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合同法经典案例解析汇报一
合同法案例分析(最新6篇)
合同法案例分析(最新6篇)合同法案例分析篇一8月5日上午,某客运公司的长途客车上的检票员发现甲、乙、丙3人没有买票,于是让某补票。
三人蛮不讲理,司机说;"你们没有买票,我们就可以把你们赶下车,干嘛那么多废话。
"三人听后,感到害怕,其中甲、乙马上就补了票,但丙由于身上没带钱,央求汽车把他带到某某站。
检票员不同意,把丙赶下车,当日下午1点,售票员发现客人太多,已经超员5人,于是便拒载后来的客人。
丁由于有急事,央求上车,售票员说,"客车运输不能超载,出了问题,我们要负责任的。
"丁说:"出了问题,我负责。
不管什么问题,我都一人负责。
"售票员无奈便让其上了车,还说:"出了问题可由你一个全部负责!"下午3点,售票员发现戊某携带危险品,便随之把危险品拿到车下销毁。
戊坚决反对。
售票员说;"要么你拿着危险品下车,要么让我销毁。
"后来,由于拥挤,王某把孕妇赵某挤得流产了。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1)乘车人甲、乙、丙3人没买票,售票员可否把其赶下车?(2)由于丙身上没带钱,售票员最终还是把他赶下车?是否合法?为什么?(3)售票员是否有权销毁旅客携带的危险品?为什么?(4)对于赵某的流产,丁是否应负责?为什么?(5)对于赵某的流产,售票员和其运输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6)对于赵某的流产,王某是否应该承担责任?(7)设检票员未把丙赶下车,在赶往某某站的途中,由于司机突然刹车致丙倒地重伤,谁应对丙的损失负责?答案:(1)乘车人没买票,售票员不能直接把人赶下车,应先让其补票。
(2)合法。
因其享受坐车的权利,就应承担付款买票的义务。
(3)有权。
因其携带的危险品已危及所有旅客的安全。
(4)丁某对于赵某的流产应负主要责任之一,因其明知超载运输,而强行上车,对造成并加剧引发赵某流产的拥挤状态负有一定责任。
(5)对于赵某的流产,客运公司负责违约损害赔偿。
法律行业法律案例解析
法律行业法律案例解析案例一:合同纠纷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依照本法的规定请求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在某个合同纠纷案例中,甲方与乙方缔结了一份建设工程合同,约定乙方按时完工并按照规范质量提供服务,而甲方也应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
然而,乙方在工程施工中未能按时完工,且其提供的服务质量存在明显的缺陷。
作为甲方,他们决定利用合同法规定的补救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乙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也可以解除合同。
同时,如果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了损失的,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法院在审理该案时,首先确认了乙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事实。
其次,法院依照合同法的规定裁定,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并对其进行相应的违约责任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由此案例可见,在法律行业中,法律案例的解析需要充分运用合同法相关条款,确保当事人的权益得到维护,并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合同纠纷。
案例二:刑事案件解析在刑事案件中,法律案例解析的目的是对犯罪行为进行界定,并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定罪和量刑。
例如,在一起抢劫案件中,被告人甲因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并使用暴力手段抢夺他人财物,被刑警队抓获后受到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抢劫罪是指抢劫公私财物,情节恶劣,罪行严重的行为。
在此案例中,被告人甲的行为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法院在审理该案时,对被告人甲的犯罪行为进行了认定,并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
法院在刑事案件解析中充分运用了刑法的相关规定,确保了刑事犯罪案件的公正审理和合理量刑。
结语从上述案例中可见,法律行业的法律案例解析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正确判断犯罪行为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不论是合同纠纷还是刑事案件,法律的适用都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具体案件事实进行判断和解析。
合同法经典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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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问题
涉及问题
合同撤销权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一方存 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行为,导 致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 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 本案中,张三是否满足行使合同撤销权的条件? Nhomakorabea违约责任
如果合同被撤销,根据《合同法》的 规定,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 此受到的损失。本案中,李四是否应
知情,以及李四是否存在欺诈行为
如果张三能够证明这些, 他有权请求撤销合同并获 得赔偿
因此,这个案例突出了合同法中关 于合同撤销权和违约责任的重要规 定,以及这些规定如何在具体的法 律纠纷中应用
反之,如果不能证明这些, 他的请求可能会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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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如果合同被撤销,根据上述法律条款,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 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在此情况下,如果李四被证明在签订合同时存在欺 诈行为,那么他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张三因合同撤销而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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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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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根据以上分析,张三是否有权撤销合 同并要求赔偿取决于他能否证明自己 在签订合同时对房屋的质量问题并不
合同法经典案例分析
