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科研经费转拨审批表
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xx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激发学校科研创新活力,规范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提高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效益,促进学校科研事业健康进展,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心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建议或意见》(国办发〔2021〕32号)、《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方案资金管理方法>的通知》(财教〔2021〕178号)和《财政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方法>的通知》(财教〔2021〕177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法》(财教〔2021〕237号)等资料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具体状况,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科研项目经费包括纵向科研项目经费、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科研项目配套经费、校内科研项目经费等。
(一)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纵向科研项目经费是指通过承担国家或地方政府常设的方案项目或者专项项目取得的科研项目经费。
(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指政府、企事业单位委托开展科研活动取得的各种经费,包括联合争论、委托争论、决策咨询、技术服务、科技开发与成果转让等取得的经费。
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与管—1—理参照《xx高校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方法》执行。
学校各级各类创新载体创新券收入按横向科研项目经费进行管理。
创新券到款票据可依据地区科技局创新券兑现政策先开票后到款。
(三)科研项目配套经费、校内科研项目经费科研项目配套经费、校内科研项目经费(包括校级、厅级科研项目和纵向自筹经费项目的校拨科研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参照《xx 高校科研项目经费配套资助管理方法》执行。
第三条学校取得的各类科研项目经费均为学校收入,必需由学校统一管理、集中核算、专款专用。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科研经费管理中各方的职责:(一)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并会同计财处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监督协议执行及经费使用,审核预算调整,督促项目负责人按关于规定结题结账,协作计财处做好经费管理关于工作。
学院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学院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我校科研经费是上级、科研机构和各企事业单位包括我校的专项经费投入,是用于资助我校各类科研平台建设、科研项目和科学技术相关活动的经费,是开展科学研究的重要保障条件。
第二条根据《XX省高等学校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主要适用于及其各部委、省厅(局)委、市、合作单位、本校资助我院、系、教研室及个人进行科研平台建设和开展项目研究、科技活动的专项经费管理。
第二章科研经费管理范畴第四条本办法中科研专项经费主要包括及其各部委、省厅(局)委、市下达的各类科研经费以及本校给予的配套经费;本校与外单位协作、合作研究的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国际合作项目;本校科研基金的资助项目经费(含科研平台建设费、学科建设经费等)。
第三章科研经费管理原则第五条专项科研经费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管理,集中核算。
经费使用由科研学术处和财务处共同管理,根据项目合同预算和研究进度情况,由科研学术处负责对科研资金使用进行审核、签批,由财务处负责审计和监督。
第六条科研经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由校(科研学术处和财务处)、院(部、系)与项目负责人分级负责,明确各自职责权限。
接受上级管理部门的宏观管理。
第七条科研经费实行决算报告制度。
第八条科研经费纳入经常性财务审计内容。
第九条科研经费属于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只能用于项目下达部门或单位的科研平台建设或科研活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它用。
第四章科研经费使用范围第十条专项经费主要应用于以下方面(一)科研项目研究主要是开展及其各部委、省厅(局)委、市等部门下达的各类规划课题的立项研究工作;(二)科研平台基础条件建设主要包括充实和改善支撑平台建设的实验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和其他软硬件条件,建立校内外科研创新与研发基地等;(三)学术建设主要包括开展科技攻关协作,加强国内、国际学术交流、推动科研成果转化等。
第十一条专项经费具体支出项目(一)材料费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二)设备费专用仪器设备购置、运输、安装费,自制专用仪器设备的材料、配件购置费和加工费;(三)信息费测试、计算、分析、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版面费以及专利申请等费用;(四)调研费为完成项目研究而进行的调研和学术交流活动所开支的差旅费、通讯费、交通费等,差旅费的支付标准应当按照本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五)会议费围绕项目研究举行的项目开题、专题研讨、成果鉴定等小型会议费用,但应当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开支标准和会期;(六)图书资料费为项目研究所的图书资料以及档案、文献、稿件查阅、打印、复印、翻译等费用;(七)协作费外单位协作承担项目研究工作开支的费用;(八)成果鉴定费项目完成后进行成果鉴定的费用;(九)劳务费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和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十)管理费项目经费5%计入管理费;第五章科研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第十二条学校承担的科研项目经费拨入学校财务部门,单独立账,独立核算。
关于印发《吉林大学自然科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
