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施工索赔的概念及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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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

第8章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

(2)材料费增加
不经济地使用材料,材料提前交货的费用补偿,材料运输
费增加


(3)机械设备费
增加机械投入,不经济地使用机械


(4)因加速增加现场 也应扣除因工期缩短减少的现场管理费
管理费
(5)资金成本增加
费用增加和支出提前引起负现金流量所支付和利息
(1)人工费增加 (2)机械使用费
如留守人员工资,人员的遣返和重新招雇费,对工人的赔 偿等
和解决提供方便。
索赔案例:
某施工单位与业主按GF-1999-0201合同签订施工承包工程合 同,施工进度计划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如下图[单位:天]
A 8
[8,①]
2
D 9
[17,②]
4
G 10
[41,⑤]
6
1
C6
F 12
B 4
[14,②]
3
E 7
[39,④]
5
H 12
图4-6
施工中,A、E使用同一种机械,其台班费为500元/台班, 折旧(租赁)费为300元/台班,假设人工工资40元/工日,窝 工费为20元/工日。合同规定提前竣工奖为1000元/天,延误 工期罚款1500元/天 [各工作均按最早时间开工]。
(2)特征
①索赔是要求给予补偿(赔偿)的一种权利、主张; ②索赔的依据是法律法规、合同文件及工程建设惯例,但主要是合同文件; ③索赔是因非自身原因导致的,要求索赔一方没有过错;

建设工程中索赔的概念是什么

建设工程中索赔的概念是什么

建设工程中索赔的概念是什么

工程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那么建设工程中索赔的概念是什么是怎样的?

一、建设工程中索赔的概念是什么

索赔是指承包商(施工单位)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业主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承包商是工程项目的承建者,在整个项目施工的全过程中始终面临设计问题、设备材料问题、不能按期支付等矛盾,因而提出索赔较为频繁。但如果业主(建设单位)由于施工单位因工期、质量等应承担责任的问题发生了实际损失,也可以向施工单位要求赔偿,这称为反索赔。索赔是双向的,承包人和发包人可以相互索赔。

建设工程中索赔的概念是什么

二、索赔包括两个阶段

索赔是当事人实现合法权益的救济手段,也是一个过程。一般意义的索赔包括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中,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另一方提出赔偿和补偿的主张,建筑行业称其为索赔通知。如果能够通过协商一致,则索赔结束。实践中表现为索赔对方对索赔通知的内容予以确认,也就是工程签证,从而直接作为结算的依据。如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一方当事人向裁决机构提出索赔主张,那么就进入了索赔的第二个阶段,即争议的解决阶段。

三、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的是,索赔以发生实际损失为前提,并不以对方的违约行为为前提条件。只要索赔方没有过错,而根据约定是因应当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实际损失的,都有权向对方提出索赔。

工程索赔的概念

工程索赔的概念

一、工程索赔的概念

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在工程承包市场上,一般称工程承包方提出的索赔为施工索赔,即由于业主或其他方面的原因,致使承包者在项目施工中付出了额外的费用或造成了损失,承包方通过合法途径和程序,通过谈判、诉讼或仲裁,要求业主偿还其在施工中的费用损失的过程。

二、工程索赔的分类

1、按照干扰事件分类:

①、工期拖延索赔;

注: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合理工期延长(又对工程有重大影响的)要求的无理拒绝,施工单位应及时复文,重申工期延长的理据。如工期要求再次被全部否定,则应采取果断措施向建设单位及监理提出因此而停工的通知,并声明由此而引致的一切责任由建设单位

负责。避免整个工程完工后(实际已造成工期违约时)才对导致超期完工原因的责任归属进行争论的被动局面的出现。

②、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

③、工程变更索赔;

注:对于一些设计变更及修改较多的工程,如果合同中无条款明确对每份变更提交影响工期及增加造价报告的时间限制,施工单位也应定期(每季)对其进行整理、汇总并编制变更、修改工程的预算,及时送出给监理及建设单位予以签认.这样做好处有二:首先可避免因修

