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司考民法知识点:诉讼时效期间的类型每日一练(2015.3.13)
2015年司考民法知识点:诉讼时效期间的类型带解析
1、关于回避的复议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一案件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王某是被害人从前的朋友,申请回避,被当庭驳回,被告人不能申请复议B.一案件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王某是被害人从前的朋友,申请回避,被当庭驳回,被告人可以申请复议C.一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和被害人李某有近亲属关系,被驳回,该被告人不能在恢复庭前申请复议一次D.一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和被害人李某有近亲属关系,被驳回,该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不能在恢复庭前申请复议一次正确答案:A解题思路:《刑诉解释》第28条规定,被决定回避的人员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恢复庭审前申请复议一次;被驳回回避申请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当庭申请复议一次A项的情形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所列情形,应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2、刘某系某工厂职工,该厂经区政府批准后改制。
刘某向区政府申请公开该厂进行改制的全部档案、拖欠原职工工资如何处理等信息。
区政府作出拒绝公开的答复,刘某向法院起诉。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43题)A.区政府在作出拒绝答复时,应告知刘某并说明理由B.刘某向法院起诉的期限为二个月C.此案应由区政府所在地的区法院管辖D.因刘某与所申请的信息无利害关系,区政府拒绝公开答复是合法的【答案】A【解析】选项A正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据此可知,若区政府认为刘某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不应予以公开的信息的,则应在作出拒绝答复时,告知刘某并说明理由。
选项B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据此可知,刘某向法院起诉的期限为三个月,而非二个月。
选项C错误。
诉讼时效期间的种类
诉讼时效期间的种类2010-5-17 9:26【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诉讼时效期间的种类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及有关法律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可划分为四类。
(1)普通诉讼时效。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间。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2年。
(2)短期诉讼时效。
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3)特殊诉讼时效。
特殊诉讼时效不是由民法规定的,而是由特别法规定的诉讼时效。
例如,《合同法》第129条规定涉外合同时效期间为4年。
《海商法》第257条规定,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1年。
(4)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重点解析]1.应掌握普通诉讼时效为2年。
在工程建设领域,追索工程款的诉讼时效属于普通诉讼时效,即为2年。
2.短期诉讼时效包含的种类必须要重点掌握,而且应当结合实例。
涉及到诉讼时效的考题,首先要判断是不是属于适用短期诉讼时效的四种情形,这是选出正确答案的基本前提,必须注意。
短期诉讼时效中,需要格外重视对这两句话的理解:(1)“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这句话包含了两个条件,即质量不合格,同时也没有对此作出声明。
千万别误解为“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的”这样一个惟一的条件。
(2)“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注意这里强调的是“寄存的财物”,而不是“财物”。
3.特殊诉讼时效的时间不是惟一的,其本质是另有规定。
4.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是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强调的是一种主观状态;而权利最长保护期限20年的起算点则是权利(实际)被侵害之日,强调的是一种客观状态。
例如,某甲到某乙家里作客,走的时候偷走了某乙收藏的一件古董,某乙一直没有发现这件事情。
10年后一次偶然的机会,某乙在某甲家发现了这件古董,这时诉讼时效期间就应从某乙知道某甲侵害其财产权之日起开始计算。
法考与司法考试诉讼时效与期间重点知识点
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概述」1.诉讼时效的含义时效是一种期限,但与一般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不同,时效是法定的。
诉讼时效性质上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不允许当事人约定,否则行为无效。
时效的制度价值有二,一是为了督促权利人积极行使权利,法谚云“法律不保护在权利上睡大觉的人”;二是用来尽快结束不稳定的法律关系。
时效依其适用的权利和法律效果区分,可分为取得时效(我国目前不承认)和消灭时效,我国民法典等民事法律规范规定的消灭时效,就属于诉讼时效。
2.诉讼时效的特征(1)诉讼时效属于法律事实。
时效能阻止权利的行使,属法律效果。
时效的期间经过不受当事人意志的控制,就此而言,时效属于事件。
(2)诉讼时效属于强制期间。
由法律强行规定,当事人不得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
(3)诉讼时效的效果是期间与事实的结合。
诉讼时效期间须与一定的事实状态结合才发生一定的效果,亦即无一定事实状态与之结合,则无时效效果的存在。
(4)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
法律基于不同的价值取向,对不同类型的权利规定了不同法定期间,如,适用于支配型权利的取得时效,适用于形成权的除斥期间,适用于知识产权的失效期间等,而适用于债权请求权的就是诉讼时效。
债权请求权须义务人给付才能实现,如请求权人长时间不行使权利,使财产法律关系处于不稳定状态,诉讼时效就有督促请求权人及时行使权利的功能。
「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1.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1)支配权不适用诉讼时效,【例外】抵押权受其担保之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限制。
(2)抗辩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抗辩权具有永续性。
(3)形成权不适用诉讼时效,形成权一般适用除斥期间。
(4)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
