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医学科辐射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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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医学科辐射防护

核医学科辐射防护

核医学中的防护设备和设施
铅衣
铅衣是重要的防护设备之一,用 于保护医务人员免受辐射照射。
辐射屏蔽
医疗机构应配置辐射屏蔽设备, 如铅板和铅玻璃。
辐射监测设备
辐射监测设备可用于测量和记录 辐射剂量。
常见的辐射防护方法
1
时间限制
减少暴露时间可降低辐射暴露的风险。
2
距离限制
尽量保持距离源辐射物的距离,以减少暴露。
核医学是运用放射性物质进行诊断和治疗的医学专业。
2 应用
核医学在心血管疾病、肿瘤学等领域具有重要的临床应用价值。
核医学中的辐射防护措施
监测和评估
对患者和医务人员进行辐射剂 量监测和风险评估。
限制和优化
通过合理的剂量限制和优化照 射方案Fra Baidu bibliotek减少辐射暴露。
个人防护
使用合适的防护设备,例如铅 衣和护目镜。
核医学科辐射防护
在核医学领域,辐射防护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本演示将介绍辐射的定义和 分类,并探索核医学中的防护措施、设备以及一些常见的方法,以及辐射防 护的重要性和意义。
什么是辐射?
定义
辐射是指物质或能量以波动或粒子的形式传播的过程。
分类
辐射可以分为电离辐射和非电离辐射两种类型。
核医学的概述
1 简介
3
屏蔽
使用屏蔽物,如铅和混凝土,来减少辐射的穿透。

临床核医学科卫生防护标准

临床核医学科卫生防护标准

临床核医学科卫生防护标准

临床核医学科卫生防护标准是指在临床核医学科工作中,为了保护医护人员、患者和环境的安全与健康,制定的一系列卫生防护标准和措施。

临床核医学科工作主要包括核医学诊断和核医学治疗两个方面。核医学诊断主要是通过应用放射性药物和影像学方法,诊断患者的疾病。核医学治疗则是通过给患者注射放射性药物,以治疗某些特定的疾病。

以下是一些临床核医学科卫生防护标准的内容:

1. 放射性物质的管理:包括放射性物质的采购、存储、使用和丢弃等环节,确保放射性物质的安全。

2. 辐射防护设施:核医学科应配备辐射防护设施,如铅室、防护屏蔽等,保证放射性物质使用过程中的辐射防护。

3. 个人防护措施:医护人员在进行核医学工作时应佩戴合适的防护装备,如铅衣、铅手套等,减少辐射对人体的危害。

4. 病人防护措施:患者在进行核医学检查或治疗时,需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隔离衣、隔离室等,保护患者免受辐射损害。

5. 医护人员培训和教育:医院应对从事核医学工作的医护人员进行系统的辐射防护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防护意识和操作

能力。

6. 辐射监测:医院应定期对核医学科工作区域的辐射水平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辐射水平在安全范围内。

7. 废弃物处理:处理核医学科产生的废弃物,如放射性药物残余、污染的器械等,需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分类、包装、储存和处置,防止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污染。

以上是临床核医学科卫生防护标准的一些主要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法规,还可以制定其他具体的措施和标准。

