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残疾人社会支持比较
港澳与内地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比较及其启示
港澳与内地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比较及其启示1. 引言1.1 研究背景对比港澳地区和中国大陆的残疾人就业现状,可以发现它们在政策支持、社会氛围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这也带来了不同的就业情况和发展趋势。
通过对港澳与内地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进行比较研究,可以发现各自的优势和不足之处,为内地提供一些建设性的启示,促进内地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发展。
本研究旨在深入分析港澳与内地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比较,探讨其政策支持和社会氛围对残疾人就业的影响,为内地残疾人就业工作提供借鉴和启示。
1.2 研究意义残疾人就业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而港澳地区在促进残疾人就业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值得内地借鉴和学习。
研究港澳与内地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比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两地政策和社会氛围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影响,进一步优化内地的政策和实践,提高残疾人就业的质量和数量。
本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
通过比较港澳与内地的残疾人就业工作现状和政策支持情况,可以发现各自的优势和不足之处,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残疾人就业政策提供参考和借鉴。
本研究还有助于增进对残疾人就业的理解和关注,倡导包容性就业,促进社会的包容和共赢。
本研究对于提高残疾人就业率、促进社会的公平和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研究意义。
2. 正文2.1 港澳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现状香港和澳门作为特别行政区,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重视程度较高。
香港政府通过不同的政策和措施,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机会和支持服务。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设立了专门的职业训练课程和就业服务机构,帮助残疾人获得技能和就业机会。
香港还实施了残疾人就业津贴计划,为雇主提供经济激励,鼓励他们雇佣残疾人。
澳门也采取了类似的政策措施,致力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提高他们的自立能力。
香港和澳门的社会氛围也对残疾人就业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这两个地区的社会普遍较为包容,对残疾人给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雇主和企业也比较愿意接纳残疾人,为他们提供工作机会。
香港与内地残障群体社会支持方式比较——香港与内地残障群体社会支持比较研究之二
残 障 群 体 主 要 依 赖 初 级 社 会 群 体 的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持 。香 港 与 内地 残 障 群 体 社 会 支持 方 式 的 差 别 给 内地 残 障 事 业 和 残 障 服 务 的
发 展 提 供 了一 些 借 鉴 和 启 示 。
关键词 : 港 ; 香 内地 ; 障群 体 ; 会 支 持 方 式 ; 残 社 比较 中 图分 类 号 : 9 3 6 C 1. 9 文献标识码 : A 文 章 编 号 : 6 2 4 3 2 1 ) 50 7 — 6 1 7 — 3 X( 0 0 0 - 0 5 0
收 稿 日期 : 0 0 O — 2 21一 5 8
基 金 项 目 ; 山大 学 “ 1 中 2 1工 程 ” 期 重 点 学 科 建 设 项 目“ 港 澳 区域 合 作 研 究 ” 教 育 部 人 文 社 会 科 学 重 点 研 究 基 地 重 大 三 粤 ;
项 目“ 港社 会 弱 势 群 体 研 究 及 其 社 会 救 助 研 究 ”0 JD T0 2 。 香 ( 5J GA 2 )
主。与内地不 同, 香港经济社会发 展程 度较高 , 政府 非 组织发育 比较完全 , 有专职 的社会工作者 队伍 , 障群 残
主要包括 以下两个方 面 : 一方 面 , 政府通过残联为残 障 群体服务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 不仅其 经费来 源主要 是 政府财 政拨款 [ , 且其 常设机 构 一理 事会 实际上 也 4而 ]
儿康复研究 中心面 向全国开展听力筛查 、 助听器选配 、 耳模 配置、 听力语言训 练、 专业人员 培训、 备开发 、 设 咨
询服务 、 康复技术 与方法研究 、 助听器和康复设备质 量 监控 等业务 。 地方各级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制定 、 实
中国香港的社会救助制度发展及与内地的比较
78中国香港的社会救助制度发展及与内地的比较刘诺佳 周 婷( 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5 )【摘 要】我国香港地区的社会救助制度起步于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且在香港地区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
本文通过对中国香港的社会救助制度的介绍,与内地进行救助理念、救助内容、救助管理、救助主体方面的对比。
香港地区的社会救助制度可以在社会救助目的、服务及水平、标准给付、重视非政府机构合作方面为内地社会救助制度提供借鉴。
【关键词】中国香港;社会救助;比较一、引言中国香港是东亚福利体制代表之一,其社会保障带有强烈的自由主义,又受到传统儒家的影响。
经过长期建设,中国香港的社会保障基本架构已经建立,形成了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
目前中国香港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内容有:以综援计划为主体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津贴及服务,强制性公积金制度等。