2020-xx-xx
1 案例背景 3 法律条款 5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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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涉及问题 4 分析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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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背景
案例背景
这是一个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 纠纷
张三打算购买李四的一套房屋, 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 事后张三发现房屋存在严重质
量问题,导致其无法居住
张三决定起诉李四,要求撤销 合同并赔偿损失
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 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 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 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 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受到 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 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案例:合同法案例分析
合同法案例分析案例1:同时履行抗辩权案例2001年1月,甲、乙公司签订了一项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于当年9月1日向乙公司交付房屋100套,并办理登记手续,乙公司则向甲公司分三次付款:第一期支付2千万元,第二期支付3千万元,第三期则在9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房屋时支付5千万元。
在签订合同后,乙公司按期支付了第一期、第二期款项共5千万元。
9月1日,甲公司将房屋的钥匙移交乙公司,但并未立即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记手续。
因此,乙公司表示剩余款项在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再付。
在合同约定付款日期(9月1日)7日后,乙公司仍然没有付款,甲公司遂以乙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甲公司则以乙公司未按期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记手续为由抗辩。
问题:本案例涉及到同时行使履行抗辩权的条件和法律后果,请用相关内容进行分析。
案例解析:在本案中,从表面看,甲公司违背合同约定,未按期办理房地产所有权移转登记手续,已构成违约;而乙公司也违背了合同约定,在合同约定付款日期7日后,仍然没有付款,构成了履行迟延。
但是,在考虑其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时,尚应考虑其是否享有法定的抗辩权。
从本案看,乙公司按期向甲公司支付了第一期、第二期款项共5千万元,并无违约情形,甲公司并无理由行使后履行抗辩权,因此,其未按期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记手续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但对乙公司而言,由于其第三期款项的支付与甲公司交付房屋并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记手续是应当同时履行的义务。
由于本案中合同标的物是房屋,房屋属于不动产,与动产买卖合同不同,不动产的买卖中出卖人除负有交付标的物的义务之外,还应当完成产权移转登记,才真正履行完给付义务,由于不动产所有权的变动以登记为要件。
尽管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并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但是因为没有办理登记,房屋的所有权不能发生移转,买受人不能因出卖人的交付而获得房产的所有权。
因此,办理登记是房屋买卖合同的主给付义务。
民法典合同编经典案例
民法典合同编经典案例一、引言合同是民法典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它规定了人们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进行交易和合作所必须遵守的基本规则。
合同编涉及合同的成立,履行和变更等各个方面的规定,并对违约责任,保证责任,利益转移和其他重要问题做了具体规定。
本文将选取一些经典的合同案例,通过分析案例的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则,探讨合同法的适用和运用。
二、合同的成立1、李明购房合同纠纷案李明在网上购买了一套房子,与卖家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支付了一定的定金。
然而,在签署合同后,卖家却变卦不卖房了,李明因此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并要求卖家赔偿损失。
对此案例,我们需要首先分析合同的成立。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成立需要符合五个条件: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意思表示具有真实性、确定性和完整性,具备法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合法的合同标的和合法的形式。
在这个案例中,李明与卖家进行了交易意思表示的一致,具备法律行为能力,合同标的也是合法的。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此合同实际上已经成立,卖家不得擅自变卦。
卖家的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李明有权要求卖家赔偿损失。
2、小明购物合同纠纷案小明在一家商场购买了一台电视,收到货后发现电视有质量问题,要求商场退货。
商场以未尽到维修的义务为由拒绝退货。
小明因此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并要求商场赔偿损失。
对此案例,我们需要分析合同的成立。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成立需要符合五个条件: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意思表示具有真实性、确定性和完整性,具备法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合法的合同标的和合法的形式。
在这个案例中,小明在商场购买了电视并支付了相应的款项,商场也同意出售。
同时,商场作为商家具备法律行为能力,电视作为商品也是合法的合同标的。
因此,此合同实际已经成立。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小明有权要求商场退货并赔偿损失。
商场的拒绝退货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合同的履行1、张三租房合同纠纷案张三于一家房产中介公司租了一套房子,合同约定了每月交付租金以及房屋的使用期限。
合同法经典案例分析
