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船舶代理关系的建立资料讲解
船舶代理
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新成立的国内水运船舶代理应当自企业设立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 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备案。而从事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的企业,应当在开 业后30日内持营业场所证明文件和有关人员资历证明文件向交通运输部备案(具体由中国船舶代理及无船承运人 协会实施)。
设立在世界海运港口的船舶代理机构或代理人,他们对本港的情况、所在国的法律、规章、习惯等都非常熟 悉,并在从事船舶代理业务的实践中积累有丰富的经验。因此,他们经常能比船长更有效地安排和处理船舶在港 口的各项业务,更经济地为船舶提供各项服务,从而加快船舶周转、降低运输成本,提高船舶的经营效益。船舶 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大多都对自己拥有或经营的船舶在抵达的港口采用委托代理人代办船舶在港口各项业务的办 法来照管自己的船舶。世界上的各个海运港口也都普遍开设有船舶代理机构或代理行,而且在一个港口又通常开 设有多家船舶代理机构从事船舶代理业务工作。
订舱代理人
班轮公司为使自己所经营的班轮运输船舶能在载重和舱容上得到充分利用,力争做到满舱满载,除了在班轮 船舶挂靠的港口设立分支机构或委托总代理人外还会委托订舱代理人以便广泛的争取货源。订舱代理人通常与货 主和货运代理人有着广泛和良好的业务,因而能为班轮公司创造良好的经营效益,同时能为班轮公司建立起兴套 有效的货运程序。
未履行备案程序将会被处罚
根据《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由其所在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路运输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违反本规 定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分类
从事国际贸易货物运输的船舶在世界各个港口之间进行营运的过程中,当它停靠于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 所在地以外的其他港口时,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将无法亲自照管与船舶有关的营运业务。
国际船舶代理实务课件
任务一 国际船舶代理市场营销
子任务一 船舶代理市场开发
相关知识
一、船舶代理的概念
(一)国际船舶代理人的定义
(二)国际船舶代理人的作用 (三)国际船舶代理人的业务范围
(四)国际船舶代理行业的特征
任务一 国际船舶代理市场营销
子任务一 船舶代理市场开发
二、船舶营运方式
(一)班轮运输
1.班轮运输的概念
班轮运输(Liner shipping)又称为定期船运输,它是指 船舶按照事先制定的船期表,在特定的航线上,以既定的挂靠港口
顺序,经常性的从事航线上各港口之间的船舶运输
任务一 国际船舶代理市场营销
子任务一 船舶代理市场开发 相关知识
二、船舶营运方式
子任务一 船舶代理市场开发
相关知识
三、营销人员销售技巧
(一)面谈的技巧
提示面谈法 请求成交法
小点成交法
从众成交法
任务一 国际船舶代理市场营销
子任务一 船舶代理市场开发
相关知识
三、营销人员销售技巧
(二)与客户交往的技巧
交友要有长远的眼光 亲近客户要循序渐进
对付拒绝的策略
重视承诺 注重商务礼仪
一。船代市场营销的目的是在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获得船舶代
理权,达到双赢的目的。市场开发是营销工作的重点,要做好市 场开发工作,要求营销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掌握一定
的销售技巧,并掌握以下业务知识。
任务一 国际船舶代理市场营销
子任务一 船舶代理市场开发
相关知识
一、船舶代理的概念
二、船舶营运方式
任务一 国际船舶代理市场营销
子任务一 船舶代理市场开发 相关知识
船舶代理-详解
船舶代理-详解船舶代理(Shipping Agent)目录• 1 什么是船舶代理• 2 船舶代理概述• 3 船舶代理的业务范围• 4 船舶代理关系的形式• 5 备用金的索汇、使用与结算• 6 参考文献什么是船舶代理舶代理是指船舶代理机构或代理人接受船舶所有人(船公司)、船舶经营人、承租人或货主的委托,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委托人(或被代理人)办理与在港船舶有关的业务、提供有关的服务或进行与在港船舶有关的其他法律行为的代理行为。
船舶代理人是指接受委托人的授权,代表委托人输与在港船舶有关业务和服务,并进行与在港船舶有关的其他法律行为的法人或公民。
船舶代理概述国际运输船舶在世界各港口间进行客货运输过程当中,当船舶停靠于船舶所有人功船舶经营所在地以外的其他港口时,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是无法直接管理与这些船舶有关的营运业务的。
对此,只有两种可能的解决办法:其一是在有关港口设立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的分支机构;其二是委托当地专门从事代办船舶营运业务和服务的机构或个人代办船舶在港的一切业务,即委托船舶代理这些业务。
事实上,无论一个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的资金有多么雄厚,他也不可能为自己所拥有的船舶的可能停靠港口普遍设立分支机构。
因此,委托代理人代办业务的方法是普遍采用的、更为经济和实效的办法。
