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实际发生费用年度汇总表
研发费用分配明细表模板-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研发费用分配明细表模板-范文模板及概述示例1:在研发项目中,研发费用分配明细表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具,它帮助管理团队清晰地了解研发项目的费用分配情况,进而做出合理的决策。
在撰写这篇文章时,我将介绍研发费用分配明细表的作用、内容和格式,以及提供一个模板供读者参考使用。
首先,研发费用分配明细表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帮助管理团队了解研发项目的费用构成,包括人工成本、设备耗材、外包服务等;2. 指导管理团队合理分配研发经费,确保研发项目的顺利进行;3. 为项目进展和成本控制提供决策支持。
其次,研发费用分配明细表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项目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起止时间等;2. 费用类别,如人工成本、设备耗材、外包服务等;3. 费用项目明细,记录具体的费用支出情况,包括费用金额、支出时间、支出事由等;4. 费用汇总,对各项费用进行合计,体现整体费用支出情况。
最后,我将提供一个研发费用分配明细表模板供读者参考使用。
这个模板包括项目基本信息、费用类别、费用明细和费用汇总等部分,并已经设置好相关的字段和公式,读者只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入具体数据即可使用。
通过本篇文章的介绍和模板的提供,读者可以更好地了解研发费用分配明细表的作用和内容,同时也能更便捷地制作和使用这一重要工具,为研发项目的管理提供有力支持。
示例2:在企业的研发活动中,研发费用的分配和计量是非常重要的,不仅可以掌握研发投入的情况,也能够为企业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在这个过程中,研发费用分配明细表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它可以清晰地展示研发费用的具体项目和支出情况,帮助企业进行有效的资金管理和控制。
研发费用分配明细表模板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研发费用项目:明细列出了各个研发活动的具体项目,包括研究人员工资、实验材料、设备采购等费用项目。
2. 费用支出明细:列出了每个研发费用项目的具体支出情况,包括支出时间、支出金额、支出对象等信息,方便企业对研发费用进行跟踪和管理。
公司各部门费用统计表格模板
公司各部门费用统计表格模板
1. 部门名称,列出公司所有部门的名称,以便清晰地标识各个
部门。
2. 费用分类,将费用按照不同的分类进行列举,比如人工成本、办公费用、市场推广费用、设备维护费用等等,以便对各项费用进
行分类和统计。
3. 预算金额,列出每个部门在预算期内被分配的费用预算金额。
4. 实际金额,记录每个部门实际发生的费用支出金额,可以根
据具体情况按月、季度或年度进行统计。
5. 差异金额,计算每个部门的实际费用支出与预算金额之间的
差异,以便及时发现费用超支或节约情况。
6. 负责人,记录每个部门的负责人,以便在需要时进行沟通和
协调。
在填写这个表格模板时,需要确保及时准确地记录各个部门的
费用支出情况,以便公司管理层及时了解各部门的经营状况,做出相应的决策和调整。
同时,这个表格模板也可以作为公司财务报告的重要依据,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总之,公司各部门费用统计表格模板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管理工具,它可以帮助公司全面了解各部门的费用支出情况,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经济效益。
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试行办法》政策条文
浏览字体:大中小《试行办法》政策条文来源:省科技厅发布日期:2008-12-08第一条为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保证企业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落实和加强税收管理、提高行政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费,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研究开发活动是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产品、技术和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活动,包括新产品研究开发、新技术研究开发和新工艺研究开发。
第四条下列各项不属于研究开发活动:㈠企业已经掌握的技术方案,包括已经完成产业化开发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㈡通过简单改变尺寸、参数、排列,或者通过类似技术手段的变换实现的产品改型、工艺变更以及材料配方调整活动;㈢一般设备维修、改装、常规的设计变更及其已有技术直接应用于产品生产的活动;㈣一般检验、测试、鉴定、仿制和应用活动;㈤软件复制和无源代码的程序编制活动;㈥其他非研究开发活动。
第五条研究开发活动要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的技术政策和产业政策。
对属于国家和广东省限制和淘汰禁止类的产品、技术、工艺项目,不得享受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
第六条申请享受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应该是不重复的、具有独立时间、财务安排和人员配置的研究开发活动。
同一研究开发项目不得重复享受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
研究开发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㈠研究开发项目有关技术参数(标准)优于或达到国家有关部门、全国(世界)性行业协会等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提供的测定科技“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技术、产品”等技术参数(标准);㈡研究开发项目有关获得新知识、创造性的运用新知识以及技术的实质改进是企业所在技术(行业)领域内被同行业专家公认的、有价值的进步。
“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表四)
