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归纳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归纳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归纳一、税收法律与税务程序税收法律是指国家法律对税收活动所作的规定。
税收法律的主要内容包括税收制度、税收主体、纳税义务、税收责任等。
税务程序是指国家税务机关实施税务管理活动的规定。
税收法律与税务程序的关系密切,合理运用税收法律与税务程序可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1. 税收法律的原则和规定- 法定原则:税收法律应当以法律形式确定,不能凭借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其他形式确定税收。
- 平等原则:税收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纳税人在法律框架下享有平等的待遇。
- 自由选择原则:税收法律尊重纳税人的自主选择权利,使其能够合法选择自己的纳税方式。
- 隐私保护原则:税务机关在开展税务管理过程中,应当保护纳税人的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
2. 税务程序的基本原则- 法定程序原则:税务机关在进行税务管理活动时应当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不能随意改变或超越法定程序。
- 公开透明原则:税务机关应当向纳税人公开税收政策和税务管理信息,使其能够依法合规纳税。
- 协商一致原则: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应当通过协商方式解决问题,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 自愿合规原则:纳税人应当主动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并配合税务机关的税务管理工作。
二、合同法基本知识合同法是指规范合同行为的法律规定。
合同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其核心是约定行为。
合同法的基本知识包括合同的成立要件、合同效力、合同的内容和履行、合同的变更和终止等。
1. 合同的成立要件- 意思表示:合同的成立需要双方当事人通过明示或默示的方式进行意思表示,并达成一致意见。
- 客体要件:指合同的客体应当是合法、可能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 主体要件:合同的主体即当事人,当事人必须是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形式要件:某些合同需要符合特定的形式要求,如书面形式、公证形式等。
2. 合同效力- 生效:合同经过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生效。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重点章节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重点章节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重点章节是中级会计师考试中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经济法基础》、《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知识产权法》、《劳动法》和《企业破产法》等内容。
下面是对这些重点章节的相关参考内容。
一、经济法基础1. 企业法律地位:企业法律地位是指企业在法律上与其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关系地位。
包括民事主体地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地位、民事权利和权益保护地位等。
2. 公司类型与特点:根据公司法,公司可以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特点包括股东有限责任、股权不可转让等;股份有限公司特点包括股权可转让、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等。
3. 法人与非法人性质的区别:法人是指依法享有并独立承担民事权利和义务的组织或者单位,可以作为法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
非法人则指没有法人地位,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个人或者组织。
二、合同法1. 合同的定义和要素: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定的平等主体地位、自愿订立、法律效力约束、当事人应履行的协议。
合同的要素包括合同的订立要素、合同的生效要素、合同的效力要素和合同的解释要素。
2. 合同的履行和违约责任:合同的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条件进行相互行为。
合同的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不履行合同约定条件或者履行了义务但履行结果不符合约定的情况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3. 合同的解除和权利转让:当合同一方有关要约或者允诺的事实发生变化,使得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将合同的权益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三、公司法1. 公司组织形式:公司可以以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组织形式存在。
有限责任公司以自己全部财产承担债务,股东只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司全部财产承担债务,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2. 公司的设立和变更:公司设立需要通过合法程序进行登记,包括提出设立申请、组织设立会议、签订设立文件、办理设立登记等步骤。
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归纳

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归纳一、中级会计基础知识点1.会计的概念、目的、特点和职能2.会计要素和会计等式3.会计核算的基本程序和方法4.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5.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概念和表达方式6.公司会计的基本概念和处理方法7.费用、成本、收益的概念和会计处理方法8.制定和执行预算的基本程序和方法9.企业会计报告的基本要素和编制方法二、中级会计报表与财务状况分析1.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概念、结构和编制方法2.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概念、结构和编制方法3.企业财务分析的目的和基本方法4.财务比率分析的原则和方法5.财务杠杆效应和财务稳定性分析方法6.资本结构分析方法和资本回报率的计算方法7.股票估值方法和企业价值分析方法三、中级成本会计与管理会计1.成本会计的概念、目的和内容2.产品成本计算的基本方法和核算流程3.差别分析和绩效评价的方法4.预算与成本控制的方法5.决策分析与管理会计的方法6.经济增加值(EVA)的概念和计算方法7.利润中心和责任中心的概念和运行机制8.经济批量、经济订单量和经济生产批量的计算方法四、中级审计学和财务会计报告1.审计的概念、目的和基本要素2.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和审计机构的设置3.审计计划和程序的编制方法4.审计证据的收集和评价方法5.审计报告的编制和审计意见的表达6.内部控制的概念和评价方法7.企业内部审计和企业风险管理的方法8.财务报表事后披露的原则和方法五、中级财税法律和经济法律1.中国税法的体制、结构和核心内容2.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法的基本规定和计算方法3.公司法、合同法和劳动法的基本规范和适用原则4.知识产权法、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的规则和适用方法5.民商法律和经济法律的基本规定和应用方法6.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经济秩序的基本体系和实践规则7.WTO法和国际贸易法律的基本内容和解决争议的方法8.金融法律和证券法律的基本规定和市场监管的方法。
