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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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附件1: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一、评审范围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师范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培训中心、职业高、初中学校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等级及类型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高级实验(实训)师、实验(实训)师、助理实验(实训)师。

三、评审条件(一)高级讲师1、思想政治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在称职及以上。

2、学历、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后,受聘讲师职务2年及以上。

获得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后,取得讲师任职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5年及以上。

任讲师期间取得合格的本科及以上学历至2012年底不满5年的,讲师任期须满7年。

从事地方戏曲、舞蹈及其它特殊专业(工种)技术教学工作的教师,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取得讲师任职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5年及以上。

负责学生就业培训、就业指导的老师以及长期驻厂(企业)的带队指导老师,学校的年度考核为合格并且最少有一次为优秀者,符合学历、资历条件可以按规定的任职年限晋升。

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担任班主任工作者。

不具备上述学历、资历条件,特别优秀的教师可按破格条件申报评审。

3、外语条件任现职以来,参加全国职称外语(古汉语、医古文)考试,取得B级及以上合格证(成绩合格通知单),或当年(含上一年)省级补考成绩通知单。

符合晋人职字[2007]45号文件规定的免试人员,须提供有效证件。

4、计算机应用、教师资格条件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4个以上模块合格证书。

具有中等职业学校(高中)教师资格证,或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平或发明创新,提交三篇以上CN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论文。

(5)参加过省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统编教材、编写教参工作,承担的编撰任务已经完成,同时教材、教参已公开出版使用(附原件或任务批件);或编写已交付使用、公开发行的教材、教学参考书(独立完成5万字以上);或主编校本教材(本人5万字以上)经学校组织审定(附学校审定意见)在全校同专业使用。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我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工作,根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以及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中、小学教师队伍实际,特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二条本资格条件作为中、小学教师申报和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

第三条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省各级各类中学(含职业中学、成人教育学校)、小学(含幼儿园)以及其他教育机构(包括少年宫、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等)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已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教师。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四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

任现职以来,综合考核在合格(称职)及以上。

任现职以来,在规定的年限基础上,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从下年起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对伪造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教师职务资格。

第五条学历、资历要求(一)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中师学历,从事教学工作满9年,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小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2.1979年底前从事教学工作,1995年底前取得小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教龄满20年,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小学一级教师职务6年以上。

3.1979年底前高中毕业,1995年底前参加省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教龄满20年,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小学一级教师职务6年以上。

4.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小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5.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小学一级教师职务3年以上。

江苏省中等专业学校高级讲师资格条件(试行)

江苏省中等专业学校高级讲师资格条件(试行)

江苏省中等专业学校高级讲师资格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资格标准具有本学科系统而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

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掌握教学改革和教育发展的最新动态,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较系统的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具有提出本专业新的研究方向和开拓新研究领域的能力;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教学业绩突出,教书育人,具有丰富的班主任、学生管理工作经验;具有外语和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省各类中等专业学校在职在岗的教师。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任现职期间,综合考核在合格(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从下年起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谎报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延迟3年以上。

对伪造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讲师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2年以上。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讲师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5年以上。

第五条外语要求熟练掌握一门外语(从事外语专业教学工作的教师须熟练掌握第二外国语)。

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一)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二)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三)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有关规定。

第六条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具有开展教学、科研工作所需的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参加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取得《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取得省职称办、省教育厅统一颁发的合格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

附件1: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一、评审范围全日制公、民办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学校、职业中专学校、成人中专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培训中心、职业高中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和实习(训)指导工作的、符合相关评审条件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相关规定的基础课教师、专业课教师、技术(能)课教师和实习(训)指导教师(实验师)。

二、评审等级及类型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高级实习(训)指导教师(高级实验师)、实习(训)指导教师(实验师)、助理实习(训)指导教师(助理实验师)。

三、评审条件(一)高级讲师1、思想政治条件遵守国家法律规范,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任现职期内,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

2、学历、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获得博士学位后,受聘讲师职务2年及以上;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学位后,取得讲师任职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5年及以上。

任讲师期间取得合格的本科及以上学历至2014年底不满5年的,讲师任期须满7年。

从事地方戏曲、舞蹈及其它特殊专业(工种)技术教学工作的教师,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取得讲师任职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5年及以上。

