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模板
家装验收标准
北京市家装验收标准1总则1.0.1为加强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1.0.3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当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的质量要求高于本标准时,双方可进行补充规定或采用其它验收标准。
1.0.4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施工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应有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
1.0.5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中严禁下列行为:1未经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的书面同意,而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2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改变住宅外立面,任意在墙体上开门窗;3任意扩大主体结构上原有门窗洞口,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其它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4未经供暖管理部门批准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5未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1.0.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吊顶工程2.0.1本章适用于以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木龙骨等为骨架,以石膏板、金属板、矿棉板、木质板和格栅为饰面材料的吊顶工程质量验收。
2.0.2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颜色、图案、固定方法、基层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范、标准的规定。
2.0.3吊顶龙骨不得扭曲、变形,木质龙骨无树皮及虫眼,并按规定进行防火和防腐处理,吊杆布置合理、顺直,金属吊杆和挂件应进行防锈处理,龙骨安装牢固可靠,四周平顺。
2.0.4吊顶罩面板与龙骨连接紧密牢固,阴阳角收边方正,起拱正确。
2.0.5纸面石膏板可用沉头螺钉与龙骨固定,钉帽沉入板面,非防锈螺钉的顶帽应做防锈处理,板缝应进行防裂嵌缝,安装双层板时,上下板缝应错开。
2.0.6罩面板与墙面、窗帘盒、灯槽交接处应接缝严密,压条顺直、宽窄一致。
北京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北京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北京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是为了规范住宅装修工程验收,保障住宅装修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而设立的一套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范围内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旨在提高住宅装修工程的质量,确保装修工程达到相关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一、装修工程验收的基本要求。
1.1 施工质量要求。
装饰装修施工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保证施工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确保工程质量。
1.2 安全要求。
装修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施工规范,保障施工人员和住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1.3 环保要求。
装修材料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施工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确保室内空气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1.4 设计要求。
装修工程应符合设计要求,保证装修效果与设计图纸一致,达到预期效果。
二、验收内容及标准。
2.1 墙面验收。
墙面应平整、无裂缝、无起鼓、无空鼓、无开裂、无渗漏等现象,墙面涂料应均匀、无色差、无起泡、无脱落。
地面应平整、无裂缝、无起鼓、无空鼓、无开裂、无渗漏等现象,地面材料应牢固、无松动、无空鼓。
2.3 门窗验收。
门窗应开合自如、无噪音,密封性良好,无渗漏现象,无损坏、变形等情况。
2.4 天花验收。
天花应平整、无裂缝、无起鼓、无空鼓、无开裂、无渗漏等现象,吊顶材料应牢固、无松动、无空鼓。
2.5 电气验收。
电路应安全可靠,无短路、漏电等现象,开关插座应正常使用,无损坏、松动等情况。
2.6 水暖验收。
水暖管道应牢固、无渗漏,龙头、阀门等设备应正常使用,无损坏、松动等情况。
三、验收标准的执行。
3.1 验收人员。
验收人员应由业主委托的专业验收机构或者具有相关资质的装修公司的专业人员进行验收,确保验收结果客观、公正。
3.2 验收程序。
验收应在装修工程竣工后立即进行,验收人员应按照相关验收标准逐项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部分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验收合格的装修工程应出具相应的验收报告,并由业主和施工单位共同签字确认,验收不合格的部分应及时整改,直至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居住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DB11/ T 1076—201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住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Specification for 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ofresidential building decoration project2014-02-26发布 2014-06-01实施————————————————————————————————北京市地方标准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合发布ICS备案号:北京市地方标准居住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Specification for 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residential building decoration project编号:DB11/T 1076-2014备案号:主编部门: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批准部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实施日期:2013年06月01日2013 北京前言本规范为推荐性标准。