校发…2016‟305号关于印发《吉林大学自然科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校内各单位:《吉林大学自然科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经2016年8月30日中共吉林大学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委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吉林大学2016年9月6日吉林大学自然科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开展横向科研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充分发挥科技综合优势,加快学校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步伐,并规范自然科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依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依托自然科学横向科研项目而拨入学校指定账户的经费管理。
横向科研项目的认定依据《吉林大学自然科学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6‟304号)中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实行责任制,相关部门和人员依规定履行职责并承担责任和义务。
(一)学校主管科技、财务工作的校级领导对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与使用负责。
(二)学校科学技术处(工业技术研究总院)、地质调查研究院和先进技术研究院、横向科研代办处负责项目和合同管理,并配合财务部门做好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核算、监督、指导工作。
(三)学校财务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经费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及项目涉税事务处理,监督、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合同约定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使用科研项目经费。
(四)学校审计部门对科研经费使用具有审计监督的职责,可按国家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对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审计或专项审计。
(五)学院和科研机构是承担科研项目的管理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科研项目经费实施组织管理及监督。
(六)项目负责人作为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合理性、真实性、有效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
模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转出申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变更依托单位申请
尊敬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负责同志:
您好!
本人原为是中南大学(二级单位、职称),已被(新单位)正式聘用。
目前承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需要转入到新单位大学。
为了更好地开展、管理和完成本项目研究工作,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之规定,特申请将本项目依托单位由中南大学变更为,并将课题研究经费转至中南大学,敬请批准!
项目信息如下:
负责人:
项目名称:
项目批准号:;项目起止时间:
申请人签字:
201 年月日。
吉林大学自然科学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吉林大学自然科学科技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学校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步伐,充分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规范自然科学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拨入学校指定帐户的自然科学科技项目经费的管理。
:学校取得的各类科研经费,不论其资金来源渠道,均为学校收入,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拨入学校指定账户,专款专用,集中核算。
第三条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实行责任制,相关部门和人员依规定履行职责并承担责任和义务。
(一)学校主管科技、财务工作的校级领导对科技项目经费的管理与使用负责。
(二)学校自然科学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科技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并配合财务部门做好科技项目经费使用的核算、监督、指导工作。
军工科技项目管理和合同的管理由先进技术研究院负责。
'(三)学校财务部门负责科技项目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审查项目决算,监督、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立项书或合同约定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使用科研项目经费。
(四)项目负责人作为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直接责任人,负责编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按项目立项书或合同书的约定使用经费,对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与检查。
第四条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税赋由各自项目经费承担。
第五条严禁违规转移科技经费,牟取私利,损害学校的声誉和技术经济权益。
一经发现,学校科技管理部门有权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学校有关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第二章经费拨付与使用、第六条各类项目的科技经费拨入学校指定账户后,由学校科技管理部门统一开具科技经费拨款通知单,并将拨款通知单分别送达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和学校财务管理部门。
第七条项目负责人接到所承担项目的首批经费拨款通知单后,到所在校区财务机构领取科技经费使用卡。
经费使用卡由学校财务管理部门统一制作。
