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交通运输部深化公路建设公路体制改革意见
交通运输部深化公路建设公路体制改革意见近年来,我国交通事业发展成果显著,很多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已经建成,这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尤其是公路交通在全国交通体系中占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是城乡交通活动的主要手段,是物流、旅游等各种经济活动的重要基础,因此,加强公路交通建设、深化公路体制改革也更加具有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
为此,交通运输部发布了《交通运输部深化公路建设公路体制改革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加快推进公路建设、优化公路管理提供了重要方向。
一、背景国家交通强国建设战略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世界一流交通体系,确立了中国交通事业发展的目标和方向。
其中,公路交通作为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承载着国家重大战略的重要任务。
因此,交通运输部深化公路建设公路体制改革意见的发布,也是按照这一目标和方向制定的一项重要政策,旨在最大限度地发挥公路交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推进我国交通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二、深化公路建设改革公路建设是公路交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重要保障,因此,交通运输部提出了一系列深化公路建设改革的举措:1.加强投融资体系建设。
通过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路建设,积极推动PPP模式发展,拓宽公路建设的融资渠道,提高公路建设的资金筹集效率。
2.加强项目管理。
通过实行项目管理制度,强化项目管理机制,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并加强项目管理的规范化、专业化、科学化,减少建设期间的不利影响。
3.强化重点项目建设。
对于重点区域、重要节点、交通瓶颈的项目,加强建设资金的保障,提高建设效率和质量,优先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三、深化公路体制改革公路体制问题是制约公路建设和管理的一个重要因素。
通过深化公路体制改革,可以更好地促进公路建设和管理的有效实施,交通运输部提出以下具体措施:1.实行公路权属、管理、运营、监管“四统一”。
即各级公路管理部门要统一管理公路权属、统一管理公路运营、统一监管公路安全、统一服务公路用户,实现公路建设和管理的统一调度和全面协调。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公路勘察设计和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公路勘察设计和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2.06.08•【文号】交公路发〔2022〕71号•【施行日期】2022.06.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勘察设计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公路勘察设计和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交公路发〔2022〕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为进一步加强普通公路新、改建工程勘察设计和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推动普通公路高质量发展,打造一流公路基础设施,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普通公路建设的重要意义普通公路是指除高速公路以外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具有覆盖范围广、服务人口多、公益性强等特点,贴近群众,贴近民生,是公路网络的主体和基础。
近年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切实加强普通公路勘察设计和建设管理,普通公路的设计水平和工程质量不断提高。
与此同时,普通公路具有项目多、地域广、建设投资标准相对较低、环境敏感点多等特点,容易成为薄弱环节,有的项目抗灾能力较弱,工程安全耐久和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建设高质量的普通公路,是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必然要求,对于构建综合立体交通网、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统筹把握普通公路建设的总体要求(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强普通公路勘察设计和建设管理,严格基本建设程序和“四项制度”,落实各方责任,加强技术指导,强化行业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提升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经济、环保水平,推动普通公路高质量发展。
(二)深化前期论证。
按照公路网规划布局方案,做好规划衔接,充分利用既有线位和设施,结合养护工作安排,合理确定建设时序。
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进道路客运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进道路客运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6.12.31•【文号】交运发〔2016〕240号•【施行日期】2016.12.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进道路客运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6〕24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为充分发挥道路客运比较优势,进一步提升综合运输整体服务效能,更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需要,现就深化改革加快推进道路客运转型升级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四个交通”建设要求,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为目标,重点推进道路客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资源配置改革和监管制度改革,提升道路客运发展质量、服务效能和综合治理能力,努力打造道路客运升级版,让人民群众共享更安全、更便捷、更经济、更舒适的出行服务。
(二)基本原则。
合理定位、综合协调。
适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需要,科学确立道路客运发展定位,立足基础性、衔接性和保障性,优化道路客运资源配置方式,推进道路客运线网和结构调整,实现道路客运与其他运输方式有机衔接和差异化发展。
服务为先、保障安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适应人民群众出行的新期待和新需求,改进提升道路客运安全和服务水平。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制度,筑牢道路客运安全基础。
优化道路客运事前准入和事中事后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改革创新、激发活力。
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地位,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与推动作用,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积极稳妥推进道路客运重点领域改革,有效激发市场活力。
交通运输部深化公路建设公路体制改革意见
交通运输部深化公路建设公路体制改革意见
交通运输部深化公路建设公路体制改革意见
七、有关要求
(十八)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按照部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因地制宜地制定本地区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推进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十九)积极开展试点,稳步推进改革。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自管模式、代建模式、监理改革和设计施工总承包等试点工作,改革试点方案报部备案。
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既要积极推进改革,又要稳妥可靠,既要做好改革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又要因地制宜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案。
要跟踪试点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试点中发现的问题,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加以推广。
(二十)完善法规体系,实现依法建设。
根据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结合试点情况,及时修订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完善管理制度,细化配套措施,健全法规体系,不断提升公路建设管理水平,实现公路建设管理的法制化。
