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关于加强学生课余时间安全管理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3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坚决扭转一些学校作业数量过多、质量不高、功能异化等突出问题,现就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把握作业育人功能。
作业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课堂教学活动的必要补充。
各地各校要遵循教育规律、坚持因材施教,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
在课堂教学提质增效基础上,切实发挥好作业育人功能,布置科学合理有效作业,帮助学生巩固知识、形成能力、培养习惯,帮助教师检测教学效果、精准分析学情、改进教学方法,促进学校完善教学管理、开展科学评价、提高教育质量。
二、严控书面作业总量。
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
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
三、创新作业类型方式。
学校要根据学段、学科特点及学生实际需要和完成能力,合理布置书面作业、科学探究、体育锻炼、艺术欣赏、社会与劳动实践等不同类型作业。
鼓励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科学设计探究性作业和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综合性作业。
切实避免机械、无效训练,严禁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四、提高作业设计质量。
学校要将作业设计作为校本教研重点,系统化选编、改编、创编符合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
中学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中学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一、活动前的准备工作1. 活动组织者应提前制定活动计划,并安排专人负责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2. 活动组织者应对参与活动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使他们了解活动的风险和安全注意事项。
二、活动场所的选择和评估1. 活动组织者应选择安全、适合学生活动的场所,并对场所进行全面评估,确保场所符合安全要求。
2. 活动组织者应与场地管理方进行沟通,了解场地的安全保障措施,并协商解决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活动班次和监护人安排1. 活动组织者应根据活动的性质和规模,合理安排活动的班次,确保学生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
2. 活动组织者应对每个班次的学生安排足够的监护人员,确保学生的安全得到有效的保障。
四、活动的食品安全管理1. 活动组织者应确保提供给学生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保证食品的新鲜和卫生。
2. 活动组织者应对食品供应商进行严格的监管,确保其取得合法资质和证书,并进行定期的检查和抽检。
五、活动中的应急措施和救援准备1. 活动组织者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学生参与应急演练,提高学生的应急反应和自救能力。
2. 活动组织者应配备足够的急救设备和药品,并确保有专业的急救人员在现场进行及时的救助。
六、活动组织者的责任和义务1. 活动组织者应严格履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生的身体和财产安全。
2. 活动组织者应及时向学生和家长通报活动的风险和安全措施,提高学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七、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行为规范1. 学生应遵守组织者的安全规定和要求,不得擅自离开活动场所或从事危险活动。
2. 学生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随地乱扔垃圾,保持活动场所的整洁和卫生。
八、家长的监管责任和支持1. 家长应积极参与活动组织者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活动的风险和安全要求。
2. 家长应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监管,及时与活动组织者联系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
九、活动后的总结和评估活动组织者应及时对活动进行总结和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为今后的活动提供经验教训。
2024年初一第一学期班主任工作计划(八篇)
初一第一学期班主任工作计划新的一学期开始了,我在顺利的送走一批毕业生后,又接任了初一(.16.).班的班主任。
本班是一个普通班,学生成绩基本稳定,行为规范良好,有着一群活泼可爱的孩子。
在未来的三年里,我将和他们一起走过每一个风风雨雨。
新学期之初,为了更好的工作,特制定如下初一第一学期班主任工作计划:一、指导思想本学期将以“诚信、自强、励学、创新”为精神基础,以开展多种形式、多功能的主题班会及各项活动为教育载体,以建设一支战斗力强、团结合作的干部队伍为主要抓手,以如何促进学生形成文明规范的行为习惯和良好学习习惯为教育主攻方向,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为形成班级良好班风学风,实现班级整体教学质量的腾飞努力。
二、工作目标1、落实校德育处“安全纪律教育”,利用各种班队会组织学生学习安全纪律教育,加强安全纪律教育宣传;2、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对学生在校常规加强管理,以形成良好班风、学风;3、坚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营造浓郁的班级文化氛围,同时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及感恩教育工作计划;4、创建和谐、清洁、有序的班级环境;5、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6、加强法制教育工作计划宣传,引导学生做守法好公民;7、与家长做好联系工作,形成家校共管的良好教育氛围。
三、主要工作思路1、加强个人思想建设。
做为班主任,首先要加强个人的思想建设,充分发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劳动纪律观点,认真落实学校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坚持参加班主任例会的学习。
2、抓好学生行为规范和养成教育。
开学初,要认真详细做好本班学生状况分析,并组建班委会、中队委,共同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班级工作计划。
