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安全检修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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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安全检修规程

1.目的

为保证设备检修过程的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车间设备、设施检修的安全管理。

3.职责与分工

3.1、设备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3.2、各生产车间。在日常检修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4.内容与要求

编制检修计划时应包括检修安全措施,检修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源识别,办理检修作业票。具有二人以上参与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4.1、通用安全检修规程

4.1.1、检修人员应熟悉工作中可能碰到的酸、碱和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性质,避免发生灼伤、燃烧、爆炸和中毒事故。检修前应办理相关检修票证。

4.1.2、检修人员应知道消防沙池、救生水池、防毒面具、消防栓、灭火器、沐浴间的位置,并能正确的使用。

4.1.3、检修人员在维修基础设施期间,应随时清理地上的油污,以免使人滑倒跌伤,并对维修中产生的含油棉纱等废弃物进行收集,至检修结束后按《固体废弃物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4.1.4、检修用的工具和拆下来的零件应整齐放置,不能随便乱放,以便做到安全快速的检修。

4.1.5、待检修的设备在检修以前应由电仪班负责切断电源,然后接上地线,根据情况如有必要应切断机器的传动部分,取下保险开关并挂上标识牌。

4.1.6、检修带压的容器、设备和管路之前应将其压力降低到等于大气压。

4.1.7、待检修的机器设备,如果不断电源或未降低压力,或未将酸、碱和易燃、易爆、有毒介质放净时,绝对禁止进行维修。

4.1.8、在有易燃、易爆现场动火时,必须先在工作地点进行易燃物的分析,取得“安全动火证”,经车间主任、安全科的签批同意后,方能作业。

4.1.9、当使用蒸汽吹净或加热时,输送蒸汽用的橡胶管应该用卡子固定在蒸汽的接口管上,不能使用铁丝或绳子来捆扎,防止蒸汽烫伤。

4.1.10、当被蒸汽或热的液体烫伤时,可以涂凡士林,伤重时要去医院治疗。

4.1.11、钳工在检修时不要触及电动机有电的部分,以及电缆和照明线。

4.1.12、使用电动工具时,维修人员不得戴线手套作业,电动工具外壳应良好接地。

4.1.13、不许使用裂边的錾子,以免伤手或崩伤眼睛。

4.1.14、锤柄的材料要坚实,柄头嵌入的部分应做得大些,亦用楔子胀紧。4.1.15、扳手与螺帽的尺寸要相符,不许用垫子垫在螺帽与扳口之间。

4.1.16、在起重或其他危险工作区域都应挂警告牌标志,不许外人进入工作区域。

4.1.17、检修时拆开的地板,下班前应完好复原,如一时不便装上,要在四周上栏杆,防止行人陷落。

4.1.18、当机器设备检修完后,应将所有在检修时拆下的安全装置恢复原状,并按照规程进行试压、试漏、安全校验,试仪表和联锁的灵敏度,然后单体试车和联动试车。

4.1.19、外协检修项目验收必须由检修单位、使用单位,并有设备部、生产部等部门共同验收。对有防爆要求的场合,不得降低防爆等级标准。

4.1.20、检修完后应拆除脚手架、临时电气线路、警告牌和标志,搬走检修用的机具,清理设备、屋顶上、地面上的杂物垃圾,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1.21、在检修过程前、中、后所产生、收集的废液、废气、废固体必须按《固体废弃物管理办法》和《环境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4.2、受限空间检修设备的安全管理规定

4.2.1、明确检修任务和负责人,检修前必须办理“检修任务单”和相关的作业票证,并履行审批手续。

4.2.2、生产车间安全交出待检修的设备应做到:

(1)切断电源:由当值电工负责。

(2)安装盲板:设备在检修之前,如有必要应由生产车间负责用盲板将与它连接的出入管路截断,使检修的设备与生产的设备完全隔离。这种盲板必须保证能耐管路的工作压力,否则应拆除一段管路。在易燃、易爆系统安装盲板时,应在系统卸压后保持正压,以防空气吸入造成事故。盲板由各生产车间保管、使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装和监护盲板,安装盲板部位应挂牌做记号。

(3)设备清洗和置换:先将设备内原存的液体或气体排放干净,易燃易爆气体应以惰性气体置换。如果是盛过腐蚀性介质的设备,应用水冲洗或用蒸汽吹洗,然后吹风或使之自然通风。吸收塔要用水洗涤并用蒸汽吹净。容器内残留气体要用蒸汽或氮气吹净,可能时用水替换排除。

4.2.3、容器设备(或受限空间)内的检修安全规定

(1)进入设备内检修30min内,需到设备外面进行换气后方可重新进入进行检修作业。

(2)为了检修人员的安全,凡进入有腐蚀性、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设备内检修时,必须穿戴适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系上安全带和戴防毒面具,同时在设备外面必须要有专人监护;当检修危险性大的设备时,外面的监护人也要戴防毒面具。设备内外可以用安全带的系绳进行联系,遇有意外就用此绳将设备内部的人拉出。每个检修人员在设备内部工作时间的长短,按检修工作条例规定而定。特殊情况下消防人员要到现场作救火准备。绝对禁止不带防毒面具和没有专人在外监护时进入设备内部进行检修。

(3)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害检修人员时,必须立即撤出设备。若要继续再进入设备内检修时,必须重新办理进入设备内作业票手续。

(4)设备内部检修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及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确保应急撤离需要。

(5)设备内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电源的电压不得超过36V,灯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6)严禁在检修设备内外投掷工具及器具,禁止用氧气吹风。

(7)在设备内动火作业,必须预先办理动火作业证,焊工离开时,不得将焊(割)矩留在设备内。

(8)检修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与使用部门单位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无误,并由检修项目负责人与使用单位负责人在作业票证上签字后,检修人员方可封闭设备人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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