消火栓系数、消火栓数量和工作压力等参数需要准确地获取,以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

大型灭火救援中18个计算公式及应用示例

大型灭火救援中18个计算公式及应用示例

大型灭火救援中18个计算公式及应用示例一消防用水量计算:Q=Aq注:A为火场燃烧面积,q---灭火用水供给强度,一般取0.15 L/(S·m²)、高层建筑取0.2 L/(S·m ²)、地下密闭空间和棉纤维制品取0.3 L/(S·m²)例:某一100平方米居民楼发生火灾。

试计算消防用水量。

解:居民楼火灾灭火用水供给强度取0.15 L/(S·m²)。

则火场消防用水量Q,根据公式Q=Aq=100 m²*0.15 L/(S·m²)=15L/S二水带压力损失计算:hd=SQ2=Aq注:hd---每条20米水带的压力损失,S---每条水带的阻抗,Q---水带内流量,Φ65mm阻抗系数S=0.035,Φ80mm阻抗系数S=0.015例:有一手抬泵从天然水源处吸水,使用10条Φ65mm胶里水带为1支Φ19mm水枪供水,要求水枪的充实水柱不小于15m。

试计算该供水干线水带压力损失。

解:已知,Φ65mm胶里水带的阻抗系数为0.035,Φ19mm水枪充实水柱为15m时,水枪喷嘴处流量为6.5L/s。

则水带压力损失Hd=nSQ2=10×0.035×6.52=14.8(104Pa)三消防车供水计算:(1)已知水枪和水带线路,求消防车的出口压力:Hb=hq+hd+h1-2注:Hb ---消防车水泵出口压力,hq---水枪喷嘴处压力,hd---水带干线压力损失,h1-2---标高差例:有一辆消防车从天然水源处吸水,使用10条Φ65mm胶里水带为1支Φ19mm水枪供水,扑救室外火灾,要求水枪的充实水柱不小于15m,水源至火场地势平坦。

试计算消防车水泵出口压力。

解:水源至火场地势平坦,则H1-2=0。

Φ19mm水枪充实水柱为15m时,水枪喷嘴处压力和流量分别为27×104Pa和6.5L/s时,每条水带的压力损失为1.48×104Pa,则10条水带的压力损失为:Hd=10 ×1.48=14.8(104Pa)或者因Φ65mm胶里水带的阻抗系数为0.035。

消火栓的给水系统的水力计算

消火栓的给水系统的水力计算

qxh (L/s)
19
Hq (mH2O)
qxh(L/s)
6
8.1
1.7
7.8
2.5
7.7
3.5
8
11.2 2.0 10.7
2.9
10.4 4.1
10
14.9
2.3
14.1
3.3
13.6 4.5
12
19.1
2.6
17.7
3.8
16.9 5.2
14
23.9
2.9
21.8
4.2
20.6 5.7
16
29.7
xh
B
1.577
15.85mH 2O
SK

(1 f )H q f

(1
0.0097 1.2) 1.2
15.85

13.05mH 2O
消火栓口所需水压
H xh
hd
Hq
Hk

Az
Ld
q
2 xh

q
2 xh
B
Hk
Hxh —— 消火栓口处所需水压,kPa ; Hd —— 水带的水头损失,kPa ; Hk —— 消火栓栓口水头损失,一般按20kPa计算。 Hq —— 水枪喷嘴造成一定长度的充实水柱所需水压。 qxh —— 消火栓射流出水量,L/S ; Az —— 水带的比阻,; Ld —— 水带长度,m ; B —— 水流特性系数;
0.00172
80
0.0015
0.00075
例:建筑高度为50m的办公楼,层高为5m, 试确定其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设计流量 和喷嘴压力
解: (1)确定水枪充实水柱 SK= 1.414 (H1-H2) =1.414(5-1)=5.7m 根据《高规》要求:SK≥10m取SK=10m