社会救助在中国香港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占据了极为重要的地位。
社会救助是让受助者获得最基本的保障,从而能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进一步发展。
整体上看,香港的社会救助已经实现其为社会成员提供的兜底的安全网的目标,保证了居民的基本生活。
其内容包括: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自力更生支援计划、公共福利金计划、交通意外伤亡援助计划、暴力及执法伤亡赔偿计划等。
根据香港社会福利署统计数据,截至2017年3月31日,综援个案数目及受助人数则分别为236522宗及346709人,在2016至2017年度,根据综援计划发放的款项达223.08亿元;公共福利金计划发放的款项达221.23亿元;根据暴力及执法伤亡赔偿计划发放的赔偿金达599万元;根据交通意外伤亡援助计划发放的援助金达2.5456亿元。
二、香港社会救助体系在回归前,二十世纪五十年代,香港政府开始介入社会保障事务。
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为了维护香港社会稳定,香港社会保障快速发展。
在社会救助方面,1971年推行“公共援助计划”,1973年实行伤残老弱津贴,1978年实施老年经济状况调查补贴与残疾补贴制度。
香港与内地残障群体社会支持内容比较——香港与内地残障群体社会支持比较研究之三
基金项 目: 中山大学“ 1 工 程” 21 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 目“ 粤港澳 区域合作研究 ” 教育部 人文社会科 学重点研究基 地重大 ;
项 目“ 港社 会 弱 势群 体 研 究及 其 社 会救 助 研究 ” 0 JD A 02 。 香 (5J G T 2 )
摘
要: 香港与 内地残障群体社会支持 内容 比较 显 示, 内地 残障群 体社会 支持 很 大程 度上 具有救助 的性质 , 体
现 了人 道 主 义 的社 会 支持 理 念 , 香 港 残 障 群 体 社 会 支持 很 大 程 度 上 具 有 发 展 的 性 质 , 民权 利 理 念 是 香 港 残 障 群 而 公
务等 。本 文将从 康复 服务 , 就业 保 障服务 , 扶贫 开发 服务 , 信息科 技 文化服 务 , 育 服务等 方 面对香 港与 体 内地 残障群 体 的社会 支持进 行 比较 。
收稿 日期 :00— 9— 0 2 1 0 3
务等。而内地残障群体康复服务是帮助残障人士恢复 和补偿 功能 , 增强生活 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 , 平等参 与 社会生 活 的基础 。康 复服 务 内容 主要 包括 康 复 医 疗、 训练指导 、 理疏 导 、 心 知识普 及 、 残疾 人 亲友培 训 、 简易训练器具的制作 , 以及提供用 品用具服务 、 咨询服
第3 1卷 第 3期
2 1 年 5月 01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 ( 人文社会科学版)
J un l f o t— e t lU i ri r ai aie ( u a ie n o i c n e ) o ra o uh C nr nv s yf t n lis H m nt sa d S ca S i c s S a e t oN o t i l e
港澳与内地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比较及其启示
港澳与内地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比较及其启示残疾人就业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在中国,不论是在港澳地区还是内地,都存在着一定数量的残疾人群体,而这些残疾人也应该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
在港澳地区和内地,残疾人就业政策、工作机会和社会环境都存在一些差异。
通过比较港澳与内地的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可以发现各自的优势和不足,并从中得到一些启示,为更好地促进残疾人就业提供借鉴和参考。
一、政策法规方面的比较在政策法规方面,港澳地区和内地都出台了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但在具体政策措施上存在一些差异。
在港澳地区,有《残疾人福利条例》、《平等机会委员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了残疾人的就业权利,对雇主进行了相关的义务规定。
港澳地区也推行了一系列的特殊就业计划,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帮助。
而在内地,虽然也有《残疾人保障法》、《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但相较于港澳地区,具体政策措施上还存在一定的不足。
在实际操作中,很多企业对未建立残疾人就业的法定比例并不重视,导致残疾人就业机会有限,就业状况较差。
启示:政策法规是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重要保障,港澳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更加完善,内地可以借鉴其经验,在完善残疾人就业政策法规方面加强相关力度,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
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企业履行残疾人就业的相关义务。
二、就业机会方面的比较在就业机会方面,港澳地区相对内地有更多的优势。
在港澳地区,政府通过设立不同的就业培训中心、机构等,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培训机会。
港澳地区的一些企业和社会组织也积极开展了多样化的就业促进活动,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和就业机会。
而在内地,尽管国家也实施了一系列的残疾人就业政策,但由于基础设施的相对不足、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等因素,残疾人的就业机会相对有限。
部分残疾人因为身体条件无法适应常规工作,导致就业更加困难。
启示:港澳地区的多元化就业机会模式值得内地借鉴。
内地可以加大对残疾人的就业培训力度,提高残疾人的就业技能和素质,开展更多的就业促进活动,多渠道、多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港澳与内地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比较及其启示