改变更过多,到工程完工结算时才对其进行整理,会遭遇收集不齐全的问题,而使施工单位蒙受经济损失;其次是可使施工单位对工程成本支出做到心中有数,根据对每季统计出的设计变更及修改工程量进行汇总,可清楚地知道其引致的工程造价变化是否达到调整合同工程款拨付比例及方式的限度(如果施工合同有约定因增加工程造价超过合同造价一定比例,付款方式及比例另行调整的话),如果达到调整条件,施工单位还可及时提出申请,减少施工单位资金的压力。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
总费用减去投标报价时的估算总费用,即为索赔金额,即: 索赔金额=实际总费用—投标报价估算总费用 (三)修正的总费用法
一、反索赔的概念 索赔的双向性对合同双方都赋予合理地向对方索赔的权
利,以维护经济利益受损害一方的正当经济利益。反索 赔的概念是相对于索赔提出的。在工程实践中,一般把 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索赔叫做施工索赔或费用与工期索 赔;而把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的索赔叫做反索赔。反索赔 与索赔一样,都必须依据合同条款和工程实际发生的情 况,有理有据地进行。
一、工期索赔 工期索赔的计算主要有网络图分析和比例计算法两
种。 (一)网络分析法 (二)比例计算法
二、费用索赔 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有:实际费用法、总费用法和修正的总费用法。 (一)实际费用法 实际费用法是计算工程索赔时最常用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的计算原则是以承
包商为某项索赔工作所支付的实际开支为根据,向业主要求费用补偿。 (二)总费用法 总费用法就是当发生多次索赔事件以后,重新计算该工程的实际总费用,实际
(三)工程师审核索赔报告 1.工程师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 接到承包人的索赔意向通知后,工程师应建立自己的索
赔档案,密切关注事件的影响,检查承包商的同期记录 时,随时就记录内容提出他的不同意见之处或他希望应 予以增加的记录项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工程师收到承包 人递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应在28天内给予答 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如果在 28天内既未予答复,也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的话, 则视为承包人提出的该项索赔要求已经认可。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变更与索赔管理方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变更与索赔管理方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变更与索赔管理方案

一、索赔的基本理论

工程索赔在建筑市场上是承包商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和有效手段。因此,应当加强对索赔理论和方法的研究,以便在实践中得到正确的运用。

工程索赔,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自身因素或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时,通过一定的合法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的要求。

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它是业主方、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之间的一项正常的、大量发生而且普遍存在的合同管理业务,是一种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的、合情合理的正当行为,应该予以重视。

1.索赔的特征

(1)索赔的基本特征。从工程索赔的基本概念,可以看出索赔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索赔是双向的,不仅承包商可以向业主索赔,业主同样也可以向承包商索赔,但是在实践中业主向承包商索赔的频率较低。

2)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一方才能向对方索赔。

3)索赔是一种未经对方确认的单方行为,对对方尚未形成约束力,索赔的要求能否得到最终实现,必须通过确认(如双方协商、谈判、调解或仲裁、诉讼)后才能实现。

(2)索赔的本质特征。根据索赔的基本特征进行归纳,索赔具有如下本质特征:

1)索赔是要求给予补偿(赔偿)的一种权利、主张。

2)索赔的依据是法律、法规、合同文件及工程建设惯例,但主要是合同文件。

3)索赔是因非自身原因导致的,要求索赔一方没有过错。

4)与合同相比较,已经发生了额外的经济损失或工期损害。

5)索赔必须有切实有效的证据。

6)索赔是单方行为,双方没有达成协议。

名词解释 工程施工索赔

名词解释 工程施工索赔

名词解释工程施工索赔

一、工程施工索赔的背景

在工程项目的实施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工程方面发生额外费用或损失是非常常见的。这

些原因可能包括设计变更、现场施工条件与预期不符、合同规定的风险分配不合理、双方

误解或错误理解等。当这些原因导致工程方面发生费用或损失时,工程方往往会提出索赔

要求。而被索赔方则需要根据合同协议、相关法律法规、实际情况等因素来判断索赔请求

的合理性,做出相应的决策。

二、工程施工索赔的定义

工程施工索赔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工程方面发生额外费用或损失,工程施工方要求对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进行补偿的一种行为。工程方在提出索赔请求时,通常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数据等支撑材料,并说明索赔的理由和计算方法。

