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材料学院推免生工作细则及奖励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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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稿)

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稿)

0.2
0.1
0.05
16 Jessup 国际模拟法庭竞赛
0.3
0.2
0.1
0.05
17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0.2
0.1
0.05
18 全国大学生先进制图技能与技术大赛
0.2
0.1
0.05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测绘实践创新能
19
0.2
0.1
力大赛等竞赛
0.05
国际大学群英辩论会(限 4 名主要队员,
20
2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3 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4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全国特等奖 学校单列计划,直接推荐
全国特等奖 (特等奖提名)
学校单列计划,直接推荐
全国特等奖 学校单列计划,直接推荐
5 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全国特等奖 学校单列计划,直接推荐
6 全国大学生智能车竞赛
全国特等奖 学校单列计划,直接推荐
教育考试院备案。 (八) 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被录取后,应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
考试网上报名,并按规定及时到学校研究生院指定的报考点予以现场确 认。
(九) 具有推荐到外校推免资格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无 接收单位正式接受函的,视为自动放弃免试资格。
第十条 学院推荐的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必须是取得 学术型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直博生申请、选拔事宜见当年学校研 究生院通知。
施办法(修订稿)》中“重庆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励分值细则”的其他科技、
文化活动获奖者或获得其他荣誉称号者,学院参照加分。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 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按规 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 推荐。

重庆大学研究生新生奖励实施办法

重庆大学研究生新生奖励实施办法

重庆大学研究生新生奖励实施办法(重大校〔2013〕292号)时间:2013-10-18 来源: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阅读:3498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生源质量和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每年对于国家奖学金单列指标奖励推荐免试硕士生新生和博士生新生,按照《重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进行奖励。

二、优秀推荐免试硕士生新生奖每年一次性奖励推荐免试硕士生新生300名。

其中,一等奖100名,每人10000元;二等奖200名,每人5000元。

一等奖评定条件为,其本科毕业专业所在(或相关)的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或在教育部学位中心组织的2012年学科评估中排名前20%的学科。

二等奖评定条件为,其本科毕业专业所在(或相关)的学科或是国家重点学科,或在教育部学位中心组织的2012年学科评估中排名前30%的学科且综合测评名次排名前30%,或其它学科其综合测评名次排名前10%。

优秀推荐免试硕士生新生奖励名额参照《重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分配至各学院,由学院按照参评条件确定拟获奖人选,报研究生院审核、公示、确定后通知学生,并在学生报到注册后进行奖励。

三、优秀研究生新生奖每年一次性奖励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硕士生新生100名,每人5000元。

奖励条件为新生入学成绩(初试与复试成绩之和)在所在的一级学科、专业类别或领域排名前3名;或在全国性学术、专业类学生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且排名为前3名者,由学院按照本条件在录取时确定拟获奖人选,并在学生报到注册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公示、确定后发放奖金。

每年一次性奖励优秀全脱产博士生新生(包括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统考生)100名,每人10000元。

由学校参照《重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确定各学院奖励名额,由学院在录取时确定拟获奖人选并在学生报到注册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公示、确定后发放奖金。

四、其他本实施办法从2014级新生开始实行。

重庆大学2013年10月16日。

大学推免生综合评价加分细则

大学推免生综合评价加分细则

大学推免生综合评价加分细则一、创新创业及学术能力加分创新创业及学术能力加分是符合要求的各项竞赛、活动、论文及发明专利加分之和,其最高值为10,超出部分不予计算。

注:①、类赛事由安徽省教育厅认定并发布;②如赛事最高奖为一等奖,则一等奖等同于特等奖,以此类推;③B类赛事中部分全国性竞赛如有省赛,参照A、B类赛事的校级赛事标准加分。

(二)不同赛事获奖加分可累计,同一赛事多次获奖(包括同一级别赛事多次获奖和同一赛事不同级别多次获奖)不重复计算,只取加分最高的一次。

(三)不在A、B类赛事范围内的国家或省级的重要创新创业竞赛或活动,由学校相关主管部门依据赛事的重要程度,参照上述“(一)创新创业竞赛及学术竞赛加分规则”提出建议加分方案,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提前公布;不在A、B类赛事范围内的国际、国家或省级的专业学术竞赛,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依据赛事的重要程度,参照上述“(一)创新创业竞赛及学术竞赛加分规则”确定加分规则,提前公布并报学校备案;A、B类赛事中如有分类不合适的赛事,学校相关主管部门或学院可提出改进建议,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提前公布。