中级会计经济法高频考点汇总

中级会计经济法高频考点汇总一、中级会计考点1. 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会计准则是规范会计核算和报告的原则和要求,而会计制度是具体实施会计准则的规章制度。
会计准则的制定是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可比性,从而提高企业的财务透明度。
2. 会计核算会计核算是指按照一定的方法和规则对经济交易进行记录、分类、计量和汇总的过程。
会计核算的目的是为了获得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信息,以便为决策提供依据。
3. 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
资产负债表反映了企业在一定日期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状况;利润表反映了企业在一定期间内的收入、费用和利润的情况;现金流量表反映了企业在一定期间内的现金流入流出情况;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反映了企业在一定期间内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情况。
4. 成本会计成本会计是指根据成本原则和会计制度,对企业的生产成本进行核算的过程。
成本会计的核算对象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和制造费用等,其目的是为了控制成本、计算产品成本和提供决策依据。
5. 预算与控制预算是指按照一定的规定和方法,对企业未来一定时期内的经济活动进行计划和安排的过程。
预算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通过预算控制来提高企业的效益和竞争力。
二、经济法考点1. 合同法合同法是民法的分支,规定了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等事项。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民事主体之间进行经济交往的基础。
2. 公司法公司法是规范公司组织和运营的法律法规。
公司是指依法设立、进行经营活动、独立承担债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的组织形式、股东权益、公司治理、公司责任等方面的事项。
3. 劳动法劳动法是规范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执行、解除和劳动者权益保护等事项。
4. 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是规范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精选知识点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精选知识点经济法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规范经济活动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调整经济关系的一门法律学科。
对于中级会计师来说,掌握经济法的核心知识点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是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精选知识点:1.我国经济法的体系:我国经济法体系分为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国有经济法和市场经济法。
其中,市场经济法包括市场管理法、公司法、合同法、担保法、劳动法等。
2.市场管理法的基本原则:市场管理法是调整和规范市场经济活动的基础性法律。
其基本原则包括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和公共利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等。
3.公司法的基本内容:公司法是规范公司组织和运营的法律。
其基本内容包括公司的设立与登记、公司的组织形式、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经营机构、公司的股东、公司的监督与管理等。
4.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法是调整和规范合同关系的法律。
其基本原则包括平等自愿、互利互惠、信用诚实、公平合理等。
5.担保法的种类:担保法是调整和规范担保行为的法律。
根据担保物的性质和担保方式的不同,担保法分为名下担保和物上担保两种。
6.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劳动法是调整和规范劳动关系的法律。
其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就业、平等工作、合同自由、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等。
7.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形式: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包括虚假广告、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商业秘密等。
不正当竞争行为旨在干扰市场竞争的正常秩序,损害其他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8.知识产权的种类: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他们的智力劳动结果所享有的独占权利。
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
9.税法的基本原则:税法是规范税收关系的法律。
其基本原则包括法定原则、平等原则、公平原则、合理原则等。
10.税收行政法律责任:根据税法的规定,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在履行税收义务时,都要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
纳税人主要包括追缴欠税、加缴滞纳金和罚款等,税务机关主要包括违法行为的处罚等。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归纳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归纳中级会计师考试中的经济法科目,涵盖了丰富且重要的知识点。
以下是对一些关键知识点的归纳。
一、公司法律制度公司作为现代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主体,其法律制度是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首先是公司的设立。
需要了解设立的条件,包括股东或发起人的人数、出资方式和期限等。
股东的出资是关键,要清楚货币出资、非货币出资的要求,以及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的责任。
其次是公司的组织机构。
股东会作为权力机构,其职权和议事规则必须掌握;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其组成和职责也不容忽视;监事会则负责监督,其职权和监事的任职资格要清楚。
另外,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也是常考的内容。
比如合并、分立的程序和债务承担,解散的原因,清算的流程和责任等。
