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节约用水管理制度
单位节约用水的规章制度
单位节约用水的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单位用水节约工作,切实提高单位用水利用效率,降低单位水资源消耗,树立绿色低碳的工作理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生产、生活和服务等活动的人员,并适用于本
单位所有用水设施。
第三条本单位领导层要高度重视水资源节约工作,加强领导,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营造关爱水资源、崇尚节水的氛围。
第四条所有员工应加强节水意识培养,树立节约用水的观念,自觉履行节水责任,积极
配合单位的水资源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解释权归本单位水资源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水委会”)。
第二章用水管理
第六条本单位要建立完善的用水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将用水管理工作
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第七条各部门要定期开展用水情况调研和用水分析工作,制定合理的用水计划,看重用
水节约和资源重复利用。
第八条每个部门要设置用水监测点,定期对用水情况进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
进措施。
第九条每个部门要建立用水档案,做好用水记录和统计工作,及时了解用水情况,推进
用水量的监控和管控。
第十条本单位要规范用水清洁整理流程,制定用水标准和用水流程图,保证用水的合理、高效、安全。
第十一条本单位要设立用水管理专职人员,负责用水管理、用水监测及用水数据统计工作,提高用水管理的专业性。
第十二条各部门要根据用水情况逐步提升自身的用水管理水平,不断优化用水服务质量,降低单位水资源消耗。
第三章用水节约
第十三条本单位要加强用水节约宣传教育,利用各种渠道向员工普及节水知识,引导员工养成节约用水的好习惯。
节约用水管理规定
节约用水管理规定
为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保护水环境,节约用水,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节约用水管理规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节约用水管理规定:
1. 管理层面:政府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设立节水目标、指标和工作责任制,建立水资源管理机构,并加强对水资源管理的监督和评估。
2. 家庭用水:鼓励家庭使用节水器具,如低流量水龙头、节水洗碗机、节水马桶等;倡导合理用水,避免浪费,如减少使用浴缸、及时修理漏水等。
3. 农业用水:改进灌溉技术,推广滴灌、喷灌等节水灌溉方式;促进节水农作物的发展,选择耐旱、抗逆的品种;加强水资源管理和监测,减少农业水资源浪费。
4. 工业用水:鼓励工业企业使用节水技术和设备,优化生产工艺,减少废水产生;建立和完善工业用水计量和监控系统,提高用水效率。
5. 公共场所用水:加强公共设施的节水管理,如修建雨水收集系统、使用节水型草坪等;倡导公众节约用水的理念,提供相关宣传教育和培训。
6. 水价和水费:通过水价政策引导用户节约用水,按照不同用水量分段计价,提高超额用水的水费;鼓励节水用户提供水费减免或优惠政策。
7. 水资源保护:加强水源地保护,禁止非法采水和污染水源;加强水资源监测和评估,提高水环境保护和治理能力。
这些节约用水管理规定的实施,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共同努力,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水资源的供应和生态环境的健康。
节约用水管理制度
节约用水管理制度
节约用水是每个人都应该意识到的重大问题,因为水资
源是有限的,而我们人类的需求却是无限的,因此节约用水是我们必须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节约用水管理制度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它是从源头上控制用水量,避免浪费水资源和保障人民用水需要的有效措施。下面我们将从制度的概念、作用、范围、内容、实施过程等方面进行详细探讨。
一、节约用水管理制度的概念
节约用水管理制度是指将节约用水的理念、原则、方法、技术和措施体系化、规范化、制度化,建立起完备的管理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推行有效的节水措施,从源头上控制用水量,达到减少浪费水资源,保障人民用水需要的一系列行为和规范。
二、节约用水管理制度的作用
(一)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节约用水管理制度推行的目的就是实现水资源的充分利用,让每一滴水都能够用到最后。在制度的约束下,人们可以建立起正确的用水观念,提高自觉性,做到精打细算,从而减少水的浪费,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使得相同用水量的情况下,达到更好的使用效果。
(二)保护环境,增强生态意识
节约用水管理制度的推行让人们从使用、管理、保护等
角度考虑水资源的重要性,协调和优化水资源与经济、社会、环境、生态等目标的关系,加强生态保护,降低污染物排放,
保护水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态意识。
(三)降低人民生活成本
随着经济的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水资
源的使用量也逐渐增加。因此,通过节约用水管理制度的推行,制定合理的用水计划,大力发展饮用水回收利用、水资源回收利用、雨水利用等技术,建立起高效节水机制,可有效减少消费者家庭用水量,降低日常生活成本。
机关单位节水管理规章制度
机关单位节水管理规章制度
一、机关单位水资源管理目标和原则:
1. 目标:机关单位节约水资源,降低水消耗量,提高水利用效率,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 原则:依法节水、科学节水、全员参与、综合治理、源头控制、循环利用、量化管理。
二、机关单位水资源管理的职责和责任:
1. 水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节水管理制度,进行水资源管理工作;
2. 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水资源管理措施,并定期开展节水宣传培训活动;
3. 全体员工都有责任节约水资源,遵守水资源管理制度。
三、机关单位水资源管理的工作要求:
1. 加强水资源调查和监测,了解本单位的水资源消耗和利用情况,并进行数据统计分析;
2.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对节水意识的认识,鼓励员工节约用水;
3. 制定水资源合理利用方案,优化用水结构,提高水利用效率;
4. 强化设备管理,及时修复漏水、堵漏、维修损坏设备,减少用水损耗;
5. 推广循环利用技术,重视雨水收集和再利用;
6. 定期开展水资源的评估和审核工作,对节水工作进行总结和改进。
四、机关单位节水管理的措施:
1. 优化用水结构,推广节水型设备和技术,提高用水效率;
2. 加强设备管理,及时发现并修复漏水和损坏设备;
3.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节水意识和责任意识;
4. 开展节水技术培训和经验交流,提高节水能力;
5. 鼓励雨水收集和利用,推广灌溉节水技术;
6. 定期开展节水检查,评估和审核工作,对节水工作进行总结和改进。
五、机关单位节水管理的考核和奖惩制度:
