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保监局关于朱维娜任职资格的批复

合集下载

淄博银保监分局关于王娜任职资格的批复

淄博银保监分局关于王娜任职资格的批复

淄博银保监分局关于王娜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淄博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1.02.07
•【字号】淄银保监准〔2021〕21号
•【施行日期】2021.02.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淄博银保监分局
关于王娜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王娜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鲁人保财险发〔2020〕389号)收悉。

经审查,王娜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地市级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淄博监管分局
2021年2月7日。

烟台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马娜高管任职资格的批复

烟台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马娜高管任职资格的批复

烟台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马娜高管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烟台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3.07.10
•【字号】烟银保监复〔2023〕105号
•【施行日期】2023.07.10
•【效力等级】地方行政许可批复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烟台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马娜高管任职资格的批复
烟银保监复〔2023〕105号烟台福山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烟台福山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马娜高管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烟福村银发〔2023〕46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核准马娜烟台福山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助理任职资格。

你行应在本批复文件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安排马娜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

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烟台银保监分局
2023年7月10日。

中国保监会关于张亚南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保监发改[2012]1117号

中国保监会关于张亚南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保监发改[2012]1117号
中国保监会关于张亚南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制定机关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
2012.09.13
施行日期
2012.09.13
文号
保监发改[2012]1117号
主题类别
保险,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效力等级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
中国保监会关于张亚南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发改〔2012〕1117号)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张亚南等人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阳光保险〔2012〕70号)收悉。经审查,张亚南、王永文、苏文力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张亚南、王永文、苏文力担任你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监会
2012年

泰安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朱宗华任职资格的批复

泰安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朱宗华任职资格的批复

泰安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朱宗华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泰安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1.03.25
•【字号】泰银保监准〔2021〕25号
•【施行日期】2021.03.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泰安银保监分局
关于核准朱宗华任职资格的批复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你公司《幸福人寿山东分公司关于朱宗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幸福寿鲁报〔2021〕11号)收悉。

经审查,朱宗华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泰安银保监分局2021年3月25日。

泰安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张伟等3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泰安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张伟等3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泰安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张伟等3人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泰安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1.09.29
•【字号】泰银保监复〔2021〕38号
•【施行日期】2021.09.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泰安银保监分局关于
核准张伟等3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莱商银行泰安分行:
你分行《莱商银行泰安分行关于核准张伟莱商银行泰安东平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请示》(莱商泰发〔2021〕60号)、《莱商银行泰安分行关于核准刘畅莱商银行泰安高新区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请示》(莱商泰发〔2021〕61号)、《莱商银行泰安分行关于核准邢介波莱商银行新泰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请示》(莱商泰发〔2021〕62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核准张伟莱商银行泰安东平支行行长任职资格、刘畅莱商银行泰安高新区支行行长任职资格和邢介波莱商银行新泰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你分行应在本批复文件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安排张伟、刘畅和邢介波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

未在
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泰安银保监分局
2021年9月29日。

济宁银保监分局关于朱丹丹任职资格的批复-济银保监准〔2019〕259号

济宁银保监分局关于朱丹丹任职资格的批复-济银保监准〔2019〕259号

济宁银保监分局关于朱丹丹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 济宁银保监分局关于朱丹丹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朱丹丹同志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大地财保鲁发〔2019〕441号)收悉。

经审查,朱丹丹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济宁银保监分局
2019年12月25日
——结束——。

潍坊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王学伟等5人任职资格的批复-潍银保监准〔2021〕102号

潍坊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王学伟等5人任职资格的批复-潍银保监准〔2021〕102号

潍坊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王学伟等5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
潍坊银保监分局关于
核准王学伟等5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潍坊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你联社《关于核准王学伟同志理事任职资格的请示》(潍农信发〔2021〕32号)、《关于核准王家厚同志理事任职资格的请示》(潍农信发〔2021〕33号)、《关于核准于云智同志理事任职资格的请示》(潍农信发〔2021〕34号)、《关于核准刘峰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潍农信发〔2021〕36号)、《关于核准马元富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潍农信发〔2021〕37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核准王学伟、王家厚、于云智潍坊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任职资格;核准刘峰、马元富潍坊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任职资格。

你联社应在本批复文件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安排王学伟等5人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

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潍坊银保监分局
2021年4月26日
——结束——。

威海银保监分局关于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王娜任职资格的批复-威银保监准〔2020〕21号

威海银保监分局关于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王娜任职资格的批复-威银保监准〔2020〕21号

威海银保监分局关于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王娜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
威海银保监分局关于中国人民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王娜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王娜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人保寿险鲁发〔2019〕943号)收悉。