消防用水流量

消防用水流量

消防用水流量消防用水流量是指消防系统中所需的水流量。

消防用水流量的大小直接影响着消防设备的选择和消防系统的设计。

下面将从消防用水流量的计算、消防水源的选择和消防水泵的使用等方面进行介绍。

一、消防用水流量的计算消防用水流量的计算是根据建筑物的类型、面积、层数、火灾危险性等因素来确定的。

根据国家标准,不同类型的建筑物对应的消防用水流量也是不同的。

例如,住宅区的消防用水流量一般为每分钟1.0L/s,而商业综合楼的消防用水流量则为每分钟 2.0L/s。

消防用水流量的计算需要考虑到建筑物的各个区域,如消防水带、消防水枪等。

二、消防水源的选择在确定消防用水流量后,需要选择合适的消防水源。

消防水源可以分为内部水源和外部水源。

内部水源一般指建筑物内的供水系统,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室内消火栓系统等。

外部水源则是指建筑物外的供水系统,如消防水池、消防水塔、消防水泵等。

选择消防水源时,需要考虑到消防用水流量的需求、供水系统的可靠性以及消防用水的持续时间等因素。

三、消防水泵的使用消防水泵是消防系统中的关键设备,其作用是提供足够的水压和水流量,以满足消防用水的需求。

消防水泵一般分为柴油消防水泵和电动消防水泵两种。

柴油消防水泵通常用于应对停电等紧急情况,而电动消防水泵则是常规情况下的主要供水设备。

消防水泵的选择需要考虑到消防用水流量、供水系统的压力要求以及消防水泵的可靠性等因素。

总结起来,消防用水流量的计算、消防水源的选择和消防水泵的使用是消防系统设计中的重要环节。

合理计算消防用水流量、选择合适的消防水源以及使用可靠的消防水泵,能够确保消防系统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供应足够的水源,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在设计和建设消防系统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规划和选择,以确保消防用水流量的准确计算和可靠供应。

消防用水量的计算思路

消防用水量的计算思路

特殊场所消防用水量计算
总结词
特殊场所消防用水量计算需要考虑场所的特殊性,如石油化工、核设施等,根据场所的特点和相关规 范来计算所需的消防水量。
详细描述
在进行特殊场所消防用水量计算时,首先要明确场所的特殊性,了解其工艺流程、物料性质、危险等 级等信息。接着,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选用合适的水量计算公式或标准。最后,结合场所的实际需 要和安全要求,调整计算结果,得出特殊场所消防用水量。
根据建筑物布局和消防用水量,设计合理的给水管网,确保在火灾 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供水。
确定消防泵房的位置和规模
根据消防用水量和水压要求,确定消防泵房的位置和规模,以确保 供水可靠性和稳定性。
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01
02
03
定期检查消防设施
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 确保其完好有效,及时发 现并处理设施故障。
02
消防用水量的计算方法
室内消防用水量计算
总结词
室内消防用水量计算主要考虑建筑物的用途、楼层高度、建筑面积等因素,根据不同的 灭火方式(如喷水、气体等)和灭火设施(如消火栓、灭火器等)来计算所需的消防水
量。
详细描述
在进行室内消防用水量计算时,首先要明确建筑物的用途和楼层高度,以便确定火灾危 险等级。接着,根据灭火方式和灭火设施的不同,选用合适的水量计算公式或标准,如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规范。最后,结合建筑物的实际情况,如建筑面积、结构THANKS感谢来自看的要求。组织演练
定期组织火灾应急演练,提高员工 应对火灾的能力和自救互救意识。
评估和改进
对火灾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和改进, 不断完善预案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05
结论
消防用水量计算的总结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3 差不多参数3.1 一样规定3.1.1 工厂、仓库、堆场、储罐区或民用建筑的室外消防给水用水量,应按同一时刻内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室外消防给水用水量确定。