交通运输部
2015年4月13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 2015〕 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改革,全面推行现代工程管理,提高公路建设管理水平,现就深化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一、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 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完善市场机制、创新管理模式和政府监管方式、落实建设管理责任为重点,改革完善建设管理制度,建立与现代工程管理相适应的公路建设管理体系,为促进公路建设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依法管理。
完善公路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推进公路建设法治化, 做到依法建设,依法管理,依法监督。
责权一致。
明确公路建设项目相关主体的责权,做到责权对等、责任落实。
科学高效。
整合项目管理职责,减少管理层级,创新管理模式,推行专业化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建设管理水平。
公开透明。
健全和规范公路建设市场,加强政府监管,规范权力运行, 铲除公路建设中滋生腐败行为的土壤和条件。
二、完善公路建设管理四项制度(三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
公路建设项目法人由项目出资人和项目建设管理法人组成。
项目出资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项目建设管理法人是经依法设立或认定,具有注册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负责公路项目的建设管理,承担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等法定责任。
公路建设项目应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
对于目前由地方政府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接负责建设管理的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项目,应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监管与执行分开的原则,逐步过渡到由公路管理机构履行项目建设管理法人职责,或通过代建方式由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
按照项目投资性质,政府作为出资人的,应依法确定企业或事业单位作为建设管理法人;企业作为出资人的,应组建项目建设管理法人。
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公路路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公路路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文号】交公路发[2014]106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公路路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4]106号)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公路路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公路路政执法行为,做到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交通运输行业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水平,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公路路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长期以来,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认真贯彻执行《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公路路政执法管理体制机制,加大路政执法工作力度,有效地保护了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由于各种因素影响和制约,目前一些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公路路政执法制度不完善、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乱罚款、乱收费、不文明执法现象还时有发生,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损害了交通运输行业形象和公信力。
加强公路路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法治部门建设的重要内容,是“除'四风'、强服务,建设群众满意交通”的重要抓手,对于保障公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规范执法、提升服务”为主题,以全面提升公路安全保护能力为目标,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执法问题为突破口,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全面推进公路路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努力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加快推进“四个交通”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原则。
深化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推进方案
深化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推进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5〕54号),进一步深化我省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结合厅已研究出台的《围绕促进“四个转变”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改革重点工作推进方案》(川交函〔2015〕294号),在全面总结分析我省公路建设管理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重点改革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推进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探索创新,以提升行业治理能力为目标,以解决目前公路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导向,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
紧紧围绕公路建设管理四项制度,认真总结经验,落实建设管理各方主体责任,完善市场机制,创新管理模式,强化政府监管,建立与现代工程管理相适应的公路建设管理体系,适应公路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新要求,为促进公路建设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改革创新。
完善公路建设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通过改革创新破除与现代工程管理不相适应的体制机制障碍,落实公路建设项目相关主体的责任,依法管理工程建设。
试点探索。
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做好改革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因地制宜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按照试点先行、典型引路、总结经验、逐步推广的思路,稳步推进改革工作总体部署。
加快推进。
以问题为导向,及时研究解决改革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过程指导,适时总结推广,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三)工作目标力争到2017年底,基本形成权责明晰、管理专业、监管有力、科学高效的公路建设管理体系和监督工作体系。
二、改革重点任务(一)全面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工作内容: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和项目管理专业化的要求,落实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分类制定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项目建设管理法人资格标准;明确建设管理法人资格审查程序和建设管理模式的审定程序;建立对建设管理法人的考核评价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完善责任追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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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5]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为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改革,全面推行现代工程管理,提高公路建设管理水平,现就深化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一、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完善市场机制、创新管理模式和政府监管方式、落实建设管理责任为重点,改革完善建设管理制度,建立与现代工程管理相适应的公路建设管理体系,为促进公路建设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依法管理。
