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转让税收问题分析与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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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税务检查报告

股权转让税务检查报告

股权转让税务检查报告
简介
本报告旨在对某公司进行股权转让税务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说明和分析。

背景
某公司进行了股权转让交易,交易金额为10万元。

税务机关对此进行了稽查,下发了税务检查通知书。

某公司请求我方进行辅导和协助,对交易过程和税务处理进行审计。

检查过程
经过与某公司的沟通和检查资料的查阅,我方获悉以下情况:
- 股权转让交易金额未按照实际情况报告给税务机关。

- 某些费用未按照法律规定计入税前扣除。

- 税务处理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和漏洞。

分析和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分析和建议:
- 股权转让交易应该按照实际金额进行申报和纳税,如有遗漏应尽快补报。

- 某些费用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计入税前扣除,如确有不适用的费用,应及时剔除。

- 税务处理应该遵循税务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不确定性可咨询税务机关并保留备案。

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股权转让交易税务检查中,某公司存在部分问题,但均可及时整改,遵守税务法律法规,规避风险,保障企业长远发展。

建议
为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我们建议某公司加强对税务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了解,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经营和交易行为,遵纪守法,诚信经营。

《间接股权转让反避税问题研究》

《间接股权转让反避税问题研究》

《间接股权转让反避税问题研究》一、引言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间接股权转让成为企业进行资产重组、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

然而,这一过程中存在的避税问题,不仅影响了国家的税收权益,也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

本文旨在探讨间接股权转让中的反避税问题,分析其现状、成因及应对策略,以期为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参考。

二、间接股权转让概述间接股权转让是指通过中间控股公司等手段,实现母公司对子公司股权的转让。

这种方式在跨国企业中尤为常见,有助于企业实现全球化战略、降低税负、提高资产流动性。

然而,一些企业利用间接股权转让进行避税行为,给国家税收带来损失。

三、间接股权转让反避税问题现状(一)避税手段多样化目前,企业通过间接股权转让进行避税的手段日益多样化,如利用跨国公司的税收优惠政策、设立空壳公司、跨境资金转移等。

这些手段使得税务部门难以掌握企业的真实交易情况和税务情况,为避税提供了可乘之机。

(二)税收政策漏洞部分国家的税收政策存在漏洞,使得企业能够通过间接股权转让规避税收。

例如,一些国家对跨境股权转让的税收政策不够明确,或者对跨国企业的税收监管不够严格,导致企业利用政策漏洞进行避税。

四、间接股权转让反避税问题成因分析(一)法律制度不完善目前,各国在间接股权转让方面的法律制度存在差异,导致企业在不同国家的税收待遇不尽相同。

此外,一些国家的法律制度对避税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使得企业敢于进行避税行为。

(二)信息不对称在间接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到的国家、企业众多,信息传递存在滞后和失真现象。

税务部门难以获取企业的真实交易信息和税务情况,导致对避税行为的监管难度加大。

五、反避税策略探讨(一)完善法律法规各国应加强国际合作,制定统一的税收政策法规,明确间接股权转让的税收规则。

同时,加大对避税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

(二)加强信息共享税务部门应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税务机关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获取企业的真实交易信息和税务情况。

企业投资及股权转让税收风险筹划

企业投资及股权转让税收风险筹划

关键词:企业投资;股权转让;税收风险;税收筹划世界面向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当今的经济市场由资本市场所主导,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在资本市场投资管理下,企业的发展存在巨大的税收风险,在企业投资和股权转让下,存在诸多的涉税问题,因此国家对企业税收问题重点关注。

为降低企业的税收风险,国家出台诸多税收减免优惠政策,企业在税收优惠政策下,采取税收筹划,可以合理减少纳税资金的支出,保证企业净资产流量,提升企业净资产效益,有效降低税收潜在的风险概率,保障资本市场运行的稳定。

因此,本文对企业投资及股权转让的税收风险与筹划进行探究和思考。

一、企业投资收益的涉税政策分析1.企业投资持有收益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在企业所得税中,权益性投资收益,主体为股息和红利等,企业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也就是说,企业投资收益执行者为被投资方,被投资方对利润进行分配,从而确定分配的法定日期,实现企业收入权限。

因此,税收口径大小,根据实际的收入进行调整,进而确定企业所得税算法和金额。

在税收条款下,企业投资持有的收益税收口径分为以下两种模式,第一种为免税的投资收益,第二种为应税的投资收益。

在企业所得税法中,对免税的投资收益进行以下条款的确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投资的股息和红利收益可以免税。

对于应税投资收益来说,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进行以下条款明确,专指居民企业不具备上市资格,但通过其他手段,在经济资本市场连续流通12个月以上的股息和红利收益被称为应税投资收益。

对于会计口径的投资收益来说,既不属于免税投资收益,也不属于应税投资收益,从会计的理念出发,统一被称为投资收益,会计口径投资收益按照两种算法模式,对企业收益进行会计核算,分别是成本核算法和权益核算法。

2.会计核算范围和核算方法(1)成本核算范围和核算方法成本核算法和权益核算法在核算范围、核算方式上各不相同。

公司股权转让涉及税收问题

公司股权转让涉及税收问题

遍的方法方式,我国《责任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法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权自由转让规章制度规章,是现代责任公司规章制度规章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

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事业机构改革及责任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事业机构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