事实上还得有所限制,在我国只有债权请求权与继承权回复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
2.不适用诉讼时效的物权请求权包括:(1)不动产物权人的返还原物请求权;(2)登记的动产物权人的返还原物请求权;(3)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请求权。
诉讼时效的种类
诉讼时效的种类1、普通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效,又称一般诉讼时效,指一般情况下普遍使用的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是我国民事法律对普通诉讼时效的规定。
2、特殊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是普通诉讼时效的对称,指适用于特定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
分为三类A、短期诉讼时效短期诉讼时效指短于2年的时效。
《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以下4中情况适用1年诉讼时效: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b、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c、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d、寄存财务被丢失或毁损的。
B、长期诉讼时效我国有的特殊诉讼时效期间长于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如《合同法》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4年。
C、最长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五、诉讼时效的起算、中止、中断与延长1、诉讼时效的起算:诉讼时效的开始。
诉讼时效开始,权利人就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
《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2、诉讼时效的中止A、诉讼时效中止:指在诉讼时效完成之前,因发生一定事由,使权利人不能行使权利,因而暂停计算诉讼时效的期间,待中止事由清除后,时效继续进行。
B、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a、不可抗力。
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如地震、战争等。
b、其他致使当事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不可抗力以外,非由权利人意志所决定的,足以阻碍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情况)。
3、诉讼时效中止的时间要求我国法律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中止事由,才能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
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前发生权利行使障碍,到最后6个月该障碍已经清除,则不能发生诉讼时效中止;如果该障碍在最后6个月尚未清除,则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效力,诉讼时效的中止从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开始。
司考民法知识点:诉讼时效期间的类型每日一练(2016.3.5)
司考民法知识点:诉讼时效期间的类型每日一练(2016.3.5)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根据《商业银行法》,关于商业银行的设立和变更,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在法定标准的基础上提高商业银行设立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B.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适用《公司法》C.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不适用《公司法》D.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商业银行股份总额5%以上的,应事先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多选题【正确答案】 ABD【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
《商业银行法》第十三条规定,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
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可以调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不得少于前款规定的限额。
选项B正确。
《商业银行法》第十七条规定,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
本法施行前设立的商业银行,其组织形式、组织机构不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可以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适用前款规定的日期由国务院规定。
选项C错误。
《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
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
选项D正确。
《商业银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商业银行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应当事先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2、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用危机依法进行处置。
关于处置规则,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该信用危机必须已经发生B.该信用危机必须达到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程度C.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对该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D.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促成其机构重组单选题【正确答案】 A【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
诉讼时效期间有几种类型
诉讼时效期间有⼏种类型
诉讼时效期间有⼏种类型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适⽤于⼀般债权请求权,为三年。
(⼆)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不发⽣中⽌、中断,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