负责学生就业培训、就业指导的老师以及长期驻厂(企业)的带队指导老师,学校的年度考核为合格并且最少有一次为优秀者,符合学历、资历条件可以按规定的任职年限晋升。

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担任班主任工作者。

不具备上述学历、资历条件,特别优秀的教师可按破格条件申报评审。

3、教师资格条件具有中等职业学校(高中、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4、计算机应用、外语条件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4个以上模块合格证书。

符合晋人职字 [2005]118 号文件规定的免试人员,须提供有效证件。

任现职以来,参加全国职称外语(古汉语、医古文)考试,取得B级及以上合格证(成绩合格通知单),或当年(含。

中职教师资格证的报名条件

中职教师资格证的报名条件

中职教师资格证的报名条件摘要:1.中职教师资格证的类别2.中职教师资格证的报名条件3.中职教师资格证的考试内容4.中职教师资格证的学历要求5.中职教师资格证的普通话水平要求6.中职教师资格证的专业要求7.中职教师资格证的面试报名条件正文:中职教师资格证是教师资格证考试的一个类别,其报名条件有一定的要求。

报考中职教师资格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思想品德:遵守宪法与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申请人员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 或街道办事处需对考生进行思想品德鉴定,应届毕业生则由所在学校进行思想品德鉴定。

2.学历要求: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3.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4.专业要求:不限制专业,建议考生根据自己所学学科报考相关教师资格证,以便于以后报考招教。

5.考试内容:中职教师资格证笔试考试内容为小学综合素质和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两门科目。

综合素质(小学) 试卷主要考察教师职业理念、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文化素养、教师基本能力等五个模块,考查题型为单项选择题、材料分析题、写作题三种题型,考试时间为120 分钟,总分为150 分。

教育教学能力(小学) 主要考察教育基础、学生指导、班级管理、学科知识、教学设计等。

6.面试报名条件:报考中职专业课的教师资格证面试,只要通过301 和302 的笔试科目就可以;而报考中职文化课的教师资格证面试,则不但要通过301 和302 的笔试科目,还要通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的笔试科目才可以。

综上所述,报考中职教师资格证需要满足一定的报名条件,包括思想品德、学历要求、普通话水平、专业要求和考试内容等。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我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工作,根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以及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中、小学教师队伍实际,特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二条本资格条件作为中、小学教师申报和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

第三条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省各级各类中学(含职业中学、成人教育学校)、小学(含幼儿园)以及其他教育机构(包括少年宫、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等)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已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教师。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四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

任现职以来,综合考核在合格(称职)及以上。

任现职以来,在规定的年限基础上,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从下年起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对伪造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教师职务资格。

第五条学历、资历要求(一)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中师学历,从事教学工作满9年,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小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2.1979年底前从事教学工作,1995年底前取得小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教龄满20年,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小学一级教师职务6年以上。

3.1979年底前高中毕业,1995年底前参加省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教龄满20年,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小学一级教师职务6年以上。

4.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小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5.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小学一级教师职务3年以上。

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合格专业建设标准

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合格专业建设标准
2.每年承担社会职业培训人次达到在籍学生数的50%以上(参培学员接受培训满12课时计1人次)。
在籍学生统计表及可供核对的学籍管理信息库,培训通知、花名册、培训计划、考勤考核资料等。
6-2培养质量★
1.90%以上毕业生取得本专业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60%以上毕业生获得相关行业执业资格证书(个别特殊专业除外);
5.教学管理
5-1课堂教学管理★
1.教学管理组织和制度健全,教学进程安排有序,教学过程管理规范,教学资源配置合理;
2.有教学质量监控制度并实施。
教学管理组织机构、职责和名单,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制度,教学管理过程性资料等。
5-2顶岗实习管理
1.有健全的顶岗实习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管理机制和配套措施完善;
师资队伍31专业负责人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双师型教师从事本专业教学3年以上熟悉行业产业和本专业发展现状与趋势主持过校级以上课题研究或参与市级以上课题研究有市级以上教研或科研成果
二、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合格专业建设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涵
资料要求
1.专业设置
1-1专业调研论证
1.建立以行业企业和职业教育专家为主体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定期开展市场调研和相关论证活动,形成规范的调研报告,调研成果在人才培养中有效体现;
实施性教学计划,课程管理制度,教学进程表、授课计划等课程实施的过程性资料,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技能课程教学大纲及执行的过程性资料,教材选用制度,教材选用和发放清单及使用率统计表,审批资料等。
3.师资队伍
3—1专业负责人
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双师型”教师,从事本专业教学3年以上,熟悉行业产业和本专业发展现状与趋势,主持过校级以上课题研究或参与市级以上课题研究,有市级以上教研或科研成果。

