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部分行政机构转为经济实体和进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党政机关与所属企业脱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党政机关与所属企业脱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1.02•【字号】桂政办发[2014]1号•【施行日期】2014.0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党政机关与所属企业脱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自治区党政机关与所属企业脱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13年11月18日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2013年12月16日自治区十届党委常委会第84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1月2日自治区党政机关与所属企业脱钩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十届四次全会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自治区党政机关(含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与所属企业脱钩,加快实现政企分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会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十届四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围绕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推进自治区党政机关与所属企业脱钩工作,明确国有资产监管的责任主体和行为主体,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增强自治区本级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为在更大范围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国有资本运行效率、加快资源整合和企业重组、加快企业发展创造体制机制条件。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化繁为简、先易后难。
合理把握工作力度和进度,对明确移交自治区国资委管理的企业,简化审批程序,尽快办理资产、人员等划转手续,采取先易后难的办法,成熟一批推进一批。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5.27•【字号】桂政办发〔2015〕39号•【施行日期】2015.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3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5月27日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实施方案为改进和规范我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驻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经济特区等办事机构(以下简称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政府职能转变,通过清理规范促进资源优化配置,降低运行成本,提升工作效能,推动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开展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工作,必须坚持从严从紧,建立健全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设置审批机制,严格控制设立,严格规范运作;坚持深化改革,转变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职能,推进公务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加强与行政审批制度等领域改革衔接;坚持分类施策,充分考虑区、市、县不同区域和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及驻广西和驻外省、政府派驻和职能部门派驻的不同实际,采取有针对性的举措,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取消和放开我区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取消和放开我区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公布日期】2017.08.31•【字号】桂价费〔2017〕52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取消和放开我区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司法厅、气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市、县物价局、财政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若干措施的意见》(桂政发﹝2016﹞20号)精神,为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取消、放开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取消以下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一)取消地籍档案资料信息咨询服务收费。
(二)取消城市规划综合技术服务费,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建设项目现场踏勘、选址等规划技术服务工作是围绕《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许可开展的工作,是政府职责范围内工作事项,不得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机构承担并收取费用。
(三)取消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国土资源及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执行现有收费标准。
上述相关经营服务性收费取消后,各地和有关专业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变相继续收费。
属于政府职责的工作事项不得转移为市场经营服务收费,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所需的相关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二、放开以下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供需双方协商形成价格:(一)城市住宅自来水管道工程配套建设和维护收费;(二)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仍实行政府定价,除高速公路外的道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三)司法鉴定中的建筑工程造价鉴定、司法会计鉴定、资产评估鉴定、知识产权鉴定和种子、化肥鉴定服务收费;(四)防雷装置定期安全检测收费。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指导意见》等4个指导意见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指导意见》等4个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10.06•【字号】桂政办发〔2023〕70号•【施行日期】2023.10.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指导意见》等4个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指导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指导意见》、《中国—东盟技术创新学院建设指导意见》、《中国—东盟现代工匠学院建设指导意见》等4个指导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10月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有关部署及教育部、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印发的《推动产教集聚融合打造面向东盟的职业教育开放合作创新高地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我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高效服务产业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要求,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和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广西产业发展需求,推动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向产业园区、工业园区(以下统称园区)集聚,推动职业教育专业(群)与产业集群精准对接,促进人才培养供给和产业需求有效衔接融合,助力现代产业规模化、高端化、集群化发展。
