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合作化运动评价的再认识
农业合作化运动是否必要

农业合作化运动是否必要?黎亚彬——与韩竹先生商榷2月11日,观察者网发布韩竹与刘学伟问答的文章《一边倒、中苏交恶与合作化问题》。
笔者无意插足于两人之间的问答,但韩竹先生于该文中表达的有关“农业合作运动是否必要?”的观点笔者实在不能苟同。
个人认为,当年的农业合作化运动是正确的,不过出现了一定的失误而已。
如加以正确的运用和改造,农业合作化甚至也是当今中国解决三农问题的正确出路。
为此,笔者希望能就此表达一下自己的观点和认识。
首先,韩竹先生对当年中国推行农业合作化的原因的认识是对的。
公有化、工业化、防止土地兼并和两极分化是理所当然的合理而充分的原因,理论与实践也都可以证明农业合作化运动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最有效方式。
然而,韩竹先生接下来却认为:“正是由于这一点(公有化),这给中国的农村经济造成极大的破坏”,这显然是非常片面和武断的。
韩竹先生应该承认,在一开始,在农民们自觉发起农业合作化运动,在互助社、初级社的阶段时是大大促进了农村的经济发展,明显改善了农民的生产与生活的。
农业合作化运动在一开始时的这种积极意义是不能也不应被抹煞的。
没有这种积极意义,农业合作化运动也不可能深入地发展下去。
韩竹先生说:“一个社会如果严格按照意识形态发展,让现实来符合原则,一定会出大问题,因为一个逻辑上自洽的理论并不等于就能够切合现实”,这显然也是非常不严禁、不合乎逻辑的。
如果事实如韩竹先生所说的这样,那人们在理论上的研究与论证还有什么价值、意义和必要呢?问题不在于“让现实来符合原则”,而是我们的理论与原则、意识形态要正确。
理论在应用于实践的同时,要能够及时发现自身的不足,及时改正错误,而不是放弃理论对现实的改造与指导作用。
什么是“乌托邦陷阱”?如果人们对一种理论上的社会制度改进方式还不懂,就去顽固坚持实施的话,那是一种“乌托邦陷阱”;但如果这种社会制度改进方式是现实而科学、可行的,确实可以解决实际问题的,那为什么不能去实施?这也是“乌托邦陷阱”吗?公有化层级“越高越好”是一种“乌托邦陷阱”,那公有化本身也是一种乌托邦陷阱吗?显然,韩竹先生并没有明确这些问题,其用词是既不严禁,极不准确的。
《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读后感

《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读后感《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是毛爷爷1955年写的一篇著名的理论文章。
这篇文章主要探讨了农业合作化的问题,即如何通过建立农业合作社,提高农业生产力和农民的生活水平,进而推进农村社会主义建设。
首先,我非常赞同毛爷爷在文章中强调的农业合作化的优越性。
通过农业合作化,农民可以更好地组织起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强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能力。
同时,农业合作化也有利于推广先进的农业技术和机械,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产量。
这些优点不仅在过去的历史中得到了验证,而且在当今社会仍然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毛爷爷在文章中传递的信息和思想对于当今社会仍然具有指导意义。
毛泽东指出,农业合作化是农村社会主义建设的必经之路,只有通过合作化,才能实现农村的现代化和集体化。
这个思想对于当今社会依然适用。
虽然现在的农村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是农业仍然是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们应该借鉴毛爷爷的思想,继续推进农业现代化和集体化,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感。
此外,毛爷爷在文章中还强调了党的领导在农业合作化中的重要性。
他认为,党的领导是实现农业合作化的关键。
只有通过党的领导,才能保证农业合作化的正确方向和顺利实施。
这个思想同样适用于当今社会。
在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确保党的政策和方针得到贯彻执行。
总之,《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这篇文章虽然写于几十年前,但是其中的思想和观点仍然具有现实意义。
我们应该借鉴毛爷爷的思想,加强农业现代化和集体化建设,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和社会地位。
同时,我们还应该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确保农业现代化和集体化建设的正确方向和顺利实施。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推进农村社会主义建设,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
农业合作化运动研究述评

农业合作化运动研究述评叶扬兵《当代中国史研究》2008年第1期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
除了发表大量论文外,还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整理和公布了不少档案史料。
主要有《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1]、《建国以来农业合作化史料汇编》[2]、《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汇编(1949~1952)》(农村经济体制卷)[3]、《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汇编(1953~1957)》(农业卷)[4]等。
据杜润生主编的《当代中国的农业合作制》[5]中的序介绍,有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编撰了当地农业合作化的史料,其中有些已经出版。
当代中国农业合作化编辑室还出版了50多期《中国农业合作史资料》,共计500多万字。
另外,随着国家档案的逐步公开,一些学者开始查阅、利用省级和县级档案馆的档案。
第二,出版了5本专着和不少著作。
5本专着分别是高化民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始末》[6]、杜润生主编的《当代中国的农业合作制》[5]、邢乐勤的《20世纪50年代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研究》[7]、罗平汉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史》[8]、叶扬兵的《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研究》[9]。
不少著作都对农业合作化运动有较多论述。
这些著作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类:一是通史著作和经济史等专门史著作,如《凯歌行进的时期》[10]、《人民公社狂想曲》[11]、《理想·历史·现实——毛泽东与中国农村经济之变革》[12]、《中国农村社会经济变迁(1949~1989)》[13]、《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14]、《变迁与重建——1949~1956年的中国社会》[15];二是农业经济著作,如《中国农业的社会主义道路再认识》[16]、《农村合作制的演变》[17]、《制度、技术与中国农业发展》[18]和《再论制度、技术与中国农业发展》[19];三是传记或回忆性研究,主要有《邓子恢传》[20]、《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21]、《毛泽东传(1949~1976)》[22]、《邓子恢与中国农村变革》[23]、《杜润生自述:中国农村体制变革重大决策纪实》[24]。
农业合作化运动研究述评

