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精)
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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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商务局•【公布日期】2019.08.17•【字号】津开放〔2019〕3号•【施行日期】2019.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津开放〔2019〕3号有关区人民政府,有关委、局,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国发〔2019〕11号)精神,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天津市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9年8月17日天津市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国发〔2019〕11号),加快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国家级经开区”)开放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提升对外合作水平、提升经济发展质量,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一、推动现代产业集聚编制天津市工业布局规划、国家级经开区高质量发展规划,明确主导产业,优先布局重大产业项目。
用好现有专项资金、产业投资基金、政策性信贷,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升级,加快发展数字经济。
支持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数字产业国家级市级产业创新中心、创新型产业集群和智能制造试点。
推动石化产业向南港工业区集聚发展。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委网信办、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等部门,国家级经开区所在区人民政府,国家级经开区管理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打造创新创业特色载体,争创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
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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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送审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引导与促进第三章管理与服务第四章执法措施第五章多元解决机制第六章信用评价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宗旨】为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创新活力,营造尊重知识价值、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打造全国知识产权严格保护最优城市,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保护原则】本市知识产权保护应当遵循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的原则,坚持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相结合,以保护促创新,以保护促运用。
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平等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和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及其相关工作。
本条例所称的知识产权,是指与以下客体相关的权利:(一)发明、实用新型;(二)外观设计;(三)商标;(四)作品;(五)商业秘密;(六)地理标志;(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八)植物新品种;(九)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第四条【政府职责】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完善保护体系。
市人民政府应当对区人民政府、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第五条【部门职责】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版权、农业和农村、文化和旅游等负有知识产权保护职责的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本条例的规定,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履行知识产权保护职责。
发展改革、教育、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司法、财政、金融、商务、体育、海关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工作。
第六条【保护示范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经济功能区依照国家授权在知识产权保护的体制机制、政策措施、公共服务、信用评价等方面先行先试。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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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7.27•【字号】津政办发[2006]43号•【施行日期】2006.07.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的通知(津政办发[2006]4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要求,现将《天津市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天津市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为强化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鼓励自主创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的通知》(国办发〔2006〕2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创新型城市的目标,按照国务院的工作部署,全面加强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和落实责任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自主创新,全面提高我市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运用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二、工作目标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使保护知识产权执法能力和执法效能明显提高,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社会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明显提高,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创造、管理、保护、运用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能力得到增强,以开展保护知识产权行动为契机,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和实施天津市知识产权战略,将我市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活力强、管理和服务体系完善、实施转化顺畅、保护有力的我国知识产权中心城市之一。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2篇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2篇](https://img.taocdn.com/s3/m/8e672a6a76232f60ddccda38376baf1ffc4fe31b.png)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2篇第一篇:天津市知识产权局简介天津市知识产权局是天津市政府派出机构之一,负责天津市的知识产权工作。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依法依规,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保护创新成果和技术成果,促进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相协调。
下面,本文将介绍天津市知识产权局的职责、组织架构、工作职责等相关内容。
一、职责1.负责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规划、实施及监督管理,依法行政,接受上级领导和社会的监督;2.提出制定实施全市知识产权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相协调;3.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和专利战略规划,推动知识产权战略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机结合,切实提高全市创新发展水平和竞争力;4.组织实施全市各类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相关工作,为发明专利及品牌等知识产权所有者提供专项保护,促进知识产权创造性、创新性、有效性;5.加强与国内外知识产权组织和机构的联系与合作,扩大我市在全国和国际知识产权领域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二、组织架构天津市知识产权局下设四个处室和一个直属机构:1.行政管理处负责全局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全局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全局教育培训;安排统筹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目标任务,并进行实施、考核和评价。
