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
肺结核病转诊制度

肺结核病转诊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肺结核病转诊制度
根据肺结核病控制项目对肺结核病管理的要求,特制定肺结核病转诊制度,值班医生务必遵照执行。
1、按照结核病管理的要求,科室备有肺结核患者的转诊报告单。
2、建立转诊患者登记本,对转诊患者要认真填写好患者姓名、性别、患病时间、详细住址和电话号码。
3、值班医生发现肺结核患者,要及时转到结核病防治所门诊治疗,不准截留患者治疗或转住其它医院。
4、在肺结核患者转诊的同时,还必须填写疫情报告卡。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范本(五篇)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范本根据卫生部办公厅《____进一步加强肺结核病疫情报告和病人管理____》、《肺结核病人转诊和追踪实施办法(试行)____》的要求,凡到我院就诊肺结核病人均按照本制度进行登记、转诊。
一、我院对不需要住院治疗的肺结核病人一律转到市结核病定点治疗机构诊治。
二、首诊医生发现首次诊断的肺结核病例或疑似病例,应在院内传染病疫情电子报告系统上填报疫情报告卡,同时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一式三份,填写时要注意写明病人的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
第一联病人携带,并嘱其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科就诊,第二、第三联交医院感染控制科备案(其中第二联由感染控制科送市疾控中心结防所)。
三、临床医师应对结核病防治知识和政策进行广泛宣传。
四、感染控制科指定专人负责肺结核病人的登记和网上直报,并负责收集转诊单送到市疾控中心结防所。
五、感染控制科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监督检查,配合结防机构核实结核病疫情和转诊结核病人的追踪工作。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范本(二)医院分管院长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感染性疾病科或其他指定科室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落实,接诊医生负责肺结核病人的登记,感染性疾病科负责肺结核病人的报告、转诊。
(一)病人发现1、综合医院的首诊医生要提高对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的警觉性。
2、对于接诊的可疑症状者进行____线检查和痰涂片检查。
3、不具备查痰条件的综合医院,直接转送至当地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确诊和治疗管理。
(二)转诊1、建立门诊登记本、放射科登记本、实验室登记本及药房抗痨药品发放登记本并认真做好相应记录以备核查。
2、发现的肺结核病例或疑似病例,在报告的同时,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一式三份,一份由病人携带,一份由感染性疾病科备案,一份由感染性疾病科送达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并将病人转送至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
感染性疾病科每天核查报告和转诊情况。
3、对住院病人应及时报告,出院后立即转送至当地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继续治疗和管理。
肺结核病人报告转诊制度

肺结核病人报告转诊制度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肺结核病疫情报告和病人管理的通知》、《肺结核病人转诊和追踪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以及48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凡到我院就诊肺结核病人均按照本制度进行登记、转诊。
一、我院单纯性肺结核病人一律转到柳州市结核病定点治疗机构诊治。
二、首诊医生发现首次诊断的肺结核病例或疑似病例,应在院内传染病疫情电子报告系统上填报疫情报告卡,同时对我市市区的患者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一式三份,填写时要注意写明病人的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
第一联病人携带,并嘱其到柳州市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第二、第三联交预防保健科备案(其中第二联由预防保健科送柳州市疾控中心结防所)。
三、临床医师应对结核病防治知识和政策进行广泛宣传。
四、预防保健科指定专人负责肺结核病人的登记和网上直报,并负责收集转诊单送到市疾控中心结防所。
五、预防保健科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监督检查,配合结防机构核实结核病疫情和转诊结核病人的追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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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结核病报告与转诊制度

医院结核病报告与转诊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二、肺结核为法定乙类传染病,结核性胸膜炎为法定管理及重点监测传染病。
对可疑或确诊的肺结核患者或结核性胸膜炎患者要及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我院为电子版),并由疫情报告员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络直报。