股权转让行为越来越普遍,形式也日益复杂。

本文从税收角度探索股权转让过程中涉税问题。

一、股权转让中法律关系人及股权转让相关流程正确判断股权转让中相关人的法律关系,了解股权转让相关流程,可以清晰纳税主体及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转让股东与责任公司其他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涉及其他股东是否同意转让和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解决转让的限制,即转让解禁或转让条件;(二)转让股东与受让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涉及签订股权转让合约以及履行,表现为受让人支付价金,出让人交付出资证明(股票)、确认股权已交付、请求责任公司予以股权过户登记声明等;(三)受让人与转让股东、责任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请求责任公司办理股东名册变更登记——责任公司承认新股东、注销原股东;转让人有协助过户义务,责任公司有法定过户登记义务;(四)由责任公司向责任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责任公司登记变更事项——责任公司法定义务,向社会公示。

可见,股权转让中所涉及的纳税利害关系人有转让股东,其他股东、受让人、责任公司、和不特定第三人。

二、股权转让中涉及税收分类(一)营业税《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九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

但转让该项股权,应按本税目征税”。

2002年1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对这种行为征税办法重新作出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对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股权投资的税收问题研究

股权投资的税收问题研究
,而是纯粹的股权处 置收益。其 次,必须能够 清晰地算 出持有 收益的份额 ,但是这点在基于 未来现金流 张 泽峰 甘肃省 电力投 资集 团公 司 兰 州 7 0 3 00 3 或未来各年度 支付的股利进行 贴现所得到 的现值 之和的财务核算准则下 ,显然是不 次性收益被称为 “ 处置 收益 ” 。由于 “ 持有 清晰的 ,也就是很难 准确计量 哪部分股权 【 文章摘要】 矗 收益 与 “ 处置收益”之间存在着一定 的 转让 收益就是持有收益 。 股权投 资的税收征收 问题是 当前 持有利益规则适用股权作价方法存在 交叉性 ,体现在 “ 处置收益”中很可 能包 税收实践 中一个颇 受争议 的 问题 。本 含着一部分股息性质的所得 。也就是 ,目 缺陷。从逻辑上讲 ,持有 利益 的确认只可 文 分析 了我 国现行税 法关于股权转 让 前有不少上市公司对于保留赢利 采取不进 能适用于企 业原始股东 、特别是长期持股 中持 有收益 计量 方式的缺 陷,提 出修 行分配的保守原则 ,导致股 权转让价格增 的原始 股东 基于 净 资产而转 让股 权 的情 改现行法规 ,建立 更加 科学、合理 的 高 ,使得股息性 所得转 化为全额 征税 的股 形。对于这些投资人而言 ,其 出资构成 了 企 业 股权 转 让 所 得 计 税 规 则 。 权转让所得 ,增加了投资人的税 负 ,客观 被 投 资企业 的实 收资 本 以及 资本溢 价部 上也造成重复征税 。依照我国原 所得税法 分 。相反 ,对于后任股东来说 ,即便转让 【 关键词】 的相关规定 ,股息性所得与财产转让所得 是 以净 资产为基础计 价的 ,其取得股权的 股权 投 资 ;股权 转 让 I税 收 问题 l 的税收待遇完全不同。股息性所得作为投 成本 中也就包含了一 部分被投资方累计未 资方从被投资方获 得的属于 已征收过企业 分 配利 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当其再转让股 投资方应分享的被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 与企业改制 所得税的税后利润 ,实行免税 ( 外商投资 权 时,如果继续套用 “ 的深化 ,股权投资 日渐普遍 ,对 股权投资 企业)或抵免 ( 内资 企业 ) ;而财产转让所 投 资方累计未分 配利润和累计盈余 公积” 的课税 也成 为我 国所得税法 、特 别是 公司 得需要全部并入企 业的应税 所得 额 ,依法 的计量方式 ,就会高估、甚至虚拟出股权 持有收益”部分。 所得 税领域 一个 引 人关注 的 问题 。近 年 缴纳企 业 所得 税 。对于 股 权转 让所 得而 转让所得 中的 “

股权转让涉税事宜

股权转让涉税事宜

股权转让涉税事宜
在进行股权转让时,涉及的税务事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转让所得税:股权转让方可能需要就其转让所得缴纳所得税。

这通常取决于转让方是个人还是公司,以及转让方的税务居民身份。

2. 印花税:在某些司法管辖区,股权转让可能需要缴纳印花税,这是一种对书面文件征收的税。

3. 增值税(VAT)或商品与服务税(GST):在某些情况下,股权转让可能被视为提供服务,因此可能需要缴纳增值税或商品与服务税。

4. 资本利得税:如果股权转让产生资本利得,转让方可能需要缴纳资本利得税。

5. 预扣税:在某些情况下,购买方可能需要在支付股权转让款项时预扣一定比例的税款,并将其交给税务机关。

6. 转让定价:如果股权转让涉及跨国交易,可能需要遵守转让定价规则,以确保交易价格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7. 税务合规:股权转让双方应确保遵守所有相关的税务申报和记录保存要求。

8. 税务筹划: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可能需要进行税务筹划,以合法减少税负。

9. 税务争议解决:如果税务机关对股权转让的税务处理提出异议,转
让双方可能需要通过税务争议解决程序来解决。

10. 税务咨询:在进行股权转让之前,建议咨询税务专家,以确保所有税务事宜得到妥善处理。

请注意,具体的税务处理可能因国家和地区的税法差异而有所不同,因此在进行股权转让前,应咨询当地的税务顾问或律师,以确保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

股权转让协议的股权转让税务问题

股权转让协议的股权转让税务问题

股权转让协议的股权转让税务问题,是一个许多企业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必须注意的问题。

股权转让协议是指一方出售其所持有的股份给另一方,以达到转移股权的目的。

在此过程中,涉及到股权转移所产生的税务问题,影响着企业的财务成本及股权转移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对股权转让协议的税务问题进行介绍和探讨。