三、工程施工索赔的基本要素

工程施工索赔的基本要素包括索赔请求、索赔原因、索赔金额、索赔证据等。在提出索赔

请求时,工程方需要清晰地表达索赔原因,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支持,并说明索赔的计算

方法和金额。被索赔方则需要对索赔请求进行审查、评估,并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合理的决策。

四、工程施工索赔的类型

根据索赔的原因和内容,工程施工索赔可以分为多种类型。常见的索赔类型包括工程变更

索赔、工程延期索赔、工程不足索赔、工程错误索赔、工程争议索赔等。每种类型的索赔

都有其特定的要求和处理方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处理。

五、工程施工索赔的处理原则

在处理工程施工索赔时,通常需要遵循一定的处理原则。其中包括保持公正、客观和透明、遵守合同规定、尊重实际情况、尽量协商解决、依法处理等。只有在遵循这些原则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处理工程施工索赔,并最终达成双方的协议。

工程索赔概述

工程索赔概述

工程索赔概述

1.索赔的概念

索赔是指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受到损失,或一方在对方要求或同意时,尽了比原合同约定的更多的义务,因而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

2.施工索赔的概念

施工索赔是指当事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而是属于应由合同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而且实际已经发生了损失,向对方提出给予补偿的要求。

3.索赔的分类

可以按多种方式对索赔进行分类。

(1)按索赔的目的分:

工期索赔

承包商向业主要求延长工期,合理顺延合同工期。这是由于合理的工期顺延,可以使承包商免于承担误期罚款(或误期损害赔偿金)。

费用索赔

也成为经济索赔,是承包商要求取得合理的经济补偿,即要求业主补偿不应该由承包商自己承担的经济损失或额外费用,或者业主向承包商要求因为承包商违约导致业主的经济损失补偿。

(2)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

单项索赔

是指每一件索赔事件发生后,索赔管理人员就针对该事件,在规定的索赔有效期内向工程师提出索赔要求,要求单项解决支付,不与其他的索赔事件混在一起。单项索赔通常原因单一,责任划分明确,分析、计算及处理比较简单。

总索赔

又成为一揽子索赔,是指对整个工程中发生的索赔事件,综合在一起进行索赔。这种索赔方式,是在特定的情况下被迫采用的。

对于总索赔,因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涉及太多的争议因素,索赔的成功率并不高,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应尽量避免使用。

(3)按索赔的合同依据

条款明示的索赔

是指索赔事件所涉及的内容在合同文件中能够找到明确的依据,业主或承包商可以据此提出索赔要求。

第8章建设工程索赔管理与实务

第8章建设工程索赔管理与实务
(2)合同外索赔。合同外索赔是指索赔所涉及的内容和权利难 以在合同文件中找到依据,但可从合同条文引申含义和合 同适用法律或政府颁发的有关法规中找到索赔的依据。
(3)道义索赔。道义索赔是指承包人在合同内或合同外都找不 到可以索赔的依据,因而没有提出索赔的条件和理由,但 承包人认为自己有要求补偿的道义基础,而对其遭受的损 失提出具有优惠性质的补偿要求,即道义索赔。道义索赔 的主动权在发包人手中,发包人一般在下面4种情况下, 可能会同意并接受这种索赔:
• 如果干扰事件对工程的影响持续时间长,承包人则应按工程 师要求的合理间隔(一般为28天),提交中间索赔报告,并 在干扰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提交一份最终索赔报告。
• 如果承包人未能按时间规定提交索赔报告,那他就失去了该 项事件请求补偿的索赔权力,此时他所受到损害的补偿,将 不超过工程师认为应主动给予的补偿额,或把该事件损害提 交仲裁解决时,仲裁机构依据合同和同期记录支持可以证明 的损害补偿额。
6. 业主审查索赔处理
• 当索赔数额超过工程师权限范围时,由业 主直接审查索赔报告,并与承包人谈判解 决,工程师应参加业主与承包人之间的谈 判,工程师也可以作为索赔争议的调解人 。
• 业主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责任范围、合 同条款审核承包人的索赔文件和工程师的 处理报告。索赔报告经业主批准后,工程 师即可签发有关证书。
及国家、省、市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的文件、规定等 。