1. 根据节水工作的情况,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和奖惩办法;
节约用水管理制度十篇
节约用水管理制度十篇
节约用水管理制度篇1
我国是一个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国家,水资源的人均占有量还不及世界人均占有量的四分之一。我市地处北方缺水地区,水资源更是十分僵乏。因此,做好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为此,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水法》和《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厉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杜绝一切浪费水资源的现象发生。
二、通过、墙报、宣传橱窗、闭路电视、校园网等多种途径,以及张贴宣传标语、印发宣传资料、举办节水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节约用水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广大师生的节水意识。
三、学校根据市节水办下达的年度用水计划,对各部门,特别是用水量大的部门,实行定额管理和量化考核。超指标用水严重的要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对浪费水资源的现象及有关责任人要给予严肃批评和从重处罚。
四、水暖班要加强对学校用水设备和管道器具的巡视检查和定期维修,发现跑、冒、滴、漏问题要及时处理。因处理不及时造成水资源浪费的,要追究当事人及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全校师生要养成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水龙头用后要随手关紧。发现跑水、漏水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六、学校鼓励全校师生提出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的合理化建议,重视、支持节水技术改造工作。
七、兼职节水管理员要尽职尽责的做好计划用水和节约用工作,通过一、二、三级水表的计量统计、分析,协助校领导做好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
节约用水管理制度篇2
为加强学校用水管理,防止浪费、节约开支,建设节约型校园,现对学校用水管理如下规定:
(一)用水要求
水利部关于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的指导意见
水利部关于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的指导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水利部
•【公布日期】2021.12.14
•【文号】水资管〔2021〕390号
•【施行日期】2021.12.1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利水电
正文
水利部关于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的指导意见
水资管〔2021〕390号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极不均衡是我国的基本水情。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面临着水资源短缺的瓶颈制约,必须坚持量水而行、节水为重,从观念、意识、措施等各方面把节水摆在优先位置,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全面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能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水安全支撑。现就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守住生态保护红线,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上限,健全初始水权分配,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走好水安全有效保障、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生
态明显改善的集约节约发展之路。
(二)基本原则。坚持节水优先、绿色发展,“四水四定”、量水而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统筹协调、分类施策,改革创新、两手发力,面向社会、共同参与。
2024年水利系统节约用水工作要点
2024年水利系统节约用水工作要点
2024年水利系统节约用水工作要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强化用水需求侧管理:通过一系列措施,如提高用水效率、减少用水浪费等,来更好地满足用水需求,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 推进节水制度建设:加快健全节水制度政策,推进《节约用水条例》立法,协同开展水法修改相关工作,为节水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3. 提升节水技术和管理水平:积极推广和应用先进的节水技术和设备,加强节水管理,提高用水效率,降低用水成本。
4. 强化非常规水利用:非常规水包括雨水、再生水、苦咸水等,通过强化非常规水的配置管理和利用,可以有效增加水资源供给,缓解用水压力。
5. 推进重点领域节水:在农业、工业、城市生活等领域,通过实施一系列节水措施,如推广节水灌溉、工业用水循环利用、城市生活用水节约等,来降低用水量和提高用水效率。
6. 加强节水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加强节
水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节水意识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节水的良好氛围。
这些工作要点的实施,将有助于推动水利系统节水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改善。
机关单位节水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机关单位节水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单位的节水管理工作,合理利用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减少浪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级机关单位内部的节水管理工作,包括用水计划编制、节水设施建设、用水监控和浪费行为惩处等方面。
第三条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节水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水资源的节约利用。
第二章节水用水计划
第四条机关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用水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用水计划。
第五条用水计划应当科学合理,充分考虑经济和社会效益,避免浪费。
第六条机关单位应当根据用水计划,合理安排工作生活用水,严禁超额使用。
