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是指企业或单位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特定的程序和要求,向相关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的一种管理制度。
其目的是加强对职业病防控工作的管理,促进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有效性。
一、申报流程。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应按照一定的流程和程序进行,包括项目的准备、编制、审批、备案等具体环节。
申报流程应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要求,确保项目申报的规范化和有序进行。
二、申报材料。
企业或单位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时,需要提供一系列相关的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的相关资料、实施方案、工艺流程、安全措施等。
这些材料对于项目的安全性和职业病防治效果的评估和审查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申报要求。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除了需要提供相关的材料外,还需要满足一定的要求。
这些要求主要包括项目的合法性、可行性和风险评估等方面。
只有满足了这些要求,项目才能够被批准和备案。
四、申报审批。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审批部门需要对项目的可行性、风险评估、安全措施等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审查,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决策和意见反馈。
只有通过了审批,项目才能够正式实施。
五、申报备案。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通过审批后,还需要进行备案。
备案的目的是对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的实施对于职业病防治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可以促进企业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和认知,提高企业的职业病防治意识。
其次,它可以规范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增强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最后,它可以提升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然而,目前一些企业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中存在一些问题,如申报流程不规范、申报材料不全、申报要求不明确等。
因此,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明确相关的流程、要求和标准,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指导,提高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效果。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1适用范围:适用公司的员工、承包商、访客的职业病防治。
2目的: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的申报工作,加强本单位职业病的监督管理,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该制度3 相关文件:2.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2《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3.3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4 程序:4.1.健康安全部组织应组织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定期对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及时、如实将职业危害因素按要求进行申报,接受其监督检查。
4.2.申报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并加盖公章,有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白云区安监部门备案,备案结束后从安监部门取回《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回执》申报内容包括:①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②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③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④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⑤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⑥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的管理人员情况。
⑦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4.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采取电子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
通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与备案管理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同时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加盖公章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按照本办法第四、五条的规定,同有关资料一并上报。
4.4.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时,要向原申报机关申请变更:4.4.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的重大项目,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4.4.1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4.4.3单位名称、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4.4.4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申报机关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4.5健康安全部负责职业病危害警示和告知制度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4.6健康安全部每年年终回顾一次该流程,负责该流程的变更和解释.。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为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和安全,防治职业危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以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主要由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
二、企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申报分为网上和书面两种,申报时认真填写《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并加盖公章,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安监部门备案,备案结束后从安监部门取回《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回执》。
三、申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
2、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
4、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6、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四、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安监部门申报变更:
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2、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3、生产经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4、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安监部门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某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5篇)
某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1、申报职业危害时,应当提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和下列有关资料:(1)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2)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4)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6)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采取电子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加盖公章并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连同有关资料一并上报所在地相应的金沙县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每年申报一次。
生产经营单位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____日内进行申报;(2)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____日内进行申报;(3)生产经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____日内进行申报。
4、生产经营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____日内向原申报机关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5、职业危害管理档案应当包括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地点个数,职业危害因素种类、行业及地区分布,接触人数、防护设施的配备和职业卫生管理状况等内容。
6、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对职业危害申报材料审查以及监督检查中,涉及生产经营单位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应当为其保密。
违反有关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回执》的内容和格式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定。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职业病危害问题日益突出 ,需要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和管理,确保劳动者健 康和权益得到保障。
范围和适用性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存在职业病危害项目的所有用人单位,包 括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
适用性
本制度规定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基本要求、申报内容、申报程序和管理 要求等,适用于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相关部门的管 理工作。
政府监管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为政府部门提供了监管依据,有利 于政府对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公共利益保护
通过申报制度,政府可以及时了解企业的职业病危害情况, 采取措施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06