附件5“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样式)填报说明:1.本表属于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附注之一,应当随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2.本表是根据所有上年未完成及本年新设置的项目的“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填报;3.根据项目编号,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研发形式”、“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项目实施状态选项”、“委托方与受托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选项”、“是否委托境外选项”和相关贷方发生额明细逐项目按序号一至七过入汇总表“项目明细”内。
4.研发形式:《自主研发“研发支出”辅助账》“研发形式”填写为自主研发,《委托研发“研发支出”辅助账》“研发形式”填写为委托研发,《合作研发“研发支出”辅助账》“研发形式”填写为合作研发,《集中研发“研发支出”辅助账》“研发形式”填写为集中研发;5.委托方与受托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选项:研发形式为“委托研发”填写“存在”或“不存在”,研发形式为“自主研发”、“合作研发”、“集中研发”不需填写本选项;6.是否委托境外选项:研发形式为“委托研发”的填写“委托境内”或“委托境外”,研发形式为“自主研发”、“合作研发”、“集中研发”不需填写本选项;7.研发成果和研发成果证书号:项目实施状态为“已完成”的填写研发成果和研发成果证书号,项目实施状态为“未完成”的研发成果和研发成果证书号不需填写本选项;8.序号7.1“其中: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存在关联关系的委托研发)”:(1)当“委托方与受托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选项”为不存在,且“是否委托境外选项”为委托境外时,序号7.1等于序号7;(2)当“委托方与受托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选项”为存在,且“是否委托境外选项”为委托境外时,序号7.1等于序号一至六的合计;9.序号9“九、当期费用化支出可加计扣除总额”:(1)当项目明细中“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为费用化且“研发形式”为委托研发、“委托方与受托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选项”为存在时=[序号8+最小值(其他相关费用序号6合计,序号8.1)-序号7.1]×80%,其中,“最小值”是指其他相关费用序号6合计与序号8.1相比的孰小值(下同);(2)当项目明细中“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为费用化且“研发形式”为委托研发、“委托方与受托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选项”为不存在时=(序号7-序号7.1)×80%;(3)当项目明细中“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为费用化且“研发形式”为自主研发、合作研发和集中研发时=序号8+最小值(其他相关费用序号6合计,序号8.1);(4)其他情形不需填写本栏次;10.序号9.1“当期资本化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率”:(1)当项目明细中“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为资本化且“项目实施状态选项”为已完成、“研发形式”为委托研发、“委托方与受托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选项”为存在时={[序号8+最小值(其他相关费用序号6合计,序号8.1)-序号7.1]×80%}/序号一至六的合计×100%;(2)当项目明细中“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为资本化且“项目实施状态选项”为已完成、“研发形式”为委托研发、“委托方与受托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选项”为不存在时=[(序号7-序号7.1)×80%]/序号7×100%;(3)当项目明细中“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为资本化且“项目实施状态选项”为已完成、“研发形式”为自主研发、合作研发和集中研发时=[序号8+最小值(其他相关费用序号6合计,序号8.1)]/序号一至六的合计×100%;(4)其他情形不需填写本栏次;(5)“当期资本化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率”应当记录在对应的无形资产明细账上,以便用于计算归集《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序号10.1“其中:准予加计扣除的摊销额”;11.第1行“期初余额”:应当按照所有上年资本化支出未完成项目的“研发支出”辅助账期初借方余额对应费用明细项目的汇总额填报;12.第2行“本期借方发生额”:应当按照所有上年未完成、本年新设置的项目的“研发支出”辅助账借方发生额对应费用明细项目的汇总额填报;13.第3行“本期贷方发生额”:应当按照所有上年未完成、本年新设置的项目的“研发支出”辅助账贷方发生额对应费用明细项目的汇总额填报;14.第4行“其中:结转管理费用”:当“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为费用化支出时,对应的项目明细合计,其中,对应的序号9“当期费用化支出可加计扣除总额”等于“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为费用化支出行次的合计;15.第5行“其中:结转无形资产”:当“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为资本化支出且“项目实施状态选项”为已完成时,对应的项目明细合计;16.第6行“期末余额”:应当按照所有本年末资本化支出未完成项目的“研发支出”辅助账期末借方余额对应费用明细项目的汇总额填报。
“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
附件5纳税人纳税20XX 金额单填报说明:11.第1行“期初余额”:应当按照所有上年资本化支出未完成项目的“研发支出”辅助账期初借方余额对应费用明细项目的汇总额填报;12.第2行“本期借方发生额”:应当按照所有上年未完成、本年新设置的项目的“研发支出”辅助账借方发生额对应费用明细项目的汇总额填报;13.第3行“本期贷方发生额”:应当按照所有上年未完成、本年新设置的项目的“研发支出”辅助账贷方发生额对应费用明细项目的汇总额填报;14.第4行“其中:结转管理费用”:当“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为费用化支出时,对应的项目明细合计,其中,对应的序号9“当期费用化支出可加计扣除总额”等于“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为费用化支出行次的合计;15.第5行“其中:结转无形资产”:当“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为资本化支出且“项目实施状态选项”为已完成时,对应的项目明细合计;16.第6行“期末余额”:应当按照所有本年末资本化支出未完成项目的“研发支出”辅助账期末借方余额对应费用明细项目的汇总额填报。