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事务的执行、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是重点。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一责任形式要牢记。
有限合伙企业则有其特殊规定。
例如,有限合伙人的出资形式、责任承担、入伙和退伙的条件等。
有限合伙人不能执行合伙事务,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
三、合同法律制度合同的订立包括要约和承诺,要能准确区分和判断。
合同的效力分为有效、无效、可撤销和效力待定,每种效力类型的情形和法律后果都要掌握。
合同的履行方面,涉及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和法律效果。
合同的担保也是重要考点,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每种担保方式的特点、设立和实现担保物权的条件都要熟悉。
另外,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等也是常考内容。
四、金融法律制度证券法中,证券的发行和交易规则需要重点关注。
股票和债券的发行条件、程序,上市公司的收购和重大资产重组等都是常见考点。
保险法方面,保险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以及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的相关规定要清楚。
票据法中,票据的种类、票据行为、票据权利的取得和行使、票据的抗辩和补救等内容必须掌握。
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汇总

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汇总会计方面的知识点:1.会计的基本概念和原则:会计的定义、会计信息的特征和价值,会计等式等。
2.会计的分类和体系: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等。
3.经济实体的会计要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和费用等。
4.会计核算:会计凭证、账户、会计簿记和账务处理等。
5.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分析: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等。
6.财务会计报告的原则和要求:真实性、公允性、连贯性、谨慎性等。
7.会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会计法规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
8.会计信息系统:会计软件、电算化会计处理、会计信息安全等。
经济方面的知识点:1.经济基本概念:经济、经济学、需求和供给、效率等。
2.经济体制与市场经济: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特点,市场机制和市场失灵等。
3.宏观经济学:国内生产总值、通货膨胀、失业率、经济增长等。
4.微观经济学:需求理论、供给理论、成本理论、市场结构等。
5.经济增长与发展:经济增长的因素,经济发展的阶段和影响因素等。
6.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收支平衡、国际贸易理论、关税和贸易壁垒等。
法律方面的知识点:1.企业法律关系: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2.合同法:合同的基本要素,合同的成立和履行等。
3.公司法:公司的组建和登记,公司股东权益和责任等。
4.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劳动关系的基本要素,劳动合同、工资和福利等。
5.知识产权法: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
6.财税法:税法的基本原则,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种。
7.金融法: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金融领域的法律法规。
以上只是中级会计经济法涉及的一部分知识点,具体内容还包括各种具体案例、法规法律的详细规定以及会计、经济和法律的相关理论。
掌握这些知识点可以帮助理解和应用会计、经济和法律方面的相关问题,在实际工作中能够进行正确的决策和判断。
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归纳

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归纳
一、会计知识
1、会计的基本概念
会计是一门经营和财务活动的系统科学,旨在通过有效地筹集、记录、分析、总结、报告和可靠地评价经济主体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为企业或经
济主体管理决策提供可靠的信息。
2、会计的分类
会计分为审计会计、管理会计、税务会计、财务会计和公司会计等不
同分类。
3、会计准则
会计准则是指企业记录经营活动时采用的会计原则、会计准则、会计
政策、会计程序等一系列会计活动规则,是企业会计工作的最重要依据。
4、会计制度
会计制度是指企业财务管理的各项章程和规定,它以法律、法规、会
计准则和国家有关政策等为依据,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而制定的会计操作制度。
5、会计账簿
会计账簿是会计证据归集、记账、汇总和会计核算的有关记录,它是
会计工作的重要依据。
6、会计核算
会计核算是指利用财务报表和会计账簿,对企业经营活动的产生的经
济效益的定量性分析,用以确认盈利及产生盈利的容量的过程。
7、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是指企业以会计核算的财务状况,按照重要性级别,以账簿、表格、图表等形式组成的报表,报表的格式由企业根据会计准则规定。
中级会计经济法重点知识汇总

中级会计经济法重点知识汇总
中级会计经济法重点知识如下:
1. 法律制度概述: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司法解释等。
2. 企业法律制度:包括企业会计准则、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等。
3. 会计法律制度:包括会计职业道德、会计的基础工作、会计机构、会计专业人员等。
4. 税务法律制度:包括税收基本法律法规、税务征收管理程序、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等。
5. 财务管理法律制度:包括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财务风险管理等。
6.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法治原则、大法原则、民主原则、公正原则、效率原则等。
7. 金融法律制度:包括金融市场的法律制度、金融机构的法律制度、金融交易的法律制度等。
8. 投资法律制度:包括股票投资的法律制度、创业投资的法律制度、企业并购的法律制度等。
9.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包括知识产权的法律规定、侵权行为的法律规定、知识产权行政和保护的法律规定等。
10. 合同法律制度:包括合同法的法律规定、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的法律规定、合同履行的法律规定等。