三、凡可疑或确诊为肺结核或结核性胸膜炎的患者均应及时转诊至XX市胸科医院、XX区结核病防治所(XX院区)进行专业治疗。
首诊医生为转诊责任人,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中途截留结核患者或可疑结核患者。
对需要转诊的患者,由医生填写《肺结核患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推荐单》,及时将患者转诊到XX市胸科医院或XX区结核病防治所。
四、首诊医生在转诊结核患者或可疑结核患者时应认真填写《肺结核患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推荐单》。
转诊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交给患者或其家属,另两联送交疾病预防控制管理科。
疾病预防控制管理科将收到的第二联(红联)交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第三联(黄联)留科室存档。
五、疾病预防控制管理科应定期对本单位各临床科室结核患者的报告、转诊工作进行考核,计算报告率及转诊单填写率等,发现问题及时与临床科室沟通。
六、积极接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部门对结核报告、转诊相关工作的督导及检查,对上级提出的问题及时改进。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结核病科各项工作制度及岗位职责一、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二、结核病门诊工作制度三、结核病门诊医生工作职责四、肺结核防治工作制度五、肺结核病房工作制度六、结核病实验室工作制度七、放射科结核病检查工作制度八、信息管理工作制度九、结核病登记、报告与转诊制度十、肺结核病例追踪管理制度十一、结核病门诊护士职责十二、临床科主任工作职责十三、主任医师职责十四、主治医师职责十五、住院医师职责十六、结核病院内处置流程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为了更好地贯彻《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切实做好肺结核病人的归口管理,加强肺结核病的报告、转诊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充分认识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慢性传染病。
二、对具有咳嗽、咳痰2周以上及咯血等症状的疑似肺结核病例进行X线检查,并建议做痰检。
三、内科、放射科等相关科室要对可疑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建立疑似肺结核病人登记本,及时进行疫情登记,并完整详细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做到项目齐全,字迹清楚,肺结核病人的地址要写到村、社、门牌号,并要有联系电话,以便追踪、治疗观察;四、疾控科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应立即在结核病人转诊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并在门诊医生、住院医生、放射科医生的结核病登记本上备注“疫情已报”字样,并进行网络直报。
五、门诊医生、住院医生、放射科医生要对登记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做好病人的健康教育工作,及时进行诊治。
病情好转的患者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转至结核病防治所。
六、放射科是发现肺结核病的关键科室,要加强肺结核病人的摄片登记、疑似肺结核病人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
七、门诊医生、住院医生、放射科医生发现复诊病人,且病灶为活动性需要继续用药的肺结核病人全部进行登记、报告并进行诊治。
八、遇有严重合并症或急重症肺结核病人,应积极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最迟于一周内,将病人相关资料及转诊联系单一并转到结核病防治所享受免费抗结核治疗。
结核病人转诊制度

肺结核病人转诊追踪制度1、门诊医生对具有咳嗽、咳痰2周(或2周以上)及咯血等症状的疑似肺结核病例应在门诊日志标注,按乙类传染病疫情报告的要求进行网络直报,完整详细填写《肺结核病例登记报告卡》。
2、门诊医生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一式三联,患者一联,其余两联交防保站进行登记报告,及时将病人转诊至县结核病防治所确诊,各医疗机构门诊不得开抗肺结核药处方。
3、遇有严重合并症或急重症肺结核病人,应转到县医院传染科积极抢救,待病情稳定病人出院后,传染科要将病人要及时转诊到县结防所继续治疗管理。
4、医务科或防保站专兼职人员每日对本单位的肺结核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进行核对并及时与结防所沟通,每月一次到县结防所核对转诊到位情况。
5、需要追踪的病人要及时填写结核病人追踪登记本和追访三联单,结防所及时反馈患者到位情况。
6、要求报告率达100%、转诊率100%以上,转诊追踪总体到位率达85%以上.结核病防治工作主要免费政策1、对初诊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进行免费胸片和痰涂片检查;2、对涂阳肺结核病人密切接触人员免费胸片和痰涂片检查;3、对治疗期间随访的肺结核患者进行免费痰涂片检查.4、对治疗结束的结核病人进行免费拍片检查。
5、对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提供政府免费抗结核药物.结核病患者须知1、肺结核是一种严重危害健康的慢性呼吸道传染病。
得了结核病只要坚持正规治疗是可以治好的。
如果不坚持服药容易形成难治性耐药结核病.2、在治疗期间的第2、5、6或8月进行查痰。
3、确诊的结核病人可以得到国家免费发放的治疗板式药品,患者要保证规律服药,不可间断。
3、治疗过程中,尽量不要离开居住地。
如必须离开,提前通知负责您治疗的医生,以便帮助您联系继续治疗事宜.4结核病患者不要对着别人咳嗽、打喷嚏,出入公共场所要戴口罩。