完善公路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推进公路建设法治化,做到依法建设,依法管理,依法监督。
责权一致。
明确公路建设项目相关主体的责权,做到责权对等、责任落实。
科学高效。
整合项目管理职责,减少管理层级,创新管理模式,推行专业化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建设管理水平。
公开透明。
健全和规范公路建设市场,加强政府监管,规范权力运行,铲除公路建设中滋生腐败行为的土壤和条件。
二、完善公路建设管理四项制度(三)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
公路建设项目法人由项目出资人和项目建设管理法人组成。
项目出资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项目建设管理法人是经依法设立或认定,具有注册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负责公路项目的建设管理,承担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等法定责任。
公路建设项目应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
对于目前由地方政府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接负责建设管理的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项目,应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监管与执行分开的原则,逐步过渡到由公路管理机构履行项目建设管理法人职责,或通过代建方式由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
按照项目投资性质,政府作为出资人的,应依法确定企业或事业单位作为建设管理法人;企业作为出资人的,应组建项目建设管理法人。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副局长张德华解读《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路办法》
权威解读《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时间:2015-07—27 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作者:记者李玲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要求促进公路工程设计与施工相融合,提高公路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推进现代工程管理,深化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
《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对公路建设与管理有何影响?对此,记者采访了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副局长张德华。
核心提示传统的发包模式下,设计与施工结合不够紧密,管理成本高、协调工作量大.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下,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成为利益共同体,有利于实现资源整合,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加快推进现代工程管理。
记者:我们了解到,交通运输部在很早之前就开始对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试点研究,这种模式有什么优点?张德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路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截至2014年年底,全国高速公路总里程突破11万公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但根据国家公路网规划,今后普通国道和国家高速公路建设任务依然繁重.多年来,我国公路建设主要采用传统的设计、施工平行发包模式。
这种发包模式的优点是有利于管理,设计和施工界面清晰,但也存在着因设计与施工脱节,造成设计变更多、管理成本高、协调工作量大等问题。
为了探索研究设计施工总承包(简称“总承包”)模式,交通部于2006年印发了《关于开展公路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试点工作的通知》,在福建、广东、河北和北京等省市实施了试点工程。
2008年,部组织开展了设计施工总承包相关研究工作。
此后,各地先后有多个公路项目采用了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
在总承包模式下,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是利益共同体,设计可充分考虑施工可行性,针对施工特点开展精细化设计,控制造价,整合资源;总承包单位则对工程质量安全全面负责。
这种单一的权责界面有利于发挥总承包单位的能动性,有利于开展标准化设计、标准化施工,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推进现代工程管理。
公路工程造价监督管理(每日一练)
公路工程造价监督管理(每日一练)单项选择题(共12 题)1、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环节是()。
()•A,规划阶段•B,设计阶段•C,实施阶段•D,使用阶段正确答案:B2、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继续教育周期为()。
()•A,1•年•B,2•年•C,3•年•D,4•年正确答案:B3、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继续教育每一周期内,公路工程造价人员应当完成不少于()学时必修课和20学时选修课的继续教育。
()•A,20•B,30•C,40•D,504、下列哪个不属于较大设计变更()。
()•A,连接线的标准和规模发生变化的;•B,长度10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C,路面结构类型、宽度和厚度发生变化的;•D,隧道的数量或方案发生变化的;正确答案:B5、建设项目投资的最高限额是()。
()•A,批复估算•B,批复概算•C,批复预算•D,决算正确答案:B6、公路工程绩效评价方法不包括()()•A,专家评价法•B,比较法•C,满意度评价方法•D,头脑风暴法正确答案:D7、公路工程绩效评价指标共分成()。
()•A,2级•B,3级•C,4级•D,5级8、公路工程绩效评价结果指标有()。
() •A,2个•B,3个•C,4个•D,5个正确答案:C9、项目投资控制的第一责任人是( ) () •A,设计单位•B,项目法人•C,监理单位•D,施工单位正确答案:B10、较大设计变更由()负责审批。
() •A,交通运输部•B,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C,业主•D,总监办正确答案:B11、公路工程造价监督的方式是()。
() •A,数据监督•B,行为监督•C,数据监督与行为监督相结合•D,工程监督12、造价监督申请是在()提出。
()•A,工可批准后•B,初步设计批复后•C,施工图设计批复后•D,项目开工前正确答案:A多项选择题(共6 题)1、造价管理主要内容包括()()•A,计价依据的管理•B,项目前期的造价管理•C,项目前期的造价管理•D,项目运营维护阶段的造价管理•E,造价咨询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管理正确答案:ABCDE2、造价监督工作贯穿项目建设全过程,主要包括()。
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08.06.04•【文号】交公路发[2008]116号•【施行日期】2008.06.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08]116号2008年6月4日)为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和耐久性,现就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重要意义1.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是质量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建设各方主体贯彻落实公路工程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技术标准以及履行工程合同的重要保证,也是提高工程质量、预防和遏制质量事故的有效手段。
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不落实,将直接影响公路工程质量,影响公路交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2. 近年来,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建设从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不断深化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公路工程整体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但一些地方和个别单位仍然存在工程质量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成为制约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的重要因素。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重大意义,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有关问题,深入分析原因,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强化监督等措施,严格落实质量责任制。