二、总体目标对接广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中国—东盟开放合作新需求,推动优质职业教育资源投入优势产业集群集聚园区,由市级人民政府牵头,园区、企业、学校、科研院所参与,打造10个左右职业教育与产业集群协同发展的自治区级市域产教联合体,在南宁、柳州等2—3个城市与教育部合作建设国家级市域产教联合体,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提升职业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贡献度,推动广西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法规类别】行政事业财务管理【发文字号】桂政发[1997]7号【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发布日期】1997.01.17【实施日期】1997.01.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桂政发〔1997〕7号1997年1月17日)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资事发(1995]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广西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非经常性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国家行政任务和开展业务活动所占有、使用的资产;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保证完成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将国有非经营性资产以出租、出借等形式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主要方式有:(一)用国有非经营性资产作为初始投资,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兴办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二)用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进行投资、入股、合资、合作、联营;(三)用国有非经营性资产作为注册资金,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兴办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附属营业单位;(四)用国有非经营性资产对外出租、出借;(五)其他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的情况。
第三条凡需将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时,由提供资产的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方可办理资产划转手续,进行经营活动;一次转作经。
广西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政企分开的意见-
广西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政企分开的意见正文:---------------------------------------------------------------------------------------------------------------------------------------------------- 广西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政企分开的意见(2000年9月22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发(1999)2号)、《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中发(1999)16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央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办发(1998)27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批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中委(2000)33号)的精神,这次政府机构改革要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切实把企业的经营权真正交给企业,推动我区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增强企业的活力和市场竞争力,为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条件。
为此,现就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政企分开提出如下意见:一、实施政企分开的内容实施政企分开,就是要解除政府主管部门与国有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切实落实企业自主权。
一是不再保留专业经济管理部门,其行政管理职能划归综合经济部门。
二是政府部门要把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到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上来,把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决策权真正交给企业。
各部门直属的各类企业,一律与主管部门解除行政隶属关系,各部门不再作为主管部门直接管理这些企业。
三是政府机关不再办经济实体,各部门已办的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在职能、财务、人员、名称四个方面与政府部门实现脱钩。
四是加强和改善国有企业监管方式。
政府向国有企业派驻财务总监和企业监事会,对国有企业实行有效监管。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乡村两级不良债务清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乡村两级不良债务清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0.06.20•【字号】桂政办发[2000]93号•【施行日期】2000.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乡村两级不良债务清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0〕93号)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广西乡村两级不良债务清查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0年六月二十日广西乡村两级不良债务清查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彻底清理乡村两级不良债务的通知》》(国办发〔1999〕40号)和农业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彻底清理乡村两级不良债务的通知〉的通知》(农经发〔1999〕3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乡村两级不良债务的清理工作,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清查目的通过对我区乡村两级不良债务的清理,全面了解我区乡村两级的债权债务状况,进一步明确各方面的债权债务关系,消化、解决已形成的债权债务,以稳定农村社会,促进我区农村经济持续发展。