核医学科用房设计要求

核医学科用房设计要求

核医学科用房设计要求

1.安全性要求:核医学科用房必须符合国家的核安全法规和标准,设

计必须满足辐射防护的要求,确保工作人员和患者的安全。

2.空气净化系统:核医学科用房必须配备高效的空气净化系统,确保

空气中的辐射物质和污染物能够被有效去除。必要时还需配备防护用的呼

吸设备。

3.辐射防护:设计中必须考虑适当的辐射防护设施,包括减少辐射通

过的材料、设备和技术措施等。工作人员和患者必须有足够的防护设备,

如防护服、防护眼镜等。

4.排污系统:核医学科用房必须有合理的废液排放系统,能够有效排

除辐射废液和废气。必要时,还需要配备废物处理设备,确保废物的安全

处理和处置。

5.干净区与污染区分隔:核医学科用房必须合理划分干净区和污染区,以避免交叉污染和扩散。干净区主要用于接待患者和工作人员,污染区用

于进行辐射工作。

6.严格的进出控制:核医学科用房必须有相应的出入口控制措施,包

括门禁系统、辐射检测设备等,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进入和离开。

7.设备要求:核医学科用房必须配备专业核医学设备,如放射性核素

检测仪器、SPECT和PET扫描仪等,这些设备的布局和放置必须符合工作

流程和空间要求。

8.照明与通风:核医学科用房必须有充足的照明和通风设备,确保工

作环境的舒适和安全。

9.液体和固体垃圾处理:核医学科用房必须有专门的液体和固体垃圾

处理设施,确保废物的安全收集、处理和处置。

总之,核医学科用房设计要求非常严格,必须满足核安全、辐射防护、空气净化等多个方面的要求。设计人员必须充分理解并熟悉相关法规和标准,并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确保设计出功能齐全、安全可靠、工作流

核医学辐射防护 PPT

核医学辐射防护 PPT

职业照射
20mSv/a在规定 的5年内平均,任 何一年内不超过 50mSv。
150mSv
500mSv
500mSv
公众 1mSv/a
15mSv 50mSv ——
第三节 辐射防护的原则与措施
外照射防护措施 经典的外照射防护三原则
时间(time)防护 距离(distance)防护 屏蔽(shielding)防护
大 小 大
α射线的屏蔽防护
• α质量大,电离本领强,易被屏蔽物质吸收, 在物质中射程短,穿透力弱,一旦进入体内 将会造成明显的局部效应。
• 5MeV的α在空气中的射程为3、5cm 在纸中射程 0、004cm 生物组织 0、00043cm 皮肤角质层 0、007cm
β射线的屏蔽防护
• 主要通过电离或激发损失能量。 • 能量较高时,通过原子序数较高的物质时,
核医学工作人员所受的辐射剂量分析
• 不同工种放射工作人员外照射当量剂量水平年人 均剂量0、40~2、38mSv,核医学工作人员是0、 65 ~ 2、38 mSv, 平均1、33 mSv。
• 不管是不同工种放射工作人员依然核医学工作人 员个人年均当量剂量均明显低于国家职业照射年 剂量限值的1/10。不同工种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 剂量以介入手术操作人员最高,核医学工作人员与 X线诊断,放射治疗等工种人员持平或略低。核医 学科与其它放射诊断科室人员年均当量剂量无差 异。

医院放射诊疗与辐射防护制度

医院放射诊疗与辐射防护制度

医院放射诊疗与辐射防护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确保医院放射诊疗工作的科学进行和医务人员及患者的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部门、人员和设备,包含但不限于放射科、核医学科、放射治疗科、病理科、临床科室。

