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法下具有重大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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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股权稀释后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的情况下的账务处理探讨

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股权稀释后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的情况下的账务处理探讨

ACCOUNTING LEARNING145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股权稀释后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的情况下的账务处理探讨文/安小燕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因被投资单位增发股份原因造成投资单位股权被动稀释,但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情况下,怎样进行账务处理?这一问题在2006年新会计准则实施以来答案屡有变化,至今仍有争议。

本文主要涉及账务处理变化历史、实际工作中的会计分录以及目前存在争议情况三方面。

一、账务处理变化历史关于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因被投资单位增发股份原因造成投资单位股权被动稀释,但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怎样账务处理这一问题,最早的依据是2006版的企业会计准则。

相关的规定是,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被投资单位净损益以外,其他的所有者权益科目的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因此,在2006年至2011年期间,这类情况的账务处理一般是计提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然而,证监会《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1年第1期中有不同的答案,认为在上述情况的影响下,持股比例下降部分视同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按新的持股比例确认归属于本公司的被投资单位增发股份导致的净资产增加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但是,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并没有按照上面证监会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进行修改,其第十一条,仍然基本维持了2006年会计准则的规定:“投资方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而修订后的2号准则应用指南,更是把影响的会计科目确认为“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至此,应该算是尘埃落定了吧?毕竟,准则不会很频繁的修改,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股权被动稀释后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的情况下,影响的科目应该是“长期股权投资”和“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ifrs准则下成本法和权益法

ifrs准则下成本法和权益法

ifrs准则下成本法和权益法成本法和权益法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下两种常见的投资计量方法。

下面是对这两种方法的相关参考内容,无链接,不少于500字。

一、成本法(Cost Method):成本法是一种投资计量方法,适用于对小股东权益投资的会计处理。

根据成本法,投资者持有的股权被计量为支付的成本金额,无论该股权在公允价值上是否有变动。

在每个会计期间,投资者按照成本法对其投资进行核销,并确认其收益。

成本法要求将实际支付的投资额作为初始成本记录在个别资产账户中。

如果在投资期间获得分红,投资人将这部分分红作为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在财务报表中,投资人还需要披露以下相关信息:投资的发行者、发行者的所在地、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约定的分红款项等。

成本法适用于控制权不明确、投资额较小、暂无计划转售的长期股权投资。

当投资人无法独立决策对被投资公司的运营和财务政策时,成本法可以作为一种较为简单的处理方法。

然而,成本法存在的一个主要缺点是无法反映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化。

二、权益法(Equity Method):权益法是一种针对持股比例较高、对被投资公司具有重大影响力的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根据权益法,投资人将其投资的成本作为资产开始计量,但后续会计处理取决于被投资公司的盈利情况。

在权益法下,投资人在被投资公司的净利润中确认其所持投资的份额作为自己的收入,并相应地调整其投资账面价值。

同时,投资人还需要按照权益法对自己的投资持股比例进行核销,并披露相关信息,例如投资金额、所持股份的会计价值、分红金额等。

权益法适用于长期股权投资中持股比例较高且具有显著影响力的情况。

它是在有限控制权下的替代方法,以反映投资人对被投资公司的重大影响。

相对于成本法,权益法更能反映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

然而,权益法也有其局限性,如可实施权益法的条件严格,会计处理相对较为复杂,而且容易产生不一致的会计处理方法。

综上所述,成本法和权益法是IFRS下常见的投资计量方法。

母公司与子公司的会计处理

母公司与子公司的会计处理

母公司与子公司的会计处理一、引言在现代商业环境中,许多大型企业都会拥有子公司。

这些子公司通常由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并在会计上需要进行相应的处理。

本文将探讨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会计处理方法,旨在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指导。

二、子公司会计处理的基本原则1. 独立性原则:母公司与子公司应当在会计上保持相对独立的处理,确保其财务状况和业绩能够独立反映。

2. 控制关系原则:母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控制关系,确定是否对子公司进行合并处理或采用权益法处理。