一、股权转让的涉税问题在股权转让时,涉及到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

其中,个人所得税是指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所得到的收入,应依据国家税务规定缴纳税款。

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在股权转让中所得的收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印花税是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时,需要支付的税种,其计算标准是根据交易金额按照一定的税率计算得出。

土地增值税适用于房地产企业股权转让的情况,其涉及到的主要是土地增值所得税的缴纳问题。

二、股权转让协议的税务处理在股权转让协议中,需要涉及到税务问题的处理方式。

一是在协议中明确税务处理方式,如怎样分担印花税等税费。

二是在交易过程中,合理利用税务政策,降低税务成本。

比如利用个人所得税法中的免税额,降低交易的税务成本。

三是遵守税法规定,不断更新税务政策的变化,避免纳税人因不了解税收政策而受到罚款。

三、股权转让协议中关于税务的注意事项在制定股权转让协议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对转让方的个人所得税要求进行认真审核,以确保税务合规;2、对印花税的计算及缴纳,要进行准确认识,避免逾期导致的罚款;3、合理利用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降低税费支出;4、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在股权转让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以确保合法性。

四、股权转让协议中税务企图规避应注意的问题股权转让协议中经常出现企图规避税务的问题,如企图通过协议安排避免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这种行为是非法的。

企业应该遵守税收法规,避免在股权转让中出现任何税务问题,以保障企业的合法性。

总之,股权转让协议是企业进行股权转移操作的重要文件,涉及到税务等诸多方面的问题。

因此,在制定股权转让协议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税法规定,注意税务处理方式,以确保企业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不会出现任何的法律问题。

股权转让的税务风险和应对措施

股权转让的税务风险和应对措施

股权转让的税务风险和应对措施一、股权转让简介(一)公司的起源与股权转让的由来从14、15 世纪开始,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生产经营的组织形式发生深刻的变化,由“人合企业”过渡到“资合企业”。

马克思说,“原来由合伙的劳动者构成的矿业组合,几乎到处都变成了靠雇佣工人开采的股份公司。

”目前,人们普遍认为世界上第一家具有现代意义的公司﹣﹣荷兰东印度公司在1602 年出现,其最早具有入股集资、有限责任、法人代表三项特征。

1606年9月9日,荷兰东印度公司发行迄今为止发现的世界上最古老股票,票面价值为150 荷兰盾。

而股权是投资者基于出资而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包括财产权、表决权、分配权、转让权、选举权和决策权等权利。

因此股权转让伴随着公司的出现而出现,是股东享有的一种当然权利。

(二)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现状据中国证券报报道,截至2021年11月18日,根据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按首次公告日计算,股票市场共发生1098笔股权转让,其中涉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有330家,约占30.05%。

据新浪财经报道,在2022 年,以权益变动报告口径统计,共有132家A股上市公司发生交易性控制权变动(排除一致行动协议解除、无偿划转、董事会改选、离婚、遗产分配等非交易性因素导致的控制权变动)。

其中,108 家为民营企业,14 家为国企,10家无实际控制人。

整体来说,公司股权转让有助于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资本资源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率。

二、股权转让的动机一般来说,股权转让的动机主要有以下几种:(一)股东存在分歧当中小股东在公司经营理念、发展方向、利润分配以及利益受侵害等方面与控股大股东存在严重分歧且无法协调时,中小股东常常通过转让股权的方式来保护自身利益不再被继续冒犯和损害。

(二)实现集团内部资源整合或个人变现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必然会结合宏观经济环境、竞争对手、企业战略需求、企业优劣势等情况,对公司业务板块进行梳理,通过将经营业务相似、关联度高的子公司进行股权调整、兼并重组,以实现同类业务整合,发挥内部协同效应的作用。

某集团公司股权转让涉税问题案例分析

某集团公司股权转让涉税问题案例分析

一、初露端倪2010年6月,N市国家税务局通过跟踪外经贸部门对外发布的股权转让信息,敏感地“嗅出”了里面的税务风险。

顺着外经贸部门这条线,该局成立了核查小组,专门评估辖区内所有涉及股权转让的企业。

由于股权转让业务性很强,核查小组根据掌握的资料,在评估的第一家涉及股权转让的企业就发现了问题。

R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注册地在英属维尔京群岛。

A公司是R集团旗下企业,于2004年4月在N市成立,是R集团的重要垂赢一体化生产基地之一。

B公司也是R集团旗下企业,于2007年2月成立,是R集团新的重要生产基地之一,其在R集团今后的集团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R集团投资3230.8万美元,占B公司78.8%的股权;投资1110万美元,占A 公司74%的股权。

2009年11月2日,R集团将在A公司的股权以1109.9985万美元的价格转让给B公司,另实收资本不足部分0.0015万美元由B公司补足。

受让方于2010年3月31日前向转让人支付转让股权的价款。

至核查时止,A公司外方股权转让已经交易完毕。

2010年6月28日,核查人员与股权受让人B公司进行接触,到企业了解该笔股权转让的情况,核实相关材料,并与企业就该笔转让行为进行初步的沟通与交流。

同时,就调查情况及时向N市国家税务局进行了汇报,并请求成立业务专家小组共同会诊。

2010年7月,在N市国家税务局大企业和国际税收管理分局的大力协助下,核查人员一行5人专程赴被转让方A公司调查核实情况,并与R集团税务负责人进行首次谈判。

二、双方博弈R集团表示,该股权转让是属于集团内部的股权转让,实质是集团内部的重组,在中国不应负有纳税义务。

税务机关联合专家小组就此指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75%,且收购企业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可以选择按规定处理。