设在各个港口的船舶代理机构或代理人,对本港的当地情况,所在国的法律、规章、习惯都相当熟悉,在长期从事代理的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往往能比船长更加有效地安排和处理船舶在港的各项业务,更经济地为船舶提供各项服务,从而加快船舶的周转,降低运输成本,提高船舶的经营效益。
当前,各国的船公司在绝大多数港口都彩采用这种委托代理代办船舶在港的各项业务的办法来照管自己的船舶。
世界各国的各个海运港商也都普遍设有船舶代理机构或代理行,而且在一个港口又常常开设数家船舶代理行从事船舶代理业务工作。
船舶代理业属于服务行业。
船舶代理机构或代理行可以接受与船舶货运有关的任何人的委托,业务范围非常广泛,既可以接受船方的委托,代办定期或不定期的船舶营运业务,也可以同时接受货主方或承租人的委托,代表他们办理所委托的有关业务。
船舶代理流程
船舶代理的分类
按照业务范围
船舶代理可分为货运代理和船务代理。货运代理主要负责货 物的进出口业务,船务代理主要负责船舶的进出港手续和相 关事务。
按照委托人
船舶代理可分为公共代理和自理代理。公共代理是指接受船 舶所有人或经营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服务;自理代理是指接 受货主或收货人的委托,为其办理与在港货物有关的商务、 事务和手续。
离港时
代理机构协助船方完成离港手续,包括离 港前检查、缴纳相关费用等,确保船舶顺 利离港。
在港期间
代理机构负责协调和处理船方和港口之间 的各项事务,包括货物装卸、仓储、中转 等作业,确保作业高效顺利进行。
船舶代理业务流程的注意事项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代理机构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船 舶和货物安全。
船舶代理的作用
提供专业服务
船舶代理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 专业知识,能够为委托人提供专 业、高效的服务,确保船舶在港 期间的安全和顺利运营。
沟通协调
船舶代理作为委托人与港口、海 关、边防等相关部门之间的桥梁, 能够协调沟通各方关系,确保船 舶在港期间顺利完成各项手续和 业务。
降低成本
通过船舶代理的专业服务,委托 人可以降低自行处理相关事务的 成本,提高运营效率。
高效沟通
代理人员需要与各方保持高效沟通,确保信 息传递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合法合规
代理人员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 确保操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细致入微
代理人员需要细致入微地处理各项事务,避 免出现疏漏和差错。
04
船舶代理业务管理
船舶代理业务管理概述
船舶代理业务管理是确保船舶安 全、高效运营的关键环节,涉及 船舶进出港口、装卸货、船员管
第7章 船舶代理关系的建立
第7章 船舶代理关系的建立 一、建立船舶代理关系的条件
《合同法》第396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 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据此,船舶代理关系必须经过委托人的委托和代 理人的接受,即经过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或 船舶承租人提出代理的要求并经代理人同意,船 舶代理关系方告建立。
当然,代理人在答复接受之前,应对委托事项进 行评审,如果委办事项合法可行,则可表示接受, 如果违反各港港口当局的规定和港口条件限制则 不宜接受,但应明确答复并说明原因。 二、建立代理关系的方法
⑤船舶是否超过港口限制(如吃水、净空高度等);
⑥有无超长、超重件(如有,须掌握长、宽、高及 单件重量),是否需要申请特种装卸设备;
⑦货物名称、种类、装卸数量、货物包装情况; ⑧装卸费用条款,用何提单格式,由谁签发; ⑨需否扫舱、洗舱、捆扎;
⑩需否添购燃油,淡水、垫料、伙食;
吨税执照是否到期;
有无备件交接,船员遣返、船长借支;
代理关系的建立,通常采取双方谈判,签定书面 合同的方式,也可以由委托方用函电形式(包括电 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将 委托事项告知代理,双方就委托事项和代理费达 成一致,经代理确认后生效。
三、代理关系的分类
根据代理合同期限可以将代理关系分为长期代理 关系和航次代理关系; 根据代理项目不同可以分为班轮代理和不定期船 代理;
期租 合同 郑和轮 5年 A公司 委托保护代理 委托船舶代理 委托船管代理 乙公司 支付费用 甲公司 第二委托方代理 船舶代理业务 主动提供卸货信息 B公司 郑和轮 单航次 行使 指委 权 程租 合同 郑和轮
C公司
郑和轮 天津港
5、分代理委托
船舶销售代理代理代理销售
船舶销售代理代理代理销售代理销售协议协议编号:【编号】签订日期:【日期】甲方:【代理方名称】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联系人:【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乙方:【销售方名称】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联系人:【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鉴于甲乙双方具备从事船舶销售代理业务的能力和资源,并自愿在本协议中建立代理销售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定义1.1 代理方:指甲方,是具备从事船舶销售代理业务的法务律师,拥有相应资质和经验。
1.2 销售方:指乙方,是一家船舶制造或供应商,拥有船舶销售的合法资格和能力。
1.3 代理产品:指由销售方提供的船舶产品及相关配套设备、技术与服务。
1.4 代理区域:指由甲方负责代理销售的地域范围,即【具体地区范围】。
第二条代理销售范围2.1 甲方在代理区域内,独家代理乙方的船舶产品销售。
2.2 甲方将全力代理并推广乙方的船舶产品,争取并促成销售合同的签订。