第三章节水设施建设
第七条机关单位应当优先考虑节水设施的采用,在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中合理配置节水设备。
第八条节水设施的安装和维护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正常运行。
第九条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节水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定期检查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第四章用水监控
第十条机关单位应当安装用水监控设备,对用水情况进行实时监测。
第十一条用水监控设备应当具备准确、可靠的性能,能够自动记录和报警。
第十二条用水监控数据应当及时收集和汇总,定期进行分析和评估,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五章节水宣传和教育
第十三条机关单位应当开展节水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对节水意识的认识和重视。
第十四条节水宣传应当多样化,形式灵活,注重实效,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第十五条机关单位应当组织水资源管理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节水技能和管理能力。
第六章浪费行为惩处
水利局节约用水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
水利局节约用水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建设节水型社会,实现区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行政区域内从事取水、用水及其相应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遵循统筹规划、综合利用、突出效率和效益的原则,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和价格调控相结合的制度,保障区域水资源供需平衡。
第四条*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县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负责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控制取水总量,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水资源节约的有关工作。*节约用水办公室在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节约用水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能:
(一)拟定全县的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
(二)贯彻并指导实施国家的有关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的法律、法规、督促落实节水指标和节水措施;
(三)负责全县水资源量的分配,计划取用水量和节约用水计划的制度;
(四)负责*工业、农业、生活及服务业等节水产品、器具的认证、准入、推广和普及;
(五)负责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计划、统计的上报工作;
(六)负责全县节约用水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为实现水资源可持续腹,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按照建立节水型社会的要求,县对乡(镇)实行用水总量控制。
第六条县人民政府将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发展计划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用水定额和水
节约用水管理制度
节约用水管理制度
节约用水管理制度是一种旨在减少浪费和优化水资源利用的管理制度。它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 水资源监测和评估:建立水资源监测和评估体系,定期对水资源进行调查和评估,及时了解水资源的数量和质量,以便制定科学的水资源管理措施。
2. 水资源配额管理:根据水资源量和用水需求,制定合理、科学的水资源配额管理方案,确保各部门、单位和个人在用水方面合理分配和使用水资源。
3. 宣传教育:加强节约用水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水资源稀缺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公众的节约用水意识和行动。
4. 节约用水技术和设施:推广和应用节约用水的技术和设施,如水表、水表计费、节水器具等,减少用水量和浪费。
5. 制定用水定额:根据不同行业和用水需求的特点,制定合理的用水定额,对超过定额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限制和处罚,以促进合理用水。
6. 预防和治理水污染:加强水污染预防和治理工作,通过加强监管和提高水污染处理技术,确保水资源的质量和可持续利用。
7. 建立水资源管理机构:建立专门的水资源管理机构,负责水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分配,加强对水资源的监管和管理。
通过建立和实施节约用水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减少浪费和优化水资源利用,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公平分配。
水资源节约与保护管理制度
水资源节约与保护管理制度
水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然而,由于全球人口不断增
长和工业化进程的加速,水资源的短缺和污染已经成为全球性问题。
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各国纷纷实施水资源节约与保护管理制度,旨
在推动合理利用水资源、加强水环境保护,并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供应。本文将重点介绍水资源节约与保护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水资源调查与监测
1.水资源调查
为了更好地了解水资源分布状况、水量和质量变化趋势,各国采取
调查手段,对水资源进行全面的调查与评估。这包括对河流、湖泊、
水库以及地下水的调查,以建立水资源地理信息系统,提供数据支撑,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水资源监测
通过水利测站、遥感技术等手段,对水资源的使用和变化情况进行
监测,获取实时的水位、流量、水质等数据。这有助于及时发现水资
源问题,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二、水资源节约与利用
1.水资源节约意识的培养
普及水资源的重要性,引导公众树立节约用水的意识是关键。各国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节水知识,以提高公众对水资源的重视程度,引导公众从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节约用水。
2.水资源管理
