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租宝案例分析 互联网带来的商业新冲击_金融投资_经管营销_专业

合集下载

基于SWOT分析的互联网金融与融资租赁―e租宝

基于SWOT分析的互联网金融与融资租赁―e租宝

基于SWOT分析的互联网金融与融资租赁―e租宝

第一篇:基于SWOT分析的互联网金融与融资租赁―e租宝基于SWOT分析的互联网金融与融资租赁―e租宝

e 租宝是以融资租赁的债权交易为基础,互联网金融居间服务的一种平台,其特点是专业化和定制化,它致力于推动互联网金融创新,并创新性地组建起“融资租赁+互联网金融”A2P的模式,将融资租赁与互联网金融紧密结合,使得两类产业得到快速发展。与此同时,e 租宝是国内首次引入保理机制,从而实现投资者的资金赎回自由。e 租宝的宗旨是提高投资者体验度、保障投资安全,为投资者推荐一些风险较低、收益适中的产品。

一、对 e 租宝进行的SWOT分析

1.优势分析。①政策优势。在政策层面上,国家支持融资租赁与互联网金融的融合发展。于2015年9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的意见表示,支持融资租赁公司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加强与银行、保险、信托、基金等金融机构合作,创新商业模式。并且十八大五中全会也明确提出网络强国战略,实施“互联网+”的行动计划,发展分享经济,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②市场优势。e租宝和中网进行合作,两大品牌强强联手,对于提高 e 租宝的声誉,开拓更广泛的市场空间,提供了极大的优势。e租宝借助中网,走向国际的舞台,使得更多的国际组织得以认知并且关注,不仅开拓了国内市场,也开拓国际市场,其市场空间巨大,从而带来的经济效益也是可观的。③产品优势。为了满足不同的投资需求,e 租宝平台相继开发了不同的理财产品。其产品的特点之一是投资门槛低,1元起投,对于普通用户,有闲钱就可以投资。特点之二是投资安全灵活,在风险控制上重重审核,引入了保理机制,投资者的资金可自由赎回。除了e 租财富有40天投资期限外,其余产品都可以提前申请赎回,如果申请赎回,申请后的第2天,资金到达平台账户。特点之三是投资收益好,平均的预期年收益率为9%,最高年收益率在13%-14%之间,收益在行业中属于中等水平。④互补优势。e租宝将

互联网金融发展研究———以 e租宝案例为例

互联网金融发展研究———以 e租宝案例为例

作者简介:孙浩成(1997-),男,汉族,吉林延边人,在读本科,研究方向:金融学。DOI:10.16675/14-1065/f.2019.01.003

互联网金融发展研究

□孙浩成摘要:P2P 网贷平台(可实现直接借贷的互联网平台),因其能够更高效地连系资金供求双方,对我国社会资源的

有效配置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其中仍存在很多问题。以e 租宝为例,研究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情况。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P2P;e 租宝

文章编号:1004-7026(2019)01-0013-02中国图书分类号:F832文献标志码:A

(安徽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安徽蚌埠233030)

———以e 租宝案例为例

1P2P 网贷在我国发展的历程在近几年来,我国民间中小型企业发展迅速,这些中小型企业在推动科技创新、扩大就业、提高人民收入水平、促进社会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已然成为整个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小微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却是长久以来困扰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瓶颈,由于民间有着庞大的闲置资金并且随着第三方支付的飞速发展,P2P 网贷平台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从2007年中国诞生了第一家互联网金融网贷平台,到2016年网贷基本法的落地,其发展速度现已远超其他西方国家。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18年6

月底,P2P 网贷行业累计平台数量达到6176家。飞速发展的P2P 行业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但是,同样不可忽视的是,大量负面消息相继被报道出来,出现了大量P2P 借贷平台破产或跑路的事件。据第三方机构网贷之家数据显示,仅在2018年8月停业及问题平台增加121家,累计问题平台数达到4700多家。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e 租宝的倒闭事件,e 租宝网络借贷的倒闭是P2P 行业最具典型性的负面案例,对P2P 行业产生了巨大且深远的影响[1]。2e 租宝发展始末e 租宝全称为“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为“点点投”,是安徽钰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1亿元,主营业务是融资租赁债权交易。自2014年2月,e 租宝成为钰诚融资租赁全资子公司后,e 租宝网络借贷平台相继推出了e 租年享、e 租年丰、e 租财富、e 租富盈、e 租富享等产品,这些产品年化收益率均在9%~14.6%之间,期限3~12个月不等,分为T+2、T+10两种赎回方式,且都具有投资门槛低和随时赎回的特点。正是这些特点诱惑投资者减少了对投资风险的顾虑,令e 租宝上线后立刻成为行业内的“佼佼者”。e 租宝和其他的传统意义上的P2P 平台有些许不同,其在主要的业务上有所创新,其官网上宣称e 租宝是全球第一家采用A2P 模式。在这种模式下,e 租宝更多的扮演一种中介角色,当有人对资金有需求,其会将

从e租宝事件看金融消费者教育

从e租宝事件看金融消费者教育

财税研究MODERN

ENTERPRISE

CULTURE

一、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的意义

(一)什么是金融消费者

金融消费者的定义是,为满足个人需要,购买金融机构所提出的金融产品或者接受理财等类别的金融类服务的个体。以其购买的金融产品不同,又可细分为以下两类:第一类是为获取小额利润将资金放入银行或投保的传统金融业务消费者;另一类是用资金购买股票,基金等新型的金融产品,或将资金投入给中小投资者的新型金融业务消费者。