第二章放射诊疗管理

第三条放射科室设置和人员管理

1.医院应设立特地的放射科室。

2.放射科室应配备合格的医务人员,包含放射科主任、放射

医师、核医学医师以及相应的技术人员。

第四条放射设备管理

1.医院应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放射诊疗设备,并定

期进行设备的维护和检修。

2.放射设备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必需经过专业人员

的培训和持证上岗后方可操作。

第三章辐射防护措施

第五条个体辐射防护

1.全部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医务人员应接受辐射防护培训,

并经过相关考核。

2.医务人员在进行放射诊疗工作时,应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

个人防护用具,如铅衣、手套、护目镜等。

第六条设备辐射防护

1.医院应对放射诊疗设备进行合理布局,设立明确的辐射防

护区域。

2.辐射防护区域内应设置符合标准的铅板、铅玻璃等辐射防

护设施。

第七条放射废物管理

1.医院应订立严格的放射废物管理制度,并配备特地的放射

废物管理人员。

2.放射废物应分类储存,并定期进行转运和处理,严禁私自

处理或外泄。

第四章放射事故应急处理

第八条事故防备和应急演练

1.医院应建立健全的放射事故防备机制,并定期进行演练。

2.医务人员应熟识放射事故应急处理流程,并参加定期的应

急演练。

第九条事故报告和处理

核医学科辐射诊断受检者防护管理

核医学科辐射诊断受检者防护管理

核医学科辐射诊断受检者防护管理

一、医师应对辐射检查的适应症与合理性进行评价,确定适当的检

查方法,在获得相同诊断效果的前提下,合理使用辐射检查,减少不必要的照射。

二、技术人员应熟练检查操作技术,并根据受检者具体情况制定照

射条件,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提高射线质量,减少受检者接受剂量。

三、医师应尽量减少婴幼儿少年儿童在检查中的接受剂量。

四、对育龄妇女的腹部辐射检查,应严格掌握适应症,对孕妇特别

是受孕后8-10周的情况,非特殊必要,不得进行下腹部辐射检查。

确有必要者应做好周密的防护措施并进行告知。

五、医师技师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对临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

进行屏蔽防护。

六、候诊者与陪护人员,不得在无屏蔽防护的情况下在机房停留。

七、科室应规划安全区域,确保等候受检者不接受辐射。

核医学科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核医学科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核医学科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一、总则

1.1 目的

为了确保核医学科工作人员、患者及公众的健康与

安全,保护环境免受放射性污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核医学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核医学科的辐射防护、放射性物质管理、设备维护、应急预案及安全管理等方面。

二、辐射防护

2.1 辐射防护原则

核医学科应遵循合理、有效、经济的辐射防护原则,采取各种措施降低辐射剂量,确保工作人员、患者及公众的辐射剂量在安全范围内。

2.2 辐射防护措施

(1)个人防护:工作人员应根据实际工作需求,

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品,如铅衣、铅手套、防护眼镜等。

(2)环境防护:核医学科应设置合理的工作区,

将高剂量区与低剂量区分开,设置防护门、防护窗等设施,降低辐射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设备防护:定期检查放射性设备,确保设备

性能稳定,辐射防护装置完好,防止设备故障导致辐射泄漏。

(4)培训与宣传:加强工作人员的辐射防护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辐射防护意识和能力,向患者及公众宣传辐射防护知识。

三、放射性物质管理

3.1 放射性物质采购

放射性物质采购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选择有资质

的供应商,确保放射性物质的质量和安全性。

3.2 放射性物质储存

放射性物质应储存于专用的储存柜或储存室,确保

储存环境安全、干燥、通风,并定期检查储存设施,防止放射性物质泄漏。

3.3 放射性物质使用

放射性物质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工

作人员、患者及公众的安全。使用过程中,应密切监测放射性物质的辐射剂量,确保辐射剂量在安全范围内。

3.4 放射性废物处理

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辐射防护安全制度

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辐射防护安全制度

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辐射防护安全制度

放射诊疗工作场所是指医疗机构内进行放射诊疗工作的区域,包括核

医学、放射治疗、放射影像、放射诊疗、放射制剂等工作岗位。由于放射

诊疗工作中常涉及到放射性物质和放射波的应用,因此需要建立起一套科

学的辐射防护安全制度,以保护工作人员和患者免受辐射的危害。本文将

以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辐射防护安全制度为主题,重点介绍辐射防护的原则、措施以及安全管理措施等内容。

一、辐射防护的原则

1.时间原则:尽量减少暴露的时间。在执行放射诊疗工作时,应尽可

能缩短辐射源暴露的时间。

2.距离原则:尽量增加与辐射源的距离。工作人员在执行辐射相关工

作时,应尽量保持与辐射源的安全距离。

3.防护屏障原则:使用合适的屏障防护。在进行放射诊疗工作时,应

合理利用屏障等设施来进行防护,减少辐射的泄露。

二、辐射防护的措施

1.个人防护装备:工作人员需要戴上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帽、防护镜、防护服等个人防护装备,以减少辐射的暴露。