2.3 甲方负责与潜在客户进行市场调研,并提供相关销售报告和建议,以便乙方根据市场需求做出相应调整。
2.4 甲方有权在代理区域内开展宣传推广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展览会、研讨会等,以提升乙方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份额。
第三条代理权益3.1 在代理区域内,乙方认可并尊重甲方作为乙方船舶产品的独家代理商的权益。
3.2 乙方将优先向甲方供货,并保证甲方在销售过程中获得合理的利润空间。
3.3 乙方将向甲方提供必要的市场支持和销售培训,并提供关于产品的最新信息、技术和市场动态。
3.4 甲方享有从乙方获得船舶样品展示和试航的权利,以便更好地向客户展示乙方产品的优势。
第四条销售流程4.1 甲方负责了解客户需求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帮助客户选择适合的船舶产品。
4.2 甲方在客户选择乙方产品后,将向乙方提供购买意向书或采购合同,以确保双方达成有效的销售协议。
船代完全攻略——山东某公司内部培训资料
存在第二委托方代理业务的代理关系一般有如下二种情况:
A 、由租船人向港口船舶代理发出委托合同并结算港口使费,而船东为了办理诸如船员调遣 / 遣 返,加油加水,物料供应,修船,船长借支等船舶管理业务而委托代理(称为船管代理),从而建立了第二委托方代理业务。在这种情况下,委托业务的关系比较明 确,即租船人着重港口装卸业务,而船东要求代理完成其指定的船舶业务。作为代理,只要分清业务环节,分别完成租船人和船东提交的代理任务并分开结算即可。 这类情况一般发生在期租船和班轮代理业务中。
( 3 ) 第二委托方代理关系
即 除了第一委托方(一般是发出委托电并汇付港口使费和代理费的一方)以外,对同一艘船舶要求代理代办有关业务的其他委托者,统称为第二委托方。接受第二委托 方委托办理的业务即称为第二委托方代理业务。第二委托方与代理建立代理业务,通常也应有书面委托依据,并提供有关资料,汇寄备用金,同时支付第二委托方代 理费。
( 一 ) 龙口港锚地图
引航地点位于屺坶角方位 000 ,距离 2.86 海里。进港船舶如需引航,必须由船长在到达龙口港前 48 小时。主航道,位于 0 号灯浮至 12 号灯浮之间,长约 12714 米,底宽94 米,水深 12.2 米。航道上设有 0~12 号灯浮。内航道,位于 12 号灯浮至 16 号灯浮之间,长约 827 米,转弯段底宽120 米,水深 12.2 米。
当然,第二委托方也可能是以上两者以外的其它关系人,如货主,贸易方,船船管理公司等。
( 4 ) 保护代理
所谓保护代理可以理解为,在租船合同下,当船舶代理由合同一方(船方或租方)指委时,合同另一方为保护自身利益而另外指委的代理。如租船合同规定船方指委代理,租方可能指委保护代理在装 / 卸港保护自身利益。当委托确立以后,就轮到具体的业务操作了。船务代理的业务操作一般包括计划、调度、货运、外勤、服务、财务等几个环节。计划主要负责与委 托 方联系,答复有关询问,报告船舶动态,核算备用金并控制备用金的使用;调度主要负责与港方联系,安排、协调船舶作业计划,了解作业进度,将船舶动态通知港 口有关单位;货运主要负责货物单证的制作,进口放货,出口签单,报关报验,货物集疏港等与货主有关的业务;外勤主要负责与船方联系,协助船方办理有关手 续,解决相关问题,以及有关单证的制作和送递等;船舶服务主要负责船方正常作业以外的有关事项安排, 象船员遣返、就医、体检、打针,以及有关供应、修理等等,多数为船东方面的业务;财 务主要负责费用支付、账单收集、航次结账单的制作等。各个环节相互交叉,相辅相成。
国际船舶代理业务
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国际船舶代理业务是一个复杂的业务,需要代理公司具备丰富的行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首先,代理公司需要了解船舶运输的各个环节和要求,包括船舶运输的法规法规、船舶的安全和保护、船舶的装卸和配载等。
其次,代理公司需要与各个相关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包括船东、船公司、货主、港口和海关等。
代理公司需要协调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确保货物顺利、安全地运输到目的地。
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可以分为几个主要的环节。
首先是船舶的预定和配载。
代理公司需要与船东和船公司合作,根据货主的需求预定船舶,并合理地进行货物配载。
代理公司需要了解货物的特性和要求,确定合适的船舶类型和船舶载货量。
其次是船舶的进出港手续办理。
代理公司需要与港口和海关部门合作,完成船舶的进出港手续办理。
这包括船舶的申报、报关、验放等手续。
代理公司需要熟悉港口和海关的相关规定和流程,确保船舶能够顺利地进出港口。
再次是船舶的装卸操作。
代理公司需要与船公司和港口合作,安排船舶的装卸操作。
这包括货物的装卸计划制定、设备和工人的调度等。
代理公司需要确保货物能够安全地装卸到船舶上或从船舶上卸下,同时遵守相关的操作规范和安全要求。
最后是船舶的服务和供应。
代理公司需要为船舶提供各种服务和供应,包括燃油、备件、修理等。
代理公司需要与供应商和修理厂合作,及时为船舶提供所需的服务和物资。
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的核心是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代理公司需要确保货物能够准时、安全地运输到目的地,并提供合理的价格和灵活的服务方案。
为了提高服务质量,代理公司需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
代理公司还需要与行业组织和专业机构合作,加强行业交流和学习,及时了解最新的行业变化和趋势。
国际船舶代理业务是一个有着很大发展潜力的行业。
随着全球贸易的不断增长,船舶运输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将会成为全球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各个国家和地区提供高效、安全的货物运输服务。