合同法经典案例分析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规范和约束了各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在商业和法律实践中,合同法经典案例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本文将对一些合同法经典案例进行分析,以探讨其背后的法律原则和应用。
案例一:Carlill v. Carbolic Smoke Ball Co.这个案例发生在19世纪末的英国。
Carlill女士去购买了Carbolic Smoke Ball公司生产的一种治疗流感的烟球,并按照说明书使用了该产品,但仍然感染了流感。
Carbolic Smoke Ball公司的广告声称,如果按照说明书使用该产品,购买者将获得奖励100英镑。
然而,公司拒绝支付奖金,理由是广告是媒体宣传而非法律约束。
法院判决称,该广告向公众做出了明确的承诺,并且支付奖金的条件都已经满足,因此Carlill女士有权要求公司履行承诺。
此案在合同法中奠定了以广告为基础的合同的有效性原则。
案例二:Donoghue v. Stevenson这个案例是英国法律历史上的一次重要判例。
1932年,Mrs. Donoghue在一家餐馆里喝了一瓶饮料,发现里面有一只已经腐烂的死老鼠。
她因此患上了伤寒病,提起诉讼要求饮料生产商Stevenson公司赔偿。
法院判决称,虽然Mrs. Donoghue与Stevenson公司之间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但该产品的缺陷导致了Mrs. Donoghue的伤害。
该案确认了制造商对消费者负有产品责任的原则,这对当前的产品责任法有着重要的影响。
案例三:Wood v. Lucy, Lady Duff-Gordon这个案例发生在20世纪初的美国。
Lady Duff-Gordon是一位著名的时装设计师,她与Wood签订了一份合同,让他独家代理她的设计。
然而,当Wood同时与一家报纸签署了广告合同时,Lady Duff-Gordon声称这违反了他们之间的独家代理关系。
法院判决认为,合同只有给予各方明确的权利和义务,才能被视为有效。
法律实务案例分享和解析
法律实务案例分享和解析
一、案例分享
在法律实务中,案例分享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通过案例分享,
我们可以学习到各种不同类型的案件,了解到法律在实际操作中的
应用。
今天我就来分享一个关于合同纠纷的案例。
某公司与一家供应商签订了一份采购合同,约定了货物的数量、质量和交付时间等条款。
然而,在货物交付后,公司发现货物的质
量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导致无法正常使用。
公司要求供应商退还
货款并赔偿损失,但供应商拒绝承担责任。
二、案例解析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另一方受到损失,受损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在这个案例中,供应商
提供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构成了违约行为。
公司可以依法
要求供应商退款并赔偿损失。
另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
务时,享有合法权益。
如果供应商提供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
者有权要求退货、换货或者索赔。
公司作为消费者的身份,也可以
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结论
通过以上案例分享和解析,我们可以看到在合同纠纷中,法律是保护我们权益的有力武器。
在面对类似情况时,我们应当了解自己的权利,并及时采取法律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能够更加重视法律意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案说法经典案例
以案说法经典案例很多时候,我们在学习法律知识的时候,会遇到很多抽象的概念,但是通过经典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法律的运作方式。
下面,我将为大家介绍一些以案说法的经典案例。
首先,我们来看一起关于合同法的案例。
在这个案例中,甲方和乙方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了一定的服务内容和费用。
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甲方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导致乙方遭受了经济损失。
乙方因此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最终判决支持了乙方的诉讼请求,认定甲方存在违约行为,并要求其赔偿乙方损失。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规定,以及法院如何根据合同内容和实际情况做出判决。
其次,让我们看一下一起关于侵权责任的案例。
在这个案例中,甲方在未经乙方许可的情况下,使用了乙方的作品并获利。
乙方因此提起诉讼,要求甲方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最终判决支持了乙方的诉讼请求,认定甲方侵犯了乙方的知识产权,并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乙方损失。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了解到侵权责任的认定标准,以及法院如何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判决。
最后,让我们来看一起关于刑法的案例。
在这个案例中,甲方因为故意伤害他人而被刑事追诉。
经过法院审理,最终判决认定甲方犯有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了解到刑法中对于故意伤害罪的认定标准,以及法院如何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做出判决。
通过以上的案例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法律的运作方式,以及法律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
希望大家能够通过学习经典案例,更好地掌握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民事案例解读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民事案例解读案例一:合同纠纷事实经过:某某与甲公司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约定购买某小区的一套房产。
合同约定购房款需在合同生效后一周内支付。
某某在合同生效的两天后,向甲公司支付了购房款。
然而,在支付购房款后,甲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迟了交房日期。
某某认为甲公司违反了合同约定,要求甲公司按合同约定提供房屋。
律师解读:根据《合同法》第26条的规定,合同的订立、变更、撤销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在本案中,某某支付了购房款,属于合同的履行,而甲公司提供房屋是合同的主要义务之一。
根据合同约定,甲公司应在合同生效后一周内提供房屋。
甲公司违反合同约定,推迟了交房日期,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建议:某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按合同约定提供房屋,并可以要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在起诉过程中,某某应提供与合同相关的证据,如购房合同、购房款支付凭证等。