督导管理人员的职责1.应根据患者实际情况确定服药地点和时间,面视患者服药.2。
患者如未按时服药,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医院肺结核病人报告转诊制度

XXXX医院肺结核病人报告转诊制度
为了落实《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肺结核病人转诊和追踪实施办法》等的精神,切实做好结核病人的归口管理,明确转诊程序,特制订本制度。
一、放射科、CT室发现门诊的肺结核疑似病人,要询
问并登记病人的详细住址、有效身份证件、电话号码等,
同时报告公共卫生科。
二、临床首诊医生在接到检验或放射的报告后,应于
24小时内按要求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报告公共卫生科。
门诊发现的肺结核病例或疑似病例,在
报告的同时,必须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一式三份,一份由病人携带,一份由医院公共卫生科备案,一份上交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公共卫生科根据传染病报告要求,立即进行网络
直报,认真填写肺结核转诊登记溥,保存传染病报告卡3
年。
四、公共卫生科定时对门诊住院登记、放射科、CT室
检验科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临床医生对肺结核病例及时
报告转诊,如发现迟报缓报现象按医院考核奖惩制度进行
相应的处罚。
6肺结核病人转诊制度

肺结核病人转诊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乙类传染病管理要求,做好结核病的疫情报告,按照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做好肺结核病人的转阵与归口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1,各级医疗卫生保健单位肺结核病人、疑似肺结核病人,应将其转诊到结防机构进行确诊。
2,转诊单位必须填写肺结核转诊单一式三份,一份给结核病人到结防机构就诊,一分送给结防机构做病人追踪,另一份留转诊单位备查。
3,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对诊断为肺结核和疑似肺结核的病人,按乙类传染病的报告要求,向结核病防治机构填报疫情报告卡,进行网络直报。
并做好疫情登记,将病人转至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归口登记、治疗和管理。
4,各级各类医疗单位,凡上报的结核病人、疑似的肺结核病人都要求填报内容详实、地址准确、电话号码齐全,以备结防所督导科随时追踪各级医疗单位以报告、转诊的肺结核病人的到位情况,提高转诊到位率。
5,对推荐或转诊涂阳肺结核病人生成病志,网上能查到的肺结核病人的单位或个人(经结防机构确诊为涂阳病人),由结防机构发给劳务费(每例10元),做为“项目县”管理工作的激励费。
对瞒报、漏报的单位或个人,将
给予一定的处罚措施,严重者上报局领导,给予记大过处分。
黄龙乡九项制度
(六)
肺
结
核
病
人
转
诊
制
度。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范文(4篇)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范文第一章绪论1.1 编制目的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规范肺结核病病例的报告和转诊流程,确保病例得到及时准确的报告和转诊,提高肺结核病的诊断和治疗效果,保障患者的健康权益。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其他与肺结核病报告和转诊相关的单位。
第二章病例报告2.1 报告义务任何医疗机构在诊断或怀疑肺结核病病例时,都有义务及时向所在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按照规定填写报告表。
2.2 工作流程2.2.1 医疗机构在发现肺结核病病例后,下级医疗机构应及时向上级机构报告,上级机构应及时向所在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2.2.2 报告时应填写完整的病例信息,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疾病信息、治疗情况等。
2.2.3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报告后,应及时核实信息的准确性,并记录在案。
2.2.4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定期对报告情况进行统计,及时向上级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汇报。
第三章转诊流程3.1 转诊准备3.1.1 医疗机构在诊断或怀疑肺结核病病例时,应为患者做好转诊准备工作,包括填写转诊申请表、开具转诊医嘱、整理相关病历资料等。
3.1.2 转诊申请表应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疾病诊断情况、转诊目的地及医生意见等内容。
3.2 转诊申请3.2.1 医疗机构将填写完整的转诊申请表提交给所在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告知患者转诊的目的地和时间。
3.2.2 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转诊申请后,应及时审核申请的准确性,并确认转诊的目的地和时间。
3.2.3 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将审核通过的转诊申请及时发送给定点医疗机构,同时通知患者。
3.3 转诊接收3.3.1 定点医疗机构接收到转诊申请后,应及时与患者联系,确认接诊时间。