2.知识产权服务处负责全局知识产权服务支持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和专利战略规划;协调推进知识产权资源整合和共享。
3.知识产权管理处负责全局各类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协调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的相关工作,为发明专利及品牌等知识产权所有者提供专项保护。
4.知识产权运营处负责全局知识产权运营工作;通过技术创新、产品、品牌等多种方式,建设知识产权财产化管理平台,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5.市级知识产权服务中心负责协调推进全市各相关单位知识产权服务网络建设和运行,统筹推进全市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
三、工作职责天津市知识产权局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制定天津市的知识产权政策、法规、规章制度等方针和政策,负责知识产权保护规划、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知识产权创新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定,定期开展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和风险分析工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宣传,提高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扩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影响力。
天津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及31个示范工业园区明细
![天津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及31个示范工业园区明细](https://img.taocdn.com/s3/m/7f75b7baaff8941ea76e58fafab069dc502247e7.png)
天津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及31个示范工业园区明细天津市,作为中国的重要沿海城市之一,拥有着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独特的地理位置。
近年来,天津市不断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各示范工业园区的建设,为城市的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本文将详细介绍天津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及31个示范工业园区的明细。
一、天津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中国政府批准设立的国家级开发区之一,旨在吸引外资、发展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
该开发区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总占地面积约98平方公里,拥有优越的港口、交通和资源优势。
经过多年的发展,天津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已经成为天津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二、天津市31个示范工业园区天津市共有31个示范工业园区,这些园区分布在不同区域,主要涵盖了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
以下是各示范工业园区的名称和主要特点:1、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包括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等领域。
2、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主要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产业。
3、天津临港经济区:重点发展港口物流、海洋工程、先进制造业等产业。
4、天津中欧先进制造产业园:主要发展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产业。
5、天津京津电子商务产业园:主要发展电子商务、互联网+等新兴产业。
6、天津滨海航空航天产业园:重点发展航空航天、新材料等产业。
7、天津滨海旅游度假区:主要发展旅游休闲、文化创意等产业。
8、天津开发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主要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汽车等产业。
9、天津武清开发区:重点发展智能制造、新材料等产业。
10、天津京津冀人工智能产业园:主要发展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兴产业。
.....(此处省略21个园区信息,避免繁琐冗长)以上是天津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及31个示范工业园区的详细介绍。
这些园区在天津市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为天津市的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城市现代化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滨海新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滨海新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b8c03b372379168884868762caaedd3383c4b519.png)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滨海新区知识产权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07.29
•【字号】津滨政发〔2010〕78号
•【施行日期】2010.07.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滨海新区,知识产权
正文
关于成立滨海新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管委会,各委、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滨海新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工作,决定成立滨海新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郭景平副区长
副组长:黄亚楼区科委主任
成员:孙玉瑄塘沽管委会副主任
李清汉沽管委会副主任
高相忠大港管委会副主任
艾亚民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周利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力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蔺雪峰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副主任
张殿武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金星区发展和改革委副主任
张文强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陈继军区商务委副主任
刘明成区教育局副局长
阚永才区科委副主任
屈雅明区公安局筹备组成员
曹晓阳区司法局副局长
杜金熊区财政局副局长
马坤区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刘恩林区环保和市容局副局长
窦峰区农业局副局长
郭善勇区卫生局副局长
陈建区文化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孙明区国资委副主任
王华忠区工商局副局长
左凤营区质监局副局长
张勇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海波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科委,办公室主任由阚永才兼任。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九日。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征集天津市第一批知识产权保护专家的通知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征集天津市第一批知识产权保护专家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c5fbe0a3a1116c175f0e7cd184254b35eefd1a1e.png)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征集天津市第一批知识产权保护专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19.11.26•【字号】•【施行日期】2019.1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正文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征集天津市第一批知识产权保护专家的通知各区知识产权局、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贯彻《天津市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2018-2020年)》精神,营造“尊重创新、尊重人才、紧密协作、严格保护”的营商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天津市知识产权局拟开展首批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专家入库专家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1.坚决拥护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工作责任心强,能够认真、公正、廉洁履行专家职责;2.社会公信力高,具有较高业务素质及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3.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累计5年以上。