让《条件》更好地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对《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建议

让《条件》更好地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对《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建议
真 实 生 产 环 境 的实 习 岗位 和科 研 现 场 。实 际 上 他 们 渗
们 对 学 校 专 业 的 发 展 、 学 方 法 的 演 进 、 生 的状 况 和 教 学 要 求 有 深 刻 的 了解 。 们 在 把 技 术 转 化 为课 程 和教 材 的 他 过程 中, 具有 更 丰 富 的 经 验 和 阅历 。 他 们 对 职 业 教 育 转 型 的 了解 促 使 其 对 教 育 教 学 的 研 究 .可 以 有 更 多 的建 树 。所 以对 当代 职业 教 育 的 专 职教 师来 说 , 要 挑 起 三 需

进一 步完善有关 内容 。 强《 件 》 增 条
的前瞻性 . 引领 教 师 的 专 业 发 展
功, 不仅是 教 师专业 品质 的重要方 面 , 专业
成 长 的 重 要 平 台 与途 径 , 是 优 质 教 育 教 学 更
《 件 》 对 职 教教 师各 个 等级 的专 业 技 条 术 资格 提 出 了 比较 全 面 、 系统 、 观 的要 求 . 客
了 长 期 以来 我 国 中等 职 业 教 育 教 师 专 业 技
些 体 现 时代 特 征 与 现 代 教 育 理 念 的 教 师
( 试行 ) ( 职称 【0 92 》苏 2 0 ]7号 , 以下简称 《 条
素 质 未 能 及 时 得 到 反 映 。 比如 , 当代 教 师 的 职 业 道 德 要 求 已不 仅 仅 表 现 为 传 统 的 热 爱 学 生 、 心 学 生 、 育 学 生 , 重 要 的是 善 于 关 教 更 尊重学生 、 研究 学 生 、 展 学 生 , 持 与 学 生 发 保 畅 通 、 效 的 沟通 , 有 了解 学 生 的学 业 需 求 , 为 学 生 的学 习 乃 至 整 个 生 涯 发 展 作 出 专 业 指 导 , 好 地 体 现 教 师 专 业 的 服 务 性 , 切 为 更 一

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介绍

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介绍

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介绍-----------------------作者:-----------------------日期: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广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一步加强教学改革和专业实践,提高“双师”素质,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中等职业教育教师队伍,根据我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工作岗位特点及要求,特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二条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职业教育中心)、师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成人教育中心等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和在各级职业教育研究室专职从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和教研人员。

第三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助理讲师、讲师、高级讲师、正高级讲师。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四条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延迟申报或不能申报:1.年度考核中有“基本合格”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申报。

2.年度考核中有“不合格”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申报。

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

3.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不得申报。

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教师职务资格。

第五条专业课教师专业实践要求须有在行业、企业相关职业岗位的实践经历,具有非教师系列相关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关专业(工种)职业或行业执业。

第六条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具有开展教学科研工作所需的、熟练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取得省人事、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全国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考:1.具有计算机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江苏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江苏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附件1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要求一、报送材料种类(一)各市教育局、中职校主管部门须报送的材料1.《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名册》(一式2份,加盖教育主管部门公章和职称主管部门审核章)。

2.申报人员数据文件。

3. 申报人员免冠大一寸近期正面照片一张(背面注明学校、姓名)。

(二)申报人员须报送的材料1.《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2.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A3大小,一式8份)。

3.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复印件)。

6.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7.继续教育证书或进修证明材料。

8.专业课教师行业、企业专业实践证明材料。

9.专业课教师非教师系列相关专业资格、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10.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

