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国务院关于财政医疗卫生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国务院关于财政医疗卫生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国务院
•【公布日期】2018.12.24
•【分类】其他
正文
国务院关于财政医疗卫生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2018年12月24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财政部部长刘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国务院委托,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家财政医疗卫生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请予审议。
一、近年来财政医疗卫生资金投入和使用的基本情况
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有关要求,坚持把医疗卫生放在重要位
置,健全投入机制,加大保障力度,优化支出结构,为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投入机制不断健全,保障范围逐步明晰。
根据医疗卫生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特点,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多渠道筹措医疗卫生经费的体制机制。对公立医院,其运行成本主要通过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进行补偿,政府主要承担其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等支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通过医疗保障付费和个人付费补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补偿,政府主要承担其基本建设、设备购置支出,以及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办法核定的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政府承担其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并根据人员编制、经费标准、服务任务完成及考核情况等足额安排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
基本公共卫生整改报告
《基本公共卫生整改报告》
摘要:一、问题列表及整改情况(一)卫健局 1、组织管理方面(1)无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的会议记录,整改情况:
承担项目医疗机构基本信息已通过微信平台、各医疗机构醒目位置等渠道公开,底册不全,定期巡访次数不够,巡查记录不完善整改情况:责成卫生院按要求建立协管底册,按时开展卫生监督巡查,完善登记报告表,巡查表
关于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市级考核通报问题的整改报告
2019年1月29—30日,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对我县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进行了绩效考核评估。针对考核反馈的问题,县项目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了工作会,制定了整改措施。同时召开了专业公卫机构负责人和乡镇卫生院长工作会,举一反三,开展一次深入、细致、全面的排查,认真梳理和建立问题台账,及时落实项目领导小组整改意见。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一、问题列表及整改情况(一)卫健局 1、组织管理方面(1)无相关部门召开
联席会议的会议记录。整改情况: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今年县政府领导对2019年基本公共
卫生服务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我们将定期召开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及时安排部署项目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2)未出台系统互联互通文件整改情况:系统互联互通基本
实现。缺乏文字材料,已安排基层科制定相关文件。(3)未公开承担项目医疗机构基本信
息整改情况:承担项目医疗机构基本信息已通过微信平台、各医疗机构醒目位置等渠道公开。(4)未提供基本公卫评估报告及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分析报告整改情况:由于年底各
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繁忙,部分资料未收集完整,报告未完成。目前正在收集资料完善报告内容。(二)专业公卫机构监督所和疾控中心培训资料和督导检查资料等不完整整改情况:卫健局
2018年乡镇卫生院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办法
墨冲镇沙寨卫生院
2018年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
为促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我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落实,建立、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制度,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卫生部财政部计生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号)、财政部、卫计委、食品药品监督总局、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5】255号)和黔南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黔南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黔南卫计发【2017】57号)文件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都匀市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一)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落实。通过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体系,强化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数量、质量和社会满意度的考核评估,进一步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内容和服务流程,推动各地更加全面规范地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切实提高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效益。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将考核结果与机构的补助资金挂钩,确保补助资金真正用于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卫
生、财政等部门落实责任,建立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逐步建立高效的政府卫生投入和管理机制。
二、考核原则
(一)公平公正。考核过程坚持公平、公正,考核办法和结果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我市按照国家、省及南通市的统一部署,以关注民生幸福为核心,以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建设为重要抓手,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服务模式,严格监督考核,深入推进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开展,现自评如下:
一、基本公卫项目概况
国家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开展服务项目所需资金主要由政府承担,城乡居民可免费收益。2018年我市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共14类55项,主要包括为城乡居民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及孕产妇健康管理、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免费避孕药具发放及健康促进行动等。