企业股权转让中的纳税筹划分析

企业股权转让中的纳税筹划分析

MONEY CHINA/2021年丨月上财经界TAXPLANNING■税务筹划企业股权转让中的纳税筹划分析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宣辰摘要:本文对企业股权转让中的常见税种加以介绍,阐述了企业股权转让的收益计量方式;同时,结合实际案例,从收益税务和损失税务角度出发,分析转让中的纳税筹划主要思路;最终指出筹划过程中需要注意的要点,以期为有关部门提供参考。

关键词:企业股权转让纳税筹划财务管理企业管理所谓企业股权转让当中的损失或者所得,即各大企业由于清算、收回或者转让股权投资相应的收入和股权投资成本相减之后剩下的资金.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资本市场开放程度越来越大,各大企业在交易股权方面的业务也逐渐增多。

在我国有关法律条文当中明确指出,企业在转让股权损失或者所得时,必须缴纳相应的税务,所以有关企业应该致力于采用最合适的方法转让股权,以便确保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使企业税务压力一、企业股权转让中常见税种企业在转让股权时,通常涉及道德税种主要有四类,即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以及增值税。

其中,印花税税率基本为万分之五;而只有上市公司对股权进行转让,且企业自身持股时才需要上缴增值税,其税率相对较低。

当股权转让方为个人的时候,其需卿纳个人所得税,若转让方为企业,则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该税种拥有较高的税率,一般该税率会处于15-25%范围内。

二、企蚯权巒呦转i±股权的时候,所谓股权转让收益,即股权取得和出让的差,当对股权转让的实际收益进行详细界定时,不仅要对现金相应收入和支出加以考虑,也应对能够折算成现金的等值物、股权等各类资产实际改变状况加以综合考虑,因此在实际转让阶段,其相应的受益即股权取得过程中企业投入的全部成本和股权出让之后得到的全部受益之差,国家为了防止双重征税现象的出现,在有关文件当中指出:(1)各大企业在包含转让股份以及股票的一般股权买卖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开展转让业务:在实际进行股权转让的时候,有关企业实际发生的投资利润和盈余资本应当依据相应的投资效益加以处置,严禁将其纳入企业股息收入当中加以运算。

股权转让存在的问题

股权转让存在的问题

股权转让存在的问题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其他人或实体的行为。

尽管股权转让在很多情况下是合理和必要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交易定价:股权转让的核心问题之一是如何确定公平和合理的交易价格。

买方和卖方之间可能存在不同的估值和预期收益,谈判可能会面临困难。

2. 股东权益保护: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卖方和买方需要关注股东权益的保护,以避免可能的侵权行为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 公司治理:股权转让可能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权力平衡。

如果大量股权集中在少数股东手中,可能导致公司决策的偏向和操控风险。

4. 合规和监管:股权转让往往涉及到法律、合规和监管的要求和限制。

相关参与方需要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5. 税务影响:股权转让可能会触发税务责任和税务影响。

买卖双方需要通过合理规划来最大限度地减少交易所涉及的税务负担。

6. 市场流动性:特别是对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存在市场流动性不足的问题。

卖方可能会面临找不到合适买家或者交易周期较长的情况。

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建议相关参与方充分了解并评估这些问题,并咨询相关专业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和各方利益的合理保护。

股权转让评估增值涉及税收问题

股权转让评估增值涉及税收问题

股权转让评估增值涉及税收问题股权转让评估增值涉及税收问题一、背景介绍股权转让作为企业重要的资本运作方式之一,涉及到的税收问题备受关注。

本文将围绕股权转让评估增值涉及的税收问题展开探讨,旨在帮助企业和投资者更好地了解相关税收政策,合理规划股权转让税务问题。

二、股权转让评估股权评估是股权转让过程中的重要环节,由专业评估机构对公司进行评估,确定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

评估增值即评估结束后,股权的市场价值与评估时的价值差额。

股权转让评估增值涉及的税收问题主要包括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三、增值税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股权转让评估增值部分,按照增值税法规定计算并缴纳增值税。

具体计算方式为:增值税=评估增值金额×增值税率。

2.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办法》规定,其股权转让评估增值不征收增值税。

3. 跨境股权转让:对于跨境股权转让,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办法》规定,对境外投资者转让股权所得,不征收增值税。

四、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根据个人收入所得进行征税的税收制度。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个人所得税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 转让股权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非居民个人转让股权所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执行。

2. 入股权益分配所得:对于入股权益分配所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该所得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3. 破产清算所得:破产清算所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五、税收优惠政策为了鼓励股权转让和投资活动,我国也制定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

1. 对于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股权转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 对符合条件的股权转让所得,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减免个人所得税。

3. 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小微企业股权转让,可以享受一定税收减免或免税政策。

股权转让协议书中的股权转让的税务问题与考虑

股权转让协议书中的股权转让的税务问题与考虑

股权转让协议书中的股权转让的税务问题与考虑一、引言本股权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由甲方(转让人)与乙方(受让人)共同订立,旨在规范双方就股权转让事宜所达成的一致意见。

本协议所涉及的股权转让涉及到税务问题,因此,本文将重点探讨股权转让中的税务问题与考虑。

二、股权转让税务问题的概述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到的税务问题主要包括资本利得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

1. 资本利得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股权转让所得属于个人所得,需要缴纳资本利得税。

在一般情况下,对于持有超过一年的股权转让,可以享受资本利得税的优惠政策。

具体税率根据相关税法规定而定,甲、乙双方应当根据税法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2. 企业所得税若股权转让涉及到企业,相关企业所得也需要考虑纳税义务。