同时,某某还可以要求法院判决甲公司支付诉讼费用、律师费等。
案例二:民事侵权纠纷事实经过:某某在某快递点工作,负责快递分拣工作。
某天,某某在分拣快递时,不慎将甲先生寄往乙先生的快递错装给了丙女士。
丙女士因未收到自己的快递而产生了经济损失,要求某某赔偿。
律师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条的规定,依法享有权利的公民、法人因其他人的侵害而受到损害,有权要求侵害人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某某在履行工作职责时,由于疏忽将快递错装给了错误的收件人,导致丙女士未能按时收到自己的快递,产生了经济损失。
某某的行为构成侵权。
某某有责任向丙女士承担侵权责任。
建议:丙女士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要求某某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
在起诉过程中,丙女士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快递错装的证据、经济损失的计算依据等。
同时,丙女士还可以要求法院判决某某支付诉讼费用、律师费等。
事实经过:某某在甲公司担任销售经理,与甲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
合同约定某某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和提成构成,提成根据销售业绩进行计算。
合同法案例带分析(按章节附带的经典案例)[1]
第一章合同及合同法总论法律实训 (4)一、个体工商户诉工商局违约案 (4)—略谈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4)二、收养协议是合同法上的“合同"吗? (5)—谈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5)三、粮食购销案 (6)—论合同的相对性原理 (6)四、郭某诉村委会侵犯优先购买权案 (7)—论诚实信用原则 (7)五、当事人合意与法律、法规的较量 (8)—谈合法原则 (8)第二章合同订立法律实训 (9)一、合同的登记 (9)—略谈合同成立 (9)二、确认书的性质 (9)—论确认书和合同成立的关系 (9)三、刘某与商某买卖合同纠纷案 (10)—略谈交叉要约 (10)四、书面形式对合同法律效力的影响 (11)—浅析事实合同 (11)五、胜利河沙厂诉五通基建工程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 (12)—论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分 (12)六、李珉诉朱晋华、李绍华悬赏广告酬金纠纷上诉案 (12)—论悬赏广告 (12)七、王某等诉房地产公司提供巴士服务纠纷案 (13)—浅析商业广告的性质 (13)八、甲公司诉某仪表厂招标投标纠纷案 (14)—浅析招标投标 (14)九、渔业公司诉食品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15)—浅析预约合同 (15)十、肖某诉彩色扩印服务部丢失交付冲印的结婚照胶卷赔偿纠纷案 (16)—论格式条款和免责条款 (16)十一、吉榕诉华渝宾馆赔偿损失纠纷案 (17)—关于格式条款的解释 (17)十二、合同义务的扩张 (18)—论缔约过失责任 (18)第三章合同效力法律实训 (18)一、商贸公司诉农业生产资料综合门市部钢材购销合同纠纷案 (18)—论企业法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的效力 (18)二、耕牛案 (19)—浅析附条件的合同和无权处分 (20)三、西服案 (21)—论无权代理人订立合同的效力 (21)四、信用社诉商场抵押合同纠纷案 (22)-论表见代理和代表行为 (22)五、摄影器材索赔案 (23)-论因欺诈而订立合同的效力 (23)六、大华商厦诉吉祥服装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案 (23)—论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的效力 (19)七、杨树清诉周某互易合同纠纷案 (23)—论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的效力 (23)八、符少荣诉廖志强索要欠款案 (24)—浅析赌债的效力 (24)九、王某诉铸造厂买卖合同纠纷案 (2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含义 (24)第四章合同履行法律实训 (25)一、李某诉食品公司承包合同案 (25)—论附随义务 (25)二、武汉市煤气公司诉重庆检测仪表厂煤气装配线技术转让合同、煤气表散件购销合同纠纷案 (25)—论情势变更原则(制度) (25)三、买卖柑橘合同纠纷案 (27)—谈履行内容的确定 (27)四、辣椒买卖合同纠纷案 (28)—债务人提前履行合同的法律后果 (28)五、王某诉搬家公司损害赔偿案 (29)—浅析债务履行辅助人的责任 (29)六、贸易公司买卖钢材合同纠纷案 (30)—浅析债务转让与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区别 (30)七、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31)—谈同时履行抗辩权 (31)八、喜雨有限公司诉东南经济开发公司违约索赔案 (31)—浅析后履行抗辩权 (31)九、承揽合同纠纷案 (32)—浅析不安抗辩权 (32)十、催款纠纷案 (33)—论代位权 (33)十一、分家析产,逃避债务案 (33)—关于撤销权 (33)第五章合同变更和转让法律实训 (34)一、工商银行诉钟表公司、创业公司、德信公司贷款纠纷案 (34)—论合同的变更及其效力 (34)二、贸易公司诉商贸公司、服装厂购销合同纠纷案 (35)—略谈债权转让及其效力 (35)三、欠款纠纷案 (36)一浅析债务承担的效力 (36)四、永安工商行催还欠款纠纷案 (37)—论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 (37)第六章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法律实训 (38)一、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可否解除合同? (38)—略谈不可抗力与合同解除 (38)二、烟花购销合同纠纷案 (39)—浅析履行迟延和合同解除 (39)三、李某诉王某归还房屋案 (40)—浅析约定解除及买卖不破租赁 (40)四、胡君富诉朱雨田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 (41)—论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41)五、辛某诉周某承担担保责任案 (43)—略谈代物清偿 (43)六、货款抵扣违约金纠纷案 (43)—谈抵销 (43)七、田某申请债务提存案 (44)—浅析提存 (44)八、股东诉讼请求确认免除行为无效案 (45)—略谈免除 (45)第七章违约责任法律实训 (46)一、第三入行为导致违约纠纷案 (46)—谈违约责任的相对性 (46)二、化工公司诉运输公司承运合同纠纷案 (47)—浅析第三人侵害债权 (47)三、外贸公司诉饲料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 (47)—论预期违约制度 (47)四、贸易公司诉纺织厂购销棉布合同纠纷案 (48)—浅谈默示违约 (48)五、农工商总公司诉经贸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 (49)—略谈效率违约、实际履行以及违约金 (49)六、皇台酒厂诉房管处商品房买卖合同案 (50)—论双方违约 (50)七、振华公司诉美国联合包裹运送服务公司国际航空运输合同案 (51)—完全赔偿和可预见原则 (51)八、村民诉石巷供销社石膏买卖合同纠纷案 (52)—论减轻损失原则 (52)九、董景春诉经销公司损害赔偿案 (53)—浅析过失相抵 (53)十、齐龙服装厂诉齐齐哈尔火车站货物运输合同案 (53)—浅析损益相抵 (53)十一、建筑工程队诉水泥厂买卖合同案 (54)—浅析损害赔偿与违约金 (54)十二、木船加工协议纠纷案 (55)—浅析定金的效力 (55)十三、贸易公司诉土产品公司土豆购销合同纠纷案 (56)—论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 (56)十四、钢铁厂诉煤矿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并交付违约金案 (56)—论定金与违约金 (56)十五、体育报社诉广告公司出版合同纠纷案 (57)——论不可抗力与商业风险 (57)十六、田某诉酒店损害赔偿案 (58)—谈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58)十七、严艳诉雪绒花美容店美容协议纠纷案 (58)—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 (58)第八章合同解释法律实训 (59)一、某股份有限公司诉某拍卖行拍卖纠纷案 (59)—试论合同解释(一) (59)二、村民建造房屋纠纷案 (60)—试论合同解释(二) (60)第一章合同及合同法总论法律实训一、个体工商户诉工商局违约案—略谈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案情简介】1999年,经某市工商局同意,200户个体户到该局投资兴建的轻工业批发市场设摊经营,工商局为他们颁发了临时营业执照和摊位证,并分别收取了三年管理费和摊位费。
精选几篇合同法的经典案例分析
精选几篇合同法的经典案例分析合同法的经典案例分析一、判断合同是否成立案例:某建筑公司施工过程水泥短缺。
同时向A水泥厂和B水泥厂发函。
函件中称:“如贵厂有XX水泥现货,吨价不超过1500元,请求接到信10天内发货100吨。
货到付款,运费由供货方自行承担。
”A水泥厂先行发货100吨,建筑公司接受了货物。
B水泥厂后发货100吨,遭到拒绝。
因为建筑公司仅需100吨水泥,称发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不成立。
分析:本案函件内的信息符合一个有效要约的构成条件,所以构成要约,在有效期限内,该建筑工程公司应收到该要约的约束。
B水泥厂以该建筑工厂公司函件规定的承诺方式在有效期限内作出承诺,使得在该建筑工程公司和B水泥厂之间成立了一份水泥购销合同。
所以当事人要切实履行合同,不履行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合同法》第13条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第14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该符合下列规定: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21条承诺要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25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二、合同书上没有签字或盖章案例:某单位将一空房出租给江某,江某将合同打印后即签名并盖章。
然而单位法人不在,单位财务收了江某的租金和合同书。
后来,江某准备入住时,该单位要提高租金。
江某表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单位辩称合同并无单位签名和盖章,合同不成立。
分析:合同书上只有江某的签名,仅就合同书的形式要件而言,是有欠缺的。
但江某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交租金时,单位已然接受,而并非拒绝,说明单位已经接受江某的履行。
双方履行与接受履行的行为,足以认定合同成立。
法律:《合同法》第32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37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三、合同里的条款并非都是有效的案例:某小区物业与业主签订了管理合同,每个月住户缴纳60元管理费,物业负责小区的卫生、治安,但车辆丢失的,物业概不负责。
合同法的经典案例解析
合同法经典案例解析一该古董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案情介绍李某本人酷爱收藏,并且具有相当的古玩鉴赏能力。
其家中收藏有一商代酒杯,但由于年代太久远,李某无法评估其真实价值,而只能大略估计其价值在10万元以上。
某日,李某将其酒杯带到一古董店,请古董店老板鉴赏,店老板十分喜欢该酒杯,并且知道其价值不下百万,于是提出向李某买下该酒杯,出价为50万元。
李某对此高价内心十分满意,但仔细一想,心知该酒杯价值绝对超过50万,如果拍卖,超过百万也有可能。
但苦于拍卖成本过高,自身也没有条件拍卖。
于是,李某心生一计,同意将酒杯卖给古董店老板,待日后古董店老板高价卖出后再主张合同可撤销,要求变更合同。
结果,古董店老板通过拍卖,酒杯被卖到1000万元。
此后,李某向法院主张合同显失公正,要求古董店老板至少再补偿900万元。
试分析:1.李某与古董店老板的合同是否成立,是否有效2.李某的请求是否具有法律依据为什么3.法院应如何处理评析1.李某与古董店老板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并且一致,合同有效。
2.没有法律依据。
我国《合同法》规定,显示公正的合同属于可撤销或可变更合同,本案中的买卖合同不属于此种情况。
首先,李某具有相当的古玩鉴赏能力,虽然他不知道酒杯的真实价值,但内心已经知道其价值绝对超过50万元,在此情况下他仍然将酒杯卖给古董店老板,法律上就应该推定其意思表示真实有效,而不属于因缺乏经验导致判断失误的情形;其次,李某将酒杯卖给古董店老板的时候,就已经准备事后主张合同变更,因此当然不存在被骗或者失误的情形,相反,李某心知肚明,不属于合同显失公正;再次,李某主张合同显失公正属于恶意,不应得到支持。
3.根据上面分析可知,法院不应支持李某的请求,应认定合同有效。
撤销权与代位权的行使案情介绍甲公司为开发新项目,急需资金。
2000年3月12日,向乙公司借钱15万元。
双方谈妥,乙公司借给甲公司15万元,借期6个月,月息为银行贷款利息的倍,至同年9月12日本息一起付清,甲公司为乙公司出具了借据。
合同法的经典案例分析
合同法的经典案例分析
在合同法领域,经典案例总是能够为我们提供深刻的启示,帮助我
们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并在实际操作中做出明智的决策。
下面将就
几个经典案例进行分析,以便更好地理解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合同法案例一:XX公司与XX供应商的合同纠纷
XX公司与XX供应商签订合同购买其提供的原材料,但XX供应
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导致XX公司无法按时生产完成。
根据合同法规定,供应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保证所提供的商品符合
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若出现质量问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因此,XX公司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由此引起的损失,并可依法要求解除
合同。
合同法案例二:XX租车公司与XX顾客的合同纠纷
XX租车公司与XX顾客签订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和租金
等事项。
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XX租车公司未按时提供车辆,造成顾
客计划受阻。
根据合同法规定,出租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按约定
的时间和方式提供租赁物品,若未能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
XX租车公司应当赔偿顾客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合同法的经典案例分析为我们提供了在合同履行中应注