3.3.2 定点医疗机构在接诊时应对患者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3.3.3 定点医疗机构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及时制定治疗方案,并告知患者相关治疗措施和注意事项。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引言肺结核是一种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严重威胁人类健康。
为了及时诊断和治疗肺结核患者,避免疾病传播,各国普遍采用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
本文将对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的必要性、实施过程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的必要性1. 早期诊断与治疗:肺结核是一种慢性疾病,其早期症状并不明显。
只有通过报告转诊制度,才能及时发现患者,并进行早期诊断与治疗,降低病情恶化和传播的风险。
2. 防止传播:肺结核是一种高度传染性疾病,通过咳嗽、打喷嚏等方式传播给他人。
通过报告转诊制度,可以及时隔离患者,阻断疾病传播链,保护他人免受感染。
3. 统计疫情数据:通过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能够准确统计疫情数据,掌握疾病的发展情况和趋势,为制定防控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的实施过程1. 医疗单位报告:一旦医疗单位确诊一例肺结核患者,应立即向相关卫生部门报告。
报告应包括患者基本情况、症状表现、诊断结果等信息。
2. 卫生部门调查:接到报告后,卫生部门将派遣工作人员进行调查。
调查内容包括患者的行程轨迹、接触史等,以确定其他潜在感染者。
3. 病例登记:在确诊肺结核病并进行调查后,卫生部门将对该病例进行登记。
登记内容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情分型、诊断时间等,用于后续的疫情统计和管理。
4. 隔离治疗:对于确诊的肺结核患者,卫生部门将采取隔离措施,包括住院治疗或家庭隔离等,以防止疾病传播。
5. 接触者筛查:在确定患者后,卫生部门将对其接触者进行筛查,及时发现其他潜在感染者,并给予适当的治疗和隔离措施。
6. 治疗监测:对于已诊断的肺结核患者,卫生部门将进行治疗监测,包括定期复查、血液检测等,以评估疗效和预测疾病发展趋势。
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 报告滞后:部分医疗机构在报告肺结核病例时存在滞后或漏报的情况。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建立电子报告系统,加强医疗单位与卫生部门的信息共享。
2. 缺乏信息共享: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不够充分,导致对疫情的了解不够全面。
2024年结核病转诊报告制度(三篇)

2024年结核病转诊报告制度转诊制度转诊包括转院和转科两种情况。
一、转科制度1、凡诊断明确不属于本科范围的病人,经转入科会诊,由本科主治医师与转入科医师联系同意后,方可转科。
确认患者主要疾病属于转入科诊治范围的患者,转入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2、决定转科后,转出科住院医师应谈话告知病人和家属,并对转入科基本情况及治疗组相关情况做简要介绍。
3、转出科医师要写好“转科记录”,并开转科医嘱,病区护士要停止一切治疗,结清账目并与住院处和转入科病房联系妥当后,由住院医生和护士携带全份病史及相关检查资料护送病人到转入科病房,并当面与转入科管床医师或值班医师做好交接工作。
4、转入科管床医师或值班医师应在病人转入后详细询问病史、检查病人作出诊断和治疗计划并及时写好“转入记录”。
5、如转科病人患有两种以上不同疾病,在原有疾病尚未痊愈,而必须转入他科治疗时,转出科应在病史中对原有疾病的治疗意见交待清楚。
转出科主治医师须进行必要的随访。
6、感染科病员转他科时,应尽量在病员传染期过后,方可转出。
其他科发现病员有传染病需立即隔离诊治,并请感染科会诊确定后转感染科。
二、转院制度1、因限于本院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经由科内讨论、科主任同意并填写《转院申请单》,报送医务科审批后可签发转院证明,必要时报请业务院长批准。
2、决定转院后,转出科主治医师应做好与患者或家属谈话,并告知相____意事项。
3、转出科住院医师要在患者转出前写好“出院小结”交于患者,以便随同带入转入医院。
4、转院患者应先办妥出院手续后,方可转出。
5、患者转院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暂留本院处理,待病情稳定或危险期过后再行转院。
2024年结核病转诊报告制度(二)结核病转诊报告制度是指在2024年,针对结核病患者转诊情况的一项报告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加强结核病的监测和管理,提高转诊过程的顺畅性和效率性,从而降低结核病的传播和发病率。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介绍2024年结核病转诊报告制度。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

结核病科各项工作制度及岗位职责一、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二、结核病门诊工作制度三、结核病门诊医生工作职责四、肺结核防治工作制度五、肺结核病房工作制度六、结核病实验室工作制度七、放射科结核病检查工作制度八、信息管理工作制度九、结核病登记、报告与转诊制度十、肺结核病例追踪管理制度十一、结核病门诊护士职责十二、临床科主任工作职责十三、主任医师职责十四、主治医师职责十五、住院医师职责十六、结核病院内处置流程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为了更好地贯彻《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切实做好肺结核病人的归口管理,加强肺结核病的报告、转诊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充分认识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慢性传染病。
