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办厅字[1998]82号 - 江西农村科技与特派员网 - 网站首页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技术创新工程区域试点管理办法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技术创新工程区域试点管理办法【发布单位】科学技术部【发布文号】国科发高字[1998]292号【发布日期】1998-08-11【生效日期】1998-08-1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技术创新工程区域试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科发高字〔1998〕2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各技术创新工程试点城市人民政府及科委:经研究,现将审定后的《技术创新工程区域试点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技术创新工程区域试点工作贯彻落实。
请将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告给我们,以便统一研究解决。
科学技术部一九九八年八月十一日技术创新工程区域试点管理办法(试行)(科学技术部一九九八年八月)第一章目的、意义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第一条目的、意义技术创新工程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促进我国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促进科技与经济相结合,加快建立国家创新体系,提高国家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开展技术创新工程区域试点,是实施技术创新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试点示范工作,引导各地区形成健全的技术创新体系和机制,创造良好的经济、法律、政策等外部环境,引导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使企业发展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同时,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这对加速区域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区域经济和科技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保证。
为了推动技术创新工程区域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
通过示范引导,加强区域性技术创新体系和机制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通过优化资源配制,增加科技含量,强化市场导向,形成合理的区域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区域经济结构,真正走上依靠科技进步实现经济增长的发展道路。
同时,以企业为主体,运用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调节两个手段,引导企业健全技术创新体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更新江西省科技专家库专家信息的通知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更新江西省科技专家库专家信息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4.03.26•【字号】•【施行日期】2024.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更新江西省科技专家库专家信息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专家:为优化江西省科技专家库的建设与管理,更好发挥科技专家在科技创新中的决策咨询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现对原有专家库系统进行更新迭代,请原在库专家对个人信息进行更新。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家信息更新事项安排(1)在库专家。
请各位在库专家,尽快登录江西省科技专家库系统(https://),对本人信息进行核对更新。
其中,重点更新“基本信息”、“擅长学科”、“科研活动情况”、“个人简介”、“研究成果”、“承担项目情况”等重要信息。
(2)专家所在单位。
各单位管理员,应当尽快通知在库专家及时核对更新信息。
二、专家信息更新填报注意事项(1)请专家和所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补充核实专家信息。
未按管理办法要求完善、更新信息的专家,我厅将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专家资格。
(2)更新操作方式。
申请人登录江西省科技专家库管理系统(https://),在系统首页右上方查看江西省科技专家库系统使用手册。
(3)为保证专家抽选质量,请各位专家确保“工作单位”填报信息与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所示机构名称一致,不要填写部门或院系名称。
三、专家信息更新时间本次专家信息更新时间截止为2024年4月10日。
四、联系方式江西省科技事务中心刘文斌:*************余飞龙:*************万婷:*************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9527512895附件:01评审专家基本信息维护使用手册江西省科学技术厅2024年3月26日。
国科办厅字[1998]82号
国科办厅字[1998]82号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方案县〔市、区〕执行情况统计表县〔人民政府盖章〕:所在省江西省地〔市〕 XX市工程名称:工程起止年限:20XX年月日至20XX年12月31日— 1 —指标 GDP 年财政收入县级财政科技拨款根本情况县域居民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单位亿元万元万元元元人人人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个万元万元个个个申报年度 2022年全县从事高级职称工程产业中级职称技术人员其他构成中央专项资金来源省拨款地(市)拨款配套县拨款企业自筹其他资金新技术、新品种引总计投入与支出资金支出培训费科技效劳费技术示范应用费进费中央专项总计中央专项总计中央专项总计中央专项总计中央专项其他工程产业相关的企业数研究开发〔R&D〕经费支出产业开展状况企业其中上缴利税年销售额500万及以上企业数年销售额100万及以上企业数建立研发机构的企业数— 2 —指标年产值从业人员数量吸收农业劳动力数量产业开展产状况业鉴定成果获奖成果专利申请专利授权引智人数研发新产品、新品种数就业增收品种技术推广新技术培训农民培养乡土人才数实施效果培训建立培训机构数开办培训班期数发放资料数编制培训教材数建立示范基地数科技能力平信息平台建设台农产品交易平台建设建设其他建立农民协会数建立农民技术合作组织数项人次人个期份种个个个个个个直接参与农民人数辐射带动农民人数直接参与农民人均工程收入直接参与农民人均纯收入引进新品种新品种推广面积单位万元人人项项项项人种人人元元个亩申报年度 2022年度— 3 —总数科技特派员法人科技特派员人数科技特派团无偿承包型科技特派员工作类型有偿技术入股实体创业科技特派员工作情况其他利益共同体类型工程数实施科技开发年工程总投资工程实现年利润形成利益共同体总数创办企业其中龙头企业数量组建合作经济总数组织或专业协会员人数会工程直接参与农户安置劳动力就业个个人户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项万元万元个个注:1.为具体反映2022年本年度在执行期内取得的成绩,本表只采集工程申报年度和2022年度两年度的数据,请据实填写。