用一定的时间认真学习《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八十七中学生一日常规》,抓好起始阶段的习惯养成教育,不放过细小事情,大力表扬学生中的好人好事,对学生进行〝诚实守信,关心他人,团结协作,共同进步〞的教育。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的意见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6.01•【字号】扬府发[2010]99号•【施行日期】2010.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安全正文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的意见(扬府发〔2010〕9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营造安全有序的学校生活和学习环境,现就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严密校园治安防控措施(一)公安部门要加大校园周边治安巡逻力度,驻校警务室覆盖率不低于50%,安排警力做好重点路段学校上放学期间安全值守。
(二)学校按在校生规模600人以下至少2名、600人以上至少4名的标准配备专职保安,组织1次岗前培训,每学期组织1次再培训。
(三)学校要由1名安全副校长、5名以上教师组成护校队,每日负责校门安全值守,每天校内巡逻不少于4次。
(四)学校要至少为专职保安配备防割手套、防刺背心、头盔、警棍、防护钢叉等5种防护器械,做到“人手一套”并持械值守。
(五)按照“确保安全,力争安静”的原则,学校实体围墙高度(净高)不低于2200mm、厚度不小于240mm,墙体材料可选用混凝土砌块、蒸压粉煤灰砖等;学校透空栅栏高度(净高)不低于2000mm,栏杆间距不大于150mm,竖向栏杆的直径或边长应大于18mm,栏杆选用防腐防锈耐久性好的材料,顶端设防攀爬的带尖花饰;学校在校门向校园内延伸区设置符合安全标准的“二道防线”。
(六)学校要在校门口、楼梯口、来往过道、食堂等部位安装监控探头,在财务室、电教室、实验室等部位安装入侵报警装置,安装与校园广播系统相连接的应急警报系统,安装与110或公安派出所联网的紧急报警装置,住校生达到200人以上的学校要安装电子巡更系统;学校可选配门禁系统、周界系统和电子巡更系统。
(七)幼儿园家长持接送卡、其他学生佩带胸卡并由学校门卫验核确认后方可进入校园;学校门卫对因私来访者要先与被访者联系确认,对因公来访者要求其出示公务证明,确认无误后登记备案。
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睡眠、读物、作业、体质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睡眠、读物、作业、体质管理工作的通知县直各教育单位、各乡镇教育督管办、各民办学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16号)五个文件精神,现就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睡眠、作业、体质、读物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做出如下规定:(一)有限带入校园。
学校应当告知学生和家长,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
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二)细化管理措施。
学校应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
应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探索使用具备通话功能的电子学生证或提供其他家长便捷联系学生的途径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
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三)加强教育引导。
学校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
(四)做好家校沟通。
学校要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
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银川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寄宿制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银川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寄宿制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银川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2.06.22•【字号】银教办发〔2022〕58号•【施行日期】2022.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银川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寄宿制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教(体)育局,市直属各学校:为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寄宿制学生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学生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现就加强全市中小学寄宿制学生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增强寄宿制学生安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寄宿制学生安全管理事关学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是建设平安校园、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方面,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寄宿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针对中小学生离开父母寄宿学校期间出现心理、生活习惯不适等各种问题,在抓好教育教学工作的同时,要紧紧围绕“全程管理、全员服务”,切实加强寄宿生安全管理,要全方位、分层次参与,从寄宿生的学习、饮食、思想等方面给予学生足够的关心。
二、切实开展好寄宿制学生安全管理各项工作(一)完善寄宿生安全管理制度1.要建立和完善寄宿生安全管理制度。
各校要建立和完善《寄宿生离校返校制度》《寄宿生安全管理制度》《寄宿生晚自习管理制度》《寄宿生晚寝管理制度》《文明寝室评比制度》及生活教师(宿舍管理员)管理等各项制度。
健全学校主要领导负责制,各寄宿制学校要明确寄宿生安全管理的责任人和各个环节、部位的具体责任人,并在宿舍区内张贴公示。
要逐级逐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寄宿生管理职责分工和各工作岗位的管理目标、工作要求。
要健全寄宿制学生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坚决防止制度流于形式。
2.要加强值班与安全检查。
各寄宿制学校要严格实行学生宿舍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规定值班人员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
生活老师(宿舍管理员)要认真落实学生宿舍日常安全检查和查房制度。
教育部关于学生校园安全教育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学生校园安全教育的通知近年来,学生校园安全问题日益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园内的安全,促进健康成长,教育部决定加强学生校园安全教育。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教育部对学校的要求1. 校园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学校应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学校各职能部门对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和义务。