把抓好工程质量管理、严格落实质量责任制作为公路工程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切实抓实抓好。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贯彻落实公路工程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技术标准以及履行合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程质量负监督责任。
4.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在公路建设活动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公路工程强制性技术标准、各类技术规范及规程,全面履行工程合同义务,依法对公路工程质量负责。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加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加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09.09.04•【文号】交公路发[2009]458号•【施行日期】2009.09.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加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45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北京中交京华公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当前,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各地公路建设项目大量增加。
但部分省份因急于开工,人为压缩设计周期,致使地质勘察深度不够,工程方案比选深度不足;有的省份初步设计预审流于形式,施工图设计对部初步设计批复意见落实不到位,甚至出现未批先开工等问题,严重影响工程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工程建设质量。
为进一步加强全国重点公路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工作,结合部《关于交通运输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现将《加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工作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二〇〇九年九月四日加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工作若干意见设计是工程的灵魂,设计管理工作是保证设计质量,保障工程建设和运营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现提出如下意见:一、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确保公路建设有序进行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公路建设有关法规,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有序推进公路建设。
初步设计文件应符合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项目核准的工程规模、技术标准和投资控制等要求。
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预审,再报部审批。
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后,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初步设计批复要求进行审批。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的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2.01.11•【文号】交安监发〔2022〕4号•【施行日期】2022.01.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的意见交安监发〔202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为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夯实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基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筑牢安全发展根基,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构建制度更加完善、运行更加可靠、保障更加有力的安全生产体系,有效满足交通强国建设需要,有力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实现事故总量持续下降,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总体安全。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坚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忧最急最盼的安全问题,实现安全发展为了人民、安全生产依靠人民、安全成果由人民共享。
——坚持改革创新、综合施策。
深入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加强安全生产理论、制度、科技和文化创新,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信用等手段,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坚持依法治理、严肃追责。
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完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履职、严肃追责,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
——坚持问题导向、筑牢三基。
切实聚焦行业安全生产短板和突出问题,以本质安全为核心,加强基层基础基本功建设,保护消费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提高安全生产支撑保障能力。
活动方案之交通运输改革方案
交通运输改革方案【篇一: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意见】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意见交政研发〔2014〕2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的精神,落实中央的战略部署,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和基本原则(1)坚持深化改革,遵循市场规律,是交通运输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经验,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实现“四个交通”的关键抉择。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交通运输事业快速发展,城乡交通运输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变化,为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为服务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作出了重要贡献。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交通运输发展进入新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
必须以强烈的历史使命感、责任感,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最大限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以更大决心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提高推进发展的能力,努力开拓中国特色交通运输事业更加广阔的前景。
(2)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提升服务、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交通运输生产力,努力开创“四个交通”发展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坚实的支撑和保障。
(3)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总目标是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到2020年,在交通运输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交通运输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发展质量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支撑和保障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能力显著增强,形成更加成熟规范、运行有效的交通运输制度体系。
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以下原则:——坚持市场决定作用。