本规范是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3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标发[2013]136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组织有关单位对《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43-2003)进行了全面修订而成。
修订后的《居住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在规范中1、增加了术语、基本规定、工程质量验收三章新的技术内容。
2、增加了一般规定、主控项目、一般项目条目。
使《规范》文本更加科学合理,符合标准化工作规定。
3、补充了所有《规范》章节相关条文的检查数量、检验方法。
4、增加了附录A等五项施工质量验收记录表格。
5、将相关墙体工程、地面工程内容,进行了科学的合并,增加了条理性。
DBJ-T01-43-2003_(北京)通用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北京市标准《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通知京建科教[2003]400号各区、县建委,各局、总公司,各有关单位:根据北京市建委京建科教[2002]371号文件的要求,由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修编的《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二项标准已经有关部门审查通过。
现批准该二项标准为北京市推荐性标准,编号分别为DBJ/T01-27-2003、DBJ/T01-43-2003,自2003年10月1日起执行。
原《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BJ01-27-96)、《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43-2000)同时废止。
该标准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负责解释工作,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负责组织印刷、出版工作。
特此通知北京市建设委员会2003年8月4日前言根据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京建科教[2002]371号)《关于开展全面修订北京市工程建设标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组织有关单位成立修订小组,对《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43-2000)进行了修订。
修订小组在修订标准过程中进行了广泛地调查研究,结合近几年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布的有关法规、规范、办法的规定,按照充实标准内容,加大量化指标,强化专业验收,便于检验的原则,进行了修改,最后经北京市建委审查定稿。
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参照了建设部颁布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以及建设部《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管理若干意见》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精神,做到本标准与国家规范的协调一致。
为了不断改进提高本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反馈给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以供今后修订时进行参考。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10(1)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10(1)
一、前言
北京市对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实行严格的验收标准,保证了居民家庭的生活环境质量。
本文将介绍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第10条的内容。
二、验收标准内容
1. 墙体装饰
•墙面应平整、色彩统一,无明显开裂、起壳等现象;
•墙面装饰应牢固,无空鼓、脱落;
•墙角线应装饰整齐,无明显漏浆现象。
2. 地面装饰
•地面平整度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地砖或地板无间隙,拼缝处处理整齐;
•地面装饰材料应无脱落、翘起等现象。
3. 顶棚装饰
•顶棚表面平整,无裂缝、起壳;
•吊顶应安装稳固,无晃动;
•顶棚装饰颜色统一,无污染痕迹。
三、验收流程
1.业主与装饰公司协商验收时间;
2.双方到场验收,逐项核对装饰工程质量;
3.出具验收报告,记录存在的问题;
4.装饰公司整改问题;
5.重新验收,确认装饰工程合格。
四、总结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第10条明确了墙体、地面、顶棚装饰等方面的要求,为保障家庭生活环境提供了保障。
业主在验收时应关注装饰工程的细节,确保质量符合标准,让家庭更加舒适、温馨。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近年来,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也越来越高,家庭装饰也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居住着众多的市民,对于家庭装饰的质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本文将从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这一主题入手,进行探讨。