同一时刻内的火灾起数应符合以下规定:3.1.2消防给水一起火灾灭火设计流量应由建筑的室外消火栓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固定冷却水系统等需要同时作用的各种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组成,并应符合以下规定:1 应按需要同时作用的水灭火系统最大设计流量之和确定;2 两栋或两座及以上建筑合用时,应按其中一栋或设计流量最大者确定;3 当消防给水与生活、生产给水合用时,合用给水的设计流量应为消防给水设计流量与生活、生产最大时流量之和,其中生活最大小时流量运算时,淋浴用水量按15%计,浇洒及洗刷等火灾时能停用的用水量可不计。

3.2 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3.2.1 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应依照当地火灾统计资料,火灾扑救用水量资料、灭火用水量保证率,建筑的组成和市政给水管网运行合理性等因素综合运算确定。

3.2.2 城镇和居住区等市政消防给水量设计流量,应按同一时刻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设计流量经运算确定。

同一时刻内的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设计流量不应小于以下规定:3.3 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注:1 成组布置的建筑物应按消火栓设计流量较大的相邻两座建筑之间的体积之和确定;2 火车站、码头和机场的中转库房,其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按相应耐火等级的两类物品库房确定;3 国家级文物爱护单位的重点转木木结构和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按三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消火栓设计流量确定;4 宿舍、公寓等非住宅建筑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按公共建筑确定。

3.5 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3.5.1 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按建筑物的用途功能、体积、高度、耐火极限、火灾危险性等因素综合确定。

3.5.2 建筑物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下表〔下页〕规定:备注:1 丁、戊类高层厂房〔仓库〕室内消火栓的设计流量可按本表规定减少10L/s,同时使用消防水枪数量可按规定减少2支;2 当高层民建高度不超过50m,室内消火栓用水量超过20L/s,且设有自动喷水系统时,其室内、外消防用水量可按本表规定减少5L/s;3 消防软管卷盘、轻便消防水龙及多层住宅楼梯间中的干式消防竖管,其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可不计入室内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消防用水量

消防用水量

消防用水量消防用水量是指扑救火灾时所需的消防供水强度,是根据火场用水量的统计资料确定的。

1.厂区和居住区的消防用水量,应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处数和相应处的一次灭火用水量确定。

2.成组布置的建筑物应按消防需水量较大的相邻两座计算。

火车站、码头和机场的中转库房,其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应按相应耐火等级的丙类物品库房确定。

3.工艺装置的消防用水量,火灾延续供水时间不宜小于3h。

化纤厂房的消防用水量,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4.辅助生产设施的消防用水量,可按30L/s计算。

火灾延续供水时间不宜小于2h。

5.可燃液体罐组的消防用水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可燃液体罐组的消防用水量应按火灾时消防用水量最大的罐组计算,其水量应为配置泡沫用水及着火罐和邻近罐的冷却用水量之和。

(2)邻近立式罐超过3个时,冷却水量可按3个罐的用水量计算;当着火罐浮顶或浮舱式内浮顶罐(浮盖用易熔材料制作的储罐除外)时,其邻近罐可不考虑冷却。

(3)当着火罐为立式罐时,邻近罐为着火罐1.5倍直径范围内的地上罐;当着火罐为卧式罐时,邻近罐为着火罐直径和长度之和的一半范围内的地上罐。

6.可燃液体地上卧式罐,宜采用移动式水枪冷却。

冷却面积应按投影面积计算。

供水强度:着火罐不应小于6L/min•m2;邻近罐不应小于3L/min•m2。

7.可燃液体储罐消防冷却用水的延续时间:直径大于20m的固定顶罐和浮顶用易熔材料制作的浮舱式内浮顶罐,应为6h;其他储罐可为4h。

8.液化烃罐区的消防用水量应按储罐固定式消防冷却用水量和移动式消防冷却用水量之和计算。

固定式消防冷却水用水量:着火罐冷却水供给强度不应小于9L/min•m2;距着火罐1.5倍着火罐直径范围内的邻近罐冷却水供给强度不应小于4.5L/min•m2;着火罐和邻近罐的冷却面积应按其表面积计算。