农业合作化运动研究述评一、本文概述本文旨在对农业合作化运动进行全面的研究述评。
农业合作化运动,作为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经济发展史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自上世纪五十年代初开始,我国农业合作化运动经历了由初级到高级的多个阶段,最终实现了农业生产的集体化和组织化。
本文将从历史背景、发展阶段、主要特点、成效与问题等方面,对农业合作化运动进行深入的剖析和评价,以期对我国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历程和经验进行总结,为当今的农业发展提供历史借鉴和启示。
在研究过程中,本文将采用文献分析法、历史分析法、案例研究法等多种研究方法,力求对农业合作化运动进行全面、客观、深入的研究。
同时,本文还将结合相关数据和案例,对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具体成效和问题进行实证分析,以提高研究的科学性和可信度。
二、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历史背景农业合作化运动,作为中国社会主义改造进程中的重要一环,其历史背景深深植根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社会经济结构和国际政治环境。
新中国成立之初,面临的是长期战乱后千疮百孔的国内经济以及国际上帝国主义的封锁和打压。
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其落后的生产方式和分散的经营模式严重制约了生产力的提高和国家的工业化进程。
在土地改革完成后,农民获得了土地所有权,但个体经济的小规模经营难以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农业生产力的提升仍然面临巨大的挑战。
为了引导农民走集体化道路,提高农业生产力,保障粮食安全,同时也为了积累工业化所需的资金,农业合作化运动应运而生。
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影响和苏联模式的示范效应也为农业合作化运动提供了理论支持和经验借鉴。
在冷战背景下,为了巩固新生政权,加快国家建设步伐,中国选择了走社会主义道路,而农业合作化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
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历史背景是多方面的,既有国内社会经济结构的内在需求,也有国际政治环境的外部压力。
这一运动的开展,不仅符合当时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也顺应了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发展趋势。
对解放初期我国农业合作化的再认识-文档

对解放初期我国农业合作化的再认识农业合作化是指解放初期在我党领导下,通过各种互助合作的形式,把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个体农业经济,改造为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农业合作经济的过程。
大体经历了互助组发展、初级社发展和农业合作化运动迅猛发展三个阶。
第一阶段是1949年10月至1953年,以办互助组为主,同时试办初级形式的农业合作社。
1954年至1955年上半年,是农业合作化运动的第二阶段,初级社在全国普遍建立和发展。
1955年下半年至1956年底,是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第三个阶段,也是农业合作化运动迅猛发展时期。
虽然农业合作化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如互助合作运动搞得过粗过快,合作化运动急于求成的倾向等问题,但综观解放初期中国的农业、农民的发展状况和新中国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对农业发展提出的要求,可以深刻感受到,农业合作化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土地改革后,引导农民走互助合作的道路,是进一步发展农业生产力的需要,是整个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1.走农业合作化道路是全国大多数农民的迫切愿望毛泽东深刻分析了当时的中国情况:“由于人口众多,已耕的土地不足(全国平均每人只有三亩田地,南方各省很多地方每人只有一亩田或者只有几分田),时有灾荒(每年都有大批的农田,受到各种不同程度的水,旱,风,霜,雹,虫的灾害)和经营方法落后,以致广大农民的生活,虽然在土地改革以后,比较以前有所改善,或者大为改善,但是他们中间的许多人仍然有困难,许多人仍然不富裕,富裕的农民只占比较的少数,因此,大多数农民有一种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
”[1](P429)随着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初步发展,土改后的农村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
有一部分富裕农民依靠资金、农具、劳力等方面的优势,经济地位上升很快,其中少数人通过雇工或放高利贷发展为新富农。
大多数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虽有改善,但由于缺乏资金、耕畜、农具或劳力不足,扩大再生产仍有许多困难,更经不起天灾人祸的袭击。
论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原因与价值