注:①此项加分不累计,每人只取加分最高的一次;②项目必须已结题或者通过中期检查。

(五)发表所学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学术论文和获所学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授权国家发明专利可获得加分,加分可累计,其具体加分规则如下:注:①论文和专利成果必须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②论文和专利成果必须来自于作者本人在学校开展的科学研究工作。

③高水平论文由学院按成果价值进行界定加分。

二、文艺及体育素质加分文艺及体育素质加分是符合要求的文化艺术竞赛或活动、体育竞赛的加分之和,其最高值为5,超出部分不予计算。

(一)文化艺术竞赛或活动加分规则:竞赛情况加分入选国家队参加国际比赛并获得前三A类赛事(体育类)冠军2A类赛事(体育类)亚军、B类赛事(体育类)冠军1A类赛事(体育类)季军、B类赛事(体育类)亚军、0.5A类赛事(体育类)前8名、B类赛事(体育类)季军、学校运动会前三名0.25(三)不同赛事获奖加分可累计,同一赛事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包括同一级别同一项目赛事多次获奖和同一赛事同一项目不同级别多次获奖)不重复计算,只取加分最高的一次。

重庆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5年推免研究生接收工作细则_文彦考研

重庆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5年推免研究生接收工作细则_文彦考研

学位的推免生,一次性奖励 1 万元)
e)
硕士研究生优秀推免生新生奖学金二等奖(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
学位的推免生,一次性奖励 0.5 万元)
4、其他奖助金
优秀推免研究生一次性新生奖助金(全校一等奖 100 名,每名 10000 元,二等奖 200 名,每名 5000 元,学院按校分配的指标发放),其他如创新基金、院士基金、 国际交流基金、三助基金,按相关文件执行。
址:/tm),进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选择报名志愿、查看
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等相关接收录取工作。
2、
复试时间国庆前可安排。
3、
复试方式:可申请视频、通讯或其它方式复试,申请人应于 2014 年 9
月 26 日开始向学院复试领导小组提出申请(联系人:何玫、阮丽娜,电话:023-
重庆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5 年推免研究生接收工作 细则
根据教育部、学校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 我院成立了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院的复试、录取工作,确定了材料科学与 工程学院 201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招生计划
2015 年学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的规模数为 220 名硕士生。(含推免生和 统考生,其中推免生≦5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工作解释,联系电话:65127303。
重庆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 O 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文章来源:重庆大学考研网(),更多重庆大学考研相关信息和资料请关注文彦考研论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
推免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
1、
组长: 杨长辉
2、
副组长: 黄光杰
3、

重庆大学保研细节

重庆大学保研细节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的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规章制度,促进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鼓励本科学生树立优良学风,突出个性发展,真正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育人方针,培养和造就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的专门人才,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推荐工作的组织1.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做组长,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学工部、纪检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专家教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学校推免工作。

2.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由分管教学、研究生、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和系主任、教师代表等组成的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院推免工作的实施。

3.学校教务处全面负责推免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推荐对象及条件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生按期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优异,名列前茅,绩点达到相关要求,且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体育、艺术类通过校大学基础英语(1-4))。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优选条件(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由学校单列计划,直接推荐。

1.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含嵌入式系统专题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全国大学生智能车竞赛、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与社会实践创新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等竞赛中获得全国特等奖的。

已经编制的公文

已经编制的公文

重庆大学文件
重大校〔2012〕254号
关于印发《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实施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稿)》,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稿)
重庆大学
二○一二年七月十日
主题词:教育学生学位通知
重庆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2年7月10日发。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生综合能力加分细则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生综合能力加分细则

附件一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生综合能力加分细则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进一步考察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现制订本加分细则:1.省级“芙蓉学子”加0.7分,校级“十佳大学生”、“优秀学生标兵”加0.5分,中南大学“优秀学生”加0.4分,院级“优秀学生”加0.2分。

获多项荣誉者,不累记加分,取最高分。

2.SCI、EI源刊物上发表论文者:第一作者0.5分,第二作者0.3分,第三作者0.1分,第四作者及以后者不加分;获专利授权者,第一发明者加0.5分,第二发者明加0.3分,第三发明者加0.1分,第四发明者及以后者不加分。

有多篇论文者或/和多项发明者,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分。

3.发明创造奖获得者(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等):部级以上(含部级)一等奖第一名0.6分,二等奖第一名0.5分,三等奖第一名0.4分。