一、背景随着人们对家庭生活质量追求的日益提高,家庭居室的装修和装饰也成为了人们越来越注重的问题。
在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了新建、扩建、改建居民住宅装修的程序和规范。
二、装饰材料的选择在进行家庭装饰时,选择装饰材料非常重要。
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装饰材料应满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应使用符合防火、环保要求的材料,不得使用过期或假冒伪劣材料。
同时,在家庭装饰中,不能使用对人类健康有害的有毒气体和危险品。
三、装饰设计在进行家庭居室装饰时,装饰设计是不可忽视的一环。
装饰设计应符合房屋功能和使用要求,满足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设计要合理、实用、美观、环保、安全。
同时,设计师要根据业主的需求和喜好,进行适当的装饰。
四、施工质量装饰设计通过之后,就要进入施工阶段。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工人应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施工过程必须经过项目负责人的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步工作。
五、投保进行家庭居室装饰工程之前,装修公司应在装修前购买质量保险,确保施工质量,保障客户权益。
同时业主也应认真查看装修公司的营业执照和证照,以及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的许可证,确保装修公司的合法性。
六、验收标准家庭居室装饰工程的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同时要求装修单位按照合同书和设计图等相关文件进行验收。
验收标准包括:安全、环保、美观等方面的标准要求;验收后应签订验收合格文件。
七、结语作为人们家庭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居室的装修和装饰质量标准至关重要。
通过合理的材料选择、精心的装饰设计,科学的施工流程、质量保证和完善的验收标准,才能建出一个符合要求、健康安全、环保美观的家居环境。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一、地面施工 1. 室内地面应平整、坚实,无空鼓、开裂等现象。
2. 地面材料应选用质量优良、无色差、均匀。
3. 地砖或地板铺贴应整齐、无空隙、错位等。
二、墙面施工 1. 墙面应平整、墙角垂直,无裂缝、开裂现象。
2. 墙面涂料应均匀、无刷痕、漏刷等,涂层应牢固。
3. 墙面造型应符合设计要求,无变形、失真等。
三、天花施工 1. 天花应平整、无变形、开裂,边沿应平直。
2. 天花板安装应密实、无下垂、脱落现象。
3. 天花孔灯或吊顶应安装牢固、均匀,符合设计要求。
四、门窗安装 1. 门窗框应稳固、垂直,门窗应开闭灵活、密封无缝。
2. 门窗玻璃应完整、无碎裂等,五金配件应齐全、可靠。
3. 门窗表面喷涂或包覆应均匀、无划痕、掉色。
五、电气安装 1. 电线布局应合理、整齐,线槽应牢固、无移位。
2. 开关插座应垂直、面板无开裂、脱落现象。
3. 灯具安装应牢固、开关灵活、无漏电等问题。
六、水暖安装 1. 管道布局应合理、管道连接应牢固、无漏水现象。
2. 龙头、阀门等配件应牢固、无渗漏、滴水现象。
3. 水槽、浴缸等设施应安装平稳、无晃动。
七、卫生间装修 1. 地漏、排水管道应畅通、无异味,卫生间防水处理应符合标准。
2. 卫生间墙砖、地砖应平整、无空鼓,洁具安装应稳固、无漏水。
3. 浴室镜子应整洁、无破损,淋浴屏风无渗水漏水现象。
八、厨房装修 1. 橱柜应安装稳固、无掉落现象,台面应无变形、划痕。
2. 烟机烤箱等厨房电器应正常工作,出水口、下水道畅通无堵塞。
3. 厨房墙砖、地砖应干净整洁,防水处理应到位。
以上为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验收时,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严格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保障住户居住环境的安全和舒适性。
北京市家0809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门窗工程0806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门窗工程3.1本章适用于木门窗、铝合金门窗、塑料门窗安装工程质量验收。
3.2木门窗制作与安装3.2.1木门窗的木材品种、材质等级、规格、尺寸、框扇的线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3.2.2木门窗应采用烘干的木材,含水率不宜大于12%。
3.2.3木门窗框与砖石砌体、混凝土或抹灰层接触部位以及固定用木砖等均应进行防腐处理。
3.2.4建筑外门窗安装必须牢固,严禁在砌体上用射钉固定。
3.2.5木门窗的安装位置、开启方向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3.2.6木门窗扇必须安装牢固、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走扇、翘曲现象。
3.2.7胶合板门,不得有脱胶、刨透表层等现象,上下冒头的透气孔应通畅。
3.2.8木门窗框与墙体间隙的填嵌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填嵌应饱满。
3.2.9木门窗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刨痕、锤印。
3.2.10木门窗的割角拼缝严密平整,框扇裁口顺直,刨面平整。
3.2.11木门窗披水、盖口条、压缝条、密封条的安装应顺直,与门窗结合应牢固、严密。
3.2.12木门窗制作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2.13的规定。
3.3铝合金门窗安装3.3.1铝合金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3.3.2铝合金门窗的型材、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所用配件应选用不锈钢或镀锌材质。
3.3.3门窗安装应横平竖直,与洞口墙体留有一定缝隙,缝隙内不得使用水泥砂浆填塞,应使用具有弹性材料填嵌密实,表面应用密封胶密闭。
3.3.4铝合金门窗框安装必须牢固,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连接方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铝合金门窗的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3.3.5铝合金门窗扇、必须安装牢固,推拉扇必须有可靠的防脱落措施。