论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原因与价值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进行的农业合作化运动,是适应当时农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采取的有效的社会组织生产方式,对中国农业的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在农业合作化运动过程中,有成功也有失败。
虽然这次社会运动已经过去了很多年,但由于其独特性,仍然吸引着众多的学者对其进行深入的研究。
一、农业合作化的根本原因寻致农业合作化进程过快原因的分析,则是见仁见智,众说纷纭。
学术界对于毛泽东加快农业合作化进程的原因,研究者们从政治、社会、历史、心理学等角度进行了多方面的探讨和分析,笔者在此基础上从经济的角度作一分析,认为经济因素是毛泽东不断推动加快农业合作化这一历史进程的主要原因。
经济是基础,经济发展是人类一切社会活动得以进行的物质条件。
我国农业合作化运动加速的原因,也必须到经济因素中去寻找,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农业合作化进程的加快,有其深刻的经济原因,从建国初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来看,当时的领导人把解决农业不适应经济发展的良方放到了农业合作化上;从计划经济体制的形成和发挥作用上看,农业合作化使得最不容易纳人计划经济体制的农业真正纳人了计划经济的轨道;从毛泽东几次三番力促农业合作化运动加速的具体事实来看,则是希望通过合作化加速我国农业的发展,为经济全面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因此经济因素是导致农业合作化运动加速进行的最为重要的原因。
通过走合作化道路,使农业能够由分散的个体经济变为集体合作经济,使农民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逐步摆脱贫困状况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的理想追求,也是开展合作化运动的根本原因;农业必须适合工业化发展的需要,满足工业化对农产品、资金和市场的需要,加速了农业合作化的进程;希望通过合作化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粮食产量,解决粮食紧缺的危机则成为合作化运动加速的直接诱因。
事实证明,农业合作化在总体上符合我国过渡时期历史发展的特点,是成功的。
但是在主观认识上,毛泽东把合作社看成是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单一形式和增加粮食产量的唯一途径。
对农业合作化运动的评价

对农业合作化运动的评价党中央提出通过互助合作的形式对我国个体农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这个基本方向是正确的。
它的功绩在于把广大农民的个体经济改造成了集体经济,巩固了工农联盟,解放了生产力,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为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物质保证。
综观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全过程,尽管在方针、政策和办法方面,在党内曾出现意见分歧,未能完全统一,但从全国范围来看,党中央还是在基本上坚持了从实际出发、从中国国情出发和由半社会主义的初级社逐步过渡到全社会主义的高级社这一指导思想。
总的来说,农业合作化运动是成功的。
正如党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所指出的:"农民在土地改革基础上所发扬起来的生产积极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是劳动互助的积极性。
"个体农民作为小私有者,其自发趋势是私有经济;但是,作为劳动者,又可能引导他们走合作的道路。
特别是当时的贫农、下中农,存在许多困难,具有互助合作的要求。
据统计,1949年每百户农民只有64头大牲畜,50部旧式犁,9.7部水车,6.6辆大车。
这表现出很多农民生产要素残缺不全,不能形成有效的生产能力,难以抵御自然灾害的侵害,只有大家互助合作,才能克服困难,有效发展生产。
中央根据这种情况,及时地引导农民组织起来,相互协作,发展互助合作的优势,发展农业生产,这是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的。
实践证明,我国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曾经创造出许多富有特色的形式,即由临时互助组、常年互助组到初级社,再到高级社,逐级过渡的办法,其好处是使农民逐步适应了新的制度。
1951年和1953年关于互助合作的两个决议,规定了许多符合实际的、合理的原则和措施,如反对强制和剥夺农民,坚持说服、示范和国家帮助的方法,严格遵守自愿原则;强调分别不同地区、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步骤和形式;注意抓好生产,实行民主管理,照顾社员的个人活动和发展家庭副业,采用灵活、过渡的分配办法;不能忽视和挫伤农民发展个体经济的积极性,不能歧视和打击单干农民;领导上既要反对放任自流又要反对急躁冒进两种倾向;等等。
对解放初期我国农业合作化的再认识

对解放初期我国农业合作化的再认识作者:李连根来源:《新农村》2012年第04期摘要:土地改革后,引导农民走互助合作的道路,是进一步发展农业生产力的需要,是整个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
在农业合作化后,帮助广大贫苦农民迅速地增加生产,克服农民在分散经营中所发生的种种困难,使国家得到比较多的商品粮食及其它工业原料,同时也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和购买能力,使国家工业品得到广大的市场,这就为农村的稳定提供了基础。
农业合作化过程中,把工作方针上的不同意见上纲到政治高度加以批判和把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理解教条化、绝对化的教训必须记取。
关键词:毛泽东合作化经验教训农业合作化是指解放初期在我党领导下,通过各种互助合作的形式,把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个体农业经济,改造为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农业合作经济的过程。
大体经历了互助组发展、初级社发展和农业合作化运动迅猛发展三个阶。
第一阶段是1949年10月至1953年,以办互助组为主,同时试办初级形式的农业合作社。
1954年至1955年上半年,是农业合作化运动的第二阶段,初级社在全国普遍建立和发展。
1955年下半年至1956年底,是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第三个阶段,也是农业合作化运动迅猛发展时期。
虽然农业合作化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如互助合作运动搞得过粗过快,合作化运动急于求成的倾向等问题,但综观解放初期中国的农业、农民的发展状况和新中国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对农业发展提出的要求,可以深刻感受到,农业合作化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土地改革后,引导农民走互助合作的道路,是进一步发展农业生产力的需要,是整个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1.走农业合作化道路是全国大多数农民的迫切愿望毛泽东深刻分析了当时的中国情况:“由于人口众多,已耕的土地不足(全国平均每人只有三亩田地,南方各省很多地方每人只有一亩田或者只有几分田),时有灾荒(每年都有大批的农田,受到各种不同程度的水,旱,风,霜,雹,虫的灾害)和经营方法落后,以致广大农民的生活,虽然在土地改革以后,比较以前有所改善,或者大为改善,但是他们中间的许多人仍然有困难,许多人仍然不富裕,富裕的农民只占比较的少数,因此,大多数农民有一种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
对农技协推动我国农民合作化进程中作用的再认识

