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常见错误表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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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问题探析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问题探析

配 , 汇算 清缴 的对 象 、 限 、 在 期 程序 以
及规 范性 文 书 等方 面 改革 还 不 到位 , 致 使 税 务 机 关 和 纳 税 人 在 认 识 上 仍
人 在汇 算清 缴的期 限不 一致 。如 国税 总局 制 定 的部 门 规章 与 国务 院 颁 发
的 《 业 所 得税 暂 行 条 例》 定 的 汇 企 规
上 ; 是 “ 关 论 ” 认 为企 业 所 得 税 二 无 ,
则 和 税 法 计 算 的 应 税 所 得 额 不 一 定 பைடு நூலகம்
相 同。因此 在企业 所得 税汇 算清 缴过 程 中 , 重点 根据 投 资业 务 和 固定 资 应
产业 务 中应 纳税 所 得 额 的分 析 , 对其
汇算 清缴 是 纳税 人 的事 , 税务 机关 与 无 关 。这 种 片面 的观点 淡 化了税务 机 关 在 汇算 清缴 中事前 宣 传 辅 导 、 中 事 指导督 促 、事后 总结 上报 的责任 , 致 使税 务 机关 在 汇算 清 缴 中 的 组 织 部 署 、 传辅导 、 宣 受理 审 核 、 促 协 调 、 督 总 结 上 报 材 料 等 各 项 工 作 未 真 正 落 到实处 ; 是“ 三 以查 代 算 论 ” 认 为 只 , 有税 务 机关 的检查 结束 , 算 汇算 清 才 缴 工作 完成 。“ 以查 代 算 ” 的观 点 , 使 企 业 所 得 税 的汇 算 清 缴 又 重 新 陷 入
的年度 纳税 申报表是 针对 上市公 司设
国家税 务 总 局制 定 的 《 企业 所 得
税汇 算 清缴管 理 办 法 》实 施 以来 , 以
转移 主体 、 明确 责 任 、 好 服 务 、 化 做 强 检 查 为 主 要 内 容 的 汇 算 清 缴 方 式 在 基层 逐 步得 到落 实 。但 是 , 由于汇 算 清缴 改革 尚不 完善 、 各项 制 度 尚不 匹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报告企业所得税的舞弊表现及其审计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报告企业所得税的舞弊表现及其审计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报告企业所得税的舞弊表
现及其审计
企业所得税的舞弊表现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虚假报表:企业编造虚假的财务数据,以此来逃避支付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常见的手段包括恶意夸大费用、虚增应收账款、虚假认定收入等。

2. 避税安排:企业通过各种结构安排和合理利用税法存在的漏洞,以最小化或避免缴纳企业所得税。

常见的手段包括跨国转移定价、设立离岸公司进行利润转移、虚构关联交易等。

3. 隐瞒收入:企业故意隐瞒收入,不将其计入应纳税所得。

比如企业收取了现金但不开具发票,不进行正常的账务处理,以此来逃避纳税义务。

4. 虚构支出:企业虚构支出,将本不应计入成本和费用的款项计入成本费用,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

比如通过冒名开具发票或借用他人名义进行费用报销等方式。

审计企业所得税的舞弊主要包括以下工作:
1. 财务数据核对:审计人员会对企业的财务数据进行核实,比对企业的票据、发票等财务凭证,以发现虚假报表的可能。

2. 利润转移审计:审计人员会对企业存在的利润转移行为进行审计,检查是否存在虚构关联交易、跨国转移定价等方式来避税。

3. 隐瞒收入审计:审计人员会检查企业的收入凭证和账务处理,尤其关注是否存在未开票、私密收款等情况。

4. 支出查证:审计人员会对企业的支出进行查证,检查是否存在冒名开具发票、虚构支出等行为。

通过以上审计工作,可以帮助揭示企业所得税的舞弊行为,并提供依据给税务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置。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常见差错提醒-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常见差错提醒-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会计实务类价值文档首发!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常见差错提醒-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1.视同销售取得的收入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视同销售取得的收入在会计上一般不确认为会计收入,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应当视同销售货物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货物、财产、劳务,应计入当期的应税收入。

而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实际工作中,不少企业对记入营业费用的交客户试用的产品、以及将产品发给职工作为福利和记入应付福利费的劳保费用,未按规定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按《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以及超标准支出的财产保险等保险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而少数企业未作纳税调增。

3.超过规定标准发生的利息费用未调增应纳税所得。

实务中有四种错误表现:
(1)向非金融企业借款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费用,未调增应纳税所得;
(2)向非金融企业借款未取得合法的发票,未调增应纳税所得;
(3)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需要资本化的利息费用,未调增应纳税所得;
(4)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发生的利息费用未调增应纳税所得。

4.业务招待费未按规定调增应纳税所得。

一是少数企业对此项目漏做纳。

所得税申报常见错误解析

所得税申报常见错误解析

所得税申报常见错误解析一、概述所得税申报是企业和个人依法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一项重要税务义务。