3. 一致性原则:母公司与子公司的会计处理方法应当保持一致,以确保财务数据的可比性和一致性。

三、合并处理1. 合并会计处理适用于母公司对子公司具有控制权的情况。

在合并处理中,母公司应当将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纳入自己的会计报表中。

2. 合并处理的步骤:a. 首先,确定是否存在控制权。

母公司对子公司具有控制权的标准包括对子公司的经营政策、董事任命权和财务决策等方面的控制。

b. 然后,进行合并日的确定。

合并日通常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控制权的确立日,从该日起,母公司开始对子公司的资产和负债进行合并处理。

c. 最后,进行合并会计处理。

母公司应当对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进行合并处理,并在会计报表中披露相关信息。

四、权益法处理1. 权益法处理适用于母公司对子公司具有重大影响力但未完全控制的情况。

在权益法处理中,母公司按照其在子公司的股权比例计提投资收益或亏损。

2. 权益法处理的步骤:a. 首先,确定是否存在重大影响力。

母公司对子公司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标准包括持有子公司股权的比例、董事会中的代表人数等。

b. 然后,确定权益法处理适用的时间点。

母公司应当从具备重大影响力的时间点开始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

c. 最后,按照股权比例计提投资收益或亏损。

母公司应当按照其在子公司的股权比例计算投资收益或亏损,并在会计报表中披露相关信息。

五、其他会计处理事项1. 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的交易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在会计报表中披露相关信息。

第 七 章长期股权投资习题

第 七 章长期股权投资习题

第七章长期股权投资一、单项选择题1.甲、乙两家公司同属丙公司的子公司。

甲公司于20×1年3月1日以发行股票方式从乙公司的股东手中取得乙公司60%的股份。

甲公司发行1500万股普通股股票,该股票每股面值为1元。

乙公司在20×1年3月1日所有者权益为2000万,甲公司在20×1年3月1日资本公积为180万元,盈余公积为1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200万元。

甲公司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为()万元。

A. 1200B. 1500C. 1820D. 4802.甲公司出资1 000万元,取得了乙公司80%的控股权,假如购买股权时乙公司的账面净资产价值为1 500万元,甲、乙公司合并前后同受一方控制。

则甲公司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万元。

A.1000B.1500C.800D.12003.A、B两家公司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独立公司。

A公司于20×1年7月1日以本企业的固定资产对B公司投资,取得B公司60%的股份。

该固定资产原值1500万元,已计提折旧400万元,已提取减值准备50万元,7月1日该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为1250万元。

B公司20×1年7月1日所有者权益为2000万元。

甲公司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为()万元。

A 1500B 1050C 1200D 12504.甲公司出资1 000万元,取得了乙公司80%的控股权,假如购买股权时乙公司的账面净资产价值为1 500万元,甲、乙公司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控制。

则甲公司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万元。

A.1000B.1500C.800D.12005. 2005年初甲公司购入乙公司30%的股权,成本为60万元,2005年末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为50万元,故计提了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0万元,2006年末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为70万元,则2006年末甲公司应恢复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万元。

A.10B.20C.30D.06.非企业合并,且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核算

三、权益法下应设置的账户
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成本) (损益调整) (其他权益变动)
四、权益法下的一般账务处理
初始投资时: (1)按照初始成本确认长期股权投资:
(2)对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
a.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 额的,不调整已确认的初始投资成本。 b.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 额的,该部分差额,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贷:银行存款 800w 营业外收入 100w (900w-800w) 09年末确认投资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投资收益 25w 25w(10w*5*50%)
疑问: 1.按这样算25w收益的话,就是只算8-12月后面的5个月50w,为什么呢??? 2.那C公司1-7月份实现的净利润都不用确认了?那又是由谁来确认这7个月实现的 利润的50%??
2、第1步是A公司在09年8月1日以后取得C公司50%的长期股权投资时的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900w
贷:银行存款 800w 营业外收入 100w 3、不管C公司全年实现多少净利润,因为A公司是从8月1日以后才取得C公司的长 期股权投资,所以C公司在8月1日以后实现的净利润,A公司才能确认为投资收益。 8月1日以前C公司实现的净利润,A公司不能确认为投资收益。所以,09年末确认 投资收益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 25w 贷:投资收益 25w(50*50%)
五、子公司为控股公司时权益法核算问题
在子公司为一个集团公司或者说其下属还 有控股子公司(对母公司而言,为孙公司)时, 母公司应以子公司的单体会计报表净利润还是 以其合并会计报表净利润来实施权益法核算是 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对此,在实务工作中存 在四种做法。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Equity method)是会计准则中一个重要的投资方式,是指投资者通过持有其他企业股票而对其产生重大影响力的投资方式。