5.委托方与受托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选项:研发形式为“委托研发”填写“存在”或“不存在”,研发形式为“自主研发”、“合作研发”、“集中研发”不需填写本选项;6.是否委托境外选项:研发形式为“委托研发”的填写“委托境内”或“委托境外”,研发形式为“自主研发”、“合作研发”、“集中研发”不需填写本选项;7.研发成果和研发成果证书号:项目实施状态为“已完成”的填写研发成果和研发成果证书号,项目实施状态为“未完成”的研发成果和研发成果证书号不需填写本选项;8.序号7.1“其中: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存在关联关系的委托研发)”:(1)当“委托方与受托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选项”为不存在,且“是否委托境外选项”为委托境外时,序号7.1等于序号7;(2)当“委托方与受托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选项”为存在,且“是否委托境外选项”为委托境外时,序号7.1等于序号一至六的合计;9.序号9“九、当期费用化支出可加计扣除总额”:(1)当项目明细中“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为费用化且“研发形式”为委托研发、“委托方与受托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选项”为存在时=[序号8+最小值(其他相关费用序号6合计,序号8.1)-序号7.1]×80%,其中,“最小值”是指其他相关费用序号6合计与序号8.1相比的孰小值(下同);(2)当项目明细中“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为费用化且“研发形式”为委托研发、“委托方与受托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选项”为不存在时=(序号7-序号7.1)×80%;(3)当项目明细中“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为费用化且“研发形式”为自主研发、合作研发和集中研发时=序号8+最小值(其他相关费用序号6合计,序号8.1);(4)其他情形不需填写本栏次;10.序号9.1“当期资本化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率”:(1)当项目明细中“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为资本化且“项目实施状态选项”为已完成、“研发形式”为委托研发、“委托方与受托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选项”为存在时={[序号8+最小值(其他相关费用序号6合计,序号8.1)-序号7.1]×80%}/序号一至六的合计×100%;(2)当项目明细中“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为资本化且“项目实施状态选项”为已完成、“研发形式”为委托研发、“委托方与受托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选项”为不存在时=[(序号7-序号7.1)×80%]/序号7×100%;(3)当项目明细中“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为资本化且“项目实施状态选项”为已完成、“研发形式”为自主研发、合作研发和集中研发时=[序号8+最小值(其他相关费用序号6合计,序号8.1)]/序号一至六的合计×100%;(4)其他情形不需填写本栏次;(5)“当期资本化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率”应当记录在对应的无形资产明细账上,以便用于计算归集《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序号10.1“其中:准予加计扣除的摊销额”;1.本表属于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附注之一,应当随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2.本表是根据所有上年未完成及本年新设置的项目的“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填报;3.根据项目编号,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研发形式”、“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项目实施状态选项”、“委托方与受托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选项”、“是否委托境外选项”和相关贷方发生额明细逐项目按序号一至七过入汇总表“项目明细”内。
“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样式)
附件5填报说明:9.序号9“九、当期费用化支出可加计扣除总额”:(1)当项目明细中“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为费用化且“研发形式”为委托研发、“委托方与受托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选项”为存在时=[序号8+最小值(其他相关费用序号6合计,序号8.1)-序号7.1]×80%,其中,“最小值”是指其他相关费用序号6合计与序号8.1相比的孰小值(下同);(2)当项目明细中“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为费用化且“研发形式”为委托研发、“委托方与受托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选项”为不存在时=(序号7-序号7.1)×80%;(3)当项目明细中“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为费用化且“研发形式”为自主研发、合作研发和集中研发时=序号8+最小值(其他相关费用序号6合计,序号8.1);(4)其他情形不需填写本栏次;10.