建立科学的配水制度,合理规划水资源利用,推动农业、工业、城市等各个领域的水资源管理与节约。这包括制定用水定额、引导农业节水灌溉技术的推广、鼓励工业用水的循环利用等措施,以减少浪费和过度使用。
三、水环境保护
1.水污染防治
建立严格的水污染排放标准,推动工业企业、农业生产者等各个行业采取净化和治理措施,减少对水环境的污染。此外,强化水源地保护,建立健全的水资源保护区和水土保持体系,以保障水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水务局节约用水管理制度
水务局节约用水管理制度
一、目的
水务局作为社会直接责任单位,应为保护水资源而努力,加强水资源的保护,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承担社会责任,促进节能减排。本制度的目的为规范水务局节约用水的管理,确保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同时积极参与国家的水资源保护工作,为社会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尽一份力量。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水务局内部,所有从事与水资源利用、管理、维护及运营有关工作的人员。
三、制度制定程序
1. 初稿制定:由水务局管理人员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起
草节约用水管理制度初稿。
2. 研讨修改:将节约用水管理制度初稿提交相关部门和
人员商议后,进行修改和完善。
3. 审批:经过多方讨论后,将最终稿上报局领导审批。
4. 印发:经局领导签字批准后正式印发执行。
四、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1. 国家节约用水法;
2. 国家水资源保护法;
3. 国家水利部关于节约用水的各项规定;
4. 国家水利部关于节约用水的政策文件;
5. 公司内部关于节约用水的具体政策安排。
五、制度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
1. 制度名称:水务局节约用水管理制度;
2. 制度范围:适用于水务局内部,所有从事与水资源利用、管理、维护及运营有关工作的人员;
3. 制度目的:规范水务局节约用水的管理,确保水资源
的合理利用,积极参与国家的水资源保护工作,为社会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尽一份力量;
4. 制度内容:
(1)水资源的管理与保护;
(2)节约用水的各项规定;
(3)水务工作中的节水措施;
(4)节水技术的推广;
(5)检查考核制度;
(6)奖惩制度。
5. 责任主体:
机关节约用水规章制度
机关节约用水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单位的用水管理,提高用水效率,减少用水浪费,节约用水资源,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级机关单位的用水活动管理,并对机关单位内部的用水行为进行规范和指导。
第三条机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组织开展节约用水工作,促进用水的合理利用。
第四条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用水管理制度,明确用水责任人,加强用水监督和检查,确保用水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第五条机关单位应当加强用水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节约用水意识,推动全员参与用水节约行动。
第六条机关单位应当定期对用水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提高用水管理水平。
第七条机关单位应当加强用水技术更新和设施改造,提高用水设备的效率和节能性能,降低用水成本。
第八条机关单位应当积极开展节水活动,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倡导勤俭节约的生活理念,推动用水节约工作深入开展。
第九条机关单位应当建立用水考核机制,对用水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用水工作进行改进和完善。
第二章机关单位的用水管理
第十条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用水计量和监控制度,对各项用水活动进行全面监测和控制。
第十一条机关单位应当加强用水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施完好,避免因设施老化或损坏导致用水浪费。
第十二条机关单位应当明确用水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建立用水管理工作责任制,落实用水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三条机关单位应当建立用水档案和台账,实行用水记录和归档制度,对用水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和分析。
第十四条机关单位应当建立用水监督和检查制度,对用水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处理。
节用水管理制度
节用水管理制度
节水管理制度是指政府、企业和个人在水资源管理上的一系列控制措施和规定,旨在实现节约用水、减少污染、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的目标。下文将分别从政府、企业和个人三个层面深入探讨节水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政府层面的节水管理制度
1. 制定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
政府应制定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明确水资源的所有权、流域管理范围、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标准等,以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2. 建立水资源监测网络
政府应建立完善的水资源监测网络,监测地表水、地下水和水质等水资源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水资源污染和浪费问题。
3. 划定水资源保护区
政府应划定水资源保护区,对重要水源地和水生态系统等进行严格保护,禁止开发和污染等破坏行为,确保水资源供应安全。
4. 推动水资源征税政策
政府可通过推行水资源征税政策,提高用水成本,激励企业和个人节约用水,减少浪费。
5. 加强水资源管理机构建设
政府应加强水资源管理机构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强化水资源监测和管理能力,加强对水资源的统筹规划和保护。
二、企业层面的节水管理制度
1. 建立用水管理制度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用水管理制度,明确用水计量和监测程序,进行用水量分析和管理,逐步实现水资源的节约和高效利用。
2. 推广水循环利用技术
企业应推广水循环利用技术,如回用废水、收集雨水等,减少用水量,提高水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
3. 加强水资源管理意识
企业应加强员工的水资源管理意识培养,普及水资源保护知识,推行节水宣传教育,培养
员工节约用水的习惯和意识。
4. 强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节约用水管理制度
节约用水管理制度
节约用水管理制度篇1