国家科委关于印发《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和评审工作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国科发奖字[1997]353号
国家科委关于印发《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和评审工作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正文:---------------------------------------------------------------------------------------------------------------------------------------------------- 国家科委关于印发《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和评审工作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国科发奖字〔1997〕3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国务院各部委及直属机构科技司(局),中国人民解放军各总部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1993年10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在总结我国科技奖励工作成功实践的基础上,将科技奖励作为推动科技进步的一项基本制度,确立了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在整个科技工作中的法律地位,使我国科技奖励工作进一步走向科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管理。
为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两个根据性转变,贯彻国务院《关于‘九五’期间深化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在经济转轨期间,为使现行的科技奖励工作重点与国家发展战略的导向相一致,制定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和评审工作的补充规定》,作为现行国家科技奖励有关法规的补充文件,主要是进一步规范国家科技奖励(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的推荐和评审工作。
现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和评审工作的补充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行。
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1997年8月1日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和评审工作的补充规定(1997年7月30日)第一条为改进和完善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推荐和评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务院关于‘九五’期间深化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范围中增列科技著作内容(科技专著、科技教材和科普图书)。
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81402【发布文号】赣发[1998]2号【发布日期】1998-01-07【生效日期】1998-01-07【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的通知(1998年1月7日赣发〔1998〕2号)各地、市、县委,各行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从现在到2010年是我省农业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农业科技进步的关键时期。
当前农业科技推广工作滞后,影响了科技成果转化率和科技在农业增长中的贡献率,制约了我省农业的发展。
为此,“农业科技必须有一个大的发展,必然要进行一次新的农业科技革命”。
为了推进农业技术的更新与革命,加快以科技推广为重点的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和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夺取“九五”农业上台阶、农民奔小康攻坚战的胜利,实现2010年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新跨越,特作如下决定:一、一、明确农业科技推广的指导思想(1)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的“科技进步是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和“把加速科技进步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地位”的要求,围绕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发展“三高”农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推进科教兴农。
通过进一步深化农业科技推广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加强群众性的科技教育,提高劳动者科技素质,加快良种和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努力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农业增产、增效、增收和可持续发展。
二、二、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和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2)“九五”后三年农业科技推广工作主要是,广泛开展以推广良种良法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活动,提高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的效率,促进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大幅度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和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力争本世纪末分别达到50%,2010年达到60%以上。