序号9.1“当期资本化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率”:(1)当项目明细中“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为资本化且“项目实施状态选项”为已完成、“研发形式”为委托研发、“委托方与受托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选项”为存在时={[序号8+最小值(其他相关费用序号6合计,序号8.1)-序号7.1]×80%}/序号一至六的合计×100%;(2)当项目明细中“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为资本化且“项目实施状态选项”为已完成、“研发形式”为委托研发、“委托方与受托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选项”为不存在时=[(序号7-序号7.1)×80%]/序号7×100%;(3)当项目明细中“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为资本化且“项目实施状态选项”为已完成、“研发形式”为自主研发、合作研发和集中研发时=[序号8+最小值(其他相关费用序号6合计,序号8.1)]/序号一至六的合计×100%;(4)其他情形不需填写本栏次;(5)“当期资本化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率”应当记录在对应的无形资产明细账上,以便用于计算归集《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序号10.1“其中:准予加计扣除的摊销额”;11.第1行“期初余额”:应当按照所有上年资本化支出未完成项目的“研发支出”辅助账期初借方余额对应费用明细项目的汇总额填报;12.第2行“本期借方发生额”:应当按照所有上年未完成、本年新设置的项目的“研发支出”辅助账借方发生额对应费用明细项目的汇总额填报;5.委托方与受托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选项:研发形式为“委托研发”填写“存在”或“不存在”,研发形式为“自主研发”、“合作研发”、“集中研发”不需填写本选项;6.是否委托境外选项:研发形式为“委托研发”的填写“委托境内”或“委托境外”,研发形式为“自主研发”、“合作研发”、“集中研发”不需填写本选项;7.研发成果和研发成果证书号:项目实施状态为“已完成”的填写研发成果和研发成果证书号,项目实施状态为“未完成”的研发成果和研发成果证书号不需填写本选项;8.序号7.1“其中: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存在关联关系的委托研发)”:(1)当“委托方与受托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选项”为不存在,且“是否委托境外选项”为委托境外时,序号7.1等于序号7;(2)当“委托方与受托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选项”为存在,且“是否委托境外选项”为委托境外时,序号7.1等于序号一至六的合计;1.本表属于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附注之一,应当随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2.本表是根据所有上年未完成及本年新设置的项目的“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填报;3.根据项目编号,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研发形式”、“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项目实施状态选项”、“委托方与受托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选项”、“是否委托境外选项”和相关贷方发生额明细逐项目按序号一至七过入汇总表“项目明细”内。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表9-企业研发费用汇总表
表9
企业研发费用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汇总表中介机构(盖章):“N”为申报年度
1.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占比(%)= (研究开发费用总额÷销售收入总额)×100%
2.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额÷总收入〕×100%
3.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发费总额占研发费用总额的百分比(%)=(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发费总额÷研发费用总额)×100%
4.研究开发费用(内、外部)合计= 内部研究开发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5.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额×80%
6.总收入=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
7.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企业(盖章):
企业财务工作负责人(签章):。
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
附件5“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样式)填报说明:1.本表属于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附注之一,应当随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2.本表是根据所有上年未完成及本年新设置的项目的“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填报;3.根据项目编号,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研发形式”、“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项目实施状态选项”、“委托方与受托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选项”、“是否委托境外选项”和相关贷方发生额明细逐项目按序号一至七过入汇总表“项目明细”内。