11.任现职以来项目、课题立项协议书、结题报告和鉴定证明等材料。

12.任现职以来论文、论著代表作原件。

论文题目须标注在目录中,并附在“中国期刊网”(中国知网)等论文数据库中查证的网页打印件。

13.破格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优秀”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二、报送材料要求1.各市教育局、中职校主管部门及有关学校须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评审材料真实齐全、准确无误、手续完备。

申报人员学历学位、任职年限、论文论著发表出版时间、课题结题时间均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

2.《评审表》中凡申报者本人填写的栏目,均须经学校逐页审核,并由审核人签字、盖章。

3.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须经学校或市、县(市、区)教育或职称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4.申报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刊物、论著、教材可不装订),装入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送审材料袋,材料件数与材料目录须完全相符,并按照本文规定填写“地区、单位代码”和“评审学科(专业)代码”。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一、评审范围全日制公、民办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学校、职业中专学校、成人中专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培训中心、职业高中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和实习(训)指导工作的、符合相关评审条件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相关规定的基础课教师、专业课教师、技术(能)课教师和实习(训)指导教师(实验师)。

二、评审等级及类型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高级实习(训)指导教师(高级实验师)、实习(训)指导教师(实验师)、助理实习(训)指导教师(助理实验师)。

三、评审条件(一)高级讲师1、思想政治条件遵守国家法律规范,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任现职期内,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

2、学历、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获得博士学位后,受聘讲师职务2年及以上;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学位后,取得讲师任职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5年及以上。

从事地方戏曲、舞蹈及其它特殊专业(工种)技术教学工作的教师,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取得讲师任职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5年及以上。

负责学生就业培训、就业指导的老师以及长期驻厂(企业)的带队指导老师,学校的年度考核为合格并且最少有一次为优秀者,符合学历、资历条件可以按规定的任职年限晋升。

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担任班主任工作者。

不具备上述学历、资历条件,特别优秀的教师可按破格条件申报评审。

3、教师资格条件具有中等职业学校(高中、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4、业绩成果条件A、从事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任现职期内,系统的讲授过一门以上课程,专任教师年均授课在320课时以上;兼职教师年均授课在160课时以上;校级领导年均授课在100课时以上。

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教学水平较高,本人参加教学赛讲、教法比赛、信息化教学等教学比赛,获省级一等奖或全国二等奖及以上;或指导的学生参加文明风采大赛、国家其它竞赛获全国一等奖。

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职称申报条件

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职称申报条件

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职称申报条件第一章总则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XX部发〔2019〕89 号)以及《XX关于印发〈XX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申报条件。

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职称设:助理讲师(助理级)、讲师(中级)、高级讲师(副高级)和正高级讲师(正高级)。

三、本条件适用于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从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文化课、专业课教师及教研机构从事中等职业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教研员。

非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参照本条件执行。

第二章基本条件四、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X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职称:(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二)专业技术人员受到X纪、政务处分且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三)受到其他处理,在按规定不得晋升职称(职务、职级)期间的。

五、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六、学历(学位)资历。

(一)助理讲师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有3 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大学专科(高职)以上学历,见习1 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二)讲师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助理讲师岗位任职满2 年;或者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并在助理讲师岗位任职满4 年;或者具有3 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大学专科(高职)以上学历,在助理讲师岗位任职满4 年。

(三)高级讲师具备博士学位,并在讲师岗位任职满2 年;或者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并在讲师岗位任职满5 年;或者具有3 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大学专科(高职)以上学历,在讲师岗位任职满5 年。

江苏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年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具体表格

江苏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年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具体表格

江苏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年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具体表格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附件1评审材料报送要求一、各市教育局、各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的材料及要求《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名册》(使用EXCEL制作),一式2份,加盖教育主管部门和职称主管部门公章。

省直学校由行业主管部门报送(我厅直属校直接报送)。

二、申报人员报送的材料及要求省教育厅不统一印制申报材料袋(可使用原中专校和各地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送审材料袋),请申报人员按下述要求提供材料,并整理装订。