消防用水量计算及消火栓布置

消防用水量计算及消火栓布置

第5章油罐区泡沫灭火系统设计5.1 泡沫灭火系统形式选择5.1.1 泡沫灭火系统形式根据《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第12.1.3条规定,内浮顶油罐应设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或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由于汽油储罐发生的火灾为B类火灾,《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6-93第1.0.4条规定,汽油、煤油、柴油、工业苯等B类火灾使用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所以本设计选用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中倍数泡沫液为发泡倍数为21~200的泡沫,国产YEZ型中倍数泡沫液是一种氟蛋白泡沫液,在油面上可流动一分钟左右,泡沫厚度可达5cm,其性能指标如表5-1所示。

表5-1 中倍数泡沫液性能性能指标相对密度(20℃)>1.11pH值(20℃)6~7.5 黏度(20℃)/(10-3Pa·s)25~30流动点/℃≥-5发泡倍数(20℃)>20 25%析液时间(20℃)/min >6抗烧时间(20℃)/min >105.1.2 泡沫灭火系统设施的设置方式根据《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第12.1.4条规定,单罐容量大于1000m3的油罐应采用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所以本设计采用固定式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5.2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内容5.2.1 沫灭火系统设计基本参数1.泡沫液的选型根据《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6—93第3.2.2条,油罐宜选用混合比为6%型的中倍数泡沫液。

2.泡沫混合液的供给强度根据《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96—93第5.1.2.2条,泡沫混合液的供给强度为4L/min·m 2。

3.泡沫液的喷放时间根据《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6—93第5.1.2.3条,泡沫的最小喷放时间可按表4-2确定。

表5-2 泡沫的最小喷放时间火灾类别时间/min 流散的B 类火灾,不超过100m 2流淌的B 类火灾10 油罐火灾15由于汽油储罐发生的为油罐火灾,所以泡沫的喷放时间按15min 设计。

室内消防用水量8.4规范

室内消防用水量8.4规范

201110108.4 室内消防用水量及消防给水管道、消火栓和消防水箱8.4.1 本条规定了建筑物的室内消防用水量计算方法与最小用水量计算原则。

1 建筑物内设有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幕系统等数种消防设备时,应根据内部某个部位或区域着火后同时开启灭火设备的用水量之和计算。

例如,百货楼内的营业厅设有消火栓、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水幕系统,而百货楼地下室的库房内设有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则应选用营业厅或地下室两者之中的用水总量较大者,作为设计用水量。

总之,凡着火后需要同时开启的消防设施的用水量,应叠加起来作为消防设计流量。

2 本规范表8.4.1中规定的室内消火栓用水量是计算和确定消火栓用水量、消防水池储存水量、消防水箱容量以及消防增压泵供水量等消防设施的依据。

对于消火栓每股水柱的实际出水量,应根据消火栓栓口、消防水带的口径、水枪喷嘴口径、充实水柱等多项参数计算确定。

表中的水量与消火栓实际出水量两者计算方法不同,应按实际需要计算;住宅楼梯间设置的干式消防竖管可陶消防车供水,不计入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之内。

建筑物内的消防用水量与建筑物的高度、建筑的体积、建筑物内可燃物的数量、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和建筑物的用途等因素有关。

1)建筑物高度:普通消防车(例如解放牌消防车)按常规供水的高度约为24m。

根据消防车的供水能力,建筑的消防给水可分为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和低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划分高度采用24m。