4.研发形式:《自主研发“研发支出”辅助账》“研发形式”填写为自主研发,《委托研发“研发支出”辅助账》“研发形式”填写为委托研发,《合作研发“研发支出”辅助账》“研发形式”填写为合作研发,《集中研发“研发支出”辅助账》“研发形式”填写为集中研发;5.委托方与受托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选项:研发形式为“委托研发”填写“存在”或“不存在”,研发形式为“自主研发”、“合作研发”、“集中研发”不需填写本选项;6.是否委托境外选项:研发形式为“委托研发”的填写“委托境内”或“委托境外”,研发形式为“自主研发”、“合作研发”、“集中研发”不需填写本选项;7.研发成果和研发成果证书号:项目实施状态为“已完成”的填写研发成果和研发成果证书号,项目实施状态为“未完成”的研发成果和研发成果证书号不需填写本选项;8.序号7.1“其中: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存在关联关系的委托研发)”:(1)当“委托方与受托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选项”为不存在,且“是否委托境外选项”为委托境外时,序号7.1等于序号7;(2)当“委托方与受托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选项”为存在,且“是否委托境外选项”为委托境外时,序号7.1等于序号一至六的合计;9.序号9“九、当期费用化支出可加计扣除总额”:(1)当项目明细中“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为费用化且“研发形式”为委托研发、“委托方与受托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选项”为存在时=[序号8+最小值(其他相关费用序号6合计,序号8.1)-序号7.1]×80%,其中,“最小值”是指其他相关费用序号6合计与序号8.1相比的孰小值(下同);(2)当项目明细中“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为费用化且“研发形式”为委托研发、“委托方与受托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选项”为不存在时=(序号7-序号7.1)×80%;(3)当项目明细中“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为费用化且“研发形式”为自主研发、合作研发和集中研发时=序号8+最小值(其他相关费用序号6合计,序号8.1);(4)其他情形不需填写本栏次;10.序号9.1“当期资本化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率”:(1)当项目明细中“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为资本化且“项目实施状态选项”为已完成、“研发形式”为委托研发、“委托方与受托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选项”为存在时={[序号8+最小值(其他相关费用序号6合计,序号8.1)-序号7.1]×80%}/序号一至六的合计×100%;(2)当项目明细中“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为资本化且“项目实施状态选项”为已完成、“研发形式”为委托研发、“委托方与受托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选项”为不存在时=[(序号7-序号7.1)×80%]/序号7×100%;(3)当项目明细中“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为资本化且“项目实施状态选项”为已完成、“研发形式”为自主研发、合作研发和集中研发时=[序号8+最小值(其他相关费用序号6合计,序号8.1)]/序号一至六的合计×100%;(4)其他情形不需填写本栏次;(5)“当期资本化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率”应当记录在对应的无形资产明细账上,以便用于计算归集《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序号10.1“其中:准予加计扣除的摊销额”;11.第1行“期初余额”:应当按照所有上年资本化支出未完成项目的“研发支出”辅助账期初借方余额对应费用明细项目的汇总额填报;12.第2行“本期借方发生额”:应当按照所有上年未完成、本年新设置的项目的“研发支出”辅助账借方发生额对应费用明细项目的汇总额填报;13.第3行“本期贷方发生额”:应当按照所有上年未完成、本年新设置的项目的“研发支出”辅助账贷方发生额对应费用明细项目的汇总额填报;14.第4行“其中:结转管理费用”:当“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为费用化支出时,对应的项目明细合计,其中,对应的序号9“当期费用化支出可加计扣除总额”等于“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为费用化支出行次的合计;15.第5行“其中:结转无形资产”:当“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为资本化支出且“项目实施状态选项”为已完成时,对应的项目明细合计;16.第6行“期末余额”:应当按照所有本年末资本化支出未完成项目的“研发支出”辅助账期末借方余额对应费用明细项目的汇总额填报。
研发费用辅助明细账汇总表
附件5纳税人识纳税20XX 金额单填报说明:7.研发成果和研发成果证书号:项目实施状态为“已完成”的填写研发成果和研发成果证书号,项目实施状态为“未完成”的研发成果和研发成果证书号不需填写本选项;8.序号7.1“其中: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存在关联关系的委托研发)”:(1)当“委托方与受托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选项”为不存在,且“是否委托境外选项”为委托境外时,序号7.1等于序号7;(2)当“委托方与受托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选项”为存在,且“是否委托境外选项”为委托境外时,序号7.1等于序号一至六的合计;16.第6行“期末余额”:应当按照所有本年末资本化支出未完成项目的“研发支出”辅助账期末借方余额对应费用明细项目的汇总额填报。
11.第1行“期初余额”:应当按照所有上年资本化支出未完成项目的“研发支出”辅助账期初借方余额对应费用明细项目的汇总额填报;12.第2行“本期借方发生额”:应当按照所有上年未完成、本年新设置的项目的“研发支出”辅助账借方发生额对应费用明细项目的汇总额填报;13.第3行“本期贷方发生额”:应当按照所有上年未完成、本年新设置的项目的“研发支出”辅助账贷方发生额对应费用明细项目的汇总额填报;9.序号9“九、当期费用化支出可加计扣除总额”:(1)当项目明细中“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为费用化且“研发形式”为委托研发、“委托方与受托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选项”为存在时=[序号8+最小值(其他相关费用序号6合计,序号8.1)-序号7.1]×80%,其中,“最小值”是指其他相关费用序号6合计与序号8.1相比的孰小值(下同);(2)当项目明细中“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为费用化且“研发形式”为委托研发、“委托方与受托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选项”为不存在时=(序号7-序号7.1)×80%;(3)当项目明细中“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为费用化且“研发形式”为自主研发、合作研发和集中研发时=序号8+最小值(其他相关费用序号6合计,序号8.1);(4)其他情形不需填写本栏次;10.