工程索赔与反索赔

工程索赔与反索赔

5、按索赔处理方式分类 (1)单项索赔
单项索赔是针对某一干扰事件提出的。 (2)总索赔
又叫一揽子索赔或综合索赔。 通常在如下情况下采用一揽子索赔: · a)在施工过程中,有些单项索赔原因和影响都很复杂,不能立即解决, 或双方对合同的解释有争议,而合同双方都要忙于合同实施,可协商将 单项索赔留到工程后期解决。 b)业主拖延答复单项索赔,使施工过程中的单项索赔得不到及时解决。
四、工程师对索赔的审查
1、审查索赔证据 (1)合同文件;(2)经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 (3)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来往函件;(4)施工现场记录;(5) 施工会议记录;(6)工程照片;(7)工程师发布的各种 书面指令;(8)中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单证;(9)检查 和试验记录;(10)汇率变化表;(11)各类财务凭证; (12)其他有关资料。
方责任大小; (3)事实依据不足; (4)合同依据不足; (5)承包人未遵守意向通知要求; (6)合同中的开脱责任条款已经免除了业主的补偿责任; (7)承包人以前已经放弃(明示或暗示)了索赔要求; (8)承包人没有采取适当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 (9)承包人必须提供进一步的证据; (10)损失计算夸大等等。
五、索赔的分类
1、按索赔当事人分类 ❖ 承包商与业主间的索赔 ❖ 承包商与分包商间的索赔 ❖ 以上两种又称施工索赔

❖ 承包商与供货商间的索赔 ❖ 承包商与保险公司的索赔 ❖ 以上两种又称商务索赔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
这种现场记录和日志有利于及时发现和正确分析索赔,可能成为索赔的 重要证明材料。
(2)来往信件。对与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和有关政府部门、银行、保险 公司的来往信函,必须认真保存,并注明发送和收到的详细时间。
(3)气象资料。在分析进度安排和施工条件时,天气是应考虑的重要因 素之一,因此,要保存一份真实、完整、详细的天气情况记录,包括气 温、风力、湿度、降雨量、暴风雪、冰雹等。
区别与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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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十三 剪力墙配筋 操作(一)
三、项目任务
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表13-1中所列框架剪力墙的配筋操作,墙c取2 0mm,梁c取30mm。
1. 学会剪力墙钢筋下料计算并填写下料单。 2. 依据下料单进行钢筋加工操作。 3. 配筋操作按施工工艺流程完成钢筋笼的绑扎。 4. 学会剪力墙钢筋质量验收与方法,并填写评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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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概述
建设工程索赔包括狭义的建设工程索赔和)’一义的建设工程索赔。狭义 的建设工程索赔,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工程索赔或施工索赔,即建设工程 承包商在由于发包人的原因或发生承包商和发包人不可控制的因素而遭 受损失时,向发包人提出的补偿要求。这种补偿包括补偿损失费用和延 长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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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十三 剪力墙配筋 操作(一)
2. 知识准备: (1)剪力墙是主要承受风荷载或地震作用所产生的水平剪力的墙体(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分类标准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分类标准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分类标准

一、索赔的定义及原则

索赔是指在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者由于不可

抗力等其他原因,导致另一方承受额外成本或损失,因此要求对方给予补偿的法律行为。

索赔的原则应当基于合同条款、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惯例,确保索赔的合法性、合理性

和及时性。

二、索赔的分类

1. 工期索赔:由于甲方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如设计变更、材料供应延迟、施工现场条件

不具备等,乙方有权要求顺延工期并可能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

2. 经济索赔:包括因甲方原因导致的成本增加、利润损失、机械停滞费用、人工窝工费用等,乙方可根据实际损失向甲方提出经济补偿。

3. 质量索赔:若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或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要求,乙方可要求甲方承担修复、返工或赔偿损失的责任。

4. 变更索赔: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原因导致乙方工作量发生变化,乙方可根据变更情况要求调整合同价款或工期。

5. 不可抗力索赔:由于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无法按期完成,受影响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免除责任或减少损失。

三、索赔的程序

1. 提出索赔意向:发现可能产生索赔的情况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提出索赔意向。