总而言之,国际船舶代理业务是一个专业的行业,它涵盖了船舶代理、船舶经纪、船舶供应和服务等多个方面。
国际船舶代理实务课件
相关知识
一、船舶代理的概念
(一)国际船舶代理人的定义
国际船舶代理人是接受船舶所有人或船舶承租人、船舶经营人 的授权,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委托人办理船舶进出港及与船舶有关
的其他业务的中国企业法人。
任务一 国际船舶代理市场营销
子任务一 船舶代理市场开发
相关知识
一、船舶代理的概念
(二)国际船舶代理人的作用
建立长期代理关系。作为该船代公司的营销员,请你与阳光航
运公司洽谈签订长期代理协议的相关事宜,并顺利完成代理协 议的签订。
任务一 国际船舶代理市场营销
子任务二 建立船舶代理关系 任务分析
船舶代理市场营销的最终目的是获得代理权,与委托方建立代
理关系。由于船舶代理关系有多种类型。因此,为完成此任务,
三、营销人员销售技巧 四、船代拜访新客户的英文会话范例(略)
任务一 国际船舶代理市场营销
子任务一 船舶代理市场开发
相关知识
一、船舶代理的概念
(一)国际船舶代理人的定义
(二)国际船舶代理人的作用 (三)国际船舶代理人的业务范围
(四)国际船舶代理行业的特征
任务一 国际船舶代理市场营销
子任务一 船舶代理市场开发
作进出口相关货运单证,办理进出口货运的业务呢?
任务二 国际船舶代理进出口计划
子任务二 进出口业务单证 任务分析
作为代理人,应负责办理船舶进出口手续,协调船方、货方和
港口各部门,以保证装卸货顺利进行。要完成上述工作任务,进
任务一 国际船舶代理市场营销
子任务一 船舶代理市场开发
相关知识
二、船舶营运方式
(二)租船运输
1.租船运输的概念 租船运输(Tramp shipping或Shipping of Chartering) 又被称为是不定期船运输。它是一种既没有确定的船期表,也没有 固定的航线和挂靠港口,而是根据货源情况,安排船舶就航的航线, 组织货物运输的船舶营运方式。
第七章租船经纪操作实务《国际货运代理》PPPT课件
第 项
六一目
章 七
任务四 掌握租船提单操
作实务
第项 六目
章 七
一、租船提单概述
1)提单内容与格式的选择权 2)提单运输栏目 3)提单背面条款 4)提单附加条款 5)提单的签发
第项 六目
章 七
二、租船提单的制作与签发
1.《UCP600》对租船提单的规定
(1)提单必须表明受租船合同约束,同时 还需要必须是已装船提单 (2)租船合同审核 (3)装卸港填写 (4)根据《UCP600》,租船合同提单应由 船长、船东、租船人或其具名代理人签署
第项 六目
章 七
二、租船提单的制作与签发
2.租船提单签发风险的防范 (1)船长应租船人要求签发提单
①租约订明船长签发租船人所提供(as presented)提单。 ②租约订明了提单的格式
第项 六目
章 七
二、租船提单的制作与签发
2.租船提单签发风险的防范 (2)租船人或其代理签发提单
①即使租船人出具虚假提单,对于善意的提 单持有人而言,提单仍会被视为有出租人的 表面授权或外观授权而对出租人有约束力。 ②如果由船长签发提单,则可以有效避免提 单中存在欺诈性、与租约有根本性矛盾的条 款或完全不正常的条款。
6.出租人的责任与免责
(1)船舶应保证适航 (2)船长和船员应尽力执行各航次的任务, 提供所有习惯性的协助 (3)船长和船员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拒绝承 租人的命令和指示
第项 六目
章 七
二、定期租船合同主要内容
①承租人的命令和指示已超出营运方面扩展到航行及船 舶安全方面; ②承租人的命令和指示与租约无关,比如,为了图利要 求船长加满超出本航次需要的廉价燃油; ③承租人的命令和指示是不合理的或非法的 ④承租人的命令和指示超出租约的范围
国际船舶代理理论与实务
国际船舶代理理论与实务一、概述•委托船舶代理人的原因:第一,其专业知识;第二,限于委托人的财力和精力;第三,国家的行业政策。
•国际船舶代理人的分类:班轮代理人和不定期船代理人。
•班轮运输中:总代理人、接受订舱的代理人、签发提单的代理人等。
•不定期船运输中:船舶经营人的代理人、租家提名的代理人、保护船东利益的代理人、管理船务的代理人、(总代理人、再代理人)等。
Charterer’s nominated agent& Supervisory agent•根据租船合同的规定,租家有权向船东提名船舶在港口的船舶代理人;船东必须委托由租家所指定的代理人作为其船舶在港的代理人,并支付代理费及港口的各种费用。
租家提名代理人是船东的代理人。
•在租家提名代理人的情况下,船东为保护自己的利益,会另外委托一个代理人来监督租家提名代理人的代理行为。
该代理人称为监护代理人。
Husbandry agent•当船舶经营人为船舶指派了在港口的代理人后,船东为了办理那些与装卸货等运输经营无关、而仅仅与船舶管理有关的业务,如修船、更换船员等事项时,如果船舶经营人的代理人没有得到船舶经营人的委托,则就不会为船东代办有关船务管理业务,此时,船东就会委托一个船务管理代理人来代为办理有关业务。
二、国际船舶代理人•船舶代理人是指接受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或者船舶承租人的委托,为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或者船舶承租人的船舶及其所载货物或集装箱提供办理船舶进出港口手续、安排港口作业、接受订舱、代签提单、代收运费等服务,并依据法律规定设立的船舶运输辅助性企业。
由于国际船舶代理行业具有一定独特的性质,所以各国在国际船舶代理行业大多制定有比较特别的规定。
三、国际船舶代理业务范围•客货运组织:代为揽货、订舱,办理联运中转业务,签发提单,办理旅客上下船舶手续等。
•货物装卸:联系安排装卸、申请理货及货物监装、监卸,洽办货物理赔等。
•集装箱管理:办理集装箱进出口申报、安排集装箱装卸、堆存、修理,办理交接、签发交接单证等。
国际船舶代理业务
探索新的服务模式,如定制化服务、一站式服务、全程跟踪服务等,以 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
03
服务技术升级
应用先进的服务技术,如移动支付、电子提单、物联网等技术,提高服