1、⼀般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20年,有特殊情况的,⼈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2、特殊情形:
(1)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为10年。
明⽰的安全使⽤期超过10年的,为安全使⽤期。
(2)因船舶油污损害的请求权,为6年。
(三)特殊诉讼时效:
1、1年:
(1)⾝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
注:缺陷产品致⼈损害的,⽆论财产损害还是⼈⾝损害,均适⽤2年时效期间。
2、3年:
(1)环境污染侵权,⽆论⼈⾝损害还是财产损害,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
(2)船舶发⽣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3年,⾃损害发⽣之⽇起计算;
3、4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4年。
4、5年:⼈寿保险的被保险⼈或者受益⼈对保险⼈请求给付保险⾦的权利,⾃其知道保险事故发⽣之⽇起5年不⾏使⽽消灭。
店铺温馨提⽰:
《民法典》⾃2021年1⽉1⽇起正式施⾏,《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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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民法知识点:诉讼时效期间的类型每日一练(2014.5.29)
司考民法知识点:诉讼时效期间的类型每日一练(2014.5.29)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2012年12月,某公司对县税务局确定的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及在12月30日前缴清税款的要求极为不满,决定撤离该县,且不缴纳税款。
县税务局得知后,责令该公司在12月15日前纳税。
当该公司有转移生产设备的明显迹象时,县税务局责成其提供纳税担保。
就该公司与税务局的纳税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如该公司不提供纳税担保,经批准,税务局有权书面通知该公司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B.如该公司不提供纳税担保,经批准,税务局有权扣押、查封该公司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产品C.如该公司对应纳税额发生争议,应先依税务局的纳税决定缴纳税款,然后可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向法院起诉D.如该公司对税务局的税收保全措施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多选题【正确答案】 B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纳税争议复议前置。
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
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一)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二)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选项C正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第1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司考民法经典讲解:诉讼时效
司考民法经典讲解: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消灭时效的一种1.诉讼时效期间的效力:以胜诉权为中心:权利本身起诉权胜诉权①。
经过诉讼时效,丧失的是胜诉权,因此诉讼时效过了可以起诉,不能裁定不与受理。
②且诉讼时效的经过是抗辩权,是私权本应当由当事人援用,法院不得主动援用并以此为理由驳回原告诉讼请求③债务人在一审没有提出诉讼时效的,在二审中提出的,不予支持,除非基于新的证据表明权利已过诉讼时效;以诉讼时效为由提出再审的,亦不支持④法庭审理中被告提出已过时效主张,法院查明确实经过了诉讼时效,应当作出实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而不是裁定驳回起诉⑤如果诉讼时效经过,当事人之间的债仍然存在,债务人自愿履行的,债权人不构成不当得利。
如果债务人事后反悔,提起诉讼,法院应当作出驳回债务人诉讼请求⑥诉讼时效确实已经过了,但债务人不知道,给债权人写了还款计划书,视为债务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放弃,诉讼时效重新开始―――但并不是诉讼时效中断。
2.适用范围:-一般只适用于请求权;不适用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
例外:①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国家财产受到侵害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②支付存款、本金、利息的请求权③兑换国债、金融债券、企业债券请求权④投资关系下的缴付出资请求权3.特征:强行性规定,当事人不得约定排除4.有关计算规则法律|敎育网编辑整理(1)起算:原则及几个具体问题原则: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①如果债权约定到期日的,诉讼时效从到期日起算。
没有约定到期日的,诉讼时效自债权人第一次主张权利,并从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
但第一次主张时对方即明确表示不履行的,表示之日起计算。
②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③合同被撤销的,撤销之日起算④同一笔债务分次履行的,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法考与司法考试诉讼时效与期间重点知识点下
诉讼时效中止「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1.不可抗力。
包括自然灾害和非出于权利人意思的“人祸”,如,暴乱、瘟疫等。
2.其他障碍(1)无民或限民没有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2)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3)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
(4)夫妻之间或者家庭成员之间的请求权,因夫妻关系或者家庭成员关系不能行使的,时效中止;(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
「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律效果」1.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的时效期间仍为有效,法定事由经过的期间为时效中止期间,不生时效期间的效力,法定事由消除后,时效期间继续进行。
2.法定事由发生在最后6个月内,如法定事由消除后,剩下时效期间不足6个月,应补足6个月。
3.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