在一定意义上回答 了我 国新时期农民合作化的路径、机制和动力等问题。我 国农 民合作化的纵深推进 , 亟需农技协继续提供经验 、人才和科教等方面的支持。大力发展农技协组织 ,仍是 当前推动我 国发展 具 中国特 色的农 村合 作 事业 的主要 路 径 。 [ 关键词]农村专业技 术协会 农 民合作化 作用
从世界农 民合作运动史看 ,农 民合作组织没有政
府 的支持是难 以发展 的,但政府支持行为往往又 导致干预反成 障碍 。在我国 ,农技协虽然没有得 到政府直接性 的支持 ,但所幸有 了中国科协这种
既代 表 官 方 的指 导 扶 持 ,又 无 政 府 行 为 的干 预 ,
农村经济体制 ,多种经营局 面迅速形成 ,迫切需 要各类种养技术 ,原有 的农业科技推广部 门力量 已不足应对 。技术从哪里来 ?最初 由有经验且有
弱。我 国农 民在对待 “ 合作化 ”的态度上具有双
重 心 理 ,一 方 面 因受 上 世 纪 5 0年 代 “ 公社化 ”
专业合 作社法》 提及 为 由而怀疑 它 的存 在必要
性 ,有 关部 门甚至持 有不 支持农 技协发 展 的态
的伤害而带有 的抗拒心理 ,另一方面又有期待援
度 ;二是农技协被 “ 取代论 ” 。有人认 为农技 协 助 的对上依赖心理 ,这要求推进农 民合作要找到 始终是松散组织 ,迟早要被农村合作社或其他农 农 民最易接受的合作形式 ;二是农业从业者分散
型 。农 技 协 在 技术 互 助 基 础上 ,互 助 功 能 不 断 完
讲实惠 ,求稳定 出发 ,过于紧密 的经济联合和权 益诉求的合作组织还不是当前 阶段 的首选 。农技
协 的出现及其 实践 ,恰恰 显示它与我 国农村实际 是相适应的 ,表 明我 国农 村在新 时期找到 了农 民
农业合作化运动再认识——以社会整合为视角

前 社 会 转 型 时 期 的社 会 整 合 能 力 建 设 将 具 有 重 要 指 导 意 义 。 关 键 词 :农 业 合 作 化 运 动 ; 会 整 合 ; 会 转 型 社 社
国共产 党在社会转型 时期对农业所进行的以 现代化为目 标的社会 体农民, 是在 特别 土地改革中 新获 得土地而缺少 其他生产资料的 贫
整合 运动。 变了中国 它改 两千多 年的 农经 小 济生产方式, 实现了从 下中 农……为了 发展生产, 修水利, 兴 抗御自 灾害, 然 采用农业机械
收 稿 日期 : 0 9—0 20 9—1 9
作者简介 : 王 峰 ( 9 1 ) 男 , 南 襄 城人 , 士研 究 生 , 究 方 向 : 18 一 , 河 博 研 中国共 产 党 与 中 国社 会 现 代 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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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 一方面对农产品的 需要日 益增大, 另一方面对农业技术改造的 支援日 益增强, 这也是促进个体农业向合作化方向发展的一个
动力。
( 防止农村两极分化的必然要求 三)
( 整合意识形态, 一) 奠定农业合作化的思想基础
为了 让农民 坚信走互助合作道路有着光明的未来, 1 1 党在 9 5
年冬和 1 2 9 年春举行了形式各样的关于新旧两条道路的教育活 5
动, 使他们认识到组织起来生产不仅是目 前生产上的需要, 而且是
单 按照某种 位, 规则或 规范进 行调整 或协调, 成为 使之 统一体的过 使用, 不仅无力进行 这样 较大规模的农田 建设和推广使用 水利 先进 程; 各要素和单 位在系 统中根 据系统的 共同 需要发挥自 己的功能, 农业技术, 改善生产条件、 进而 提高抗灾能力, 更无助于扩大再生
建国初期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反思与启示