经费使用卡与项目任务书(合同、协议)应一一对应。
科研项目经费转拨审批单
科研项目经费转拨审批单
年月日
附件:1.科技项目任务书、预算批复书复印件(如果任务书及其预算批复数很多,可把必要的封皮、封底及任务书中列示的协作单位、预算拨款金额等转拨有关资料复印件即可);
2.科研协作合同或协议、合格财务票据(税务发票、资金往来收据、银行进帐单加盖财务章)和其他必要资料。
经办人:项目负责人:
科研项目经费转拨严格按预算管理,只对任务书中明确列示的协作(合作)单位在预算金额范围内办理经费转拨(详见内农大校【2017】11号文件第三十五条),具体如下:
第三十五条项目经费预算书中有协作(合作)单位参与,需要外拨项目经费的,遵循以下规定:
(一)科研项目经费转拨严格按预算管理,只对任务书中明确列示的协作(合作)单位在预算金额范围内办理经费转拨。
(二)申请转拨经费需提供科研项目预算批复书、项目任务书、合规财务票据和其他必要的资料(如协议等)。
项目负责人必须与协作(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协议,明确经费使用明细内容。
(三)转拨经费一般应先由对方单位提前出具发票或正式收据,确需先行借款转拨的,经办人员必须及时向对方单位索要发票(收据)销账。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填写“科研项目经费转拨审批单”,经学校科技处审核签字后由主管科技副校长审批后到财务处办理转款手续。
(四)项目研究经费转拨后,项目负责人要经常了解协作(合作)单位经费使用情况。
外拨资金决算经合作研究单位财务、审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项目资金决算。
(五)不得借科研合作(协作)之名,将科研项目经费挪作它用或转入与项目负责人有直接经济利益关系的关联单位。
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科研经费的合理使用,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促进我校科学研究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规定和我校财务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校科研经费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和各类基金项目经费(简称纵向经费);2.学会、协会、研究会等下达的项目经费以及企事业单位或自然人委托(或合作)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项目并由对方筹资用于科学研究的经费(简称横向经费);3.各级各类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校企共建技术中心等)建设与运行经费(简称平台经费);4.XX大学校拨科研项目经费(简称自筹经费)。
第三条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要严格按照项目主管部门制定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本办法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精打细算、合理安排的原则,规范管理行为,保障研究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科技处负责科研项目的合同管理和预、决算管理等,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立项通知书(任务书)、合同和项目预算开展科研工作,监督科研经费的使用,协助财务处做好科研经费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制订和完善校内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及运行流程,协助科技处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预算,审查项目决算,指导、监督项目负责人在其权限范围内科学、合理的使用科研经费。
第六条审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审计工作。
第七条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项目负责人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和预算使用经费,自觉接受项目主管部门、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的检查与监督,并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
第三章经费管理第八条项目经费预算一经批复,必须严格按预算规定的开支范围和项目进度执行,不得超预算开支费用。
批复后的预算一般不作调整,确需调整,应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方可调整使用。
第九条科研经费到帐后,科技处会同项目组根据项目的经费预算和实际到款情况确定使用原则与范围,划分软硬件。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XX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院科研经费管理,提升科研经费管理服务水平,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促进科研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完善和落实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和《XX省省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述科研经费是指学院为开展科研活动所取得的各类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
纵向科研经费是指以学院作为科研承担单位或合作单位从政府主管部门获得的经费。
包括各级政府部门或机构批准设立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和基金项目;国家重点实验室自主研究经费支持项目和开放基金项目;国家和省部级学会组织以科技计划下达的研究课题;本单位自筹经费安排或资助的科研项目;学院作为合作(协作)单位承担上述来源的项目,由项目主持单位转拨到学院的经费。
横向科研经费是指学院开展科研活动从政府主管部门之外的渠道取得的各种经费,包括通过联合研究、委托研究、科技攻关、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科技咨询、技术服务与成果转让等方式取得的经费;以及政府部门、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单位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合同等非政府计划形式委托学院承担的各种研究项目经费。
第三条科研经费必须全部纳入学院财务统一管理,按照相关科研管理办法、科研合同、委托协议的要求合理使用。
科研经费管理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管理责任第四条学院是科研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 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明确学院、系部、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和权限。