(二)为什么要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委员会处理非法集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在第四届互联网安全领袖峰会“金融安全”分论坛提到,其所在单位在2017年接到1038起基于互联网的非法集资新发案件,占当年所有非法集资新案的20%。而其涉及资金超百亿元,占到全年所有案件的40%;涉案人数达140万人次,占到全年所有案件的60%。展的时代背景下,一些非正规的P2P平台,假借中介平台之名,行非法集资之实。这类非法集资往往发展迅速、隐蔽性高、不易察觉,而金融消费者往往会被这些平台提供的超高投资回报率所吸引。一方面,部分消费者缺乏金融常识及基本的风险意识,从而缺乏对理财产品的判断能力;另一方面,部分拥有较多金融知识的专业人士,难以抵御超高投资回报率的诱惑,坚信自己能在危机来临前成功上岸,而刻意忽视其背后隐藏的危险。然殊途同归,上述两种金融消费者或赚钱梦碎,或深陷P2P爆雷潮,血本无归,从而对金融市场丧失信心。而金融消费者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方,在很大程度上影响金融市场的平稳运行,因此要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俗话说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可以通过加强金融消费教育来提高金融消费者自身的金融素质,促使其做出理性的、正确的投资判断,从而让金融消费者从被动地接受保护逐渐转型为主动影响市场,以个人能力正向影响金融市场并减轻监管机构的压力。

E租宝事件对互联网金融趋势下P2P行业的影响

E租宝事件对互联网金融趋势下P2P行业的影响

E租宝事件对互联网金融趋势下P2P行业的影响

作者:孙晶晶吕跃伟

来源:《商场现代化》2017年第06期

项目来源:安徽财经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项目编号:201610378224

摘要:在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这十年以来,P2P行业如同雨后春笋出现在了我们的视野,而2015年12月爆发的E租宝事件却如同一颗炸雷使无数投资者风声鹤唳。本文以P2P平台的运营模式展开,从信用风险;运营风险;欺诈风险和合作风险四个方面分析了借贷平台存在的风险。笔者认为加强金融监管和重塑行业声誉对P2P借贷平台来讲迫在眉睫。最后,我们对五大类型的平台的运营数量,贷款余额等方面结合数据综合分析让投资者真正了解了P2P,并针对P2P的几个宣传陷阱分析提出了理性投资的建议。

关键词:E租宝;P2P借贷;理财;风险;行业监管;理性投资

一、引言

近几年来互联网金融行业正是顺应着“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欣欣向荣。谁也没有想到,互联网金融会以这样的方式出现在公众的视野,并且引爆社会热点。在百度的热词搜索中,“互联网金融”却被搜索了3210次,尽管它并不算是新鲜事物,但却以一种锐利之势横扫了一切。各种形态的P2P如雨后春笋般席卷了我们的视野。P2P借贷作为金融脱媒的创新,给互联网金融注入了更多的活力。

2007年6月拍拍贷在上海成立,我国有了第一家P2P借贷公司。2010年部分P2P平台推出了本金的保障承诺和10%以上的年化收益率,P2P行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期。2013年借助“互联网金融元年”趋势P2P行业迎来了爆发式增长的春天。而在2015年12月3日爆发的“E租宝事件”成为了互联网金融圈的一颗炸雷。曾经号称互联网金融2.0时代的E租宝P2P神话,一夜之间彻底破灭,这也让无数的投资者风声鹤唳。

e租宝案例分析

e租宝案例分析

Shanghai Lixin University of Commerce 国际商务投融资案例分析

姓名:___卢耀宁___

学号:__1311000713__

教师:____蔡伟雄____

日期:___2016.1.3___

案例分析:易租宝案件

一、易租宝案件回顾:

2015年12月3日时,有消息称e租宝深圳宝安分公司被经侦突查。其官方随后回应称,系深圳某代销公司员工协助当地经侦部门例行了解情况,而且在当日晚间“相关配合检查人员就已全部返回”。

12月8日,e租宝位于北京数码大厦的信息化研发中心及位于安联大厦的办公场所被警方调查。当日晚间,新华社消息通报了正在接受调查的事实,后得到e租宝方面的证实。

2015年12月8日晚间开始,e租宝的官方网站与APP就已无法打开。

2015年12月9日午间,e租宝又通过官方微博发布《e租宝告客户书》,称“截止到2015年12月8日19:00之前,e租宝平台依然可以进行正常的注册、充值、投资、赎回、提现交易。19:00之后,e租宝平台配合接受相关部门检查,为防止不实传言引发恐慌和无序赎回、提现,本着保护客户资金安全、平台交易安全的原则,e租宝平台向社会各界宣布暂停平台交易。”公告同时表示,将在相关部门检查结束后,及时公布结果。

2015年12月10日晚7点左右,e租宝在官方微博发布一则声明,证实正在接受调查,原因是“经营合规问题”。由其董事长张敏签发的文件显示,e租宝网站及线下机构停止推广、发布新品,亦暂停其他日常业务。

2015年12月16日,广东省公安厅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各有关地方公安机关已对“e租宝”网络金融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立案侦查。警方已对涉案相关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对涉案资产进行查封、冻结、扣押。

“e租宝”事件引发对P2P的思考

“e租宝”事件引发对P2P的思考

“e租宝”事件引发对P2P的思考

作者:王存皓

来源:《经营管理者·中旬刊》2016年第03期

摘要:2016年2月14日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即日启用,并首先对“e租宝”及其关联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的投资人开放。“e租宝”事件牵扯人员众多,金额巨大,并对P2P行业发展存在影响。本文在分析“e租宝”事件上有所思考,希望监管引领P2P合理发展。