根据国家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五。

甲方和乙方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应当根据企业所得情况,履行相应的纳税义务。

3. 印花税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于股权转让协议书需要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率根据国家规定而定,甲、乙双方应当根据协议书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三、股权转让税务问题的考虑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双方需考虑如下税务问题:1. 税务尽调在股权转让前,建议甲、乙双方进行税务尽调。

这将有助于准确了解企业涉及的税务问题,规避潜在的税务风险。

2. 资本利得税优惠甲、乙双方应当根据国家规定,充分利用资本利得税的优惠政策。

持有超过一年的股权转让,可以享受较低的税率,从而降低纳税负担。

3. 发票与凭证的保存甲、乙双方在进行股权转让过程中,应当妥善保存相关的发票和凭证。

这将有助于备案、申报及审计等环节的顺利进行,减少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4. 紧密关联交易的风险若股权转让涉及到紧密关联交易,双方需特别注意相关税务法规的规定。

过度依赖关联交易可能被税务机关视为税务规避行为,导致相关交易的合法性受到质疑。

5. 专业税务意见的咨询建议甲、乙双方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咨询专业税务意见,遵守税法规定,确保在股权转让中不会出现税务方面的问题。

企业股权转让的涉税问题及税务筹划分析

企业股权转让的涉税问题及税务筹划分析

企业股权转让的涉税问题及税务筹划分析摘要:我国资本市场不断发展的背景下,企业股权资金在企业总资产中所占的比例逐渐提升,股权转让也成为了企业优化配置资源的重要方式。

一般情况下来说,企业的股权资金所占比例较高,金额较高,涉税问题较多,会对企业的发展产生较大的负担。

因此,企业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应重点关注涉税问题以及税务的筹划问题。

文章主要对以上两方面问题进行探究,为企业股权转让工作奠定基础。

关键词:企业;股权转让;税务筹划;涉税问题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公司法》实施为企业的资产运行提供了标准。

股权转让是企业募集资本、资金流转的重要方式。

股权转让是较为常见的企业经济手段之一,主要分为投资成本、股息所得资产以及资产转让三部分。

投资成本实际上是对成本的回收,不涉及税务问题。

股息所得符合居民与企业之间的股息,等权益性收入,是免税收入的一种。

投资资产转让所得资金若是资产转让所得,应并入应税所得计征企业所得税,若是转让税损失,应在税前扣除。

一、企业股权转让的涉税问题(一)企业所得税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中明确规定,企业应征税的金额=企业一年内总收入-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资金扣除-允许弥补的年对损失余额。

其中企业一年内总收入为其一年之内以各种形式(货币形式、非货币形式)产生的收入,其中能转让的企业财产收入为固定收入、生物收入、无形资产收入、股权等形式取得的收入情况[2]。

因此,企业股权转让所得资金应纳入到企业所得税的征收中。

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以及损失指的是企业在回收以及转让股权资金过程中,收入与投资成本的差。

企业在股权买卖中,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实行。

企业股权转让所得属于企业应纳税所得的部分,应根据企业所得税对其进行明确规定。

除国家税收规定的减税以及免税情况之外,企业应按照税前收益还原投资所得,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说。

企业在买卖股份时,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执行。

浅谈股权转让中的涉税问题

浅谈股权转让中的涉税问题

水 、 全 生 产 等 专 用 设 备 的投 资 额 , 把 握 住 专 用 设 备 的认 定 并 安 应 留存 证 明 , 以便 享 受 税 额 抵 免 的优 惠 。再 次 , 行 国家 重 点 扶 持 进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定 , 现 1%低 优 惠 税 率 。最 后 , 业 综 合 利 用 实 5 企 资 源 , 产 符 合 国家 产 业 政 策 规 定 的产 品所 取 得 收入 , 以在 计 生 可 算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 ) 业 注 册 地 选择 的 筹 划 三 企 新 税 法 规 定 , 民企 业 以企 业 登 记 注 册 地 为 纳税 地 点 , 民 居 居 企 业 设 立 不 具 有 法 人 资 格 的 营业 机 构 的 ,应 当 汇 总 计 算 并 缴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根 据 国 务 院 实施 西部 大 开 发 有 关 文 件 精 神 , 部 的 西
题 。
关键词 l 权转让 ; 东; 股 股 问题


股 权 转让 中 的 法律 关 系人 以及 股 权 转 让 的 流 程
二 、 权 转 让 中所 涉 及 到 的 税 收 股
( ) 业 税 一 营
正 确 判 断 股 权 转 让 中相 关 人 的 法 律关 系 , 了解 股 权 转 让 流 程 , 以 清 晰 纳 税 主 体 及 纳 税 义 务 发 生 时 间 。第 一 , 让 股 东 与 可 转 公 司其 他 股 东 之 间 的法 律 关 系 ,涉及 其 他 股 东 是 否 同意 转 让 和 是 否 行 使 优 先 购 买 权 , 解 决 转 让 的 限制 , 转 让 解 禁 或 转 让 条 即 即 件 ; 二 , 让 股 东 与 受 让 人 之 间 的 法 律 关 系 , 及 签 订 股 权 转 第 转 涉 让 合 同 以及 履 行 , 现 为 受 让 人 支 付 价 金 , 让 人 交 付 出资 证 明 表 出

公司股权协议转让要交税

公司股权协议转让要交税

公司股权协议转让要交税在股权交易中,公司股权协议的转让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行为。

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各方必须了解相关的税务规定和税务责任。

本文将对公司股权协议转让要交税的问题进行探讨。

一、股权转让产生的税务影响在公司股权转让中,双方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后,需要履行相关的税务义务。