【注意】中止事由的影响与诉讼时效的最后6个月,何时结合,何时中止。
中止事由的影响消除后,自诉讼时效中止的时间到诉讼时效期满的时间,为6个月。
诉讼时效中断「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1.权利人向义务人主张权利,请求其履行义务(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2)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3)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前款本息的;(4)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注意】作为诉讼时效的中断事由,债权人请求行为为单方行为。
只要债权人实施了请求行为,即可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
至于债务人对债权人请求的反应如何,是否承认债务的存在、是否同意履行债务,均不会影响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
司考民法知识点:诉讼时效期间的类型每日一练(2014.3.14)
司考民法知识点:诉讼时效期间的类型每日一练(2014.3.14)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挂失止付并不是票据丧失后票据权利补救的必经程序,而只是一种暂行性的应急措施,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
所以A、B、C均正确。
D 项错误。
2、关于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二者的裁定都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院依职权作出B.二者适用的案件范围相同C.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的申请时,法院可以责令其提供担保,当事人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D.对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当事人不可以上诉,但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司法部答案】CD【考点】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答案解析】先予执行必须依当事人申请提起,法院不能依职权进行。
故A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民事诉讼法》第106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二者案件适用范围不同,故B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故C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故D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3、甲将其1辆汽车出卖给乙,约定价款30万元。
乙先付了20万元,余款在6个月内分期支付。
在分期付款期间,甲先将汽车交付给乙,但明确约定付清全款后甲才将汽车的所有权移转给乙。
嗣后,甲又将该汽车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以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交付。
2015年司法考试民法第六章诉讼时效与期限试题及参考答案
民法 第六章诉讼时效与期限试题及答案 单项选择题: 1、甲⽋⼄1万元,丙为甲的代理⼈。
丙与⼄约定2002年5⽉1⽇偿还⼄1万元借款。
但2002年6⽉1⽇,甲仍未还钱。
于是⼄向丙表⽰同意延期履⾏债务。
此⾏为在法律上将产⽣下列哪种效果? A.诉讼时效的中断 B.诉讼时效的中⽌ C.诉讼时效的延长 D.改变法定时效期间 正确答案:A 2、寄存财物被丢失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是多长时间? A.6个⽉ B.1年www.E考试就上考试⼤ C.2年 D.20年 正确答案:B 3、保证合同对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期届满之⽇起两年,该两年的期间属于什么性质? A.诉讼时效 B.除斥期间 C.诉讼时效或除斥期间 D.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 正确答案:B 4、何某向某商店购买⼀枚标签为“天然钻⽯”的钻⽯戒指,后经鉴定得知是⼈造钻⽯。
何某遂与商店多次交涉,历时1年零3个⽉,未果。
现何某欲诉请法院撤销该买卖关系,应否⽀持( ) A.不⽀持。
已超过⾏使撤销权的1年的除斥期间 B.可⽀持。
商店主观上存在欺诈的故意 C.可⽀持。
未过2年诉讼时效 D.可⽀持。
双⽅系因重⼤误解订⽴合同 正确答案:A请访问考试⼤站/ 5、甲和⼄约定,若甲的⼉⼦考上⼤学,甲则把其⼦使⽤的⼀辆汽车卖给⼄,并于其⼦⼊校后3个⽉内交付。
若甲的⼉⼦如愿考上⼤学,⽽甲未履⾏合同义务,时效期间应⾃( )时起算。
A.甲的⼉⼦⼊校 B.甲的⼉⼦考上⼤学 C.甲的⼉⼦⼊校已满3个⽉ D.双⽅达成协议时 正确答案:C 6、1985年1⽉1⽇晚张某被⼈袭击打成重伤。
经过长时间的访查,于2003年6⽉30⽇张某掌握确凿的证据证明将其打伤的⼈是李某。
这时张某要得到法律保护,应当最晚在( )前向李某提出赔偿请求: A.1986年1⽉1⽇ B.2004年6⽉30⽇ C.2005年1⽉1⽇ D.2005年6⽉30⽇ 正确答案:B 7、1996年12⽉20⽇甲从⼄商店购买花炮两盒送给其姐丙的⼉⼦⼩兵(9岁)。
第一章总论-诉讼时效期间的种类
2015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内部资料经济法(中级)第一章总论知识点:诉讼时效期间的种类● 详细描述:例题:1.下列争议中,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的是()。
A.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B.贷款担保合同争议C.因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引起的争议D.因运输的商品丢失或损毁引起的争议正确答案:C 解析:(1)选项A:适用4年的诉讼时效期间;(2)选项B:适用2年的普通诉讼时一般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特殊诉讼时效凡有特殊诉讼时效规定的,适用特殊诉讼时效。
短期诉讼时效下列时效为1年: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②出售质量不合规格的商品未声明的;③延付或拒付租金的;④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长期诉讼时效①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 ②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3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6年 ③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4年最长诉讼时效效期间;(3)选项D:“寄存的”商品丢失为1年,“运输的”商品丢失为2年。
2.1988年2月8日夜,赵某回家路上被人用木棍从背后击伤。
经过长时间的访查,赵某于2007年10月31日掌握确凿证据证明将其打伤的是钱某。
赵某要求钱某赔偿的诉讼时效届满日应为()。