关键词:e租宝自融 P2P平台风险定价风险预警

2016年2月14日晨,央视网报道震撼了网络人群。报道称:公安部组织建设的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即日起正式启用,并首先对“e租宝”及其关联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的投资人开放。从2015年12月3日微信圈疯传“e租宝”被查;到12月8日,“e租宝”网站及关联公司在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涉嫌违法经营活动,正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再到2016年1月14日,北京检察机关对“e租宝”等钰诚系核心公司股东丁宁以涉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及其他犯罪做出批准逮捕决定,以及随后与此案相关的一批犯罪嫌疑人也被各地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再到公安部组建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并首先对“e租宝”及其关联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的投资人开放登记。从种种迹象、关注程度、涉足投资人受害人数量、违法金额,该事件都足以称为2015年、2016年的互联网金融大事。

延续该事件,我们对P2P有了这样的思考:

第一、贯以P2P升级版的“e租宝”,业务模式更倾向A2P;且背离了P2P发起的本质。

P2P的概念界定在国内较为模糊。P2P一词最早出现在官方文件银监会办公厅2011年8月发布的《关于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文中P2P翻译为“人人贷”,似乎内涵定义就是P2P仅为个人对个人的网络借贷行为。

基于认识的有限理性的“e租宝”案例研究

基于认识的有限理性的“e租宝”案例研究

营销与市场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

基于认识的有限理性的“e租宝”案例研究

西北民族大学 孙璐璐

摘要:本文首先阐述行为金融学理论中较为出名的理性经济人的假说及其发展过程,随后经济学家清楚地认识到,完全理性无法准确描述市场参与者的特征,市场参与者多数是有限理性的;其次引用“e租宝”暴雷的案例,依次应用BSV模型、DHS模型对该案例进行分析;最后针对该案例反映出的不良现象提出解决对策及建议。

关键词:有限理性;BSV模型;DHS模型;“e租宝”

一、理论综述

数十年来经济学家都以完全理性和计算无误的基准行为人为假设建立模型,而行为经济学超越了这一限制,用更丰富的模型描述个人行为。经济学家清楚地认识到,完全理性无法准确描述市场参与者的特征,但是这一假设仍然是一个有用的基准,而且在许多情形中,它是对有经验的行为人如何行动的一阶近似。然而,理性人模型本质上无法适用于某些情境,建立能更好地预测人类行为的模型不仅影响着理论界,也切实改变了我们对很多事物的解释,比如消费者行为和系统性的金融异常。

本文主要沿着人类决策的非理性角度来分析,我们可以发现 “e租宝”的暴雷现象,不仅体现了投资者的非理性,也体现了公司管理者的过度乐观与过度自信行为。在“e租宝”这一案例中,投资者倾向自己擅长的领域,并对自己熟悉领域做预测,留意最近发生的事件,这些心理活动都会对投资者的决策带来影响。

(一)BSV模型的含义

该模型包括两种投资心理偏差:代表性偏差和保守性偏差。代表性偏差是指仅仅关注近期数据而忽视历史数据,因此决策行为不具有说服力,只受小样本特征影响。保守性偏差是指投资者在信息产生冲击时反应缓慢,不能及时主动的修正自己的预期。该模型反映出投资者的心理资产价格变化有两种机制,分别为均值回归机制、趋势机制。价格的变化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外生地变化。均值回归机制解释了保守偏差,趋势机制解释了代表偏差。BSV模型认为,投资者在做出决策前,会有一种机制起主导作用。

e租宝事件案例分析

e租宝事件案例分析

e租宝事件案例分析

互联网金融依托现代互联网技术为基础,凭借其自身的特点及优势,近几年在我国得以迅速发展,成为传统金融业的严重补充。网贷行业可称为互联网金融的代表,在迅速发展的同时,倒闭和跑路的平台不断出现。

其中e租宝平台问题突出,2016年1月11日,深圳经济犯罪侦查局对e租宝以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的罪名立案侦查,启动了司法诉讼程序。该案件的影响范围遍布全国31个省市区,涉及到的投资者达90多万,因此备受关注,使其成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问题平台。

本文以e租宝公司简介和案件回顾为切入点,从投资产品和网贷规模两方面对e租宝平台进行介绍,按照案件的发展过程、资金的主要流向梳理了e租宝案件的侦查过程。通过对该案件的解析,本文重点分析e租宝事件给社会、家庭、互联网金融行业造成的巨大影响,了解到e租宝在运行期存在着五大问题:虚假运营、高标的违背互联网金融的初衷、借款项目利率违背利率期限结构理论、资金管理不善、平台从业人员素质不齐;在e租宝倒闭后对投资者以及整个网贷行业都产生了危机的影响,投资者大量资金无法收回、网贷行业名誉扫地。

并阐述了e租宝平台存在的虚假宣传、内部风险管控机制不健康、担保模式存在缺陷等内部原因,以及投资者辨别风险能力弱化、政府监管机制不完善等外部原因。这两方面原因是e租宝最终走向刑事案件的主要因素。

最后,提出了加强网贷平台内部的风险管控、提高投资者的风险防范能力、完善网贷平台的外部监管体系等建议,以为我国网络借贷行业的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1/ 1