二、对具有咳嗽、咳痰2周以上及咯血等症状的疑似肺结核病例进行X线检查,并建议做痰检。
三、内科、放射科等相关科室要对可疑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建立疑似肺结核病人登记本,及时进行疫情登记,并完整详细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做到项目齐全,字迹清楚,肺结核病人的地址要写到村、社、门牌号,并要有联系电话,以便追踪、治疗观察;四、疾控科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应立即在结核病人转诊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并在门诊医生、住院医生、放射科医生的结核病登记本上备注“疫情已报”字样,并进行网络直报。
五、门诊医生、住院医生、放射科医生要对登记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做好病人的健康教育工作,及时进行诊治。
病情好转的患者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转至结核病防治所。
六、放射科是发现肺结核病的关键科室,要加强肺结核病人的摄片登记、疑似肺结核病人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
七、门诊医生、住院医生、放射科医生发现复诊病人,且病灶为活动性需要继续用药的肺结核病人全部进行登记、报告并进行诊治。
八、遇有严重合并症或急重症肺结核病人,应积极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最迟于一周内,将病人相关资料及转诊联系单一并转到结核病防治所享受免费抗结核治疗。
九、疾控科每日对本单位的肺结核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进行核对,每月一次与结核病防治所核对转诊到位情况。
肺结核病转诊制度

企业管理,人事管理,岗位职责。
肺结核病转诊制度
根据肺结核病控制项目对肺结核病管理的要求,特制定肺结核病转诊制度,值班医生务必遵照执行。
1、按照结核病管理的要求,科室备有肺结核患者的转诊报告单。
2、建立转诊患者登记本,对转诊患者要认真填写好患者姓名、性别、患病时间、详细住址和电话号码。
3、值班医生发现肺结核患者,要及时转到结核病防治所门诊治疗,不准截留患者治疗或转住其它医院。
4、在肺结核患者转诊的同时,还必须填写疫情报告卡。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诸葛亮
a。
肺结核病人转诊制度

肺结核病人转诊制度医院分管院长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感染性疾病科或其他指定科室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落实,接诊医生负责肺结核病人的登记,感染性疾病科负责肺结核病人的报告、转诊。
(一)病人发现1、综合医院的首诊医生要提高对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的警觉性.2、对于接诊的可疑症状者进行X线检查和痰涂片检查.3、不具备查痰条件的综合医院,直接转送至当地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确诊和治疗管理。
(二)转诊1、建立门诊登记本、放射科登记本、实验室登记本及药房抗痨药品发放登记本并认真做好相应记录以备核查.2、发现的肺结核病例或疑似病例,在报告的同时,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一式三份,一份由病人携带,一份由感染性疾病科备案,一份由感染性疾病科送达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并将病人转送至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
感染性疾病科每天核查报告和转诊情况.3、对住院病人应及时报告,出院后立即转送至当地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继续治疗和管理。
(三)报告一、对可疑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要及时进行疫情登记,并进行网络直报,同时完整填写《肺结核病例登记报告卡》,上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对具有咳嗽、咳痰2周及咯血或血谈等症状的疑似肺结核病例,,应在肺结核病例转诊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及时将病人转诊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得开抗肺结核药处方。
并将转诊联系单第二联与报告卡医同寄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保留转诊存根以备查。
三、遇有严重合并症或急重症肺结核病人,应积极抢救,需住院治疗的,转县医院收入住院。
四、防疫人员每日对本单位的肺结核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进行核对,每月依次与疾控中心核对转诊到位情况.五、要求报告率达100%、转诊率100%以上,转诊到位率90%以上。
肺结核病人转诊制度

肺结核病人转诊制度
肺结核病人转诊制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乙类传染病管理要求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制定的。
其目的是规范肺结核病人的转诊与归口管理工作,以便及时确诊和治疗。
根据制度,各级医疗卫生保健单位发现肺结核病人或疑似肺结核病人,必须将其转诊到结防机构进行确诊。
转诊单位需要填写肺结核转诊单一式三份,一份给病人,一份给结防机构,用于病人追踪,另一份留转诊单位备查。
对于诊断为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的病人,各级医疗卫生保健机构需要按乙类传染病的报告要求,向结核病防治机构填报疫情报告卡,并进行网络直报。