门窗扇应开启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无走扇。
3.3.6铝合金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无划痕、无碰伤。
3.3.7铝合金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卷边脱槽。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佚名
【期刊名称】《混凝土世界》
【年(卷),期】2004(000)003
【摘要】◆总则 1、为规范家庭居室装饰市场,提高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特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一股家庭居室室内装饰工程的质量验收。
【总页数】3页(P68-7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U238.2
【相关文献】
1.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J],
2.家装验活心中有数——解读北京《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J], 闻之
3.居家装修设计买单有依据——《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设计服务规范及收费参考标准》出台 [J],
4.明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促进家庭装饰行业健康发展——北京市率先出台《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J], 辅娣
5.住建部发布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信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行业标准《城市轨道交通架空接触网技术标准》 [J], 住建部官网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27-2003
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27-2003北京市地方标准DB编号:DBJ/T01-27-2003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Standardforconstructionqualityacceptanceofhouseholddeco ration2003—08—05发布2003—10—01实施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发布北京市地方标准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Standardforconstructionqualityacceptanceofhouseholddeco ration编号:DBJ/T01—27—2003主编部门: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批准部门: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施行日期:2003年10月1日2003北京关于发布北京市标准《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标准》、《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通知京建科教[2003]400号各区、县建委,各局、总公司,各有关单位:根据北京市建委京建科教[2002]371号文件的要求,由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修编的《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二项标准已经有关部门审查通过。
现批准该二项标准为北京市推荐性标准,编号分别为DBJ/T01-27-2003、DBJ/T01-43-2003,自2003年10月1日起执行。
原?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BJ01—27—96)、《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43-2000)同时废止。
该标准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负责解释工作,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负责组织印刷、出版工作。
特此通知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二零零三年八月四日前言根据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京建科教[2002]371号)《关于开展全面修订北京市工程建设标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组织有关单位成立修订小组,对《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43-2000)进行了修订。
居室装饰验收标准资料
《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前言1. 为提高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适应家庭装饰市场的需要,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受市建委委托,编写了本标准。
2. 考虑一般住户对工程规范了解较少,缺少检测工具,标准以定性、目测、文字说明为主,简明扼要,浅显易懂,便于住户掌握,为家庭装饰质量验收提供依据。
3. 为克服目前家庭装始终存在的一些弊病,标准中列出了部分结构安全和施工工艺方面的要求,家庭装饰施工中应严格遵守结构安全的规定,认真执行施工工艺的要求,努力提高家庭装饰的工程质量。
4. 承揽家庭装饰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应具备营业执照合资质证书,设计施工人员应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放在总则中列入)。
并说明要签合同。
5.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家庭装饰。
目录1. 总则2. 卫生器具及管道安装工程3. 电气工程4. 吊顶工程5. 门窗、封阳台工程6. 细木制品工程7. 裱糊工程8. 板块铺贴工程9. 涂饰工程10. 软包工程11. 地毯工程1 、总则1.0.1 为规范家庭装饰市场,提高家庭装饰工程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家庭住宅内装饰工程的质量验收。