院长对学院科研经费管理承担领导责任。
院长要高度重视科研经费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重大问题应按照有关规定由学院党委会或院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学院科技处、计划财务处、人事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监察审计处等部门是科研经费业务管理的具体部门,要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各管理部门对科研项目实施的全面支撑,确保经费使用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的有效行使。
吉林大学自然科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吉林大学自然科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开展横向科研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充分发挥科技综合优势,加快学校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步伐,并规范自然科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依托自然科学横向科研项目而拨入学校指定账户的经费的管理。
横向科研项目的认定依据《吉林大学自然科学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实行责任制,相关部门和人员依规定履行职责并承担责任和义务。
(一)学校主管科技、财务工作的校级领导对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与使用负责。
(二)学校科学技术处、地质调查研究院和先进技术研究院负责项目和合同管理,并配合财务部门做好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核算、监督、指导工作。
(三)学校财务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经费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及项目涉税事务处理,监督、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合同约定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使用科研项目经费。
(四)学校审计部门对科研经费使用具有审计监督的职责,可按国家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对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审计或专项审计。
(五)项目负责人作为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合理性、真实性、有效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
负责按项目立项书的约定使用经费,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科研项目结题和结帐手续,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与检查。
第四条横向科研活动中所需的印花税由学校承担,在校科研发展基金或校先进技术发展基金中列支。
其他税赋由各自项目经费承担。
第五条严禁违规转移科研经费,牟取私利,损害学校的声誉和技术经济权益。
一经发现,学校科学技术处或地质调查研究院、先进技术研究院有权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学校有关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第二章合同管理第六条横向项目负责人签订技术合同时,应当根据项目研究的合理需要及应税额、管理费用等确定合同经费额度。
第七条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经有关部门登记并取得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后,所涉经费额可办理免税。
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XX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规范科研经费管理,提升科研经费管理服务水平,充分调动教师参与科研的积极性,促进学院科技工作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国科发政〔2019〕260号)、《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财防〔2019〕12号)、《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办法》(财防〔2019〕1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以XX学院名义申请并获取的科研经费,必须纳入学院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截留、挪用。
第三条科研经费依据项目来源性质不同,总体划分为“纵向科研项目经费”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一)“纵向科研项目经费”是指以XX学院名义取得的由学院独立或联合承担的财政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由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列入财政预算直接下达的经费,或明确批复XX学院为承研单位、通过项目负责单位转拨的经费,按照“纵向Ⅰ类”“纵向Ⅱ类”和“纵向Ⅲ类”进行分类管理。
“纵向Ⅰ类”是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科技部、军委科技委等国家部委立项、归口管理的纵向科研经费。
一般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防科技创新特区、战略先导计划、基础加强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以及基地和人才专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
“纵向Ⅱ类”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装备发展部、各军兵种等主管部门立项、归口管理的纵向科研经费。
一般包括高技术船舶计划、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重大专项、基础科研计划、技术基础计划、核能开发计划、武器装备预先研究、军品科研、军品型号研制等。
“纵向Ⅲ类”是指除“纵向Ⅰ类”和“纵向Ⅱ类”之外的其他财政纵向科研经费。
一般包括地方政府基金项目等。
科研项目经费开支说明及注意事项
审批手续;
1、不得列支生产经营性材料、基建材料、大宗
在科研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 2、采购材料应有完整的材料入库、出库手续;
工业化原料;
材料费