同时,各级医疗单位需要确保填报内容详实、地址准确、电话号码齐全,以便结防所督导科随时追踪肺结核病人的到位情况,提高转诊到位率。
对于推荐或转诊的涂阳肺结核病人,结防机构会生成病志,并发放劳务费,以鼓励医疗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肺结核病人的
管理工作。
对于瞒报或漏报的单位或个人,将给予一定的处罚措施,严重者将上报局领导,给予记大过处分。
肺结核登记报告转诊制度及流程图肺结核患者转诊制度

肺结核登记报告转诊制度及流程图肺结核患者转诊制度肺结核登记报告转诊制度及流程图一、肺结核登记报告实行首诊负责制,凡接诊具有咳嗽、咳痰2周以上及咯血、等症状的疑似肺结核病例时均应进行X线检查及痰涂片检查。
二、对疑似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在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本和《传染病登记本》上做好记录,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要求做到项目齐全,字迹清楚,肺结核病人的地址要写到村、社、门牌号,对于本市就读的学生要求填写学校并详细到班级。
三、对疑似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要填写《肺结核患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推荐单》,一式三份,第一联交由患者,第二联、第三联交由公共卫生科。
城关区辖区肺结核患者转诊到定点医院(兰州市肺科医院结核门诊),城关辖区外肺结核病患者转诊到患者所在地的疾控中心。
四、公共卫生科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应立即在传染病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并进行网络直报,在收到《肺结核患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推荐单》后,在“医院肺结核患者及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登记本”上进行登记。
五、放射科、CT室、磁共振室要对肺结核病人及疑似病人要及时通知首诊医师,并在传染病登记本上进行登记。
六、发现复诊病人,且病灶为举动性需求连续用药的肺结核病人全部举行登记、敷陈并转诊;对支气管内膜结核按照继发性肺结核进行登记、报告并转诊;对结核性胸膜炎患者同样举行登记、敷陈并转诊。
七、遇有严重合并症或急重症肺结核病人,应积极急救,待病情稳定后,举行转诊。
八、要求结核病报告率达100%、转诊率100%以上。
九、公共卫生科要不定期检查肺结核病人的登记、敷陈、转诊工作,并做好院内宣扬及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工作。
肺结核敷陈及转诊流程图检验科放射科门诊住院部开具申请单开具申请单反馈结果反馈结果住院部发现:肺结核患者?鉴别诊断确诊患者门诊发现:肺结核患者?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单交至疾控中心24h内网络直报公卫科填写转诊单填写报告卡填写传染病登记本填写报告卡填写转诊单填写门诊日志填写传染病登记本第二联转诊单第三联转诊单第二联转诊单第三联转诊单XXX辖区患者携带第一联转诊单辖区患者携带第一联转诊单当地疾控中心辖区外患者携带第一联转诊单辖区外患者携带第一联转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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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科各项工作制度及岗位职责一、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二、结核病门诊工作制度三、结核病门诊医生工作职责四、肺结核防治工作制度五、肺结核病房工作制度六、结核病实验室工作制度七、放射科结核病检查工作制度八、信息管理工作制度九、结核病登记、报告与转诊制度十、肺结核病例追踪管理制度十一、结核病门诊护士职责十二、临床科主任工作职责十三、主任医师职责十四、主治医师职责十五、住院医师职责十六、结核病院内处置流程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为了更好地贯彻《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切实做好肺结核病人的归口管理,加强肺结核病的报告、转诊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充分认识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慢性传染病。
二、对具有咳嗽、咳痰2周以上及咯血等症状的疑似肺结核病例进行X线检查,并建议做痰检。
三、内科、放射科等相关科室要对可疑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建立疑似肺结核病人登记本,及时进行疫情登记,并完整详细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做到项目齐全,字迹清楚,肺结核病人的地址要写到村、社、门牌号,并要有联系电话,以便追踪、治疗观察;四、疾控科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应立即在结核病人转诊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并在门诊医生、住院医生、放射科医生的结核病登记本上备注“疫情已报”字样,并进行网络直报。
五、门诊医生、住院医生、放射科医生要对登记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做好病人的健康教育工作,及时进行诊治。
病情好转的患者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转至结核病防治所。
六、放射科是发现肺结核病的关键科室,要加强肺结核病人的摄片登记、疑似肺结核病人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
七、门诊医生、住院医生、放射科医生发现复诊病人,且病灶为活动性需要继续用药的肺结核病人全部进行登记、报告并进行诊治。