股权转让涉及到了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以及印花税等税种。

1. 个人所得税:股权收入属于个人所得,因此在股权转让时,卖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根据个人收入水平而定,根据相关税法规定进行计算缴纳。

2. 企业所得税:对于公司来说,卖方在股权转让中获得的所得也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根据企业盈利水平而定,同样需要按照相关法规进行计算缴纳。

3. 印花税:股权转让协议需要进行公证和备案,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在进行公证和备案时,需要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的税率根据股权转让金额和相关法规而定。

二、股权转让税务筹划在股权转让中,为了减少税务负担,各方可以进行税务筹划。

以下是一些建议:1. 合理安排交易结构:通过合理安排交易结构,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例如,可以选择资产的买卖来替代股权转让,或者进行分步交易等。

2. 合理确定转让价格:转让价格的确定直接影响到税务负担。

对于卖方来说,如果转让价格偏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负担将减少。

对于买方来说,如果转让价格偏高,将增加未来的税务负担。

3. 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政府为了鼓励投资和企业发展,会制定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在股权转让中,可以充分利用这些优惠政策,减少税务负担。

三、税务合规与风险防范在公司股权协议转让中,合规与风险防范是非常重要的。

以下是一些需要注意的方面:1. 寻求专业税务咨询:股权转让涉及到复杂的税务问题,建议各方寻求专业税务咨询,确保交易的合规性,并减少可能存在的税务风险。

2. 完善的税务文件和备案: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各方应完善相关的税务文件,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备案,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关于股权转让中对赌协议税收确认问题的建议

关于股权转让中对赌协议税收确认问题的建议

关于股权转让中对赌协议税收确认问题的建议1. 引言1.1 背景介绍股权转让中对赌协议是一种常见的交易形式,通过设定一定的业绩指标或条件,来约束卖方或买方在一定期限内达成一定目标。

对赌协议的目的在于保障双方的权益,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并最大程度地减少风险。

在股权转让中对赌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往往会遇到税收确认问题。

由于对赌协议涉及到未来的业绩或条件,税务部门可能会对交易价格或收入进行调整,导致双方在税收方面可能面临较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对赌协议的税收确认问题成为了当前股权转让中的一大难题。

在这种背景下,如何有效解决对赌协议税收确认问题,保障双方的利益,遵循税收原则,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接下来的正文中,将探讨对赌协议的概念、对赌协议的税收确认问题以及应遵循的税收原则,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具体操作步骤。

通过对这一问题的深入分析和研究,希望能够为相关人士在股权转让中避免税收风险提供参考和借鉴。

2. 正文2.1 股权转让中对赌协议的概念股权转让中的对赌协议是指当股权转让关系中的某些不确定因素发生时,协议双方将按照事先约定的条件对交易进行调整的一种约定。

对赌协议通常被用于规避风险,保障交易双方的权益,在股权转让交易中具有重要意义。

对赌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协议的签订方、协议的有效期限、协议涉及的具体权利义务等。

通常情况下,对赌协议会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如果出现约定的情况,交易双方会得到相应的补偿或者减少买卖价格等。

对于股权转让中的对赌协议,双方必须明确协议的具体内容和执行条件,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合理的保护。

在签订对赌协议时,双方应当认真评估协议条款的合理性和可执行性,避免出现一些模糊不清或者难以实现的条件,从而导致后续纠纷。

对赌协议在股权转让中是一种常见的交易保障方式,能够有效规避一些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保障双方的交易权益。

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应当谨慎对待对赌协议的签订和执行,以确保协议的有效性和合理性,实现交易的顺利进行。

股权无偿划转涉税分析及实务操作(两篇)

股权无偿划转涉税分析及实务操作(两篇)

股权无偿划转涉税分析及实务操作(二)股权无偿划转涉税分析及实务操作(二)一、引言股权无偿划转是指股东无偿转让其所持有的股权,即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第三方,但不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这种交易在实质上是一种无偿直接投资,涉及到股权转让,因此也涉及到税务方面的问题。

本文将继续探讨股权无偿划转涉税的相关问题,并结合实际案例,介绍实务操作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二、股权无偿划转涉税问题的分析股权无偿划转涉及到的税务问题主要包括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1. 增值税在股权无偿划转过程中,涉及到的增值税主要有两个方面的问题:(1)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在股权无偿划转中,购买方作为受让人是否需要承担增值税的纳税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偿转让的股权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因此,购买方在进行无偿股权划转时,无需承担增值税的纳税义务。

(2)增值税税率的确定:在股权无偿划转中,涉及到的增值税税率如何确定?根据相关规定,无偿转让的股权视为一种无偿直接投资,因此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在声明无偿股权划转的同时,需要正确填报有关税务申报表,如《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等。

2. 企业所得税在股权无偿划转中,涉及到的企业所得税主要有两个方面的问题:(1)纳税依据的确定:在股权无偿划转中,转让方以无偿转让的方式转让股权,因此不产生经济利益,无需计算转让所得。

但是,根据税务部门的要求,需要及时办理有关税务登记手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备。

(2)税务处理方式的选择:在股权无偿划转中,购买方作为受让人是否需要办理企业所得税的报税手续?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购买方在无偿股权划转中无需办理企业所得税报税手续。

三、股权无偿划转实务操作的注意事项1. 及时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在进行股权无偿划转后,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及时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备。

这是遵守税务法规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公司合法经营的重要环节。

2. 正确填报税务申报表在进行股权无偿划转过程中,双方应确保正确填报相关税务申报表。

股权转让的税务影响解析

股权转让的税务影响解析

股权转让的税务影响解析股权转让是指股权持有人将其所持有的股份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到的税务影响是不可忽视的因素。