由“e租宝”事件分析P2P平台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由“e租宝”事件分析P2P平台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由“e租宝”事件分析P来自百度文库P平台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由“e租宝”事件分析P2P平台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摘 要 互联网金融在近年来的中国呈爆发式增长,它带来的不仅是思维方式的改变,更是一种对传统模式的超越与创新。P2P网贷是互联网金融的核心部分,体现了自由传媒、跨地域、打破资本融资的限制,是对传统资本市场的最大冲击的一种市场动态,各金融机构该思考如何使传统金融机构的转型发展下一步,如何更贴近市场和客户需求,打造以用户为中心的金融服务行业模式。因此我国P2P网贷的快速发展有待扶持和提高。随着2015新型平台的崛起,“e租宝”无疑对P2P行业带来较大打击,本文阐述了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相关理论,在这基础之上,分析了典型P2P网贷平台“e租宝”在上线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突破法律法规限制的自融、存在潜在风险、理财--资金池模式、庞氏骗局等,最后提出完善P2P未来发展的相应策略。 关键词:P2P网贷;e租宝;庞氏骗局By e rent treasure analysis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development of P2P platformAbstractInternet financial growth in China in recent years the explosion, it not only bring the change of the mode of thinking, but a transcendence and innovation of the traditional model. P2Pnetwork is the core part of the Internet financial loan, reflected a kind of medium,cross-regional, break the space constraints of capital financing spirit, is the biggest industry of impact to the traditional capital market, tradition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should consider how how to transform the next development, how to more close to the market and user needs, create the user as the core of the financial services industry model. Therefore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P2P network credit to support and improve. As boom of the 2015 new platform, e rent treasure undoubtedly bring serious impact to P2P industry,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related theory of lending to P2P network platform, on this basis, analyzed the typical P2P network platform “e rent treasure” loan on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running process, such as: city break the limits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from the melt, a potential risk, finance - pool model, a pang shi scheme, etc., finally brings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strategy for the future development of P2P.Key words:P2P network to borrow; e rent treasure; a pang shi scheme目 录 摘 要IAbstractII绪 论11P2P相关理论综述2什么是P2P2P2P网贷在中国运营模式2P2P网贷的起源3“e租宝”案例32“e租宝”事件体现的P2P平台存在的问题分析5突破法律法规限制的自融5潜在风险愈发突出5政策风险5信贷风险5盈利困境5理财—资金池模式6庞氏骗局63完善P2P平台发展的建议7加强风险防范意识7加强监管举措7严格界定经营范围7完善信息披露制度7探索P2P合格投资人制度7避免资金在平台内沉淀8规范融资租赁类P2P业务8对P2P平台中间资金账户进行第三方托管8结 论9参考文献10致 谢11绪 论 研究背景:2015年是P2P网贷的“政策元年”,互联网金融被写入“十三五”计划、高层一再表示支持P2P网贷发展。P2P网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互联网金融法草案相继出台,让P2P网贷告别三无时代,有法可依。P2P网贷也因平台数量多、受关注度高、具有创新活力而被看做是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的“风向标”和“晴雨表”。第三方平台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2015年度累计P2P网贷总额达到了亿元,相比2014年营业额(2528亿元)增长个百分点;2015年10月净贷款累计数量初次冲破万亿元大关;到年底历史累计交易量的历史已经达到13652亿元。