以上是中级会计经济法的重点知识汇总,需要考生们在复习过程中多加关注和掌握。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归纳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归纳第一章总论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的效力要高于行政法规的效力,而行政法规的效力则要高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的效力.2.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依法产生民事法律效力的合法行为.3.单方法律行为是指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法律行为,例如债务的免除、委托代理的撤销、无权代理的追认等.4.多方法律行为是指依两个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例如合同行为等.5.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现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6.无行为能力人是指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其进行的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7.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他们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或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8.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和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他们可以独立地在其民事权利能力范围内进行民事活动.9.民事法律行为的实质有效要件包括: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②意思表示真实;③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10.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包括:①无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③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④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⑤违反法律或者公共利益的;⑥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11.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种类包括:①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②显失公平的;③乘人之危的.12.代理适用于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13.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或行为性质的限制,必须由本人亲自进行的行为,则不能代理,如订立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等.应由本人实施却未亲自实施的,应当认定行为无效.14.表见代理在实际应用中的表现包括:①被代理人对第三人表示已将代理权授予他人,而实际并未授权;②被代理人将某种有代理权的证明文件(如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空白合同文本、合同专用章等)交给他人,他人以该种文件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并与之进行法律行为;③代理授权不明;④代理人违反被代理人的意思或者超越代理权,第三人无过失地相信其有代理权而与之进行法律行为;⑤代理关系终止后未采取必要的措施而使第三人仍然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并与之进行法律行为.15.一裁终局原则: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不能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16.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17.不能申请仲裁的纠纷包括:①关于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 (涉及人身);②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非平等).18.不适用于«仲裁法»,而由别的法律予以调整的纠纷包括:①劳动争议的仲裁;②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19.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20.仲裁员应回避的情形包括:①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②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③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④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21.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依法应撤销情形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22.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23.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24.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25.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26.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管辖.27.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28.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 (共同管辖)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 (选择管辖);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29.先立案的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已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已先立案的,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法院.30.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31.诉讼时效的不适用对象包括:①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②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③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④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32.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特殊诉讼时效包括短期诉讼时效 (不满2年)、长期诉讼时效 (2~20年)和最长诉讼时效(20年).33.中止的事由包括:①不可抗力 (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②其他障碍(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或者法定代理人本人丧失行为能力).34.中断的事由包括:①权利人提起诉讼;②当事人一方义务人提出请求履行义务的要求;③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 (部分清偿、请求延期给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温馨提示:最好仔细阅读后才下载使用,万分感谢!。
中级经济法知识点总结