申报人员材料分为三类:第一类:评审表格,不需装订。

1.《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A4,一式3份。

学校和有关部门应逐页审核,并由审核人签字、盖章。

2.《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A3大小,限填写1页,一式8份。

3.无有效证明的业绩成果,不得填入《评审表》和《情况简表》。

第二类:各类佐证材料,按目录装订成册。

佐证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须经学校或市、县(市、区)教育或职称主管部门,对照原件逐一审核,审核人要签名,并加盖公章,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第三类:论文论着代表作,不需装订。

公开发表的论文和正式出版的论着(教材)代表作,申报正高级讲师的教师合计限报5篇(部),教研员合计限报8篇(部);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合计限报3篇(部),教研员合计限报6篇(部),均需提供原件。

论文需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期刊查询页和“中国知网”等论文数据库中查证页面的打印件,打印件粘贴于杂志封二页。

查证不到的论文,不得上报。

三、地区(主管部门)代码表四、申报学科(专业)代码表*教育管理限兼任教学工作的校级领导申报,正高级讲师不设此学科。

**农村、社区成人教育限兼任教学工作的社区教育中心(农村成人教育中心)人员申报。

五、申报人员送审材料袋格式要求1.送审材料袋封面样式按下列样式制作送审材料袋封面,用A4纸打印并粘贴于送审材料袋封面上。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我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根据《教师法》,制定本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职务暂行规定》和国家、省有关政策法规,并结合中小学教师的实际情况。

第二条本资格条件作为中、小学教师申报和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

第三条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省各级各类中学(含职业中学、成人教育学校)、小学(含幼儿园)以及其他教育机构(包括少年宫、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等)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已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教师。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四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支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敬业爱岗,当教师。

自上任以来,综合考核合格(称职)以上。

任现职以来,在规定的年限基础上,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从下年起延迟申报。

(一)基本通过年度考核(基本胜任)或以下或受到警告的,延期一年以上。

(二)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资质和成绩、剽窃他人成绩和其他欺诈行为的,将被推迟3年以上。

伪造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严重的,撤销现行教师资格。

第五条学历、资历要求(一)申请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中师学历,从事教学工作满9年,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小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2.1979年底前从事教学工作,1995年底前取得小学教师职业资格证书,任教20年,取得小学教师资格,担任小学教师6年以上。

3.1979年底前高中毕业,1995年底前参加省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教龄满20年,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小学一级教师职务6年以上。

4.大学学历,取得小学教师资格,担任小学教师5年以上。

5.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小学一级教师职务3年以上。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1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我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以及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二条本资格条件作为本省中、小学教师申报和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省各级各类中学、小学、幼儿园以及其他教育机构(包括少年宫、教研室、教科所、电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取得国民教育学历并已获得相应教师资格且在职在岗的教师。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四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任现职以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延迟申报或不得申报或取消现任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一)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受警告处分者,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二)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受处分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

对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教师职务资格。

(四)受处分期间和处分未撤消,不得申报。

第五条学历、资历要求(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经考核合格,可初定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1.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教学工作满3年,可初定小学一级、中学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2.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后,从事教学工作满1年,可初定小学一级、中学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3.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满3年,可初定小学高级、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4.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可初定小学高级、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1.获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后,取得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小学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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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引导广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一步加强教学改革和专业实践,提高“双师”素质,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中等职业教育教师队伍,根据我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工作岗位特点及要求,特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二条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职业教育中心)、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成人教育中心等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和在各级职业教育研究室专职从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和教研人员。

第三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助理讲师、讲师、高级讲师、正高级讲师。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四条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延迟申报或不能申报:
1.年度考核中有“基本合格”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申报。

2.年度考核中有“不合格”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申报。

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

3.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

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教师职务资格。

第五条专业课教师专业实践要求
须有在行业、企业相关职业岗位的实践经历,具有非教师系列相关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关专业(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或行业执业资格证书。

第六条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具有开展教学科研工作所需的、熟练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取得省人事、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全国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考:
1.具有计算机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2.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3.申报计算机学科专业技术职务。

第七条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相关规定,任现职以来结合本职工作,完成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进修任务或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其它继续教育、培训进修任务。

第三章讲师资格条件
第八条学历资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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