然而,由于税法的复杂性和变化性,很多纳税人在所得税申报过程中常常出现各种错误,导致税务纠纷的发生。

本文将分析并解析所得税申报中常见的错误,以帮助纳税人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二、常见错误及解析1. 错误一:遗漏或错误理解税法规定在所得税申报过程中,很多纳税人可能会遗漏一些应申报的收入或扣除项目,或者对税法规定存在误解。

这可能是由于纳税人对税法规定的不熟悉或者对具体业务操作流程的不清楚所致。

为避免此类错误,纳税人应加强对所得税法的学习和理解,及时了解税法的变化,并与专业税务人员进行咨询和沟通,以确保申报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2. 错误二:计算错误计算错误是所得税申报中最常见的错误之一。

这可能是由于数据录入的失误、计算方法的误用或者计算过程中的疏忽导致的。

为避免此类错误,纳税人应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和税务机关提供的计算公式进行计算,并在计算过程中仔细核对数据和计算步骤,确保准确无误。

3. 错误三:信息报送不完整或错误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在所得税申报过程中提供一系列相关信息,如企业财务报表、个人所得收入明细等。

然而,很多纳税人可能由于疏忽或者未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导致信息报送不完整或错误。

这可能会给税务机关的审核工作带来困难,延长审批时间,甚至导致申报被退回或罚款。

为避免此类错误,纳税人应仔细阅读税务机关的要求,并确保提供完整准确的信息。

4. 错误四:虚假申报或故意避税虚假申报和故意避税是严重违反税法的行为,一旦被税务机关发现,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然而,仍有一些纳税人为了逃避高额税收,采取了虚假申报或故意避税的手段。

为避免此类错误,纳税人应诚信守法,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申报,不得故意隐瞒收入或虚报扣除项目,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 错误五:未留存申报相关凭证和资料税务机关在审核纳税申报时往往需要查看相应的凭证和资料来核实申报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常见错误表现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常见错误表现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常见错误表现由于企业财务、会计处理方法与国家有关税收法规存在一定差异,同时,岁末年初时间紧,各企业都要在较短的期限内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加之受利益因素影响,总有那么一些企业法人要求其财会人员想尽方法,少计算应缴的企业所得税,这不仅容易使一些企业财会人员在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工作中发生这样那样的错误,更重要的是给后来接受此类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带来很大的审计难度和风险。

为此,笔者结合自身实践并综合有关同仁的经验,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中的常见错误归纳如下,以期求对接受此类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能起到微薄的帮助。

一般说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常见错误,主要表现在该调增应纳税所得的未调增应纳税所得,该调减应纳税所得的未调减应纳税所得,以及资产类项目计税基础确定不当等该调整未调整这三个方面,其在实务中的具体表现又是多种多样的。

一、应调增未调增应纳税所得的常见错误表现——延迟确认的会计收入未调增应纳税所得。

实务中主要有这样两种错误情形。

一种情形是企业对照合同和发货情况,将对方分期付款取得的收入记入预收账款,在会计处理上是正确的,是属于延迟确认的会计收入,但对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企业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也就是说应将此分期付款取得的收入作为计税收入,调增应纳税所得,而不少企业未调增应纳税所得;另一种情形是企业对照合同,将一次性收取的下一年度或以后几个年度的租金收入,作为延迟确认的会计收入记入非当期收入类科目,这是正确的,但不作为当期的计税收入就不对了,因为按《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视同销售取得的收入未调增应纳税所得。

视同销售取得的收入在会计上一般不确认为会计收入,但对照《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作为销售货物收入计入当期的应税收入。

汇算清缴申报表易错风险点解析

汇算清缴申报表易错风险点解析

汇算清缴申报表易错风险点解析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汇算清缴申报表易错风险点解析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税收体制也在不断完善,纳税人的纳税义务也变得越来越复杂。

作为纳税人之一,每年都要按照税法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自己应缴纳的税款。

汇算清缴申报表是纳税人在年底所需要提交的税表之一,其中存在着许多易错的风险点。

本文将从容易出错的几个方面对汇算清缴申报表的易错风险点进行解析。

一、纳税人普遍存在的易错风险点1.营业额和利润率计算错误在填写汇算清缴申报表时,纳税人需要按照税法规定填写自己的营业额和利润率。

很多纳税人在计算营业额和利润率时容易出错,导致填写的数据不准确。

在填写汇算清缴申报表时,纳税人需要仔细核对自己的营业额和利润率,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2.扣减项目填写不清楚3.抵扣项目填写错误在填写汇算清缴申报表时,纳税人需要填写抵扣项目。