中级经济法知识点总结经济法是指调整和规范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包括宪法、民商法、行政法、刑法等相关法律。
下面是中级经济法的知识点总结:一、宪法经济法规定:1.国家主体经济:国家通过制定和实施经济计划、控股企业、决定重大经济问题等方式,掌握和运用宏观经济调控手段,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2.私人经济:宪法保护合法的私营经济和其他形式的私人经济,依法保护私有财产权利,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宪法明确规定我国经济基础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积极发展国民经济,同时还要发展社会主义的自然资源性产业和公益事业。
二、民商法知识点:1.合同法:合同是民商法中最重要的法律关系形式,规定了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的基本原则和规则。
2.有限责任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是以固定的资本额为限的法人股份制公司,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组织架构、经营和管理、股东权益等方面内容。
3.公司法:公司是指由资本组成的独立法人,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的设立、组织、注册、股东权益和公司治理等方面内容。
4.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内容、解除和违法解除等方面规则,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5.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科技、文化和经济领域创造性劳动的产物,知识产权法保护发明、商标、版权、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权益。
6.网络交易法:网络交易法是在互联网环境下进行商业活动的法律规范,保护网络交易主体的权益和网络交易的安全、公平和有序进行。
三、行政法知识点:1.行政权力:行政权力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对社会成员进行管理和调节活动的特殊权限,行政权力必须依法行使。
2.行政许可:行政主管部门在法定范围内对特定行为的当事人依法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给予许可,行政许可必须依法实施。
3.行政处罚:行政主管部门对违法行为的当事人依法给予的经济制裁和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必须依法执行。
4.行政诉讼:当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损害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级经济法基础必背知识点汇总

中级经济法基础必背知识点汇总以下是中级经济法基础必背的知识点汇总,涵盖了经济法的基本概念、法律主体、法律行为、法律责任以及与经济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方面。
一、经济法的基本概念1.经济法的定义:经济法是调整经济活动中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一门独立的法律学科。
2.经济法的特点:经济法具有指导性、规范性、保护性、管理性和制度性等特点。
二、经济法的法律主体1.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
2.法人:指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享受与自然人相同或类似的权利和义务的组织。
3.其他组织:指各类非法人组织,如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三、经济法的法律行为1.合同: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通过协商达成的约定,具有约束性和相互法律效果的行为。
2.律师事务:指公民、法人、其他组织通过律师的代理或协助完成的法律事务。
3.证券交易:指证券市场上买卖证券的行为。
4.物权行为:指权利人依法对物的支配和利用所进行的行为。
四、经济法的法律责任1.民事责任:指违反民事法律规定,产生的民事法律后果,包括返还义务、修缮义务、赔偿义务等。
2.行政责任:指国家机关对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采取强制措施,实施对违法行为人的制裁。
3.刑事责任:指违反刑法的法律规定,对犯罪行为人依法进行刑罚。
五、经济法与经济活动的相关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的成立、效力和履行等内容。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公司的设立、组织形式、经营范围等做出了规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设立了证券市场,规范了证券市场的行为。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明确了对不动产、动产和其他权益物的支配和利用的法律制度。
六、经济法的实施机关和监督机构1.实施机关:主要负责经济法的制定、解释和实施工作,包括国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等。
2.监督机构:主要负责对经济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罚,包括行政监督机构和社会监督机构等。
中级会计经济法常考知识点

中级会计经济法常考知识点一、中级会计知识点1. 会计核算:包括会计科目的划分、账簿的建立和记账方法等。
会计核算是会计工作的核心内容,涉及到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等方面的处理。
2. 会计凭证:会计凭证是会计业务发生后的第一步工作,是会计核算的基础。
常见的会计凭证有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它们记录了企业的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等信息。
3. 会计报表:会计报表是会计工作的重要成果,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会计报表反映了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企业对外披露信息的重要途径。
4. 成本会计:成本会计是企业管理会计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计算、分配和控制成本的过程。
成本会计的目的是为了确定产品或服务的成本,为企业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5. 预算管理:预算管理是企业管理会计的重要手段,通过预算编制、执行和控制,实现企业经营目标的管理过程。
预算管理有助于企业合理安排资源,提高经营效益。
二、中级经济学知识点1. 宏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研究整体经济运行规律,包括国民收入、经济增长、通货膨胀、失业等方面的内容。
宏观经济学的研究对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具有重要意义。
2. 微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研究个体经济行为及其相互关系,包括消费者行为、生产者行为、市场价格等方面的内容。
微观经济学的研究对于企业经营决策具有指导作用。
3. 经济增长:经济增长是国民经济总量扩大的过程,通常用GDP增长率来衡量。
经济增长的驱动力包括资本积累、劳动力增长和技术进步等。
4. 货币政策:货币政策是国家通过调整货币供应量和利率等手段来影响经济运行的政策。
货币政策对于控制通货膨胀、促进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