度 。正如 胡 绳所 说 :“ 这 无 论 如何 是一 个 伟 大 的胜 利, 是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成 立之 后 , 我们 国家 的历 史和 党 的历 史 的一个 重 要 的里程 碑 。 ” “ 弼 虽 然在 引 导农 民由个体 经济 转 向合作 制经 济 的时机选 择 上并 不成 熟, 加 之运 动 中注 入 了太 过 明显 的政 治因素 , 以致 合 作化 运 动 中一 再产 生 重大 偏差 , 但 这 并不 是 合作 制 经济 本 身 的 问题 。 土 改后确 立 的农 民的小 土 地私 有 制, “ 按 其 性质 来说 排 斥社 会 劳动 生产 力 的发 展 、 劳 动 的社会 形式 、 资本 的社 会积 聚 、 大规模 的 畜牧和对 科学 的不 断扩 大 的应 用 。 ” [ 2 】 P 如 果一 直继 续维持 小
Ab s t r a c t : T h e c o o p e r a t i v e t r a n s f o r ma t i o n o f a g r i c u l t u r e i s a g r e a t r e f o m r mo v e me n t a b o u t r u r a l e c o n o my b y CP C. Wh i l e i t ma d e a g r e a t t r i u mp h , t h e r e we r e a l s o s o me mi s t a k e s , l e a v i n g a v e r y c o mp e l l i n g l e s s o n t o U S . As a v e r y p a i n s t a k i n g f o r a y i n t o r e f o r m o f r u r a l e c o n o my , t h i s mo v e me n t p l a y s a v e r y i mp o r t a n t r o l e i n t o d a y ’ S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o f n e w c o ma r y s i d e . Ke y wo r d s : i n t h e e a r l y 1 9 5 0 s ; t h e c o o p e r a t i v e t r a n s f o r ma t i o n o f a g r i c u l t u r e ; l e s s o n o r e x p e r i e n c e ; i n s p i r a t i o n
浅析毛泽东的农业合作化思想及现实意义

浅析毛泽东的农业合作化思想及现实意义毛泽东的农业合作化思想产生于革命战争年代,建国后得到进一步充实、丰富,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体系,并为中国现代农业的发展找到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
今天,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时代背景下,分析研究毛泽东的农业合作化思想,不仅有助于我们更准确地理解毛泽东思想的历史发展过程,把握毛泽东农业合作化思想的实质,而且对于当代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极强的理论意义和鲜明的现实意义。
标签:毛泽东;农业合作化;现实意义一、毛泽东农业合作化思想的形成过程毛泽东农业合作化思想有一个形成与发展的过程。
从现有的研究成果来看,大多数学者都把毛泽东农业合作化思想的形成过程分为萌芽、发展、形成和成熟四个阶段:(一)萌芽阶段。
学术界普遍认为,大革命时期是毛泽东农业合作化思想的萌芽时期。
在这一时期,毛泽东把农民问题作为国民革命的中心问题,主张把农民组织起来。
并将农会、合作社作为农民利益的有效保障组织,将解决土地问题作为国民革命发展的根本途径。
(二)发展阶段。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农业合作化思想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此时毛泽东对合作社的认识已从流通领域扩展到了生产领域。
初步确立了发展合作经济的方针:农民集资入股,国家积极帮助引导。
并初步确立了发展合作经济的原则:自愿互利。
(三)形成阶段。
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明确指出了合作社是我国农业发展的方向,提出发展农业合作经济的基本原则:自愿互助、典型示范、循序渐进,并系统地论述了合作社的性质、特点、形式和内容,以及组办合作社对争取抗战胜利的伟大意义。
这表明毛泽东农业合作化思想已经基本形成。
进入解放战争后,毛泽东的合作化思想得到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在这期间,毛泽东对合作社经济的战略地位进行了系统阐述,并指出合作社经济的发展必须是“逐步地”和“长期的”。
这一时期的理论,既是毛泽东对以往农村合作化思想的总结,又为建国后认识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五六十年代农业合作化题材文学的认识与评价

五六十年代农业合作化题材文学的认识与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阶级政策和社会主义革命的新形势决定了地主的政治处境和现实境遇,也影响到文学中地主形象的构型。
20世纪50—60年代农业合作化小说中的地主形象大多以“阶级敌人”的面目出现,其时代性特征集中体现在反动性与破坏性上。
合作化小说中地主形象的塑形有助于革命叙事的完成、英雄形象的衬托,但“继续革命”的逻辑和对地主单一的阶级属性、阶级品质的强调不可避免地使地主形象走向政治化与同质化,这在一定程度上遮蔽了地主形象的真切性与丰富性。
20世纪50年代初期兴起的农业合作化运动是继土地改革之后中国农村又一场深刻的社会革命,这场变革不仅为中国的社会经济制度和乡村生活带来巨大变化,也为文学创作提供了丰富的源泉,催生了一大批农业合作化小说。
这些农业合作化小说写到了合作化运动的过程和农村的生活场景,也写到了合作化时期农村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精神风貌,包括拥护合作化政策、走集体化道路的乡村干部和积极分子,有私有观念、摆动在两条道路之间的中间人物,以及反对合作化运动的敌对分子如地主、富农、敌特等。
就人物形象的塑造而言,对地主、富农、敌特等反派形象的描写是为言说“合作化运动”这场革命的合法性与艰巨性服务的。
在20世纪50—60年代的合作化小说中,地主形象虽不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土改小说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抗日小说中的地主形象那样丰富多样,但出于表现阶级斗争和迎合主流意识形态的需要,作家依然会写到地主形象。
从合作化小说对地主形象的构建来看,地主形象不仅联系着合作化时期的阶级政策与农村的阶级状况,体现出反动性与破坏性的阶级特征,也有着特定的叙事作用。
与此同时,作为反面形象,地主形象的塑形存在着简单化、政治化、同质化的现象。
从“地主”这一名称来看,我国古代就有了“地主”“田主”一类的称谓,但“地主”一词究竟起于何时,似乎是一桩“历史悬案”[1],至今尚无定论。
不过,对于“地主”一词的界定,毛泽东的说法颇有影响力。
传统社会主义理念与农业合作化运动——对农业合作化运动动因的再认识