一些纳税人在填写抵扣项目时容易出错,导致税款计算错误。

纳税人在填写抵扣项目时需要仔细核对每一项抵扣项目,确保填写的数据正确无误。

二、特定行业易错风险点1.房地产行业房地产行业的纳税人在填写汇算清缴申报表时,需要填写土地价款、建筑工程价款、建筑物价款等项目。

这些项目的填写需要根据税法规定来进行,一些纳税人可能不清楚具体的填写要求,导致填写错误。

在填写汇算清缴申报表时,房地产行业的纳税人需要仔细核对每个项目的填写要求,确保填写的数据准确无误。

2.金融行业3.科技行业总结:汇算清缴申报表是纳税人在年底需要提交的税表之一,其中存在着许多易错的风险点。

纳税人在填写汇算清缴申报表时需要仔细核对每个项目的填写要求,确保填写的数据准确无误。

希望本文的解析能够帮助纳税人避免在汇算清缴申报表填写过程中出现的错误,确保纳税工作的顺利进行。

【字数超过2000字】。

第二篇示例:汇算清缴申报表是企业每年需要向税务部门申报的一项重要税务表格。

在填写汇算清缴申报表时,往往存在一些易错风险点,这些错误可能导致企业被税务部门退回或处罚。

所得税报税常见错误及避免措施

所得税报税常见错误及避免措施

所得税报税常见错误及避免措施一、引言所得税报税是企业在年度结束后,根据税法规定,按照一定的时间节点和程序,向税务机关报告纳税情况的重要环节。

然而,由于复杂的税法条款和繁琐的报税流程,很多企业在报税过程中常常犯下一些错误。

本文旨在总结所得税报税常见错误,并提供相关的避免措施,以帮助企业在报税过程中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错误和风险。

二、常见错误及对策1. 错误一:所得分类错误所得税报税要求对企业的各类收入进行正确分类,并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进行计税。

然而,有些企业在分类时存在误解或不够清晰,导致将收入分到错误的所得类别中,从而产生错误的纳税额。

避免措施:企业应认真研读税法法规,了解各类收入的具体分类,并根据实际情况正确划分收入类别。

同时,可以请专业税务顾问做相关咨询,确保所得税的分类准确无误。

2. 错误二:计算错误报税过程中,正确计算纳税额是十分重要的。

然而,有些企业在报税表格填写或计算过程中存在疏忽、错误或遗漏,从而导致纳税额计算错误。

避免措施:企业应当严格按照税务机关提供的报税表格填写要求进行操作,确保表格填写的准确性。

在计算过程中,可以使用专业的税务软件或请专业人士进行计算,以确保纳税额计算的准确无误。

3. 错误三:遗漏或迟延申报所得税报税有明确的时间要求,如果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报税申报,将会面临罚款等不利后果。

然而,一些企业在报税过程中遗漏了申报时间,或者故意拖延报税,导致纳税履约不及时。

避免措施: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纳税管理制度,明确报税时间节点,并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申报。

可通过设置提醒或请专人负责报税事务,确保报税的及时、准确完成。

4. 错误四:无法提供完整的报税资料所得税报税要求企业提供全面、准确的相关资料,包括收入发票、成本和费用支出明细等。

然而,一些企业由于管理不善或记录不完善,无法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导致报税流程受阻,申报失败。

避免措施: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各类资料的及时、完整收集和保存。

企业所得税清算与汇算清缴常见问题解析

企业所得税清算与汇算清缴常见问题解析

企业所得税清算与汇算清缴常见问题解析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法定税率对其经营所得进行纳税的一种税收。

而企业所得税清算是指企业在年度结束后,对一年中所发生的业务进行核算,并计算出应纳纳税金额的过程。

汇算清缴则是指在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基础上,对企业所得税进行最终结算并缴纳。

在企业所得税清算与汇算清缴的过程中,常常会遇到一些问题和困惑。

本文将对企业所得税清算与汇算清缴中的常见问题进行解析,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对这些问题。

问题一:企业清算后如何缴纳所得税?在企业所得税清算后,企业需要根据清算结果计算出所得税的金额。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周期为季度,即每季度缴纳一次税款。

因此,在企业清算后,如果计算出的所得税超过了一季度应纳税的金额,企业需要在当季度内将超过的部分补齐。

问题二:企业何时进行汇算清缴?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后,需要在下一纳税年度的3月份进行汇算清缴。

具体时间根据国家税务部门的规定而定,通常为每年的3月1日至3月31日。

企业需要根据上一纳税年度的清算结果和纳税申报表,计算出最终应纳税的金额,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缴纳。

问题三:汇算清缴时如何填报纳税申报表?企业在进行汇算清缴时,需要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申报表的填写需要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进行,包括填写企业基本信息、所得税的计算和核对等内容。

企业需要认真核实和填写相关信息,以确保准确申报和缴纳。

问题四: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哪些减免政策?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企业可以享受一些减免政策。

例如,对于小型微利企业,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适用更低的税率等。

企业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和相关政策要求,申请相应的减免政策,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申报和缴纳。

