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工作文件资料管理规定
现场工地资料管理制度
现场工地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地资料管理,提高施工质量,保证工程安全和进度,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建设中的所有资料管理工作,包括施工图纸、设计文件、施工方案、验收记录等。
第三条工地资料管理应遵循严格的程序,完整的资料,规范的流程,确保信息共享和监督有力。
第四条工程项目部负有组织、协调和监督各相关单位认真落实资料管理制度。
第五条工程项目部应加强对施工现场资料管理工作的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各类资料齐全、完整、准确。
第二章施工图纸管理
第六条施工图纸管理应按设计文件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应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确保施工图纸的编制、审图、发放、存档和更新等工作有序进行。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图纸的审图程序进行严格控制,必须由专人审核确认正确后,方可发放。
第八条对施工图纸的变更应按照设计文件变更程序执行,且变更后的图纸必须重新进行审图,更新施工图纸管理档案。
第九条对施工区域内各类管线、埋设设备等作业应向监理单位报备,经审批后方能施工。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完整的施工图纸管理档案,不得遗漏相关材料,确保资料齐全。
第三章设计文件管理
第十一条设计文件应按照国家标准、规范以及项目要求进行编制。
第十二条设计文件的评审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做好文件审批工作。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必须经过审批程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且设计文件变更后必须重新进行审图。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及时向监理单位报备设计文件的审批进度,以确保施工计划的执行。
第十五条设计文件应建立完整的档案管理,设计文件应按照规定进行存档归档管理。
文件资料管理规章制度内容
文件资料管理规章制度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文件资料管理工作,提高文件资料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保障文件资料的安全、完整和可靠性,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单位的文件资料管理工作,包括文件的生成、利用、传递、保存和销毁等方面。
第三条文件资料管理应遵循便利性、安全性、保密性和合规性原则,做到规范管理、便捷查找、安全保存。
第四条全体工作人员都有维护机构和企业利益的责任和义务,要切实做好文件资料管理工作。
第二章文件的生成和利用
第五条生成文件应当符合规范要求,保证内容清晰、准确、完整、规范。
第六条文件应当按照相关制度和规定进行编号,确保文档的唯一性和辨识性。
第七条文件应当按照工作流程和权限规定进行审批和签发,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八条文件应当按照保密等级要求进行分类和标注,并严格控制文件的传递和使用权限。
第九条文件应当按照规定的保管期限进行分类存档,并定期清理和归档废旧文件。
第十条文件应当浏览查阅、复印和借阅等服务,确保文件的及时提供和使用。
第十一条文件资料管理工作要建立扎实的元数据管理体系,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第三章文件的传递和保存
第十二条文件传递应当按照规定的传递流程和渠道进行,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
第十三条文件保存应当按照要求的保存方式和环境进行,确保文件的安全保存。
第十四条文件应当进行多重备份和存储,确保文件的备份和恢复能力。
第十五条文件的销毁应当按照规定的销毁流程和程序进行,确保文件的安全销毁。
第十六条文件的调阅和检查应当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权限进行,确保文件的安全保密。
资料管理规定
资料管理规定
1.资料文件存储必须安全可靠,便于查阅。
2.建议一个项目的资料文件,归档存储在一起。
3.对于合同文件,除纸质版以外,部分常用且重要文件,需要扫描
件存储电子版,例如涉及合同金额、工程款支付、结算款支付要求、竣工验收报告、验收记录、维保条款、维修保证支付等;
4.采购资料中,涉及有关玻璃技术参数、面材及龙骨等颜色封样确
认记录,材料厂家联系方式等,也需要留存。
5.项目施工管理过程的资料。特别是涉及到结构偏差过大、施工单
位之间交叉作业、材料多次搬移、别的分包单位对已完工程或者材料的破坏、特殊位置的脚手架搭设、极端天气等与工期及设计变更相关的资料,务必留存影像资料。
6.设计技术文件中,招标图、环评报告、安全论证报告、审图报
告、施工图、设计变更、竣工图等文件必须归档留存;例如玻璃编号图,加工图等涉及后期维修的资料也要留存。
7.合约文件中,招投标资料,答疑文件、询价资料、各类洽商资
料、设计变更的资料;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等。