经审查,王娜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威海银保监分局
2020年2月12日
——结束——。

临沂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朱万明任职资格的批复-临银保监准〔2021〕106号

临沂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朱万明任职资格的批复-临银保监准〔2021〕106号

临沂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朱万明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
临沂银保监分局关于
核准朱万明任职资格的批复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
你公司《关于朱万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临沂阳光产险〔2021〕10号)文收悉。

经审查,朱万明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朱万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经理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临沂银保监分局
2021年4月19日
——结束——。

烟台银保监分局关于邹美娜任职资格的批复

烟台银保监分局关于邹美娜任职资格的批复

烟台银保监分局关于邹美娜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烟台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1.04.29
•【字号】烟银保监准〔2021〕89号
•【施行日期】2021.04.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烟台银保监分局关于
邹美娜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邹美娜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中华财险鲁发〔2021〕147号)收悉。

经审查,邹美娜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邹美娜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烟台银保监分局2021年4月29日。

济宁银保监分局关于朱丹丹任职资格的批复

济宁银保监分局关于朱丹丹任职资格的批复

济宁银保监分局关于朱丹丹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济宁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19.12.25
•【字号】济银保监准〔2019〕259号
•【施行日期】2019.12.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济宁银保监分局关于朱丹丹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朱丹丹同志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大地财保鲁发〔2019〕441号)收悉。

经审查,朱丹丹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济宁银保监分局
2019年12月25日。

山东银保监局关于孙兆龙任职资格的批复

山东银保监局关于孙兆龙任职资格的批复

山东银保监局关于孙兆龙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12.31
•【字号】鲁银保监准〔2020〕645号
•【施行日期】2020.12.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山东银保监局关于孙兆龙任职资格的批复
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孙兆龙任职资格的请示》(利保鲁发〔2020〕92号)收悉。

经审查,孙兆龙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山东银保监局
2020年12月31日。

泰安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朱宗华任职资格的批复

泰安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朱宗华任职资格的批复

泰安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朱宗华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泰安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1.03.25
•【字号】泰银保监准〔2021〕25号
•【施行日期】2021.03.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泰安银保监分局
关于核准朱宗华任职资格的批复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你公司《幸福人寿山东分公司关于朱宗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幸福寿鲁报〔2021〕11号)收悉。

经审查,朱宗华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泰安银保监分局2021年3月25日。

烟台银保监分局关于邹美娜任职资格的批复

烟台银保监分局关于邹美娜任职资格的批复

烟台银保监分局关于邹美娜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烟台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1.04.29
•【字号】烟银保监准〔2021〕89号
•【施行日期】2021.04.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烟台银保监分局关于
邹美娜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邹美娜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中华财险鲁发〔2021〕147号)收悉。

经审查,邹美娜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邹美娜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烟台银保监分局2021年4月29日。

临沂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朱万明任职资格的批复

临沂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朱万明任职资格的批复

临沂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朱万明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临沂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1.04.19
•【字号】临银保监准〔2021〕106号
•【施行日期】2021.04.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临沂银保监分局关于
核准朱万明任职资格的批复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
你公司《关于朱万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临沂阳光产险〔2021〕10号)文收悉。

经审查,朱万明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朱万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经理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临沂银保监分局2021年4月19日。

防城港银保监分局关于朱维娟任职资格的批复-防港银保监复〔2020〕20号

防城港银保监分局关于朱维娟任职资格的批复-防港银保监复〔2020〕20号

防城港银保监分局关于朱维娟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
防城港银保监分局关于朱维娟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你公司《人保财险广西分公司关于朱维娟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桂人保财险发〔2020〕133号)收悉。

经审查,朱维娟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思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0年9月4日
——结束——。

烟台银保监分局关于王世娜任职资格的批复-烟银保监准〔2020〕115号

烟台银保监分局关于王世娜任职资格的批复-烟银保监准〔2020〕115号

烟台银保监分局关于王世娜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 烟台银保监分局关于王世娜任职资格的批复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王世娜同志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新保鲁发〔2020〕232号)收悉。

经审查,王世娜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烟台银保监分局
2020年7月23日
——结束——。

山东银保监局关于吴又红任职资格的批复

山东银保监局关于吴又红任职资格的批复

山东银保监局关于吴又红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01.07
•【字号】鲁银保监准〔2021〕10号
•【施行日期】2021.01.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山东银保监局
关于吴又红任职资格的批复
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关于吴又红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亚太财险报〔2020〕694号)收悉。

经审查,吴又红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山东银保监局2021年1月7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