问题五:企业如何防范汇算清缴风险?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企业需要注意防范风险,避免出现纳税申报错误或不准确的情况。

首先,企业需要加强内部会计核算和税务管理,确保所得税的计算准确无误。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常见问题分析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常见问题分析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常见问题分析作者:乔嵩来源:《今日财富》2021年第15期企业的所得税收入是我国各级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也是企业财务人员每年汇缴期的重点工作。

企业所得税税收收入能否顺利征收,将对各级政府履行其职能、实施公共政策产生重大影响。

本文将指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当中存在的常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优化措施。

一、引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具有年末集中性的特点,并且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同国家相关税法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这种税会差异导致在年底较短的时间之内准确、快速的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是一项非常具有挑战性的任务。

较短的时间,较重的工作量以及较大的税会差异,导致许多企业的财会人员以及税务工作人员在汇算清缴的过程中出现纰漏以及失误的风险加大,使得税收征收工作的顺利实施受到影响。

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当中存在的常见问题(一)企业会计基础工作不扎实导致汇算出现问题当前,所得税汇算作为企业财务的一项重点工作越来越受到企业的普遍重视。

但是对于大多数企业特别是企业管理者而言,对于税收的认识往往只停留在税负这个基础的层面上,未能从企业财务的整体上来考虑所得税汇算工作。

一方面,日常财务工作不规范导致所得税汇算容易出现问题。

例如中小企业往往存在着会计人员水平不高,核算水平较低等情况。

有些企业制度虽然较多,但是没有严格执行,导致核算不规范,对员工也没有严格缴纳養老、医疗等社会保险,或者对于成本费用的列支不规范,导致白条入账。

有些企业将经营费用与企业所有者的支出混同,在应当取得合法有效票据的时候为节约“税点”未取得票据,从而导致白条入账。

这些相关内容,都形成了所得税汇算的障碍,加大了调整的工作量,同时也容易出现错误。

另一方面,所得税汇算的相关政策掌握不到位导致汇算出现问题。

近年来,随着“双创”政策的推进,导致中小微企业大量增加,而财务人员或者办税人员的素质未得到较好的提升,使得一些企业对于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视同销售或者免征增值税应计入所得税应税所得额等基本政策都理解的不清楚。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常见错误表现资料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常见错误表现资料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常见错误表现由于企业财务、会计处理方法与国家有关税收法规存在一定差异,同时,岁末年初时间紧,各企业都要在较短的期限内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加之受利益因素影响,总有那么一些企业法人要求其财会人员想尽方法,少计算应缴的企业所得税,这不仅容易使一些企业财会人员在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工作中发生这样那样的错误,更重要的是给后来接受此类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带来很大的审计难度和风险。

为此,笔者结合自身实践并综合有关同仁的经验,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中的常见错误归纳如下,以期求对接受此类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能起到微薄的帮助。

一般说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常见错误,主要表现在该调增应纳税所得的未调增应纳税所得,该调减应纳税所得的未调减应纳税所得,以及资产类项目计税基础确定不当等该调整未调整这三个方面,其在实务中的具体表现又是多种多样的。

一、应调增未调增应纳税所得的常见错误表现——延迟确认的会计收入未调增应纳税所得。

实务中主要有这样两种错误情形。

一种情形是企业对照合同和发货情况,将对方分期付款取得的收入记入预收账款,在会计处理上是正确的,是属于延迟确认的会计收入,但对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企业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也就是说应将此分期付款取得的收入作为计税收入,调增应纳税所得,而不少企业未调增应纳税所得;另一种情形是企业对照合同,将一次性收取的下一年度或以后几个年度的租金收入,作为延迟确认的会计收入记入非当期收入类科目,这是正确的,但不作为当期的计税收入就不对了,因为按《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视同销售取得的收入未调增应纳税所得。