2.安全操作:在使用放射性物质时,需要进行安全操作,确保辐射源

的安全控制,防止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3.定期监测:对工作环境、设备和人员进行定期监测,以了解辐射水

平和人员的辐射剂量,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4.进行培训: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的辐射防护培训,使其具备辐射安

全意识和相应的操作技能。

三、辐射防护安全管理措施

1.制定辐射防护安全制度:医疗机构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制定适应的辐射防护安全制度。

2.设立辐射防护管理机构: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辐射防护管理机构,负责辐射防护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

临床核医学辐射安全指南-完整版-发布_PDF

临床核医学辐射安全指南-完整版-发布_PDF

核医学分会<br>临床核医学辐射安全专家共识<br>前 言<br>辐射安全是临床核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临床核医学工作中的重要和关 键内容之一,日常工作中应用较多且备受关注。但目前国内尚缺乏临床核医学辐 射安全指导性文件。为使临床核医学工作的开展更为规范,中华医学会核医学分 会组织编写了《临床核医学辐射安全专家共识》 (以下简称《共识》 ) 。 《共识》编 写参照国际机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进行,编写组参阅大量国内 外权威指南、规范、教材、专著、文献及相关政策法规,并经核医学、放射医学 及辐射防护专家的反复论证。 本《共识》主要涉及以下五个方面: (1)概述( 《共识》范围、规范性引用 文件、基本概念、核辐射的物理基础、辐射剂量、电离辐射生物效应) ; (2)放 射防护的标准与原则 (核安全法规体系、 放射性防护的原则、 放射事件应急处理) ; ( 3) 科室建设 (核医学诊疗工作开展的条件、 安全防护与质量保证、 工作场所) ; (4)工作场所的防护(工作场所、放射性药物操作、放射性药物治疗、医用放 射性废物) ; (5) 人员的放射防护 (工作人员的防护、 患者的防护、 公众的防护) 。 本《共识》证据明确、逻辑性强,具有良好的可操作性,对我国临床核医学 辐射防护与安全性应用可起到指导和规范化作用。但《共识》仍存在很多不足, 望刊出后能得到有益的反馈与指正,以便日后进一步完善。<br>一、概述<br>1. 《共识》范围 本 《共识》 规定了临床核医学诊断与治疗实践和干预中有关人员以及工作场 所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 本《共识》适用于临床核医学应用放射性药物施行诊断与治疗的实践。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国际组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部门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共识》的引<br><br>

核医学科安全防护管理制度(2篇)

核医学科安全防护管理制度(2篇)

核医学科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设立专职、兼职放射防护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仪器、放射性药物及受检者的安全、防护。

2、从事放射工作的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资格及健康条件,持《放射工作人员证》上岗,并定期进行放射性防护知识培训和法规教育。

3、定期对工作场所和放射源储存场所、防护设施进行放射防护监测,保证辐射水平符合有关规定或标准。出现异常及时报告处理。

4、放射工作场所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防止被盗和损坏,未经审批,不得私自转让、转移放射源。

5、放射源储存场所应当有专人负责,有完善的存取、归还登记和检查的制度,做到交接严格,账目清楚、相符,记录完整。

6、应配备并坚持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辐射检测仪器和个人防护用品。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检验或者校准用于放射防护和质量控制的检测仪表。

8、放射工作人员工作期间须佩带个人剂量计,并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对受照剂量高于剂量限值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改进措施。

9、放射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10、妊娠或哺乳期的工作人员应避免接受有可能造成内照射的工作。

11、对接受计划照射和事故所致异常照射的工作人员,依所估剂量和临床症状决定就地诊治或送专门医疗机构治疗。

12、放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保健休假。

13、放射性废弃物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手续健全。

核医学科安全防护管理制度(2)