根据这种投资方式,投资者需要以成本法记录自己对被投资企业的初次投资,并在以后的会计周期内根据自己对被投资企业的法定设立、集权和投资表决权的影响,调整其投资的账面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适用于两个主要条件:第一,投资者必须在被投资企业拥有10%到50%的普通股权;第二,投资者必须能够对被投资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财务政策等重要事项产生实质上的控制。

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投资者将其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按照成本法计入账面价值。

也就是说,投资者按照其购买股票的成本,将其投资额记录为资产,同时将其对企业产生的未分配利润记入权益。

此外,投资者还需要定期核算对被投资企业的其他交易、收益和损失的影响,以调整其投资的账面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核算过程通常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根据购买股票的成本计入投资金额,并将红利等红利收入计入股权投资。

其次,在每个会计周期结束时,计算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或权益法的价值,并与投资曾经的账面价值进行比较。

如果发现账面价值低于公允价值或权益法价值,就需要作出减值损失,并将之计入损益。

最后,当投资者出售其股权时,需要计算其投资收益,包括出售股权的收入和与股权投资相关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在会计实务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通过这种方法,投资者可以记录其对被投资企业的实质性控制和影响,使得会计报表更加真实和准确。

其次,这种方法可以使得投资者更加关注对被投资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并及时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反映企业实际的价值和投资回报。

最后,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还可以减少跨国企业之间的征税和纳税的问题,提高国际间的投资和贸易。

然而,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也有一些限制和局限性。

首先,这种方法只适用于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拥有10%到50%的普通股权,并能够对其经营和财务决第1页/共2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解释1)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解释1)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一、适用范围不同:1.成本法适用的范围(注意变化的部分)(1)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旧准则不同)(2)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2.权益法适用的范围(1)共同控制;(2)重大影响。

两种方法的比较:成本法注重的是初始投资成本,受资企业的其他变动,投资企业一般不做调整。

权益法注重受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只要受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变动了,投资企业也随之进行调整。

二、核算不同:投资单位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受被投资单位盈亏和其他权益变动的影响。

只有在被投资单位分配现金股利的时候,才确认投资收益。

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受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

因为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需要根据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进行调整的。

只要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动,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就要相应的进行调整。

所以在被投资单位实现盈利的时候,所有者权益的留存收益增加了,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要调增,确认投资收益,发生亏损时,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被投资单位分配现金股利的时候,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减少了,所以要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确认应收股利。

被投资单位其他权益发生变动时,也要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相同点和不同点一、相同点两者的投资内容相同。

在会计处理上,初始投资成本的核算内容一致,都是指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支付的全部价款,或放弃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

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以支付现金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支付的全部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

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

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 (一)权益法的定义及其适用范围权益法,是指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后,在投资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二)权益法核算 权益法的类型图示如下: 注意:教材中采用的是完全权益法。

科目设置: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投资时点) ——损益调整(投资后留存收益变动) ——其他权益变动(投资后其他) 1.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应按其差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提示】 (1)商誉=合并成本-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2)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实际上是商誉,而商誉与整体有关,不能在个别报表中确认,只能体现在长期股权投资中。

2.投资损益的确认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净亏损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为当期损益。

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提示】 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份额时,通过“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和“投资收益”科目核算。

“投资收益”体现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体现的是被投资单位资产、负债的份额。

什么是权益法权益法的解释

什么是权益法权益法的解释

什么是权益法权益法的解释权益法是适用于长期股权投资的一种会计核算方法。

那么你对权益法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店铺整理关于什么是权益法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权益法的简介当投资公司对被投资公司经营活动有重大影响能力时采用的股权投资会计处理方法,即长期股权投资账户随着投资公司在被投资公司中权益变动而加以调整,真实反映在被投资公司所拥有权益的一种方法。

国际上一般在投资比例达到或超过20%或25%时,采用权益法。

在权益法下,投资企业的投资收益就是在被投资企业税后利润中按其持有被投资企业发行在外股份的比例应分得的数额,而不管被投资企业是否以股利形式分配利润。

权益法是指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后,在投资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权益法的解释原则进行初始投资或者追加投资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或是追加投资成本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投资后,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权益的变动而相应调整,增加或是减少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共同控制或是重大影响的时候,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不再具有共同控制或是重大影响的时候,投资企业应当对被投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停止采用权益法,改用成本法核算。