务效率和便捷性。
专业化、个性化服务的发展
要点一
专业化服务
要点二
个性化服务
针对不同类型船舶和货物,提供专业化的代理服务,如油 轮代理、集装箱代理、散货代理等,提高服务质量和专业 水平。
船舶出口代理业务流程
签订合同
与船东签订船舶出口代理合同, 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准备资料
收集船舶相关资料,包括船舶证 书、船员名单、船舶维修记录等
。
联系船东
与船东联系,了解船舶预计离港 时间、停靠港口等详细信息。
结算费用
完成船舶出口代理业务后,与船 东结算代理费用。
安排装卸
根据船期表和货物清单,联系港 口装卸公司安排货物的装卸工作
防范措施
船舶代理人应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 研究,确保业务操作的合法性;同时建立法 律顾问团队,为业务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 支持;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
,并严格按照合同执行。
05
CATALOGUE
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的未来发展趋势
电子商务的应用与发展
电子商务平台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将逐渐向电子商务平台转型。通过建立专 门的电子商务平台,可以实现网上订舱、货物跟踪、电子提单等全程服务,提高业务效率 和客户满意度。
协助船舶进出口岸的申报和审批 工作,包括 进行沟通协调,确保船舶进出口
岸手续的顺利办理。
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帮助船方了 解进出口岸手续办理流程和注意
船舶代理协议
船舶代理协议一、协议背景船舶代理是指在船舶与港口之间进行联络和协调的工作。
船舶代理人作为船舶所有者和港口之间的中介人,负责为船舶提供各种港口服务并向船舶方提供各种信息和建议。
同时,船舶代理人需与港口、托运人、海关、海事、移民、检疫等各单位进行沟通和联系,以确保船舶安全、港口运作顺畅、货物处理和运输高效。
船舶代理人是船东、承运人或货主利益的代表,必须具备专业技能和经验。
为了保证船舶代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船方、代理人、港口的利益平衡,需要签订船舶代理协议。
本文将介绍船舶代理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应注意事项。
二、协议内容1. 协议目的协议目的是明确船舶代理人的职责和义务,保障船舶方利益和港口运作安全和顺畅。
2. 船舶代理人的职责船舶代理人应依据船方要求,提供以下服务:•订舱:协助船方进行货物订舱工作,与船方、货方和运输公司对接,确认运输细节和运价,确保货物安全、迅速、准确地运输到目的地。
•船舶管理:协助船方处理来港报告、海关手续、安全检查、船员换班、码头作业等相关工作。
•船舶装卸作业:协助船方与码头相关人员进行装卸作业,确保货物顺利装卸、转运。
•账务处理:协助船方处理与码头、托运人、货主之间的费用结算,确保费用的公正、合理、准确。
3. 船方的职责船方需遵守国家海事管理法规和国际海事行业惯例,为船舶代理人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支持,确保船舶代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协议期限协议期限一般为每个航次,具体时间由船方和船舶代理人双方协商而定。
5. 款项结算船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时间付款。
船舶代理人的服务费用应包括全部合理的费用,如清关费、码头费、通信费等,并且应有明确的账目和发票。
三、注意事项•协议签订前,应详细了解船舶代理人的背景、公司规模、运作管理能力、服务水平和资质认证情况等。
•协议应清晰列明服务内容、费用、责任和义务等条款,以减少可能的误解或纠纷。
•协议应与船舶代理人、货方、船东等相关方进行协商和沟通,达成共识并签订有效的协议。
第七章_船舶理货业务管理
13
(2)划钩理数 逐钩点清货物数量。适用于各种货物。 (3)点垛理数 在码头库场,货垛外表能点轻数字的条件下, 交接双方对货垛堆放货物件数进行点计,对双 方点计数一致时进行交接。不适用于外贸运输 货物。
11
(4)卸货结束理货 P-186
卸船结束时,理货员制作各种理货单证,经核 对签字后交理货长;理货长应正确记录完工时 间,编制理货证明书、货物残损单和货物溢短 单,并提请船长或大副签认。
12
理数和理残
理数及其方法P-189
是指在船舶装卸货物过程中,记录装卸货物的 钩数、点清每钩内的细数、计算货物数目,称 为理数,亦称计数。
2)理货交接的责任范围和界限 理货交接以货物的件数和外表作为理货交接 的责任范围,以船边或舱底作为理货交接的责 任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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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理货交接的具体做法 (1)船方委托港口的外轮理货机构代办交接手续, 货方委托港口仓管员或其他收货人代办交接手续。 (2)船货双方理货员在船边按钩交接货物。 (3)交接双方按工班结清货物件数和外表状况, 并办妥双方签证手续。
时,检查货物包装或外表是否有异常状况,剔 除残损货物,记录残损货物的积载部位、残损 情况和数目,也称分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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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物残损的类型及责任划分
