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安监局发主体责任落实执法检查
东营148号文

东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东安监发[2008]148号关于印发《东营市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安监局、各分局,各化工企业,有关设计、安全评价单位:现将《东营市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
东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东营市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贯彻落实省安监局《关于推进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鲁安监发【2008】149号)精神,切实做好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工作,决定从现在起到2010年6月30日集中开展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工作,为确保全面完成工作任务,特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推进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工作我市是化工大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量大面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任务十分艰巨。
近年来,全市各级安监部门和广大化工企业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狠抓“两个主体”责任落实,不断深化安全标准化建设,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加强中小企业安全监管,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但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仍然薄弱,特别是一些高危险工艺化工企业没有配置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工艺装置的本质安全水平较低,一般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化工生产过程大多涉及高温、高压、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一旦出现异常且控制不当,极易引发恶性事故。
实施化工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是规范安全生产管理、降低安全风险、防止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也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有效途径。
对此,各县区安监局、各化工企业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把推进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装改造步伐,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19•【字号】东政办发[2008]34号•【施行日期】2008.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二OO八年九月十九日东政办发〔2008〕3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省政府《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是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管理主体,承担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责任。
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一岗双责”制。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二章政府监督管理责任及职责划分第六条政府的主要责任:(一)领导责任:1.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企业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贯彻状况专题执法检查实行方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有关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改严执法集中行动旳告知》(鲁政办字〔〕204号)和《有关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贯彻状况专题执法检查旳告知》(鲁政办字[]249号)规定, 结合贯彻贯彻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深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旳告知》(鲁政办字〔〕226号)精神, 确定对企业(本方案不含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贯彻状况进行专题执法检查, 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规定坚持人民利益至上, 认真贯彻贯彻“防止为主、防治结合”旳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 按照省委、省政府旳决策布署, 以贯彻企业职业病危害病防治主体责任为主线, 以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原因、贯彻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严防职业病发生为目旳, 严格执法监管, 倒逼企业贯彻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 自觉贯彻职业卫生法规原则, 不停提高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水平, 保证职工安全健康。
二、执法检查重要内容企业与否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认真贯彻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 自觉开展自查自改;与否实行职业病危害治理闭环管理, 对检查中发现旳所有缺陷和问题建立台账, 并逐一按规定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旳重大缺陷与否制定了整改方案, 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贯彻”, 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汇报。
三、工作安排职业病危害防治专题执法检查由市、县两级组织实行。
在当地政府旳组织领导下, 各有关部门按照监管职责, 认真开展专题执法检查或联合执法检查。
专题执法检查分自查自改、市县执法检查、省执法检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 把边查边改、源头治理、打非治违、执法监管、持续改善贯穿一直。
(一)企业自查自改(12月至2月份)1.自查自改。
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原因旳企业, 要将职业病危害隐患排查治理纳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之中, 做到同步布署、同步检查、同步治理, 形成全员参与、全面覆盖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山东省范围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明确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第三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
第七条
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八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排查隐患,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处罚
第九条
相关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罚。
第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合相关监督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在事故调查中如实说明问题原因。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规予以处罚。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以上为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内容,执行时请严格遵守。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管理,保障全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各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生产设施、设备、技术的安全管理,定期进行设备检修维护,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控,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和稳定,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及时有效处理突发安全事件,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分享安全生产信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安全生产隐患。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激励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加强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处罚,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第十一条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加强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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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执法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执法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执法主体责任是指国家、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对自身的责任承担和义务履行。