港澳与内地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比较及其启示残疾人就业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政策的重要方面。
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开展不仅能够实现残疾人的自我价值,也有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在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方面,港澳地区一直以来都在积极推动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同时也不断完善相关的就业服务体系,为残疾人提供更多更好的工作机会。
与此内地也十分重视残疾人就业工作,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社会各界参与,并且开展了一系列的就业扶持措施,以增加残疾人的就业机会。
本文将对港澳与内地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进行比较,探讨其异同,并针对比较中存在的差异提出启示,以期为今后更好地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提供参考。
一、政策法规制定和实施港澳地区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残疾人就业工作,健全的法律体系为残疾人就业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港澳分别颁布了《反歧视法》和《残疾人福利法》,强化了对残疾人就业权益的保障,对雇主进行了相关规定,并对就业机会进行了配额规定。
港澳地区还建立了一系列的就业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求职辅导、就业介绍等多方面的服务。
内地在残疾人就业方面也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残疾人保障法》是残疾人权益的保障法律,对残疾人的就业权益进行了规定,并加大了对雇主歧视行为的打击力度。
内地还出台了一系列的就业扶持政策,如给予企业对聘用残疾人的税收优惠、就业补贴等,鼓励和支持企业雇佣残疾人。
港澳与内地在政策法规制定和实施方面都十分重视残疾人就业工作,都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体系。
在这一点上,一方面可以看到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政策支持,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到港澳与内地在残疾人就业工作上的共同点。
在实施中,可以互相学习借鉴,相互促进。
二、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港澳地区在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的建设上进展较为成熟,建立了一系列的服务机构,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残疾人就业援助中心等,提供从职业培训到就业介绍等一系列服务。
港澳地区还推动了残疾人职业培训和职业适应性评估的工作,为残疾人提供更专业的帮助。
港澳与内地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比较及其启示
港澳与内地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比较及其启示【摘要】本文将对港澳与内地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进行比较分析。
首先对港澳地区和内地的残疾人就业政策进行介绍,然后对两地的工作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同时探讨其中的差异和相似之处。
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启示性的观点,包括借鉴港澳地区的成功经验、加强政府支持和社会关注等方面。
结论部分强调了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重要性,并指出未来发展方向应注重政策完善、资源优化和社会环境改善。
通过本文分析可以为促进残疾人就业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价值。
【关键词】港澳地区、内地、残疾人就业政策、工作比较、启示、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重要性、未来发展方向1. 引言1.1 背景介绍残疾人是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他们拥有参与劳动、创造财富的权利,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残疾人就业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
港澳地区和内地作为中国的一部分,在残疾人就业政策方面有着各自的特点和做法。
港澳地区依托其独特的社会制度和发展模式,积极推动残疾人就业,为残疾人提供了更广阔的就业机会和更优质的服务。
内地在近年来也加大了对残疾人就业的支持力度,不断完善政策措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和能力。
通过对港澳地区和内地残疾人就业政策的比较分析,可以发现它们在政策体系、支持措施、服务保障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
这种差异不仅体现在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层面,也反映在对残疾人就业的理念和态度上。
本文将从港澳地区和内地残疾人就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情况入手,对两地政策的异同进行比较分析,探讨如何更好地促进残疾人就业,为提升残疾人就业率和融合发展提供指导和借鉴。
2. 正文2.1 港澳地区残疾人就业政策1. 政府支持和补贴:港澳地区政府通过各种方式支持残疾人就业,包括提供就业补贴、设立就业培训项目等,帮助残疾人顺利就业。
2. 工作环境适应:港澳地区各企业和机构普遍重视残疾人的工作环境适应性,包括改造工作场所、购买助行器具等,使残疾人更好地融入工作。
3. 就业歧视防范:港澳地区严格规定禁止针对残疾人的就业歧视行为,对违法者进行处罚,保障残疾人的就业权益。
港澳与内地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比较及其启示
港澳与内地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比较及其启示董文琛 蔡嘉伟 翁楚歆摘要:残疾人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特性突出、极需帮助的弱势群体,如何更好帮助残疾人走出困境是目前社会所面临的一个难题。