本文将对股权转让的税务影响进行深入分析,并提供相关解析。

一、股权转让对个人所得税的影响个人股权转让属于个人财产转让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主要适用于个人劳动所得、个体工商户业务收入、财产转让等收入。

对于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也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的征税方式为综合所得适用税率,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条的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然而,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个人在转让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权时,可以享受纳税优惠政策,即完全减免个人所得税。

此外,个人在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中,根据持有年限、转让价格等因素,可能还能享受部分减免个人所得税的政策。

二、股权转让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股权转让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股权转让所得的企业所得税和股权转让后的被投资公司所得税。

对于股权转让所得的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适用于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经营纳税人的所有企业性收入。

股权转让所得作为企业性收入,其应纳税额为转让财产的价款或者股权转让所得总额乘以企所得税税率。

目前,我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为25%。

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十条规定的《股权激励所得税优惠暂行办法》中对部分股权转让所得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实际税率可能相应减少。

股权转让后的被投资公司所得税,是指被转让股权的公司在未来经营中获得的利润所需缴纳的税款。

转让股权可能导致公司所有权发生变更,被转让公司在未来利润分配时,可能面临新的纳税义务。

被投资公司所得税的税率取决于具体的规定和政策,一般适用的是企业所得税税率。

三、股权转让对资产评估的影响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到的一个重要环节是资产评估。

股权转让的税务规划与优化策略

股权转让的税务规划与优化策略

股权转让的税务规划与优化策略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权转让给他人,这涉及到大量的税务相关问题。

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合理的税务规划和优化策略可以帮助参与方减少税务负担并增加收益。

本文将探讨股权转让的税务规划与优化策略。

一、合理选择股权转让的时间首先,合理选择股权转让的时间对于税务规划至关重要。

根据税法规定,股权转让的收入通常会按照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政策进行征税。

因此,在选择转让时间时,要结合个人所得税税率调整,选择税率较低的时间进行转让,以减少税务负担。

二、优化收益结构,降低个人所得税其次,可以通过优化收益结构,降低个人所得税的方式进行税务优化。

例如,将股权转让收益以分红的形式发放给转让方,可以享受较低的税率,从而减少个人所得税的支出。

此外,还可以适用一些减免税政策,如个人创业投资者所得税的减免等,以降低税务负担。

三、利用税法豁免条款利用税法的豁免条款也是一种常见的税务规划与优化策略。

根据税法规定,个人在特定条件下,转让股权的收益可以享受一定的免税政策。

因此,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可以与合规专业人士合作,详细了解税法中的豁免条款,并尽量符合其规定,从而减少税务负担。

四、选择适用税收协定的地区另外,选择适用税收协定的地区也是一种有效的税务规划策略。

在国际股权转让中,如果转让方的居民国与目标公司所在国有税收协定,可以根据协定规定选择适用其中一方国家的税法,以减少税务负担。

因此,在进行跨国股权转让时,要仔细研究相关国家之间的税收协定,并选择最优的税收政策。

五、合规合法避税,防范风险最后,要强调的是,在进行股权转让的税务规划过程中,必须合规合法地避税,并且要注意防范相关的税务风险。

合规合法的税务优化是合法的,但违法的避税行为将面临严重的法律风险和税务处罚。

因此,在进行税务规划时,务必遵守当地的税法法规,依法合规进行操作。

综上所述,股权转让的税务规划与优化策略是为参与方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减少税务负担并增加收益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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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转让税收问题分析和探讨股权投资、股权转让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起来的一项重要的经济活动。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间的股权运营日趋频繁,对促进企业发展增添了新的活力。

为加强对股权投资、转让税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相关的税收政策,对加强管理起到一定的作用。

但是,在目前企业间利用现行税收政策间隙,进行假股权投资、转让,合理避税的问题较为突出。

这固然有税收政策和我国日益普遍化、市场化的股权投资转让实践之间出现脱节的原因,也有税务机关在税收管理监控、措施不到位的问题。

对此,本文就股权投资、转让问题做一粗浅分析和探讨,对加强股权投资、转让税收管理起到借鉴作用。

一、股权投资和股权转让的涵义股权投资是企业购买的其他企业的股票或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直接投资于其他单位。

股权投资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或在生产经营上控制被投资企业。

但如果被投资单位进行破产清算时,投资企业需要承担相应的投资损失。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

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其股权时,区分受让方是公司股东还是股东外其他人而不同。

股份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对受让方没有限制,但对于发起人和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有一些限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股权投资和股权转让是公司法的概念,但却和税收有着紧密的联系。

因为任何经济业务都需要税收法律进行规范和约束,在征和不征上做出选择,以调控和维护经济秩序。

目前,和股权投资、转让的税收政策包括流转税、所得税和行为税三类,分税种就征收或暂免征作了明确界定。

二、股权投资和转让环节现行税收政策1、企业所得税。

(1)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投资换取股权,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2)转让其股权,《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第四条、第五条划分为一般性税务处理和特殊性税务处理:即一般情况下“被收购方应确认股权转让所得或损失”,但“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75%,且收购企业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的,“被收购企业的原有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和其他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也就不确认转让所得或损失。

2、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原股东取得股权转让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3、营业税。

自2003年1月1日起,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和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4、土地增值税。

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但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或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建造的商品房进行联营和投资的,征收土地增值税。

5、印花税。

股票交易按1‰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其他性质的股权转让由立据双方依据协议价格(即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

三、股权投资和转让征管环节存在税收问题1、以购入资产进行非货币资产交换,按购入价视同销售确认收入不合理。

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投资是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一种形式。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五条以及《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