现场资料管理制度
现场资料管理制度
一、引言
现场资料管理是指对企业在生产、施工、运营等工作中产生的各类资料进行有效的收集、
整理、存储、检索和利用,以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良好的现场资料管理
制度能够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作风险,保障工程质量,促进企业持续发展。
为了规范现场资料管理工作,本制度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流程,指导企业各部门和员
工在现场工作中合理、有效地管理和利用各类资料,确保工程施工、运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在生产、施工、运营等现场工作中产生的所有资料的管理工作。
三、资料的分类
1. 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标准规范、验收报告、技术文件等;
2. 施工资料:包括施工日志、施工记录、巡检记录、验收记录等;
3. 运营资料:包括设备档案、保养记录、故障报告、运营报告等;
4. 经济资料:包括合同文件、付款凭证、发票等;
5. 行政资料:包括人事档案、行政文件、会议记录等;
6. 安全资料:包括安全管理文件、事故报告、隐患整改记录等。
四、资料管理的基本原则
1. 完整性原则:确保所有资料的完整性,防止资料丢失、损坏或篡改;
2. 准确性原则:确保所有资料的准确性,避免错误或不实的资料进入系统;
3. 及时性原则:确保资料的及时更新,及时提供需要的资料;
4. 保密性原则:对于涉及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等敏感资料,需严格保密;
5. 合规性原则:资料管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的要求。
五、资料的采集、整理和存储
1. 资料的采集
(1)各部门按照工作需要,主动采集和整理相关资料,确保资料的及时获取和准确性;
工程资料现场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现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资料现场管理行为,加强工程资料的保管和利用,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工程资料,指项目工程中所需的各类设计、施工、验收等各类文件和资料。
第三条工程资料现场管理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的规定,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操作流程。
第四条工程资料现场管理应强调保密原则,确保工程资料的安全和完整。
第五条工程资料现场管理应做到及时更新、完整清晰、准确有效;严格执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第六条工程资料现场管理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保存、检索、利用。
第七条工程资料现场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遵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管理规章制度。
第八条工程资料现场管理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二章工程资料现场管理的基本要求
第九条工程资料现场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工程索取的资料真实有效。
第十条工程资料现场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档案整理、清查、更新。
第十一条工程资料现场管理人员应加强资料的分类、编码、标注,确保信息的准确和完整。
第十二条工程资料现场管理人员应做好资料的保密措施,避免泄露重要信息。
第十三条工程资料现场管理人员应做好资料的归档工作,建立完善的档案馆。
第十四条工程资料现场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资料使用的监督和管理,杜绝随意更改或遗失。
第三章工程资料现场管理的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工程资料现场管理人员应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建立工程资料现场管理相关的工作程序。
第十六条工程资料现场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工程资料的清查,检查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现场资料管理细则
现场资料管理细则
一、现场资料管理的目的
为了加强对现场资料的管理,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及真实性,方便工程管理人员查阅,明确资料管理人员职责,特制定现场资料管理的相关细则。
二、现场资料的管理说明
1、现场资料文件应根据现场资料文件的种类、来源及要求事项进行分类编号并归档,分类编号详见《现场资料归档目录》。
2、现场资料文件可分为管理体系文件、公司往来文件、工程管理资料、合同资料、工程签证资料、计划进度资料、技术资料、设计变更资料、材料资料、现场资料、会议纪要、监理工作检查资料、施工单位往来文件。