八、遇有严重合并症或急重症肺结核病人,应积极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最迟于一周内,将病人相关资料及转诊联系单一并转到结核病防治所享受免费抗结核治疗。
九、疾控科每日对本单位的肺结核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进行核对,每月一次与结核病防治所核对转诊到位情况。
十、疾控科负责对院内医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并定期做好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
十一、要求结核病报告率达100%、转诊率100%以上,转诊到位率95%以上,切实提高病人的报告率、转诊率及转诊直接到位率。
结核病门诊工作制度一、做好肺结核病人的报告、确诊和登记工作。
二、开展肺结核病人筛查工作,负责落实肺结核可疑症状患者、疑似病人诊断工作。
三、完成肺结核病人追踪工作和密切接触者检查。
四、加强与疾控中心、各医疗机构合作,并开展结核病转诊和追踪工作。
五、对肺结核病人指导用药,定期随访。
六、积极开展健康促进工作。
坚持“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的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加强多部门合作,提高肺结核病人的发现率。
七、严格按照《抗结核药品管理手册》规范化管理。
结核病门诊医师工作职责一、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落实结核病患者和疑似患者的发现、登记、报告、治疗、转诊等工作职责。
二、做好结核病患者及其相关项目的登记:凡来本门诊就诊的患者无论最终是否诊断结核病都必须填写《初诊患者登记本》。
确诊纳入管理的患者在《结核病患者登记本》登记,涂阳肺结核患者密接人员需进行筛查并在密接者登记本上登记。
三、对有可疑肺结核症状者(咳嗽、咳痰≥2周或有咯血或血痰者)进行痰涂片及胸部X光片检查。
四、肺结核患者以不住院化疗为主。
对少数危急、重症肺结核患者,伴有严重合并症或并发症的肺结核患者,以及抗结核药物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的患者,可采取住院治疗。
患者出院后应返回结核病防治所继续实施严格的治疗管理,直至疗程结束。
五、结核病门诊医师应及时对经规范治疗满疗程的结核病病人进行相关检查,合理判断病情转归。
对治疗失败的病例另行制定化疗方案实施规范治疗,并重新登记、报告。
六、肺结核病人档案应完整、规范;门诊医师应将档案妥善保管,并做好患者信息的保密工作。
肺结核防治工作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范肺结核的诊治与管理,严格执行”双向”转诊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院医务人员要充分认识到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慢性传染性疾病。
二、对发现的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应及时做好痰检和胸片检查,做到谁接诊谁负责登记。
并按规定填写好肺结核报告卡,及时报告疾控科。
三、各级医师在填报肺结核报告卡时,要认真仔细,做到填报项目齐全、字迹清楚、及时准确。
四、对不需要住院治疗的或住院治疗的肺结核患者应及时转诊到结核病防治所诊治,并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
五、放射科必须认真做好肺结核病人的登记管理,发现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必须做好登记并填写肺结核病人的登记工作,同时通知送检医生,做好交接签收工作。
六、疾控科负责收集、登记肺结核的疫情及肺结核病人转诊单,按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好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
七、疾控科协助开展肺结核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追踪。
八、做好结核病患者随访管理工作,做好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结核病病房工作制度一、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工作人员与病人分道出入,工作人员进入应着装整洁,戴口罩、帽子,必要时要穿隔离衣。
二、各室区域的标识明确。
结核病病人分室收治,病室门口挂隔离标识,设专用隔离衣、体温计、听诊器、抹布等。
三、医护人员严格执行标准预防措施。
严格执行医院消毒灭菌与隔离制度,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各项消毒灭菌工作四、病人按就诊流程就诊。
应在指定的范围活动,不准互窜病房和外出。
到其他科诊疗时,应做好防护隔离工作。
五、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做好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病人的生活废弃物应视为感染性废弃物,用双侧黄色塑料袋封扎后有专人送至医疗垃圾暂存处。
六、注射、输血、输液器具使用后,要先浸泡消毒,由专人收集至医疗废物暂存点,收购单位收购。
七、病房的地面墙壁应注意消毒,患者出院或死亡后,病房和用具须做终末消毒。
抢救器材应一用一消毒或灭菌。
一、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的消毒工作;二、实验室人员应严格遵守痰检及痰培养生物安全操作规范;做好个人的防护工作;三、实验室应规范设置,三区划分明确,标示清楚;四、实验室人员应规范填写痰检登记本;痰涂片保存3个月以上;五、建立实验室的质控制度,并做好痰片的复核工作。
六、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做好实验室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一、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工作人员要进行定期健康检查。