序号9.1“当期资本化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率”:(1)当项目明细中“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为资本化且“项目实施状态选项”为已完成、“研发形式”为委托研发、“委托方与受托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选项”为存在时={[序号8+最小值(其他相关费用序号6合计,序号8.1)-序号7.1]×80%}/序号一至六的合计×100%;(2)当项目明细中“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为资本化且“项目实施状态选项”为已完成、“研发形式”为委托研发、“委托方与受托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选项”为不存在时=[(序号7-序号7.1)×80%]/序号7×100%;(3)当项目明细中“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为资本化且“项目实施状态选项”为已完成、“研发形式”为自主研发、合作研发和集中研发时=[序号8+最小值(其他相关费用序号6合计,序号8.1)]/序号一至六的合计×100%;(4)其他情形不需填写本栏次;(5)“当期资本化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率”应当记录在对应的无形资产明细账上,以便用于计算归集《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序号10.1“其中:准予加计扣除的摊销额”;14.第4行“其中:结转管理费用”:当“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为费用化支出时,对应的项目明细合计,其中,对应的序号9“当期费用化支出可加计扣除总额”等于“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为费用化支出行次的合计;15.第5行“其中:结转无形资产”:当“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为资本化支出且“项目实施状态选项”为已完成时,对应的项目明细合计;1.本表属于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附注之一,应当随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2.本表是根据所有上年未完成及本年新设置的项目的“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填报;3.根据项目编号,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研发形式”、“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项目实施状态选项”、“委托方与受托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选项”、“是否委托境外选项”和相关贷方发生额明细逐项目按序号一至七过入汇总表“项目明细”内。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开展深圳市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开展深圳市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3.31•【字号】•【施行日期】2012.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开展深圳市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各有关企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为做好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现将深圳市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在申请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时,主管税务机关对其研究开发项目有异议的企业,可根据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备案通知书》要求,申请对相关项目进行研究开发项目鉴定。
二、申请资料(一)材料内容要求1、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申请表(附件1);2、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备案通知书;3、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必要的证明材料。
如知识产权证书或申报文件、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编制要求1、材料须胶装合订成册,加盖骑缝章,在书脊处注明公司名称及申请年度,统一使用白色封面。
如材料页数较多,应对材料逐页编制页码,并制作“材料目录”。
2、请按以下顺序装订:申请表封面,材料目录,企业基本信息表,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备案通知书,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企业年度研究开发项目实际发生费用汇总表,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审查表,项目附件清单,必要的证明材料。
3、申请表中的企业基本信息表,企业年度研究开发项目实际发生费用汇总表只需填写一份,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审查表按项目填写。
如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分属多个领域,请将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审查表及证明材料按领域分册装订,并在封面右上角注明领域。
4、企业需提交一份申请资料。
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