若一般消防车采用双干线并联的供水方法,能够达到的高度(一般情况下,从报警至出水需20多分钟)约为50m。

国外进口的云梯车也达50m,在50m高度内,消防车还能协助高层建筑灭火,但不能作为主要灭火力量。

2)建筑物的体积:建筑物的体积越大,灭火力量需要越多,所需水枪的数量越多、充实水柱长度越长。

因此,所需消防用水量越多。

3)建筑物内可燃物数量:建筑物内可燃物越多,消防用水量越大。

如以室内火灾荷载为15kg/m2(等效木材)作为基数,其消防用水量为1,则火灾荷载为50kg/m2(与木材的等效换算值)时消防用水量就需要1.5。

消防用水量的计算思路

消防用水量的计算思路

消防用水量的计算思路消防用水量的计算思路,只需要三步概述一起火灾灭火所需消防用水的设计流量应由建筑的室外消火栓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固定冷却水系统等需要同时作用的各种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组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按需要同时作用的各种水灭火系统最大设计流量之和确定;2 两座及以上建筑合用消防给水系统时,应按其中一座设计流量最大者确定;3 当消防给水与生活、生产给水合用时,合用系统的给水设计流量应为消防给水设计流量与生活、生产用水最大小时流量之和。

计算生活用水最大小时流量时,淋浴用水量宜按15%计,浇洒及洗刷等火灾时能停用的用水量可不计。

第一步:确定同一时间火灾起数工厂、仓库、堆场、储罐区或民用建筑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所需室外消防用水量确定。

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厂、堆场和储罐区等,当占地面积小于等于100h㎡(1公顷),且附有居住区人数小于或等于1.5万人时,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1起确定;当占地面积小于或等于100h㎡,且附有居住区人数大于1.5万人时,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2起确定,居住区应计1起,工厂、堆场或储罐区应计1起;2、工厂、堆场和储罐区等,当占地面积大于100h㎡,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2起确定,工厂、堆场和储罐区应按需水量最大的两座建筑(或堆场、储罐)各计1起;3、仓库和民用建筑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1起确定。

第二步:确定火灾延续时间《消规》3.6.2:甲、乙、丙类厂房、仓库:3h。

丁、戊类厂房、仓库:2h。

住宅:2h。

各个建筑:高层建筑中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建筑高度大于50m的财贸金融楼、图书馆、书库、重要的档案楼、科研楼和高级宾馆等为3h,其他公共建筑为2h。

地下建筑、地铁车站及汽车库:2h。

人防工程: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的人防工程为2h,小于3000㎡的人防工程为1h。

消火栓给水系统计算

消火栓给水系统计算

消火栓给水系统计算 (1)消火栓的布置该建筑总长32.5m ,宽度19.6m ,高度48.45m 。

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第7.4.6.1条要求,消火栓应设在走道、楼梯附近等明显易于取用的地点,消火栓的间距应保证同层任何部位有两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

第7.4.6.8 条要求,消防电梯间前室应设消火栓。

水带长度取20m ,展开时的弯曲折减系数C 取0.8,消火栓的保护半径应为:m h L C R d 19320*8.0*=+=+=消火栓采用单排布置时,其间距为:m b R S 29.18)8.135.3(192222=+-=-≤,取19m 。

据此应在走上布置1个消火栓,消防电梯间前室设置1个消火栓。

系统图如图XXX 所示。

S ——消火栓间距(2股水柱达到同层任何部位),m ; R ——消火栓保护半径,m ;C ——水带展开时的弯曲折减系数,一般取0.8~0.9; Ld ——水带长度,每条水带的长度不应大于25m ,m ;h ——水枪充实水柱倾斜45°时的水平投影长度,m ,h=0.7Hm ,对一般建筑(层 高为3~3.5m )由于两楼板间的限制,一般取h=3.0m ; Hm ——水枪充实水柱长度,m ;b ——消火栓的最大保护宽度,应为一个房间的长度加走廊的宽度,m 。