(1)原残 指卸船货物起卸前在船上发现的残损和装船货物 装船前在船边发现的残损,统称为原残。卸船货物 起卸前在船上发现的残损由船方负责;装船货物装 船前在船边发现的残损由港方或货方负责。 (2)工残 指在装卸船过程中造成的货物残损,由港方负责。
(7)卸货过程中造成的工残,要取得责任者 的签认,如责任者拒不签认时,可将情况记录 备查。未经理货人员确认而卸下船的残损货物, 原则上按工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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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船务代理的概念及业务范围(一)船务代理概念我国《民法通则》对代理的特征及权利论述如下: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在代理权限内进行直接对代理人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代理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 、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2 、代理人独立进行意思表示;3 、以被代理人本人名义为法律后果,包括权利、义务、费用、损害赔偿等。
船务代理是指船舶代理公司(简称代理人),接收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租人、或与船舶运输有关的货主等(统称委托方)的委托,在法律允许和委托方授权范围内,代表委托方办理船舶到港与船舶在港的一切业务工作。
船舶代理的作用就是根据委托方的指示和授权,维护委托方在本港口的利益,即代表委托方负责船舶进出港口的操作,在港期间的管理和维护。
从事船务代理业务的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客户至上、服务第一”的观念,遵守法律法规,在委托方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时刻维护委托方的合法权益。
(二)船务代理业务范围根据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者接受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承租人、船舶经营人的委托,可以经营下列业务:1 、办理船舶进出港手续,联系安排引航、靠泊和装卸;2 、代签提单、运输合同,代办接受订舱业务;3 、办理船舶、集装箱以及货物的报关手续;4 、承揽货物、组织货载,办理货物、集装箱的托运和中转;5 、代收运费,代办结算;6 、组织客源,办理有关海上旅客运输业务;7 、其他相关业务。
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其所代理的外国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的税款。
船务代理业务范围比较广,联系面多。
其业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海运专业知识,了解有关国家的法规、海事法律,熟悉贸易合同、租船条款等国际贸易方面的业务知识,同时还应有一定的外语水平,熟悉掌握本港的自然条件,方能较好地处理业务上的问题,缩短船舶在港时间,为船方节省船期。
国际船舶代理课程说课
国际航运、国际贸易、国际物流、国际商法和英语等学科基础。
国际船舶代理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设置
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
通过理论教学,使学生掌握国际船舶代理的基本理论、业 务知识和技能;通过实践教学,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课程设置
设置国际航运、国际贸易、国际物流、国际商法和英语等 基础课程,以及国际船舶代理业务、海商法、港口业务等 核心课程。
继续教育
为了适应行业发展和提高自身竞争力,学生需要不断学习和进修,如参 加职业培训、考取相关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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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与实践操作
典型国际船舶代理案例分析
案例一
某国际船舶代理公司因未及时办理船 舶进口手续,导致船舶滞留港口,造 成巨大经济损失。
案例五
某国际船舶代理公司因未及时缴纳港 口使费,导致船舶被扣留,影响货物 运输和船舶声誉。
船舶代理的重要性
提高船舶运输效率
国际船舶代理为船舶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能够有效地协调船、港、货 等各方面的关系,缩短船舶在港停留提供专业的服务,帮助船东或货主解决各种 问题,从而降低运输成本。
保障运输安全
国际船舶代理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各种运输安全信息,为船东或货主 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服务,保障运输安全。
保船舶在港口期间的各项事务顺利进行。
船舶代理业务流程通常包括船舶靠港前、船舶在港期间和船舶
03
离港后的三个阶段。
船舶代理业务流程细节
船舶靠港前
代理与船东沟通,了解船舶预计 到达时间和货物情况,协助安排 船舶靠泊计划。
船舶在港期间
代理负责办理船舶进出口手续、 安排货物装卸、提供船舶维修和 补给等服务,确保船舶作业顺利 进行。
船舶离港后
第七章 国际船舶代理业务
第三节 备用金管理
备用金:是指委托方或第二委托方按照代理人的 要求,在建立代理关系后,预付给代理人用作支付 船舶在港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船员借支或其 他费用支出的款项.