央行维持宽松货币政策,充足的市场流动性使可选的优质资产减少,银行降低了议价能力,所以之前的金融产品的收益率将继续略有下降。在此背景下,深入的研究此课题是非常有必要的。 研究目的:文章将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对“e租宝”运营时存在的部分问题进行分析,针对“e租宝”倒闭案例存在的一些问题展望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发展提出了完善P2P网络平台规范运行的对策。 研究意义:本文从“e租宝”入手,提出现阶段P2P发展存在的问题,展望未来网贷发展前景,提出的解决对策能够有效规范P2P平台的业务秩序,对于构建健康的网络信贷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和参考价值。 研究内容:全文通过浅析P2P网贷的相关理论,并于此基础上,浅析目前典型网贷平台“e租宝”存在的问题,如:非法自融、潜在风险、理财—资金池模式、庞氏骗局,提出完善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具体策略,如风险定价机制的有效性、加强监管举措、融资租赁业务要保障投资人权益、对平台资金账户进行第三方管制。 研究方法:(1)采用定性分析法:通过对典型P2P网贷平台“e租宝”进行调查浅析,总结出现阶段P2P平台存在的问题。 (2)文献分析法:通过收集并整理“e租宝”案例相关文献,总结相应的应对策略。1P2P相关理论综述 什么是P2PP2P其中P是英文peer的意思。主要指个人通过第三方平台向其他个人提供小额贷款的理财模式。客户对象主要有将资金借出的投资人和需要贷款的借款人两方面组成,一般是以平台本身担保兜底,引入担保能力不是很强的第三方做担保,所以平台风险控制团队的相关要求很强,控制好坏账率,但一般的平台都是很难实现的。 基本材料提交通过审核以后 下次贷款就不需要上传审核材料 图1-1 P2P业务流程图P2P网贷在中国运营模式 图1-2 P2P在中国运营模式图P2P网贷的起源 最早的网贷平台起源于英国,它提供一种在与美元之间,贷款额度不大,通过对借款人进行信用评级的方法有别其借款资质的类似社区贷款的服务,例如将借款人信用分为A*、A、B、C四个等级,出借人则根据这些可见的信息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借款人和出借人可以自由选择双方都可以接受的利率水准。在整个过程中,Zopa替代了传统金融机构的功能,承担了为借贷双方完善所有交易流程相关事宜,准备协议、法律文件,甚至包括当借款人违约时的欠账追回等职责。随后,Prosper等网络借贷公司相继在美国、加拿大、意大利、日本和中国相继成立,其运营模式根据各地风俗和市场环境而各不相同,但整体来讲模式是对传统银行间接融资以及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模式的有效补充。网贷模式在国外发展迅速,最重要的原因有两点,一是欧美等发达国家具有长期使用信用消费以及超前消费的生活习惯,这种习惯非常容易被大家所接受,第二则是由于发达国家多有完善的信用评级制度,平台可以方便完整的调取每一个借款人的信用数据,形成对借款人信用风险的有效评估,从而有效地控制风险。“e租宝”案例 在P2P行业火爆发展初期,监管各方面还不到位,难免鱼目混杂。“e租宝”在此期间有幸登上央视黄金时段的台面,这为未来的发展道路提供了良好的基础,“e租宝”名气大增,新用户注册量和每月的营业额增速明显加快。在其宣传中,“e租宝”就明确锁定以融资租赁收益权转让为根本业务。“e租宝”从业务模式角度看符合P2P范围。在各种金融非标的资产中,融资租赁项目当属较为优质的有现金流支撑项目。鉴于国内实体企业“轻资产”的大方向,融资租赁是比较广阔的市场,“e租宝”的根本问题在于没有支撑其实际业务,在其网络平台上,大多融资项目标的是虚假标的,实际资金流动的主体并不明确。2014年2月钰诚集团收购了金易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并改革其网络运营平台。2014年7月,钰诚集团将创新后的平台命名为“e租宝”,打着“网络金融”的旗号在线运营[1]。 其将接收到的资金以“借道”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形式流入自设的资金池,相当于把资金从“左口袋”放到了“右口袋”。此外,钰诚集团还直接控股了三家担保公司和一家保理公司,担保“e租宝”的项目。有关联关系的担保机构被平台引入会给债权人带来非常大的风险。“e租宝”抓住了一些人对金融知识的认识相对薄弱,用虚假的承诺编织了一个个“圈套”。为了跟上扩张的步调,钰诚集团还在各地设立了很多分支机构和代销公司,直接对民众当面“贴身推销”。其推销人员除了对“e租宝”的产品宣传推销外,甚至还会“热心”地为民众提供注册、网上银行等服务。在短短一年半时间的“e租宝”,恰是在这种强大形势下就吸引了90多万实际投资者,客户遍及全国各地。2015年12月被查封,“钰诚系”相关犯罪嫌疑人以丰厚额度的利息为诱饵,假造融资租赁项目和继续借新还旧、自我担保等方式大量非法接收公众资金,总交易额达700多亿元。警方初步查明,“e租宝”实际吸收500余亿元的资金,涉及约90万名的投资者。2“e租宝”事件体现的P2P平台存在的问题分析 突破法律法规限制的自融 在“e租宝”上线的一方面不是为“e租宝”母公司的融资项目,是基于以融资租赁收益权转让为项目标的,投资人在这个过程被欺诈误导。“e租宝”的问题在于进行了欺诈性的自融,另一方面“e租宝”涉嫌非法集资,因为“e租宝”上线项目大量为投资人数高达百万之巨的自融项目,资金的累计人数已经超过红线的相关限制。虽然在民间金融相关法律法规角度看,某些得到充分批露以及自筹资金项目在特定群体、特定人数限制内是可以允许的,但自融不该是P2P的常态,主要由于它缺乏一个独立的第三方对自融项目做公平的风险评估。若是市场对于自融项目存在良好的风险定价机制,自筹资金在法律合规性项目内是可以进行的。自融项目之所以不能成为P2P业务常态的原因,在于风险定价事前缺乏独立的第三方的肯定,而且缺乏贷款第三方的执行情况进行独立监督的后续识别,自融项目存在普遍的道德风险[2]。 潜在风险愈发突出 无论从模式创新还是互联网基因角度看,国内P2P一直没有找到切合的突破口,并没有构成金融市场业态强大的竞争力,该行业呈现的发展局面混乱,潜在风险愈发突出。 