3 资料管理人员应要求各相关专业工程师及时提供相应文件,定期进行整理,并作好文件清单,按要求编号,便于相关人员进行查询,所有归档资料在存档前均需要该文件传阅章。
4、各种外部往来文件,必须严格实行收发文制度。
三、现场资料分类说明
1、管理体系文件
①质量目标:项目资料管理人员应根据项目工程管理策划书及公司的ISO9000 体系文件明确项目的质量目标,并将该质量目标打印张贴于项目工地办公室。
②项目人员组织架构及职责表
③法律、法规文件清单
2、公司往来文件
①政府文件、公司来文:项目资料管理人员应将收到的文件放入传阅夹内传阅,一个月归档一次;
②各部门来文:收到后立即填写《工作联系单处理情况表》报项目工程经理,由工程经理安排相关人员办理,并定期跟踪检查落实情况;
③工作联系单:专业工程师拟稿后,经项目工程主管副总经理签发后,传送各相关部门,并填写《工作联系单处理情况表》,定期跟踪落实情况。
3、工程管理资料
①工程报建资料:项目开发部完成工程报建后,资料管理人员应及时将其报建成果资料复印,放至工地备案;
文件资料管理工作规程
1 工作目标
1.1确保文件、资料得到妥善保管,及时传递各类信息,满足信息沟通的需要;确保管理
处日常事务性工作的正常开展。
1.2适用于XX康城管理处文件资料的管理,包括对外收发文、档案管理、创优资料、合同
协议、质量记录等各类文件资料的编目、归档、保管和借阅、复印控制工作。
2 工作职责
2.1管理处经理是管理处文件资料管理的全面负责人,负责实施文件资料管理工作规程。
2.2管理处文件资料管业助理是文件资料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人。
2.3管理处各员工应积极支持、配合开展文件资料管理工作。
3 工作指引
3.1管理处发文
3.1.1按公司统一格式打印文件,填写《发文拟稿纸》,经管理处经理签发后盖章。
3.1.2填写《文件发放登记表》,按文件发放范围发放,并要求收文人在《文件发放登记表》
上签名。《文件发放登记表》保存期限10年,按编号次序存放,装入专用文件夹统一保存。
3.1.3将文件复印件连同《发文拟稿纸》存档,《发文拟稿纸》与所附文件保存同样期限。
3.2管理处收文
3.2.1外来文件收到后,首先填写《收文登记表》及《收文处理专用纸》,交经理批阅。《收
文登记表》保存期限10年,按编号次序存放,装入专用文件夹统一保存。
3.2.2根据经理阅办意见,将文件送相关人员传阅、处理并签名。
3.2.3将传阅、处理后的文件及时收回并连同《收文处理专用纸》存档,《收文处理专用纸》
与所附文件保存同样期限。
3.3档案管理
3.3.1档案分系统进行管理,用档案局统一印制的档案盒保存,每个档案盒应清楚标明所存
档案的名称。
3.3.2每个档案盒内应有一份卷内目录,并随时根据存档情况变化予以调整。
现场文件管理制度
现场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1.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保密制度,对公司保密文件、资
料以及图纸等必须精心保管,严禁外泄,不得放到施工现场办公室明面,使用后资料该存档交公司存档,不存档的要销毁;现场使用电脑必须加密,人走前关闭电脑,防止无关人员窃密。
2.现场项目经理在开工前应将与工程相关技术文件、图纸、会议纪
要、合同、往来确认函等收集齐全,仔细研究,以备在施工过程中使用。
3.现场使用文件要设立档案盒,分门别类存放。
4.发往甲方、乙方文件应设立文件签发薄,由对方签字,以备今后
查验。
5.同各方往来传真包括同公司的传真,必须留底。
6.设立材料、设备到货台帐,对到货的材料、设备登记造册;合格
证、说明书等随机资料要单独保管或交施工单位保管;所有交施工单位资料必须有签字确认。
7.现场变更由设计者出,变更内容、原因等要表述清楚。
8.建立现场施工日志,对每天的施工进度、质量、出现问题、处理
方案以及同各方联系的各种事情等一一记录清楚。
9.一般人员必须每天记笔记,笔记内容同上条相同。
10.根据现场情况定期组织施工单位召开例会,对安全、进度、质量
等问题要进行总结,参加会议人员、内容、时间等必须有专门记
录簿记录。
11.每周必须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布置施工单位安全任务,并督促施
工单位建立安全档案,整理记录在案。
12.工程结束后,应将现场使用资料分别装订成册,交公司保管。
文件及资料管理制度
文件及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文件及资料管理工作,保障机构和个人信息安全,提高信息利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文件及资料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部门及人员。
第三条文件及资料管理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保守机密,确保信息安全。
第四条文件及资料管理工作按照便利、规范、安全、完整的原则开展。
第五条文件及资料管理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管理者和工作人员,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改动文件或篡改资料。
第二章文件及资料的管理范围
第六条文件及资料的管理范围包括纸质文件、电子文档、磁盘、光盘、录音带、录像带等所有形式的文档和资料。
第七条文件及资料的管理涉及机构业务活动和管理运作中产生的所有资料和数据。
第三章文件及资料的管理流程
第八条文件及资料的管理流程主要包括文件的产生、传递、利用、保管和销毁等环节。
第九条文件及资料的管理流程要求清晰、规范,确保信息的传递和使用顺畅。