三、三、以良种产业化为突破口推进农业服务产业化(3)“九五”后三年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的重点是,以提高农产品的产量、质量、效益为目标,良种良法一起抓,大面积推广良种和先进实用技术,并在农业高新技术的试验、引进和应用上作出积极探索。
黄鳝卵原细胞移植研究
·315·黄鳝卵原细胞移植研究何坤,吴华东,张士林,刘铮铮,阮记明,孙艺文,李福贵*(江西农业大学动物科学技术学院,江西南昌330045)摘要:【目的】明确黄鳝卵原细胞是否能迁移、整合到斑马鱼生殖嵴上,为建立黄鳝异体生殖途径打下研究基础。
【方法】通过酶消化法制备黄鳝卵原细胞悬液,经PKH26标记卵原细胞后显微注射到受体斑马鱼胚胎中,在荧光显微镜下追踪受体斑马鱼胚胎中供体黄鳝卵原细胞的迁移、整合及增殖情况;采用组织形态学方法检测移植受体斑马鱼胚胎的发育情况,并以半定量PCR和荧光原位杂交检测受体斑马鱼胚胎中供体黄鳝卵原细胞标记基因nanos3的表达情况。
【结果】黄鳝卵巢经蛋白酶消化后,分离得到的卵原细胞悬液浓度为2.4×106个/mL,以PKH26染色后在红色荧光下呈橙黄色。
荧光追踪观察结果显示,在移植后0、12、24和48hpt的受体斑马鱼胚胎中均能检测到供体黄鳝卵原细胞,且黄鳝卵原细胞迁移至受体斑马鱼胚胎的生殖嵴上进行整合及增殖,但72hpt受体斑马鱼出膜后荧光信号丢失。
组织形态学观察结果表明,黄鳝卵原细胞注入受体斑马鱼胚胎中48hpt后其细胞质结构松散,生殖细胞由动物极向两端迁移而分化形成组织,72hpt和30dpt的移植受体斑马鱼与对照组斑马鱼无明显差别。
半定量PCR检测结果显示,在48hpt受体斑马鱼胚胎中能检测黄鳝nanos3基因表达,而在72hpt和30hpt受体斑马鱼中表达微弱。
荧光原位杂交检测结果显示,48hpt、72hpt和30dpt的移植受体斑马鱼均有黄鳝nanos3基因表达。
【结论】黄鳝卵原细胞在48hpt后仍存在于受体斑马鱼胚胎内,但72hpt后在受体斑马鱼胚胎未检测到黄鳝卵原细胞,即黄鳝卵原细胞在斑马鱼受体中迁移并最终整合到生殖嵴上,但在斑马鱼出膜后无法继续存活。
因此,为了提高黄鳝生殖细胞移植成功率应选择亲缘关系近的鱼种或构建性腺不育种质作为受体。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批星创天地名单的通知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批星创天地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
•【公布日期】2018.12.19
•【文号】国科办农〔2018〕110号
•【施行日期】2018.12.1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
正文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批星创天地名单的通知
国科办农〔2018〕1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号)精神,以及《科技部关于发布<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农〔2016〕210号)和《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星创天地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农〔2018〕60号)要求,经地方推荐、形式审查、备案审核、公示等程序,科技部确定618家星创天地通过备案,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请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加强对星创天地运营发展的指导支持。
请通过备案的星创天地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促进农村创新创业、推进科技扶贫精准脱贫、助力乡村振兴作出新贡献。
附件:第三批星创天地名单
科技部办公厅
2018年12月19日
附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05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05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5.05.08•【文号】农办科[2005]19号•【施行日期】2005.05.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05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的通知(农办科[2005]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财政厅(局、委)、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财务局、团委,黑龙江农垦总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精神,进一步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2005年农业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决定继续组织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程序。
申报工作由各省级农业(农牧、农林)部门在充分征求各业务厅局意见的基础上,会同省级财政部门和团省委共同组织,并联合行文上报。
二、申报重点与数量。
项目安排以13个粮食主产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示范区和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等为重点。
在项目县的选择上,应含农业部今年确定的100个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试点县,并优先考虑其他农业项目试点县。
申报县数应不超过本省县(包括县级市、区、旗、垦区、团场)数的10%。
三、申报方案要求。
要严格按照申报通知的要求撰写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工作机制。
各县在制订实施方案时,要充分体现“行政部门监督、培训单位承担、凭借能力竞争、任务落实到人”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培训工作。
(二)培训内容。
要以科技培训、政策法规、市场营销等经营管理方面的培训为重点。
在科技培训中要针对粮食生产、奶牛生猪饲养、禽流感防治、测土配方施肥、优势水产品养殖、水稻机械化插秧、保护性耕作、农产品加工以及外来入侵生物防治等技术开展培训。
对已列入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的示范户,应侧重其他农产品、政策法规、市场营销知识的培训。