2. 准备索赔文件:收集并整理相关证据,包括合同文本、变更指令、工程日志、照片、视

频等,准备详细的索赔报告。

3. 提交索赔报告:将编制好的索赔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对方审核。

4. 协商解决: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索赔问题,如协商不成,可按照合同约定的

施工索赔的要点及技巧(全文)

施工索赔的要点及技巧(全文)

施工索赔的要点及技巧(全文)范本一:施工索赔的要点及技巧

1. 引言

1.1 目的

1.2 背景

2. 施工索赔的概念和定义

2.1 施工索赔的定义

2.2 施工索赔的种类

3. 施工索赔的要点

3.1 工期索赔的要点

3.2 变更索赔的要点

3.3 设计变更索赔的要点

3.4 暂停索赔的要点

3.5 预防索赔的要点

4. 施工索赔的技巧

4.1 详细记录和文件归档的技巧

4.2 及时通知和提交索赔的技巧

4.3 合同条款和法律法规的熟悉与应用的技巧

4.4 合理举证和证据收集的技巧

4.5 合理计算索赔金额和索赔期限的技巧

5. 索赔后的处理流程

5.1 提交索赔申请

5.2 审核和评估索赔申请

5.3 协商和谈判解决方案

5.4 争议解决和仲裁流程

附件:索赔申请模板、索赔证据清单

法律名词及注释:

1. 工期索赔:当施工项目无法按照预定工期完成时,承包商可以基于合同条款寻求索赔。

2. 变更索赔:当施工项目发生设计变更或者合同条款变更时,承包商可以基于合同条款寻求索赔。

3. 设计变更索赔:当施工项目的设计方案发生变更时,承包商可以基于合同条款寻求索赔。

4. 暂停索赔:当施工项目因为不可抗力等原因被暂停时,承包商可以基于合同条款寻求索赔。

5. 预防索赔: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可以通过合理的预防措施,减少索赔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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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二:施工索赔的要点及技巧

1. 引言

1.1 目的

1.2 背景

2. 施工索赔的概念和定义

2.1 施工索赔的定义

2.2 施工索赔的种类

工程施工索赔

工程施工索赔

5.施工索赔分类
施工索赔
按索赔的合同依据分
按索赔目的分
按索赔事件的 性质分
按索赔的处理 方式分
合合道 同同义 内外索 索索赔 赔赔
工期 费 索赔 用
索 赔
工 工 合同 工 意外 其


被迫 终止

风险 或不

延 变 的索 加 可预 索
误 更 赔 速 见因 赔
索索
索 素索
赔赔
赔赔
单综 项合 索索 赔赔
四、索赔报告
1.基本要求: 1)索赔事件是真实的。 2)责任分析应该清楚明确。 3)强调干扰事件的不可预见性和突然性,在干扰事件发生后承包
商已经立即将情况通知了工程师,由于干扰事件的影响,使承包商 的施工过程受到了严重干扰。
4)索赔要求应有合同文件的支持。 5)报告简洁、条理清楚、结论定义准确有逻辑性。 6)用词委婉,避免使用强硬的、不友好的、抗议式的语言。 不宜使用:“你方违反合同条款….,使我方受到严重损害,因此 我方提出….”。 适宜使用:“请求贵方作出公平合理的调整”。
案例:
在我国的某水电工程中,承包商为国外某公司, 我国某承包公司分包了隧道工程。分包合同规定: 在隧道挖掘中,在设计挖方尺寸基础上,超挖不得 超过40CM,在40CM以内的超挖工作量由总包负 责,超过40CM的超挖由分包负责。由于地质条件 复杂,工期要求紧,分包商在施工中出现许多局部 超挖超过40CM的情况,总包拒付超挖超过40CM 部分的工程款。

什么是建设工程施工索赔

什么是建设工程施工索赔

什么是建设工程施工索赔

一、索赔的定义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是指在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工程变更、合同履行方式、工期变

更等原因,施工单位向业主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合法要求的一种行为。索赔通常由施工单

位向业主提出,是为了维护双方权益,保障合同履行的正常进行。

二、索赔的种类

1.工程变更索赔

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原材料价格波动、市场变化等原因导致施工单位

需要对原合同进行变更,通常会提出工程变更索赔。施工单位可以根据合同变更条款和相

关规定,向业主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要求。

2.工期索赔

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业主原因、设计变更等导致施工单位无法按原合

同约定工期完成工程,施工单位可以提出工期索赔。施工单位通常会根据合同约定的工期

变更条款以及相关规定,提出对原合同工期的调整要求。

3.迟延索赔

在建设工程施工中,由于业主原因、前期准备不足、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施工单位工程施