校园安全委员会应及时调整并提高校园安全应急预案的质量和科学性,以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并定期组织演练。
2. 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培训学校应加强师生安全意识的培养,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活动。
教师要及时更新和提升自己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3. 建立完善安全设施和应急措施学校应合理布置、保养和使用安全设施,确保学校内各类设施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同时,学校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妥善处理突发事件,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二、学校对学生的要求1. 学生安全意识的培养学生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会辨别危险,了解和掌握常见的安全知识和应急措施。
学校应教育学生在遇到危险时及时向老师、家长或相关部门报告,不隐瞒和掩盖。
2. 严禁违规行为和违纪行为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参与违法和违纪行为,不组织或参与搞恶作剧、打架斗殴等有损校园和谐的行为。
学校要严格执法,加强纪律管理,做到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即予以处理。
3. 积极参与安全演练和活动学生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安全演练和活动,增强自身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学校要利用课余时间,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让学生在游戏中学习,增强安全意识。
三、家长对学生的要求1. 家庭安全教育的重视家长要重视家庭安全教育,及时向孩子传授安全知识和应急技能,引导他们正确对待校园安全问题。
家长要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关注学生的安全,共同做好监护工作。
2. 家庭环境的营造家长要为孩子营造安全、和谐的家庭环境,让孩子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和关爱。
2024年中学生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中学生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基本原则为了保障中学生的人身安全,促进中学生健康成长,依法保护中学生的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中学。
第三条安全管理原则中学安全管理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政府主导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应高度重视中学生安全工作,加强中学生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和政策支持,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
第五条学校责任中学是中学生学习和成长的重要场所,中学应加强对中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和服务,确保中学生的人身安全。
第二章安全教育第六条安全教育的目标中学应根据中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心理发展规律,开设针对性的安全教育课程,帮助中学生树立正确的安全意识,提升中学生的安全防范能力。
第七条安全教育内容中学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防灾减灾知识、防火安全、交通安全、网络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教育。
第八条安全教育形式中学可以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但不限于课堂教育、警示教育、实地教学、模拟演练等。
第九条安全教育周期中学应在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集中的安全教育活动,并适时组织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
第十条安全教育资源政府和中学应加强安全教育资源的配置,提供优质的安全教育教材、多媒体设备和师资培训,促进中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安全管理责任中学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制度中学应制定中学生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中学生的行为规范和安全管理要求,加强对中学生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三条安全检查中学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中学的安全环境。
第十四条安全设施中学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防火设施、防盗设施、应急疏散通道等,确保中学的安全。
第十五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学应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和责任分工,加强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中学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5篇)
中学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中学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2)中学学生课外、假日活动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是为了保障学生在课外活动中的安全,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
以下是一个中学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的示例:1. 组织者的责任- 课外、假日活动的组织者应提前制定活动计划,并确保活动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 组织者应明确活动的目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向学生和家长详细介绍活动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预案。
- 组织者应确保活动期间有足够数量的合格教师或工作人员进行组织和指导,并负责全程监护。