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 3、大宗、贵重材料严禁以购代耗、以支代耗;
2、不能列支普通办公消耗性材料(如打印纸、
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 4、报销材料费时发票未列明明细的须提供盖有开票 硒鼓等);
2、设备购置应严格执行预算,不得突破批复的预算; 实验室的维修改造费;
3、设备费的支出应当在研究周期以内,不得在结题 2、不应列支预算外设备,不得在专项经费中列
前突击采购;
支属于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支撑条件的设备及
4、无预算批复的实验室小型基建不在支出范围。 设备租赁费。
1、大宗、贵重的材料采购应签有合同,应有完整的
4、不得以测试化验加工费的名义分立子任务,变相 构代码,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证件复印件需
转拨力费
在科研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专用 1、用于可以单独计量的仪器设备和专科学装置的相 的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 关支出; 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 2、实验室日常水、电、气、暖等支出属于间接费用 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的开支范围,不能再重复列支或分摊。
1、差旅费的开支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出差人员应为课题组成员; 3、长条车票已经作废 要机打发票; 4、报销时除提供相关发票外,同时应提供课题 负责人签字的书面说明,列明出差时间、地点、 考察或调研事项、取得的相应成果等; 5、严禁列支因游览和非工作需要参观费。
3、参加会议发生的注册费、差旅费(国内)。
2、本单位支付测试加工费须有测试内容、单价、测 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科研项目办法的科研经费管理规定及管理办法
欢迎阅读科研项目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及制度为了规范和加强对我院科研经费的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科研经费,保证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我校科研水平的提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科研处是学院科研经费的管理部门,负责对全院科研经费的使用进行管理。
第二条? 科研经费的使用应遵循“先收后支、量入为出、略有节余”的原则,各类项目经费按有关规定比例实行专款专用,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三条?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经费应统一进入学院财务处的科研专户,进行归口管理,按项目包括:123456按1:1在两年万元以内。
人文社科项目为总经费的30%,但总金额最高控制在5千元以内。
第七条?各类科研经费由课题组按项目经费计划使用,并承担相应责任,保证课题费用不低于60%用于科研业务。
第八条? 科研经费使用范围1、科研业务费:包括参加课题相关研讨会、学术会议及社会调研等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会务费、会议资料费、场所使用费等;2、图书设备购置费:包括项目研究所必须的仪器设备、原材料、图书等的购置费用及相关运输、加工等附加费用。
3、鉴定验收费:即成果鉴定、验收时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成果资料文件印刷费、专家评审费、论文版面费、学术专着出版费等;4、劳务费:包括课题组成员和有关科研人员的补助费、奖励费等,其中纵向项目仅限于对外聘人员劳务费支付。
第九条? 科研经费用于支付的劳务费,纵向项目及院级项目原则上不超过项目经费总额的20%,横向及其他项目不超过项目经费总额的30%。
第十条? 科研经费用于接待和交通费用,纵向和院级项目原则上不超过项目经费总额的25%,横向及其他项目不超过项目经费总额的35%。
第十一条? 科研经费用于购置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按照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仪器设备和图在0.3面:12345交结题报告者除外。
第十九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中止报销科研经费。
1、课题负责人因发生特殊情况无法继续开展科研研究工作,或没有相应整改措施的。
关于纵向科研经费对外协作转拨经费的流程
关于纵向科研经费对外协作转拨经费的流程
各课题负责人: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加强科研经费对外协作转拨经费管理要求、财政部票据管理有关规定,纵向科研经费对外协作转拨经费按如下程序办理: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纵向科研课题任务书或预算书中明确了课题参加单位和预算拨款金额的对外协作转拨经费。
二、拨款流程
课题组携课题任务书(预算书)相关页、对外协作合同复印件、科研主管部门拨款单到财务部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办理科研经费转拨。
对外协作合同中的收款单位银行账号与拨款单上的银行账户务必一致。
对于拨给非事业单位的协作拨款,不用再出具《关于收到科研经费无法提供税务发票说明》。
三、本通知即日起执行。
财务部科学研究部
2017年8月31日。
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保障《吉林大学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行动计划(2011-2020)》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横向科研项目(以下简称横向项目)的经费管理,提高横向项目经费使用效益,促进学校科研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 4]11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12]7号)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及其委托代理人受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委托,由对方单位对公账户拨付至学校基本账户并由学校管理的横向项目研究经费,包括通过合作研究、委托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合同方式取得的经费以及承担各党派、社会团体、专业研究机构等非政府机构科研项目取得的经费。
哲学社会科学各级学会所设项目、国际合作及港澳台合作研究项目研究经费,原则上参照横向项目经费管理。