备用金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备用金的索汇,使用 和结算
权利效力得以延伸,可以大大降低本人的交易成本,另 一方面能使民事主体不仅可以利用自己的能力和知识 参加民事活动,而且通过利用他人能力和知识使活动 能力得到极大的扩展. ➢ 代理行为:是指代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被代理人的委 托,在授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者订立合 同或进行其他民事法律行为,而其法律后果则由被代 理人承担和享有的行为。
➢ 一艘船舶的代理只有一个委托方,但同时可以有一个 或几个第二委托方.
三、船舶代理的业务范围
三、船舶代理的业务范围
➢ (一)办理船舶进出港手续,联系安排引航,靠泊和装卸. ➢ (二)代签提单,运输合同,代办接受订舱业务 ➢ (三)办理船舶,集装箱以及货物的报关手续 ➢ (四)承揽货物,组织货载,办理货物,集装箱的托运和
船公司按航次向代理人委托航次代理时,须在船舶抵 港前,以书面向船舶到达港的代理人提出委托,并在船 舶抵港前的一定时间内,将船舶规范,有关的运输合同 和货运单证寄往所委托的代理人.
对于首次来港或不经常来港船舶以及无业务合作关系 的所属船舶则必须由委托人提出书面委托才能代办委 办的事项.
二、船舶代理的种类
二、船舶代理的种类
2.租船运输下的船舶代理人 (1)船东或船舶经营人统称为船舶代理人 受托班轮船舶在港业务,包括口岸手续,安排拖轮,引
水,港口作业等. (2)租船人提名代理人 如果航次租船合同规定,租船人有权提名代理人,则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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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委托方与代理建立代理业务,通常也应有书 面委托依据,并提供有关资料,汇寄备用金,同 时支付第二委托方代理费。
存在第二委托方代理业务的代理关系一般有如下 二种情况:
(1)由租船人向港口船舶代理发出委托合同并结算 港口使费,而船东为了办理诸如船员调换/遣返、 加油、加水、物料供应、修船、船长借支等船舶 管理业务而委托代理(Husbandry Agent,称为船管 代理),从而建立了第二委托方代理业务。
如果A公司与甲公司有业务往来,而且委托甲公 司在天津负责船管代理业务,甲公司可以将A公 司委托的业务称为第二委托方代理业务。如下图2 所示 。
郑和轮
A公司 委托船管
代理
图1 保护代理关系
期租 合同
5年
郑和轮
程租 合同
单航次
B公司
行使 指委
权
委托保护 代理
委托船舶 代理
郑和轮
C公司 主动提供 卸货信息
由于B公司过去与甲公司没有业务往来,为保护 自身利益,B公司在天津港委托乙公司作为自己 的保护代理,负责监控卸货工作,并将港口使费 和代理费等通过保护代理乙公司支付给甲公司。
A公司与甲公司和乙公司过去都没有业务往来, 于是他委托天津港的丙公司为船管代理。负责船 员借支、就医、航次修理和其他属于船东负责的 有关事宜。如下图1所示 。
3、第二委托方代理关系
进行代理委托, 除了第一委托方(一般是发出委 托电并汇付港口使费和代理费的一方)以外,对同 一艘船舶要求代理代办有关业务的其他委托者, 统称为第二委托方。接受第二委托方委托办理的 业务即称为第二委托方代理业务。
委托方一般是船东或租船人或是他们的经营人。 第二委托方可以是船东、租船人、经营人,也可 以是货方或如船员公司、供应公司等其他有关方 面。
卸速度,尽量缩短船舶在港时间,以节约开支。
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代理要处理好船东和租船人 二者之间的关系,尽可能公正、如实地反映船舶 在港作业动态,特别是在缮制有关单据,如装卸 时间事实记录(S.O.F)和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 (N.O.R)等时一定要根据租约条款认真细卸,从而最大限度地满足船东和租船人的要求, 力争做到双方都满意。
为便于理解第二委托方代理和保护代理的关系, 见例题1。