二、清查对象、范围和内容(一)清查对象。
这次清查的对象主要是乡(镇)、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包括由乡(镇)人民政府、原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乡(镇)、村、组(不含乡镇供销社、农村信用社、乡镇办企业和村办企业的经营性债权债务)。
(二)清查范围。
这次清查的范围主要是乡(镇)村、组在1998年12月31日前所发生的各种债权、债务和担保形成的各种债务。
(三)清查内容。
摸清乡、村、组债权债务的种类、数额等基本情况,特别是乡、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在改革前后的债权债务情况要认真进行查实,并将正常的债权债务和“不良”债权债务区分清楚,查清其形成的原因。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桂惠贷”支持广西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桂惠贷”支持广西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1.30•【字号】桂政办发〔2020〕92号•【施行日期】2021.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桂惠贷”支持广西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关于深入开展“桂惠贷”支持广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11月30日关于深入开展“桂惠贷”支持广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构建更加有效的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体制机制,引导金融机构为广西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创造高质量金融供给,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围绕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统筹全区各级财政资金,每年安排40亿元,对辖内金融机构当年新发放且符合条件的贷款按照2或3个百分点利差比例进行补贴,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每年投放约2000亿元优惠利率贷款,推动市场主体融资覆盖面显著提升,利率水平明显降低,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比例明显提高,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一)财金联动,促进信贷量增面扩价降。
充分发挥财政的引导示范作用和金融对市场资源配置的枢纽作用,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协同发力,统筹整合涉企财政扶持资金,采取金融机构直接降低贷款利率再统一申请利差补贴的方式,引导辖内金融机构开发“桂惠贷”系列产品并优先配置信贷资源,确保企业在获得贷款的同时得到贴息支持,同步实现信贷量增面扩价降,企业生产经营预期稳定,激励企业扩大有效投资。
(二)需求导向,创新直达实体经济产品。
辖内金融机构要根据企业经营规模、生产周期、资金需求等特点,结合财政利差补贴方式,创新提供金额适度、利率优惠、期限匹配、抵押担保灵活的贷款支持;主动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建立专属评估机制,通过批量化、标准化操作和分级授权签批,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加大信贷优惠力度,缓解企业融资困境。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区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实施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区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8.23•【字号】桂政办发〔2019〕91号•【施行日期】2019.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债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区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9〕9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做好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真学习领会和精准把握中央政策精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和精准把握中央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部署要求,坚持疏堵结合、协同配合、突出重点、防控风险、稳定预期的基本原则,切实做好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鼓励依法依规市场化融资,增加有效投资,促进宏观经济良性循环,提升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可持续性,促进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二、扎实做好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工作(一)强化专项债券项目储备。
各级各部门要精准聚焦中央和自治区确定的乡村振兴、生态环保、棚户区改造、交通运输、产业园区、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储备一批有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且现金流收入能够完全覆盖专项债券还本付息规模的公益性项目,并加快推进专项债券项目立项、规划、可研、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力争在每年8月底前完成下一年度拟申请发行专项债券的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在每年9月底前能够及时向自治区上报下一年度专项债券需求。
自治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设区市、县(市、区)和自治区本级相关项目单位的业务督导。
(二)完善专项债券发行机制。
自治区财政厅要统筹考虑项目期限、投资者需求、到期债务分布等因素,科学合理提高我区长期专项债券期限比例,强化信用评级和差别定价,加快健全我区专项债券发行机制;会同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等金融监管部门和相关金融机构,进一步提升我区专项债券发行定价市场化程度,丰富我区专项债券的投资群体。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5.08•【字号】桂政办发〔2021〕33号•【施行日期】2021.05.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广西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5月8日广西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国家储备林是指为了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对优质木材的需要,营造和培育的工业原料林、乡土树种、珍稀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等多功能森林。
自2012年以来,广西累计利用各类投资超过120亿元,建设及划定国家储备林超过1000万亩,项目实施取得良好生态、经济、社会效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推进广西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区建设,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开展国家储备林重大项目建设,力争到2025年全区国家储备林贷款余额达到1000亿元,新建国家储备林1000万亩,并推动林业全产业链发展,将广西打造成为全国最大的国家储备林核心基地,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和国家木材战略安全。