附件6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纳税人名纳税人识别号:称(盖章):明:1.本表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随申报表一并报送;2.本表应当按照“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填报;3.序号1“一、人员人工费用小计”:等于序号1.1至1.3的合计;4.序号1.1“1.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工资薪金”: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5.序号1.2“1.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五险一金”: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6.序号1.3“2.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1.3第7.序号2“二、直接投入费用小计”:等于序号2.1至2.8的合计;8.序号2.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材料”: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2.1第4行9.序号2.2“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燃料”: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2.2第4行10.序号2.3“研发活动直接消耗动力费用”: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2.311.序号2.4“研发活动直接消耗材料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辅助账汇总 表》序号2.4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12.序号2.5“用于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取自《“研发支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13.序号2.6“用于试制产品的检验费”: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2.6第4行23.序号5“五、新产品设计费等小计”:等于序号5.1至5.4的合计;14.序号2.7“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取自《》序号2.7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15.序号2.8“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取自《“研发2.8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16.序号3“三、折旧费用小计”:等于序号3.1加3.2;17.序号3.1“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的折旧费”: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318.序号3.2“用于研发活动的设备的折旧费”: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319.序号4“四、无形资产摊销小计”:等于序号4.1至4.3的合计;20.序号4.1“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的摊销费用”: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21.序号4.2“用于研发活动的专利权的摊销费用”:取自《“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22.序号4.3“用于研发活动的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序号4.3第4行“结转管理费用”;35.序号10.1“其中:准予加计扣除的摊销额”:应当按照以前年度及本年度对应项目的资乘以当年度摊销额合计数填报。
“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样式)
附件:纳税人识纳税20XX 金额填报说明:“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样式)6.是否委托境外选项:研发形式为“委托研发”的填写“委托境内”或“委托境外”,研发形式为“自主研发”、“合作研发”、“集中研发”不需填写本选项;1.本表附在高企申报材料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中一并报送;2.本表是根据所有上年未完成及本年新设置的项目的“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填报;3.根据项目编号,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研发形式”、“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项目实施状态选项”、“委托方与受托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选项”、“是否委托境外选项”和相关贷方发生额明细逐项目按序号一至八过入汇总表“项目明细”内。
4.研发形式:《自主研发“研发支出”辅助账》“研发形式”填写为自主研发,《委托研发“研发支出”辅助账》“研发形式”填写为委托研发,《合作研发“研发支出”辅助账》“研发形式”填写为合作研发,《集中研发“研发支出”辅助账》“研发形式”填写为集中研发;7.研发成果和研发成果证书号:项目实施状态为“已完成”的填写研发成果和研发成果证书号,项目实施状态为“未完成”的研发成果和研发成果证书号不需填写本选项;13.第6行“期末余额”:应当按照所有本年末资本化支出未完成项目的“研发支出”辅助账期末借方余额对应费用明细项目的汇总额填报。
8.第1行“期初余额”:应当按照所有上年资本化支出未完成项目的“研发支出”辅助账期初借方余额对应费用明细项目的汇总额填报;9.第2行“本期借方发生额”:应当按照所有上年未完成、本年新设置的项目的“研发支出”辅助账借方发生额对应费用明细项目的汇总额填报;10.第3行“本期贷方发生额”:应当按照所有上年未完成、本年新设置的项目的“研发支出”辅助账贷方发生额对应费用明细项目的汇总额填报;11.第4行“其中:结转管理费用”:当“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为费用化支出时,对应的项目明细合计;12.第5行“其中:结转无形资产”:当“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为资本化支出且“项目实施状态选项”为已完成时,对应的项目明细合计;5.委托方与受托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选项:研发形式为“委托研发”填写“存在”或“不存在”,研发形式为“自主研发”、“合作研发”、“集中研发”不需填写本选项;。
研究开发费的立项和申报流程
研究开发费的立项申报研究开发项目,是指不重复的,具有独立时间、财务安排和人员配置的研究开发活动。
一、立项的一般业务流程:1、立项和预算管理(1)项目的申请和批准;(2)预算的编制和批准。
2、研究开发方法及技术路线3、现有研究开发基础4、研究开发项目组人员名单5、计划工作进度6、人员管理(1)研发机构的设立、研发人员的组织和聘用;(2)工作记录;(3)绩效考核;(4)薪酬的计算、支付和记录。
7、设备、材料管理(1)设备、材料的购置申请;(2)设备、材料的验收;(3)设备、材料的领用和记录。