安全生产执法主体责任的落实,是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基础,也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关键环节。
下面就安全生产执法主体责任进行详细的介绍。
首先,国家是安全生产执法的主体责任承担者。
国家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明确安全生产监管的基本原则和目标。
国家还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执法机构、人员和工作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国家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其次,政府是地方安全生产执法的主体责任承担者。
政府要制定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规划和发展目标,加强对本地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技术支持。
政府要健全安全生产执法的协调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和沟通,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再次,企事业单位是安全生产执法的主体责任承担者。
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的组织结构、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确保组织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企事业单位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企事业单位要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问题,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此外,专业技术人员也是安全生产执法的主体责任承担者。
专业技术人员要遵守法律法规,坚守职业操守,确保专业技术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专业技术人员应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咨询,为安全生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执法主体责任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需要国家、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共同承担。
各方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高责任意识和使命感,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向更好、更高的目标迈进。
只有各方齐心协力,才能真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14•【字号】东政发[2012]23号•【施行日期】2012.1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东政发[2012]23号2012年11月14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行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一)实行范围。
在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储存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生产的企业(以下统称危化品企业)实行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
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中的带班领导,是指企业正式文件任命的、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干部,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工艺、生产、设备、技术等工作的负责人,企业总工程师(技术总监)、副总工程师等。
带班领导主要职责。
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现状,督促落实规章制度,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强化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管理和科学处置紧急情况等。
(二)相关要求。
危化品企业要规范带班制度内容,建立健全带班制度基础台帐,严格带班工作纪律。
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对危化品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的监督检查,将其列入执法检查和日常检查的内容,通过调阅值班记录、查看值班录像等方式,检查带班情况。
对检查中发现带班领导脱岗、弄虚作假、流于形式的,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对因无领导干部带班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应带班而未带班领导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开展危化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利用2年时间,在全市危化品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聘请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专家对167家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化品企业进行隐患排查,聘请国家化学品安全生产协会专家对61家涉及重点危险化工工艺的危化品企业进行隐患排查,聘请鲁中危化品应急救援中心专家对153家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危险工艺、重点监管危化品和重大危险源)企业的消防和应急管理进行隐患排查。
安全生产东营市安全生产文件

合监管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
16
关于实施《可燃液体、液化烃汽车装 卸作业安全暂行办法》的通知
2018.08.22 东营市安监局
东安监发〔2018〕63 号 安全办
17
关于印发《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 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
2018.08.28 东营市安监局
东安监发〔2018〕67号 安全办
18
2019.03.23
东营市安全生产 委员会办公室
东安办发〔2019〕18号
安全办
21
东营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隐 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
2019.07.02
东营市安全生产 委员会
东安发〔2019〕9号
安全办
22
安全生产差异化精准监管执法实施办 法
2019.07.02
东营市安全生产 委员会
东安发〔2019〕10号
安全办
23
关于全面实施危化品企业特殊作业全 程视频记录制度的通知
2019.07.03
东营市应急管理 局
东应急发〔2019〕36号
安全办
24
关于进一步规范可燃液体、液化烃装 卸作业的通知
2019.07.30
东营市安全生产 委员会办公室
东安办发〔2019〕41号
安全办
25
关于转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 风险监测预警管理运行机制(试行)
东安办发〔2020〕20号
安全办
台改造工作的通知
全文 全文 全文 全文
全文
全文 全文 全文 全文 全文 全文 全文 全文
全文
东安办明电〔2020〕1号 安全办
东应急发〔2020〕1号 安全办 东应急发〔2020〕2 号 安全办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交通安全协同监管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交通安全协同监管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6.14•【字号】东政办字〔2023〕31号•【施行日期】2023.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交通安全协同监管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东政办字〔2023〕3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交通安全协同监管试点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交通安全监管能力,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交通安全协同监管试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健全责任体系、规范管理流程、强化科技支撑,切实凝聚部门协同监管合力、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做好危险货物车辆登记、源头装卸、通行秩序、停放管理、报废拆解等各环节监管,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高水平现代化强市建设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到2023年年底,通过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交通安全协同监管试点工作,进一步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履职、科技支撑、信用激励”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过程、全链条、可追溯协同监管机制,实现监管智能化、管控全程化、安全本质化、建设标准化、协同一体化,推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交通安全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一)提升智能监管水平。
1.升级东营危险货物运输智控平台。