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资产属于土地、房产,自建或购入时间比较长的,购入价格和公允价值差额会较大,资产持有期间的增值部分在税收上没有得到确认。

2、股权转让只变更原始注册金额不利于个人股权转让所得的控管。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自然人之间的股权转让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时仅是原出资人的变化,从公司会计帐上只能够反映新公司的股东发生了变化,但无法反映具体转让金额。

由于股权转让的特殊性,转让各方当事人为了逃避相关税收,达成某种默契,会签订一份平价转让或低于实际转让额的虚假股权转让合同,逃避个人所得税。

而税务机关要取得其真实转让价信息,在调查取证时存在很大难度。

3、签订共担风险的投资协议,却不按实际经营成果分配利润,逃避缴纳营业税。

为达到不缴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的目的,企业往往会通过合法渠道,以土地、房屋投资入股,不承担被投资企业的经营风险,被投资企业不管是否盈利和亏损,也不按照实际经营成果和投资比例,均支付给投资企业一定金额的利润。

这属于典型签订合法的合同,而不履行合同的实质内容,违背了《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条文,逃避申报缴纳营业税。

这固然有纳税人的责任,不可否认,税务机关在日常管理中同样存在对投资行为利润分配的监督、检查不力的问题。

4、将不动产转让分解为投资和转让两个环节,逃避缴纳土地增值税。

企业在转让土地或房屋时,为逃避缴纳转让环节的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投资企业先以土地、房屋以股权投资方式投资,根据《土地管理法》和《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土地、房产变更手续。

然后投资企业再以转让股权的形式,将投资转让给被投资企业。

进一步分析,通过将不动产转让分解为投资和转让两项经济业务,就可以避免缴纳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这应该是税收法律不完善的体现。

5、虚假整体转让企业产权逃避缴纳营业税。

转让房产土地的企业,往往是先成立一个新的企业,把主要业务及重要机器设备转移到新办企业中,将债权债务基本清理完毕,然后将企业进行整体转让。

这样,企业转让的仅是土地和房产,但利用《关于转让企业产权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65号)“转让企业产权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应征收营业税”的规定,逃避缴纳营业税,然后将企业进行整体转让。

6、司法机关强制拍卖股权造成税收流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法释[1998]15号)规定,“对被执行人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中持有的股份凭证(股票),人民法院可以扣押,并强制被执行人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转让,也可以直接采取拍卖、变卖的方式进行处分,或直接将股票抵偿给债权人,用于清偿被执行人的债务”。

而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企业等其股权能否强制转让,我国在立法上尚未明确规定。

但有些基层法院在强制执行时,没有执行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企业设定贷款抵押的房产和土地,而是执行了投资其他企业的股权,将拍卖房产、土地改变为拍卖企业股权,造成了税收流失。

7、不遵循“先税后证”政策,造成税务机关难以追缴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14号)规定,“没有财税部门发放的契税和土地增值税完税凭证或免税凭证,国土资源部门一律不得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而法院在拍卖企业查封的土地、房产后,不认真执行“先税后证”政策,认为被执行资产强制执行后,资产所有权归属即发生了转移,执行申请人只要缴纳了交易环节的契税,不管是否缴纳流转环节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所得税,土管、房产部门就应当办理土地、房产过户手续,造成“未税先证”,给税务机关追缴税款造成很大的困难。

四、加强股权投资和转让环节税收管理的对策(一)加强对非货币性投资计价的事前和事中审查。

公允价值是按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

在企业办理资产过户手续,税务机关出具税收证明时,要严格审查资产投资作价是否符合公允价值的规定,凡是和市场价格不一致或低于市场价格的,要按照公允价值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同时由于企业所得税按季度预缴、年终汇缴,在出具税收证明办理过户手续后,要加强预缴和汇缴时的监控检查,防止企业不按照规定申报纳税。

(二)对个人股权转让所得实行评估制度。

鉴于个人股权转让的特殊性,一是认真执行《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规定,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二是参照企业财产损失确认做法,由税务机关认定有资质且信用好的会计事务所或税务事务所,凡涉及股权转让的,必须到由税务机关指定的中介机构对其投资企业资产净值进行评估,否则税务机关不予认可。

三是最低转让价不得低于其净资产评估价,如转让价高于其净资产评估价的,以实际转让价作为计算转让所得计税值;转让价低于其净资产评估价的,以其净资产评估价确认转让所得计税值。

(三)加强对投资内容和形式的事后监控。

凡是以房产土地投资后,不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而是收取固定利润的,违背了《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不承认其投资行为,一律视同出租,严格按照《关于以不动产或无形资产投资入股收取固定利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7]490号)文件规定,属于将场地、房屋等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

(四)从税收法律上解决先投资后转让问题。

一项经济行为采取不同的方式就可以进行避税,说明税收法律政策上存在瑕疵。

因此,针对先以土地、房产投资,后转让给被投资企业的“假投资”等行为,一方面国家要尽快出台新的规定,完善相关税收法律政策,堵塞逃税行为。

凡是以土地、房屋进行股权投资后,3年内将股权转让给被投资企业的,要补征投资环节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

另一方面要从投资目的、投资双方关系、合作前景的基础上严格审查投资行为真实性,杜绝税收流失。

(五)加强对整体转让企业审核管理。

转让企业产权是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其转让价格不仅仅是由资产价值决定的,和企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的行为完全不同。

因此,要对转让环节进行认真的审查,审核被转让方的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安置情况,对以逃避纳税为目的,违规自行处置企业以前资产、债权和债务,或违规转移到新办其他企业,以及没有安置全部劳动力的,一律不作为转让企业产权,不得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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