对被投资企业实施控制的采用成本法核算,但在年度终了,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发行债券的手续费应当冲减资本公积购买股份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和应收股利,贷记银行存款,其中长期股权投资初始确认成本中包含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会计期间终了时,投资企业应当把在被投资企业所享有的那部分当期税后利润(亏损)确认为投资收益(损失),并且相应调增(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若实现了利润,那么应该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股票,贷记投资收益,若是亏损,则为借记投资收益,贷记长期股权投资——股票。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解读

第一章《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解读主讲:李庆贺目录一、涉及的主要准则二、准则解释的具体内容三、生效日期和新旧衔接一、涉及的主要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有关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该问题主要涉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财会〔2014〕14号)。

1.何为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解释1】权益性投资权益性投资是指为获取其他企业的权益或净资产所进行的投资。

投资者持有某企业的权益性证券,代表在该企业中享有所有者权益。

【解释2】(1)控制(2)重大影响(3)合营企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案例1】甲企业持有乙企业40%的股权,2014年12月31日投资的账面价值为2 000万元。

甲企业账上有应收乙企业长期应收款800万元,甲企业针对该项债权并没有催收计划。

假定取得投资时点被投资单位各资产公允价值等于账面价值,双方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相同。

假设1:乙企业2015年亏损额为3 000万元。

【解析】按照权益法,甲企业2015年应确认投资损失的金额=3 000×40%=1 200(万元)【会计分录】借:投资收益12 000 000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2 000 000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2 000-1 200=800(万元)假设2:乙企业2015年亏损额为6 000万元。

【解析】按照权益法,甲企业2015年应确认投资损失的金额=6 000×40%=2 400(万元)>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2 000万元。

但是存在一项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权益——长期应收款。

可以相应冲减长期应收款的金额。

【会计分录】借:投资收益24 000 000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20 000 000长期应收款 4 000 000经过处理以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0(万元)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800-400=400(万元)假设3:乙企业2015年亏损额为10 000万元。

权益法评估增值固定资产

权益法评估增值固定资产

权益法评估增值固定资产
权益法评估增值固定资产是一种会计处理方法,适用于公司持有其他公司股权且能够对该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

当被投资公司的固定资产发生增值时,投资公司需要评估该增值对自身财务状况的影响。

权益法评估增值固定资产的一般步骤如下:
1. 确定增值固定资产的价值:投资公司需要评估被投资公司固定资产的市场价值或估计价值。

2. 计算增值金额:将被投资公司的固定资产价值与之前评估的价值进行比较,计算出增值金额。

3. 考虑评估增值固定资产的影响:投资公司需要评估增值固定资产对自身的财务状况的影响,包括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影响。

4. 记入投资公司财务报表:根据评估的结果,投资公司需要相应地调整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需要注意的是,权益法评估增值固定资产是一种估计方法,因此结果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投资公司应该基于可靠的证据和专业判断进行评估,并在财务报表中透露相关的假设和参数。

此外,权益法评估增值固定资产还需要遵守相关的会计准则和
规定,例如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或国家会计准则。

投资公司应当确保其会计处理符合相关准则的要求。

财务管理:关于权益法(其他综合收益)的会计处理-

财务管理:关于权益法(其他综合收益)的会计处理-

关于权益法(其他综合收益)的会计处理 导读:例解其他综合收益的会计处理 一、与权益法有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的分类 根据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对于不具有控制,但具有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投资方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投资方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确认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投资方在确定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时,该份额的性质取决于被投资单位的其他综合收益的性质。

按照此思路,与权益法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又可细分为以下两类: (一)以后期间能够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如果被投资单位的其他综合收益属于“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类别,则投资方确认的份额也属于“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类别。

 (二)以后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如果被投资单位的其他综合收益属于“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类别,则投资方确认的份额也属于“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类别。

 目前会计准则框架内,只有一种情况属于此类,即被投资企业“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企业应当将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

” 二、相关规定 (一)企业会计准则解释7号 问: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者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后续会计期间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答:该问题主要涉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等准则。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者净资产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应当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计划终止,指该计划已不存在,即本企业已解除该计划所产生的所有未来义务。