(2)水枪喷嘴处所需水压据7.4.6.6条要求,消火栓应采用同一型号规格。

消火栓的栓口直径应为65mm ,水带长度不应超过25m ,水枪喷嘴口径不应小于19mm 。

水枪喷口直径选19mm ,查表3-6(p82),水枪系数φ值为0.0097;据7.4.6.2 条要求,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应通过水力计算确定,且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 的高层建筑不应小于10m ;建筑高度超过100m 的高层建筑不应小于13m 。

充实水柱Hm 要求不小于10m ,选Hm=12m ,查表3-7(p82),水枪实验系数f α值为1.21。

建筑消防给水系统

建筑消防给水系统

建筑消防给水系统工业与民用建筑物,都存在一定程度的火灾险情,为此应按有关规范配备消防设备,减少火灾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高层建筑的火灾危险性远远高于低层建筑,高层建筑消防应完全立足于自救,且以室内消防给水设备灭火为主。

第一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的分工建筑消防给水系统可分为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和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它们之间有明确的消防职能范围,承担不同的消防任务,又有紧密的衔接性、配合和协同工作关系。

一、室外消防给水系统1.消防用水量计算(1)市、居住区室外消防用水量。

消防用水量与城市人口数量、建筑密度和建筑物的规模有关。

随着城市人口数量的增加,建筑密度、建筑规模的增加,灭火难度相应提高,导致一次消防用水量增大。

我国大多数城市消防队第一次出动到达火场,常出两支19mm水枪扑救初期火灾,每支水枪的平均出水量在5L/s以上,因此,室外消防用水量的起点流量不应小于10L/s,并以100L/s作为一次消防用水量的上限值基本能满足城镇要求,其室外消防用水量为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和一次灭火用水量的乘积,一般情况下由市政管网供应,超出上述上限用水量时,采用贮水池解决。

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和一次灭火用水量不应小于表2-1的规定。

表2-1 城镇、居住区室外消防用水量(2)工厂、仓库和民用建筑的室外消防用水量。

工厂、仓库和民用建筑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同一时间火灾次数和一次灭火用水量确定,见表2-2和表2-3。

表2-2 建筑物的室外消火栓一次灭火用水量L/s表2-3 同一时间的火灾次数表①工厂、仓库和民用建筑在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不应小于表2-3的规定。

②建筑物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表2-2的规定。

③一个单位有泡沫设备、带架水枪、自动喷水灭火设备,以及其他消防用水设备时,其消防用水量,应为将上述设备所需的全部消防用水量加上表2-2规定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的50%,但采用的水量不应小于表2-2的规定。

2.室外消防管道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可采用高压管道、临时高压管道和低压管道。

施工与消防用水的计算和布置

施工与消防用水的计算和布置

施工与消防用水的计算和布置本工程现场临时用水包括给水和排水两套系统。

给水系统又包括生产、生活和消防用水。

排水系统包括现场排水系统和生活排水系统。

1 给水系统从业主指定的施工现场北侧及西侧市政水源接用水管至生活区和各施工用水点,并按有关要求报装和安装水表。

管道布置及管道选型要以施工用水量计算为依据,合理进行选择。

现场临时供水量及管径计算(1)工程用水量q1采用公式q1 = K1∑(Q1N1K2/8×3600)计算,取用水量最大的1—3层顶板混凝土浇筑阶段进行计算。

K1—未预计的施工用水系数,取1.05;Q1—每班计划完成工程量,按每班浇筑400m3混凝土;N1—施工用水定额,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仅考虑混凝土自然养护,耗水量取400L;K2—现场施工用水不均衡系数,取1.5;工程用水量q1 = 1.05×400×400×1.5/8×3600 = 8.75L/s。

(2)施工机械用水量q2采用公式q2=K1∑Q2N2K3/8×3600计算:K1—未预计施工用水系数,取1.10;Q2—同一种机械台数,取主要用水机械,对焊机2台;N2—施工机械台班用水定额,对焊机取2×300L;K3—施工机械用水不均衡系数,取1.05;施工机械用水量q2= 1.10×2×2×300×1.05/(8×3600)=0.048L/s(3)生活区生活用水量暂不考虑。