校级一等奖第一名0.3分,二等奖第一名0.2分,三等奖第一名0.1分,同等级奖按排名递减0.1分。

团体奖则取分值一半。

多个项目获奖者,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分。

4.学科竞赛获奖者: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一等奖加0.6分,二等奖加0.5分,三等奖加0.4分(鉴于美国数学建模大赛三等奖的获奖面较宽,获此三等奖者加0.3分);校级一等奖加0.3分,二等奖加0.2分,三等奖加0.1分。

团体奖则取分值一半。

获多项奖励者,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分。

5.全国英语六级(CET6)考试优秀者加0.4分,通过者加0.3分,四级(CET4)优秀者加0.2分,不累计加分。

6.优秀学生干部加分:省级“百佳大学生共产党员”加0.7分,校“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加0.4分;获中南大学“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者加0.3分。

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分。

7.获学校组织的有影响的全校性文化体育竞赛:第一名(一等奖)加0.3分,第二名(二等奖)0.2分,团体奖则取分值一半。

重庆大学保研条件绩点

重庆大学保研条件绩点

重庆⼤学保研条件绩点2020-12-21 保研顾名思义,就是被保送者不经过笔试等初试⼀些程序,通过⼀个考评形式鉴定学⽣的学习成绩、综合素质等,在⼀个允许的范围内,直接由学校保送读研究⽣。

以下是⼩编为⼤家整理重庆⼤学保研条件绩点相关内容,⽂章希望⼤家喜欢! 重庆⼤学保研条件绩点 重庆⼤学保研条件绩点⼀般要达到3.5以上,不同年份不同专业不⼀样。

除了绩点以外,保研条件还包括毕业设计成绩必须达到良以上;本科毕业(不含专升本)时能获得学⼠学位;在校期间各⽅⾯表现良好,⾝⼼健康,勤奋好学,思维敏捷等。

绩点⾄少要达到90分;申请者应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学术型或专业学位型),推荐⼿续完备,材料齐全;在校期间各⽅⾯表现良好,⾝⼼健康,勤奋好学,思维敏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以及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另外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毕业设计成绩也必须达到良以上。

重庆⼤学 重庆⼤学(Chongqing University,CQU),简称重⼤,学校是中华⼈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由教育部、重庆市、国家国防科技⼯业局共建的`全国重点⼤学;⼊选国家“世界⼀流⼤学建设⾼校(A 类)”、“211⼯程”、”985⼯程”、“⾼等学校创新能⼒提升计划”、“⾼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卓越⼯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平⼤学公派研究⽣项⽬、中国政府奖学⾦来华留学⽣接收院校、教育部来华留学⽰范基地;为卓越⼤学联盟、中俄⼯科⼤学联盟、中波⼤学联盟、⼀带⼀路⾼校联盟、“长江—伏尔加河”⾼校联盟、CDIO⼯程教育联盟成员单位。

重庆⼤学创办于1929年;1942年,学校成为国⽴综合性⼤学;1952年调整为国家⾼教部直属、以⼯科为主的多科性⼤学;1960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学;1996年成为国家“211⼯程”重点建设⾼校,1999年列⼊国家“985⼯程”重点建设⾼校;2000年5⽉,原重庆建筑⼤学、重庆建筑⾼等专科学校与重庆⼤学合并组建为新的重庆⼤学。

重庆大学保研加分项

重庆大学保研加分项

附件1
重庆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研究生优先推荐条件1列表
附件2
重庆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研究生优先推荐条件2列表
附件3
重庆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励分值细则
施办法(修订稿)》中优先推荐条件1、2的获奖者按奖励分值加分;
2.列入《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稿)》中“重庆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励分值细则”的其他科技、文化活动获奖者或获得其他荣誉称号者,学院参照加分。

重庆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书

重庆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书

重庆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书
重庆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推荐书
被推荐学生姓名
所在学院
所在专业
所报学校(或科研单位)
所报专业
对研究方向
及指导教师
有何要求:
二ОО 年 月 日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学生填)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贴 照 片 处
专业(班)
是否党团员
现任何种社会工作
填报 志愿
第一志愿是否填报本校
是否申请保留硕士研究生学籍1~3年
考生来源(所读中学) 论文发表情况 (题目、杂志、年、卷号)
参加竞赛 获奖情况