 (二)长期股权投资准则 第十五条投资方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应当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权益法核算范围

权益法核算范围

权益法核算范围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权益法核算范围是指在合营企业中,合营企业实际控制者能对其所投资企业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下,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范围和方法。

权益法核算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核算范围包括投资企业的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等。

在权益法核算中,合营企业需要将投资企业的资产负债项纳入核算范围之内,以便全面了解投资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投资企业的收入和费用也需要在权益法核算中进行处理,以便合理计算出合营企业对投资企业的权益份额。

核算范围还包括投资企业的净利润。

在权益法核算中,合营企业需要按照其所持有的投资企业权益份额,确认其所享有的投资企业净利润。

这样可以准确反映出合营企业对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程度,并提高对合营企业财务状况的理解和分析能力。

核算范围还包括涉及关联企业的交易和其他业务活动。

在权益法核算中,合营企业需要将涉及关联企业的交易和其他业务活动纳入核算范围之内,以避免对合营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误导性影响。

通过充分考虑关联企业的交易和业务活动,可以更好地把握合营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的关系,并更好地管理合营企业的风险和机遇。

核算范围还包括对合营企业所投资企业的重大事项进行监督和评估。

在权益法核算中,合营企业需要对投资企业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进行定期监督和评估,以便及时了解投资企业的经营现状和风险状况,做出正确的决策。

通过对重大事项的监督和评估,可以更好地保障合营企业的财务利益和长期发展。

第二篇示例:权益法核算范围是指在企业合资企业或联营企业中,按照国际会计准则要求计算被投资单位的权益,并将其纳入母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进行核算的范围。

通常情况下,权益法核算范围涉及到被投资单位的股东权益和利润,以及母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和影响力。

权益法核算范围包括了被投资单位的股东权益。

在进行权益法核算时,母公司需根据其投资比例计算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价值,并将其纳入母公司的财务报表中。

权益法的概念

权益法的概念

权益法的概念:
权益法是指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企业在被投资企业权益资本中所占比例计价的方法。

这种方法的核心是将长期股权投资视为投资方在被投资单位拥有的净资产量,被投资方实现净利润、出现亏损、分派现金股利、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都会引起投资方净资产量的相应变动。

权益法的应用场景
权益法主要适用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投资。

当投资公司对被投资公司经营活动有重大影响能力时,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

权益法的具体应用
在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时,投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账户的账面价值会随着被投资企业的盈亏情况和投资企业应分得的利润份额进行调整,以反映投资的全部经济效益。

具体来说,当被投资企业实现净利润时,投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增加;当被投资企业发生亏损时,投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减少。

此外,当被投资企业分派现金股利时,投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会相应减少。

权益法的优缺点
权益法的优点在于能够真实反映投资公司在被投资公司权益中所占的实际份额,防止人为操纵利润。

然而,由于投资公司
与被投资公司毕竟是两个独立的法人,权益法的处理与法律现实相悖,因此在国外一般在投资企业能对被投资企业的股利方针施加举足轻重的影响时才采用。

权益法核算范围-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权益法核算范围-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权益法核算范围-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概述部分的内容可以参考以下内容:1.1 概述权益法核算范围是会计准则中一个重要的概念,在企业会计核算中具有广泛的应用。

它是指企业按照持股比例确定的对其关联公司或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投资进行核算的一种方法。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化,企业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变得越来越密切,涉及到的投资与合作方式也越来越多样化。

在这个过程中,权益法核算范围的概念和应用变得尤为重要。

它能够准确反映投资方对关联公司或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控制、参与情况,帮助企业更好地评估和管理投资风险。

在权益法核算范围中,投资企业按照其持股比例确认对关联公司或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投资金额,并根据其所享有的权益按比例确认相应的投资收益或损失。

这一核算方法能够客观地反映企业对关联公司或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投资回报状况,有助于投资方和被投资方之间的交流和协商。

然而,权益法核算范围的确定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根据不同的会计准则和实践要求,确定权益法核算范围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如股权比例、实际控制权、企业关系等。

同时,权益法核算范围也受到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限制和规范。

本文将对权益法核算范围的相关概念、应用、影响因素等进行深入探讨。

通过对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的综述和分析,旨在全面了解权益法核算范围的意义和作用,为企业的投资决策和风险评估提供参考依据。