传统社会主义理念与农业合作化运动——对农业合作化运动动因的再认识传统社会主义理念与农业合作化运动——对农业合作化运动动因的再认识传统社会主义理念与农业合作化运动——对农业合作化运动动因的再认识作者:201X-09-04 23:19阅读:次文章来源:未知农业合作化运动是中国共产党在大陆继土地改革运动之后发动的又一场导致农业和农村发生重大变革的运动。
这场运动因其规模巨大、影响广泛、过程的跌宕起伏,以及对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各方面后续影响的深远,使之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中共党史和农村经济社会史等学科研究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之一。
特别是对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历史动因,理论界更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应该说,与其他许多复杂的历史事件一样,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发动是由多种力量共同作用的结果。
但是,在这些综合因素中,到底哪一种力量对其最初的发动、后来的发展和最终的命运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呢?本文结合目前学术界较具代表性的理论观点,对此再次进行深入考察与理论反思,认为主导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根本原因不是当时农村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也不是为了实施工业化战略的一种配合行动,而是中国共产党在传统社会主义理念支配下,追求一种「社会主义的」农村发展道路的主观选择。
一农业合作化运动与农村生产力的发展目前的主流观点认为,农业合作化运动的首要动因,源于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
他们认为,土改后建立起来的小而分散的小农经济无法实现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需要组织起来进行合作化,以增产粮食、发展农业生产1。
农业合作化运动正是适应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对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小农经济进行改革,以进一步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而开展的。
这种观点在理论界相当流行。
当时在宣传和发动农业合作化运动时,也正是从这一点着手的。
「建立在劳动农民的生产资料私有制上面的小农经济,限制着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不能满足人民和工业化事业对粮食和原料作物日益增长的需要……」2,因此,必须组织起来走合作化道路。
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感悟

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感悟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感悟引言:农业合作化是中国农村发展中的重要一环,也是中国共产党提出的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农村改革政策。
通过对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深度和广度的评估,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这一主题,并从中获取有关中国农村发展道路的重要见解。
本文将从简到繁,由浅入深地探讨农业合作化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并分享个人对该主题的观点和理解。
一、对农业合作化的初步认识1. 定义与背景农业合作化是指农户间建立合作组织或团队,共同开展农业生产和经营活动的一种组织形式。
它在中国农村的实践中兴起于上世纪50年代,旨在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民收入水平,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2. 农业合作化的历史演变从最初的农业合作社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再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合作化经历了多个阶段的发展和演变。
每个阶段都在不同程度上推动了农村经济的进步,并带来了一定的经验教训。
二、农业合作化的意义与成就1. 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通过农户之间的合作和资源共享,农业合作化能够充分利用土地、劳动力和资金等资源,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
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土地资源有限和人口压力大的问题,为农业现代化奠定了基础。
2. 促进农民收入增加农业合作化使得农业生产更有组织,农民在经营中可以分享合作社或团队的经济效益。
通过规模化经营和资源整合,农业合作化将劳动力从传统农业中解放出来,为农民带来了额外的收入来源。
3. 加强农村社会建设农业合作化同时也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建设。
通过组织农民参与共同经济活动,增强了农民的归属感和集体荣誉感。
合作社还能提供公共服务和解决社会问题,改善农村社会环境和农民的生活条件。
三、农业合作化问题的经验教训1. 在农业合作化发展初期,由于经验不足和组织管理不善,一些合作社出现了政策执行不到位、经济效益不明显等问题。
这提醒我们,在农村改革中应重视经验积累和人才培养,提高组织管理能力。
2. 在农业合作化推行过程中,一些地区过分强调规模经营,忽视了农民的主体地位和利益保护。
毛泽东选集中的农业合作化探索与反思