较之香港和澳门地区,内地的助残服务体系尚不成熟,助残就业力量方面缺乏社会参与,助残就业政策不够完善。
目前,内地应借鉴港澳地区加强引导,发挥社会力量的作法,学习调控税收,减轻家庭供养负担的作法,借鉴扶持社会助残康复组织以及设立助残试点中心的作法。
关键词:残疾人;粤港澳大湾区;社会福利中图分类号:D669.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CN61-1487-(2019)14-0128-03一、前言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我国内地有8296万残疾人群体,其中2266万人实现就业,达到就业年龄且具备劳动能力而未能实现就业的残疾人有858万,同时残疾人劳动力以每年约30万人的数量不断增长[1]。
残疾人受自身条件限制,职业能力总体较弱,可供其选择的就业领域有限,就业难度大。
在此,如何促进残疾人群体就业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道路上一个十分值得探讨的问题。
相对于起步较晚的内地,港澳两地在助残事业方面背靠祖国,放眼世界,拥有丰富的经验和先进的理念。
对香港、澳门地区的残疾人就业政策和社会支持力量等多方面的交流、对比、学习,可为内地深化助残事业改革,进一步发展残疾人就业工作提供启示与参考。
2016年,国家在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正式提出了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项目,大湾区由广州、深圳、珠海、肇庆、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九个城市与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组成。
这一国家战略力图将粤港澳大湾区打造为世界级城市群、世界一流湾区。
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有利于深化内地和港澳地区交流合作,促进内地与港澳地区的经济发展,创造出更多的就业机会。
以此为契机,本文将通过分析对比香港、澳门、内地的助残体系,探讨港澳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做法对内地的启示,以期为解决残疾人士的待遇、就业等问题及推进我国残疾人帮扶体系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
内地与香港残疾人社会福利政策的差异
作者: 李耘
出版物刊名: 残疾人研究
年卷期: 2013年 第2期
摘要:@@内地与香港有关残疾人社会福利的基本政策均涉及到康复医疗、劳动就业、特殊教育、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政策、社会福利服务以及无障碍设施等方面,无太大分别。
具体差异在于:其一,香港除了社会基本福利政策外,还有成熟的社会福利服务政策以条例的形式作为支持体系,它们构成了香港残疾人社会福利政策的总框架,形成多层次的政策体系和操作性强的指导细则,使残疾人社会福利工作者有章可循,能将政策转化为具体可以实施的规范的服务方案。
其二,与内地广大农村地区社会福利薄弱的现状相比,香港的社会福利政策体系层次更丰富,广覆盖和深度服务结合,社会福利提供水平较高。
其三,两地都实行了针对残疾人的经济援助计划,但总体看香港的保障程度要比内地高,综合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政策、公共社会福利金计划、慈善信托基金计划在实际运行中的支持效果优于内地。
其四,从两地政策的特点来看,内地残疾人社会福利政策的原则性强,香港出台的政策更加具有操作性。
香港实施的普惠型残疾人社会福利政策可为内地提供有益借鉴。
港澳与内地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比较及其启示
港澳与内地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比较及其启示1. 引言1.1 背景介绍残疾人就业是社会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残疾人在就业过程中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挑战。
为了促进残疾人就业,不同地区都在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港澳地区和内地是中国的两个不同政治体制的地区,它们在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方面有着各自的做法和经验。
港澳地区作为国际化大都市,残疾人就业环境相对较好,相关的政策和法规也比较健全。
与此内地的残疾人就业工作也在不断取得进展,各地政府也加大了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支持力度。
通过对比分析港澳与内地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的现状,可以发现它们之间的共同点和差异性,进而探讨如何更好地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
本文旨在通过比较港澳与内地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情况,探讨两地的做法和经验,为今后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残疾人就业工作提供借鉴和指导。
【字数:220】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对比分析港澳与内地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的现状,探讨两地在残疾人就业工作方面的共同点和差异性,从中总结出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有效经验和启示。
通过本研究,可以深入了解港澳与内地在残疾人就业领域的政策和措施,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相关建议,为提高残疾人就业率、促进残疾人融入社会生活提供参考和借鉴。
通过对两地政策和实践的比较分析,可以为其他地区的残疾人就业工作提供借鉴和启示,促进残疾人权益的保障和社会的包容性进步。
【字数:139】2. 正文2.1 港澳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现状港澳地区一直致力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
港澳地区通过立法保障残疾人的就业权利,确保他们在就业机会上不受歧视,并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和技能培训。