第三条横向项目合作单位有独立的项目管理或研究经费管理文件的,项目经费依照相关文件管理,无具体规定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横向项目经费的来源应当合法,经费数额应与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一致,禁止通过设立虚假项目取得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第五条横向项目经费为学校收入,必须由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集中核算、专款专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截留、挪用、挤占经费。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六条为进一步明确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在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与管理中的职责与权限,横向项目经费管理实行责任制。
(一)学校法定代表人对学校横向项目经费管理承担领导责任,分管科研、财务工作的校级领导对学校横向项目经费管理与使用分工负责。
(二)社会科学处是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主管职能部门,负责横向项目的审核、认定和管理工作,并配合财务处做好横向项目经费使用的预算、核算、监督和指导工作,承担相应的科研管理责任。
科研经费预算编制及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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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经费预算的编报 ——科研经费预算项目(直接费用)
劳务费
➢ 可列支劳务费的人员:课题成员中的硕士生、博士生、 博士后,临时聘用且与承担单位或合作单位签订书面劳 动合同的人员,返聘的退休人员,以及临时聘用的非全 日制用工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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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经费预算的编报 ——科研经费预算项目(直接费用)
会议类别
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
合计
住宿费 伙食费 其他费用
一类会议
600
380
120
100
二类会议
500
330
100
70
三类会议
400
250
100
50
四类会议
350
220
100
30
《辽宁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辽委办发【2014】12号)
20
/人天;其他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00-500元/人天 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300-4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职称人员200-300元/ 人天。
28
科研经费预算的编报 ——科研经费预算项目(直接费用)
29
科研经费预算的编报 ——科研经费预算项目(直接费用)
其他支出: 是指课题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
科研经费预算编制 科研经费的管理与使用
1
科研经费预算编制
2
一、科研经费预算编制 及使用管理的意义和重要性
❖ 转变观念提高认识 ❖ 依法治国——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完善 ❖ 财务验收合格是课题结题的先决条件 ❖ 检查、处罚力度空前加大
科研经费转拨合同书 (子课题划拨经费)
科研经费转拨合同书合作项目名称:所属课题名称:所属课题编号:课题依托单位(甲方):课题合作单位(乙方):南方医科大学监制2014年12月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按照项目主管部门批复的任务书和经费预算书,本合同签约各方就本合同书中所描述的经费使用要求、经费使用责任、经费支付等问题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由签约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经费使用要求1.1 项目主管部门批复的任务书和经费预算书作为甲方转拨给乙方经费的主要依据;1.2 转拨的经费使用按照项目主管部门批复的经费预算书规定的要求执行,转拨经费的管理要求按照项目主管部门的经费管理办法执行;1.3 甲方向乙方转拨经费前,乙方单位是公司、企业的,应提供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乙方单位是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公益性组织的,应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等相关资料;1.4 乙方作为经费承担单位,应当将收到的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应当严格按照经费管理规定,制定内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经费支出的审批权限和流程,经费开支凭证须经单位的具体经办人签字、课题负责人审核、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批;1.5 乙方作为经费承担单位,应严格按照经费预算书的要求执行经费开支,严禁将经费转拨给第三方;不得利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不得通过编造虚假合同、虚构人员名单等方式虚报冒领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不得通过虚构测试化验内容、提高测试化验支出标准等方式违规开支测试化验加工费,不得随意调账变动支出、随意修改记账凭证、以表代账应付财务审计和检查。
第二条经费及支付方式2.1 本合同经费总额为万元;2.2 本合同经费属于项目主管部门批复的合同经费的组成部分,经费管理按照经费下达部门的管理办法执行。
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1)一次总付(支付时间和方式):(2)分期支付(支付时间和方式):(3)其他方式约定如下:第三条经费使用期限乙方执行转拨经费合同的期限:从经费由甲方下达到乙方之日起,至项目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审计验收通过之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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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号
项目经费总额
受款人
拨转经费金额
受款人承担子课题名称
受款人所在单位
受款人单位账号
受款人单位开户行
拨款理由说明
受款单位是否与本项目组成员存在除科研项目外其他关联:否()是()
受款单位是否将款项完全用于本科研项目:是()否()
项目负责人签字(签章)
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财务部门审核意见
审批人签字(签章):
日期:
科研财务科审批人签字(签章):
日期:
分管副处长签字(签章):
日期:
备注:此审批表作为记账凭证附件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