2. 家长的责任- 家长应认真审核活动的内容和安全措施,并评估孩子参与该活动的合适性。
- 家长应签署允许孩子参与活动的同意书,并提供孩子的紧急联系信息。
- 家长应与组织者保持沟通,及时了解活动过程和孩子的安全情况。
3. 学生的责任- 学生在参与活动前应认真听取组织者的介绍和安全培训,并遵守相关规定。
- 学生应尊重师长和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决定,遵守活动的纪律和规定。
- 学生在活动过程中应注意自身安全,不参与危险活动,积极参与集体活动,不离队或私自行动。
4. 活动安全措施- 组织者应确保活动场地符合安全要求,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 组织者应对参与活动的学生进行身体状况和体能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合理安排活动内容和难度。
- 组织者应提供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器材,并对其进行维护和更新。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12.29•【字号】•【施行日期】2021.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通知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近年来,我省紧紧围绕“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目标,不断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一些地方和学校仍然存在着办学行为不规范的突出问题,不符合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要求,不能很好地适应基础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制约着新时代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按照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若干措施》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普通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通知如下: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领导,建立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党管方向、管全局作用,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二、严格落实管理责任1. 省教育厅负责全省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宏观管理,统筹指导、督促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积极履行职责,组织开展督导检查,通报全省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进展情况。
2.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辖区内中小学的业务指导,定期开展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督导检查,及时查处辖区内普通中小学各类违规办学行为。
3.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作为回应社会关切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加强正面引导,加大督导检查,及时查处违规办学行为,对违规学校、校长和有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4. 各普通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依法治校,强化自我约束,接受社会和新闻媒体监督,杜绝乱招生、乱收费、乱补课等社会反响强烈的违规办学行为。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合理安排中小学生课余生活加强中小学生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合理安排中小学生课余生活加强中小学生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0.03.29•【文号】教基厅[2000]4号•【施行日期】2000.03.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合理安排中小学生课余生活加强中小学生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2000年3月29日教基厅〔2000〕4号)今年2月27日(星期日)下午,河南省洛阳市三名小学生因未能交足在游戏厅玩电子游戏机的钱,竟被游戏厅老板残忍地杀害。
3月11日(星期六),江西省上栗县一个体非法烟花爆竹厂发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33人死亡,其中有14名少年儿童,另有12人受伤。
对此,中央领导同志十分关心,并做出了重要批示,这体现了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高度重视和极大的关切。
为坚决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合理安排好中小学生的课余生活,加强对少年儿童的安全保护工作,现特提出要求如下: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坚定不移、坚持不懈地抓好“减负”工作。
与此同时,各项措施一定要积极稳妥。
今年年初,我部《关于在小学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紧急通知》下发后,各地作出了积极反应,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有关“减负”的规定。
“减负”工作已在全社会引起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
从实际效果看,学生负担过重的状况有所改善,“减负”工作有了一个良好开端。
各地在认真抓好“减负”工作时,要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即“减负”与加强教育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关系;“减负”与考试的关系,“减负”与培养学生顽强意志、刻苦学习精神的关系。
在加快课程、教材,中考、会考、高考等相关配套改革的同时,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一方面要认真抓好课堂教学,加强领导和业务指导,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另一方面要将认真抓好中小学生课余时间的合理安排和管理作为“减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放在突出位置列入工作日程,抓紧抓实,切实把“减负”引导到促进中小学生生动活泼、主动的发展上来。
学生课余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课余安全管理制度课余时间是学生在学习之外的时间,课余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保护学生在这段时间内的安全和健康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这些规章制度的实施不仅可以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还可以培养他们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规范。