政策风险P2P授信对象最早的对象是小微企业和自然人的个人其他群体等传统金融不包含的群体,但目前已从小微企业方向偏离,部分平台开始资助当地基础设施融资以及房地产融资达到几千万元乃至上亿元项目,一些平台启动股票投资等是为了鼓励更多的投资交易,还有一些平台类似“e租宝”以非法P2P为名义筹集资金。P2P行业已从国家要引导的方向偏离,相关部门已出台相关措施,规范行业发展,大量的平台可能被清除市场,行业面临洗牌。 信贷风险P2P小额信贷基本上从事是高风险信贷项目,可以承担信用中介平台的功能的兜底能力有限。处于国内领先的线下P2P宜信,约为10%的潜在坏账率,坏账率在其他平台上的应为12%-15%。目前P2P行业可以存活的根本原因不在于有效力的风控措施使得坏账率仍然很低,而在于其信贷规模的几何蔓延速度可以有效地控制在较低水平的P2P不良贷款率的传播速度,从而借新还旧的庞氏游戏确保他们可以继续运行;一旦行业扩张的速度放缓,整个行业可能会因为信贷风险集中暴露而瓦解,这可能对金融体系的稳定产生影响[3]。 盈利困境 在国内的P2P平台,10万元左右小额授信平均金额的经营成本占贷款余额上下浮动百分比在10到15,行业提供给投资人的收益率在持续下降,但目前仍然高达12%左右,约为12%的坏账率,至少要35%以上的放贷款利率在纯粹信用小额贷款的平台上才能维持收支平衡。以“e租宝”宣传运营的融资租赁收益权转让业务为例,融资租赁市场能提供的大概只有8%的收益率,但“e租宝”提供的收益率高达13%左右。目前情况下大量P2P能够维持运营,主要是由于两点:一是快速的信贷范围扩张拉低了不良贷款率;二是风投等资金的大量投入以填补P2P行业的短期赤字。市场借贷利率随着小额信贷市场竞争的加剧将趋于下行,P2P平台的盈利问题将愈加尖锐,这两者显然不能继续持有[4]。 理财—资金池模式 理财—资金池模式是指一些P2P网贷平台出于各种借款需求设计成金融贷款产品销售给出借人,或是先将资金归集再寻找资金需求方,放贷人将资金投资平台中间账户,产生资金池。后期在面临兑付压力时,平台往往借长还短、期限错配等方式应对投资人集中兑付,但这种模式债权关系不明晰,资金池处于无人监管状态,存在风险管理操作[5]。 不少P2P平台为了吸引投资者,不惜以理财项目、优选计划等名义,将不同投资者的资金汇集成资金池,同时将借款人的贷款申请集合打包,在项目的周期中将资金错配。以资金池方式运作俨然已成为P2P网络借贷平台行业内的潜规则,但是此种资金池运作方式在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风险控制等方面存在漏洞,容易存在道德风险,一旦资金断裂必然造成流动性风险,最严重的后果是投资者资金损失及P2P网络借贷企业破产。 庞氏骗局 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定义,庞氏骗局是一种投资欺诈,利用新投资者投入的资金支付对现有投资者承诺的投资回报,庞氏骗局的组织者通常在低风险甚至无风险投资环境的前提下通过承诺投资者的资金投入带来高收益率的投资机会,并诱惑新的投资者。该行为涉嫌非法集储和集资诈骗,在“e租宝”上线505天、成交十亿人民币,注册用户近498万人,涉及89万投资用户,承诺给用户9%-%的年化收益率、高达10%-15%以上的产品的财务成本(高出行业一倍)、“一元起投”的普惠模式,遍地的广告(仅适用于电视渠道发送量就达亿元),还有设在缅北战区的银行[6]。3完善P2P平台发展的建议 加强风险防范意识 由于类夹层融资的性质,P2P项目尽管违约风险较高,但一般都会强调其防护的投资模式下本金和利息的安全性。国内投资者普遍意识到投资的风险,已将P2P投资关注点集中在平台自身的兜底能力上。然而兜底能力一次次接受挑战。类似”e租宝”这样的平台,通过最核心的媒体和知名学者的认可,以制造虚假的公共后备能力,应加强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在2015年上半年,有多家第三方机构提醒投资人关注自融的安全性问题,公众应该多注意善意提醒[7]。 加强监管举措 严格界定经营范围 从法律定义P2P业务范围,防止在P2P名义在各种业务性质不明的幌子下开展性质未定的业务。建议监管部门制定负面清单制度,推动P2P平台的备案制,约束P2P平台的违法行为,打击平台的非法商业活动。同时,加快推动P2P资金的银行存管,有效监控资金,使贷款资金直接向借款人对接,以防止平台挪用客户资金。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促进P2P债权发行登记制度和相应的信息披露规范,要防止类似“e租宝”这样的自融行为,同时允许形成对市场项目的风险定价机制,以改变刚性兑付的金融环境,从平台机构和具体项目两个层面健全P2P行业信息披露制度[8],真正实现P2P行业的去担保化。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在2015年上半年,很多传统媒体都报道了“e租宝”涉嫌自融问题,但相关部门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在“e租宝”出问题后,大大增加了处置整个社会的风险费用。“e租宝”事件的爆发说明创立P2P等高风险互联网金融业态的风险预警机制的必要性,特别是需要建立一个向上汇报负面信息的渠道。建设这种风险预警机制需要把握两点,第一,提前防范好高风险平台带来的风险,减少后期处理的被动风险;第二,不干扰健康经营管理,防止健康运营平台发出错误的警告而陷入危机。 探索P2P合格投资人制度P2P的高风险性显然不符合广大公民的投资渠道,国内部分P2P平台通过线下理财店吸引主要来自老年人群的客户,这些人群对风险的防范意识比较薄弱,且风险承担能力更低。一旦平台出事,更容易引起社会问题。国外的经验来讲,P2P等的投资主体面向机构投资人,同时严格限制个体投资人的过度参与。P2P信贷中介行业应当与合格投资人制度推进统筹制度建设,促进全面建设,着力培育P2P机构投资人,同时对个体投资人参与P2P投资的风险承担能力制定评价体系以及投资上限限制[9]。 避免资金在平台内沉淀 目前,一些P2P平台先筹集资金再寻找借款人的做法,监管机构已明确指明涉嫌非法集资,说明此类平台已经踏及监管的红线。平台应该返回到信息中介的本质,做纯粹的借贷撮合业务,避免资金以委托金融集聚的名义先行集聚,避免在互联网金融平台上沉淀资金。此外,平台应当在银行开立资金存管账户,不得擅自留存客户资金,避免在此方面被视为非法集资[10]。 规范融资租赁类P2P业务 随着P2P机构的竞争,优质借款人资源日益稀缺,不足以让其业务的快速增长,相反,P2P机构为招揽更多借款人而降低风控审核门槛,所以将面临更高的坏账率。相比而言,众多P2P机构把融资租赁类P2