工进度受到影响,施工单位可以提出迟延索赔。迟延索赔通常是指索赔由于非施工单位原

因导致施工工程无法按原计划进行,因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和合同履行不便。

4.其他索赔

除了上述的工程变更索赔、工期索赔、迟延索赔之外,施工单位还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和相

关规定,提出其他类型的索赔,如特别规定索赔、质量问题索赔等。

三、索赔的合法性

在建设工程施工索赔过程中,索赔的合法性是一项重要的问题。施工单位提出索赔要求需

要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规定,只有在合法的前提下,索赔才能被认可和支持。

1.合同约定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通常是基于合同约定的,双方在合同中可以对工程变更、工期调整、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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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索赔的概念

索赔是当事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不应由自己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给予赔偿或补偿要求的行为。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都有可能发生索赔,但在施工阶段索赔发生较多。

对施工合同的双方来说,都有通过索赔维护自己合法利益的权利,依据双方约定的合同责任,构成正确履行合同义务的制约关系。

(二)索赔的特征

从索赔的基本含义,可以看出索赔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索赔是双向的,不仅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同样也可以向承包人索赔。由于实践中发包人向承包人索赔发生的频率相对较低,而且在索赔处理中,发包人始终处于主动和有利地位,对承包人的违约行为他可以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抵、扣留保留金或通过履约保函向银行索赔来实现自己的索赔要求。因此在工程实践中大量发生的、处理比较困难的是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也是工程师进行合同管理的重点内容之一。承包人的索赔范围非常广泛,一般只要因非承包人自身责任造成其工期延长或成本增加,都有可能向发包人提出索赔。有时发包人违反合同,如未及时交付施工图纸、合格施工现场、决策错误等造成工程修改、停工、返工、窝工,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等,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出赔偿要求;也可能由于发包人应承担风险的原因,如恶劣气候条件影响、国家法规修改等造成承包人损失或损害时,也会向发包人提出补偿要求。

(2)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一方才能向对方索赔。经济损失是指因对方因素造成合同外的额外支出,如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等额外开支;权利损害是指虽然没有经济上的损失,但造成了一方权利上的损害,如由于恶劣气候条件对工程进度的不利影响,承包人有权要求工期延长等。因此发生了实际的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应是一方提出索赔的一个基本前提条件。有时上述两者同时存在,如发包人未及时交付合格的施工现场,既造成承包人的经济损失,又侵犯了承包人的工期权利,因此,承包人既要求经济赔偿,又要求工期延长;有时两者则可单独存在,如恶劣气候条件影响、不可抗力事件等,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或惯例则只能要求工期延长,不应要求经济补偿。

(3)索赔是一种未经对方确认的单方行为。它与我们通常所说的工程签证不同。在施工过程中签证是承发包双方就额外费用补偿或工期延长等达成一致的书面证明材料和补充协议,它可以直接作为工程款结算或最终增减工程造价的依据,而索赔则是单方面行为,对对方尚未形成约束力,这种索赔要求能否得到最终实现,必须要通过双方确认(如双方协商、谈判、调解或仲裁、诉讼)后才能实现。

许多人一听到“索赔”两字,很容易联想到争议的仲裁、诉讼或双方激烈的对抗,因此往往认为应当尽可能避免索赔,担心因索赔而影响双方的合作或感情。实质上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或要求,是合情、合理、合法的行为,它是在正确履行合同的基础上争取合理的偿付,不是无中生有,无理争利。索赔同守约、合作并不矛盾、对立,索赔本身就是市场经济中合作的一部分,只要是符合有关规定的、合法的或者符合有关惯例的,就应该理直气壮地、

主动地向对方索赔。大部分索赔都可以通过协商谈判和调解等方式获得解决,只有在双方坚持己见而无法达成一致时,才会提交仲裁或诉诸法院求得解决,即使诉诸法律程序,也应当被看成是遵法守约的正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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