为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明确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县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发挥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国家储备林建设作为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项目统筹推进。
有规划建设任务的县(市、区,以下统称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成立工作专班,研究出台务实高效举措,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
2021年广西公需科目广西发展新机遇考试答案92分
2021年广西公需科广西开展新机遇?测试答案本卷成绩92分一.单项选择题供20题,共40分〕1.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提出,至2021年,广西北部湾港的集装箱吞吐量要到达〔〕标箱.[2分]A10万B100 万D1000万2.关于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增强效劳实体水平的具体表达,以下表述不正确的是〔〕[2分]A积极效劳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B充分发挥债券融资效劳实体经济作用C打击应收账款融资效劳平台、小微企业征信效劳平台业务开展D推动桂林银行上线跨境金融区块链效劳平台建设3.中国和一些东盟国家虽然开展了跨境人民币结算旭根底架构和效劳功能仍显薄弱.推进人民币区域化结算主要存在的问题不包括〔】[2分]人人民币尚无法完全自由兑换B人民币的正常回流困难C结算网络不兴旺D人民币成为第一国际货币4.以下选项中,不属于中国一东盟信息港未来应在推动产业数字化开展的工作的是〔】[2分]A突出东盟特色,提升产业区域竞争力B稳固提升软件和信息技术效劳业C开展北斗卫星导航应用产业D支持创新型数字产业企业孵化5.截至2021年11月30日,“三企入百〞活动共签约工程〔〕个.[2分]A68B72C1256.广西陆路交通建设中,围绕西部陆海新通道的是〔][2分]A"东融"通道B"北联〞通道C"南向"通道D"西合〞通道7.在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品牌开展指数得分与排名中,没有进入全国100强的城市是〔〕[2分]A桂林B柳州C北海8.关于东京湾区的整体影响力,以下分析错谩的是〔】[2分]A文旅充满活力,整体均衡欠佳B生态环境绝佳,口碑逊于实际C经济实力强劲,转型任务艰巨D区域形象垫底,传播亟待增强9.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组织成立的时间是〔】[2分]A2003 年11 月C2005年7月D2006年6月10.〔〕,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治理方法?[2分]A2021年2月26日B2021年3月23日D2021年7月15日11.〔〕,经国务院同意,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开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自然资源龈商务甑海关总署、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外汇局等13部委联合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总体方案?[2分]A2021年12月28日B2021年12月28日D2021年12月28日12.明确提出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和跨省区重大合作平台建设的文件是〔〕[2分]B?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C2021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D?粤港澳大湾区开展规划纲要?13.〔〕,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扶贫办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方法?[2分]A2021 年11 月B2021年4月D2021年9月14.在未来的建设工作中,百色全市上下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字当头.[2分]A多8好3D省15.〔〕,中国政府与新加坡政府在新加坡签署?关于建设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苴通示范工程的框架协议?.[2分]B2021年9月3日C2021年4月28日D2021年4月10日16廉统计,2021年北部湾港完成集装箱吞吐量〔〕标稼[2分]B601 万C652 万D721 万17.中国一东盟信息港建设的总体布局中,根底设施层的主要功能是〔.[2分]A信息传输、整合和共享B进行数据查询、分析、报告C形成应用体系D信息采集18.据数据统计,2021年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洽谈引进军科正源药物代谢动力实验室等〔〕个实验室工程,总投资65.6亿元.[2分]B13C18D2219.中国一东盟信息港应用效劳拓展阶段在政府区域规划、城市治理方面的应用表现在〔工[2分]A智慧城市的构建B智慧医疗的构建C开发新产品、新效劳D促进行业产品或生产方式的更新换代20.中国一东盟信息港〔〕承载了信息港80%以上的工程与任务.[2分]A南宁核心基地B钦州副中央C信息技术、人才、资源开展主轴D桂东承接组团二.多项选择题供20题,共40分〕21.中国一东盟信息港的建设总体目标是共建中国与东盟之间的〔〕[2分]A信息互通之港B成果共享之港C数字科技创新之港D数字财富会聚之港E数字文化交融之港22.建设好金融开放门户,在功能布局上要实现面向东盟的“四大中央〞,具体包括〔〕[2分]A区域性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央B区域性货币交易清算中央C跨境投融资中央D跨境金融中介效劳中央23.在西部陆海新通道空间布局上,建设的主通道包括〔】[2分]A重庆经贵阳、南宁至北部湾出海口B重庆经怀化、柳州至北部湾出海口24.北部湾城市群建立之后,广西、海氤广东三省区建立了"三级运作〞合作机制,分别人决策层B协调层C执行层D操作层25.中国〔广西〕自贸试验区的优势包括〔〕[2分]A区位优势B开放优势C制度优势D流通优势E产业优势26.海南自贸港政策实施后,从目前的政策定位看,广西将着重开展〔〕[2分]A效劳经济B工业经济C创新经济D通道经济27.广西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出台的政策文件包括〔】[2分]28.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峨存在的困难包括〔][2分]A试验区治理运行体制不够顺畅B工程建设和产业开展要素问题较为突出C引进国外新药的政策瓶颈明显29.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的产业开展优势包括〔】[2分]A"一带一路〞门户的区位优势B中药材、民族药资源优势C海陆空立体化交通优势D政策优势与平台优势叠加30.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总体方案?提出的主要包括〔〕[2分]A推动面向东盟的跨境金融创新B扩大金融效劳业对内对外开放C强化面向东盟的金融市场合作D增强面向东盟的跨境保险合作E增强金融效劳实体经济31.以下知名企业中,入驻广投数字经济示范基地的有〔][2分]A阿里巴巴B华为C浪潮D奇安信32.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提出的战略定位包括〔〕[2分]A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战略通道B连接"一带"和"一路"的陆海联动通道C支撑西部地区参与国际经济合作的陆海贸易通道D促进交通物流经济深度融合的综合运输通道33.中国一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入库工程包含〔〕[2分]A云计算8大数据C电子商务D智慧城市E科技创新F北斗导航应用34.中国与东盟各国的金融合作,目前存在的问题包括〔][2分]A人民币区域化结算仍需推进B金融市场一体化程度较低C区域金融合作机制效率仍有待提升D区域货币互换机制存在问题35.仲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指出淡左片区重点开展的跨境产业包括〔〕[2分]A跨境贸易B跨境物流C跨境金融D跨境旅游E跨境劳务合作36.中国一东盟信息港建设的合作理念是〔〕[2分]A政府搭台B企业主体C市场行为D互惠互利E实现共赢37.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主要内容包括〔】[2分]A资金投入B资金拨付C资金监管D资金使用成效E加减分指标38.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资金工程公告公示制度实施方法〔2021年修订?