5. 贸易政策:贸易政策是国家对外经济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关税、配额、汇率等方面的内容。
贸易政策对于调整国际收支、促进国内产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三、中级法律知识点1. 合同法:合同法是民商事活动中最基本的法律规范,规定了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等方面的内容。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一、知识概述《公司法律制度》①基本定义:公司法律制度就是规范公司的设立、运营、变更、终止等一系列活动以及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各类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一系列法律规定。
说直白点,就像是给公司画一个框,规定公司从出生到结束,还有公司里那些有权有势(相对)的人能做啥、不能做啥。
②重要程度:在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里那是相当重要的一块内容。
大部分涉及公司相关的经济业务都会涉及到它的相关规定,要是不懂这个,企业那一套财务处理就会感觉少了半边天。
③前置知识:需要懂一些基础的法律概念,像法律主体、民事权利等。
就如同你想组装一个高级的玩具,得先知道零件都是啥。
④应用价值:在实际的企业财务处理工作当中,无论是企业重组、增减资,还是公司内部财务管理方面,都依据这个法律规定来操作。
比如说企业从有限责任公司想变成股份有限公司,就得遵循公司法律制度的变更规定。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在经济法学科里,公司法律制度属于企业法的核心部分,像分支一样串联很多具体制度。
②关联知识:跟证券法、合同法等知识点都是有联系的。
比如说公司要发行证券,那就又涉及公司法律制度里的公司资质等内容,又涉及证券法。
③重难点分析:掌握难度系数挺高的。
难在公司各种各样的机构设置和对应的权与责。
关键点在于理解不同公司类型(有限责任、股份有限)的区别和共通之处。
④考点分析:考试中超级重要,经常以案例形式考查,给一个企业的实例场景,让你判断其中是否合法合规。
三、详细讲解【理论概念类】①概念辨析:公司就是企业法人,有独立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比如说甲公司虽然是由一群股东凑钱搞起来的,但这个公司就像一个单独的“法律上的人”,可以独立做生意、签合同,用自己的财产承担责任。
②特征分析:有独立财产、以营利为目的、有自己的组织机构。
好比一个足球队,有自己的人(财产)、有目标(盈利)、还有队长、教练、队员这些(组织机构)。
③分类说明:两种主要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

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一、引言- 简述经济法在会计工作中的重要性- 阐明学习中级会计经济法的目的和意义二、经济法基础知识1. 经济法的定义和调整对象- 明确经济法的概念- 描述经济法的适用范围和对象2.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公平原则- 合法原则- 效率原则3. 经济法的主体和客体-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三、合同法1.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自由订立原则- 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2. 合同的订立- 订立合同的程序- 合同的成立要件3. 合同的效力- 有效合同的条件- 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4. 合同的履行- 履行义务的一般规则- 履行地点和时间5.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变更和解除的法律后果四、公司法1. 公司法概述- 公司法的定义和目的- 公司的种类和特点2. 公司的设立- 设立条件和程序- 注册资本的要求3. 公司的组织结构- 股东大会- 董事会- 监事会4. 公司的财务和会计- 财务报告制度- 利润分配规则5. 公司的合并、分立和解散 - 合并和分立的条件和程序 - 解散的原因和后果五、税法1. 税法概述- 税法的定义和作用- 税种和税率2. 增值税法- 增值税的纳税人- 增值税的计算和缴纳3. 企业所得税法- 纳税主体和对象- 税率和税前扣除项目4. 个人所得税法- 纳税义务人- 税率和扣除标准5. 税收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的种类和条件- 优惠的申请和享受六、知识产权法1. 知识产权法概述- 知识产权的定义和范围- 知识产权的保护意义2. 著作权法- 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 著作权的权利内容3. 商标法- 商标的种类和注册程序- 商标权的保护和侵权责任4. 专利法- 专利的种类和申请条件- 专利权的内容和保护期限七、结论- 总结中级会计经济法的核心知识点- 强调持续学习和实践的重要性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概要结构,每个部分都需要根据实际的法律条文和最新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的阐述和分析。
中级会计经济法考点

中级会计经济法考点中级会计经济法考点是中级会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一部分,主要涵盖了中级会计师在经济法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要求。
经济法是指规范经济活动的法律制度,包括公司法、劳动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掌握经济法相关知识对于中级会计师的职业发展至关重要。
一、公司法考点1. 公司的设立和登记公司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组织设立、以营利为目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经济组织。
中级会计师需要了解公司设立的法定条件、程序和登记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编制和变更等相关知识。
2. 公司的组织形式和内部管理公司可以采用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不同的组织形式。
中级会计师需要了解各种公司组织形式的特点和适用范围,以及公司内部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规定。
3. 公司股东权益和股东行为公司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享有相应的权益。
中级会计师需要了解不同类型的股东权益,以及股东行为的法律规定和约束。
二、劳动法考点1.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
中级会计师需要了解劳动合同的订立条件、内容要素和解除程序等相关法律规定。
2. 劳动报酬和工资支付劳动报酬是劳动者因劳动而取得的经济利益。
中级会计师需要了解劳动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方式和相关税收政策。
3. 劳动保护和劳动关系处理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义务。
中级会计师需要了解劳动保护的法律要求,以及解决劳动纠纷的相关程序和途径。
三、合同法考点1. 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合同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基础,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受到法律的保护。
中级会计师需要了解合同成立的要件、合同效力的原则和限制等相关法律规定。
2. 合同的履行和违约合同一旦成立,各方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中级会计师需要了解合同履行的法律要求、违约责任的承担和违约处理的程序。