第一条为了促进节约用水,科学合理利用水资源,建设节水型社会,依据《水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节约用水工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节约用水工作应当坚持统筹规划、总量掌握、优化配置、分类指导、综合利用的原则,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调整、公众参与的节约用水机制。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强化对节约用水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将节约用水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政策,推动全社会节约用水。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帮助做好节约用水相关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根据国家规定详细担当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节约用水政策等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城镇节约用水工作,编制城镇节约用水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城镇节约用水制度、方法和详细标准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节水型城市创立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节约用水相关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强化节约用水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普及节约用水学问,增加全民节约用水意识。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应当强化节约用水学问宣传教育,增加本单位人员节约用水意识,培育其节约用水习惯。
报刊、播送、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免费开展节约用水公益宣传。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等部门,依据上一级人民政府节约用水规划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水资源状况等编制本行政区域节约用水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节约用水机关规章制度
节约用水机关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本单位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机关内所有工作人员及相关部门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并积极配合执行。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的内容包括水资源的合理利用、用水设备的维护管理、节水意识的提高等方面。
第四条管理人员要加强对用水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进行整改并予以处罚。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经领导批准。
第二章用水设备及设施管理
第六条所有用水设备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节水标准,使用寿命到期或者出现故障应及时更换或维修。
第七条安装水龙头、淋浴头等用水设备时,要选择节水型产品,减少用水量。
第八条安装厕所时应选择节水型马桶和冲水阀,减少冲水量,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第九条定期对用水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状态,避免漏水和浪费。
第十条在办公室、厕所等场所设置提示标识,提醒员工节约用水,不得随意浪费。
第三章节约用水意识的提高
第十一条机关应定期组织员工参加节水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节水意识和水资源利用效率。
第十二条制定节水倡导计划,鼓励员工自觉节约用水,通过节约用水行为评比等方式激励员工。
第十三条定期开展用水检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用水的合理利用。
第四章用水管理及监督
第十四条制定用水计划和用水管理制度,合理安排用水用量,避免浪费。
第十五条设立专门的用水管理岗位,负责用水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第十六条定期进行用水量统计和用水情况评估,及时调整用水计划,提高用水的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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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节约用水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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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建设节水型社会,实现区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行政区域内从事取水、用水及其相应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遵循统筹规划、综合利用、突出效率和效益的原则,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和价格调控相结合的制度,保障区域水资源供需平衡。
第四条*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县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负责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控制取水总量,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水资源节约的有关工作。*节约用水办公室在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节约用水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能:
(一)拟定全县的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
(二)贯彻并指导实施国家的有关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的法律、法规、督促落实节水指标和节水措施;
(三)负责全县水资源量的分配,计划取用水量和节约用水计划的制度;
(四)负责*工业、农业、生活及服务业等节水产品、器具的认证、准入、推广和普及;
(五)负责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计划、统计的上报工作;