提出公告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2分]A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B县级脱贫攻坚工程库C年度扶贫资金工程方案安排情况以及完成情况D年度扶贫资金方案或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39.广西自贸试验区的实施范围包括〔〕[2分]A南宁片区B崇左片区C钦州港片区D防城港片区40.我国西;|网区构成西部陆海新通道辐射延展带的重要城市包括〔〕[2分]A兰州B西宁D西安三.判断题供10题,共20分〕41.1防城港拥有天然深水良港,是中国大西南连接东盟最便捷的出海口.[2分]A正确B错误42.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实现了跨越式开展,成长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国内开展趋于不平衡态势.[2分]A正确B错误43.在自治区和国家相关部委的指导下,试验区探索形成了“1个定位〞的开展思路,即建成重点面向上海合作组织与东盟国家的国际医学创新合作示范区.[2分]A正确B错误44.“十四五〞时期,受内外环境变化共同影响,我国要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内外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开展格局.[2分]A正确B错误45.自由贸易区是一种“境内关外区域“和“境内试验区〞兼有的特殊区域,但是,境外货物和资金不能自由进出该区域.[2分]A正确46.中国移动公司在马来西亚■缅甸、柬埔寨等国家落地实施了基于.51乂技术的无卡通信工程.[2分]A正确B错误47.直到目前,广西和海南的合作依然依靠的是多方合作框架,合作偏重于论坛性质,合作内容比拟狭窄.[2分]A正确B错误48.海南洋浦保税港区是我国设立的第一个保税港区.[2分]A正确B错误49.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保命钱"和减贫脱贫的“助推剂〞,对加快贫困地区开展、改善扶贫对象根本生产生活条件发挥♦重要作用.[2分]A正确B错误50.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舱区的建设,能够推动上海合作组织国家与东盟国家医学深度合作和国际产能对接,提升〃一带一路“共延水平.[2分]A正确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止匕处为本试卷底部标志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
2021年广西公需科目《广西发展新机遇》考试题库(含答案)
2021年广西公需科目《广西发展新机遇》考试题库(含答案)单选题1.《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明确了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实施范围为()。
(答案)A.119.99平方公里2.高质量建设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核心原则是()。
(答案)B.制度创新3.广西陆路交通建设中,围绕西部陆海新通道的是()。
(答案)B.“北联”通道4.根据国务院批复精神,百色试验区建设为期()。
(答案)B.10年5.“南向、北联、东融、西合”全方位开放发展新格局中,东融是指融入()。
(答案)A.粤港澳大湾区6.在广西形成的“一基地、一中心、一主轴、两组团”数字产业发展格局中,沿边沿海组团不包括()。
(答案)D.玉林7.(),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中国(海南)自贸试验区并印发《中国(海南)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
(答案)D.2018年10月16日8.关于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具体任务,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答案)C.试验区资金雄厚,不需招商引资9.2020年8月5日,百色市委、市政府成立了规格最高的广西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抽调()名优秀领导干部全脱产推进试验区工作。
(答案)D.4010.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政策因素指标的是()。
(答案)D.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规模11.据数据统计,2018年GDP增速排在前三位的西部地区不包括()(答案)D.广西12.《加快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若干措施》中,关于鼓励优质金融要素集聚的具体措施,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答案)C.对新型金融机构落户奖励最高达2000万元13.对股权投资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西部陆海新通道两大国家战略在北部湾区域叠加的大背景下,海南的发展方向是()。
(答案)A.侧重于国际化发展和壮大现代服务业(答案)A.“南向”15.《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总体方案》中,关于扩大金融服务业对内对外开放的专项任务,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财政和金融统筹联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财政和金融统筹联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2.22•【字号】桂政办发〔2020〕100号•【施行日期】2020.1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财政和金融统筹联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财政金融政策联动的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关于加强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统筹联动的工作要求,以更广视野、更高标准、更实措施发挥财政对金融的引导和支持作用,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党对财政金融工作的领导,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遵循金融发展规律,坚持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要目的,优化财政金融联动方式,不断壮大金融机构实力,助推金融机构发展普惠金融,鼓励和引导金融资源流向实体经济,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为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为目的。
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和聚集效应,促进财政资金与金融工具联动,强化财政金融政策同向发力,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和水平。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创新服务、降低成本,统筹兼顾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金融发展诉求,加强政府在规划指导、规范运作、服务保障、激励约束等方面的作用,引导金融健康发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6.22•【字号】桂政办发[2007]81号•【施行日期】2007.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桂政办发[2007]8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决定》(桂发[2007]11号),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重要意义政务服务中心是推进政务公开、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方便群众办事的重要平台。
建立健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推进政务公开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的迫切需要,是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的具体要求。
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打破体制性障碍,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政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切实履行政府服务的职能,做到不错位、不越位、不退位。