相关政策和法规
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政策和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 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分类和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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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要求
申报时间与期限
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国家规定的申报时 间内进行申报。
申报时间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或在每年3 月30日前完成上一年度申报。
申报内容与要求
1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职业病危害项 目所在地的卫生监督机构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2
《职业病危害项目 申报办法》
地方有关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政策和法规
01
江苏省《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实施办法》
02
上海市《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广东省《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规定》
03
07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范文(2篇)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范文1、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2、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公司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规定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本办法所称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
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卫生部发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是:(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三)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四)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4、公司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有关材料。
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当在竣工验收之日起____日内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5、公司申报后,因采用的生产技术、工艺、材料等变更导致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改变的,应当在变更后____日内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内容。
6、公司在终止生产经营时,应当向原申报机关办理申报注销手续。
7、公司要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档案,以备上级部门监督管理。
8、公司严格按照卫生部统一格式填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
9、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施行。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范文(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对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和控制工作,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提高企业的生产安全水平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申报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其他所有用人单位,涉及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岗位、工作场所。
三、申报程序1.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分为初步申报和正式申报两个阶段。
2. 初步申报阶段,由每个单位自行进行,具体流程如下:(1)确定职业病防治专职负责人和责任部门;(2)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估,编制初步申报材料,包括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防护设施设备清单等;(3)将初步申报材料报送上级职业病防治机构进行初审。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职业病是指在特定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下,长期接触或受到工作过程中特有的有害因素侵害而引发的以疾病为主要表现的集体性职业健康问题。
为了减少职业病的发生率和保护职工的健康,应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一、制度目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对潜在职业病危害企业的监管,确保危害因素得到控制和预防。
通过申报制度,能够及时发现和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减少职业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健康权益。
二、制度内容(一)申报义务所有潜在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都需要履行申报义务,将企业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项目进行申报。
申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危害因素种类、数量、时效性、人员暴露情况、防护措施等。
(二)申报流程申报流程包括企业自查申报、政府审核、专家评估和监督检查。
企业首先进行自查,汇总相关信息并填写申报表。
政府部门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专家组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估,确定危害等级和防护措施。
监督部门定期对申报的项目进行检查和评估。
(三)奖惩机制对于积极履行申报义务并采取控制措施的企业,可给予奖励,如减免税收、科研支持等。
对于违反申报规定、未采取必要防护措施或虚假申报的企业,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产整顿、降低资质级别等。
三、实施建议(一)加强宣传政府部门需要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的宣传,提高企业和职工的知晓率,增强其对申报制度的重视和遵守意识。
(二)建立信息平台政府部门可以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对企业的申报情况进行登记和管理。
平台可以设置数据统计、预警提醒等功能,方便政府部门掌握危害因素的具体情况,及时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
(三)加强监督检查政府部门需要加大对潜在危害企业的监督力度,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对于申报不实、防护不力的企业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控制。
(四)建立长效机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应建立长效机制,定期进行制度评估和改进。
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附件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1、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2、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公司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规定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公司每年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申报分为网上和书面两种,申报时认真填写《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并加盖公章,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相应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备案结束后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取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
本办法所称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
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卫生部发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是: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2)、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4)、工作场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5)、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6)、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4、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2)、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3)、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4)、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5)、用人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自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申报机关报告并办理注销手续。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一、总则1. 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订本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2.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3.本规定适用于马临煤业公司所属各生产单位科队、车间、部室。
二、申报1. 公司劳资部按规定提交有利于防治职业危害和保护从业人员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方案,上报上级监管部门。
2. 各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或察觉有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释放、泄漏时,第一时间必须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上报公司主管领导,书面申请上级部门检测,检测后,方可继续生产。
3.劳资部按规定建立职业危害管理档案。
职业危害管理档案应当包括生产区域内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接触人数、防护设施的配备和职业卫生管理状况等内容。
4.劳资部每年向公司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申报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报告,每三年申报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申请报告。