科学技术部关于开展2003-2004年度全国市、县、区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关于开展2003-2004年度全国市、县、区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05.02.24•【文号】国科发农社字[2005]51号•【施行日期】2005.02.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科学技术部关于开展2003-2004年度全国市、县、区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的通知(国科发农社字[2005]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落实“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和“可持续发展”三大战略,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的作用,调动市、县、区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积极性,增强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根据《市、县、区科技进步考核办法(试行)》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03-2004年度全国市、县、区科技进步考核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要求2003-2004年度全国市、县、区科技进步考核工作要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2004年全国县市科技工作会议要求,把科技进步考核工作与推动地方科技进步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建立健全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工作结合起来。
各地要认真总结2003-2004年两年市、县、区科技进步工作所取得的经验,提出发展的新思路和新举措,努力开创地方科技工作的新局面。
二、考核工作的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具体负责市、县、区科技进步基本指标考核工作。
各地要根据实际,建立科技进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对考核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研究和解决考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要组织成立考核专家组,具体负责指标考核评审工作。
专家组由科技、组织、财经、统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管理人员9人以上组成。
专家组要本着认真、公正、公平、客观的原则对市、县、区申报材料及指标数据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有权对不详、不实或虚假的材料和数据提出质询。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农民科技知识大奖赛竞赛规程》的通知-赣农字[2003]96号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农民科技知识大奖赛竞赛规程》的通知正文:----------------------------------------------------------------------------------------------------------------------------------------------------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农民科技知识大奖赛竞赛规程》的通知(赣农字[2003]96号)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大力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提高农业劳动者的科技文化素质,根据农业部《关于做好全国农业科技年工作的意见》(农科教发[2003]7号)和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03年科教兴农工作的通知》(赣农字[2003]55号)的文件要求,我厅决定举办全省农民科技知识大奖赛,作为我省落实“全国农业科技年”工作的标志性活动之一。
请按照“大奖赛竞赛规程”的要求,认真做好参赛准备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参与。
附件:1、江西省农民科技知识大奖赛竞赛规程2、江西省农民科技知识大奖赛组委会名单3、江西省农民科技知识大奖赛报名表(略)4、江西省农民科技知识大奖赛参赛队员资格审查表(略)附1:江西省农民科技知识大奖赛竞赛规程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举办农民科技知识大奖赛,激发广大农民学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进一步加大科教兴农的力度,为促进农民依靠科技进步增加收入,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现将竞赛规程公布如下:一、竞赛内容农业和农村政策法规、农产品贸易、种养殖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农产品质量标准和安全、农业机械、农业生态、农村能源建设和农村卫生等方面的知识和实用新技术。
二、组织机构本次大赛由省农业厅主办,厅科教处承办,成立大奖赛组委会,下设秘书组、宣传组、专家组、会务组。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02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02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02.04.12•【文号】国科办农社字[2002]28号•【施行日期】2002.04.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财政综合规定正文科学技术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02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国科办农社字[2002]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科委、科技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委、财务局,各有关部门科技司,各有关单位:根据《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经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科技部、财政部共同制订了《2002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南》(附件1),现予发布。