3.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变更和解除是合同关系终止的方式。
中级会计师需要了解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法律规定和程序,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汇总

精心整理2.仲裁开庭不公开属于一般情形。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劳动仲裁开庭并公开。
3.汇票和支票的基本当事人有出票人、付款人与收款人;本票基本当事人有出票人与收款人。
4.税率试点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下有四档税率,分别为17%、13%、11%、和6%。
具体规定如下: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2、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包括邮政业服务)3、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4、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方法计税的特定项目,如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和收派服务等,增值税征收率为3%。
5.提示承兑期限:见票即付的票据(银行汇票、本票、支票)无需承兑;定日付款或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
6.提示付款期限:1、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2、定日付款和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16.简答题三步:观点、法条、扣题。
17.法规-条例规章-办法18.不得以劳务、商誉、特许经营权、设定担保的财产出资成立公司。
19.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资者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但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该自然人仅指中国公民;可以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不能劳务出资;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不属善意第三人的合同无效。
20.贷款展期:借款人在向贷款银行申请并获得批准的情况下,延期偿还贷款的行为。
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84.反担保担保的是追索债权。
85.加工承揽合同中的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但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86.代位权的行使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债务人为第三人;管辖法院为次债务人住所地法院。
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汇总

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汇总(1-8章全)(共52页)-本页仅作为预览文档封面,使用时请删除本页-第一章总论第一章总论【考点一】经济法的渊源宪法、法律(人大常委会、XX法)、行政法规(国务院、XX条例)、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XX办法)、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考点二】经济法主体1.经济法主体: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公民。
【注意1】以上主体都可以做经济实施主体,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可以做经济管理主体。
【注意2】内部组织虽无独立法律人格,但在一定条件下也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2.分类:分为宏观调控主体、市场规制主体。
(1)相互间的地位是非平等的,但并非完全被动地受控或受制于人。
(2)政府的职能部门不都是调控或规制主体,调控或规制主体不都是政府的职能部门。
3.调制权:财金计划调控法,两反一保规制法。
——同一主体可能既享有调控权,又享有规制权4.接受调控和规制的主体的权利——市场对策权(1)横向对策行为:市场主体在相互之间的对策,如竞争权、知情权、选择权。
(2)纵向对策行为:市场主体针对国家的非强制调制行为的对策。
【考点三】法律行为1.★要式法律行为: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金融机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生效要件:相应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法3.行为能力:(1)自然人行为能力:完全、限制(大于等于10的未成年、不能完全)、无(小于10,完全不能)(2)法人组织行为能力:与权利能力统一,始于成立(签发营业执照),终于终止(注销登记)。
【注意】营业执照签发日为企业成立的日期。
4.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1)条件VS期限:期限是必然要到来的事实,条件不一定到来。
(2)附生效条件的合同:签订合同时成立,条件成就时生效。
(3)有心栽花花不开。
5.★无效&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6.★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1)在撤销前已经生效;(2)法院、仲裁机关不告不理;(3)知道起1年内行使;(4)一经撤销,自行为开始时无效。
中级会计经济法核心知识点概览

中级会计经济法核心知识点概览
本文档旨在概述中级会计经济法的核心知识点。
以下是概览:
1. 会计原理与基础知识
- 会计的定义和目的
- 会计等式和会计凭证
- 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
- 账户和会计报表的基本结构
- 会计信息的披露和分析
2. 会计核算与管理决策
-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编制与分析
- 成本与管理会计的基本概念
- 预算控制和绩效评估
3. 公司会计
- 公司法与会计法律法规
- 公司会计制度与财务报表披露要求
- 公司税务与资产评估
4. 经济法基础知识
- 法律的定义和分类
- 合同法基本原则与要素
- 劳动法与劳动合同
- 债权与债务法律关系
5. 经济法的实务应用
- 公司法律关系与企业合同
- 知识产权与商业保护
- 不正当竞争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注意:本文档只是对中级会计经济法的核心知识点进行了概述,并不包括详细的细节和法律案例。
建议您在研究和实践中深入了解
相关法律法规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参考资料:
- XX法律法规
- XX教材
- XX企业案例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
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归纳第一章总论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的效力要高于行政法规的效力,而行政法规的效力则要高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的效力.
2.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依法产生民事法律效力的合法行为.
3.单方法律行为是指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法律行为,例如债务的免除、委托代理的撤销、无权代理的追认等.