互联网金融点对点借贷平台坏账频发的原因及对策分析——以“E租宝”为例

互联网金融点对点借贷平台坏账频发的原因及对策分析——以“E租宝”为例

互联网金融点对点借贷平台坏账频发的原因及对策分析——以“E租宝”为例

一、我国互联网金融点对点借贷平台的发展现状

(一)数量剧增引发无序竞争

1.重复借贷

2.恶意竞价

(二)经营模式出现异化

1.信用附加模式

2.债权转让模式

(三)坏债风险控制机制不完善

(四)网络技术不够成熟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点对点借贷平台坏账频发的原因分析——以“E租宝”为例

(一)客户资金的监管不足

(二)反洗钱监管不到位

(三)信息透明度监管不足

(四)客户信息安全保护的监管缺乏

(五)市场退出机制监管不健全

三、我国互联网金融点对点借贷平台监管的必要性

(一)控制互联网金融点对点借贷平台的运营风险

1.防范非法集资风险

2.防范洗钱风险

(二)保护交易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1.保护投资人的合法债权

2.保护交易主体的信息安全

(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1.维护市场秩序与社会稳定

2.准确制定与施行宏观调控政策

四、互联网金融点对点借贷平台监管对策

(一)明确互联网金融点对点借贷平台的市场准入条件

(二)互联网金融点对点借贷平台日常运营的法律监管

1.客户资金分离管理

2.加强反洗钱的监管

3.强化信息披露的监管

(三)互联网金融点对点借贷平台退出机制的法律监管

1.赋予监管部门破产启动权

2.妥善安排未完成的借贷交易

3.完善退出时的信息保护

总结

鸣谢

以e租宝为例的P2P网贷平台风险及内部控制机制研究

以e租宝为例的P2P网贷平台风险及内部控制机制研究

以e租宝为例的P2P网贷平台风险及内部控制机制研究

一、风险分析

1. 信贷风险

信贷风险是P2P网贷平台最主要的风险之一。由于P2P网贷平台的出借人和借款人往

往是个体或中小型企业,其信用状况相对较难评估,容易出现逾期或违约情况。e租宝曾

因未能对借款人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和审核,导致大量借款人逾期违约,使投资者遭受巨

大损失。

2. 流动性风险

P2P网贷平台的资金来源于广大投资者,为了吸引更多资金,一些平台可能会承诺高

收益,导致平台资金链紧张,无法及时偿还投资者的本息。e租宝曾通过不合规的资金池

和资金流转方式,导致了流动性风险的暴露,最终引发了资金断裂的局面。

3. 操作风险

P2P网贷平台存在较大的操作风险,如技术风险、信息安全风险等。e租宝曾因数据泄露、系统故障等问题,导致平台运营受到重大影响,使投资者信心丧失,进一步加剧了资

金出逃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机制分析

1. 风险识别和评估

P2P网贷平台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对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和还款能力进行全

面评估,对出借人进行风险偏好和资金实力的评估,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模型。对e租宝

来说,应该对每一笔借款进行风险评估,确保借款人真实可靠,并根据不同风险程度制定

相应的风险定价。

2. 信息披露和透明度

P2P网贷平台应该秉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向投资者披露平台的运营情况、资金流向、

借款人信息等关键信息,提高平台的透明度和可信度。e租宝在这方面存在欠缺,不仅未

能透明披露资金运作和风险状况,还存在信息不对称和不真实的问题。

3. 资金监管和保障

P2P网贷平台应该建立完善的资金监管机制,确保投资者的资金独立存管,切实保障

从e租宝事件浅析我国金融体系现状及完善措施

从e租宝事件浅析我国金融体系现状及完善措施

风险,积极构建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制度。而对于监管机构而 言,其监管工作的开展也不能够对金融创新进行过分地抑 制,而是要对投资者利益给予一定的保护。基于此,监管机 构在出台相关细则的过程中,需要明确指出P2P平台仅仅发 挥信息中介的作用,而不属于信用中介,进而有效地规避平 台自融现象或者是资金池设立现象的发生。
(三)有效完善P2P平台 对于P2P平台而言,其自身需要明确职责,准确地把握 自身经营的方式以及风险控制的途径。P2P平台是不允许进 行虚假交易的,而且网站中所显示的信息要保证真实且可 靠,不能够对他人产生误导。而在向客户介绍产品的过程 中,需要针对其收益与风险进行详细地说明,不允许引诱进 行投资。P2P平台是金融系统运行的核心,所以,也需要对 平台、项目公司、监管机构以及托管机构等之间存在的关系 进行有效地处理。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最重要的就是 要对各方关系进行有效地权衡,确保互相协作与成长,进一
[1]王小芳.货币金融体系的现状与政策建议[J].商场现代 化,2014(29):177-177.
[2]张燕.我国货币金融体系现状及政策建议[J].时代金融(下 旬),2012(7):125.
[3]孙春涛.完善金融体系,提高资金利用效率[J].科技经济市 场,2010(11):44-46.
(作者单位: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3]
步推ຫໍສະໝຸດ Baidu行业本身的可持续发展 。

e租宝案例分析

e租宝案例分析

Shanghai Lixin University of Commerce 国际商务投融资案例分析

姓名:___***___

学号:__**********__

教师:____***____

日期:___2016.1.3___

案例分析:易租宝案件

一、易租宝案件回顾:

2015年12月3日时,有消息称e租宝深圳宝安分公司被经侦突查。其官方随后回应称,系深圳某代销公司员工协助当地经侦部门例行了解情况,而且在当日晚间“相关配合检查人员就已全部返回”。

12月8日,e租宝位于北京数码大厦的信息化研发中心及位于安联大厦的办公场所被警方调查。当日晚间,新华社消息通报了正在接受调查的事实,后得到e租宝方面的证实。

2015年12月8日晚间开始,e租宝的官方网站与APP就已无法打开。

2015年12月9日午间,e租宝又通过官方微博发布《e租宝告客户书》,称“截止到2015年12月8日19:00之前,e租宝平台依然可以进行正常的注册、充值、投资、赎回、提现交易。19:00之后,e租宝平台配合接受相关部门检查,为防止不实传言引发恐慌和无序赎回、提现,本着保护客户资金安全、平台交易安全的原则,e租宝平台向社会各界宣布暂停平台交易。”公告同时表示,将在相关部门检查结束后,及时公布结果。

2015年12月10日晚7点左右,e租宝在官方微博发布一则声明,证实正在接受调查,原因是“经营合规问题”。由其董事长张敏签发的文件显示,e租宝网站及线下机构停止推广、发布新品,亦暂停其他日常业务。