(注:此处不够可加附页)备注:附学生有关申请资料。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学院填)
被推荐学生姓名性别政治面貌
民族健康情况考核结果
被推荐学生所在专业人数被推荐学生在本专业名次
推荐理由:
(具体介绍
被推荐学生
政治思想表
现、学习状
况、创造能
力、科研能
力、协作精神
及担任社会
工作情况等)





见学院领导签名:年月日








见教研室(研究生)主任签名:
指导教师签名:年月日




批教务处领导签名:
(公章)年月日



示校长签名:年月日




学校公章年月日

注。

重庆大学资源及环境科学学院2017推免生复试工作细则

重庆大学资源及环境科学学院2017推免生复试工作细则

重庆大学资源及环境科学学院2017推免生复试工作细则店铺考研网为大家提供重庆大学资源及环境科学学院2017推免生复试工作细则,更多考研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重庆大学资源及环境科学学院2017推免生复试工作细则(热烈欢迎各位优秀学子来到重庆大学资源及环境科学学院学习深造!)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关于做好接收2017年推荐免试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我院201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如下:一、招生原则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依据复试成绩择优选拔,额满为止。

二、招生计划2017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共计81人(含推免研究生和统考生,其中推免生≤50%)。

三、工作组成员1、领导小组:姜德义、尹光志、刘莉、卢义玉、顾义磊秘书工作组:李引勤2、各学科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下开展复试工作四、复试要求及时间安排第一批复试时间9月26日,根据招生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其后批次的复试(见学院网站通知)。

参加复试的同学于9月26日17:00点以前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资环学院办公楼112室)报到,复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学院一楼研究生办公室通告栏;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每人收取复试费150元。

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组织考生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外校学生需带上a、学生证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必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b、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或证明外语水平的其他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c、其他相关材料(诸如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原件和复印件);2、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英语面试(听力及口语)。

标准复试总分1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占40%,专业综合面试占40%,英语面试占20%。

重庆大学保研奖励加分细则

重庆大学保研奖励加分细则

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结合我校实际,特修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第三条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做组长,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学工部、纪检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专家教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学校推免工作。

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由分管教学、研究生、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和系主任、教师代表等组成的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院推免工作的实施。

教务处负责全校推免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四条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鼓励学院积极创新选拔办法,避免唯分数论,应以德、智、体全面发展为依据,选拔出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的学生。

第五条鼓励学科交叉,培养复合型人才;鼓励校内、校际交流。

第二章推荐第六条学校每年的推免生指标由教育部下达,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部分,学术型指标又分为内推(推荐到本校)和外推(推荐到外校)两个部分。

专业学位指标不得用于学术型推免生,原则上只能推荐到本校。

各学院的推免生指标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第七条推免生基本条件(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按期完成(前三年或四年)本专业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优异,名列前茅,且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托福≥550分(或网考≥80分),或雅思≥5.5(体育、艺术类通过学校大学基础英语(1-4))。

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

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

重庆大学法学院法学院〔2017〕号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和重庆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有关文件精神,培养和造就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的卓越法律人才,我院根据重大校发《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条件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违法违纪受处分的记录。

3.按期完成前三学年或者前四学年(五年制)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外语类、体育类课程获得专业规定的学分),且参加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4.平均学分绩点(GPA)(可参照《重庆大学学分绩点计算办法》(试行)(重大校〔2010〕233号)计算)排名在本专业前40%。

5.关心集体,关心他人,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6.具有创新精神,实践动手能力强;二、成绩量化1、总成绩由“三年学习成绩”、“面试成绩”组成,即总成绩=三年学习成绩+面试成绩2、各部分成绩所占比例和计算方法(1)三年学习成绩占60%,三年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点×25×60%平均学分绩点=∑每门课程的学分绩点 / ∑每门课程学分+优选分每门课程的学分绩点=该课程的学分×该课程成绩绩点每门课程的成绩绩点=(该课程成绩-50)/10注:①百分制成绩绩点转换公式:60分至90分之间,每门课程的成绩绩点=(该课程成绩-50)/10。

②每门课程的学分绩点=该课程的学分×该课程成绩绩点。

③平均学分绩点(GPA) =∑每门课程的学分绩点/∑每门课程学分+优选分。

④对于两级制计分课程,“合格”成绩对应绩点为 3.5,“不合格”成绩对应绩点为0。

⑤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是指学生所修所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

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推免研究生奖励分加分标准

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推免研究生奖励分加分标准

本项加分总分不超过30分。

二、学生科研活动奖励加分标准
1.发表论文:在核心期刊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以录用通知或期刊为认定依据。