二、结核病病人影像科检查,必须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见检查;三、所有影像资料应由影像科登记,统一保管。
借阅照片要填写借片单,院外借片,严格执行借阅手续。
四、放射科应建立并实行结果随访影像科制度;发现肺结核病人及时向相关科室汇报。
五、对结核疑难病例应集体阅片,并举行由临床医生参加的病例讨论会,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信息管理工作制度一、结核病信息报告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技术指导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结核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
二、报告的方式:本单位的结核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实行网络直报。
三、报告时限:结核病病人的病案信息24小时内,随访查痰信息48小时内录入;四、对结核病病人或者疑似结核病病人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五、不外泄结核病病人、疑似结核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六、信息录入准确无误,建立追责制度;病案资料保存1年以上。
结核病登记、报告与转诊制度一、对结核病登记报告工作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凡接诊具有咳嗽、咳痰2周(或2周以上)及咯血等症状的疑似肺结核病例时,均应进行X线检查和痰涂片检查。
对符合“疑似肺结核病例”诊断标准的,在门诊日志和《法定报告传染病登记本》上做好“疑似肺结核”病例登记。
二、接诊医生按要求内容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肺结核患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单》,一式三份,一联由病人携带到结核病防治所就诊(门诊与出院患者),另两联连同《传染病报告卡》送到医院疾控科,由网络直报人员负责在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三、网络直报人员接到“疑似肺结核”病例《传染病报告卡》和《肺结核患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单》后,要对可疑或确诊的病人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对,并在“医院肺结核患者及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登记本”上进行登记。
四、医院疾控科每周要对本单位的肺结核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通过门诊日志、检验科登记和放射科登记进行核对转诊到位情况。
五、临床医师要做到不漏登、不漏报,不迟报,凡发现漏报、漏登者,要按医院传染病报告奖惩制度,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XX医院肺结核病例追踪管理制度为做好结核病转诊工作,及时发现和治疗肺结核病人,保证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提高结核病病例发现率转诊到位率,特制定本结核病疫情追踪管理制度。
一、医疗卫生机构报告或转诊的非住院肺结核患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在报告后24 小时内未到当地结防机构就诊者;二、在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住院治疗的肺结核患者,出院后2 天内未与当地结防机构取得联系的患者。
三、超过规定时间1周未到市结防机构就诊取药的肺结核患者。
四、发生以上情况市医生应主动联系患者,了解具体情况,劝导患者到结防机构就诊结核门诊护士职责一、在科主任及护士长的领导下开展门诊护理工作,负责完成门诊护理及诊疗辅助工作。
二、提前到岗,做好开诊前的准备工作,及时补充各种诊疗用品。
上班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岗位,不串岗不脱岗;着装规范,衣帽整洁,仪表仪容符合要求。
节假日上班要求按医院门诊规定执行。
三、维持门诊就诊秩序,协助门诊医生诊治病人, 做好门诊相关登记及上报工作。
四、负责门诊财产的保管和维护,如有损坏或丢失应及时报告护士长。
五、认真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每天定时进行空气及地面消毒,每周进行诊疗物品及桌面消毒,定期更换消毒液及诊察床单,并做好消毒登记工作。
六、负责对到我科门诊就诊的病人进行全程指导服务,对危重病人需陪同住院病人到病区。
七、热情接待病人,负责对门诊就诊病人宣传我科医疗、护理情况,并做好相关健康宣教工作(特别是门诊结核病人的用药、复诊指导等)。
八、做好诊室内清洁卫生工作,保持诊室整洁临床科主任工作职责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
二、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三、领导本科人员,对病员进行医疗护理工作,完成医疗任务。
四、定时查房,共同研究解决重危疑难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
五、组织全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六、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并及时处理差错事故。
七、确定医师轮换、值班、会诊、出诊。
组织领导有关本科对挂钩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工作、帮助基层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