第十条文件及资料的管理流程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改变或违反相关规定。
第四章文件的产生和传递
第十一条文件的产生应当符合机构规定的文件格式和内容标准,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十二条文件的传递要按照规定的传递路径和程序进行,确保文件及相关信息的安全。
第五章文件及资料的利用
第十三条文件及资料的利用要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不得超越权限和私自使用。
第十四条文件及资料的利用需要保障信息的安全和完整性,防止信息泄露和损坏。
第六章文件及资料的保管
第十五条文件及资料的保管应当分类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归档和储存,确保信息的完整和安全性。
企业现场资料管理制度
企业现场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现场资料的管理,保障信息安全,提高资料利用率,推动企业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部门和单位在工作中产生或使用的各类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文档、电子信息等。
第三条企业现场资料管理应遵循合规、便捷、高效、安全的原则,做到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共享。
第四条资料管理工作由公司设立专门的资料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各部门负责协助执行。
第二章资料的收集和登记
第五条各部门在工作中产生的各类资料,应统一登记并交由资料管理部门管理,严禁私自处理或隐匿资料。
第六条资料登记应包括资料名称、产生单位、责任人、登记时间等内容,并分装入文件袋、文件夹等载体中,标注登记编号和密级。
第七条对于重要或机密的资料,应按规定归入保密资料管理体系,由专人负责保管和传递。
第三章资料的存储和保管
第八条资料管理部门应制定详细的存储和保管方案,并统一管理各部门的存档仓库和电子档案库。
第九条各部门负责将资料按照分类、时间等规则整理分类,放置于指定区域或服务器里,并定期清理和更新备份。
第十条对于不再需要的资料,应按规定报销或销毁,严禁私自处理遗失。
第四章资料的传递和共享
第十一条部门之间或员工之间需要传递资料时,应经过统一的审批程序和登记备案,不得私自传递或外借。
第十二条资料传递应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如加密邮件、加密文件等,并自行负责跟踪和监督传递情况。
第十三条资料共享需遵守信息安全规定,不得泄露企业重要信息或侵犯他人隐私。
第五章资料的利用和更新
文件资料的管理制度
文件资料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文件资料的管理,规范文件的产生、流转、利用和保存,提高工作效率、
规范工作行为,保护重要文件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特制定文件资料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产生的文件、资料的管理及利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文件资料,是指文字、图表、图片、影印件、磁带、光盘、电子文档等
载体上所载记载内容的文件和资料。
第四条文件资料的管理应当遵循“谁产生,谁管理”的原则,实行责任到人。
第五条本制度执行委员会为单位的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并落实文件资料的管理及相关政策。
第六条全体员工都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不得违反本制度规定行事。
第七条对于重要文件资料,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及本单位规定加强保密管理。
第八条本制度之规定如有更改,须经本单位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施行。
第二章文件资料的分类管理
第九条文件资料应当按照不同的性质、用途、来源等因素予以分类,确保其有序管理。
第十条文件资料的分类应当有明确的标识和归档规范,便于管理和检索。
第十一条文件资料应当按照密级和保管期限进行分类管理,密级较高或保管期限长的文件
应当进行特殊管理。
第十二条文件资料的分类管理应当定期进行整理和清点,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准确。
第十三条对于重要文件资料的变更、修订或废止,应当依照程序及时调整并更新档案资料。
第三章文件资料的流转管理
第十四条文件资料的流转应当有专门的领取、归还手续,并严格按照规定流转范围和权限。
第十五条文件资料的流转应当有记录,明确流转的时间、地点、人员及目的等信息。
工作资料管理制度(精选3篇)
工作资料管理制度(精选3篇)
工作资料管理制度篇1
1、目的
规范图纸资料的接收、登记、借阅、分发、转交、回收的全过程管理,以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图纸资料完整、有效。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施工处接收受控版本的图纸资料的管理。
3、职责