《2002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南》是在2001年度项目指南的基础上,紧密围绕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部署,重点针对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业整体素质和效益、改善生态环境和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等重大任务编制完成的。
目的是指导项目申报,突出重点,集成力量,重点实施一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加快农业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实际的生产能力,增强农业的整体素质,提高农业技术创新能力。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项目指南的要求认真准备项目,按《2002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须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附件:1.《2002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南》(略)2.《2002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须知》(略)科学技术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二00二年四月十二日。
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中华农业科技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中华农业科技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16.07.20•【字号】•【施行日期】2016.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中华农业科技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农业局、厅属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国农学会《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中华农业科技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农学(科评)发〔2016〕1号)精神,现就我省2016—2017年度中华农业科技奖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申报要求各申报单位申报的成果,应当符合农业部《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奖励办法》的规定和以下要求:1.成果应立足产业需求,来源于实践,服务于生产实际,尤其是围绕当前农业重大科技问题和共性突出问题开展协同攻关,支撑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对我国农业转型升级产生革命性影响的重大品种、关键技术和现代装备,并取得重大经济、生态、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
鼓励青年科技人员以自主创新成果申报中华农业科技奖。
2.科学研究类成果,要求截止2016年11月30日,整体技术推广应用至少满2年,鼓励原始创新成果申报,杜绝拼凑或中间成果申报。
3.科普类成果,要求截止2016年11月30日,作品出版发行至少满2年,应当是正式出版发行、面向农村、农民的农业科普图书或农业科普电子出版物。
4.优秀创新团队,要求科技道德素质过硬、创新贡献重大、团队效应突出、引领作用显著,能推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发展与创新的科学研究群体,应在近5年内取得重大科研成就,成果转化与产业贡献突出。
5.所有申报成果,不得含有获得过国家科技奖或中华农业科技奖的技术内容。
6.所有完成单位必须为独立法人单位,每项成果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推荐。
二、申报材料1.请申报单位登录江西农业信息网(/),进入文件通知,下载并填写《2016-2017年度中华农业科技奖推荐书》和《成果摘要表》各一式3份;2.查新报告(查新报告签署时间必须在2016年1月1日以后,之前的查新报告,一律视为无效证明);3.应用证明及效益证明;4.特殊成果的相关证明;5.获奖证书复印件;6.其他证明材料。
国家科委关于一九八八年选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的通知-[87]国科发干字0934号
国家科委关于一九八八年选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的通知正文:---------------------------------------------------------------------------------------------------------------------------------------------------- 国家科委关于一九八八年选拔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的通知(〔87〕国科发干字0934号)经中央书记处和国务院同意,中央组织部等四部于1984年1月27日联合发出了《优先提高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生活待遇的通知》。
现根据该通知的精神,决定在1988年继续开展第三批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的选拔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拔的范围、条件和程序有关问题,已作了进一步说明(附后),请按“说明”认真进行选拔。
二、选拔、审批工作务必于1988年6月份结束。
各地区、各部门批准后报送每人一份《呈报表》给国家科委科技干部局备案。
在这之前,请根据摸底情况,同国家科委科技干部局商定选拔指标标数。
三、被选拔的有突出贡献专家,可在现有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的基础上,提高2-3个档次。
四、为了加强对有突出贡献专家的管理,特制定《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的管理试行办法》,现发给你们试行。
五、全国选拔工作分期分批进行,今年上半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选拔工作。
部委的选拔工作何时进行,另行通知。