视同销售取得的收入在会计上一般不确认为会计收入,但对照《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作为销售货物收入计入当期的应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常见错误表现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常见错误表现
人 员和接 受此 类业务 的注册 会计 师能从 中得到 受益 。
【 关键词 】 企业所得税
汇算清缴
常见错误表现
应纳 税 所 得 ;( 2)在 生产 经 营 活 动 中发 生 的需 要 资本 化
的 利息 费用 ,未 调增 应 纳 税 所得 ;( 3)从 其 关联 方接 受
由 于企 业 财务 、会计 处 理 方法 与 国 家有 关 税 收法 规 存 在 一定 差 异 ,同时 ,岁 末 年初 各 企业 都 要 在 较 短 的期 限 内完成 企 业 所得 税 汇算 清 缴 工 作 ,时 间 紧 .加之 受 利 益 因 素影 响 ,这 不 仅容 易 使一 些 企 业 财 会 人员 在 汇算 清 缴 企业 所 得 税工 作 中发 生 这 样 那样 的 错误 ,更 蘑要 的是 给 后来 接 受此 类 审 计业 务 的注 册会 计 师 ,带 来 很 大 的审 计难 度 和 风 险 。为此 ,笔 者结 合 自身实 践 并综 合 有 关 同 仁 的经 验 ,将 企 业所 得 税 汇算 清 缴 审核 中的 常 见错 误 作 归纳 整 理 , 以期求 对 接 受此 类 审 { 业 务的 注册 会 计 师 能 t -
所得 ,而 常被一 些企业 漏掉 。 9 因发 生 损 失收 取 的 责任 人 赔偿 和 保 险赔 款 未调 增 . 应纳 税 所得 。企 业发 生 损 失 ,对 已作 为损 失处 理 后又 收 回 的责 任人 赔 偿 和 保 险赔 款 ,也 应作 为计 税 收入 ,调 增 应纳 税 所得 ,可 有些 企 业在 汇 算 清缴 中也 未能 调增 应 纳
税 所 得 。还 有些 企业 对 已经 作 为 损失 处 理 的 资产 ,在 以
2企 业 为投 资 者 或 者职 工 支付 的商 业 保 险 费 以及超 .

企业所得税申报常见错误及解决方案

企业所得税申报常见错误及解决方案

企业所得税申报常见错误及解决方案企业所得税申报是企业必须要完成的一项工作。

然而,由于涉及到的事项繁多,很容易出现各种不正确的申报情况。

对于企业而言,不正确的申报除了会影响企业正常的经营,也有可能会引来财务部门、税务部门的质疑,也许还会带来依法纠正的行政处罚。

下面,我们将针对企业所得税申报常见错误及解决方案进行一些解析,以便企业管理者可以更好地掌握申报的技巧。

一、常见错误1. 错报会计准则:会计准则是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基础。

如果企业会计误报准则,所得税也就相应错误了。

一些企业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通过误报会计准则,以此牟利。

这是违法的行为。

因此,企业必须充分了解会计准则,准确进行会计报表编制。

2. 漏报适用优惠政策:现在,国家对不同类型的企业会施行不同的优惠政策,如果企业没有充分利用好这些政策,就会产生额外的纳税负担。

例如,知名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如果企业没有进行佐证,没有填写准确,就很容易漏报或者误报,导致企业不必要的税负增加。

3. 税前成本、税前费用的确认:很多企业对税前成本、税前费用的确认存在误区。

例如,对借款利息的确认、营销费用、折旧费用等,如果确认不准确,则会出现缺口和影响,进而影响企业所得税的申报。

4. 非规范会计记录、资料不全:好的会计记录是企业进行正常申报的前提条件。

会计记录不规范、资料不全,则会导致企业所得税申报的不准确和不可靠。

同时,如果企业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没有合理保存会计原始凭证,就会让企业所得的利润失去法律依据,进而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以上就是企业所得税申报中常见的4个错误情况,这些都需要企业管理层保持高度注意力;二、解决方案1. 准确把握会计准则。

企业所得税申报涉及到会计准则,因此,企业要准确打牢会计准则基础。

企业要了解到不同类型的会计准则,与实际经营情况相符合、一一对应。

企业要对准确的会计准则进行记录,以避免出现误解、导致企业不必要错误的税负。

2. 充分了解和使用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利润按规定缴纳给国家的税金。

作为我国国家的主要税种之一,企业所得税对于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在企业所得税的征管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影响了税收的征收和管理效率。

为此,我们有必要对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关的建议,以期能够帮助税务部门更好地处理企业所得税的征管工作。

一、存在的问题1. 审计不深入。

在企业所得税的征管过程中,审计的深入度不足,导致了部分企业征税情况不够清晰,影响了税收的征收效率。

2. 纳税申报不规范。

一些企业在纳税申报过程中存在虚假报税、漏报税等行为,导致了税收的漏税现象严重。

3. 税收管理不严格。

一些税务部门在对企业所得税的征管中管理不严格,导致了一定范围内的税收逃避现象。

4. 监管不到位。

一些企业所得税的征管监管工作不到位,导致了税收的不确定性,影响了税收的征收效率。

5. 征纳衔接不顺畅。

一些企业在纳税过程中存在征纳衔接不顺畅的情况,影响了税收的征管和管理效率。

二、建议1. 深化审计工作。

在企业所得税的征管过程中,建议加大审计力度,深化审计工作,确保税收的清晰性和准确性。

2. 加强纳税申报监管。

在纳税申报过程中,建议加强对企业的纳税申报监管,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申报,杜绝虚假报税、漏报税等行为。

4. 加大监管力度。

在对企业所得税的征管中,建议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对企业的征管工作做到位,提高税收的征管效率。

通过对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相信在税收部门的积极努力下,可以更好地处理企业所得税的征管工作,提高税收的征管效率,为国家的财政收入做出更大的贡献。