港澳地区建立了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提供就业指导、职业介绍以及职业培训等服务,帮助残疾人顺利就业。
港澳地区还推动企业开展残疾人就业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雇佣残疾人并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帮助。
港澳地区还开展了一些特殊的就业项目,如残疾人创业扶持计划和残疾人就业培训计划,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发展空间。
港澳与内地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比较及其启示
港澳与内地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比较及其启示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残疾人就业问题。
在中国大陆,港澳地区,对残疾人就业工作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研究。
本文将比较港澳与内地在促进残疾人就业方面的工作,探讨其不同的做法以及取得的成果,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一些建议和启示。
港澳地区在残疾人就业方面有着许多先进的实践经验。
港澳地区推动残疾人就业的政策和法律体系相对健全,重视残疾人个体的特点,为他们提供了更多的就业保障。
港澳地区的企业普遍对残疾人就业持积极态度,许多企业会特别招聘一定比例的残疾人员工,并提供相应的工作环境和福利保障。
港澳地区还建立了完善的技能培训机制,通过培训提升残疾人的就业能力,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相比之下,中国大陆在残疾人就业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方面,部分企业对残疾人就业持保守态度,存在着就业歧视现象。
技能培训和职业指导服务相对薄弱,残疾人找工作的渠道相对狭窄。
政府在残疾人就业方面的政策扶持力度还有待加强,缺乏一套完善的制度保障。
中国大陆在残疾人就业方面的工作也有着一些亮点。
近年来,政府和社会各界开始加大对残疾人就业的政策支持和关注力度,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残疾人就业的政策措施。
一些企业也开始意识到残疾人就业的重要性,积极与各类基金会和公益机构合作,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一些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也逐渐兴起,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促进残疾人就业。
在港澳地区和中国大陆促进残疾人就业方面存在着各自的优势和不足。
在港澳地区,政府、企业和社会全面参与,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残疾人就业体系;在中国大陆,政策扶持和社会关注逐渐增加,相关工作也在不断改进和完善。
对比两地区的实践经验,我们可以得出一些启示和建议:加强政策和法律保障。
政府应加大对残疾人就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建立健全的政策和法律体系,确保残疾人的就业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推动企业参与。
政府可以通过税收、财政奖励等手段,鼓励企业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港澳与内地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比较及其启示
港澳与内地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比较及其启示残疾人是社会中脆弱的群体,他们往往面临着就业歧视、经济困难等问题。
为了保障残疾人的基本权益,各个地区都在积极推动残疾人就业工作。
香港、澳门和内地地区的残疾人就业政策和实践各有特色,在这方面的工作也有很多值得借鉴和学习的地方。
本文将就港澳与内地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进行比较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启示。
一、政策法规的比较香港、澳门和内地地区在残疾人就业方面都有相应的政策法规,以保障残疾人的就业权益。
香港在2008年颁布了《平等机会委员会条例》,明确规定了雇主不得因残疾而否定一名申请聘用者的资格,包括招聘、录用、培训和提升。
澳门则在2011年通过了《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第6/2011号》,禁止用人单位以借口残疾拒绝招聘、录用和提升残疾人。
而内地则在2013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明确了残疾人就业权益的保障。
二、残疾人就业服务的比较在残疾人就业服务方面,香港、澳门和内地地区都建立了相应的就业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
香港的康泰残障就业服务中心提供全面的就业服务,包括就业指导、职前培训、就业跟进等服务。
澳门则成立了残障人士就业援助中心,为残障人士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援助。
而内地地区也建立了一大批专门的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提供个性化的就业服务。
三、企业参与的比较在企业参与残疾人就业方面,香港、澳门和内地地区都有相应的鼓励政策。
香港鼓励企业纳入残障人士,通过不同的方式,如提供辅助器具、建立辅助设施等,为残障员工提供工作条件。
澳门则通过给予用人单位在聘用残疾人时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招聘残障员工。
内地地区也通过给予企业相应的补贴和津贴,鼓励企业纳入残障人士。
四、跨地区合作的启示香港、澳门和内地地区在残疾人就业方面的政策和实践都有许多值得借鉴和学习的地方。
可以加强跨地区的合作与交流,在政策借鉴和经验分享方面做到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可以在残疾人就业服务领域建立更多的合作机制,共同为残疾人提供更好的就业服务。
大陆香港台湾社会救助比较
灾害救助
切实加强社会救助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
非政府组织要更加积极的投入到社会救助。
加强灾害救助中的心理救助
•
•
医疗救助