附件:一、《关于一九八八年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选拔工作的几点说明》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的管理试行办法》三、《关于有突出贡献专家选拔工作效果的调查》(略)一九八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附件一:关于一九八八年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选拔工作的几点说明为了做好一九八八年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的选拔工作,现对有关问题特作如下说明。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11.23•【文号】农办科[2012]82号•【施行日期】2012.11.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2〕82号)部有关直属单位: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我部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范围(一)凡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以及《关于受理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规定》规定的农业科技项目、农业科技工作者、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均可自愿申报;(二)2012年度经评定未授奖(通过形审进入评审程序)的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人、候选单位,2013年度不能以相关项目技术内容再次推荐为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二、推荐条件推荐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规定,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公开发表时间应于2010年1月31日前;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的整体技术应用时间应于2010年1月31日前,并产生社会和经济效益。
(二)推荐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如曾列入国家级计划,应在项目整体验收后推荐。
(三)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在一个推荐项目中作为前三完成人参加国家科技奖的评选。
三、推荐书填写请按照《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手册》有关要求,认真填写推荐书(可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网站下载),重点突出候选项目和候选人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内容。
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四、推荐材料(一)报送推荐材料的正式公函1份,内容应包括推荐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推荐项目数量和汇总表;(二)纸质推荐书主件和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一式12份(此次不需要提供原件和电子件,主要完成人情况表暂时不需本人签名);(三)申报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奖的需提交推荐书12份和科普作品1套。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做好全国无公害农产品优秀检查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做好全国无公害农产品优秀检查员推荐工作的通知正文:----------------------------------------------------------------------------------------------------------------------------------------------------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做好全国无公害农产品优秀检查员推荐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农业(果业、水产)局市场科(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根据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做好无公害农产品优秀检查员推荐工作的通知》(农质安发[2009]26号)精神,为做好全国无公害农产品优秀检查员推荐工作,全省需向农业部推荐15名全国无公害农产品优秀检查员。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推荐条件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无公害农产品事业,熟悉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业务,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工作能力,推进本地区无公害农产品工作业绩突出。
3、对无公害农产品工作认真负责,严格履行检查员的各项职责,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4、从事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检查工作2年(含)以上,并取得部中心颁发的检查员培训合格证书(有效期内)或注册证书,目前仍在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检查一线工作。
二、推荐程序和方法1、推荐工作要结合近3年本地本行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申报、复查换证和证后管理等工作进展和成效,自下而上、逐级推荐。
推荐人选以基层检查员为主。
2、由检查员所在单位负责填报《全国无公害农产品优秀检查员推荐表》(见附件2),经所在地无公害农产品主管部门(设区市农业行业主管部门)签署具体的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印章后报我局。
3、我局对推荐表进行认真审核,符合条件的,签署推荐意见,统一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9.14•【字号】•【施行日期】2021.09.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1〕9号)和《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1〕24号)要求,今年继续在全省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知识更新培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任务和目标根据农业农村部下达的任务,我省今年培训基层农技推广人员3774名。
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省级组织2104名(其中包括骨干农技员455名)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分批分专业开展集中培训,县级组织1670名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开展培训,具体培训任务见附件1。