5. 劳资部组织按照规定对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并按照职责分工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
申报职业危害时,应当提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和有关资料。
6.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每年申报一次。
公司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二)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三)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三、本制度解释权归马临煤业公司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
四、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2篇)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1、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2、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公司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规定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本办法所称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
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卫生部发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是:(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三)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四)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4、公司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有关材料。
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当在竣工验收之日起____日内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5、公司申报后,因采用的生产技术、工艺、材料等变更导致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改变的,应当在变更后____日内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内容。
6、公司在终止生产经营时,应当向原申报机关办理申报注销手续。
7、公司要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档案,以备上级部门监督管理。
8、公司严格按照卫生部统一格式填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
9、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施行。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公司各车间、部门第三条术语\定义1、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第一章申报对象与范围第一条为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接受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申报内容与要求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申报下列职业病危害项目:(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二)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三)职业病防护措施、设施及其运行情况;(四)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病发病情况;(五)职业病危害事故及其处理情况;(六)其他与职业病防治有关的资料。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确保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三章申报方式与流程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第七条申报流程如下:(一)用人单位填写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二)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三)用人单位将申报表及相关资料报送所在地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部门;(四)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发现问题的,应当及时通知用人单位进行整改。
第四章申报变更与注销第八条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变更:(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发生变化的;(二)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发生变化的;(三)职业病防护措施、设施发生变化的;(四)其他需要变更的情形。
第九条用人单位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消除的,应当在停止或者消除之日起15日内向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部门申报注销。
第五章监督管理措施第十条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理。
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精选)
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第一章总则1.1目的与范围1.1.1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司职业病危害申报程序,确保及时发现、控制和预防职业病危害,保障员工身体健康。
1.1.2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内所有生产经营部门,以及与公司直接合作的外部承包商、供应商等。
1.2相关术语定义1.2.1职业病危害:指由于工作环境中的职业因素引起的对员工身体健康可能造成的危害。
1.2.2职业病危害申报:是指在发现或怀疑有职业病危害因素存在时,按照规定程序向公司相关部门报告的行为。
1.2.3申报人:是指在工作中发现或怀疑职业病危害的员工,也包括工作中的管理人员。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申报程序2.1职业病危害初步判定2.1.1员工在工作中如发现或怀疑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应立即进行初步判定,确认是否需要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
2.1.2初步判定应包括职业病危害的可能性、危害的具体种类以及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范围等。
2.1.3如有需要,员工应当立即向所在部门的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2.2职业病危害申报流程2.2.1申报人发现或怀疑职业病危害因素存在,应当及时向所在部门的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人员提出书面申报。
2.2.2申报人在书面申报中应明确职业病危害的具体情况,包括发现的时间、地点、危害的种类和可能受害的人员。
2.2.3所在部门的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在接到申报后立即展开调查,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申报人反馈调查结果。
2.2.4如调查确认存在职业病危害,应立即向公司职业健康与安全委员会报告,并制定整改方案。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调查与评估3.1调查程序3.1.1公司职业健康与安全委员会应当在收到申报后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展开详细调查。
3.1.2调查程序应包括现场勘查、相关文献的收集和分析、相关人员的访谈等。
3.1.3调查人员应当向相关部门和员工提供协助,确保调查的全面、深入进行。
3.2调查报告3.2.1调查完成后,公司职业健康与安全委员会应当及时整理调查报告,并向公司领导层和相关部门提供。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4篇)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管理,保障职工的健康与安全,提升工作环境的整体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具有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职业病危害项目指可能对从业人员的生命、身体和健康造成损害的工作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粉尘、化学物质、放射性物质、噪声、震动、高温、辐射等。
第四条本制度的目标是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和管理,保障职工的健康与安全,减少职业病的发生,提升工作环境的整体质量。
第五条所有职业病危害项目的单位和个人都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申报、审批和管理。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程序第六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程序包括申报、审批、备案和监督四个阶段。
第七条申报阶段:1.职业病危害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申报表,并附上相关的材料和证明文件。
2.申报表应当包括项目的名称、性质、单位与个人的基本情况、项目的危害程度等内容。
3.申报表应当由单位或个人的主管部门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八条审批阶段:1.申报材料应当提交到职业病危害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2.职业病危害管理部门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申报的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审批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申报单位或个人,并加盖公章。
第九条备案阶段:1.审批通过的职业病危害项目应当及时进行备案登记,由职业病危害管理部门负责。
2.备案登记包括项目的名称、性质、单位与个人的基本情况、项目的危害程度等内容。
3.备案登记应当保留相应的材料和证明文件,并建立备案档案。
第十条监督阶段:1.职业病危害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病危害管理部门的要求,定期进行项目的检查和评估。
2.职业病危害管理部门应当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纠正和处理违反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的行为。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管理要求第十一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职业病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并确保其有效落实。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1、编制要点明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的目的、依据。
确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
详细编写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具体内容:(职业病危害的场所、人员、使用原材料、工艺流程、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等)。
明确申报的部门、时段、时间及备档有关要求。
2、范例【样例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为保障员工的职业卫生和安全,防治职业病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制订本制度: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主要由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