1.2文章结构1.2 文章结构:本文主要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引言部分主要对权益法核算范围进行概述,介绍了本文研究的背景和目的。

首先,指出了权益法核算范围对于企业的重要性和意义,引起读者的兴趣。

然后,简要描述了文章的结构,包括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的内容和安排。

最后,明确了本文的研究目的,即对权益法核算范围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讨。

正文部分将依次介绍三个要点。

在第一个要点中,将详细阐述权益法核算范围的概念和内涵,包括权益法的基本原理和核算方法。

同时,探讨权益法核算范围的界定和划分,以及与其他会计核算方法的比较和联系。

权益法成本法

权益法成本法

权益法成本法在法律领域,"权益法"与"成本法"是两种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主要用于企业对投资性资产的核算。

这两种方法在财务报表上的处理方式和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各不相同。

下面将分别介绍这两种方法的基本概念及其应用。

权益法定义权益法是一种会计处理方法,用于核算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的投资。

当企业持有的股权比例达到一定标准(通常为20%以上),且能够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产生重大影响时,应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

应用在权益法下,投资方会根据其在被投资单位中所占的比例,将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或净亏损计入其投资收益或损失,相应地调整投资账面价值。

此外,被投资单位的利润分配如现金分红等也会影响投资方的投资收益。

成本法定义成本法是指企业在取得投资时以实际支付的成本作为投资的账面价值,并保持这一账面价值不变,除非存在减值情况。

该方法适用于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没有重大影响或控制力的投资。

应用使用成本法时,企业不会将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成果反映在自己的财务报表上。

只有当收到被投资单位的现金分红时,才确认为当期的投资收益。

此外,如果投资发生减值,需要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对比分析- 影响程度:权益法适用于对被投资单位有较大影响的投资,而成本法则适用于对被投资单位影响较小的情况。

- 财务反映: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的盈亏会直接影响投资方的投资收益;成本法下,则不反映被投资单位的盈亏情况。

- 会计处理:权益法需要根据被投资单位的实际经营成果进行调整,而成本法则相对简单,主要关注投资的初始成本和后续的减值情况。

在选择适当的会计处理方法时,企业需要综合考虑其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力、投资的性质以及相关的会计准则要求,以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公允性。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是指投资者通过持有其他企业的股权,获得对被投资企业的控制权或重大影响力,并以此为基础计量被投资企业的投资成本和投资收益的一种会计处理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是企业通过投资其他企业股权来获取长期投资收益的一种方式,它与短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相比,更加注重对被投资企业的长期发展和盈利能力的评估。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核心是对被投资企业的控制权或重大影响力的判断。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控制权是指投资者能够对被投资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产生支配性影响的权力。

而重大影响力则是指投资者能够对被投资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产生重要影响的权力。

投资者在决定是否采用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计量投资成本和投资收益时,需要对被投资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比例、董事会席位、关联交易等因素。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会计处理方式与短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有所不同。

在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投资者将投资成本计量为投资金额,并按照股权比例确认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或亏损。

同时,投资者还需要根据被投资企业的盈余分配政策,确认投资收益,包括股息收入、其他综合收益等。

与此同时,投资者还需要根据被投资企业的盈余分配政策,确认投资收益,包括股息收入、其他综合收益等。

与此同时,投资者还需要根据被投资企业的盈余分配政策,确认投资收益,包括股息收入、其他综合收益等。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应用范围广泛,适用于各类企业的投资活动。

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无论是国内企业还是跨国公司,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采用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计量投资成本和投资收益。

在实际操作中,投资者需要根据被投资企业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市场前景等,判断是否采用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应用对于投资者和被投资企业都有一定的优势和风险。

对于投资者来说,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可以更好地反映其对被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力,提高投资决策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权益法下分享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会计处理

权益法下分享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会计处理

权益法下分享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会计处理权益法是一种投资者对被投资单位进行投资的方法。

在权益法下,投资者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股权,可以对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需要按照权益法对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1. 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确认在权益法下,投资者需要确认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

净损益是指被投资单位在一定期间内所产生的净利润或净亏损。

投资者可以通过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或其他相关资料来确认净损益的金额。

投资者对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确认后,需要按照权益法对净损益进行处理。

根据权益法的规定,投资者有权按照其持股比例将净损益纳入自己的净利润中。

如果被投资单位产生净利润,投资者应按照持股比例确认相应的份额作为投资收益;如果被投资单位产生净亏损,投资者应按照持股比例确认相应的份额作为投资损失,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相应的处理。