• 台湾:低收入的伤、病患者,救助设施所收容的伤、病患者,患严重 伤的病人所需医疗费用非本人或扶养义务人所能负担者可向当地主管 机关申请医疗补助。医疗补助的标准和给付方式由各地主管机关制订, 并报内政部备查。参加社会保险可取得医疗给付者,不得申请医疗补 助。 香港:病人如果有经济困难而未能负担医疗费用,可以到设立于公立 医院的医务社会服务部申请减免收费。而政府则要对申请者进行家计 调查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家庭储蓄、个人工作、劳动能力、年龄等), 以确定申请者是否可以减收或豁免看病时的个人支付费用。 大陆:还没有全国统一性的医疗救助项目, 一些零散的医疗救助是由 少数的地方政府通过立法的形式开展的。中国的医疗专项救助的基础 还比较薄弱, 管理体制和一些地方性的救助制度还很不规范。政府还 没有完全承担起其对公民的医疗救助责任。
台湾的社会救助为生活扶助、医疗补助、急难救助及灾害救助,其目 的是照顾生活困难的低收入者及遭受紧急患难或非常灾害者的生活。
各项救助业务及救助设施所需的经费由各级政府分别编列预算。各 级政府必须每年定期联合各界举行劝募社会救助金,劝募方法也由各级 政府制订。 社会救助专业人员由内政部商请大专院校相关科系培养,并从有关 机构中选训人员,各地主管机关也举办职前或在职训练。
对大陆社会救助制度的启示
生活救助
• • • • • • 社会救助的主体多元化 物质救助与服务救助相结合 尽快制定社会就助法 尊重救助者的人权 提高救助工作的质量和快捷性 对社会救助对象要深入细致调查, 完善家庭经济核定体系。
医疗救助
香港与内地残障群体社会支持来源比较——香港与内地残障群体社会支持比较研究之一
所 组 成 的 [ ; 一 种 “ 会 网 络 ”4或 各 种 社 会 联 3是 社 [ ]
社 会工 作 者 队伍 , 障群 体社 会 支持 体 系 因而是 政. 残
比较 。
收 稿 日期 :O O O — 2 2 1— 1 8
职能 是 : 坚持政 府 主导 的工 作模式 , 表残 障人 士的 代 共 同利益 , 护残 障人 士 的合法权 利 ; 维 为残 障人 士服
务 ; 担政 府 委 托 的任 务 , 员社 会 力 量 , 承 动 推进 残 障
给 内地 残 障 事 业 和 残 障服 务 的 发展 提 供 了一 些 借 鉴 和 启 示 。 关键词 : 港 ; 香 内地 ; 障 群 体 ; 会 支持 来 源 ; 残 社 比较 中图分类号: 1.9 C9 3 6 文献标识码 : A 文 章 编 号 :6 2 4 3 2 1 )40 9 —8 1 7 — 3 X(0 0 0— 0 30
内地 是 以社 区政 府 组 织 为主 体 的 社 会 服 务 体 系; 家庭 层 面 , 地 家庭 同是 残 障 服 务 的 主 体 , 内地 家庭 负担 更 重 ; 在 两 但
在 个 人 层 面 , 港既 有社 工 专 业 又 有 社 工 职 业 , 内地 只 有 社 工 专 业 而没 有社 工 职 业 。 香 港 与 内地 残 障 服 务 的 差 别 香 而
伍 , 障 群体 的社 会支 持 体 系 因而 是 以政 府 为 主导 残
且政 府 为 主体 的服务 体 系 。 与此 不 同 , 香港 经济社 会 发展 程 度较 高 , 非政 府组 织发育 比较 完全 , 有专 职 的
港澳与内地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比较及其启示
港澳与内地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比较及其启示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对残疾人的关注和保障工作日益受到重视。
残疾人的就业是一个重要的议题,为了让残疾人能够融入社会、享受平等的就业机会,港澳地区和内地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来促进残疾人的就业。
本文将通过对港澳与内地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比较,总结其经验与教训,探讨如何更好地促进残疾人的就业,为推动残疾人就业工作提供启示。
一、政策与法律保障港澳地区在促进残疾人就业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法律,例如香港特区的《残疾人福利条例》、澳门特区的《残疾人权益保障法》等,这些法律和政策为残疾人的就业提供了法律保障。
在内地,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如《残疾人保障法》、《就业促进法》等,这些法律法规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了保障。
在政策与法律保障方面,港澳地区相对来说更加健全,法律法规的制定更为细化,有力地保障了残疾人的权益。
而在内地,虽然也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但在执行和落实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就业途径的多样化港澳地区在残疾人就业方面,注重多样化的就业途径,包括自雇创业、政府资助的就业培训、社区就业支持计划等多种方式,为残疾人提供了更多的就业选择。
在内地,也有一些类似的就业途径,但总体而言相对较少。
就业途径的多样化,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残疾人的能力和特长各不相同,有些适合从事自雇创业,有些适合从事技能培训,多样化的就业途径能够更好地满足残疾人的就业需求。
三、社会支持和舆论引导港澳地区对残疾人就业给予了广泛的社会支持和舆论引导,社会上普遍存在一种尊重和关爱残疾人的氛围,这为残疾人的就业提供了有利的社会环境。
而在内地,尽管也有一些支持残疾人就业的政策和活动,但社会上普遍存在歧视和排斥残疾人的现象,这对残疾人的就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社会支持和舆论引导对于残疾人就业至关重要,这不仅能够为残疾人创造更好的就业环境,也能够改变公众对残疾人的偏见和歧视,让更多人关注和支持残疾人的就业事业。
港澳与内地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比较及其启示
港澳与内地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比较及其启示残疾人在就业方面面临较大的挑战,港澳与内地在促进残疾人就业方面的工作比较,可以得到一些值得借鉴的启示。
首先,港澳与内地都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残疾人的就业权益。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香港残疾人福利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为残疾人提供了平等就业权利。
而在政策方面,港澳内地都出台了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办法,例如港澳政府设立残疾人就业计划、内地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残疾人竞争就业工作的意见》等,通过政策的引导和支持,鼓励残疾人积极参与社会生活,并创造更多的工作机会。