(4)消防用水量q5计算,q5取10L/s。

施工现场总用水量Q计算,因q1 + q2 < q5故Q = q5= 10L/sd = √4Q/πν1000d —配水管直径(m);ν—管网中水流速度(m/s),取1.5 m/s;d = √4×10/π×1.5×1000 =0.921m,选取管径为100mm。

现场需配备管径为100mm的供水管,才能满足施工需求。

消防用水量计算

消防用水量计算

摘要消防设计用水量包括流量和水量。

建筑中自动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应按其中设计流量最大的一种系统确定,多种消防系统的设计总流量应按其中消防总流量最大的一个防护对象和防护区确定,一个防护区的总流量应为其中的消火栓、自动灭火、水幕系统流量之和。

把出现在不同防护区的消火栓系统最大流量、自动灭火系统最大流量和水幕系统最大流量之和作为消防系统的设计总流量不符合每次只有1个失火点的消防基本设定。

确定系统的设计水量,方法类似。

关键词消防工程设计流量及水量自动灭火系统建筑水消防系统建筑消防用水量包括流量和水量两个参数。

用水流量决定消防水泵的流量和消防管径,用水水量决定消防水池的容积。

流量和水量的合理确定一方面影响着消防系统的灭火性能或消防灭火的成败,另一方面还通过管径、水泵流量、水池容积等影响着消防丁程的投资规模。

因此,消防流量和水量是消防灭火供水丁程中一组非常重要的数据。

1 目前水量计算存在的问题根据国家规范,消防系统用水量按需要同时开启的灭火系统的用水量之和计算。

然而,由于下列原因,需要同时开启的灭火系统越来越难以判断和把握,以至于判断结果及用水量的计算值往往因人而异,并且差别明显。

(1)建筑水消防灭火系统的种类越来越多,消火栓系统有室内、室外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有:湿式系统、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雨淋系统、水喷雾系统、水幕系统、自动喷水一泡沫联用系统、消防水炮系统等;水幕系统有防火分区水幕、防火隔离单元水幕,且其中又分冷却水幕和隔断水幕。

一个消防供水系统中,往往同时含有上述的多种系统。

(2)建筑的功能和构造越来越复杂,一个消防灭火系统所防护的建筑物特别是综合建筑一般由多种不同功能的建筑空间组成,有的是多栋建筑其功能互不相同,有的是一栋建筑含有多个功能区间。

消防用水量随建筑功能而变化,同一灭火系统的用水量也会依功能区和建筑构造的变化而出现多个值。

需要同时开启的系统种类或数量决定着用水量之和,哪些系统需要同时开启是设计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消防用水量的计算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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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一起火灾灭火所需消防用水的设计流量应由建筑的室外消火 栓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 水喷雾灭火系统、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固定冷却水系统等需要 同时作用的各种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组成。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需要同时作用的各种水灭火系统最大设计流量之和确 定; 2 、两座及以上建筑合用消防给水系统时,应按其中一座设计流 量最大者确定; 3 、当消防给水与生活、生产给水合用时,合用系统的给水设计 流量应为消防给水设计流量与生活、生产用水最大小时流量之和。 计算生活用水最大小时流量时,淋浴用水量宜按15%计,浇洒及 洗刷等火灾时能停用的用水量可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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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计算一起火灾所需消防用水量
V=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自动灭火系统(取一个最大值) +水幕或固定冷却分隔。 自动灭火系统包括自动喷水灭火、水喷雾灭火、自动消防水 炮灭火等系统,一个防护对象或防护区的自动灭火系统的用 水量按其中用水量最大的一个系统确定。 建筑内用于防火分隔的防火分隔水幕和防护冷却水幕的火灾 延续时间,不应小于防火分隔水幕或防护冷却火幕设置部位 墙体的耐火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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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确定火灾延续时间