A.1990年2月8日B.2008年2月8日C.2008年10月31日D.2009年10月31日正确答案:B解析:(1)如果当事人在2007年2月8日之前知道的,应当自“知道”之日起1年内提起诉讼;(2)当事人自权利侵害发生之日起20年的最后几个月才知道,诉讼时效届满日应为2008年2月8日。
3.关于下列期间的表述,正确的是()。
A.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期限为3年B.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C.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1年D.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正确答案:B解析: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期限为4年,选项A表述错误;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选项C表述错误;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选项D表述错误。
【司考】考点诉讼时效(星考点)
基本概念1.诉讼时效中断: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2.诉讼时效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依诉讼时效的中止,其已经过的期间仍然有效,待阻碍时效进行的法定障碍消除后,时效期间继续进行。
3.诉讼时效延长:法院查明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确有法律规定之外有正当理由而未行使请求权的,适当延长已完成的诉讼时效期间。
重点考点详解一、诉讼时效的适用对象1.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
(1)支配权不适用诉讼时效,【例外】抵押权受其担保之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限制。
(2)抗辩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抗辩权具有永续性。
(3)形成权不适用诉讼时效,形成权一般适用除斥期间。
(4)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
事实上还得有所限制,在我国只有债权请求权与继承权回复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
2.民法总则规定,下列四种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人请求返还财产;(3)请求支付赡养费、抚养费或者扶养费;(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3.《诉讼时效规定》第1条规定,下列三种债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注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指公开发行,即不适用3年也不适用20年。
(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4.《公司法解释(三)》第20条规定,下列三种债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1)公司请求瑕疵出资股东缴付出资的债权;(2)公司的债权人请求公司的瑕疵出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的债权;(3)公司的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公司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的债权。
司考民法知识点:诉讼时效期间的类型每日一练(2016.1.16)
司考民法知识点:诉讼时效期间的类型每日一练(2016.1.16)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挂失止付并不是票据丧失后票据权利补救的必经程序,而只是一种暂行性的应急措施,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
所以A、B、C均正确。
D 项错误。
2、甲与同学打赌,故意将一台旧电脑遗留在某出租车上,看是否有人送还。
与此同时,甲通过电台广播悬赏,称捡到电脑并归还者,付给奖金500元。
该出租汽车司机乙很快将该电脑送回,主张奖金时遭拒。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甲的悬赏属于要约B.甲的悬赏属于单方允诺C.乙归还电脑的行为是承诺D.乙送还电脑是义务,不能获得奖金【司法部答案】B【考点】单方虚伪表示、悬赏广告的性质【答案解析】单方虚伪表示属于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不一致。
依大陆法系民法理论,意思表示的基本分类为不一致的意思表示和不自由的意思表示。
不一致的类型包括:(1)表意人一方有意造成的意思分离,即心中保留与戏谑行为。
也有学者把心中保留称为单方虚伪表示。
(2)表意人与相对人双方有意造成的意思分离,即虚伪的意思表示。
(3)无意的意思分离,即表示上的错误。
后者包括受欺诈的意思表示、受胁迫的意思表示瑕疵形式。
单独的虚伪表示,指表意人明知与表示行为相对应的效果意思并不存在,在不告述相对人的情况下所为的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须向他人做出,只有相对人知道此保留的,该意思表示无效,否则意思表示效力不受影响。
甲故意遗失电脑并发布悬赏广告,构成单方虚伪表示,出租车司机不知其心中保留,该悬赏广告效力不受影响。
《合同法解释二》第3条规定,“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定行为的人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但悬赏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据起草者介绍,该解释采纳了“要约说”而非“单独行为说”。
司法考试《民法》常见知识点
司法考试《民法》常见知识点诉讼时效期间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普通诉讼时效是指由民法通则规定的,适用于一般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期间。
依民法通则的规定,可分为以下四类:(1)一般诉讼时效期间。
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即民法通则或其他民事法律规范没有特别规定的,均适用2年的一般诉讼时效期间。
(2)短期诉讼时效期间。
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以及“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四种情形,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但是,这四种适用短期诉讼时效的情形,有的已被后公布的单行法修正,按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应该适用新法律的规定。
环境保护法第42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即身体伤害因环境污染造成的,应适用特别法规的特殊时效;产品质量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即因产品责任的赔偿请求权,应适用特别法规定的2年特殊时效。
(3)长期诉讼时效期间期诉讼时效,指时效期间比普通诉讼时效的2年要长,但不到20年的诉讼时效。
(4)最长诉讼时效期间。