意的重要事项,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并规避风险。
在签订合
同时,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
义务,以确保合同顺利履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愿我们在合同法的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
合同法经典案例讲解
合同法经典案例讲解咱先来说一个特别有趣的合同法案例。
案例一:演唱会门票风波。
有这么个事儿,甲是个超级明星的超级粉丝。
乙呢,手上有一张这个明星演唱会的内场前排超级VIP门票。
甲得知后,兴奋得不行,就和乙商量着买这张票。
甲和乙达成了口头协议,甲给乙1000元,乙把票转让给甲。
甲当场就把钱转给了乙,乙也答应第二天就把票给甲。
结果呢,第二天乙说:“兄弟,这票我不能给你了,我有个特别铁的哥们也想去看,我得给他。
”甲当时就懵了,心里想:“你这不是坑我吗?”这里就涉及到合同法的好多知识点。
虽然甲和乙只是口头协议,但这在合同法里也是一种合同形式,叫口头合同。
这个口头合同是有效的,因为双方就门票转让达成了一致意见,而且甲已经履行了自己的付款义务。
乙这时候拒绝给票,那就是违约了。
甲要是较真起来,可以要求乙继续履行合同,也就是把票给他,因为他已经付了钱,而且合同是有效的。
要是乙实在给不出票,甲还可以要求乙赔偿损失呢。
比如说甲因为相信能拿到票,已经拒绝了从其他人那里购买高价票的机会,现在他只能花更高的价格去买其他票,这个差价就是他的损失,乙得赔。
案例二:租房的那些事儿。
再讲一个租房的案例。
丙是个房东,丁是个租客。
他们签了一份租赁合同,合同里写得明明白白,丁租丙的房子一年,每个月15号交房租,租金1500元。
前几个月呢,都相安无事。
但是到了第五个月的时候,丁15号那天没交房租。
丙就打电话催丁,丁说:“哥啊,我这个月工资晚发了,过几天就给你。
”丙也算是个好人,就答应了。
可是过了几天,丁还是没交。
这时候丙就有权利按照合同来办事了。
因为合同里规定了交租的时间,丁逾期未交租,这就是违反合同约定了。
丙可以根据合同的规定,给丁发一个书面的通知,告诉他如果在一定期限内还不交租,就解除租赁合同。
要是丁一直拖着不交,丙把丁赶走也是合理合法的。
不过呢,丁要是有特殊情况,比如说他之前和丙关系很好,一直都是按时交租的,这次是因为遇到了不可预见的困难,像突然生病花了很多钱,一时周转不开。
合同法 经典案例
小明决定向女友送一束玫瑰花,便在网上订购了一束指定颜色的玫瑰花,并支付了货款。然而,在送货当日,快递员将错误的花束送到了小明女友的办公地点。小明对此感到非常生气,他能否要求退货?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购买商品的消费者享有退货的权利。在这个案例中,小明和网上商家之间的交易应被视为远程交易,小明是作为个人消费者购买的货物。虽然送花错误影响了小明的感情表达,但这并不影响他行使退货权利。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小明有权要求商家退还货款。
(文中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合同法 经典案例
《合同法经典案例分析》
引言:
合同法是我国民事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定了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等方面的法律关系。在实践中,存在许多经典案例,这些案例以其较高的争议性和典型性为人们所关注。本文将以3000字的篇幅,通过分析几个经典案例,探讨合同法的实践应用和相关问题。
一、“小李购车案”
结论:
合同法经典案例的分析显示出了合同法在实践应用中的重要作用。无论是口头约定的成立、远程交易的退货权利,还是工程合同中的违约责任等,合同法都为交易双方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保障和可执行的措施。在现实生活中,人们要充分了解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理约定合同内容,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交流和监督,以确保自身权益的保护。合同法的适用和实践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我们应该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法律体系,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贡献。
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了工程的质量要求和工期等条件。然而,乙方在工程进行过程中出现了质量问题,并且延期交付。甲方对乙方的行为感到非常愤怒,他该如何处理这个合同纠纷?
在建筑工程合同中,质量和工期是一项重要的约定。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并且存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进行返工或抵扣违约金。如果乙方无法在合理时间内解决问题,甲方还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合同法的经典案例解析(3)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合同法的经典案例解析(3)案例一:广州某公司与上海某供应商的合同纠纷案件概述:广州某公司与上海某供应商在2020年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该合同规定该供应商向广州公司供应指定数量的商品,并在商品交付后15天内支付货款。
然而,供应商在交付商品后未收到货款,多次催讨后也没有得到广州公司的回应。
最终,供应商向法院起诉要求广州公司支付货款。
案件分析: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当事人应当依据协议的商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在这个案例中,广州公司与上海供应商之间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依据合同商定,供应商应当向广州公司供应指定数量的商品,并在交付后15天内支付货款。
然而,广州公司未依据合同商定支付货款,属于违反合同商定。
供应商多次催讨后也没有得到广州公司的回应,说明广州公司存在明显的违约行为。
依据《合同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之一违反合同商定,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担当违约责任。
因此,广州公司应当担当支付货款的责任。
在该合同纠纷案中,供应商已履行了其在合同中的义务,即按时交付商品,并且多次催讨未果,可以证明其已经实行一切合理措施要求广州公司支付货款。
因此,供应商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广州公司支付货款。
结论:第1页/共3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依据上述分析,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以及案件事实,可以认定广州公司应当担当支付货款的责任。
法院有权判决广州公司支付货款,并可以依据违约状况,追加适当的违约金和利息的赔偿责任。
案例二:北京某房地产开发商与购房者的违约纠纷案件概述:北京某房地产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合同商定购房者支付购房款项,并商定在开发商获得预售许可证后一周内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然而,开发商拖延了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时间,并且始终未能完成登记手续,导致购房者无法享受到相应的产权权益。