其次,港澳与内地的残疾人就业模式也有相似之处,即“以人为本”,注重个性化服务的提供。
港澳建立了残疾人就业中心,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就业咨询、岗位安排、职业康复等服务,根据残疾人的实际情况,提供个性化的职业规划建议,以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工作环境。
内地也在供给侧改革的背景下积极推进残疾人就业服务改革,致力于打破“瓶颈”,进一步优化人才配备和就业服务。
再次,港澳与内地残疾人就业的核心理念都是“社会企业”。
社会企业不只是关注商业效益,也注重社会效益,可以为残疾人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港澳建立了多家“社会企业”,通过与市场对接、提高管理能力、提供一定档次的服务等,在维持企业盈利的同时,促进残疾人参与其中,提高了其就业机会和工作能力。
内地也在积极探索社会企业发展,致力于发挥其社会效应和公益效益。
综上所述,港澳与内地残疾人就业工作比较,都强调政策引导、以人为本、创新服务模式等方面。
值得借鉴的启示是,保障残疾人的就业权益需要依托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支持,在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过程中,要注重个性化服务,提高社会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同时,可以逐步探索与国际接轨,共同推动残疾人就业的进程。
港澳与内地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比较及其启示
港澳与内地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比较及其启示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残疾人的就业问题成为各国关注的焦点之一。
港澳地区和内地作为中国的一部分,对残疾人就业问题都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关注和努力。
本文将对港澳与内地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进行比较,探讨其不同之处并得出启示。
一、政策法规比较在政策法规层面,港澳与内地都有一系列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
港澳方面,残疾人权益保障法、港澳残疾人福利及就业学习基金等法规政策为残疾人提供了就业方面的保障和支持。
港澳残疾人福利及就业学习基金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帮扶等服务,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
而在内地,残疾人保障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也为残疾人提供了就业方面的保障和支持,国家还实施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例如在税收方面给予企业一定的优惠待遇,鼓励他们雇佣残疾人。
总体上看,港澳地区在残疾人就业方面的政策比内地更为完善和细致,这也为残疾人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资源。
而内地在鼓励企业雇佣残疾人方面,有更多具体的政策措施。
二、社会环境比较在社会环境方面,港澳与内地都存在一定程度的歧视和障碍。
港澳地区由于国际化程度高,社会对残疾人的包容度相对较高,对残疾人的尊重和关爱也更多一些。
在公共场所和交通等方面也更加考虑到残疾人的需求,为其提供更多的便利。
相比之下,内地社会对残疾人的包容度还有待提高。
一些地方对残疾人的歧视态度依然存在,公共设施和交通等方面对残疾人的无障碍设施还有待完善。
这些都给残疾人的就业和生活带来了一定的障碍。
三、就业机会比较在就业机会方面,港澳地区相对内地拥有更多的优势。
由于其经济发达,就业岗位相对更多,同时相对开放的政策也为残疾人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
在一些企业和机构中,也更容易看到残疾人员的身影。
内地相比之下,虽然在政策法规和扶持措施方面不断加大力度,但是由于经济发展程度和社会包容度的问题,残疾人在就业方面依然面临着较大的压力和挑战。
特别是在一些大型国有企业和机构中,对残疾人的包容度还有待提高。
港澳与内地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比较及其启示
港澳与内地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比较及其启示残疾人就业问题在港澳地区与内地的处理方式有着一定的差异,比较两地的经验可为各地提供启示。
在政策层面上,港澳地区更加注重残疾人就业的法律与制度保障。
港澳地区有明确的《香港教育条例》和《澳门残疾人维护法》,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和就业的权利。
在内地,虽然也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但仍需要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的法律体系。
在政府部门的推动与支持上,港澳地区积极制定政策,设立专门的机构来推动残疾人就业工作。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成立了社会福利署,负责协助残疾人发掘就业机会,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援助。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则设立了劳工事务局,专门负责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
而在内地,残疾人就业主要由各级人社部门进行推动,缺乏专门的机构来协助残疾人就业。
在就业服务的提供与改善问题上,港澳地区相对更加注重个性化的服务和职业培训。
港澳地区有专门的职业培训机构,为残疾人提供量身定制的培训方案,以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
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了「威尔士达技能培训局」,为残疾学生提供就业顾问和职业培训,帮助他们顺利融入职场。
而在内地,残疾人的职业培训主要集中在普通教育学校和福利机构,还需要加强个性化培训的力度,提高残疾人的就业能力。
在企业与社会的合作方面,港澳地区更加注重社会责任和公众教育,鼓励企业主动招聘残疾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推出了一系列的奖励计划,鼓励企业雇佣残疾人。
通过奖励的方式,扩大了残疾人就业的机会。
而在内地,尽管也有鼓励企业雇佣残疾人的政策,但仍需要进一步加强落实和监管。