是指为了确保核医学科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和环境的安全,制定的一系列措施和规章制度。这些制度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防护设施:核医学科医院需要配备适当的辐射防护设施,包括辐射屏蔽设备、防护透视窗、辐射监测仪器等。这些设施的建设和维护需要按照相关的标准和要求进行。

核医学的辐射与防护_健康科普PPT

核医学的辐射与防护_健康科普PPT

医学中的电离辐射
辐射无处不在,为什么我 们还能生活
因为这些辐射的量很低
放射性药物用量被 控制在安全范围之 内, 不会对患者
造成辐射损害
如何做好辐射防护
什么是核医学影像,如果对接触者真有伤害,谁首当其冲
◆核医学影像是指向人体内注射微量的放射性核素, 并由核医学仪器探测而进行的一种显像 ◆如果真有损害,累积的接触量比较多的核医学工 作的人员会首当其冲会出现损害
1.宇宙射线 2.陆地辐射源 3.空气中的辐射源 4.水中的辐射源 5.人体内的辐射源
◆人工辐射源可分为:
1.医疗照射辐射源 2.公众照射辐射源 3.职业照射辐射源
生活中的辐射
◆辐射无处不在
◆太空的宇宙射线占12% ◆来自石头及土中陆地辐射占15% ◆食物和饮料射线占15% ◆空气中的天然放射线占40% ◆医疗检查主要来自X射线占17% ◆其他-高空飞行及核电厂释放射线占1%
核医学和辐射
核医学检查前要注射放射性药物,部分人对射线存在恐惧心理
这是为什么呢?
这是对射线缺少了解
什么是辐射
—辐射指由发射源以电磁波或粒子的形式向外扩散 —分为电离辐射和非电离辐射
—电离辐射为射线或放射源
(其他可见光为非电离辐射)
辐射的来源
◆根据来源分为天然辐射源、人工辐射源
◆天然辐射源根据分布空间分为:

核医学科放射防护制度

核医学科放射防护制度

核医学科放射防护制度

核医学科放射防护制度

一、科室放射防护工作由科主任负责,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二、放射源的订货要由主任批准,个人不得随意订货。

三、放射性污染物严格按照"三废"规定处理。

四、严格工作场所的分区和管理,控制区入口处设置放射性标志,闲人不得入内。

五、工作人员进入控制区时应穿戴工作服和口罩,控制区内严禁喝水、进食、吸烟。

六、工作人员必须接受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和法规教育,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

七、建立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健康档案,接受放射防护机构的个人剂量监督和健康检查。

八、对进修、实习人员要进行放射防护教育,必须在老师的指导下工作。

九、病人服用放射性药物后,不得随意走动,在指定区候诊或观察,使用专用厕所。

十、定期进行各工作区的辐射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十一、核医学科和碘-131核素治疗工作场所各配备一名核医学护士作为放射性废物的兼职管理人员。

核医学科放射防护管理制度防护制度

核医学科放射防护管理制度防护制度

核医学科放射防护管理制度防护制度引言概述:

核医学科是一门利用放射性同位素进行医学诊断和治疗的学科,涉及到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和管理。为了保障医护人员和患者的安全,核医学科必须建立完善的放射防护管理制度。本文将详细介绍核医学科放射防护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制度建立与管理

1.1 制度建立:核医学科必须建立明确的放射防护管理制度,包括制定相关政策、规章和操作规程。

1.2 制度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管理应有专门的人员负责,定期进行制度的评估和更新。

1.3 制度宣传:对医护人员和相关人员进行制度宣传和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二、辐射防护设施

2.1 辐射监测设备:核医学科应配备辐射监测设备,对放射性同位素的辐射水平进行监测和控制。

2.2 防护设施建设:核医学科应建设符合规定的防护设施,包括辐射防护墙、防护门、防护窗等。

2.3 防护装备使用:医护人员应当使用符合规定的防护装备,如防护服、护目镜、手套等。

三、辐射安全管理

3.1 辐射事故预防:核医学科应建立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辐射事

故进行预防和控制。

3.2 辐射剂量监测:对医护人员和患者的辐射剂量进行监测和记录,确保剂量

在安全范围内。

3.3 辐射安全培训:对医护人员进行辐射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辐射防护意识

和技能。

四、废物处理与环境保护

4.1 废物处理:核医学科应建立废物处理制度,对放射性废物进行分类、包装

和处理,确保废物不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4.2 辐射环境监测:定期对核医学科的辐射环境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环境辐