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以上期刊(含)发表论文,每项加10分。

(注:刊物分类参见学校科技处《核心期刊目录及期刊等级分类》)
2. 获得专利授权: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获得国家相关认定,本人在发明人中排名第一或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以相关认定证书或文件为认定依据。

专利(排序前2名):发明专利每项加20分,实用新型专利每项加10分。

此项总分不超过30分。

三、参与社会志愿服务
参与社会志愿服务的内容与加分细则详见《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志愿服务加分细则》。

本项最高不超过15分。

五、参军入伍服兵役
在校就读期间经过学校选拔,到部队服兵役,经学校武装部证明,加15分。

本项最高不超过15分。

六、国际组织实习
在校就读期间到经过学校认证的国际组织实习,经学校认证合格,加10分。

本项最高不超过10分。

以上奖励加分项总和的上限为100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本细则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
2020年9月23日。

关于2012年推免生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2年推免生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2年推免生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为了做好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现将2012年推免生前期准备工作通知如下:1. 2012年推免生工作按《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重大校[2009]146号)执行,各学院应根据文件精神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及操作细则,并以相应专业(方向)学生的前三年课程成绩学分绩点(见《重庆大学学分绩点计算办法(试行)》(重大校[2010]233号))、各类竞赛和评优活动获奖奖励加分等进行预排序。

各学院2012年推免生实施办法及操作细则,于9月9日5时前交教务处学生培养科备案。

2. 请学院将应届本科毕业生中,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含嵌入式系统专题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全国大学生智能车竞赛、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与社会实践创新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和“挑战杯”中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国大学生艺术展演等竞赛中获得全国一等奖及以上的;在中国机器人大赛中获得全国冠军(各类竞赛获奖截止时间2011年8月31日)的学生名单(附获奖学生的获奖证书复印件),于9月9日5时前交教务处学生培养科。

3. 请学院将应届本科毕业生中,公开发表纳入学校科研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范围论文(SCIE/SSCI/A&HCI/权威社科期刊论文,且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署名单位均为重庆大学)的学生名单(附学生的论文复印件),于9月9日下午5时前交教务处学生培养科。

4. 在教育部分配给我校的外推推免指标限额内,鼓励和支持学生推荐到“2+7”学校(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西安交通大学)、10所卓越研究生生源联盟学校(北京理工大学、天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东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同济大学、湖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重庆大学)、18所高水平优秀研究生生源互推联盟学校(东北大学、吉林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南大学)和重庆市大学联盟学校(重庆大学、西南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医科大学、四川外语学院)攻读硕士学位。

重庆大学药学院2017年推免生实施办法及操作细则

重庆大学药学院2017年推免生实施办法及操作细则

重庆大学药学院2017年推免生实施办法及操作细则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重大校〔2014〕268号,附件1)和《关于调整推荐本科学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奖励加分的通知》(重大校[2015]301号)精神,为做好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办法及操作细则。

一、推免工作小组及专家小组1.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由分管教学、研究生、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系主任和教师代表等组成,负责组织本院推免工作的实施。

组长:贺耘成员:夏之宁,夏学峰,李卫东,周余斌,佟晓永,朱峰2.学院组织相关学科专业的专家考核组(5人以上,其中正教授应占2/3及以上),在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的基础上,以学生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名(学生综合成绩应包括学分绩点、奖励分值、综合测评等),确定获得推免资格的初选学生名单。

成员:夏之宁,夏学峰,李卫东,贺耘,朱峰二、推荐免试生基本条件具体如下: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按期完成(前三年)本专业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优异,名列前茅,且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托福≥550分(或网考≥80分),或雅思≥(体育、艺术类通过学校大学基础英语(1-4))。

详见《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重大校〔2014〕268号,附件1)。

推免

推免

3、教务处负责全校推免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推荐免试生基本条件参照《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稿)》(重大校[2012]254号)(附件1)执行。

三、推荐免试生选拔工作要求1、学院根据《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稿)》(重大校[2012]254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包括科学、全面、公正、公平、严谨的推免生综合评价体系、推免生的具体条件和综合排名加权计算方法等),并向学生公布。

通过推免工作,逐步建立健全与培养质量、学科水平、专业特色和创新人才等因素相联系的推免生激励机制。

2、教育部2013年推免生名额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部分。

学术型名额用于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包括直博生);专业学位名额专门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国家支持专业学位发展,专业学位推免生名额留本校比例暂不作规定。