购房者起诉要求返还购房款项并支付违约金。
案件分析: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当依据质量、性能等方面的商定交付商品房,保证购房者享有合同商定的权益。
合同经典案例解析
合同经典案例解析一、案例一:租房合同中的“小意外”话说有这么一对小年轻,小明和小红,他们刚到一个新城市打拼,准备租个房子。
他们在网上找了一个看起来很不错的房源,联系上了房东李大爷。
双方见面后,一拍即合,很快就签订了租房合同。
合同里写明了房租是每月1500元,押一付三,房子里的家具家电要保证正常使用。
可住进去没几天,冰箱就开始闹脾气了,制冷效果时好时坏。
小明和小红就去找李大爷,说按照合同这家电得正常使用啊。
李大爷却耍赖说,这冰箱都用了好几年了,有点小毛病很正常。
这时候就体现出合同的重要性了。
小明拿出合同,指着上面的条款说:“大爷,咱这白纸黑字写得清楚,家电得正常使用,这冰箱现在这样可不行啊。
”李大爷看了看合同,自知理亏。
最后呢,李大爷给他们换了一台二手但功能完好的冰箱。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啊,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明确各项条款的具体含义。
像“正常使用”这种词,就应该进一步定义好,比如说正常使用是指在没有人为损坏的情况下,家电能达到基本的使用功能之类的。
不然的话,就容易出现这种扯皮的情况。
二、案例二:买卖合同里的“小心机”有个小公司老板叫老张,他的公司需要采购一批原材料。
他找了一家供应商,叫大力公司。
双方谈好了价格、数量、交货日期等细节后就签了买卖合同。
合同里规定,大力公司要在6月15日前把10吨原材料送到老张的公司。
可到了6月15日,大力公司只送来了8吨,还说剩下的2吨要过一个星期才能到。
老张就很生气,这可耽误他的生产计划了。
大力公司的负责人却说,合同里没写如果不能按时按量交货有什么惩罚措施啊。
老张当时就懵了,确实疏忽了这一点。
不过老张也不是吃素的,他跟大力公司说:“虽然没写惩罚措施,但按照合同法规定,你们这是违约行为,我有权要求你们赔偿我的损失。
”经过一番协商,大力公司为了保住这个客户,答应给老张的公司一定的经济补偿,并且尽快把剩下的2吨原材料送来。
这个案例就提醒我们,在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不仅要把基本的交易内容写清楚,还要考虑到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况,并且明确违约的责任和惩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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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某本人酷爱收藏,并且具有相当的古玩鉴赏能力。
其家中收藏有一商代酒杯,但由于年代太久远,某无法评估其真实价值,而只能大略估计其价值在10万元以上。
某日,某将其酒杯带到一古董店,请古董店老板鉴赏,店老板十分喜欢该酒杯,并且知道其价值不下百万,于是提出向某买下该酒杯,出价为50万元。
某对此高价心十分满意,但仔细一想,心知该酒杯价值绝对超过50万,如果拍卖,超过百万也有可能。
但苦于拍卖成本过高,自身也没有条件拍卖。
于是,某心生一计,同意将酒杯卖给古董店老板,待日后古董店老板高价卖出后再主合同可撤销,要求变更合同。
结果,古董店老板通过拍卖,酒杯被卖到1000万元。
此后,某向法院主合同显失公正,要求古董店老板至少再补偿900万元。
试分析:1.某与古董店老板的合同是否成立,是否有效?2.某的请否具有法律依据?为什么?3.法院应如何处理?评析1.某与古董店老板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并且一致,合同有效。
2.没有法律依据。
我国《合同法》规定,显示公正的合同属于可撤销或可变更合同,本案中的买卖合同不属于此种情况。
首先,某具有相当的古玩鉴赏能力,虽然他不知道酒杯的真实价值,但心已经知道其价值绝对超过50万元,在此情况下他仍然将酒杯卖给古董店老板,法律上就应该推定其意思表示真实有效,而不属于因缺乏经验导致判断失误的情形;其次,某将酒杯卖给古董店老板的时候,就已经准备事后主合同变更,因此当然不存在被骗或者失误的情形,相反,某心知肚明,不属于合同显失公正;再次,某主合同显失公正属于恶意,不应得到支持。
3.根据上面分析可知,法院不应支持某的请求,应认定合同有效。
撤销权与代位权的行使案情介绍甲公司为开发新项目,急需资金。
2000年3月12日,向乙公司借钱15万元。
双方谈妥,乙公司借给甲公司15万元,借期6个月,月息为银行贷款利息的1.5倍,至同年9月12日本息一起付清,甲公司为乙公司出具了借据。
甲公司因新项目开发不顺利,未盈利,到了9月12日无法偿还欠乙公司的借款。
某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催促还款无果,但得到一信息,某单位曾向甲公司借款20万元,现已到还款期,某单位正准备还款,但甲公司让某单位不用还款。
于是,乙公司向法院起诉,请求甲公司以某单位的还款来偿还债务,甲公司辩称该债权已放弃,无法清偿债务。
试分析:1.甲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为什么2.乙公司是否可针对甲公司的行为行使撤销权?为什么3.乙公司是否可以行使代位权?说明理由。
评析1.甲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违约。
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系自愿订立,无容,又有书面借据,是合法有效的。
甲公司系债务人,负有按期清偿本息的义务;乙公司为债权人,享有按期收回本金、收取利息的权利。
甲公司因新项目开发不顺利,不能如约履行清偿义务,构成违约。
2.乙公司可行使撤销权。
请求法院撤销甲公司的放弃债权行为。
债权人对于自己享有的债权,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决定行使或者放弃。
但是,当该债权人另外又系其他债权人的债务人时,如果他放弃债权的行为使他的债权人的权利无法实现时,他的债权人享有依法救济的权利。
本案中,甲公司放弃对某单位享有的债权,表面上是处分自己的权益,但实际上却损害了乙公司的债权,依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乙公司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
3.乙公司可以行使代位权。
根据《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享有代位权,在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到期债权,危及债权人的权利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实现自己的债权。
乙公司可以直接向某单位行使代位权。
某化工厂能否拒绝偿还借款?案情介绍1999年10月11日,某化工厂为扩大生产,向某公司借款20万元,约定于2000年10月11日偿还,若迟延还款,某化工厂承担违约金。
2000年10月11日某公司要求某化工厂偿还借款,某化工厂因产品销售不好,一时无力清偿20万元借款,于是某化工厂向某公司请求暂缓一段时间偿还,某公司未作任何表示,此后双方未再发生联系。
2002年10月30日某公司找到某化工厂要求偿还借款并付清迟延还款违约金。
某化工厂以还款时效已过,拒绝还款,某公司遂诉至法院。
试分析:1.某化工厂拒绝还款的理由是什么。
2.某公司要求某化工厂还款的请求能否得到实现?评析1.某化工厂拒绝还款的理由是某化工厂要求暂缓偿还借款,某公司未作任何表示,推定为合同没有发生变更。
按照《合同法》第129条的规定,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和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