二、项目实施情况
2018年,我市在坚持“数量质量并重、服务质量优先”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建机制,重培训,强考核,求实效,并对照上级考核发现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圆满地完成了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目标任务。
(一)完善制度建设。我市建立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技术指导中心及由各领域专家组成的技术指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如皋市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如皋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等,进一步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理顺各专业机构及项目实施单位的职责分工,细化了项目考核评价标准,统一了项目经费支出形式,确保了项目的顺利推进。
2018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 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洪山区财政局开展2019 年区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洪财【2019 】 4 号)的要求,我单位对委机关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单位职能:洪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卫计委)的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医疗卫生、计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我区实际,参与起草区委、区政府卫生计委规范性文件;负责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拟定卫生和计生事业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区级卫生计生部门预算、决算,负责区级卫生计生经费的管理工作;领导、组织、指导直属单位和民营医疗机构党建、群团经及全区卫生计生系统的行业作风建设。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推进卫生计生服务网络建设。负责全区卫生计委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等等。
(二)单位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当年批复的财政预算、《洪山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票据报销制度管理实施细则》(洪财(2018 )26 号)以及《洪山区卫生计生委机关经费支出实施细则》执行。
(三)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遵循的基本原则:科学规范
原则、公正公开原则、绩效相关原则
(四)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方式:我委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财务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办负责人为成员的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项目申报目标逐条逐项进行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执行总体情况
2018 年度共申报项目支出部门预算29 项,预算金额为7153.73 万元,项目支出执行7075.79 万元,项目支出执行率为98.91% 。
XXX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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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细则
辖区内0-6周岁儿童登记簿,熟悉掌握规划免疫程序,每季度对辖区内0-6周岁儿童 儿童管 (含流动儿童)开展主动搜索,及时记录上报变动情况,每月及时向镇填报0-6周 理 岁儿童出生变动情况,确保辖区0-6周岁儿童预防建证、建簿率达100%。 预防 接种 查漏补 协助镇卫生院实施查漏补种、强化免疫和应急接种,协助开展辖区内托幼机构、学 4 (7 种工作 校目标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分) 疑似反 协助镇卫生院对儿童预防接种后进行医学观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协助镇卫 应处理 生院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反应的调查处置工作。 3 0-6周岁儿童(包含流动儿童)漏建1个扣0.5分;当季度 内有1例镇先掌握而村未掌握的0-6周岁儿童扣0.1分;06周岁变动迟报1次扣0.2分,漏报1次扣0.5分。每月上报 新出生儿童名单,少一次扣0.2分;未掌握规划免疫程序 扣1分,掌握不全扣0.5分。 摸底工作不准确,出现注明外出而实际没有外出儿童扣1 分;通知送达率、及时率每低1%扣0.2分,未送达原因失 真1人扣0.1分。 发现疑似异常反应未上报造成不良后果扣0.5分;安排协 助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反应的调查处置工作未参与扣0.5分 (未安排不扣分)
XXX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细则
序 服务 具体工 号 项目 作任务 质量指标 分 值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分析评价报告范文最新版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分析评价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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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提高项目服务质量,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使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根据《西湖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区级部门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西财字(2019)16号)的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 2018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实施依据:根据南昌市卫计委、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昌市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在全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项目基本性质、用途、主要内容、主要内涉及范围
项目基本性质、用途: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卫生问题实施干预,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
项目内容: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及残疾低保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妇女健康管理、慢性病(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监督协管、健康素养等。
实施范围:西湖区内常住人口及在我区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均可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
(二)项目目标完成情况
黑龙江省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发乡镇)
黑卫家庭发〔2018〕125号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8年度基本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行署)卫生计生委、财政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财务处:
为推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实施,不断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导方案》(国卫基层发〔2015〕35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三部门《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8〕18号)及原省卫生计生委等三部门《关
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黑卫家庭规发〔2018〕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省情实际,研究制定了《黑龙江省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8年11月1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卫生监督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妇幼保健院、省精神病防治所、省结核病预防控制中心、省中医药研究院,省
卫生计生委项目资金监管服务中心、省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
心、省社区卫生协会。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11月19日印发
黑龙江省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充分发挥绩效评价对项目工作的促进作用,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水平向纵深发展,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绩效评价依据
(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原卫生部财政部原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号)、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国务院农民工办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卫流管发〔2014〕82号)、《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6〕1号)和《关于印发规范和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黑医改办发〔2016〕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
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18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项目概况。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根据《关于做好2018 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8 〕18 号)文件精神,华亭县继续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和2 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12 类项目,在完成2017 年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着力提高工作质量的一项基层卫生工作。
2.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长期目标是通过每年度财政补助资金的投入,提高公共卫生水平,进一步优化公共卫生服务人群结构。项目主要年度目标包括以下方面(以县为单位):一是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保持在75% 以上,稳步提高使用率;二是各乡镇(街道)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 以上;三是新生儿访视率、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85% 以上;四是早孕建册率、产后访视率分别达到85% 以上;五是65 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7% 以上;六是高血压、糖尿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规范管理率达到60% 以上,全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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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患者人数达到11200 以上,管理糖尿病患者人数达到2400 以上;七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规范管理率达到75% 以上;八是肺结核患者管理率达到90% 以上;九是老年人、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45% 以上;十是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分别达到95% 以上。
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项目概况。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8〕18号)文件精神,华亭县继续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12类项目,在完成2017年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着力提高工作质量的一项基层卫生工作。
2.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长期目标是通过每年度财政补助资金的投入,提高公共卫生水平,进一步优化公共卫生服务人群结构。项目主要年度目标包括以下方面(以县为单位):一是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保持在75%以上,稳步提高使用率;二是各乡镇(街道)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三是新生儿访视率、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85%以上;四是早孕建册率、产后访视率分别达到85%以上;五是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7%以上;六是高血压、糖尿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规范管理率达到60%以上,全县管理高血压患者人数达到11200以上,管理糖尿病患者人数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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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0以上;七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规范管理率达到75%以上;八是肺结核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九是老年人、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45%以上;十是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分别达到95%以上。
山西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绩效评价报告
(三) 资金拨付不规范 汾阳县和昔阳县按照服务人口拨 付资金没有按照服务数量和质量拨付 资金。
(四) 签约服务资金落实不到位 大部分县 (区) 总额预付医保资 金中没有明确按照参保签约居民人均 20 元的标准支付签约服务费。
(五) 会计核算不规范,佐证资料 不全
少部分基层医疗机构会计核算不 规范,如沁水县郑庄镇中心卫生院将 各项支出记录在一笔会计分录中,未 按照经济活动事项记录会计分录。部 分基层医疗机构原始凭证不完善,公 卫印刷品缺少出入库单,购买医疗用 品和仪器直接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 目中列支,没有登记“库存物资”或 “固定资产”科目;相关培训费支出缺 乏原始文件资料;部分项目服务补助 发放表上没有工作量和标准。
(二) 资金到位和执行 截至评价日,22 个县 (区) 资金 到位率平均为 85.48%,其中有 10 个县 区达到 100%,资金到位率最低的是代 县只有 56.93%。评价的基层医疗机构 2018 年 度 项 目 资 金 支 出 进 度 平 均 为 83.4%,其中有 6 个基层医疗机构支出 进度达到 100%,支出进度最低的是屯 留县只有 44%。评价的 18 家基层医疗 机构落实的村医补助比例平均为 37.53%,村医补助比例高于 40.00%的 共 11 家,其中比例最高的是大同灵丘 县为 62.2%;7 家基层医疗机构落实的 村医比例不达 40%,其中交城县和万 荣县落实的村医补助比例分别为 24.28%和 24.7%,未达到考核最低要求 的 25%。 通过现场查看 22 家基层医疗机构 的项目明细账簿及抽查原始凭证,发 现超过 90%基层医疗机构能按照有关 财经制度和项目工作要求使用项目资