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培训内容(一)省级集中培训。
按照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岗位设置分专业、分批开展,采取集中异地培训、不同基地轮训的方式进行。
分委培班、专业班和综合班三类:委培班委托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举办,具体安排以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通知为准;专业班具体安排以厅合作经济指导处、科技教育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畜牧兽医局等部门的意见为准,骨干农技员培训主要安排在委培班和专业班中;综合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现代农业发展趋势,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和种养新模式,农业政策法规,现代农业推广理论与方法,农业资源环境保护,科学施用农药技术,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农技推广信息化,市场营销和团队精神等方面。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7.02.04•【字号】赣科发成字〔2017〕14号•【施行日期】2017.0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奖励正文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赣科发成字〔2017〕14号各设区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根据《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江西省科技厅关于科技奖励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要求,现就2017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办法和要求2017年度江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采取单位推荐或专家推荐两种方式。
(一)单位推荐1.江西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本年度省科技奖候选项目,不设推荐指标限额。
各推荐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推荐本地区、本部门的优秀项目。
省科技奖的申报推荐渠道,原则上按照候选项目第一候选单位(人)的直属或属地关系逐级申报,经符合《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的推荐单位审查合格后推荐。
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科技进步奖候选项目,若第一候选单位是省外的,且已在我省实施应用,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对我省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经征得第一候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可以按照省内排序最前候选单位的直属或属地关系申报推荐。
中央在赣单位完成的项目,可以按照属地关系或行业归口关系或代管关系申报推荐。
省科技厅直属单位和没有明确主管单位的候选项目、候选人由所在地设区市推荐。
2.江西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经2年以上(距2017年4月30日满2年)与在赣中国公民或组织的国际科学技术合作中,对我省科学技术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的外国科学家、工程技术人员、科技管理人员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管理等组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
县(市、区)执行情况统计表
县(人民政府盖章):
所在省 江西省 地(市) XX市 项目名称:
项目起止年限:20XX年 月 日 至20XX年12月31日
指标单位申报年度2013年
基本情况GDP亿元年财政收入万元县级财政科技拨款万元
县域居民
城镇居民人均
收入
元
农村居民人均
纯收入
元全县从事项
目产业技术
人员构成
高级职称人
中级职称人
其他人
投入与支出资
金
来
源
中央专项万元配套
省拨款万元
地(市)拨款万元
县拨款万元
企业自筹万元
其他资金万元
资
金
支
出
新技术、新
品种引进费
总计万元
中央专项万元技术示范应
用费
总计万元
中央专项万元科技服务费
总计万元
中央专项万元培训费
总计万元
中央专项万元其他
总计万元
中央专项万元
产业
企项目产业相关的企业数个研究开发(R&D)经费
支出
万元上缴利税万元
发展状况业
其
中
年销售额500万及以
上企业数
个
年销售额100万及以
上企业数
个
建立研发机构的企业
数
个
产业发展状况
指 标单位申报年度2013年度产
业
年产值万元
从业人员数量人
吸收农业劳动力数量人
鉴定成果项
获奖成果项
专利申请项
专利授权项
引智人数人
研发新产品、新品种数种
实施效果就
业
直接参与农民人数人
辐射带动农民人数人
增
收
直接参与农民人均项目
收入
元直接参与农民人均纯收
入
元品
种
技
术
引进新品种个
新品种推广面积亩
推广新技术项
培
训
培训农民人次
培养乡土人才数人
建立培训机构数个
开办培训班期数期
发放资料数份
编制培训教材数种
科技能力
个平
台
建
设
信息平台建设个
农产品交易平台建
设
个其他个建立农民协会数个建立农民技术合作组织
数
个
科技特派员人数总数人法人科技特派员人科技特派团人
科技
无偿人
科技特派员工作情况特派
员工
作类
型
有
偿
承包型人
技术入股人
实体创业人
其他利益共同
体类型
人
实施科技
开发项目
项目数项
年项目总投资万元
实现年利润万元形成利益共同体个创办企业
总数个
其中龙头企业数
量
个
组建合作
经济组织
或专业协
会
总数个
会员人数人项目直接参与农户户安置劳动力就业人
注:1.为具体反映2013年本年度在执行期内取得的成绩,本表只采集项目申报年度和2013年度两年度的数据,请据实填写。
注意仅为当年发生数。
2.实施该科技富民强县项目,具体承担的各个任务中的科技特派员工作情况,不是全县的或设区市的科技特派员工作情况。
3、后页还需填报。
附表:资金来源和支出表
项目名称:
经费总额(万元)
来 源支 出
科 目数额
(万
元)
科 目
数额
(万
元)
其中:
国拨资金
(万元)
国拨资金新技术、新品种引进费
省拨款技术示范推广费
地(市)拨
款
科技服务费
县拨款培训费
单位自筹其他——其他资金其中——
其中————
说明:1.截止到2013年12月30日实际发生的累计数据;
2.来源最后2行的“其中”为“其它资金”中的具体来源,不够可加行。
3.支出最后3行为“其他”支出,为除4个专项经费规定的支出科目外的具体支出,不够可加行。
4.来源总计与支出的总计要相等,均为经费总额数,且为已经发生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