毛泽东选集中的农业合作化探索与反思近代中国农业合作化的探索与实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一项重要决策。
毛泽东选集中的相关文章,如《关于农村工作的几个问题》、《中国农村社会主义高潮》等,对农业合作化的推进和反思进行了深入的论述。
本文将从毛泽东选集中的几篇文章入手,分析其思想内涵、实践意义以及对当代农村发展的启示。
首先,毛泽东选集中的文章强调了农业合作化对于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在《关于农村工作的几个问题》中,毛泽东指出,“农村经济合作社是一个农民的经济组织,它是农民群众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为了解决生产和生活的问题而建立起来的。
”这一观点凸显了农业合作化对于提高农民生产力、改善农村经济状况的重要作用。
通过合作社的形式,农民可以集中劳力、土地和资金,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化、机械化,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为农民增加收入、改善生活条件提供了重要途径。
其次,毛泽东选集中的文章还强调了农业合作化对于农民群众的政治觉醒和组织能力的培养的重要意义。
在《中国农村社会主义高潮》一文中,毛泽东指出,“农民的经济组织是培养农民群众的政治觉悟和组织能力的学校。
”通过参与合作社的建设和管理,农民可以学习到组织协作、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和组织能力。
同时,合作社的建设也为农民提供了政治参与的平台,使农民能够更加积极地参与到社会主义建设中来,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
然而,毛泽东选集中的文章也对农业合作化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反思。
在《关于农村工作的几个问题》中,毛泽东指出,“合作社的领导机关,应当是群众选举的,而不是任命的。
”这一观点强调了合作社领导机关的民主性和群众性。
然而,在实际的农业合作化过程中,由于一些原因,合作社领导机关的选举和任命问题存在一定的困扰。
这也提醒我们,在推进农业合作化的过程中,必须坚持民主原则,保证合作社的领导机关真正代表农民的利益,增强合作社的凝聚力和执行力。
此外,毛泽东选集中的文章还对农业合作化的发展路径进行了一些思考。
对自愿互利,逐步推进和先合作化后机械化的思想评价

对自愿互利,逐步推进和先合作化后机械化的思想评价
在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研究上,史学界出现了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农业合作化的大方向是正确的,反映了历史必然性,当然也存在着缺点和偏差。
另一种观点则是全面否定农业合作化运动,认为这一运动"搞早了"、"搞快了"、"搞错了",其理论根据之一就是农业合作化运动违背了广大农民的意愿,党和政府坚持的原则不是"自愿互利",而是强迫命令。
有鉴于此,有必要结合党的十八大报告对社会主义改造运动的评价,搞清楚农业合作化运动为什么要坚持"自愿互利"的原则,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是否坚持了"自愿互利"原则等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以澄清历史事实。
"先合作化后机械化"是毛泽东农业合作化思想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理论基础。
这一思想在当年党内围绕中共山西省委《把老区互助组提高一步》的报告所进行的争论中提出和确立。
历史地考察毛泽东"先合作化后机械化"思想的提出及其主要内容,总结我国农业合作化和农业机械化进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对于当今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发展、"三农"问题的解决和农业现代化的实现都有重要意义。
江西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回顾与反思