资料员负责图纸资料的接收、登记、分发、借阅及回收,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预算员、施工单位负责对所接受图纸资料的保管、使用、并对丢失图纸资料负有加倍赔偿的责任。
4、程序
4.1资料员负责所有图纸资料的接收、发放、借阅、回收、管理工作。
4.2资料员根据项目分工及施工单位将图纸资料进行发放。
4.3质检员、预算员、技术员、施工员、施工单位负责人,分别到资料室按规定办理接收手续。
4.4图纸资料一人领取一份,不得代领代签或一人多份。
4.5图纸使用者须保持图纸的整洁、完整,专工资料员按期检查图纸资料的使用情况,并对损坏、丢失者提出索回或赔偿额。
4.6图纸资料的移交须经资料检查核对后进行,由资料员提出丢失、损坏赔偿意见。
4.7施工单位变换或撤出,资料员应收回原施工单位图纸资料并转交新施工单位。
4.8施工处主任、专工有权对用图个人及施工单位的图纸进行调拨,使图纸资料在工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4.9经专工同意,有关部门或人员可向资料室借阅图纸资料。
4.10根据发放到施工处图纸的受控序号,施工处分配顺序:资料室工作资料管理制度篇2
第一条为确保行政机关做好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委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委答复信息申请人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范围:
管理处文件资料管理工作规程
管理处文件资料管理工作规程
一、文件资料管理的基本原则
1. 法律原则。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按法管理文件资料。
2. 安全原则。确保文件资料安全,加强文件保密管理。
3. 简易原则。使用简单、易于掌握的管理方法和技术,提高管
理效率。
4. 保全原则。保护文件、档案不被毁损、灭失、涂改、丢失等,保全其完整性和可信度。
5. 统一原则。按照国家和本单位的统一编码、分类方式,进行
文件、档案的统一归档和管理。
二、文件资料的归档与管理
1. 归档的基本要素
归档应包括文件件号、文件标题、文件份数、发文单位、收文
单位、发文日期、收文日期、主题词等基本信息。对于涉及个人隐
私的文件,应对文件进行保密级别分类,设置阅读权限,确保文件
资料安全。
2. 按类别进行归档
根据文件内容的不同,分为申请类、通知类、报告类、决策类
等不同的文件类型进行归档。
3. 文件资料的保管
文件应在专门的档案室存放,档案空间应满足存放要求。档案
室内应配备必须的保管和防火器材。同时,要加强保密措施,对重
要文件实行防火防盗、防泄密的措施,定期巡逻、检查。
三、文件资料的借阅借还
1. 借阅范围与方式
文件资料借阅范围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定执行。借阅
方式可以是线上或线下,线上通过计算机网络借阅或者复印盘存储,线下通过发布借阅通知,领取文件。
2. 借阅手续
借阅人应在申请借阅前进行身份证明,领取借阅申请表,填写
借阅申请人和借阅文件相应的信息,归档管理者会核查申请人身份
信息及借阅需求和权限。借阅文件出库后,借阅人应在预定的归还
时间之前归还。
3. 经办人员的管理
施工现场资料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资料管理制度
背景
在施工现场,管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大量资料是必不可少的。
为了确保施工工作的顺利进行并满足监管要求,施工单位应制定一
套有效的施工现场资料管理制度。
目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施工现场资料的准确、完整和安全的管理,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同时提高施工效率和工作质量。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所有相关资料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设
计文件、施工图纸、合同文件、质量检验报告、进场登记表等。
资料管理责任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资料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负责制定和执行资料管理制度,确保资料的安全、准确和完整,并定期进行资料的备份和存档。
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和检查施工现场资料的管理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资料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
施工人员
施工人员应按照资料管理制度的要求,妥善保存和使用相关资料,并确保资料的阅览和借阅记录真实有效。
资料管理措施
资料分类和编号
施工现场的各类资料应按照一定的分类和编号标准进行管理,以便于查找和使用。具体的分类和编号标准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资料备份和存档
施工现场的重要资料应定期进行备份,并存档于安全可靠的地方。备份资料应具有完整性和可读性,并与原始资料保持一致。
资料的阅览和借阅
施工人员和相关人员需要查阅或借阅资料时,应事先填写借阅申请表,并经相关责任人审批后方可查阅或借阅资料。查阅和借阅期限应按照实际需要进行规定。