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与一般和短期诉讼时效期间不同,该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即适用于“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的“特殊主体”。
那些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的权利人,只能适用一般时效。
2、特殊诉讼时效期间特殊诉讼时效是指由特别法规定的诉讼时效。
特别法规定的诉讼时效,与民法通则的规定比较,其不同可分为这样两类:(1)时效期间不同。
有的期间比较长,例如合同法第 129条规定涉外合同期间为4年;也有与民法通则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一致的,如合同法规定涉外合同以外的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2年;还有短于2年的,如海商法第257条规定,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1年,在时效期间内或者时效期届满后,被认定为负有责任的人向第三人提起追偿请求的,时效期间为90日。
2015年司考民法知识点:诉讼时效期间的类型完美解析
1、甲在公园游玩时遇见仇人胡某,顿生杀死胡某的念头,便欺骗随行的朋友乙、丙说:“我们追逐胡某,让他出洋相。
”三人捡起木棒追逐胡某,致公园秩序严重混乱。
将胡某追到公园后门偏僻处后,乙、丙因故离开。
随后甲追上胡某,用木棒重击其头部,致其死亡。
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触犯故意杀人罪与寻衅滋事罪B.乙、丙的追逐行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与该行为能否产生救助胡某的义务是不同的问题C.乙、丙的追逐行为使胡某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但无法预见甲会杀害胡某,不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D.乙、丙属寻衅滋事致人死亡,应从重处罚2、关于网络犯罪案件证据的收集与审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询问异地证人、被害人的,应由办案地公安机关通过远程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B.收集、提取电子数据,能够获取原始存储介质的应封存原始存储介质,并对相关活动录像C.远程提取电子数据的,应说明原因,并对相关活动录像D.对电子数据涉及的专门性问题难以确定的,可由公安部指定的机构出具检验报告3、罗某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D市中级法院的案件审理工作。
关于罗某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担任人民陪审员,必须经D市人大常委会任命B.同法官享有同等权利,也能担任合议庭审判长C.可参与中级法院二审案件审理,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行使表决权D.可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4、关于甲锯断高速公路隔离栏的定性,下列分析正确的是:A.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应以寻衅滋事罪论处B.聚众锯断高速公路隔离栏,成立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C.锯断隔离栏的行为,即使得到吴某的同意,也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D.锯断隔离栏属破坏交通设施,在危及交通安全时,还触犯破坏交通设施罪5、根据《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1)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2)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3),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4)论处。
这在刑法理论上称为(5)。
司考民法知识点:诉讼时效期间的类型每日一练(2015.6.8)
司考民法知识点:诉讼时效期间的类型每日一练(2015.6.8)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关于法院与仲裁庭在审理案件有关权限的比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在一定情况下,法院可以依职权收集证据,仲裁庭也可以自行收集证据B.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法院可以指定鉴定部门鉴定,仲裁庭也可以指定鉴定部门鉴定C.当事人在诉讼中或仲裁中达成和解协议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制作判决书,仲裁庭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制作裁决书D.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判(裁)决理由的,法院可以在判决书中不予写明,仲裁庭也可以在裁决书中不予写明【司法部答案】AB【考点】法院与仲裁审理【答案解析】《证据规定》第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一)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
《仲裁法》第43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
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收集的证据,可以自行收集。
故A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民诉意见》第73条规定,由人民法院负责调查收集的证据包括: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鉴定、勘验的。
《仲裁法》第44条规定,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部门鉴定,也可以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
故B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民诉意见》第191条规定,当事人在二审中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仲裁法》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审查并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
第49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
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故C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仲裁法》第54条规定,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
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
司法测试民法之诉讼时效和期间概述