漳浦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指标(2018年版)(定
应得总分×0.5分。 2.组织对乡村医生进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业务培训,且覆盖全 部村医,得0.75分,培训覆盖率低于50%,不得分。 得分=(村医培训覆盖率-50%)/(100%-50%)×0.75分。 每次培训缺通知、签到表、教材、小结(含照片)各扣0.1分。提供的培训资料与村 级接受培训情况不能印证的,该项不得分。 3.有参加上级有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的通知、参训人员名单、培训教材或
4.有按照服务责任区域开展工作的书面记录和照片资料:0.2分。
1.能够实现居民健康档案和各类重点人群(妇幼、老高糖、严重精障等)档案的录
建立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信息系统,逐步实
入和电子化更新,熟练操作统计和汇总功能:0.05分。
1.组织 管理 (10分)
现:及时录入和更新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健康管理
1.2管理
记录:0.25分。每少一次扣0.1分
落实
(5分)
1.组织 管理 (10分)
1.有在机构内显著位置公示项目免费政策、服务内容的实物和/或记录:0.3分。
1.2.3项目 宣传 (1.5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相关服务提供机构采用多 种方式,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居民对 项目的知晓率。 通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向社 会公开提供服务机构的基本信息。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项目宣传的有关 文件、资料和活动记录。 现场查看宣传张贴、机构信息公开等情 况。
2018年度病媒生物防制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简要报告【模板】
2018年度病媒生物防制经费
项目绩效评价简要报告
XX市光领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一、评价概述
受XX市XX区财政局委托,我司对病媒生物防制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形评价报告。项目由XX区卫生健康局依据《转发关于印发的通知》(粤爱卫[2009]17号)、《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省府令第167号)和《XX市爱国卫生工作规定》(市府令第70号)等文件组织实施。2018年,项目安排预算428.25万元,实际支出424.13万元,预算完成率
99.04%。主要用于降低XX区公共外环境的病媒生物密度,保障辖区范围内的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内,促进公民健康。2018年项目预期实现的绩效目标是:通过降低公共外环境的病媒生物密度,保障辖区范围内的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内,防控登革热、寨卡、出血热等鼠、虫媒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维护公共卫生,促进公民健康。
本次评价采取书面评价、现场核查、比较分析和专家座谈等评价方法。围绕病媒生物防制项目的项目安排、项目管理、项目绩效和可持续性等方面实施评价,最终,2018年度“病媒生物防制经费”项目总体得分为88.38分,评价级次为“良”。
二、项目资金情况
2018年度“病媒生物防制经费”年初预算430.75万元,年内预算调减2.5万元,下达资金428.25万元,实际支出424.13万元,预算完成率99.04%。
三、项目绩效
本项目实际绩效较好,能较好地防制蟑螂、鼠、蝇和蚊虫等病媒生物带来的不良影响,对XX区公共卫生和居民健康维护起到了较好作用。
(一)病媒生物防制药械充足。该项目下发应急药物39.5吨、灭蚊片3750箱、鼠谷25吨、10000套毒鼠屋给各街道消毒站,确保病媒生物防制药械充足。
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开展,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制度,结合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关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掌握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情况和实施效果,进一步查改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提高项目补助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继续推行“双督双考、两责任、三挂钩”考核兑现模式。
二、考核依据
(一)各级政府公共卫生服务相关法律法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相关文件;
(二)各级卫生计生、财政部门制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服务规范、绩效考核和资金管理办法;
(三)各级卫生计生、财政部门印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度工作、年度绩效考核及与项目相关的文件。
三、考核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逐级考核。县卫计局、财政局为项目考核主体。对县直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督导、考核;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季度考核。
(二)坚持公开公平、客观公正。采取自查、互查、督导考核的方式,制定项目、考核细则、考核标准、考核程序,明确考核对象,考核前公布考核具体安排,考核结果及时公布公开。
(三)坚持科学可行、突出重点。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简化考核流程,加强质量控制,规范考核程序。根据国家、省、市要求和我县实际
及时调整年度考核指标,强化质量指标、重点指标考核。
(四)坚持反馈激励、跟踪整改。将考核成绩与资金拨付、绩效工资发放、评先树优、年度考评挂钩。将整改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督促到位,跟踪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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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政策背景及实施的目的
1.项目立项政策背景
2009年3月,国务院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国发〔2009〕12号),确定从2009年开始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
务项目,并将项目作为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和我国公共卫生领域的一项长期的、基础性的制度安排。项目按年度实施,国家、省、市、县四级财政共同给予补助。
2.项目实施目的
一是落实明确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要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实施主体、实施内容和实施方式方面,都是“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的具体落实。
二是解决我国居民健康面临的主要公共卫生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居民的生活方式和疾病流行态势也发生了较大变化。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成为最主要的健康问题;新旧传染病防控形势仍然比较严峻;人口老龄化加速导致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迅速增加,人口流动引发了新的健康问题;健康危险因素还在持续扩大;城乡、区域和人群之间卫生公平性问题依然突出;需要不断完
善既往防治策略,落实预防为主方针,将防控关口前移,惟其如此才能有效应对这些健康问题的新挑战。