【税会实务】企业所得税核算时的常见错误

【税会实务】企业所得税核算时的常见错误

【税会实务】企业所得税核算时的常见错误1.公司出资购买房屋、汽车等,但权利人却为股东或个人,而不是付出资金的单位,有些单位仍照提折旧,依税法,该固定资产的折旧及相关的保险费用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因此从节税的角度来看,产权在公司名下是有利的。

2.某些外资企业仍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职工福利费列入有关成本费用科目,依税法规定,外资企业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计提职工福利费,而应据实列支入相关成本费用,且如实际支出超过工资总额的14%,应做企业所得税纳税调增(注:新企业所得税法已无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计提的规定)。

3.未成立工会组织的、未取得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单据的,仍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工会经费,该项计提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4.不按照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和净残值率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又未做纳税调整,有的公司存在跨纳税年度补提折旧(根据相关税法的规定,以前年度应计而未计的成本费用不得补计),建议大家在通常情况下,尽可能依据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和残值率计提折旧,以免增加纳税调整的工作量或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

5.生产性企业在计算生产成本时,记账凭证后未附料、工、费耗用清单,无成本计算依据,给人以胡拼乱凑做假账之嫌。

6.开办费在开业的当年全额计入当期管理费用而未做相应的纳税调增,以后年度也未做纳税调减,依税法应从开业的次月起分五年平均摊销(注:新企业所得税法暂未见明确规定)。

7.未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为了人为地减少企业所得税税负,没有依据的随意计提期间费用,或在年末预提无合理依据的费用,税局可能不会认可。

8.员工以发票定额报销,或采用过期票、连号票或税法限额(如餐票等)报销的发票虚假报销。

造成这些费用不能税前列支的可能。

9.有些公司长期经营且规模越做越大,但却又人为地长期做亏损,违反常理,易被税局检查或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可能更不划算。

会计是一门操作性很强的专业,同时,由于会计又分很多行业,比如工业企业会计、商业企业会计、酒店企业会计、餐饮企业会计、金融企业会计等等。

所得税计算中的常见错误与避免方法

所得税计算中的常见错误与避免方法

所得税计算中的常见错误与避免方法在税收领域中,所得税是一项重要的税种,企业和个人都需要在计算所得税时遵循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

然而,由于税法的复杂性和变化性,常常容易出现一些常见的错误。

本文将介绍所得税计算中常见的错误,以及如何避免这些错误。

一、错误一:遗漏收入项目在所得税计算中,最常见的错误之一是遗漏收入项目。

企业或个人可能忽视了一些收入来源,导致所得税计算结果不准确。

例如,企业可能忘记将某些非货币收入计入所得税申报表中,或者个人可能忽略了兼职工作所得。

为避免这种错误,企业和个人都应该建立完善的收入记录系统,确保所有收入都得到准确记录。

同时,定期进行收入和支出的核对,及时发现并纠正遗漏的收入项目。

二、错误二:错误的减税或豁免操作减税和豁免是企业和个人在所得税计算中常用的手段,可以合法降低纳税额。

然而,错误的减税或豁免操作可能导致所得税计算结果不准确,甚至违反了税法规定。

为避免这种错误,企业和个人应该对减税和豁免的操作要求有充分的了解,确保符合相关条件和规定。

同时,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税务机构,以确保税务处理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三、错误三:计算基础错误在所得税计算过程中,计算基础的准确性至关重要。

常见的计算基础错误包括数学计算错误、单位转换错误以及遗漏某些调整项目等。

为避免这种错误,企业和个人应该将所得税计算过程分解为多个步骤,逐步计算,避免将多个计算过程混合在一起导致错误。

同时,使用计算器或计算机软件进行计算,减少计算错误的可能性。

四、错误四:错误的税务筹划税务筹划是企业和个人在所得税计算中常用的手段,可以通过合理的资产配置和业务结构调整来降低纳税额。

然而,错误的税务筹划可能导致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税务风险。

为避免这种错误,企业和个人应该合法合规地进行税务筹划,充分了解和遵守相关税法和规定。

同时,建议寻求专业的税务顾问的帮助,制定合理的税务筹划方案,并进行风险评估和法律合规性检查。

五、错误五:未及时更新税法变化税法是一个动态的领域,经常会发生变化。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当心这8大填报错误[税务筹划优质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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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财务人员每年都需要面对的一项工作,随着税收征纳的不断规范,纳税申报表的填报也在不断的更新,《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表》2017版,在填报方面又有哪些改变与调整呢?填报中哪些填报细节容易忽视呢?
今天就来同大家讲一讲,《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表》2017版,填报中容易忽视的错误点,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项目一:《企业基础信息表》填报错误提示
容易忽视的错误点:
1、在“103资产总额(万元)”的填报中,为企业全年资产总额季度平均数,而非“月度或年度平均”,单位为万元,而非“元”;
2、在“104从业人数”的填报中,为企业全年平均从业人数,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而非仅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
3、年度平均值的计算公司为: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4、哪些总机构属于“汇总纳税企业”?
(1)总机构、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都有对当地机构进行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责任,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别接受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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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常见错误表现研究【摘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是企业税务筹划的重点,是我国税务征收工作的重中之重。