3. 会计处理在权益法下,投资者需要对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在确认了净损益后,投资者应按照持股比例将其纳入自己的净利润中。

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如下:(1)确认投资收益如果被投资单位产生净利润,投资者应按照持股比例确认相应的份额作为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应在投资者的利润表上体现,直接影响投资者的净利润。

4. 其他要求除了对净损益的会计处理外,权益法还要求投资者在财务报表中对被投资单位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进行合并处理。

投资者应按照持股比例将被投资单位的资产、负债和净利润与自己的财务报表合并,以真实反映投资者对被投资单位的权益和净利润的影响。

5. 会计确认时间在进行权益法下净损益的会计处理时,投资者需要遵守相关的会计准则和法规,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投资者应密切关注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情况,及时确认净损益,了解并评估对自己的财务状况可能产生的影响。

权益法下的净损益会计处理是投资者在进行权益法投资时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

投资者需要了解权益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确认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并按照持股比例进行会计处理,以确保自己的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反映被投资单位对自己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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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权益法下具有重大影响的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实际支付款项﹣包含的股利或利息
在小时:借:长投—投资成本,贷:营业外收入这里的长投—投资成本不是初始成本。

2、合并直接费用及证券发行费用的会计处理原则(无论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
①企业合并中,合并方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直接费用,应当于发生时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②股票发行费用应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如果溢价不够冲或无溢价时则冲减留存收益。

③债券发行费用应冲减“应付债券——利息调整”,即冲减溢价或追加折价。

【提示】合并直接费用和证券发行费用无论同一控制还是非同一控制,做法是相同的。

3、初始计量-控制-同一控制下
(一)基本关键点
1、以被合并方净资产为依据
2、账面价值
3、支付对价与长期股权投资入账金额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4、同一控制下的企业之间不得确认收入或者收益,计算税金时但要以公允价值计算。

(二)合并方的一般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合并当日被投资方账面净资产×合并方取得的股份比例)
①资本公积(转让资产或代偿负债的账面价值高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差额先冲资本公积)
②盈余公积
③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当资本公积不够冲时再冲盈余公积,如果仍不够抵最后冲未分配利润)
贷:转让的资产或代偿的负债(账面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消费税
——应交营业税
(三)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账面净资产中属于投资方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合并当日被投资方账面净资产×合并方取得的股份比例)
贷:股本或实收资本(发行股份的面值或新增的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
(当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成本大于股份面值时挤入贷方,反之挤入借方,如果资本公积不够冲减的则调减留存收益)
(四)企业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取得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取得控制权日,应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1、合并日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相对于最终控制方而言的被合并方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形成的商誉
2、新增投资部分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初始投资成本-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3、新增投资部分初始投资成本与为取得新增部分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4、初始计量-控制-非同一控制下
(一)、基本关键点
1、购买行为
2、公允价值
3、确认收益
(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中,购买方应当以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一般会计分录
①如果换出的是无形资产,按正常转让方式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成本)
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无形资产(账面余额)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应交增值税
银行存款(相关费用)
营业外收入(或借记“营业外支出”)
②如果换出的是固定资产,按正常转让固定资产处理:
第一步:清理固定资产第二步:长期股权投资入账
借:固定资产清理借: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涉及增值税的,累计折旧为含税公允价值)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贷:固定资产清理
贷:固定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借:固定资产清理营业外收入(或借方:营业外支出)贷:应交税费
③如果换出的是存货,则按正常销售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④如果是换股合并方式则应作如下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按股份的公允价值入账)
贷:股本(按股票面值入账)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倒挤)
在另付发行费用时:
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贷:银行存款
(三)多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
①个别财务报表
a.原投资为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系长期股权投资
购买日初始投资成本=原投资账面价值+新增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当期投资收益。

b.原投资系公允价值计量
购买日初始投资成本=原投资公允价值+新增投资成本
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5、初始计量-重大影响的会计处理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会计处理基本一致。

6、追加投资的投资成本
A.投资企业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应按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B.原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因追加投资形成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的,应当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C.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D.投资企业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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