立足于交通运输的基础性、先导性、服务性,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发挥市场在交通运输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1】43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1〕4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公路项目建设单位是工程建设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在保证工程质量建设和提高管理水平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
近年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单位的管理,充分发挥项目建设单位的主导作用,为保证公路建设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随着公路建设规模的持续扩大,一些项目建设单位出现了管理能力下降、技术人员配备不足等问题,影响工程建设质量与耐久性。
为提高公路建设管理水平,规范管理行为,加快推行现代工程管理,现就进一步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的重要意义(一)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是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的需求,质量与安全是工程建设永恒的主题。
公路项目建设单位承担者工程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职责,处在建设项目管理的中心枢纽位置,其管理能力、眼界视野和质量安全意识,决定着工程的建设质量与安全水平。
进一步提高项目建设单位的能力与素质,推行建设单位高标准、严要求,对提升工程内在品质与耐久性,提高工程质量与安全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
(二)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是控制工程投资、确保建设工期的需要。
控制工程造价、降低建设成本,保证在合同工期内按时完成建设任务,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
加强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全过程管理,保证勘察设计工作深度,落实各参建单位有效投入,明确建设各方责、权、利关系,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减少设计变更,确保合理建设工期,发挥工程投资最大效益。
(三)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是规范建设市场行为的需要。
建立市场诚信体系,规范市场行为,引导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自觉遵章守纪,是工程建设市场管理的重要内容。
项目建设单位作为工程合同的管理者和执行者,在落实建设单位合同义务,促进参建各方信守合同,提高市场履约水平等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
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意见
决定性成果,交通运输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发展质量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支撑和保障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能力显著增强,形成更加成熟规范、运行有效的交通运输制度体系。
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以下原则:——坚持市场决定作用。
立足于交通运输的基础性、先导性、服务性,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发挥市场在交通运输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坚持依法推进。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推动及时上升为法律法规;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推动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
——坚持注重实效。
坚持以改革促发展,正确处理改革与发展的关系,推动交通运输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广大群众。
在改革中要突出问题导向,敢于攻坚克难,加强探索创新,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坚持统筹兼顾。
对一些涉及面广、影响深远的重大改革,坚持加强顶层设计和实践探索相结合,兼顾各方利益,广泛凝聚共识,寻求“最大公约数”,切实把握好改革的力度和节奏,做到稳中求进。
二、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机制(4)深化交通大部门制改革。
加强综合交通运输制度建设,推动国家层面出台加快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的指导意见。
建立健全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和落实部与部管国家局之间的职责关系和工作运行机制,推动完善部管国家局与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机制,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发展。
支持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与服务,统筹地方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等管理,加快形成“大交通”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鼓励和支持各地加大综合交通运输改革探索,选择具备条件的地方建立综合交通运输改革试验区。
铁路、民航、邮政的其他改革由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具体研究部署。
(5)完善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编制机制。
制定出台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编制与实施办法。
服务国家“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战略,建立跨区域的交通运输规划编制协调机制。
关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交通发展的若干意见
关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交通发展的若干意见【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行业经济体制改革【发文字号】交办发[1992]596号【发布部门】交通部(已撤销)【发布日期】1992.07.25【实施日期】1992.07.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关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交通发展的若干意见(交通部交办发[1992]596号文发布)根据邓小平同志南巡重要谈话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指示精神,结合交通工作实际,现就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交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力争运输生产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上一个新台阶,为国民经济加速发展提供运输保障在国民经济加速发展的新形势下,为了改变目前我国公路、水路交通发展的滞后状况,交通系统要紧紧依靠各级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争取通过“八五”和“九五”建设,使运输生产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上一个新台阶,基本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1.贯彻“一支三保”运输方针,加快公路、水路运输发展速度,到2000年运输生产的主要目标是:--公路客运量和旅客周转量分别达到180亿人和8100亿人公里(为1990年的2.77倍和3.09倍),年均增长10.8%和11.9%;公路货运量和货物周转量分别达到170亿吨和9400亿吨公里(为1990年的2.34倍和2.97倍),年均增长8.9%和10.8%。
--水运客运量和旅客周转量分别达到3.6亿人和250亿人公里(为1990年的1.32倍和1.52倍),年均增长2.8%和4.2%;水运货运量和货物周转量分别达到15.5%亿吨和25000亿吨公里(为1990年的1.93倍和2.15倍),年均增长6.8%和8%。
--沿海港口吞吐量达到11亿吨(为1990年的2.27倍),年均增长8.4%。
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运输组织和市场调控,改善运输结构,更新车船运力,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按照中央和地方分级管理的原则,抓好水上运输安全,严防重大事故的发生。
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5]54号)20150413