资料的销毁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施工单位应制定资料销毁的程序和时限,并确保销毁过程符合要求,不泄露敏感信息。
监督和检查
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资料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相关情况。监理单位也应对施工单位的资料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施工现场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现场资料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所有涉及工程建设、施工管理、技术文件、工程资
料等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施工现场资料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统一管理:施工现场资料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分类存放:按照档案类型、项目、阶段等进行分类存放,便于查找和利用;
(3)专人负责: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借
阅等工作;
(4)定期检查:定期对施工现场资料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施工现场资料档案管理机构:
(1)项目部档案室:负责施工现场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借阅等
工作;
(2)项目部资料员:负责具体实施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借阅等。
第五条施工现场资料档案管理机构职责:
(1)制定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
(2)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借阅等工作;
(3)对档案进行分类存放,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4)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5)对档案的借阅、销毁等工作进行登记和审批;
(6)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
第六条施工现场资料档案收集范围:
(1)工程建设相关文件;
(2)施工管理文件;
(3)技术文件;
(4)工程资料;
(5)其他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文件。
现场资料管理细则
现场资料管理细则
现场资料管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对于企业运营和决策都具有重大意义。现场资料管理细则是指将现场采集的资料进行合理分类、整理、检索和储存,确保资料的安全、完好和方便使用。下面就现场资料管理细则进行详述。
一、资料采集
1.采集方式:现场资料采集可以采用手工记录、电子记录或视频录像等方式进行记录,确保数据的记录真实、准确。
2.时间节点:所有现场采集到的数据必须记录时间节点,保证信息的真实性。
3.资料形式:采集到的资料可以是文本、图片、音频、视频等不同形式的资料,需要按照不同形式进行分类。
二、资料分类
1.按照资料来源:将现场采集到的资料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和外部来源,以便于管理和追踪。
2.按照资料类型:将现场采集到的资料按照类型分为设备运行数据、现场勘查记录、生产工艺流程记录等不同类型,以方便管理和检索。
三、资料整理
1.资料清洗:将采集到的资料进行初步清理,删除噪音、无用、重复等信息。
2.资料归档:分类好的资料按照要求进行归档,在标签上标明资料名称、来源、时间等关键信息,方便日后的检索。
3.资料备份:对于重要资料需要进行备份,确保资料的安全,并避免数据丢失。
四、资料检索
1.检索方式:资料检索可以采用手工查阅或电子检索的方式进行,以便于快速找到所需信息。
2.检索范围:资料检索的范围需要明确,可以按照时间、资料类型、关键词等进行筛选和搜索。
五、安全管理
1.权限控制:对于不同的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其职责和工作需求进行权限控制,确保数据的安全和隐私。
2.备份策略:需要制定数据备份、归档和永久保存等策略,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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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目的
为规范施工现场文件和资料的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各类技术文件和资料的完整、系统和可追溯,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适用于总承包项目施工现场所形成的各类工程文件和资料的收集和管理。
3.引用文件
3.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3.2记录控制程序