2015年12月16日,广东省公安厅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各有关地方公安机关已对“e租宝”网络金融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立案侦查。警方已对涉案相关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对涉案资产进行查封、冻结、扣押。

e租宝案件及其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启示

e租宝案件及其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启示

e租宝案件及其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启示

互联网金融是近年来快速发展的新兴领域,它的出现给人们带

来了便利和新的投资方式,但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风险。今年开始,e租宝案件成为了广受关注的大案,引起社会各界的热议。本文将

从该案件的起因、处理方式、监管体系等方面对其进行分析,并

从中得出一些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启示。

一、案件起因

e租宝成立于2010年,曾被誉为中国最大的互联网金融理财平

台之一。2016年底,以“庞氏骗局”为由被政府部门立案调查。调

查显示,e租宝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案金额高达500多亿元

人民币,投资人数超过500万人。该案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和

投资者的不满,此次事件明确了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监管必要性。

二、处理方式

该案件的处理引发了许多争议。2018年,经过两年时间,案件

得到最终判决。根据判决结果,e租宝原负责人被判处死刑,其余200多名被告人则分别被判处各种不同的刑期。这一处理方式,一方面惩戒了犯罪行为,向社会彰显了权威,提醒投资人注意风险,保护了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这种惩戒方式对于整个互

联网金融行业的形象也会产生负面影响。

三、监管体系

本案件的发生,直接说明了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监管体系需要重

视和完善。监管层应当直面互联网金融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并及

时出台更完善的监管政策和制度。监管体系的建设需要从多个方

面入手,包括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规范、风险提示、信息披露等

方面的完善,为投资人提供更加有效的保障。

四、启示

1. 安全至上

e租宝案件敲响了互联网金融安全警钟,提醒了整个行业的企

业和平台要把投资人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对于平台来说,严格风

“e租宝”金融诈骗的剖析word精品文档6页

“e租宝”金融诈骗的剖析word精品文档6页

“e租宝”金融诈骗的剖析

1“e租宝”事件概述

“e租宝”全称为“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安徽钰诚集团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1亿元。这个平台主打A2P的模式,所经营的6款产品也都是属于融资租赁债权转让,而它所规定或者是承诺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却在9.0%到14.6%之间,其给予的回报率远远高于市场上正常此类投资产品的收益率,如此高的收益率,其投资期限却一年以内,甚至投资期限为1个月的产品也可以拿到9%的年化收益率,这些也都可以从表1中清晰的看出,其赎回方式分T+2和T+10两种。自2014年7月上线,“e租宝”交易规模在短短的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内就跻身前列。根据零壹研究院数据中心统计,截至2015年11月底,“e租宝”累计成交数据为703亿元,排名行业第四。

1.1“e租宝”事件经过

2015年12月8日,新华社报道了互联网金融平台“e租宝”涉嫌非法经营,正在接受调查。据网贷之家统计,“e租宝”截止2015年12月8日上线505天,总成交量745.68亿元,总投资人数90.95万人,待收总额703.97亿元――这个创造了互联网金融奇迹的平台轰然倒塌,让很多投资者感到猝不及防。

2015年12月3日,公众号“金融视界”爆出“e租宝”深圳分公司被经侦部门“突查”,40余人被警方带回。12月8日晚7时左右,“e租宝”的网站和App均无法打开。与此同时,“e租宝”上海、广州和佛山分公司的办公室也被当地公安局经侦支队贴上了封条。12月9日e租宝实

际控制人丁宁被抓,多省调查部门已确定“e租宝”及关联公司涉嫌非法集资,“e租宝”的钰诚系账户全部冻结。2016年1月31日新华社发文揭露“e租宝”非法集资真相,2月1日CCTV1朝闻天下指出“e租宝”95%的项目为虚构,3月2日公安机关公告:“e租宝”平台不宜重新开放。截止2017年9月1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基于e租宝事件引发对P2P网络借贷平台安全性的思考

基于e租宝事件引发对P2P网络借贷平台安全性的思考

基于e租宝事件引发对P2P网络借贷平台安全性的思考

作者:吴文瑶

来源:《科学与财富》2016年第27期

摘要:P2P是互联网金融的一种模式,P2P金融指不同的网络节点之间的小额借贷交易(一般指个人),需要借助电子商务专业网络平台帮助借贷双方确立借贷关系并完成相关交易手续。区别于传统的银行借贷,P2P网络借贷平台安全性大大下降,本文从对e租宝事件的研究出发,对于网络借贷平台的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了分析,进而对于网络借贷平台未来的发展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P2P网络借贷平台金融风险

一、e租宝事件概述

e租宝全称为“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钰诚集团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1亿元。平台主打P2P的模式,6款产品都是融资租赁债权转让,预期年化收益率在9.0%到14.2%之间不等,期限分为3个月、6个月和12个月,赎回方式分T+2和T+10两种。自2014年7月上线,e租宝交易规模快速挤入行业前列。根据零壹研究院数据中心统计,截至2015年11月底,e租宝累计成交数据为703亿元,排名行业第四。2015年12月16日,e租宝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2016年1月警方公布e租宝非法集资500多亿。

二、e租宝事件影响

e租宝平台在一年半内非法吸收资金500多亿元,受害投资人遍布全国31个省市区。“e 租宝”是钰诚集团及其关联公司下属的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网络平台。2014年2月,钰诚集团收购了这家公司,并对其运营的网络平台进行改造。2014年7月,钰诚集团将改造后的平台命名为“e租宝”,打着“网络金融”的旗号上线运营。从2014年7月“e租宝”上线至2015年12月被查封,“钰诚系”相关犯罪嫌疑人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虚构融资租赁项目,持续采用借新还旧、自我担保等方式大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累计交易发生额达700多亿元。警方初步查明,“e租宝”实际吸收资金500余亿元,涉及投资人约90万名。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பைடு நூலக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