完善市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全程可视化调度指挥平台,研发市危险货物运输导航系统(以下简称“码上行”APP),打通融合化工园区封闭管理系统、智能装卸管理平台、装卸预约叫号系统和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实现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共用。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四查”措施》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四查”措施》执法监察工作今年以来,定陶县安监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工作的出发点,以构建“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五年建成新定陶”为目标,强化执法监察力度,创新执法监察机制,通过企业安全生产自查、日常执法检查、安全专项检查、执法联查四种形式有机结合,力求把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
一、企业自查。
安监局始终坚持检查与指导相结合,督促广大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制定并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自查制度、事故隐患整改制度等相关制度,把隐患治理落实到基层单位、落实到班组、落实到个人、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积极进行安全生产自查。
二、日常监察。
根据定陶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今年以来,安监局执法监察大队在全县实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滚动式大检查。
认真分析排查出的隐患,根据隐患的紧急程度、影响范围及整改难度对隐患实行分级管理,建立隐患档案,定期更新完善,对重大隐患实行“一患一档”。
并建立隐患排查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流程,实施问题和隐患整改和验收确认制度,严防有检查无整治,有整治无验收的情况发生。
三、专项检查。
为确保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安监局在做好日常执法检查工作的同时,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不间断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严格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问题和隐患“条条有处理,条条有交代,一条不漏抓整改”,不断提高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确保重点行业及领域的安全稳定。
四、执法联查。
日常工作中,安监局充分发挥上下协调,左右联动的机制效用,与公安、建设、交通、工商、消防等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
尤其是在重大活动和重大节日期间,切实突出责任部门和牵头部门,明确职责,周密部署,突出重点,严格整改,确保定陶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近年来,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确保责任到位,我国逐步建立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
下文将详细介绍这一机制的背景、目的、执行过程以及取得的成效。
一、机制背景及目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是在应对安全生产事故频发、责任推卸现象较为严重的背景下,为了追究责任、防止事故再次发生而设立的一项措施。
该机制的目的是通过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建立责任倒查的机制,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形成一种由上级负责追究下级责任的工作局面,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机制执行过程1.责任层级划分责任倒查机制首先确定责任层级划分,明确各级单位的监管责任,确保责任的明晰性和透明度。
通常情况下,最上级负责追究下级责任,各级单位之间形成层层责任压力,推动责任切实履行。
2.事故调查与责任追究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责任倒查机制要求立即进行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
同时,要对各相关单位进行全面调查,明确责任归属。
调查组要严格按照程序开展调查工作,采集证据,听取当事人陈述,并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评估作用,确保调查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3.责任追究与惩处根据调查结果,责任倒查机制要求对事故责任人、责任单位进行追责。
责任形式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形式。
追责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确保公平公正,并及时公布追责结果,增强社会的公信力。
三、取得的成效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效果。
1.责任明确进一步推动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由于责任明晰,企业切实感受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加强了安全设施建设、员工培训等方面的工作,有效提升了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2.责任倒查强化了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管的力度。
各级政府部门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大了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规,推动各企业严格按照法规要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责任倒查机制形成了一种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及考核标准

每少召开1次会议扣1分,未 向大会报告工作的扣2分
未落实的扣2分,无记录的扣 1分
未执行规定的每发现1处扣5 分
未开展的扣5分
6.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主要负 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
查资料
未按规定报告事故的扣5分, 未及时组织救援的扣5分
未足额提取的扣1分,未做到 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专户 核算的扣1分
保障
2.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 施,应当严格执行“三同时”,费用纳入投资概算;
查资料
未纳入概算的扣2分
六
安全 生产 资金
3.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保障购买 资金,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个 人防护用品,发放频率和数量符合相关规定;
5.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新 招的危险工艺操作岗位人员,除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培训 外,还应当在独立上岗前由有经验的工人师傅带领实习 至少2个月。
查资料,并 现场抽查员 工
每有1人未经师傅带领实习的 扣2分
1.按照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做到专户储存、专 款专用、专户核算;
查资料
6分 4.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
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考核 查资料
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应上岗资格证;
每有一类人员未达到培训要 求的扣1分,未组织考试的扣 2分;未组织三级安全教育的 扣1分,未组织离岗、换岗及 “四新”培训的扣1分
每有1人未经考核合格的扣2 分,每有1名特种作业人员未 取得上岗资格证的扣2分
安全隐患自查自纠(50分)
《山东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

《山东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制定了《山东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下面是详细内容。
《山东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和各种股份制企业等,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并对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导致的后果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物质保障责任:1.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2.保证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3.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正确佩戴和使用。
(二)资金投入责任:1.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2.按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3.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4.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资金。
(三)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责任:1.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按规定委托和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注册安全助理工程师为其提供安全管理服务。
(四)制定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五)教育培训责任: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相关上岗资格证书。