8、委托外部研究开发(1)委托外部研究开发的申请和审批;(2)委托外部开发成果的验收;(3)付款和记录。
9、结项管理(1)项目的总体评议和成果鉴定;(2)预算差异分析。
文字叙述、流程图等方式记录上述业务流程。
二、立项的方法和分类1、自主开发类(1)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2)自主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报告;(3)自主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运作情况报告和专业人员名单;(4)《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自主开发类)。
2、集中开发类(1)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委托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2)集中研究开发协议或合同,该协议或合同应明确规定参与各方在该研究项目中的权力和义务、费用分摊方法等内容;(3)集中研究开发项目的立项书、研究开发费用预算表;(4)集中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报告和专业人员名单;(5)参与研发的各成员企业税务登记证编号、成员企业名称、所在省市、征管税务局(所)、成员企业分享收益比例和研发项目费用支出分摊明细情况;(6)《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集中开发类)。
3、合作开发类(1)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合作开发协议或合同(合同或协议应规定参与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费用结算、承担、分摊等方法,研究成果或收益的处理方法,受托方或合作方或成员单位的税务登记号、企业名称、详细地址、征管税务局等内容);(3)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报告;(4)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报告和专业人员名单;(5)《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合作开发类)。
“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样式)
附件5
纳税人识
纳税人20XX 人(签责人:
填报说明:
“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样式)
2.根据项目编号,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研发形式”、“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项目实施状态选项”、“是否委托境外选项”和相关贷方发生额明细逐项目按序号一至八过入汇总表“项目明细”内。
3.是否委托境外选项:研发形式为“委托研发”的填写“委托境内”或“委托境外”,研发形式为“自主研发”、“合作研发”、“集中研发”不需填写本选项;
4.研发成果和研发成果证书号:项目实施状态为“已完成”的填写研发成果和研发成果证书号,项目实施状态为“未完成”的研发成果和研发成果证书号不需填写本选项;10.第6行“期末余额”:应当按照所有本年末资本化支出未完成项目的“研发支出”辅助账期末借方余额对应费用明细项目的汇总额填报。
5.第1行“期初余额”:应当按照所有上年资本化支出未完成项目的“研发支出”辅助账期初借方余额对应费用明细项目的汇总额填报;
6.第2行“本期借方发生额”:应当按照所有上年未完成、本年新设置的项目的“研发支出”辅助账借方发生额对应费用明细项目的汇总额填报;
7.第3行“本期贷方发生额”:应当按照所有上年未完成、本年新设置的项目的“研发支出”辅助账贷方发生额对应费用明细项目的汇总额填报;
8.第4行“其中:结转管理费用”:当“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为费用化支出时,对应的项目明细合计;
9.第5行“其中:结转无形资产”:当“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为资本化支出且“项目实施状态选项”为已完成时,对应的项目明细合计;1.本表是根据所有上年未完成及本年新设置的项目的“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填报;。
企业研发组织管理情况汇总表
企业研发组织管理情况汇总表
XXXXX有限公司已于20XX年成立“研发中心”,主要从事XXXX的研究开发。
公司严格进行研究开发管理,持续完善公司内部的《产品项目管理制度》、《研发资金管理制度》、《研发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人力资源控制程序》、《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及激励奖励制度》等制度,并积极参与行业展会、内外部培训,激励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公司的科技创新能力。
近2年“中心”已开展研发项目1项,共计投入资金XXX万元,占企业近2年销售收入的XX%。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究开发费用辅助账全套模板(含附属全套EXCEL表)
168,052.70 168,052.70
87,565.97 2,038.83 1,176.00 18,748.24 53,501.65 12,101.25 5,605,132.35
研究开发投入额 (内、外部)小计
979,799.01
1,483,541.73
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辅助账汇总表
2017年
货币单位:人民币
RD13
RD14
RD15
RD16
RD17
合计
216,838.12 186,239.97
30,598.15
700,855.84 167,517.59 514,095.17
19,243.08
41,988.64 41,988.64
-
20,116.41 -
1,068,390.09
1,144,731.82
928,669.70
5,605,132.35 -
编制单位:
费用科目
研究项 目
发生额
内部研究开发投入额 1、人员人工
1.1 人员工资 1.2 人员福利 1.3 五险一金 1.4 外聘科技人员费用 2、直接投入 2.1 水电费 2.பைடு நூலகம் 原辅料、样品试剂购置费 2.3 检验检测费 2.4 仪器设备维护费 2.5 仪器设备租赁费 3、折旧费用与长期费用摊销 3.1 折旧费 3.2 长期待摊费用 4、设计费 5、无形资产摊销 6、装备调试费 7、其他费用 7.1 专利申请费用 7.2 通讯费 7.3 专家咨询及评审费 7.4 会议费 7.5 差旅费 7.6 培训费用 内部研究开发投入额小计: 8、委托外部研究开发投入额 其中:境内的外部研发投入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