(二)专业条件1.知识产权管理专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入库知识产权专家。
(1)从事知识产权服务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规则,掌握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商用化、咨询、培训等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的技能,在本领域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且执业5年以上;(2)从事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或执法工作,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国内外知识产权发展态势,熟悉知识产权相关重大战略和宏观政策,对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有全面了解;能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及服务等方面提出建设性观点和建议,能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等方面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2.专业技术专家(1)从事机械、电学、通信、医药、化学、光电技术、材料、工业设计等某一专业领域的学术研究或技术研发工作,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本技术领域国内外最新技术及市场发展动态,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资质,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工-作-业-绩---TEDA
![工-作-业-绩---TEDA](https://img.taocdn.com/s3/m/85d927a8941ea76e58fa0475.png)
工-作-业-绩---TEDA王凤菊同志业绩自评我于1987年7月大学毕业,其后就在当时负责开发区招商业务的企业室工作,从普通工作人员很快晋升为副科长,科长,并被提拔为局长助理协助局长从事招商。
在招商部门的八年时间里,我直接参与和策划了大部分重大项目的招商工作,这些项目许多目前还在支撑着开发区的主要经济发展,例如摩托罗拉,诺和诺德,康师傅等。
1995年10月我调整到现在的贸发局工作,是招商的辅助部门,在这里工作了五年,帮助企业协调了大量的海关,商检和外汇管理等方面与进出口有关的业务。
2000年8月我到与南开大学合作建立的泰达学院工作了三年,担任财务管理工作的副院长。
2003年5月至今,我在科技局任主要负责人,主要从事科技招商和科技管理工作。
这期间,天津开发区保持着连续在全国开发区的领先地位,其中科技创新指标一直排名第一,应该说是与我的工作有直接关系。
下面我重点介绍这期间的工作成绩。
一、科技工作(一)我主持了两次开发区科技政策的修订工作,以确保开发区的科技政策与时俱进并在全国开发区处于领先地位。
利用良好投资环境和政策,我组织创业中心,风险投资公司等相关部门进行了有效的招商工作,聚集了一批优秀的科技企业。
(二)我在科技局工作中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构建自主创新高地、高端产业高地”的要求,围绕开发区“二二二三四”发展战略中形成投资、科技“两个驱动”的方针,认真落实管委会的工作部署,着眼于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提升,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能力,为构筑自主创新高地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数量全市第二;技术合同交易额全市第一;连续三届国际生物经济大会在开发区顺利召开;国家超级计算天津中心落户开发区;荣获天津市人才领导小组颁发的首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称号。
(三)聚集科技资源,着力促进科技平台建设围绕着提升产业机构,完善产业链,继续加快科技平台的建设。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https://img.taocdn.com/s3/m/60a075fdc8d376eeaeaa3190.png)
索 引 号:CB0000-0104-2008-00001
主题分类:内设机构附 加 码:
发布机构: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2008-07-31
(七)贸易发展局
主要职能:负责加工贸易、机电、一般商品自动进出口许可证审批;负责管理商品配额和进出口商品许可证;负责免税设备审批,国货复进口备案,免税进口设备提前解除监管,A类企业管理评定,出口型企业确认;技术进口、技术出口、软件出口备案;指导促进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工作,管理国家限制出口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负责加工贸易联网、协调海关、商检、外管、国地税等部门,营造大通关环境;培育自主品牌,推动科技兴贸;承办国家汽车零部件出口基地日常工作;负责大项目运营协调(摩托罗拉、三星、丰田合作委员会);境外投资的审批与服务管理;主管开发区服务贸易工作,负责开发区现在物流业发展、保税物流中心(B)建设的推动、协调和运营管理;承办管委会服务外包行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事务;负责服务外包示范区的建设与协调;负责开发区会展业、商贸促进;负责开发区企业公平贸易预警信息收集、分析和传递,指导企业应对国外贸易壁垒协调解决。培育内资企业名牌企业和品牌产品;负责管委会企业运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承办领导走访企业协调与推动;日常走访企业,受理企业在运营中困难和问题的投诉,并负责协调解决。
(十二)劳动人事局
主要职能:研究和制定开发区劳动人事工作总体规划、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提出有关劳动人事工作的立法建议;推进劳动合同制的实施和管理,负责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实施就业促进和人才引进政策,建立开发区人才劳务市场,推进劳动就业服务事业社会化,对职业介绍机构的设立进行初审;负责职业技能培训和资格认定工作;综合管理职业安全卫生,负责工伤事故的处理和劳动能力的鉴定;对开发区职工工资、福利进行宏观管理,指导企业制定薪酬福利制度;研究制定开发区社会保险发展规划和政策,推动社会保险事业全面发展;负责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落实《国家公务员条例》,完善人事管理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薪酬待遇和退休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申报、评审及日常管理,负责国内外智力引进工作和博士后工作站的设立及管理。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园区的通知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园区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5702310311a6f524ccbff121dd36a32d7275c752.png)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园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22.01.07•【字号】•【施行日期】2022.0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园区的通知各有关区局: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城市、县域、园区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知识产权局现组织开展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园区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申报资格1.申报主体应为高新区、经开区及符合条件的各类园区,原则上应为原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明细见附件),同等条件下,原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优先。
2.园区管委会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建立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和跨部门协作机制。
3.知识产权政策与经济、科技等政策衔接紧密,突出质量和效益导向,园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政策合理合规。
园区具备较强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建立知识产权经费保障制度,年度知识产权专项经费占园区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不低于0.05%。
4.知识产权制度效能得到有效发挥,知识产权竞争实力充分凸显,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健全,打造推广了具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服务载体、培训机制和典型案例。
二、申报程序1.符合申报条件的园区,结合工作实际,突出特色和优势,聚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知识产权规划部署的重点任务,编制三年期的试点工作方案,经园区管委会同意后于1月28日前报区知识产权局。
2.区知识产权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出具推荐函(包括对园区申报材料的审核情况以及推荐意见),并于2月11日前将材料统一报送市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处。