一、推行安全教育课程学校应该安排专门的课程,向学生讲授各种安全知识,如防止火灾、事故、突发状况等。
通过这些课程,学生可以了解到各种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应对方法,提高他们的紧急避险能力。
二、制定安全行为规范学校制定一套统一的安全行为规范,并将其告知学生和家长。
这些规范可以包括遵守交通规则、不参与危险活动、遵守网游规则等。
学生应该在日常生活中遵守这些规范,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三、组织安全演练活动学校可以定期组织各类安全演练活动,如火灾逃生演练、地震应急演练等。
通过这些活动,学生可以亲身体验到在紧急情况下的正确行为和逃生方法,提高他们在危险时的应变能力。
四、安全设施的设置和检查学校应该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安全出口标识等。
同时,学校要定期对这些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完好和有效性。
五、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学校应该建立安全巡查制度,确保学校各个区域的安全状况。
同时,学校要组织相关人员对学生的上下学路线和常去地点进行巡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六、建立学生监护人制度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学生监护人,负责学生的安全管理和护送。
这些学生监护人可以陪同学生上下学,确保他们的安全,同时也可以在课余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宣传和指导。
七、加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学校应该通过各类活动,培养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比如开展夏令营活动,教授生活常识、求生技能和自我保护方法。
此外,还可以开展实用技能培训,如急救知识、游泳技能等,提高学生的自救自护能力。
八、建立课外活动档案学校要建立学生的课外活动档案,记录学生参加的各类活动和训练的情况。
这样可以帮助学校更好地了解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并为学生安排相关的活动,提高他们的能力和兴趣发展。
学生周末安全管理规定
学生周末安全管理规定一、背景在现代社会中,学生的周末安全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为了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学校和家长应该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周末安全管理规定,以确保学生在周末期间能够度过愉快而安全的时光。
二、家庭安全管理1. 家庭环境安全:家长应确保家里的电气设备正常运行,避免电线老化或电插头过多导致的电安全问题。
2. 食品安全:家长要保证食品新鲜并遵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不买过期或受污染的食品。
3. 安全用火:家长应教育学生正确使用明火和电器,确保学生不会因不当使用火源而引发火灾。
三、外出活动安全管理1. 交通安全:学生外出时,应坚守交通规则,遵守红绿灯和人行道使用等规定。
2. 出行计划:学生外出前要事先计划好行程,并告知家长和同伴,以确保在遇到情况时能得到及时的帮助与支持。
3. 物品安全:学生外出时要妥善保管自己的手机、钱包和其他贵重物品,避免被盗或丢失。
四、网络安全管理1. 健康使用网络:学生在周末使用互联网时应遵守网络道德,不传播与他人有害信息,不参与网络暴力行为。
2. 防范网络诈骗:学生要增强防范意识,不轻信陌生人的网络信息,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
3. 适度上网时间:学生要合理规划周末上网时间,避免长时间沉迷网络所带来的身体和心理问题。
五、户外活动安全管理1. 防晒防蚊虫:学生在户外活动时要注意防晒,涂抹防晒霜,避免被晒伤。
同时,还应做好防蚊虫工作,避免叮咬带来的不适。
2. 爬山安全:学生进行爬山活动时,应穿好适合的运动鞋,注意行走安全,并随身携带医药包,以备急用。
3. 水上活动:如果学生参与水上活动,例如游泳、钓鱼等,应该注意水质安全,了解自身的游泳能力,并确保有成人陪同。
六、安全意识教育1. 家庭教育:家长要与孩子进行安全意识教育,让他们认识到周末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并知道如何保护自己。
2. 学校教育:学校要加强周末安全意识的教育,通过开展相关课程和活动,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七、交流与合作机制1. 家校合作:学校应与家长建立紧密的联系,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共同关注学生的周末安全问题。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日常安全管理严防发生拥挤踩踏事故的通知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日常安全管理严防发生拥挤踩踏事故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9.12.11•【字号】冀教明电[2009]55号•【施行日期】2009.1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日常安全管理严防发生拥挤踩踏事故的通知(冀教明电[2009]55号)各设区市教育局:12月7日晚9点30分,湖南省湘乡市育才中学晚自习下课后,一些学生在下楼过程中发生拥挤踩踏事故,造成8名学生当场死亡,26名学生受伤。
湘乡市教育局局长被免职,育才中学校长被刑拘。
这起惨痛事故的发生,教训十分深刻,再次对中小学校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敲响了警钟。
各地要引以为鉴,严防发生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强化责任,高度重视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学校是人员密集场所,学生集体活动多,是拥挤踩踏事故的高发场所。
各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切实负起责任,把预防中小学生拥挤踩踏事故作为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提上工作日程,研究本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制定相应工作方案。
中小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是预防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的重点单位,学校管理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针对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切实有效的事故防范措施。
各中小学校要建立预防校园拥挤踩踏事故制度,将各项职责层层进行分解,落实到人,每一个班主任、任课教师都要担负起对学生进行安全管理和教育的责任。
要明确教学楼每一个重点部位的责任人员,在课间、放学及晚自习后等时间段值班,做好学生有序分流工作;学生在上下课、集合等上下楼梯的活动中,要适当错开时间,分年级、分班级进行。