(六)负责全县节约用水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为实现水资源可持续腹,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按照建立节水型社会的要求,县对乡(镇)实行用水总量控制。
第六条县人民政府将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发展计划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用水定额和水量分配方案制定年度用水计划。
第七条各取用水户必须按分配的取用水量编制年度(月、季)用水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用水单位和个人必须执行取用水计划。对超计划取用水的单位和个人实行累进加价收费制度;对浪费水资源的,实行惩罚性水价。
第八条县人民政府鼓励节约用水措施、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使用,鼓励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奖励节约用水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有权对破坏水资源和浪费水的行为进行检举。鼓励社会团体和公众参与节约用水的宣传、教育、推广、实施和监督。
第十条禁止引进高耗水、高污染的工业项目,严格限制农业粗放型用水。鼓励种植低耗水高产出的农经作物。
第十一条严格限制自来水可供区域内的各种自备水源,并按划定的地表水、地下水开采区、保护区、控制取水总量。
第十二条利用取水工程或者机械提水设施直接从江河、渠到等水利工程取用地表水或取用地下水的单位或个人(以五简称取水人)
必须按程序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
第十三条取水人必须在取水口安装量水设施,并经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取水。取水人按核定的取水量取水,并按标准缴纳水资源费。取水量超过核定年取水量的,超过部分按累进加价收取水资源费。
第十四条取水人未按批准的取水量取水导致地下水位下降、水源枯竭或者地面沉陷,对他人财产、生活和生产造成侵害或损失的,取水应当立即停止取水、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凡持有《中华人世共和国取水许可证》的取用水户的计划用水量,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用水定额》在年度审验取水许可证时一并下达。*节约用水办公室按照国家节水指标向取水户下达节水指标,凡超过节水指标的取用水户,其超过节水指标的部分,按累进加价收费。
第十六条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取水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水资源论证,并执行“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即: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与节水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取消用水单位必须做到取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节水措施到位、管水制度到位。
对不执行“三同时、四到位”和不开展水资源论证的,计划部门不予批准立项、供水部门不予供水、水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发放取水许可证,并按照情节轻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七条*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水单位必须进行合理用水分析、采取节约用水措施、进行水平衡测试,发现跑、冒、滴、漏等浪费现象应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行政区域内所有供水企业对供水管网应当进行全面普查和检测,并建立完备的供水管网技术档案,制定供水管网节水技术改造规划,限期改变管网漏损率高的局面。
第十九条全县农业总用水量通过节水(包括结构调整)要实现零增长。农业灌溉发展主要靠节水解决。推行灌区节水管理,实施“两改一提高”,即改革灌溉管理体制,改造灌溉设施和用水技术,提高灌溉水的有效利用率。
全县所有灌区逐步做到按定额配置灌溉水量,推行政府扶持、用户参与、灌区自主经营的良性运行机制。利用市场机制,推广发展农业工程节水技术和农业节水技术。重点推行用水计量设备,实行按水量收取水费。
第二十条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全面实行装表计量,按户计量收费。所有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共和民用建筑必须安装使用节水型器具。限期更换现有公共建筑中安装使用的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
第二十一条*行政区域内全面实施工业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依靠节水解决工业增长所需水量。现有企业要向节水型方面转变,通过技术改造,逐步实现节水器具更新。用水企业的工业用水重复率未达标的,不准增加用水计划、不准新建自备用水设施。
第二十二条凡临时性用水,必须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办临时取水许可证申报临时用水指标。
第二十三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计划、技术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按国家规定制定和推行节水型用水器具的强制性标准,推广节水型器具的应用,建立节水器具和节水设备的认证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
第二十四条节约用水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或闲置,确需拆除或停用的,必须征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同意。
第二十五条对超计划用水,收取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按累进加价计算。
取水超过核准的年取水量不到30,超过部分按规定标准的200缴纳;取水超过30不到50,超过部分按规定标准的300缴纳;取水量超过50以上的,超过部分按规定标准的500缴纳。
第二十六条超计划用水加价收费,实行预算外资金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不准挪作他用。专项用于节水技术改造及节水项目设施建设、节约用水奖励和开展节约用水管理工作等方面的开支。
第二十七条逐步建立健全供水单位评价指标体系、评价考核供用水单位节水实施情况;逐步建立行业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水用量参照体系,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节水技术的推广应用。
第二十八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制定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程序,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九条新闻媒体应当普及节水的科学知识,宣传水的忧患意识,使全社会树立起节约水资源光荣、浪费水资源可耻、破坏水资源犯罪的社会公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