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亦分阶段进行,随工程施工进度先做好基层和隐蔽工程验收,在进行面层和竣工验收。
1.0.3 家庭装饰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0.4 家庭装饰所用的主要材料及设备,应按设计要求并经房主确认后选用,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标准的规定。
1.0.5 家庭装饰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严禁拆改和损坏主体和承重结构:1. 不得在承重墙、抗震墙上开洞;2. 不得任意扩大原有门窗洞口;3. 不得任意增加楼面荷载;4. 不得任意填充、加后阳台地面;5. 不得任意凿剔楼、顶板;6. 不得拆除挑阳台上的窗下墙。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饰工程,应经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并由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家庭装饰如需更改给排水管线、供暖设施及燃气设施等,必须取得房屋管房部门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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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发布北京市地方标准-08-05 发布-10-01实施总则1.0.1为加强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管理, 统一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保证工程质量, 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1.0.3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当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的质量要求高于本标准时, 双方可进行补充规定或采用其它验收标准。
1.0.4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 施工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应有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
1.0.5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中严禁下列行为:1、未经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的书面同意, 而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2、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改变住宅外立面, 任意在墙体上开门窗;3、任意扩大主体结构上原有门窗洞口, 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其它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4、未经供暖管理部门批准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5、未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1.0.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除应符合本标准外, 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0.1本章适用于以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木龙骨等为骨架, 以石膏板、金属板、矿棉板、木质板和格栅为饰面材料的吊顶工程质量验收。
2.0.2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颜色图案、固定方法、基层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范、标准的规定。
2.0.3吊顶龙骨不得扭曲、变形, 木质龙骨无树皮及虫眼, 并按规定进行防火和防腐处理, 吊杆布置合理、顺直, 金属吊杆和挂件应进行防锈处理, 龙骨安装牢固可靠, 四周平顺。
2.0.4吊顶罩面板与龙骨连接紧密牢固, 阴阳角收边方正, 起拱正确。
2.0.5纸面石膏板可用沉头螺钉与龙骨固定, 钉帽沉入板面, 非防锈螺钉的顶帽应做防锈处理, 板缝应进行防裂嵌缝, 安装双层板时, 上下板缝应错开。
2.0.6罩面板与墙面、窗帘盒、灯槽交接处应接缝严密, 压条顺直、宽窄一致。
2.0.7吊顶内填充的吸音、保温材料的品种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并应有防散落措施。
2.0.8灯具、电扇等设备的安装必须牢固, 重量大于3公斤的灯具或电扇以及其它重量较大的设备, 严禁安装在龙骨上, 应另设吊挂件与结构连接。
2.0.9玻璃吊顶应采用安全玻璃, 搭接宽度和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2.0.10吊顶饰面板表面应平整、边缘整齐、颜色一致, 不得有污染、缺棱、掉角、锤印等缺陷。
2.0.11吊顶工程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1本章适用于木门窗、铝合金门窗、塑料门窗安装工程质量验收。
3.2木门窗制作与安装3.2.1木门窗的木材品种、材质等级、规格、尺寸、框扇的线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3.2.2木门窗应采用烘干的木材, 含水率不宜大于12%。
3.2.3木门窗框与砖石砌体、混凝土或抹灰层接触部位以及固定用木砖等均应进行防腐处理。
3.2.4建筑外门窗安装必须牢固, 严禁在砌体上用射钉固定。
3.2.5木门窗的安装位置、开启方向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3.2.6木门窗扇必须安装牢固、开关灵活、关闭严密, 无走扇、翘曲现象。
3.2.7胶合板门, 不得有脱胶、刨透表层等现象, 上下冒头的透气孔应通畅。
3.2.8木门窗框与墙体间隙的填嵌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填嵌应饱满。
3.2.9木门窗表面应洁净, 不得有刨痕、锤印。
3.2.10木门窗的割角拼缝严密平整, 框扇裁口顺直, 刨面平整。
3.2.11木门窗披水、盖口条、压缝条、密封条的安装应顺直, 与门窗结合应牢固、严密。
3.2.12木门窗制作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2.13的规定。