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5]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为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改革,全面推行现代工程管理,提高公路建设管理水平,现就深化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一、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完善市场机制、创新管理模式和政府监管方式、落实建设管理责任为重点,改革完善建设管理制度,建立与现代工程管理相适应的公路建设管理体系,为促进公路建设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依法管理。
完善公路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推进公路建设法治化,做到依法建设,依法管理,依法监督。
责权一致。
明确公路建设项目相关主体的责权,做到责权对等、责任落实。
科学高效。
整合项目管理职责,减少管理层级,创新管理模式,推行专业化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建设管理水平。
公开透明。
健全和规范公路建设市场,加强政府监管,规范权力运行,铲除公路建设中滋生腐败行为的土壤和条件。
二、完善公路建设管理四项制度(三)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
公路建设项目法人由项目出资人和项目建设管理法人组成。
项目出资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项目建设管理法人是经依法设立或认定,具有注册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负责公路项目的建设管理,承担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等法定责任。
公路建设项目应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
对于目前由地方政府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接负责建设管理的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项目,应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监管与执行分开的原则,逐步过渡到由公路管理机构履行项目建设管理法人职责,或通过代建方式由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
按照项目投资性质,政府作为出资人的,应依法确定企业或事业单位作为建设管理法人;企业作为出资人的,应组建项目建设管理法人。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深化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川交函﹝2015﹞659号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深化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推进方案的通
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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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深化
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川交函﹝2015﹞659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厅直有关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推进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攻坚和制度创新中的关键工作。
《深化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推进方案》已经2015年第11次厅办公例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项改革工作任务的牵头单位,要抓紧制定专项实施方案,明确改革举措、任务分工和配套保障措施,抓好落实。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工作推进方案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和协调配合机制,积极开展改革试点任务,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验成果,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公路建设管理相关制度提供基础保障。
特此通知。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10月15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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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法规类别】公路运输
【发文字号】交公路发[2015]54号
【发布部门】交通运输部
【发布日期】2015.04.13
【实施日期】2015.04.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交公路发[2015]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改革,全面推行现代工程管理,提高公路建设管理水平,现就深化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完善市场机制、创新管理模式
和政府监管方式、落实建设管理责任为重点,改革完善建设管理制度,建立与现代工程管理相适应的公路建设管理体系,为促进公路建设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依法管理。
完善公路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推进公路建设法治化,做到依法建设,依法管理,依法监督。
责权一致。
明确公路建设项目相关主体的责权,做到责权对等、责任落实。
科学高效。
整合项目管理职责,减少管理层级,创新管理模式,推行专业化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建设管理水平。
公开透明。
健全和规范公路建设市场,加强政府监管,规范权力运行,铲除公路建设中滋生腐败行为的土壤和条件。
二、完善公路建设管理四项制度
(三)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
公路建设项目法人由项目出资人和项目建设管理法人组成。
项目出资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项目建设管理法人是经依法设立或认定,具有注册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负责公路项目的建设管理,承担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等法定责任。
公路建设项目应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
对于目前由地方政府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接负责建设管理的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项目,应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监管与执行分开的原则,逐步过渡到由公路管理机构履行建设管理法人职责,或通过代建方式由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
按照项目投资性质,政府作为出资人的,应依法确定企业或事业单位作为建设管理法人;企业作为出资人的,应组建项目建设管理法人。
项目建设管理法人应具备与项目建设管理相适应的管理能力,并承担项目建设管理职能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当项目建设管理法人不具备相应的项目建设管理能力时,应委托符合项目建设管理要求的代建单位进
行建设管理,并依法承担各自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法人在报送项目设计文件时,应将项目建设管理法人相关资料做为文件的组成内容一并上报。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设计审批时,应对项目建设管理法人的管理能力情况进行审核。
对不满足项目建设管理要求的,应按规定要求其补充完善或委托代建。
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1〕438号),结合本地区实际及具体项目情况,制定针对项目的建设管理能力要求,主要包括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职责分工、项目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的配置及资格、工程建设管理经验等方面内容。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以项目为单位对项目建设管理法人和法人代表及项目管理主要人员开展考核和信用评价,不断完善对项目建设管理法人的监督约束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考核内容涵盖项目建设管理法人和主要负责人的管理行为和项目建设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控制情况。
通过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强化项目建设管理法人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项目管理专业化水平。
(四)改革工程监理制。
坚持和完善工程监理制,更好地发挥监理作用。
按照项目的投资类型及建设管理模式,由项目建设管理法人自主决定工程监理的实现形式。
明确监理定位。
工程监理在项目管理中不作为独立的第三方,监理单位是对委托人负责的受托方,按合同要求和监理规范提供监理咨询服务。
明确监理职责和权利。
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