二、用人单位每年向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申报,申报分为网上和书面两种,申报时认真填写《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并加盖公章,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相应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备案结束后从卫生行政部门取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
三、申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2、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4、工作场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5、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6、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四、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2、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3、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4、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5、用人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自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申报机关报告并办理注销手续。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为了规范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申报的范围凡是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内容,都是申报范围。
二、职责分工1、XXX(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申报管理和新、改、扩建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
2、XXX(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对新、改、扩建项目的职业危害申报提供相关工作资料,配合XXX(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进行申报。
3、生产工艺、各车间等部门配合XXX(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提供生产工艺、生产设备、人员等情况的信息。
4、XXX(办公室)负责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资料的提供。
三、申报内容申报时提交《职业病风险项目申报表》,申报内容包括: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2、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4、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5、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6、对接触职业风险因素从业的办理人员情况;7、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4、申报程序和要求1、有下列事项发生变化时,相关部门和车间应在10日内及时向XXX(职业卫生办理部门)通报:(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的,以及完成建设项目1竣工验收。
(2)因手艺、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的。
(3)单位名称、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
(4)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
(5)车间终止生产经营活动。
2、由XXX(职业卫生办理部门)根据各车间和XXX有关部门提供的生产事项发生变化情况,按照《职业病风险项目申报举措》的规定,5日内填报职业病风险项目申报信息,并经相关部门和车间进行核实确认。
3、经核实确认后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由XXX(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的专兼职人员通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同时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连同有关文件、资料一并上报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一.目的为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和安全,防治职业病危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以及《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适应范围本制度适应于涉及职业病危害的所有项目和场所。
三.职责与分工1.安环部负责每年的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2.行政、技术和生产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完成申报工作。
四.内容与要求1.公司在每年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申报方式为网上申报,按照昆山市职业健康管理系统提示,准确填写申报内容;2.申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2.1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2.2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2.3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2.4作业场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2.5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2.6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2.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2.8其他未尽情况。
3.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安监部门申报变更:3.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3.2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3.3生产经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3.4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安监部门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4.网上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登录名和密码因妥善保管,随人员变动做好交接。
2024年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范文1、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2、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公司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规定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本办法所称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
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卫生部发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是:(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三)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四)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4、公司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有关材料。
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当在竣工验收之日起____日内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5、公司申报后,因采用的生产技术、工艺、材料等变更导致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改变的,应当在变更后____日内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内容。
6、公司在终止生产经营时,应当向原申报机关办理申报注销手续。
7、公司要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档案,以备上级部门监督管理。
8、公司严格按照卫生部统一格式填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
9、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施行。
2024年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范文(二)职业病是由于长期接触或暴露于工作环境中的有害因素而导致的工作相关疾病。
为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各国纷纷实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以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健康。
2024年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申报程序和机构设置。
申报制度应明确详细的申报程序,包括项目申报、审批、备案等环节。
为了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申报项目的审核和管理,该机构应由政府相关部门和职业病防治机构共同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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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1、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2、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公司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规定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本办法所称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
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卫生部发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是:
(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
(三)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
(四)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4、公司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有关材料。
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当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5、公司申报后,因采用的生产技术、工艺、材料等变更导致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改变的,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内容。
6、公司在终止生产经营时,应当向原申报机关办理申报注销
手续。
7、公司要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档案,以备上级部门监督管理。
8、公司严格按照卫生部统一格式填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
9、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