卓有成效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能够确保国家税源的完整性,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税收申报的质量,维护税收的公正性。

企业及税务机关要想卓有成效的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请教工作任务,首先需要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能够充分认识到常见汇算清缴实务过程中存在的误区,从而在实际工作中有效的应对。

本文主要对我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常出现的误区进行分析归纳,以期为我国企业财会人员和税务工作人员提供借鉴。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常见错误税务筹划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年末集中性,及其与现行企业财务会计处理以及国家相关税收法规的差异性,使得在年底较短的时间内准确、快速地完成各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变得十分的困难。

紧迫的时间、繁重的工作量、较多的差异性容易使一些企业财会人员及税务工作人员在汇算清缴的过程中出现纰漏或者操作失误,而这些错误的存在往往会造成税收征收的不真确,以及审计人员工作难度上升和风险的增加等不良影响。

本文结合我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实践,归纳总结汇算清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错误,并就其中较为常见的错误进行详细表述,以期为业内人士提供微薄帮助。

通过归纳总结我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可以发现,下列三类错误是汇算清缴过程中较为常见的类型,且这三类常见的错误在具体的实践中表现的形式往往又是多种多样的。

一、应调减未调减应纳税所得的常见错误表现在应调减未调减应纳税所得常见的错误中根据会计业务形成的不同,可以划分的种类也比较多,但总体上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不准许扣除的成本费用未调整应纳税所得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中不准许扣除的成本费用未调整应纳税所得的错误形式是这类型下错误中较常见的一种。

通常情况下,成本费用类应纳税错误主要表现为三种形式。

第一种形式为票据列支不合规且成本费用未调整纳税所得。

在实务中,一些企业的票据列支常常会出现票据“无抬头”或者“抬头企业或者单位不具体明确”亦或者应用自然人作为票据抬头的情况,有些企业甚至应用以前年度发票作为现阶段成本费用的列支的依据。

这些问题的出现和存在都严重违背了税法中的真实性原则。

对这些项目企业在纳税申报时应当调整纳税所得额,而现实的情况企业却没有进行调整。

第二种是核算不准和核算不正确造成的成本费用多结转未调整纳税所得情形。

这种情形最典型的表现为一些企业成本核算及结转方法更换的随意性,没有遵循会计核算方法的统一性原则。

对于多结转的成本费用也没进行纳税所得调整。

第三种是工资薪酬没有实际发放未调整纳税所得的情形。

税法对应付职工薪酬税前扣除的情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能够在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酬应当是企业实际发放,且属于合理范围内的工资,对于那些没有实际发放的工资,就应当进行纳税所得调整,但在实际工作中却存在很多企业不进行调整的情况。

2、权益性投资所得应纳税所得调整不符合规定权益性投资主要是指股息、红利等权益性工具投资所得。

对于这类所得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才予以进行税前扣除,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进行纳税所得调整。

这种情形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常见的错误主要分为两种情形。

一种情形是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它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或者红利的收益,没有按照税法规定进行应纳税所得调整。

第二种情形是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的非居民企业从与其有联系的企业实体取得红利或者股息的投资收益,未能按照规定进行纳税所得调整。

3、从事农、林、牧、渔等享有税收减免项目的所得未调减应纳税所得这类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错误常常是由于企业混淆全额减免与减半之间的区分造成的。

按税法规定,企业从事下列项目:蔬菜、谷物等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的所得,应全额调减应纳税所得,而有的企业减半调减;也有一些企业对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项目的所得,应减半调减应纳税所得,而一些企业则是全额调减。

4、符合环保、节能等税收减免条件项目的应纳税所得调整不符合规定一些企业从事符合国家所明确规定的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的所得,按税法规定,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可全额调减应纳税所得,第四年至第六年只能减半调减应纳税所得,而有些企业在第四年至第六年仍然全额调减应纳税所得5、创投企业未按规定调减应纳税所得少数创投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不是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而是按照其投资额的80%或更多甚至于全额调减应纳税所得。

二、应调增未调整应纳税所得的常见错误表现1、企业代员工或者投资者支付的各类保险及超出标准的部分,为进行调增应纳税所得税法对企业代员工及投资者支付的商业保险、财产保险、医疗保险等费用及其超出标准的部分的税法调整情况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依据税法,这些项目资金的发生应当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所得,但在实践中,许多企业并没有按照规定执行。

2、视同销售取得的收入未进行应纳税所得调增视同销售一般来讲是指其实质上已经具备了销售的条件,但在会计上一般不进行收入确认,但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第25条中,对此种情况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即应当视同销售的非货币性交换,如捐赠、抵债、筹资、应付职工薪酬等情况,其发生的收入金额应当计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