二、突出重点,加强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各中小学校在加强日常安全管理时,要注意“两个平时”和“两个特殊”。
“两个平时”即:加强平时的安全常识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上海市体育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一条龙”学校课余训练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一条龙”学校课余训练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体育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12.05•【字号】沪体青〔2023〕169号•【施行日期】2023.1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体育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一条龙”学校课余训练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体青〔2023〕169号各区体育行政部门、教育局,各有关学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体教融合和学校体育工作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精神,全面加强本市“一条龙”学校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提升学校课余训练水平和人才培养效益,完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机制,上海市体育局会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联合制定了《上海市“一条龙”学校课余训练工作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23年12月5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队伍建设第三章训练和竞赛要求第四章保障措施第五章考核与评价第六章附则上海市“一条龙”学校课余训练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印发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关于加强新时代体教融合和学校体育工作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体育艺术工作的指导意见》《上海市促进中小学校体育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行动方案》等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本市学校体育工作改革发展,加强“一条龙”学校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提升课余训练水平和人才培养效益,完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课余训练是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青少年体育训练的重要环节。
各“一条龙”学校应根据所布局项目,以自办、联办等多种形式成立学校运动队,常年有序开展课余体育训练,提高学生运动技术水平,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
严禁在危险区域午休的通知
严禁在危险区域午休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保障学生午休质量,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提升学生的安全意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校调整午休时间,敬请各位家长予以配合:
1、明确学生的作息时间。
我校夏季午休作息时间有调整,中午12:00放学,下午2:30到校,3:00开始上课,5:20放学。
为保证学生有充沛的精力,午休时间规定为12:00—14:30,共150分钟(包括午饭时间)。
午休时间学校关闭大门,下午2:30学校开大门。
2、保证学生的午休质量。
家长负责孩子午休期间的安全,禁止孩子午休在家看电视、玩游戏或从事其它活动。
家长必须监护督促孩子,保证孩子的午休质量,告知自己的孩子,不得提前到校。
3、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家长负责孩子午休期间的安全,近段时间发现个别学生不午休而在外玩耍,一旦出现安全问题,家长负全责。
严禁孩子到河边、池塘等危险水域玩耍、游泳,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高温多雨时节注意防暑、防雷击,禁止购买零食玩具,不和陌生人说话,督促孩子按时返校上课,严禁迟到现象的发生。
孩子是每一个家庭的希望,请家长一定要高度重视孩子的安全,确保孩子按时午休,按时上学,教育子女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定,做文明守纪的小学生。
xx县xx镇小学校
20xx年5月18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3.29•【字号】市政办发[2013]56号•【施行日期】2013.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市政办发〔2013〕5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强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校园、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依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经市政府同意,制定本意见。
一、高度重视,夯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一)明确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1.区县政府职责。
区县政府负责辖区内校园安全工作,研究解决校园安全管理工作重大事宜和突出问题,对安全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对辖区内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监管,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专项资金;检查考核本地区校园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对辖区内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负责校园周边安全环境的综合治理;指导处理校园重特大安全事故;其他应由政府处理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2.教育行政部门职责。
全面掌握校园安全工作状况,设立校园安全管理专门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制定校园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督促校园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学校开展安全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组织校园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