3.市知识产权局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分配名额(2个)组织开展试点园区评审、公示工作。
三、申报材料1.园区管委会向市知识产权局提出申报函。
2.区知识产权局向市知识产权局提出推荐函,包括对园区申报材料的审核情况以及推荐意见。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2022年度首批拟聘技术调查员名单公示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2022年度首批拟聘技术调查员名单公示](https://img.taocdn.com/s3/m/4676472c0640be1e650e52ea551810a6f524c8f4.png)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2022年度首批拟聘技术调查员名单
公示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公布日期】2022.07.18
•【字号】
•【施行日期】2022.07.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知识产权
正文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2022年度首批拟聘技术调查员名单公示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发挥技术调查员对提高科学决策、专利行政裁决水平,我局在相关单位征集推荐了首批拟聘技术调查员。
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我局现将拟聘用为兼职技术调查员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7月25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名单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通过邮件、传真向我局知识产权保护处反映。
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请加盖公章或实名签字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2022年7月18日
附件:拟聘技术调查员人员汇总名单.
附件
拟聘技术调查员人员汇总名单。
天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笔试综合知识
![天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笔试综合知识](https://img.taocdn.com/s3/m/d06dc6ad7d1cfad6195f312b3169a4517723e5b0.png)
选择题:知识产权保护的核心目的是什么?A. 促进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正确答案)B. 限制技术传播C. 增加政府财政收入D. 减少国际贸易下列哪项不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A. 著作权B. 专利权C. 商标权D. 人身权(正确答案)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一般为多少年?A. 5年B. 10年(正确答案)C. 15年D. 20年下列哪项行为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A. 未经许可,复制他人作品并出售(正确答案)B. 在图书馆借阅他人作品C. 引用他人作品中的少量内容并注明出处D. 为个人学习目的而复制他人作品专利权人享有哪些权利?A. 独占实施权(正确答案)B. 转让权(正确答案)C. 放弃权(正确答案)D. 无限制使用权(非专利权人权利)下列哪项不属于商标侵权的行为?A. 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正确答案的反面,实际是侵权)B.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正确答案的反面,实际是侵权)C.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正确答案的反面,实际是侵权)D. 在不同种类的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且不会导致混淆(正确答案)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哪些类型?A. 文字作品(正确答案)B. 口述作品(正确答案)C. 音乐、戏剧作品(正确答案)D. 通用数表、历法、通用表格和公式(非著作权法保护对象)下列哪项是申请专利的必备条件?A. 发明创造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正确答案)B. 发明创造必须已经投入实际使用C. 发明创造必须已经发表D. 发明创造必须获得国家科技奖励。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修正草案)》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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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修正草案)》的说明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天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2.12.19•【分类】立法草案及其说明正文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修正草案)》的说明——2002年12月19日在天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李勇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修正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作如下说明。
这个《条例》已于2002年10月11日经市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请予以审议。
一、修改的指导思想和必要性《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于1985年7月20日经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并颁布实施,于1993年3月11日经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予以修正,2001年12月28日经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再次予以修正。
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明确了天津开发区的法律地位,确立了一整套适应经济开放区域发展,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法律制度,为天津开发区今天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的不断进步,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全国开发区的发展面临许多普遍的问题:政策优势相对减弱;但过分强调优惠政策而引起的无序竞争仍在加剧;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之后,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的实施,“特区政策的普及化”成为一种必然趋势,使开发区的一些优势逐渐失去:一方面开发区因为土地、劳动成本的攀升,已引起资本的部分外流;另一方面,由于经济特区和经济开发区在创立之初形成对优惠政策依赖程度过大,市场适应能力不强,出现了步履维艰的局面。
天津开发区随着形势的发展,也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比如,开发区相对独立的行政管理体制正在逐渐弱化,开发区相对于其他区域的政策优势正在丧失等等。
而环顾四周,我们可以看到,全国各地的开发区、高新区都在迅速发展,特别是在制度创新方面屡有举措,如北京中关村、上海张江、深圳高新区等。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天津市知识产权战略领导小组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天津市知识产权战略领导小组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596263eb2dc58bd63186bceb19e8b8f67c1cef6b.png)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天津市知识产权战略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1.14•【字号】津政办发[2009]3号•【施行日期】2009.01.14•【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天津市知识产权战略领导小组的通知(津政办发〔2009〕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为加强天津市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天津市知识产权战略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王治平副市长副组长:王志铭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成员:龚建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尹耀光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贾泓市经委副主任卞瑞明市商务委巡视员荆洪阳市教委副主任陈养发市科委副主任李秀林市公安局副局长高从善市司法局副局长陆丽珍市财政局副局长魏大鹏市人事局局长沈欣市农委副主任金洪跃市文化局副局长杨国彪市外办副主任刘建中市国资委总经济师王禹市工商局副局长辛志伟市环保局总工程师杨效勇市质监局副局长王生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靳方华市广电局副局长肖占鹏市版权局副局长吴爱民市信息化办总工程师袁国华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何志敏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张锐钢市滨海委副主任艾亚民市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刘力市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王富强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孙佑海市高级法院副院长王志民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肖亚农天津海关副关长李德山天津检验检疫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主任由何志敏兼任。