但在实际的汇算清缴过程中,许多企业对于用于代替应付职工薪酬的企业自有产品没有进行应纳税调增。

(三)导师制的作用大众化教育背景下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是否有必要?调查结果显示,在被调查的我院04、05级93人中,有79%的学生认为实行本科生导师制对于本科生培养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82%的教师认为有利于因材施教和学生的个性发展;有利于教学与科研相结合;有利于充分发挥教师教书育人的主体作用;有利于密切师生关系,增进师生友谊。

可见,绝大多数师生对大众化教育背景下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的认识具有高度的一致性。

(四)结论通过调查和比较分析,我院本科生导师制在实行过程中仍存在不少有待解决的问题,归纳为以下几点:一是本科生导师制形式化程度较浓厚,活动方式比较单一,师生比例不协调,师生间沟通交流较少,本科生导师制难于真正发挥作用。

二是导师制指导内容不够规范。

导师对自身职责和工作目标不够明确,部分导师难于做到尽职尽责。

三是导师制考评机制缺乏科学性,且与之配套的制度不健全和不完善,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效果及导师的工作积极性。

三、完善本科生导师制的对策和建议(一)结合实际,加强针对性指导指导方式应结合我院师资条件、教学科研状况、学生素质、班主任和辅导员制度等实际,选择不同类型。

目前,本科生导师制基本上分为综合导师制、年级导师制、英才导师制等不同类型。

由于我院班主任和辅导员制度的存在,与综合导师制必然产生职能上的重复,难于协调两种制度的职能,加之生师比问题突出,因而不适宜采用。

而英才导师制由于其覆盖面过小,闲置和浪费了导师资源,因而也不适宜采用。

相对而言,年级导师制由于主要是针对低年级学生的大学生活适应、学习方法、专业发展和职业规划的指导,可以有效地克服供需不平衡的问题,加之高年级的学生已经具备了较强的独立自主能力,就不再需要配备导师了,因而比较适宜。

同时,为求得导师制的良好效果,应加强指导的针对性和多样性,如利用电话相互联系或网上交流、导师经常下寝室、学生经常登门请教等加强学生与导师间的交流与了解,为导师制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导师应根据学生的专业特长、学习兴趣和个性特征,制订并实施具体计划,通过导师论坛、专题讲座、谈心交流、学业辅导等形式,采取集中和个别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经常性的、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此外,在指导要求上,既要倡导导师找学生,也要要求学生主动找导师,发挥两方面的积极性,形成良性互动,以增强指导实效。

(二)强化导师队伍,明确导师职责在进行导师筛选的过程中,挑选专业业务好、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老师担当本科生的导师是本科生导师制在实施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近几年,随着我校扩大招生,学生数量急剧增加,但与此相对应的师资队伍建设却严重滞后,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本科生导师的数量不能适应本科生导师制发展的要求。

为此,我们认为一方面应严格控制学生规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以稳定导师队伍,激发导师工作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可适当招收部分在读研究生来充实导师队伍,使师生比保持在理想状态。

此外,应明确导师职责,这既是加强导师工作管理的必要手段。

也是衡量和考评导师工作的客观依据。

具体而言,本科生导师的职责大概分为以下几项:一是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培养计划,对学生的专业学习、选课过程给予指导。

二是定期组织学习讨论,让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引导学生了解学科前沿情况,对学生的发展方向提出建议。

三是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促进学生个性健康、充分地发展。

(三)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考评体系一是学院应建立导师培训制度,提供有关信息,使导师懂得如何去导。

如为保证导师能有效地指导学生选课,教学管理部门可利用课余时间让导师集中学习学分制的有关管理规定,使导师了解学分制的管理模式、选课过程的操作;学院和各系可组织导师学习,使其了解本专业培养计划,熟悉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与选修课等课程的安排情况;学院可为导师提供所指导学生的有关信息,如学习、奖惩、家庭情况,以便于导师因材施教;学工部门应向导师发布毕业生就业行情及市场信息,以方便导师为学生就业出谋划策。

二是完善导师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具体考评办法,对导师在任期内的德、能、勤、绩定期进行考核并记入档案,对导师的考核要充分听取学生的意见,要把考核结果与教师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晋升、岗位聘任和奖酬金结合起来。

学校可设立本科生导师奖励基金,对工作突出的优秀导师进行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行导师职责、考核不合格的导师加强教育管理,甚至取消其导师资格。

三是建立健全监督体制,采取灵活多样的监督方式,如在学工或教科办设立意见箱,向广大学生做定期导师成果调查,接受学生提出的建议和批评;加强监督网络,拓宽监督渠道,保障言路畅通等。

[参考文献][1]李达轩,曾凡东.本科生导师制的探索与实践[N].光明日报,2003-06-06.[2]周萍,樊如放.我国本科生导师制实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教学研究,2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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