3.3铝合金门窗安装3.3.1铝合金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3.3.2铝合金门窗的型材、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 所用配件应选用不锈钢或镀锌材质。
3.3.3门窗安装应横平竖直, 与洞口墙体留有一定缝隙, 缝隙内不得使用水泥砂浆填塞, 应使用具有弹性材料填嵌密实, 表面应用密封胶密闭。
3.3.4铝合金门窗框安装必须牢固, 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连接方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铝合金门窗的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3.3.5铝合金门窗扇、必须安装牢固, 推拉扇必须有可靠的防脱落措施。
门窗扇应开启灵活, 关闭严密, 无倒翘、无走扇。
3.3.6铝合金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 无锈蚀、无划痕、无碰伤。
3.3.7铝合金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应安装完好, 不得卷边脱槽。
3.3.8铝合金门窗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3.8的规定。
3.4塑料门窗安装3.4.1塑料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内衬钢板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如无要求时, 门窗型材应选用多腔式, 壁厚不小于2.2mm, 内衬钢板厚度不小于1.2mm。
3.4.2塑料门窗框、副框和扇的安装必须牢固, 固定片或膨胀螺栓的数量、位置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范。
3.4.3塑料门窗扇, 平开窗应开关灵活, 关闭严密, 推拉门窗应平移灵活, 无阻滞现象, 位置正确, 关闭时密封条应处于压缩状态。
外墙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3.4.4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不得用水泥砂浆填塞, 应采用闭孔弹性保温材料, 填嵌密实, 表面用密封胶密封。
3.4.5门窗安装五金配件应先钻孔后用自攻螺钉拧入, 不得直接锤击打入。
3.4.6塑料门窗表面应洁净、光滑、大面应无划痕、碰伤。
3.4.7玻璃密封条与玻璃及玻璃槽口的接缝应平整, 不得卷边脱槽。
3.4.8塑料门窗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4.8的规定。
轻质隔墙4.0.1本章适用于以轻钢龙骨、木龙骨为骨架, 以纸面石膏板、胶合板、水泥板为面板的工程验收。
4.0.2隔墙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级别、规格和隔声、隔热、阻燃等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4.0.3轻钢龙骨安装要符合产品的组合要求, 安装位置正确、连接牢固无松动。
4.0.4面板安装必须牢固无脱层、翘曲、折裂、缺棱、掉角。
4.0.5木质龙骨和木质罩面板在安装前应进行防火处理。
4.0.6木质罩面板接头位于龙骨中心, 明缝或压条宽厚基本一致, 与龙骨结合严密。
4.0.7在轻钢龙骨上固定罩面板应用自攻螺钉, 钉头略埋入板内但不得损坏纸面, 钉眼处应做防锈处理。
4.0.8潮湿处安装轻质隔墙应做防潮处理, 如设计有要求, 可在扫地龙骨下设置用混凝土或砖砌的地枕带, 一般地枕带高度为120mm, 宽与隔墙宽度一致。
4.0.9隔墙内填充材料应干燥、铺设厚度均匀、平整、填充饱满, 应有防下坠措施。
4.0.10罩面板表面应平整、洁净、拼缝严密、压条顺直、不露钉帽。
套割电气盒盖位置准确, 套割整齐。
4.0.11轻质隔墙工程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0.11的规定。
裱糊工程5.0.1本章适用于聚氯乙烯塑料壁纸、复合纸质壁纸、壁布等裱糊工程的质量验收。
5.0.2壁纸、壁布的品种、质量、颜色、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粘接剂应按壁纸、壁布的品种配套选用。
5.0.3裱糊的基体应干燥, 表面平整。
5.0.4裱糊前基层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5.0.4.1混凝土或抹灰基层含水率不大于8%, 木材基层含水率不大于12%;5.0.4.2新建筑物的混凝土或抹灰基层墙面在刮腻子前宜涂刷封闭底漆;5.0.4.3旧墙面必须清除疏松的装饰层并涂刷界面剂;5.0.4.4不同材质基层的接缝处应粘贴接缝带;5.0.5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 无粉化、起皮和裂缝。
5.0.6壁纸墙布必须裱糊牢固, 墙面应用整幅裱糊, 各幅拼接横平竖直, 花纹图案拼接吻合, 色泽一致。
5.0.7表面无气泡、空鼓、裂缝、翘边和斑污。
5.0.8距墙面1.5m处正视不显接缝。
5.0.9壁纸、墙布与顶角线、挂镜线、门、踢脚板交接处边缘垂直整齐无毛边。
5.0.10阴阳角垂直方正, 阴角处应断开搭接, 阳角处包角无接缝。
软包工程6.0.1本章适用于室内墙面、门面各类软包工程的质量验收。
6.0.2软包织物、皮革、人革等面料和填充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防火, 防腐处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0.3软包工程的衬板、木框的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钉牢固, 不得松动。
6.0.4软包制作尺寸正确, 棱角方正, 周边平顺, 表面平整, 填充饱满, 松紧适度。
6.0.5单块软包面料不宜有接缝。
织物裁剪时经纬线保持顺直。
6.0.6软包安装平整, 紧贴墙面, 色泽一致, 接缝严密、无翘边。
6.0.7软包表面应清洁、无污染, 拼缝处花纹吻合、无波纹起伏和皱褶。
6.0.8软包饰面与压条、盖板, 踢脚线, 电器盒面板等交接处应交接紧密、无毛边。
电器盒开洞处套割尺寸正确边缘整齐, 盖板安装与饰面压实, 毛边不外露周边无缝隙。
6.0.9软包工程质量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板块铺贴工程7.0.1本章适用于墙、地面饰面石材、饰面砖安装工程质量验收。
7.0.2石材、墙地砖的品种、规格、等级、颜色和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7.0.3饰面板块表面不得有划痕, 裂纹、风化、缺棱掉角等质量缺陷。
不得使用过期结块水泥作胶结材料。
7.0.4石材、墙地砖施工前应进行规格套方, 保证规整, 进行选色, 减少色差, 进行预排, 减少使用非整砖, 有突出墙地面的物体应按规定用整砖套割,套割吻合边缘齐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