办公室副主任由王禹、肖占鹏兼任。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一月十四日。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表彰2011年度天津市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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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表彰2011年度天津市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12.02.13•【字号】•【施行日期】2012.0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表彰2011年度天津市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各区县知识产权局、工业集团公司,滨海新区功能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2011年,天津市知识产权工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
为鼓励先进,激励创新,进一步调动全市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市知识产权局决定,授予王明涛等32人“2011年度天津市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称号,现予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在今后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
全市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者要以先进个人为榜样,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努力推动科技中小企业发展,和各项工作开展,为加快天津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创新型城市做出更大的贡献,为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献礼!附件:2011年度天津市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名单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附件2011 年度天津市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名单(共计32 人,排名不分先后)王明涛滨海新区知识产权局明琪和平区知识产权局袁根正南开区知识产权局戈静河西区知识产权局李虹河东区知识产权局陈丽萍河北区知识产权局刘勇红桥区知识产权局张学强东丽区知识产权局刘勇津南区知识产权局于文静西青区知识产权局王卿北辰区知识产权局边晓菲武清区知识产权局申国庆宝坻区知识产权局邬廷林静海县知识产权局于在华宁河县知识产权局乔春明蓟县知识产权局朱岩滨海新区塘沽管委会科技局张兰芬滨海新区汉沽管委会科技局张文学滨海新区大港管委会科技局崔玉梅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发展局程金生天津港保税区科技发展局谢文魁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尹洁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郭建辉天津百利机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李芳天津市一轻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邹泽民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天津碱厂孙亮天津金耀集团有限公司张辉天津天铁冶金集团杜明天津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力晨天津市电力公司霍文娟天津市农业科学院。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天津市河东区知识产权战略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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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天津市河东区知识产权战略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1.19•【字号】河东政办发〔2021〕2号•【施行日期】2021.0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正文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天津市河东区知识产权战略领导小组的通知河东政办发〔2021〕2号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6〕82号)和《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的意见》(津知发管字〔2020〕5号)等文件精神,加强我区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运用工作,促进各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协调配合,河东区政府决定成立河东区知识产权战略领导小组,通知如下:一、机构设置天津市河东区知识产权战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河东区政府知识产权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主要领导担任。
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调度、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知识产权工作,并就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领导小组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公安河东分局、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产促局、区商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国资委、区统计局、区金融局、区检察院、区科协分管负责同志组成。
二、主要职能(一)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论述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
(二)及时把握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新特点,研究和确定河东区知识产权工作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解决河东区知识产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统一安排。
天津市知识产权各级政策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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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滨海新区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事业单位将不再给予国内外专利 申请和授权资助。
滨海新区知识产权政策
资助企业开展专利竞争情报分析:
鼓励企业结合自身发展,对竞争对手、竞争环境及企业自身的专利情 报进行收集、分析和综合,对其技术或战略发展趋势做出预测,形成持续 的、增值的、对抗性的核心能力,从而为企业的战略决策提供依据。2013 年,在功能区推荐的基础上,择优安排一批企业作为试点,开展专利竞争 情报分析工作,每个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资助。
关于三级政策
只要符合资助条件,三级政策都可以享受
滨海新区政策
每年下半年和转年上 半年受理
天津市政策
每年8月左右受理
开发区政策
转年4月份集中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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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减缓
专利申请费用减缓证明
对开发区内因经济困难,申请专利申请费用减缓的开发区内注册经营的企业、
机构。经专利局批准,下列专利费用可以减缓:
一、申请费(其中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不予减缓);
专利清零:对于首次申报专利的单位,不需要提供授权专利,2013 年专利申请达到5件的,给予1万元资助;专利申请达到10件以上的(含 10件,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给予2万元资助。
二、鼓励发明专利授权 年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达到2件的,给予1万元资助;年获得国内
发明专利授权达到5件的,给予3万元资助;年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达 到10件的,给予5万元资助。
二、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
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三年内的年费);