例题1:
A公司拥有“郑和”轮;B公司与A公司签署了5年 的期租船合同,期租使用“郑和”轮;C公司有 散杂货需要从美国运往中国天津,于是与B公司 签定了程租船合同,单航次程租使用“郑和”轮;
在程租合同下,C公司拥有指委代理权。
C公司与甲公司有长期业务往来,于是C公司要求 B公司使用甲公司作为卸港船舶代理。于是B公司 正式委托甲公司作为“郑和”轮靠天津港时的船 舶代理人。负责船舶进/出港、靠泊、卸货等工 作和支付有关港口使费。
在这种情况下,委托业务的关系比较明确,即租 船人着重港口装卸业务,而船东要求代理完成其 指定的船舶业务。作为代理,只要分清业务环节, 分别完成租船人和船东提交的代理任务并分开结 算即可。
这类情况一般发生在期租船和班轮代理业务中。
(2)由船东向港口船舶代理发出委托合同并负责结 算港口使费,而租船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同 时委托代理,建立第二委托方代理业务,要求代 理如实反映港口情况,并办理疏港业务,加快装
宁波港现有的代理合同有分航线代理合同或总代 理委托合同,
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委托方只需根据航线计划, 向船代提供船舶到港班期,靠泊码头、上下港信 息、船舶资料和船上联系方式、船舶单航次抵港 信息、载货、单航次装载信息等,而不需要逐船 逐航次委托。
班轮公司与代理人一般都签定长期代理协议(一年 或两年),到期后双方再商定是否续签。除更换船 舶、班期调整等情况外,班轮公司不需要每航次 给代理人发通知,代理人应根据班轮公司的船期 表和船长的预计抵港电按时安排好工作。
2、航次代理关系
航次代理关系是指委托方在船舶到港前,用函电 向抵港代理提出该航次船舶委托,经代理回电确 认后,本航次代理关系即告成立。
凡委托人派船抵港装卸货物,或因船员急病就医、 船舶避难、添加燃料、物料、淡水、给养、修理 等原因抵港的国际航行船舶,均应逐航次办理委 托,船舶在港作业完成或所办理事项完成离港, 则航次代理关系即告终止。
丙公司
船管代理 业务
乙公司 保护代理
支付 费用
郑和轮
甲公司
船舶代理 业务
天津港
图2 第二委托方代理关系
郑和轮
期租 合同
5年
郑和轮
A公司
B公司
委托保护代理
程租 合同
单航次
行使 指委
权
郑和轮 C公司
委托船管代理
乙公司 支付费用
委托船舶代理 主动提供卸货信息
甲公司
第二委托方代理
船舶代理业务
郑和轮 天津港
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程租船业务中,特别是由于 租船人实力较强而具有装/卸港代理的指委权。
4、保护代理(监护代理)委托
所谓保护代理可以理解为,在租船合同下,当船 舶代理由合同一方(船方或租方)指委时,合同另 一方为保护自身利益而另外指委的代理。如租船 合同规定船方指委代理,租方可能指委保护代理 在装/卸港保护自身利益。
第7章-船舶代理关系的建立
三、代理关系的分类
根据代理合同期限可以将代理关系分为长期代理 关系和航次代理关系; 根据代理项目不同可以分为班轮代理和不定期船 代理; 根据委托方不同可以分为租家代理和船东代理等; 另外还存在第二委托方代理关系和保护代理关系。
1、长期代理关系 长期代理委托是指委托方根据船舶运营需要,事 先与代理人充分协商,以书面形式签定一次委托 长期(一年或几年)有效的代理关系。 一般来讲,班轮运输多签发长期代理委托,散货 运输以短期委托为主,一般还需要向船代支付一 定的保证金。
四、接受委托程序
接到委托方的书面委托后,首先审核委托内容, 明确委托关系。如委托事项明确、合法、资料齐 全,则应立即根据委托事项、《交通部港口收费 规则》、《交通部代理费收项目和标准》以及港 口的有关规定估算出备用金、滞期/速遣费,并 和银行账号、付款日期一起回复委托方,明确表 示愿意接受委托。
5、分代理委托
委托方往往会在挂港密集度大的国家或地区选择 一家有一定规模和信誉的代理公司作为该特定国 家或地区的所有港口的总代理,接受委托的总代 理既可以在有其分支机构的港口自己来代理,也 可以将全部业务或部分现场业务转包或分包给当 地的代理公司来做,这些接受转包业务的代理公 司即为分代理。
分代理向总代理负责,总代理向委托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