消防水量计算

消防水量计算

消防水■计算消防用水量的计算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 .建筑物的类型和面积:不同类型和面积的建筑物需要的消防用水量不同。

2 .火灾等级:火灾等级越高,需要的消防用水量越大。

3 .水源供应能力:消防用水量需要与水源供应能力相匹配,否则会导致消防救援失败。

4 .消防设备和管道的规格和数量:消防设备和管道的规格和数量越多,可以提供的消防用水量也越大。

5 .消防水压:消防水压越高,可以提供的消防用水量也越大。

一般来说,消防用水量的计算公式为:消防用水量=建筑物面积X火灾等级系数×用水时间÷消防水压。

其中,火灾等级系数是根据建筑物类型和火灾等级确定的系数,用水时间一般为2小时,消防水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测量得出。

一个建筑或构筑物的室外用水同时与室内用水开启使用,消防用水量为二者之和。

当一个系统防护多个建筑或构筑物时,需要以各建筑或构筑物为单位分别计算消防用水量,取其中的最大者为消防系统的用水量。

室内一个防护对象或防护区的消防用水量为消火栓用水、自动灭火用水、水幕或冷却分隔用水之和(三者同时开启卜当室内有多个防护对象或防护区时,需要以各防护对象或防护区为单位分别计算消防用水量,取其中的最大者为建筑物的室内消防用水量。

注意这不等同于室内消火栓最大用水量、自动灭火最大用水量、防火分隔或冷却最大用水量的叠加。

自动灭火系统包括自动喷水灭火、水喷雾灭火、自动消防水炮灭火等系统,一个防护对象或防护区的自动灭火系统的用水量按其中用水量最大的一个系统确定。

B 消火枪用水E1:RAe1动弟防水京灭火条蝌用水―B 将火坂珑嘉冷却泰毓用水室内消防用水量计算举例注:消防用水量取VA 、VB 中较大值。

提示:1 .各系统设汁流量应按各系统的技术规范确定。

消火栓系统设计流量可查表确定。

2 .按不同功能区分别确定同时开启的系统,并计算水量,取不同功能区用水量最大者作为消防用水量。

3 .1.5市政消火栓或消防车从消防水池吸水向建筑供应室外消防给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供消防车吸水的室外消防水池的每个取水口宜按一个室外消火栓计算,且其茜衣对象或防于区Ii1111I11111I111I IIII11iIIIII-卜1防产区A -11U-UA 浦涛用水★3III ▲清火检用水∙V N JJ1A 自动/洒系统用水量丫.;_一1一一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Om;距建筑外缘5m~150m的市政消火栓可计入建筑室外消火栓的数量,但当为消防水泵接合器供水时,距建筑外缘5m~40m的市政消火栓可计入建筑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当市政给水管网为环状时,符合本条上述内容的室外消火栓出流量宜计入建筑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但当市政给水管网为枝状时,计入建筑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宜超过一个市政消火栓的出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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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动冷——移动消防冷却水体积,m³
W S——泡沫系统用水的最小贮备量
故上式为:(1785.6+9.108)×2=3589m³
7.2 .1水池的相关法规
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8.3.2条规定,工厂水源直接供给不能满足消防用水量、水压和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水总量要求时,应建消防水池(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池(罐)的容量,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水总量的要求。

当发生火灾能保证向水池(罐)连续补水时,其容量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的补充水量;
(2)水池(罐)的总容量大于1000m3时,应分隔成两个,并设带切断阀的连通管;
(3)水池(罐)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h;
(4)当消防水池(罐)与生活或生产水池(罐)合建时,应有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措施;
(5)寒冷地区应设防冻措施;
(6)消防水池(罐)应设液位检测、高低液位报警及自动补水设施
7.2.2 消防水池平面图
消防水池体积3589m3,设计4座体积同为1024m3水池,水池间设有连通管。

消防水池深4m,长和宽各为16m,其平面布置见图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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