司法测试民法之诉讼时效和期间概述一、时效的概念和种类1、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经过一定的时间即导致一定的法律后果的法律制度。
时效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的事件;时效是强制性规定,当事人不能约定免除或变更。
2、时效的种类。
根据经过法定时间,权利是取得还是丧失,可将时效分为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诉讼时效)。
3、时效制度的作用:(1)稳定法律程序;(2)促使权利人行使权利;(3)减少和避免证据灭失。
二、诉讼时效的概念和种类(一)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
1987年12月,胡某所在单位决定派他到加拿大学习两年,因办理出国手续一时钱不够用,遂向朋友张某借款3万元,并立字据约定胡某在出国前将钱还清。
但胡某直到1988年7月27日出国,都一直没有还钱。
此前张某虽然经常来看望胡某,但也对钱的事只字未提。
胡某在国外两年与张某也有过联系,但都没有说钱的事。
1990年8月,胡某回国。
1990年10月张某因买房急需用钱,找到胡某,胡某当即表示,全部钱款月底还清,并在原来的字据上对此作了注明。
11月5日,当张某再次来找胡某要钱时,胡某却称,他的一个律师朋友说他们之间的债务已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可以不用还了。
张某气愤至极,第二天就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胡某偿还3万元的本金和息。
[问题]1.胡某对王某债务的诉讼时效实际上是否已经届满? 2.胡某在1990年10月在字据上对月底还钱作注明的行为有何种效力? 3.张某能否通过诉讼要回胡某所欠的钱?(二)诉讼时效的效力:导致权利人在诉讼中胜诉权消灭,但实体权并未消灭,成为自然权利,义务人自动履行义务的,权利人可以接受,义务人以自己不知道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为由,起诉要求返还,法院不予支持。
三种立法体例(1)实体权消灭说;如日本;( 2)诉权消灭说,如法国;(3)抗辩权发生,如德国。
(三)诉讼时效的种类1 普遍诉讼时效。
指由民事基本法统一规定,普遍适用于法律未作特殊诉讼时效规定的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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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司考民法知识点:诉讼时效期间的类型每日一练(2015.3.13)
一、选择题
1、甲育有二子乙和丙。
甲生前立下遗嘱,其个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乙继承。
乙与丁结婚,并有一女戊。
乙因病先于甲死亡后,丁接替乙赡养甲。
丙未婚。
甲死亡后遗有房屋和现金。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戊可代位继承
B. 戊、丁无权继承现金
C. 丙、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D. 丙无权继承房屋
【正确答案】:A,C
2、下列哪些是1991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规定的诉讼案件的审判程序?
A. 普通程序
B. 二审程序
C.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审理程序
D. 小额诉讼程序
【正确答案】:A,B
3、关于法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社团法人均属营利法人
B. 基金会法人均属公益法人
C. 社团法人均属公益法人
D.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均属营利法人
【正确答案】:B
4、关于诉讼时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甲借乙5万元,向乙出具借条,约定1周之内归还。
乙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条出具日起计算
B. 甲对乙享有10万元货款债权,丙是连带保证人,甲对丙主张权利,会导致10万元货款债权诉讼时效中断
C. 甲向银行借款100万元,乙提供价值80万元房产作抵押,银行实现对乙的抵押权后,会导致剩余的2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D. 甲为乙欠银行的50万元债务提供一般保证。
甲不知5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放弃先诉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不得向乙追偿
【正确答案】:C
5、甲、乙是邻居。
乙出国2年,甲将乙的停车位占为己用。
期间,甲将该停车位出租给丙,租期1年。
期满后丙表示不再续租,但仍继续使用该停车位。
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 甲将乙的停车位占为己用,甲属于恶意、无权占有人
B. 丙的租期届满前,甲不能对丙主张占有返还请求权
C. 乙可以请求甲返还原物。
在甲为间接占有人时,可以对甲请求让与其对丙的占有返还请求权
D. 无论丙是善意或恶意的占有人,乙都可以对其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
【正确答案】:D
6、下列哪些是1991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规定的诉讼案件的审判程序?
A. 普通程序
B. 二审程序
C.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审理程序
D. 小额诉讼程序
【正确答案】:A,B
7、关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间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法定期间都属于绝对不可变期间
B. 涉外案件的审理不受案件审结期限的限制
C. 当事人从外地到法院参加诉讼的在途期间不包括在期间内
D.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耽误了期间,法院应当依职权为其延展期间
【正确答案】:B
8、关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间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法定期间都属于绝对不可变期间
B. 涉外案件的审理不受案件审结期限的限制
C. 当事人从外地到法院参加诉讼的在途期间不包括在期间内
D.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耽误了期间,法院应当依职权为其延展期间
【正确答案】:B
9、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A. 甲公司与专利权人签订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后,许可其子公司乙公司实施该专利技术
B. 获得强制许可实施权的甲公司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技术
C. 甲公司销售不知道是侵犯他人专利的产品并能证明该产品来源合法
D. 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甲公司未经专利权人的同意而制造其专利药品
【正确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