根据《民法通则》第135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上述合同因未变更,诉讼时效仍按照原合同计算,其诉讼时效的最后期限是2002年10月11日。
因此,某化工厂可以以诉讼时效已过而拒绝还款。
2.依我国法律的规定,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虽可提起诉讼,但只有程序意义上的诉权,而没有实体意义上的诉权,即其所主的权利得不到法律保障。
因此,某公司要求某化工厂还款的请求有可能因诉讼时效已过而得不到实现。
百货公司的招租启事是否属于要约?案情介绍某市百货公司通过新闻媒体播发招租启事:将市场装修后分摊位出租,投资装修费2000元。
周某于月初得知此消息后,决定租赁两个柜台,于月中去提前支取了即将到期的定期存单,损失利息近千元。
可是就在周某准备去租赁摊位时,百货公司又宣布说:因主管部门未批准,摊位不再招租了,请已办理租赁手续的租户到公司协商处理办法;未办理手续的,百货公司不再接待。
周某认为百货公司这种作法太不负责任,所以要求百货公司赔偿自己的预期收入若干万元,以及利息损失。
双方协商未果,诉至法院。
试分析:本案应如何处理?评析1.百货公司发布的招租启事属于要约,由于此要约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发布之日就应视为到达受要约人,要约生效,因此不存在要约撤回问题。
2.我国《合同法》规定,要约可以撤销,但对撤销要约有限制,以下两种要约不得撤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本案中,一方面,通过新闻媒体这种特殊介质发布要约,已经使人确信该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另一方面,就周某来说,他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相当多的准备工作,并付出了一定的经济支出,因此对他来说,该要约也是不可撤销的。
所以,百货公司宣布撤销要约的行为无效,实际上合同已经成立。
3.因此,周某的损失百货公司应该赔偿。
但是,赔偿的围应该有限制,包括实际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的损失。
就本案来说,几千元的利息当然要陪,但周某所称的预期收入因具有不确定性,不在赔偿之列。
该买卖合同是否属于有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案情介绍某商场新进一种CD机,价格定为2598元。
柜台组长在制作价签时,误将2598元写为598元。
某在浏览该柜台时发现该CD机物美价廉,于是用信用卡支付1196元购买了两台CD机。
一周后,商店盘点时,发现少了4000元,经查是柜台组长标错价签所致。
由于某用信用卡结算,所以商店查出是某少付了CD机货款,找到某,提出或补交4000元或退回CD机,商店退还1196元。
某认为彼此的买卖关系已经成立并交易完毕,商店不能反悔,拒绝商店的要求。
商店无奈只得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某返还4000元或CD机。
试分析:1.商店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吗?为什么?2.本案应如何处理?评析1.商店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54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
第58条规定:合同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基于上述理由,商店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
2.本案中,当事人因对标的物的价格的认识错误而实施的商品买卖行为。
这一错误不是出卖人的故意造成,而是因疏忽标错价签造成,这一误解对出卖人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所以,根据本案的情况,符合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应依法认定为属于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某或补交4000元货款或返还CD机。
抵销的法律适用案情介绍甲商场3月份欲从乙冰箱厂购进冰箱50台,每台2800元,共计14万元。
双方约定4月份货到后先付4万元,其余待销售后付清余下的10万元货款。
后乙冰箱厂想在甲商场开设销售专柜,打开销路。
双方遂签订租赁场地合同,约定租赁期为1年,自同年4月起至次年4月止,月租金2万元,共计24万元。
由乙冰箱厂3个月付1次,分4次付清。
7月份乙冰箱厂通知甲商场,称用应收甲商场的10万元冰箱货款中的6万元抵销其4月至7月的租金。
试分析:乙冰箱厂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评析乙冰箱厂的做法符合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我国《合同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当事人主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
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
本案中,甲商场与乙冰箱厂互负债务,互享债权,彼此的合同标的物又属于种类和品质相同的货币,也到了履行期,因此,乙冰箱厂可以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同类债务相互抵销的规定,通知甲商场对6万元债务予以抵销。
单方停止供气违约方应承担什么责任?案情介绍某市玻璃制品厂(以下简称甲方)与某市天然气供应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常年供气合同。
合同规定,乙方每天向甲方供应生产用气4000立方,如减少或停供须提前五天通知甲方做好准备。
甲方按月结清天然气款。
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交付定金5万元。
合同签订后不久,随着用气单位的增多,天然气供应日趋紧,有些用气单位向乙方许诺可以购买高价气。
乙方为追求本单位的经济效益,要求甲方减少用气2000立方,甲方不同意。
乙方在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单方突然停止向甲方供气,致使甲方生产设备受损,造成损失约4万元。
甲方派人前去乙方交涉,要求其保证供气,并双倍返还其已交付的定金。
乙方不同意。
甲方遂向某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双倍返还其已交付的定金,赔偿其他损失。
试分析:1.该合同是否为有效合同?2.甲方的诉讼请求有无法律依据?并说明理由。
3.本案如何处理?评析1.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天然气供应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是有效合同。
2.甲方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
其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115条。
在甲方支付定金,合同有效成立的前提下,乙方单方擅自减少供气,当甲方不同意时,又在不通知的情况下停止供气,造成甲方的设备损害,这是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并继续履行合同。
3.法院判决乙方双倍返还已收受的定金共10万元,继续履行向甲方供应天然气的义务。
并赔偿甲方因乙方的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4万元。
钢材厂能否实现全部诉讼请求?案情介绍1999年11月,某市钢材厂与某铁道工程局签订买卖铁轨合同,约定由某钢铁厂每季度卖给某铁道工程局铁轨50吨,铁道工程局收到货后向钢材厂支付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