三是建立公平、可及的基本卫生公共服务体系。公共卫生作为公共事业性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健康和幸福,更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加快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对促进社会公平公正、维护社会和谐安定、确保人民群众共享改革成果具有重要意义。
四是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的回归。新医改前,由于保障机制和补偿机制不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存在“以药养医、以医养防”等现象,“重医轻防”问题较为突出。通过实施国家出资主导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更加突显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属性,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得到回归。
(二)项目内容和预算支出情况
目前实施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14大类。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总体上可分为以下五种类型:
(1)针对全体居民的个体服务,即建立健康档案。计1类。
(2)针对儿童、孕产妇和老年人3类重点人群的个体服务。具体包括为0-6岁儿童免费接种疫苗以及定期生长发育检查服务;孕产妇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和产前检查及产后访视服务;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和健康评价;0-3岁儿童和老年人中医药健康指导。计5类。
(3)针对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肺结核等4类重点疾病患者,分别提供随访、转诊和用药指导等个体服务。计3类。
(4)面向群体的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健康教育、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服务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等。计3类。
(5)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调整来的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2018年,省级筹集下达补助资金25.7亿元,支持各地开展上述服务项目。
(三)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免费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2.项目2018年度绩效目标
以县(区、市)为单位:
——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保持在75%以上,稳步提高使用率
——各乡镇、街道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
——早孕建册率和产后访视率分别达到85%以上
——新生儿访视率、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85%以上
——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7%以上
——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管理人数达到辖区高血压患病总人数40%以上,规范管理率达到60%以上(参照国家有关数据,高血压患病率按成年人口
的25.2%测算)
——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管理人数达到辖区内糖尿病患病总人数35%以上,规范管理率达到60%以上(参照国家有关数据,2型糖尿病患病率
按成年人口的9.7%测算)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规范管理率达到75%以上
——肺结核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
——老年人、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45%以上
——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分别达到95%以上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的范围和目的
1.评价范围
以市为单位,评价三年一轮未接受评价的县(市、区)。每个县(市、区)抽取2家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管辖的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项目数据分析评价及重点人群电话调查。重点抽查薄弱地区和薄弱机构。本次评价共涉及16市、43个县(市、区)、86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评价目的
全面评价全省2018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情况,及时总结成绩,发现问题,促进惠民政策有效落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评价依据
1.原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8〕18号)
2.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导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发〔2015〕35号)
3.原省卫生计生委、财政厅《关于修订〈山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鲁卫基层发〔2015〕5号)
(三)评价指标体系
(四)评价方法
根据中央增强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创新评价方式,通过电话调查、资料评审、远程查看和数据评审等进行了评价。
1.电话调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137个县(市、区)的13700名居民进行了知晓率和满意度电话调查;对2018年度抽查的43个县(市、区)的86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孕产妇、0-6岁儿童、复核升级档案、65岁及以上老年人、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各20名进行了电话调查。
2.资料评价。组织各地报送了16市绩效评价、问题整改资料,43个县(市、区)绩效评价、问题整改、经费成本测算、社区诊断资料,86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老年人健康状况分析报告,抽调部分省、市、县、机构四级人员对相关资料进行集中评价。
3.远程评价。抽调部分省、市、县、机构四级人员,通过视频通讯等手段,对各市及被评价县(市、区)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的统计、分析、互联互通功能,被评价县(市、区)基层信息系统健康档案管理、分析和质控等辅助功能以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功能实现、健康档案复核升级等情况进行集中查看。
4.日常监测数据审核。组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卫生健康委相关业务主管处室和委业务机构,对预防接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管理以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监测数据质量、基层高血压防治指南培训等情况,进行统一评价。
三、评价结论情况
(一)综合评价结论
从总体情况看,2018年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展良好,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得分85.81,完成了项目绩效,居民对项目的知晓率逐年提高,重点项目居民满意度均达到了95%以上。
(二)绩效分析
1.产出分析。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我省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全省共建立居民健康档案8115.68万份,建档率达到81.89%,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1.48%;高血压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规范化水平和质量持续提升,2018年全省管理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和老年人数量分别为789.94万人、28
2.0万人和926.18万人。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