把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中心作为落实“三项制度”、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平台,把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建设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服务政府的重要载体,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廉政建设、改善投资环境的重要举措,努力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成为密切联系群众和为基层办实事的重要窗口。
二、加快推进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将于2007年9月正式对外服务。
各市、县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健全本级服务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8.10•【字号】桂政办发〔2018〕88号•【施行日期】2018.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改革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8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8月1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组织形式,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必要条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69号),为加快推进区直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理顺产权关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2018年12月31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登记、自治区国资委监管的正常经营全民所有制企业(含政企分开过程中区直有关单位已经移交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管理的正常经营全民所有制企业),全部改制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成为真正的法人实体。
对自治区国资委监管的关停、特困等全民所有制企业,能通过兼并重组盘活的,需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制;不能通过兼并重组盘活的,不纳入改制范畴,按照自治区本级国有“僵尸企业”处置方案等有关规定,实现市场化、法治化出清。
以上纳入公司制改制范畴的企业,统称拟改制企业。
二、规范操作(一)确定改制企业。
按照改制目标任务要求,由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一级企业)提出所属拟改制企业名单,并在改制实施前报自治区国资委备案;拟改制企业为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一级企业)的,名单由自治区国资委确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广西融资担保行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广西融资担保行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6.19•【字号】桂政办发〔2019〕71号•【施行日期】2019.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广西融资担保行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7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关于进一步加快广西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6月19日关于进一步加快广西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区融资担保行业发展,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发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体系(一)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管理体制。
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自治区财政厅对广西再担保有限公司等自治区国有控股的融资担保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由各市人民政府授权本级财政部门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对本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组织实施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管理等工作。
广西再担保有限公司、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机构作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实现法人独立、业务独立、财务独立、人员独立、考核独立和管理独立,因条件不成熟需要委托管理的,自本文件下发之日起委托管理期限不得超过2年;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应明确为市直属企业;各级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机构作为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应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运行。
(牵头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
涉及工作事项的有关单位配合,下同)(二)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资本金补充政策。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分批整村推进贫困村扶贫开发工作意见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分批整村推进贫困村扶贫开发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1.25•【字号】桂政办发[2005]4号•【施行日期】2005.0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分批整村推进贫困村扶贫开发工作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5]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分批整村推进贫困村扶贫开发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大力开展“整村推进”贫困村扶贫开发工作,是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新举措。
各级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自治区确定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以稳定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为核心,以改善贫困人口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推进产业开发、搞好富余劳动力转移为重点,整合资金,集中力量,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强化责任,注重实效,用6年时间,从根本上整体改变我区4060个贫困村的贫困状况,为实现我区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五年一月二十五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分批整村推进贫困村扶贫开发工作意见为贯彻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的若干意见》(桂政发[2004]55号),扎实推进以贫困村为主战场的新阶段扶贫开发,根据2004年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以贫困村扶贫开发规划为载体,整合资金,集中力量,采取“整村推进”的方式,分期分批实施全区4060个贫困村的扶贫开发规划。