射水平在安全范围内。

核医学科辐射防护

核医学科辐射防护
131I时。
已被污染或疑被污染的用具要专门收集,单独保存在指定的 地方。
②隔离
操作时要穿隔离衣或在普通白大衣外面加袖套和围裙,带橡
皮手套、口罩、帽子,穿专用鞋,防止污染日常衣物和头发以及吸 收放射性气体;严禁用口吸移液管转移放射源;严禁在工作场所吸
烟、美容化妆、进食和存放食物。
③去除污染 发生意外污染时要及时正确处理,避免污染扩散。并对污染 成分不同的物品分开处理,避免交叉污染。去污时要先用合适的去 污剂和去污方法,并要适可而止。必要时采用放置、撤换和覆盖的 方式。 ④污染监测 定期监测各处污染情况,把污染控制在国家标准规定的导出
工业探伤加速器
辐照装置加速器 安全检查加速器 工业用X射线CT机 X射线探伤机
X射线衍射仪 兽医用X射线
(二)核医学工作人员的防护
核医学工作人员在受到外照射辐射危害的同时,由于放射性核 素的表面污染或挥发及其他原因,有可能把放射性核素摄入体内,
造成内辐射危害。因此,核医学工作人员受到的照射既有外照射,
2、放射源与射线பைடு நூலகம்置的分类
根据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对人体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从高到低, 将放射源分为Ⅰ、Ⅱ、Ⅲ、Ⅳ、Ⅴ类,将射线装置分为Ⅰ、Ⅱ、Ⅲ类。
放射源分类
核素名称
241Am
Ⅰ类源
≥6E+13
Ⅱ类源
≥6E+11

医院核医学科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核医学科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XXXX医院

核医学科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1.为了贯彻执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保障核医学科工作人员和受检者的健康与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从事放射线工作者必须有《放射工作人员证》方可从事放射工作。

3.核医学科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业务技术和射线防护知识,严格掌握同位素药物的适用范围,正确、合理使用放射性核素。

4.放射性核素应有专人管理,按核素种类填写专用登记簿,放射性核素应存放在专用储藏室内,储藏室内应有抽出式通风装置。

5.接触放射性核素时,操作者应佩戴个人剂量计、穿戴工作衣、围裙、手套、铅眼镜等,并注意屏蔽、距离、时间等防护,操作后进行仪器监测、清洗,防止放射性物质不必要的扩散。

6.充分利用现有防护用品,防护仪器设备,所有放射性药物应分类设置,固定地方,清洁区与污染区、清洁物与污染物要严格分开,凡接触过放射性核素的注射器、棉签、敷料等,应按放射性污物处理。

7.SPECT室工作人员,进入"高活区"操作,需穿戴一次性手套、口罩、隔离衣及铅衣,必须在铅玻璃或屏风后操作,减少不必要的照射。

8.严格控制和掌握孕妇及婴幼儿检查指征,以减少对胎儿和婴幼儿的照射。

9.核医学科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

法》要求,完成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个人剂量监测和放射防护知识培训等。

10.本科个人辐射剂量监测,由本院设备科负责发放、收回,定期发放热释光个人剂量计,定期上报。

11.科室辐射安全管理员任新利每季度对科室辐射防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存在问题进行反馈通报,持续改进。

核医学科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核医学科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核医学科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范文

核医学科是一门涉及放射性物质和放射源的医学科学,安全防护是核医学科工作中非常重要的方面。为了确保工作人员和患者的安全,制定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是必要的。以下是一种可能的核医学科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的内容:

1. 负责人:设立专门的核医学科安全防护管理岗位,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担任。负责人负责核医学科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培训:核医学工作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安全防护培训,包括放射性物质的安全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和事故应急处理等。

3. 设备和设施:核医学科应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和设施,包括防护墙壁、防护屏蔽、防护衣、防护手套等,以确保工作人员和患者的安全。

4. 标识和警示:核医学科应设立明显的标识和警示标识,提醒工作人员和患者注意放射性物质的存在和相关的安全防护措施。

5. 个人防护装备:工作人员在接触放射性物质时应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护服、手套、面罩等,以减少辐射的暴露。

6. 辐射监测:核医学科应定期进行辐射监测,包括室内环境和工作人员的辐射剂量监测,以确保辐射水平处于安全范围内。

7. 废物处理:核医学科应建立科学的废物处理机制,对产生的放射性废物进行储存和处置,以防止辐射泄漏和环境污染。

8. 事故应急处理:核医学科应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应对措施和责任分工,以最大程度减少事故对人员和环境造成的影响。

9. 监督检查:核医学科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定期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以上是一种可能的核医学科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的内容,具体的制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同时,核医学科还需要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以确保放射性物质的安全使用和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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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keV)。常用 核素:18F γ衰变: 释放γ射线。常用核素:99mTc、 131I 电子俘获:释放特征X线、 γ射线、内转换电子和俄歇电
子。125I
2021/1/12
4
原子核物理基础知识
4、原子核半衰期 放射性核素的数量和活度减少到原来的一半所需要的时间。 ① 物理半衰期(T1/2):固定不变 ② 生物半衰期(Tb) :推算,不能测量 ③ 有效半衰期(Te) :可测量
3、核元素的分类
1)核素:质子数、中子数及核能态均相同。
2)同位素:具有相同的质子数,但中子数不同如123I,
125I ,131I
2021/1/12
3
3)同质异能素:质子数和中子数相同,核能态不同如
4、原子核的衰变方式 α衰变: 释放α射线 β衰变:释放β射线,常见核素: 131I 、89Sr、32P。 正电子衰变:发生湮没辐射,产生方向相反的双γ光子
组别
极毒组 高毒组 中毒组 低毒组
放射性核素毒性组别修正因子
核素
210Po、226Ra、241Am、239Pu 90Sr、60Co、210Pb、210Bi 125I ,131I、67Ga、89Sr、天然U
18F、99mTc、235U、238U
毒性因子
10 1 0.1 0.01
202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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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管理的需要将核医学工作场所分为三区,即控制区、监督 区和非限制区。
1、核医学工作场所的分级和分区 根据所操作的放射性核素的权重活度大小将工作场所分为三级。见下表
临床核医学工作场所分级
分级 甲 乙 丙
日等效最大操作量/Bq >4E+9
2E+7~4E+9 豁免活度值以上2E+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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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活度(等效操作量)等于计划的日最大操作活度乘以核素毒性权 重系数所得的积除以操作性质修正系数所得的商。 即权重活度=计划的日最大操作活度×核素毒性权重系数/操作性质修 正系数。
其他医用加速器
X射线探伤机
X射线深部治疗机
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
医用X射线CT机
X射线衍射仪
放射诊断用普通X射线机
兽医用X射线
Ⅲ类射线装 置
X射线摄影装置 牙科X射线机
乳腺X射线机
放射治疗模拟定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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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医学工作人员的防护
核医学工作人员在受到外照射辐射危害的同
时,由于放射性核素的表面污染或挥发及其他原
Ⅱ类源
≥6E+11 ≥2E+12 ≥2E+12 ≥7E+12 ≥3E+112
Ⅲ类源
≥6E+10 ≥2E+11 ≥2E+11 ≥7E+11 ≥3E+11
Ⅳ类源
≥6E+8 ≥2E+9 ≥2E+9 ≥7E+9 ≥3E+9
Ⅴ类源