3、学院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指标数开展推免工作,若推免指标未用完则交由学校统筹。

鼓励学院跨专业接收推荐免试生,同时,加强优秀生源的校际交流,重庆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天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东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同济大学、湖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等10所卓越研究生生源联盟学校以及东北大学、兰州大学、中南大学等对推免生定向互推。

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直博生工作纳入推免生总体工作中,各学院推荐的直博生必须是取得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推免生定向互推,直博生硕博生申请、选拔事宜详见《2013年直博生与硕士定向外推名额分配方案》(附件2)和《2013年推免直博生硕博生办法》(附件3)。

4、推免指标单列、直接推荐情况:(1)为鼓励学生参加各类创新竞赛,对符合《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稿)》(重大校[2012]254号)中“重庆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研究生优先推荐条件1”的学生,由学校单列计划,直接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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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重大材字〔2017〕第4号
重庆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重大校〔2017〕43号)》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生)筛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获得推荐的学生应当是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法校规,品德良好,学习、科研、社会实践能力强,有创新精神,身体健康的德智体各方面优秀的应届毕业生。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前三年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方向)前40%的范围内。

学分绩点以学校公布的为准。

3)英语通过国家四级英语水平考试(425分及以上),或者参加托福考试成绩≥80分,或者参加雅思考试成绩≥5.5;少语种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

2、优选条件
1)凡参加各类国际、国家级竞赛获奖和发表学术论文、获得发明专利授权(详见附件《重庆大学本科生创新类成果列表》)的学生,可申请使用学校预留推免生名额;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其成果的原创性和真实性进行评审。

2)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和评优活动获奖,按“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奖励分值细则”(见附件1)加分(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取高分,不累加),但奖励加分不得超过0.4分。

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按重大校〔2017〕43号文件的规定,经三名及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由学院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通过,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进行推荐,但必须将考核结果、学生相关证明材料和教授联名推荐函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纳入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初选学生名单;公示有异议的,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建议,报教务处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处理。

4)学校今年将在本科生中选拔直博生,申请者必须具备我校推荐免试生资格(在学校公布的推荐免试生名单中),并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能力测试与复试,成绩合格。

二、推免生的推荐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
2、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从符合推免生基本条件的申请学生中,按学校下达的推免生名额的1.2-1.5倍数额,依据学生综合绩点(学分绩点+加分)进行排名,确定推免生的初选学生名单,并予以公示。

3、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初选合格的学生进行综合能力测试
(笔试+面试)。

测试范围包括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注意选拔有创新精神和培养前途的学生。

在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的基础上,以学生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名(学生综合成绩应包括学分绩点+奖励分值(占6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占40%,其中笔试、面试各占20%)等),确定获得推免生资格的推荐学生名单。

4、学院张榜公示获得推免生资格的推荐学生名单及成绩、综合排序以及参加科研、发表论文与各类竞赛情况,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结果上报给学校教务处。

三、推免生的优惠政策
在学校现行政策下,推免生在入学当年享受A等奖学金。

四、其他
1、已获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正式入学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2)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的;
4)本科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的。

2、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得随意中途退出,对放弃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参加重庆大学优秀毕业生等评选活动。

3、其他相关的手续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办理。

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行,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解释,每年度依据学校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学院具体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注:其它未尽事宜一律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五、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考核组名单
1、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晓旭
成员:王雨刘清才黄光杰邓扶平张生富、赵建华、周正、龚七一、蒋斌、王冲
秘书:曾丁丁
2、专家考核组
组长:黄佳木
成员:谢兵谢卫东张丁非彭小芹万朝均陈玉安陈泽军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一七年九月四日
附件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奖励分值表
3
4
5
6
备注说明:
1.上述1—5项中,同一竞赛多次获奖,取奖励分值最高分,不累加;
2.上述1—5项中,奖励分值累加不超过0.4分;
3.团队性竞赛项目排名前3按100%奖励分值加分,项目排名4-5按50%加分,项目排6-8按20%加分。

(中国方程式赛车大赛项目排名前5按100%奖励分值加分,项目排名6-10按50%加分,项目排名11及以后按20%加分;全国大学生智能车竞赛由于规则变化,电磁组参赛学生4人全部按100%奖励分值加分。


4.未列入《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奖励分值细则》类别的,经学校认定,参照细则加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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