一、遵循“整村推进”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扎实做好贫困村扶贫开发工作“整村推进”贫困村扶贫开发工作(以下简称“整村推进”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贫困村为基本单元,以村级扶贫规划为载体,以提高贫困人口综合素质和贫困村自我发展能力为主线,以稳定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为核心,以改善贫困人口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推进产业开发、搞好富余劳动力转移为重点,创新扶贫工作机制,整合资金,集中力量,实现贫困村扶贫开发规划目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现代服务业提升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现代服务业提升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6.12•【字号】桂政办发〔2021〕47 号•【施行日期】2021.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现代服务业提升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广西现代服务业提升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6月12日广西现代服务业提升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近年来,我区服务业保持较快发展,总量不断扩大,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逐步提高,内生动力和活力不断增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决策部署,促进全区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突出“创新、融合、集聚、开放、特色、品牌”发展,着力培育服务业发展新动能,推进传统服务业转型,促进消费扩大升级,推进全区现代服务业扩量提质。
(二)工作目标。
——发展提速。
到2023年,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6.5%以上,占GDP比重达到51.5%以上。
——贡献加大。
到2023年,服务业税收占全部税收的比重保持在55%以上,服务业就业人数占全社会就业人数的比重保持在60%以上。
——集聚提升。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军区关于支持驻桂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的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军区关于支持驻桂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0.08.24•【字号】桂发[2000]19号•【施行日期】2000.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军事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军区关于支持驻桂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的意见(桂发[2000]19号)根据江泽民同志关于“军队的后勤保障特别是生活保障必须社会化,这方面的改革要加快进度、加大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更好地支持和推进驻桂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现提出以下意见: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把支持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作为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实行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是江泽民同志从国家和军队建设战略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和世界军事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加强军队质量建设、走精兵之路的重大举措,对于军队履行根本职能、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搞好这项改革,是利国、利民、利军的好事。
我区地处祖国南疆,驻军较多,支持部队改革的任务更重,责任更大。
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支持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的重要性,保持和发扬热爱人民军队的光荣传统,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的关系,切实把支持部队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总体规划,强化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各级领导重视、职能部门支持、军地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确保驻桂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的顺利实施。
二、实行优惠政策,努力为部队实施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排忧解难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涉及范围广、影响面大,社会性、政策性、法规性较强。
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各方面提供良好服务和创造有利条件,及时帮助部队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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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部分行政机构转为经济实体和进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中设立公司有关问题的意
见
【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
【发文字号】桂政办[1995]112号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发布日期】1995.10.26
【实施日期】1995.10.26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部分行政机构转为经济实体和进行建立现代企业制
度试点中设立公司有关问题的意见
(桂政办[1995]112号 1995年10月26日)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意见,区直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和行政性公司将转为经济实体。
同时,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一些地区、部门着手组建企业集团。
目前到我局申请办理登记注册的有: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广西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等。
这些公司依照《公司法》设立,比较规范:但其他一些行业主管部门和行政性公司在转为经济实体时,我们依据《公司法》进行对照,发现某些方面有悖于《公司法》。
一是公司名称上仍沿用老公司名称,如称总公司、集团总公司;二是达不到集团的条件要求按照企业集团登记注册;三是办理登记注册时要求“先上车后补票”。
为了保证我区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和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更好地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