≥1E+4 ≥2E+6 ≥2E+6 ≥1E+5 ≥1E+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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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线装置分类表
装置类别
控制区: 在其中连续工作的人员一年内受到照射剂量可能超 过年限制3/10的区域。如分药室、治疗病人床位等。
监督区:在其中连续工作的人员一年内受到照射剂量一般不超 过年限制3/10的区域。 候诊病人床位、注射候诊室等。
非限制区:在其中连续工作的人员一年内受到照射剂量一般不 超过年限制1/10的区域,如工作人员办公室、电梯、走廊等。
为希沃特(Sv),与吸收剂量的关系是:当量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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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医学辐射防护
(一)核医学科工作场所防护
临床核医学使用的放射性核素,通称放射性 药物,一般来说半衰期较短,能放射γ或β射线, 物理状态多为液态,少数为气态。
放射性药物是用于人体内开展诊断和治疗 的放射性核素的化合物或生物制剂。可分为诊断 202用1/1/1药2 物和治疗用药物两部分。前者约占全部放射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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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放射源与射线装置的分类 根据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对人体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从高到低,
将放射源分为Ⅰ、Ⅱ、Ⅲ、Ⅳ、Ⅴ类,将射线装置分为Ⅰ、Ⅱ、Ⅲ类。
放射源分类
核素名称 Ⅰ类源
241Am 125I 131I 68Ge 99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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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E+13 ≥2E+14 ≥2E+14 ≥7E+14 ≥3E+14
医用射线装置
非医用射线装置
Ⅰ类射线装 置
能量大于100MeV的医用加速器
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加速器(非医用) 能量大于100MeV的加速器
放射治疗用X射线、电子加速器
工业探伤加速器
重离子加速器
辐照装置加速器
Ⅱ类射线装 置
质子治疗装置
安全检查加速器
制备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现象装置用放射药物加速器 工业用X射线CT机
因,有可能把放射性核素摄入体内,造成内辐射
危害。因此,核医学工作人员受到的照射既有外
照射,可能也有内照射。对外照射的防护依然根
据时间、距离和屏蔽防护的三种基本方法减少受
照剂量。对内照射的防护一方面要按操作制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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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操作,防止或减少放射性污染,另一方面要加
1.内外照射危害的来源 (1)外照射危害来源
核医学工作人员在操作放射性核素时会受到γ射线 的外照射或由放射性污染引起的外照射。
放射性药物准备时受照包括开瓶、分装、装柱、洗
公式: Te= T1/2 Tb(T1/2+ Tb) 常用核素的物理半衰期: 131I 8天; 99mTc锝 6小时;18F
110分钟;125I 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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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剂量学概念
1、放射性活度 是指一定范围内的某种放射性核素在单位时间内发生核
素衰变的次数。1贝 可等于每秒一次核衰变。 国际单位:贝可(Bq)。 旧单位:居里(Ci)。 换算关系:1 Ci=3.7ⅹ1010 Bq 比放射性活度(简称比活度): Bq /g, Bq /ml
核医学科Baidu Nhomakorabea射防护
目录
一、原子核物理基础知识 二、辐射计量学概念 三、核医学科概述 四、核医学辐射防护 五、临床核医学评价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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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子核物理基础知识
1、原子和原子核的组成
原子:原子核和电子组成。原子核:质子和中子。前者
带正电荷,后者不带电荷。
2、原子核的表示方法
131I ,18F,99mTc,32P
2、照射量 是指在离放射源一定距离的物质受照射的量,国际单位
2021/1/为12 库仑/千克(C/Kg)。与放射源的活度大小和距离有关。6
辐射剂量学概念
3、吸收剂量
是指单位质量的受照物质吸收射线的平均能量。国际
单位为戈瑞(Gy),不能直接测量。吸收剂量=照射
剂量×换算因子
4、当量剂量
是衡量射线生物效应及危险度的辐射剂量。国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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