作者: 徐腊梅[1];张荣辉[2] 作者机构: [1]江西财经大学,江西南昌330013;[2]中共江西省委党史研究室,江西南昌 330006 出版物刊名: 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学委;农业合作化;紧跟冒进
摘要: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过程中,认真回顾与反思江西农业合作化运 动,对我们今天实行农业合作化,推进农村改革有很大的启示。就江西省委对中央农业合作化 道路决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而言,江西农业合作化运动以1955年7月毛泽东严厉批判“右倾保 守”思想为分界线,分为截然不同的两个阶段,呈现出从稳步推进到紧跟冒进的动态演进过 程。从江西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失误来看,超越当时的国情、省情,人为地加快合作化进程和拔 高合作化形式必然会受到惩罚,蒙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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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社学院 2012级历史2班孙建民学号:201203010149
农业合作化评价的再认识
摘要:农业合作化时期,把农民集中组织起来,通过搞合作化、人民公社的形式,消灭了农村的小农经济,达到了农民走集体化道路的目的,顺应了当时经济过渡时期的潮流。
其中很多的探索对当今的农村经济发展具有宝贵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农业合作化丰富经验局限与教训
农业合作化运动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把广大分散的个体小农经济通过合作化道路,逐步引向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运动,是中国农村自土地改革之后的又一场巨大的社会变革,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几亿中国农民开拓社会主义新生活的伟大尝试。
这次运动对以后中国的建设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对改革开放以来的农村家庭联产责任承包制有重要影响。
第一,实行农业合作化是我国历史发展的必然:党和政府及时引导农民走上互助合作的道路,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
土改后,积极方面是农民得到了土地和生产资料,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不足之处是分散的小农经济,经营规模小,生产分散,技术落后,难以进行农业基础建设和抵御自然灾害,很大程度上束缚着生产力的发展,越来越不能满足国家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比如粮食粮食形势紧张。
于是,在农村中已经出现了新的两极分化。
可见,农业合作社化的开展是势在必行。
毛泽东说:“对于农村的阵地,社会主义如果不去占领,资本主义必然要去领”。
这些矛盾只有在把个体小农业引向社会主义大农业之后才能解决,具体途径就是实现农业合作化。
第二,农业合作化运动成为完成三大改造的积极因素:从总体上看,农业合作化所采取的原则,所创造的逐步过渡的形式是正确的,运动的发展是健康的、成功的,它使五亿多个体农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把汪洋大海一样的个体私有制改造成集体所有制,这在中国历史上乃至人类历史上都是一个巨大进步。
合作化是一场伟大而深刻的变革,我们看一场变革是否成功关键是看其是否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而合作化直接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1956年是农业合作化大发展的一年,这年农业遭受严重的灾害,仅水灾受灾面积就达2.4亿
亩,但农业总产值还是增长4.9%。
1957年我国农村再次遭受自然灾害,粮食产量还是在56年的基础上增产50亿斤。
1958年虽然有大跃进的影响,农业生产还是获得大幅度增产。
农业合作化为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前景。
农业合作化的完成,促进了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成为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决定性因素。
第三,我国农业合作化过程中,积累了许多丰富的经验:人民公社“在经济还十分窘困的情况下,建立了一整套社会保障体系。
它并不是有人理解的完全是一种平均主义的再分配,而事实上具有具有多样的实现手段和渠道,包括生产贷款、粮食返销、分配透支、社会救济、公益金补助等,不仅有人人共享的保障形式,还有以救济贫弱为重点的扶贫制度,显示了集体经济的优越性”。
①土改后趁热打铁,先合作化后机械化,不失时机引导农民走上了互助合作的道路;对个体农民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国家帮助的原则,创造出一整套循序渐进互相衔接逐步过渡的形式,也就是从具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临时互助组、常年互助组到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性,再发展到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社,使农民顺利地接受集体所有制,避免由于生产关系的突变可能引起生产力的破坏;实行依靠贫下中农,巩固团结中农政策,对富农经济从限制到逐步消灭的政策,把消灭剥削阶级与改造剥削阶级结合起来。
中央政府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来积累和充分利用这些资源。
“对资源的高度整合较好地举办了历史上未能办到的许多公共事业,如公共医疗保健体系和乡村基础教育,为农民提供了价廉物美甚至免费的公共服务”。
②
第四,农业合作化的不足之处:1955年下半年掀起高潮后,对以往行之有效的一些正确的方针、原则、做法,始终如一地加以贯彻,在错误的反“右”倾的口号下,压制了不同意见,只追求数量和速度,不注意质量,15年规划4年完成,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以致在长时期留下许多问题。
特别是当遗留问题尚未来得及逐一克服,两年后农业合作社又被高一级的人民公社所代替,生产关系背离生产力水平更远了。
第五,要正确评价农业合作化运动:在学习、研究过程中,我们要具体的、实事求是地区分析,总体上把握。
1955年夏季以后形成的“合作社高潮”,并把农业合作化和社会主义道路捆绑在一起。
如果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
稍有保守,就很可能被视为反对社会主义道路,这在当时是谁都背负不起的政治责任。
“一些中农不想入社,当地村干部责问他们:‘你是什么思想?’
‘不入社是什么脑瓜?’‘现在不参加,将来社会主义时再参加,要写坦白书。
’”③“只有农业生产合作社和集体农庄才是新道路,其他的都是旧道路”,有些村干部提出了“组织起来消灭单干”、“谁要单干政府来见”的口号。
④“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两条路,看你走哪一条。
要走社会主义道路就在桌子上签名入社。
”“咱村就两个社,你愿入哪个,自由选择,不入这个就入那个,反正得入一个。
”⑤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就几乎把全体农民纳人了单一的合作杜经营形式中,并且迅速过渡到规模更大,公有化程度更高的高级社。
这不仅超过了大多数农民的经营管理能力,而且也违背了自愿互利的原则,其结果虽然没有象苏联那样立即引起农业生产下降,但是也使当年农业经济效益严重下降,引起部分农民不满。
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不得不靠行政手段来维持和巩固合作社。
这不仅影响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而且也增加了国家对合作社和农民的非经济控制,助长了基层干部“唯上”和强迫命令作风,从而为后来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提供了客观基础。
这场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存在以下的局限:(l) 从生产力上看,社会整体的现代化程度有限。
(2) 从生产关系变革的角度看,改造以后的农村生产资料公有制和生产社会化程度是很低的。
(3) 从政策机制上看,这场改造运动没有建立一个保证农业生产力平稳增长的机制。
(4)从参与农业合作化的各个主体来看,伴随着这种改造模式建立起来的工农业两大部类之间、全国各个地区之间的联系,并没有朝着现代化经济所要求地行业、地区分工协作的关系演进。
人民公社成立以后,统购统销以“剪刀差”形式实现的积累额就由1957年的49.31亿元迅速上升到1958年的91亿元,增长1.86倍;在农业为国家提供的积累额中所占比重也由合作化期间的55%左右,骤然上升到68%。
⑥总结这场轰轰烈烈的合作化运动,我们应吸取以下教训:(1)在农业合作化与农业生产关系上,要以发展农业生产力为中心。
(2)农业合作化的组织形式要从实际出发,经过实践的检验。
(3)农业合作化不应忽视农民家庭经营的作用。
(4)农业合作化组织形式不宜单一化。
⑸坚持实事求是、脚踏实地地发现和解决农业合作化的问题。
注释:
①辛逸《人民公社研究述评》,载于《当代中国史研究》2008年
第1期,第73―80页。
②辛逸《试论人民公社的历史地位》,载于《当代中国史研究》
2001年第3期,第35页。
③罗平汉:《农业合作化运动史》第99页。
④黄道霞等(主编):《建国以来农业合作化史料汇编》,北京:
中共党史出版社1992年版,第85―86页。
⑤罗汉平:《农业合作化运动史》,第103页。
⑥蒋茜《农村人民公社之兴与农业合作化》,载《经济与社会发
展》,2008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