(六)安全管理责任:1.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2.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3.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4.依法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5.及时消除事故隐患;6.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7.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的总结(2篇)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的总结为深入宣传____《职业病防治法》,提高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东营市安监局开展了以“依法防治职业病,切实关爱劳动者”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现将宣传活动总结如下:一、领导重视,精心筹划,周密布署宣传活动周工作内容这一年是职业病防治法新修订实施第四年,局领导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召集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人员专题对宣传活动周进行研究布署,确定了宣传周工作重点内容,成立了宣传活动周领导小组,下发了《____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____》,要求各县区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好宣传活动周各项活动。
二、活动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1、悬挂宣传横幅。
安监局、社保局、总工会等相关部门在各单位醒目位置悬挂____幅以上内容不雷同的横幅,大力营造宣传氛围。
2、各县区以召开企业负责人座谈会的形式对企业业主讲解《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交流座谈会上,座谈会上学者对企业职业健康管理、监护档案建立、基本公共工程建设等方面提供了指导帮助。
3、组织职业卫生专题培训。
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____人参加了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培训班,通过对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解读、现场作业的注意事项、日常职业卫生工作重点等几个方面进行诠释,使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认识和重要性,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4、深入企业开展宣传活动。
市安监局开展了“送法律知识进企业”活动。
走进企业,面向职工宣传和讲解《职业病防治法》,发放《职业卫生监管法律法规及文件汇编》500本,发放职业病防治宣传材料____份。
三、结合宣传,深入企业开展监督执法活动坚持预防为主,从源头控制职业危害,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明确企业在职业病防治中的法定责任,催促企业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指导企业完善职业健康管理是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的重点工作。
各县区结合宣传周对重点企业进行了监视检查,共检查企业____余家,重点检查了企业从业职员职业健康体检、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和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设施的落实和企业缴纳工伤保险等情况,对发现的题目进行现场指导,对部份企业存在的题目依法提出了整改意见。
关于推进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实施方案

邹安办字〔2015〕23号关于推进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实施方案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企业:为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依据〘济宁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细则〙(济政办发〔2015〕15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关于落实〖济宁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细则〗的通知〙(济安监字〔2015〕52号)等文件精神,制订实施方案如下:一、强化领导,全力推进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
市安监局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办公室,专项督导推进该项工作,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对镇街安全生产考核。
各镇街要大力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格按照工作总体推进安排,抽调专人负责本项工作。
要加强对有关企业的指导、调度,制订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计划表,有序推进。
时间:8月18日前完成,并上报情况二、明确步骤,有序开展各镇街要通过做好宣传发动、以点带面、督促自查、跟踪服务、评估整改等活动,指导各类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实现由“政府督促抓安全”向“企业主动抓安全”的转变,切实让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
工作任务和方法步骤如下:(一)全面部署、全面对接各镇街要组织所有企业召开一次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宣贯会或推进会,或以分区划片、分行业分类指导,或以分期分批培训的形式实现全面部署,与主要负责人进行全面对接。
通过部署对接,让企业签署一张明白纸(可参照〘落实主体责任的“十个一”活动明白纸〙,见附件3),下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现责任落实情况自评对照表〙(参照样表见附件4),让企业明白具体干什么,干到什么程度,什么时间完成。
部署对接过程中要做到与主要负责人“双见”:要见到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签字,并按照监管权限留存归档;开会、到企业抽查时要与企业主要负责人见面反馈。
时间:8月20日前完成,并上报情况(二)开展自评、半年报告活动按照〘关于落实〖济宁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细则〗的通知〙(济安监字〔2015〕5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分阶段分层次做好企业的自评督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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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表
企业名称:联系方式:检查时间: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
依据
检查情况
一、组织机构保障责任方面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1)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
依据
检查情况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
(2)
安全总监设置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
依据
检查情况
安全生产委员会建立
检查
方法
检查
依据
检查情况
五、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方面
事故报告
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组织、器材及装备
附件2: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统计表(月)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日期:
项目
执法检查企业数量
发现问题或安全隐患
制作执法文书
实施罚款
合计
非煤
矿山
危化品
烟花爆竹
Hale Waihona Puke 冶金有色建材其他
现场检查记录
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承包租赁管理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
依据
检查情况
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
依据
检查情况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劳动合同、劳动派遣协议安全告知
职业卫生管理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
依据
检查情况
事故隐患自查自纠
重大危险源管理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
依据
检查情况
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
其他安全管理
项目
检查内容
罚款次数
罚款
决定
数额
累计执行到位数额
家次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份
份
次
万元
万元
市级
县级
乡级
合计
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安全隐患(请列出数量最多的5项问题或隐患):
审核人:填表人:联系方式:
填表说明:1.不要改变表格制式;2.“累计执行到位数额”指执法检查期间对检查发现问题实施罚款的执行到位总额(不是单指本月);3.由各县区及市属经济开发区安监局负责统计、汇总本辖区执法检查情况,于每月28日前报送市支队。
二、规章制度保障责任方面
主要负责人职责
(1)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
依据
检查情况
主要负责人职责
(2)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
依据
检查情况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操作规程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
依据
检查情况
三、物质资金保障责任方面
安全生产费用
。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四、管理保障责任方面