港澳与内地在残疾人就业工作上存在差异。
港澳地区在法律保障、政府部门支持、个性化服务和企业合作等方面有一定的经验可供内地借鉴。
内地可以加强法律体系的建设,设立专门的机构来推动残疾人就业工作,提供个性化的培训服务,鼓励企业招聘残疾人,促进残疾人与普通社会的融合。
只有不断改进和完善,残疾人就业才能取得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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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C 1.9 9 3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 7 .142 1 )2 0 4 — 7 6 23 0 (0 00 — 0 1 0
可 以说 ,残疾人是特性突 出、特 别需要帮助 的社 会弱势群 体 。目前 ,内地残疾人社会支 持系统还不够
完善 ,残疾 人事业基础还 比较薄弱 ,残 疾人总体生活
在 内地 ,政府对残 疾人的社会支持主要 以社会 保
障制度为形式 ,以中华 人 民共和 国残疾人保 障法为基
础 ,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为中介 ,保障全体残疾 人的
基本生活权 利 。中 国残疾人 联合会∞ 以下简称 中 国残 f 联) 中国政府批准 的全 国性残疾人事业 团体 。 是 中国残
收稿 日期 :20 — 卜 2 09 1 6 作者 简 介 :毛 小平 (9 1 ) 17一 ,男 ,湖南 株洲 人 ,湖 南科技 大 学法 学 院讲 师 ,中 山大学 社会 学专 业博 士研 究 生 ,主要研 究 方 向:社会 分层 与 社会 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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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 大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学报( 社会 科 学版)
事业 的不断发展 。 香港政府不仅 间接支持非政府组 ④
织为残障人士服务 ,而且 自身也直接营办各种服务机 构或直接通过某些政府 部门为残 障人士提供服务 。如
劳工处的展能就业科就 为残 障人士及雇主提供免费 的 职业 介绍及招聘服务等 。 2 .非政府 组织
非政府 组织是 内地残疾人社会支持 的又一重要主 体 。截 至 2 0 0 7年底 ,内地 已有各类非政府 组织近 4 0 万个 。【国家 民政部 2 0 最 新的统计数据表 明,中国 2 ] 08
毛 小 平
( 湖南科技 大学法学院 ,湖 南湘 潭,4 10 ) 12 1
摘 要 : 与 香 港 比较 , 内地 残 疾 人 社会 支 持理 念 相 对 落 后 ;力 量 相 对 单 薄 ;方 式 相 对 单 一 ; 内容 相 对 贫乏 。应 学 习
和吸收香港残疾人社会支 持的先进经验 ,在 社会 支持理念方面 ,实现 由人道主义 向公民权利 的转变 ;社会支持方
第 l 卷 6
内地 各 种 服 务志 愿 者 已达 10 0多 万 人 ,社 区服 务 志 0
国内地社会仍然是家庭本位 和伦理本位 的社会 。费孝
通 曾指 出 , 中 国乡 土 社 会 的 基 层 结 构 是 一种 由社 会 关
愿者组织有 7 0 0多个 。 民间非政府组织正逐渐成 为 0 [
一
是实施宏观 管理。 香港政府在其 中发挥 的作用主 要有 :
① 政府作 为经济援 助的提供者 , 对残 障人 士提供直接
和 间接 的经济援助 。 政府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对救助 ②
工作进行指 导和管 理,并对提供福利服务 的非营利 民
、
残 疾 人 社 会 支 持 力 量 的 比较
间组织提供 资金上 的支持 。 香港政府定期组织其他 ③
部 门对社会福利署等直接 管理部 门的工作进行检查 、 考核 ,并提 出合理化 的针对 性意见 ,以促进康复服务
残疾 人社会 支持力量主要有 国家政府 组织、非政 府 民间组织、社区 、家庭 、社工等 。因此 ,笔者主要 从这几个 方面对 内地与香港残疾人社会 支持力量进行
比较 。
1 .政 府
第 1 卷 第 2期 6 21 0 0年 4月
中南大学学报( 会科学版) 社 J CE T S . N . OUT UN V (OC A CI NC ) H I .S I LS E E
Vb l6 NO 2 l 1 .
Ap . 01 r2 0
内地 与 香 港 :残 疾 人社 会 支持 比较
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存在 较大差距 。发 展成果人人共 “ 享 ” 残疾人作 为全体人 民中的成员,也理应享受社会 , 进步所带来 的硕果 。因此 ,促进残疾人 事业发 展 ,改
善残疾人状 况, 已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 构建社会 主义和谐社会一项 重要而 紧迫的任务 。香港在残疾 人 社会支持方面积累 了丰 富的人性化 的经验 ,通过 内地 与香港残疾人社会支 持在 其主体 、客体 、内容和手 段
联是残疾人社会支持 的特别 重要 的主体, 0 8 中国 20 年 残疾 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统 计,内地共 建立各类 别残 疾人专 门协会 1 0 5 4个 。 经费来源主要是政府财政 2 其 拨款 。《 国残疾人事业 “ 中 十一五 ”发展纲要 》指出, 中 国残疾人联 合会坚持政府 主导 的工作模 式 。[政府 】 】 在残 疾人社会支持系统 中始终发挥着 决定性作用 。 在香港,残疾人社会支持 的主体 结构 中,政府起 主 导作用。香港政府在残障人士救助事业 中实际上扮 演着 公益福 利事业 资源 的供给者和管理者 的角色 ,其
残疾人社会支持系统 的重要参与力量 ,发挥着越来越 重要 的作用 。但 由于内地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合作模 式没有很好地建立起来 ,制度化 的信息反映渠道还有
待建立和完善,存在信 息阻滞 的现象等,制 约了非政 府组织对残疾人社会支 持的功 能的发挥 。 而在香港,非政府组织是香港残 疾人社会支持 的
卫生局辖下 的社会福利署是分管残 障人士群体相 关具
体事物 的部 门。香港政府的社会福利署 ,其主要职 能
等方面的 比较 ,学 习和吸 收香港 残疾人社会支持 的先
进经验 ,对进一步完善 内地残疾 人社会支持系统 ,改 善残疾人总体生存状况 ,从而促 进 内地残疾人事业 的 发展 ,具有重要 的理论意 义和现 实意义 。
式 方 面 ,实现 由政 府 提 供 向政 府 购 买 的转 变 ;社 会 支 持 主 体 方 面 ,实现 由家 庭 、 政府 为 主 向非 政 府 组 织 为 主 的转
变;社会支持 内容方 向,实现 由救 助主导型 向发展主 导型 的转变 。
关键 词 : 香 港 ; 残 疾 人 ;社 会 支 持 ;人 道 主 义 ; 公 民权 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