四、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
五、复审费。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85%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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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试行)
天津开发区管委会下发《关于成立开发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津开发〔2006〕70号)文件,决定成立了天津开发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作用,明确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我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我区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根据各成员单位的有关职能,制定如下主要工作职责:
一、开发区科技发展局(含知识产权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1.负责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保知办”)的日常工作,履行对全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统筹协调职能,配合各组成单位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协调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本区有关专利保护的地方性规定、政策,并组织实施。
3.负责专利行政执法,调处专利纠纷,查处冒充专利和假冒他人专利行为。
4.研究国外知识产权保护动向和趋势,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保护事宜,组织知识产权对外合作与交流活动。
5.指导企事业单位建立保护知识产权体系,开展专利保护示范工程及试点企业工作。
6.指导行业协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管理规范专利技术市场。
7.负责调查、收集、汇总、分析全区专利保护工作情况,定期进行报告。
8.及时报告有关专利保护工作的重大事件、重大侵权案件。
9.研究全区标准化知识产权保护发展战略,制定全区标准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规划,以及标准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10.加强我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的管理和保护,提高我区产品和技术标准的国际竞争力。
11.研究国外将知识产权与标准相结合构筑竞争壁垒取得竞争优势的动态和趋势,并提出建议和对策。
12.培育和做大做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名牌产品,争创中国名牌产品和天津名牌产品。
13.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配合保知办完成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二、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1.参加保知办工作,配合各组成单位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会同组织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行动和大型宣传活动。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商标管理的法律、法规,拟定本区有关保护商标权的规定、政策,并组织实施。
3.查处商标侵权、假冒及违法使用商标、侵犯商业秘密等违法行为。
4.组织著名商标的认定和管理以及驰名商标的推荐和管理工作。
指导有关单位做好服务商标、厂商名称尤其是商业“老字号”的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工作。
5.会同处理重大涉外保护知识产权事宜。
6.负责调查、收集、汇总、分析全市注册商标保护工作情况,定期进行报告。
7.及时报告有关商标保护工作的重大事件、重大侵权案件。
8.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配合保知办完成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三、开发区文化教育卫生局(含版权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1.参加保知办工作,配合各组成单位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会同组织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行动和大型宣传活动。
2.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的保护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配合主管部门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和培训。
3.依法查处音像市场侵权盗版活动,配合知识产权执法部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赋予文化部门的职责,依法查处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4.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著作权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本区有关保护著作权的规定、政策,并组织实施。
5.负责著作权行政执法,查处著作权侵权、盗版等违法行为。
6.会同解决重大涉外保护知识产权事宜。
7.负责调查、收集、汇总、分析全区著作权保护工作情况,及时报告有关著作权保护工作的重大事件、重大侵权案件。
8.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医药行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药品的行政保护。
10.配合知识产权执法部门,依法查处有关药品和医疗器械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11.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配合保知办完成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四、开发区政策研究室
1.参与制定审核开发区有关保护知识产权规定、政策,会同区知识产权局监督政府各部门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
2.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配合保知办完成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五、开发区海关
1.参加保知办工作,配合各组成单位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会同组织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行动和大型宣传活动。
2.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实施知识产权边境保护,制止侵权货物进出境。
3.会同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对侵权货物、物品进行调查和处理。
4.负责调查、收集、汇总、分析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定期进行报告。
5.及时报告有关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的重大事件、重大案件。
6.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配合保知办完成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六、开发区公安局
1.参加保知办工作,配合各组成单位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会同组织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行动和大型宣传活动。
2.依法查处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案件。
3.会同知识产权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4.负责调查、收集、汇总、分析全区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情况,定期进行报告。
5.及时报告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重大案件。
6.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配合保知办完成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七、开发区人民法院
1.协助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2.加强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其他司法部门的交流,共同分析、研究典型案例,总结审判经验,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3.定期向社会发布知识产权典型案件。
4.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配合保知办完成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八、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1.依法进行法律监督工作,协助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2.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配合保知办完成各项具体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