4.多方法律行为是指依两个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例如合同行为等.
5.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现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6.无行为能力人是指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其进行的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7.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他们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或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
8.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和16周岁
以上不满18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他们可以独立地在其民事权利能力范围内进行民事活动.
9.民事法律行为的实质有效要件包括: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②意思表示真实;③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10.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包括:①无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③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④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⑤违反法律或者公共利益的;
⑥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11.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种类包括:①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②显失公平的;③乘人之危的.
12.代理适用于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
13.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或行为性质的限制,必须由本人亲自进行的行为,则不能代理,如订立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等.应由本人实施却未亲自实施的,应当认定行为无效.
14.表见代理在实际应用中的表现包括:①被代理人对第三人表示已将代理权授予他人,而实际并未授权;②被代理人将某种有代理权的证明文件(如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空白合同文本、合同专用章等)交给他人,他人以该种文件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并与之
进行法律行为;③代理授权不明;④代理人违反被代理人的意思或者超越代理权,第三人无过失地相信其有代理权而与之进行法律行为;
⑤代理关系终止后未采取必要的措施而使第三人仍然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并与之进行法律行为.
15.一裁终局原则: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不能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16.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17.不能申请仲裁的纠纷包括:①关于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 (涉及人身);②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非平等).
18.不适用于«仲裁法»,而由别的法律予以调整的纠纷包括:①劳动争议的仲裁;②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
19.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20.仲裁员应回避的情形包括:①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②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③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④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21.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依法应撤销情形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22.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23.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
24.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25.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26.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管辖.
27.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28.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 (共同管辖)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 (选择管辖);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
29.先立案的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
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已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已先立案的,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法院.
30.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31.诉讼时效的不适用对象包括:①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②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③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④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32.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特殊诉讼时效包括短期诉讼时效 (不满2年)、长期诉讼时效 (2~20年)和最长诉讼时效 (20年).
33.中止的事由包括:①不可抗力 (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
②其他障碍(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或者法定代理人本人丧失行为能力).
34.中断的事由包括:①权利人提起诉讼;②当事人一方义务人提出请求履行义务的要求;③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 (部分清偿、请求延期给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