3.3竣工资料归档管理办法
4.职责
施工/开车部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
施工经理
—组织检查、审签施工现场工程文件和资料;
现场资料员
—负责日常的工程文件和资料的接收、编目、分类、登记、传递、发放等;
—负责收集、整理和项目施工阶段现场工程文件和资料的保管工作;
—项目结束后负责立卷、移交归档。
5.程序
5.1现场工程技术文件和资料的分类
现场工程文件和资料的分类: 政府部门的审批文件和资料、合同文件和资料、设计文件和资料、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工程文件资料及现场来往文件资料等;
5.1.1政府部门的审批文件和资料,包括:项目批文、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文件;
5.1.2合同文件和资料,包括: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及与分包商签订的合同;
5.1.3项目设计图纸文件和资料,包括:施工图纸、施工说明、设计修改通知单等;
5.1.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工程文件和资料,包括:施工过程中与监理、施工分包商发生的各类工程文件和资料及项目管理过程中的文件资料,如技术核定单、各类报审表、施工例会纪要、施工日记等;
5.1.5现场来往文件和资料,包括:通知、联络函、联系单、变更报价单等;
5.2现场工程技术文件和资料管理
5.2.1政府部门审批文件和资料的管理
5.2.1.1所有的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在收到第一时间在“来文记录”上予以登录。
5.2.1.2在办理各种政府审批手续需要时,如能使用复印件,则使用复印件;如一定要使用原件正本或副本,则应记录借用人、借用时间及归还时间。如政府部门要求收回原件或复印件,则需注明原因,并保留复印件,以备不时之需。在对外使用文件时,应填写“政府文件使用记录”。
5.2.2合同文件和资料的管理
合同签订后,现场资料员应要求相关人员提供合同副本及合同中所提及的所有图纸、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报价书等文件,保证合同的完整,并在“文件台帐”予以记录。
5.2.2.1在收到完整的合同后,现场资料员需将副本归档,同时复印合同用作日常查询使用。
5.2.2.2凡在向政府部门申办手续需要合同时,原则上使用合同复印件,如需要原件,则可要求公司提供其他副本,但需予以记录。用后立即归还及时销帐。
5.2.2.3合同文件作为保密文件,应予以严格保管,非相关人员不得随意翻阅。原则上合同文件的可阅读者为项目经理、现场经理、费控工程师、估算工程师。其他人员需要借阅,应填写“合同借阅/使用申请书”并需获得项目经理的批准。借阅/使用完毕,应及时归还。同时资料员应在“合同借阅/使用申请书”中记录回收情况。
5.2.3设计文件和资料的管理
5.2.3.1现场资料人员负责保管所有设计文件和资料,包括施工图纸、施工说明、设计修改通知单等文件和资料,并应将其登录在“设计图纸接收单”上,按专业装订成册。
5.2.3.2图纸版本变更时,应在旧版图纸上加盖作废章,同时用新版图纸替换旧版图纸。旧版图纸不应丢弃,另册保留作参考。
5.2.3.3设计修改通知、技术核定单应在相关图纸对应部位标示,并注明设计修改通知编号,以备索引。
5.2.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工程技术文件和资料的管理
施工经理应责成现场资料员建立各类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工程技术文件和资料台帐,将其登录在“文件台帐”上。现场资料员负责对其进行收集、管理和保管,并按月汇总成册。5.2.4.1分部工程验收前,资料员对该分部工程的工程文件和资料进行整理,并汇总该分部工程文件资料清单;单位工程验收前,以各分部工程文件资料清单为基础,整理该单位工程文件资料清单;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前,资料员对项目全部工程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并整理全部工程技术文件资料清单。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全部工程技术文件资料清单均应交施工经理审查签署。
5.2.5现场来往文件和资料
5.2.5.1现场资料员负责现场项目所有往来文件的接收、记录、分发及归档。
在收到来文时,现场资料员应在“来文记录”上进行记录,对于需要流转的文件,应转交相关人员并予以签署记录;
业主或各相关方提供的作为施工服务的依据合同、图纸、文件等资料,应在“顾客提供的文件/资料清单”上登记,并由施工经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验证。
5.2.5.2所有需要发出的文件需由现场资料员统一对外发送。现场资料员在收到相关管理人员提交的分发文件时,应做好备份,在发文时应填写“发文记录”,并要求收件人签收。
5.2.5.3文件归档时,均应按来发文单位分类装订成册保存。
5.3 现场项目技术文件的归档管理
5.3.1现场施工结束时,施工经理应组织现场资料员按《竣工资料归档管理办法》的要求,填写“工程总承包资料归档分册目录”中的项目分类目录后,交项目经理验收归档。
6. 记录
来文记录
政府文件使用记录
合同借阅/使用申请书
设计图纸接收单
文件台帐
顾客提供的文件/资料清单
发文记录
工程总承包资料归档分册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