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史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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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史

1、刑罚世轻世重

(一)根据“明德慎罚”与“刑兹无赦”的辩证思想,西周政权针对不同的社会形势及其统治需要,创立了“刑罚世轻世重”的刑法适用原则。

(二)刑罚世轻世重原则:世轻世重即“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

刑乱国用重典。”

2、春秋决狱

春秋决狱又称“经义决狱”,西汉中期儒家思想取得正统地位以后,董仲舒等人提倡以《春秋》大义作为司法裁判的指导思想,凡是法律中没有规定的,司法官就以儒家经义作为裁判依据;凡是法律条文与儒家经义相违背的,则儒家经义具有高于现行法律的效力。

3、《九章律》

(一)制定原因:刘邦占领关中地区以后,曾与民约法三章,三章之法以外的秦朝法律悉数废除。刘邦称帝以后,先前的三章之法已不足以维系社会秩序的稳定,于是命丞相萧何制定更为完备的法律。

(二)内容

1)结构上:分为盗律、贼律、囚律、杂律、具律、户律、兴律、厩律九篇,前六篇的篇名与战国李悝所编撰的《法经》完全一致,继承了以刑为主、诸法合体的法典结构;

2)内容上:《九章律》有选择的继承了秦律的条文,前六篇大体为刑事法律规范,规定了刑罚制度、对主要犯罪的惩治,以及对罪犯的缉捕、审理等内容,较《法经》新增加户律、兴律、厩律三篇,涉及户籍、赋税、徭役、兴造、畜产、仓库、驿传等,也大部分源于秦律内容。

(三)影响:《九章律》的制定对汉朝及后世法治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1由于《九章律》主要承袭了秦律的内容,秦朝严酷的刑罚制度也被继承下来,使得刑罚制度的改革任重道远;○2西汉初期的立法者试图纠正秦朝法制的一

个重要缺点,那就是法令数量繁多而缺乏体系性;《九章律》作为一部综合性的法典,发挥了法律体系的框架作用,一概秦律杂乱无章的弊端。

4、亲亲得相首匿

概念:直系三代血亲及夫妻之间,相互隐匿罪行,不予告发和作证,法律不加制裁或减轻处罚。

5、八议

(一)“八议”制度入律背景

曹魏政权制定《新律》时,为了笼络官僚贵族集团,维护统治阶级利益,以周礼规定的“八辟”之法为基础,首次将“八议”制度正式订入国家法典,

使官僚贵族的司法特权逐步法律化、制度化。

(二)“八议”概念

即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

6、重罪十条

“重罪十条”制度正式确立于北齐律,是被统治者视为直接危害其根本利益的10种严重犯罪的统称,包括反逆、大逆、叛、降、恶逆、不道、不敬、不孝、不义、内乱。(根据北齐律的规定,凡犯有上述罪行者,一律从重严惩,且不适用普通的赦免、减刑等司法特权)

7、三司推事

概念:中央或地方遇有重大疑难案件,由皇帝特诏,大理寺、刑部和御史台三大司法机关组成临时法庭,共同审理。

8、翻异别勘制

(一)目的:“翻异别勘”是为防止冤假错案而规定的复审制度。

(二)概念:是指犯人如果在录问或行刑时提出申诉,案件必须重新审理。

(三)组成:分为原审机关的“移司别勘”和上级机关的“差官别推”两种形式。

9、《大明律》

(一)制定背景:明政权初建时,朱元璋为了迅速建立新秩序,巩固统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高度重视立法建制。

(二)制定过程:

1)《吴元年律》奠定了《大明律》的基本雏形;

2)《洪武二十二年律》的颁布,使《大明律》在体例、内容、刑制等各方面已基本定型。

3)洪武三十年,朱元璋将《钦定律诰》一百四十七条附于明律

之下,颁布天下。至此,《大明律》最终完成。

(三)特点

大明律在基本精神上承袭唐律,但在体例和内容上有其独创性。首先,首创按朝廷六部的政务范围分目的新体例;其次,

是一部条例简于唐律、精神严于宋律的封建法典。

10、《钦定宪法大纲》

(一)制定背景

抵挡势不可遏的革命运动的历史潮流,敷衍和拉拢要求改革政体的资产阶级立宪派,并进一步取得帝国主义的支持,

以巩固清朝的封建专制主义政权。

(二)地位:1907年《钦定宪法大纲》是中国宪政史上第一部“宪法

性文件”。

(三)内容:

1)由“君上大权”14条和附录“君民权利义务”9条组成;

2)最突出的特点是重君权,轻民权。

(四)影响:《大纲》是钦定的,“其本旨在于巩固君权”。但它以法

律的形式规定各种“君上大权”,意味着皇权由法定,这是

封建旧律绝不可能有的。《大纲》把臣民的权利义务作为附

则,虽然表现了清朝统治者重君权、轻民权的一贯性,但毕

竟在中国法律史上第一次明确规定了臣民的权利义务,这对

于启发民智,培养近代的法律意识具有一定的意义。

11、《临时约法》

(一)制定背景

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党人,并不完全相信袁世凯真心拥护民主共和,因此要对袁世凯加以限制。可是袁世凯拒绝来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在迫使袁世凯脱离北洋集团的努力落空以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成为革命党人保证共和民主宪政的唯一一道防线。

(二)内容

1)明确宣示中华民国为统一的共和国

2)规定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及应尽的义务

3)采取三权分立的政府组织形式

4)规定严格的修改程序

(三)历史意义

《临时约法》是中国近代第一部全面的资产阶级宪法文件。它确立了“主权在民”,“平等、自由”的民主原则,建构了三权分

立的政权体制,全面树立了民主共和的法制标准,成为人民反对专

制、保护民主共和的重要法律武器。《临时约法》确认了资本主义

私有制和生产方式,为打破封建生产关系的桎梏,对于摆脱外国资

本的压迫,推进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局限性

《临时约法》的制定,具有因人立法的缺陷,体现了中国资产阶级民主派的软弱性。

12、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

○1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血缘姻缘因素的影响;。

○2主要通过刑始于兵和礼源于祭祀两条基本途径完成,始终贯彻着礼

刑并用原则;

○3法的起源与战争的关系特别密切。原始的礼由习惯演化成习惯法。

13、西周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和刑事政策。

(一)主要原则

1)矜老恤幼原则

2)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的原则

3)罪疑从轻、众疑从赦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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