3.公安部门职责。
全面掌握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秩序;指导校园做好内部保卫工作,监督校园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打击危害校园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加强对校车及驾驶人员的安全检查和教育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存在安全隐患的接送学生车辆;依法打击网吧容留未成年人上网的行为。
通宿生晚自习安全管理告家长书
梅田中学学生晚自习与节假日安全管理告家长书尊敬的各位家长:我校为了强化常规管理,切实提高教学质量,要求寄宿生必须参加晚自习,以便有效地提高学习效率,巩固当天所学知识。
通宿生原则上凭自愿,但为了你孩子的成绩,学校鼓励尽量全部参加。
由于下自习时间较晚,且媒体上也时常报道学生在上、下自习途中常发生打架、上网、拐骗、交通等因素造成不良后果的恶性事件,尤其是女生受侵害事件频繁发生。
因此,为确保您孩子的安全,我校特向贵家长告知以下情况,望家长配合学校,明确责任,努力遵守。
特此通告家长有关注意事项:1、通宿生晚自习是属于国家计划外学习安排,完全是学生及家长自愿行为,您若觉得有安全隐患可以不参加。
但一旦决定参加,必须遵守学校作息制度,不能迟到、早退或随意旷课。
2、家长要提高安全意识,教育学生在上下学途中注意交通安全和防范其他意外事故发生,不要随便与社会青年或陌生人接触、交往。
3、学生往返校途中应由学生家长接送,实在没有条件的,要配备手电筒、自行车等,要结伴而行,以免发生意外。
学生在往返学校途中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及家长自行负责。
4、寄宿生晚上就寝后,严格禁止偷出寝室玩耍或上网,如有违反者,学校将予以严惩,并通告家长,加强教育;若因违纪私自外出而造成意外,后果自负。
4、家长要密切注意学生节假日在家的行止,督促及时完成家庭作业,尽量减少学生外出机会,坚决杜绝结伴出游、上网或进行其他活动;不允许周末在学校逗留、玩耍,偷入教室上网,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望家长切实履行对孩子的校外安全监督责任,如因疏于监管导致校外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学校概不负责。
此书一式两份,学校、家长各存一份。
签名:家长:学生:班梅田中学德育室2016-9-9。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当前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当前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0.04.30•【字号】市教安发[2010]20号•【施行日期】2010.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当前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市教安发〔2010〕20号)各区县教育局,各直属中小学、幼儿园:近期外省发生多起校园暴力伤害学生的恶性事件,引起中央、省、市领导高度重视,为了切实做好我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现提出以下要求,请严格贯彻落实。
一、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采取更为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二、各学校要选聘责任心强、素质好、业务精、能胜任工作的安保人员,并加强教育和管理,切实提高处置突发应急事件的能力。
三、各学校要为安保人员配备足够的警用装备,如强光手电、橡胶警棍、警用钢叉等(警用装备要专人保管、学校遭遇紧急情况时可以使用)。
并加强学校门卫安保物防建设,把好学校安全第一关。
四、各学校必须在校门口值班室配备与公安机关联网的报警设备,保证一旦遇到突发应急事件,可以在第一时间向全校教职工和公安机关报警,争取处置时间。
五、各学校要加强技防设施建设,要积极创造条件,在校门口、重点部门、要害部位和人群聚集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备。
争取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网,提高学校整体防控能力,确保学校技防安全监控不留死角。
六、各区县教育局要成立专设的稳定安全工作机构,各学校要按规定设立稳定安全机构,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把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和任务落到实处。
七、进一步加强校园门卫管理,严格门禁制度,对进入校园的人员要严格盘查登记,严防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要加强上学放学时间校门口的秩序管理,避免学生长时间在校门口逗留,要积极配合校园警务室加强校园治安巡逻,及时发现并排除治安隐患,起到威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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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关于加强学生课余时间安全管理的通知
中学关于加强学生课余时间安全管理的通知提要:加强学生进出校门管理。
严格门卫管理制度,学校实行走读生持证验证进出校园制度。
校服、校徽要穿戴、佩戴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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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关于加强学生课余时间安全管理的通知
近期,我市校园连续发生多起学生课余时间活动时受到严重伤害的事件,为避免和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现对学生课余时间活动的安全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1、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和思想品德教育,要求学生不做有危险性的活动,从源头上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2、加强学生进出校门管理。
严格门卫管理制度,学校实行走读生持证验证进出校园制度。
校服、校徽要穿戴、佩戴整齐。
3、严格落实学生请假制度。
学生有病、有事必须给班主任请假后,经学校年级部批准才能离校,并办理相关手续。
学生非正常时间入校(如迟到)、出校要及时给家长沟通,学生请假出校门要由学生监护人亲自带回家。
4、加强学生就餐管理、教育。
教育不在学校就餐的学生及时回家,以保证学生活动信息畅通,避免在外就餐出现安全事故。
5、加强住校生就寝管理、教育。
实行住校生晚就寝查房验铺制度,加强学生住宿夜间巡查。
6、建立班级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制度。
各班都要选择责任心较强的学生作为班级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安全员要注意观察每位学生心理动向和学生课余时间的活动情况,并及时向班主任汇报班级学生安全动态。
年级部
团委
政教处
2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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